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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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蓁猛踢马腹,继续飞奔,阿信跟上来道:“舍不得吗?”

陶蓁微微一笑。

猫兔子紧紧抓着她的肩膀,坐在她肩头。

“她是我乌米尔的世子妃,你们谁敢动她!”

他昨晚的怒吼声依旧在她耳边回荡,陶蓁忽然就觉得,自己原谅他了。

□被他折腾得依旧隐隐作痛,骨头也有些酸,甚至胸前还有他湿漉漉的口水未干,她的心几乎要跳出胸腔。

抬头,宝蓝色的天空不知道何时出现了大朵大朵的云彩,像慕辰的白袍,又像是乌米尔毡房中的羊绒毯,羊绒毯上曾经有她的处子血,还有一个为她哭得像个孩子的男孩子。

“陶蓁!”

“小陶!”

“老婆!”

忽然,身后隐隐传来一阵喊声。

陶蓁回头一看,只见远处有一人一黑马飞驰而来。

“阿信咱们快跑!”

陶蓁扬鞭不停,然那乌米尔没命地向前冲,一会儿功夫已经赶了上来。

“老婆!我决定了!我不做世子了!”乌米尔大喊。

一边说着,飞身跃起,踩着送亲男子的肩膀,步步飞跑,一屁股坐到陶蓁的马上,环着陶蓁的腰,声音炽热:“我不要江山,我要你!咱们做普通的牧羊人好不好?我们一起放马,看星星和萤火虫,我给你摘鲜花,放羊养家,你给小乌米尔们缝衣裳,做饭!去他娘的江山!都不如往老婆被窝里钻!”

阿信的马鞭扬在空中,忘记落下,瞪大双目望着他。

陶蓁不停地挥舞着长鞭,脸涨得彤红。

“老婆!”乌米尔开始亲吻她的耳垂。

“你住口!”陶蓁觉得心里像是有一团扯不开的麻,越理,越乱,最后乱得她视线里都尽是模糊不清的线团,什么也看不见。

“别走了,你看这里多美啊!咱们会很幸福的!”乌米尔说着,开始抚摸她的腰和胸前。

“放手!”陶蓁道:“你疯了!我保证你会后悔的!”

乌米尔道:“为了你,我不后悔!更何况,我们青春年少,做了那么多次,你怕是已怀了小乌米尔了!我要负责!”

陶蓁先是不语,任骦骕马飞驰着,越过一片曹场之后,终于凄凄然一笑,猛勒住马,从马上跳下,慢慢从腰间摸出一个赤红色的小瓶,打开瓶塞子,香气迅速在四周弥漫开来。

“乌米尔,告诉我,这是什么味道。”陶蓁微笑。

乌米尔狠狠地嗅着,黝黑的脸霎时铁青。

“麝,麝香!”乌米尔艰涩地吐出这两个字之后,绿瞳一聚:“你骗人,我和你睡的时候怎么没闻到!”

“我用的是桃花梨花玫瑰花风信子与麝香混合而成的香膏,你怎么会发觉。”陶蓁艰涩地道。

“不!”

乌米尔顿觉浑身无力,呆呆地坐在地上,四周的青草露珠染湿漉了他的衣裳。

“哈哈哈哈!”乌米尔仰天大笑,强健的胸肌一起一伏。

“原来是这样!”乌米尔指着陶蓁的鼻子,一声高过一声:“陶蓁我操你!你个王八蛋!我恨你!”

阿信冷笑:“你有什么资格恨她骂她!因为和亲这件事,你都是怎么利用她的!你若不负她,会是这种结局吗!你知道她是怎么在王爷面前求他放过你的吗?”

乌米尔一言不发,怔怔地坐在草地上。

“驾!”

清甜的声音越来越远,马蹄声越来越远,送亲的队伍逐渐从他的视线消失,太阳越来越高,耀得他睁不开眼,他依旧坐在太阳底下,任汗水滴滴落在青绿的草丛中。

雪白的羊群翻过山坡,小羊们渐近,乌米尔抚摸着一只小绵羊软软的白羊,站起身来,俯瞰着脚下的草原,目光越来越冷,绿瞳越来越凌厉,腰背越来越直。他从腰间取出牛角,吹出的乐曲高亢满山野。

回到部落之后,乌米尔将陶蓁还回的沁醒珠搂在怀中,吻了吻,随后便带去骁义可汗的毡房,直截了当道:“父汗,我要娶金鱼河部落的公主可可璐。”

骁义可汗道:“为什么?”

乌米尔笑道:“金鱼河部落水草丰美,金鱼河部落势力仅次于我们花麻儿。”

骁义可汗心疼道:“孩子,那可可璐粗壮得像个汉子,你想好了?”

乌米尔绿瞳渐冷:“没了美人,咱们还有江山。”

话音刚落,他的眼前又闪现出陶蓁灿烂的笑容:雪白的皮肤,小巧可人的身材,明媚的大眼睛,一面回忆着,心也凉了。

此时,京城那边,传的最沸沸扬扬的事莫过于和亲途中安贞公主意外病逝和云晞公主的婚事。

安贞公主是殷王的部将,迎娶货真价实公主的梁忠将军也是殷王的部将,参加过北征的将士们士气大振。

鉴于太子的大舅哥程辉栗重伤重残,殷王慕辰的心腹阿忠接替了刑部侍郎一职,太子的势力又倒塌了一角。

太子和汤王两处都焦躁不已,尤其是太子一边,门庭越来越冷落,急得他已许久没有吟诗作画了。

太子将国舅周雄彦招入东宫,一起共进午餐,这日的菜特别丰盛,天上飞的水中游的,罕见的未见过的,应有尽有。

夜光杯中盛着西域的葡萄美酒;水晶盘中的北冥玛瑙虾仁剔透;血燕炖鸳鸯;珍珠烤大雁腿;樱桃天鹅肉;老参焙鹿舌;水煮河豚,白斩孔雀…

周雄彦忙问:“这是有什么喜事要庆祝么?”

皇后笑道:“趁着还能吃,就多吃点吧,吃完这一顿,还不知道有没有下一顿呢。”

周雄彦故做不知:“此话怎讲?”

“老三和老六越来越成气候,看来咱们这东宫呆不久了。”太子苦笑道着给周雄彦舀了一勺莫卧儿王朝那边送来的鱼子酱。

太子妃道:“老三会投其所好,老六会生病会打仗,咱们也得拿出点自己的方法讨好皇上啊。要不,咱们也去西域找宝马,找美人!”

周雄彦望着愁眉不展的东宫人,摇头道:“他们之前已经做过了,咱们做好比东施效颦。尤其是名马,美人,并不容易找寻,找不好反而惹得皇上厌恶。我们还是另辟蹊径得好。”

“什么蹊径?”皇后用鲛绡帕边抹泪边道:“汤王连长得像锦瑟的美人都寻了来给皇上,咱们还有什么好做的?依我看,哪天不但瑄儿被赶出东宫,就连我也要被拉下后位了。”

周雄彦笑道:“皇后娘娘何必心忧。皇上是个聪明人,他就是再宠幸一个女子,又岂能随意更换后宫主人?至于太子,皇上难道不知道,废长立幼会导致诸皇子纷争不休,有可能将他自己也搭进去么?古来弑君夺位的天子还少么!”

皇后垂泪道:“那怎么办,就眼睁睁看着太子越来越受冷落么?”

周雄彦夹起一片鹿肉,笑道:“汤王不是已经帮咱们将了殷王一军了么?”

太子妃忙问:“怎么说?”

周雄彦笑道:“皇上对老六的王妃念念不忘,甚至以天子血为她医病,老三送的女子若是得宠,皇上必听听得进耳边风,老三一党会在朝中越来越得力,若是那女子不受宠,老三这是在提醒皇上纳锦瑟为妃啊!

太子讶异道:“这样的话,老六和父皇必定得反目,妙啊!老三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聪明了。”

周雄彦道:“这美人计施成了离间计,也亏他想的出。”

太子妃愁眉苦脸道:“既然怎么都是老三有好处,就算打倒了老六,可老三也是劲敌啊!”

周雄彦饮一口葡萄酒,笑道:“别着急,他们有他们的法子,咱们有咱们的绝招。”

“什么绝招?”太子妃忙问。

“孝。”周雄彦道。

却说太子特命人打制了镶嵌西域珍珠和蓝宝石的金步摇送给凌宛天,外加极品鹿茸一对,早已过知天命之年的凌宛天分外欢喜,那金步摇戴在徐贵人的乌黑秀发上,新宠的美人分外妩媚动人,凌宛天更是爱得紧,第二日误了早朝。

因为有那副鹿茸的鼎力相助,本就身体强壮的凌宛天更是如虎添翼,斗战力神勇,夜夜与徐贵人缠绵厮磨,几日之后,更是封徐贵人为妃,与其夜夜笙歌。为了讨徐妃的欢喜,凌宛天为其在宫中修筑了一座望月台,每每与其登高赏月,品美酒,唱歌,乐胜神仙,同时,云晞公主的婚期亦将至。

一日,凌宛天特入殷王府商议此事,步入殷王府的后花园时,但见慕辰与锦瑟正在赏秋海棠。

秋风入怀,美人在侧。

花间的笑容分外动人。

凌宛天望着花间略施脂粉的倾城美人,呼吸一滞。

美人探□,帮慕辰滑下去的薄毯仔细盖在他腿上,启朱唇一笑。

慕辰轻轻挽起她黑亮如缎的长发。

一股浓重的醋意如潮涌般席卷凌宛天的全身。

酥胸荡生层云,纤腰,好颜容,娴静的举止,温柔圣洁的笑容,皓齿,甚至连那因栽种草药而略粗糙于徐妃的手指,凌宛天都觉得胜于徐妃十倍。

貌美绝伦的佳人开始在儿子苍白的手掌上写写划划。凌宛天想起她被老三割掉的舌头,又添了几分爱惜。

凌宛天打量着儿子青缎下的单薄身子,阵阵叹惋着,往上盯着他神仙似的丹凤美目,傲岸的鼻梁,苍白的唇,火气从脚底直冲头顶。

老六开始咳嗽。

绝色的佳人先是帮他捶背,然后笑,频,痴,嗔,羞得身边海棠花都黯然失色,蝴蝶在她的身边飞舞,所有的美,竟是为了手中的药勺!

“不喝。”慕辰双目寒意如冰。

锦瑟牵着那冰人的手,轻吻,老六终于张口咽下唇边苦药,凌宛天望着那药碗,心都迸碎了。

凌宛天火冒三丈地离开王府,来到徐妃的琼瑶宫,徐妃盛装迎接。

“臣妾拜见皇上。”

凌宛天忽觉这甜蜜的声音尖利如锯木。

一把端起徐妃的脸蛋,胭脂水粉涂得一副好颜色再他眼中却成了烂泥。

“朕还有奏折要批。”

凌宛天强压着心头火回到御书房,砸了一堆古玩书简,太子送来的雪莲美容膏,他本想扔了,忽一转念,命人送至殷王府。

作者有话要说:采采这边抽成一团了,有一部分读者的分分暂时无法赠送,后面补上:-D

第四十七章

刘公公将赏赐带至殷王府时,慕辰正在与一位不愿出仕的江南名儒探讨学问。

没了官之后,他便静下心研究学问加之本身功底深厚,几个月下来,幼年时皇上赐的老师已经无法传授他更多知识,他便得空四处求教。

“先生稍等片刻。”慕辰道。

被推至大殿,见到刘公公身后翡翠金盘上琳琅成堆时,他心中一咯噔。

“圣旨到。”刘公公瞅一眼英俊秀雅的慕辰,心下一酸。

被铜雀扶着跪在圣旨之下时,慕辰一直牵着锦瑟微抖的手。

“殷王慕辰,王妃锦瑟接旨:王妃锦瑟娴淑贤良,侍奉照料殷王悉心备至,特赏天山雪莲膏两瓶,掐丝凤舞夜明珠钗头凤一对;西域红、蓝、绿宝石嵌金步摇各一只;珍珠水钻项链四挂;宫廷佛蜜枣一担,血燕窝…”

刘公公念完的时候,低头望着慕辰,逢上一双幽深不见底的漆黑眸子。

他跪在自己膝下,白袍,面色苍白,像是一只黑夜的雪狐,白得全身都与周围的雪色融为一体,那黑得分辨不出丝毫喜忧的黑眸也入夜。

如此漆黑的眸子,刘公公多年不见。

许多年前,凌宛天年轻时候,他曾目睹,曾惊叹,曾折服在那刚及弱冠的王爷黑眸之下。

也正是那黑眸,伴着他从王爷做到太子。伴着他收拾满目疮痍的河山,伴着风华正茂时的凌宛天一次次击败莫崖人的侵略,甚至御驾亲征。后来,山河渐稳,那青年也老了,老得越来越糊涂。

“儿臣谢父皇圣恩。”

慕辰道。

他叩首时,苍白的手腕那样细,优雅,青色的血管条条分明。

刘公公前脚刚颤颤巍巍上了马车,慕辰就默默从怀中摩挲。

心中的阵阵绞痛却使得他无法摸出那指头粗的小瓷瓶,他的唇微微泛着紫,脸白如雪。

锦瑟忙摸出药瓶,喂他服下,慕辰却眼前一黑,身子如绸缎般从轮椅上滑下。

再次睁开眼睛时,眼前的一只药勺无限放大。

至他的口中,烫,入喉却暖不了他的胃。

“多大点事啊,小瘸子,张口。”

老头儿的白胡子小辫一翘一翘,白得刺眼。

“锦瑟呢?”慕辰疲惫地问。

“她刚给你擦过身子,我替她会儿,让她吃晚饭。”老头儿语气凝重:“顺便和你说说话。”

慕辰微闭双眸,任睫毛在眼睑下铺就蝶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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