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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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芝不敢多看,心里却暗暗嘀咕,徐仲九也罢了,沈凤书看着瘦弱,食量可不小。

吃过饭,明芝给沈凤书泡了杯茶,她和友芝就喝秋天收的桂花泡的水。夜来天冷,她叮嘱小月多点个炭炉来,一边细细收紧了所有窗帘,防止风从窗缝里钻进屋。

沈凤书喝了几口茶,和友芝说了一会学业上的事才走。

沈凤书这一来,如同石子进湖在明芝心上泛起点点涟漪,她发现自己不像从前那么怕他。从前,她一见到他就想到季太太,加上沈凤书并不是春风满面的人,小小的明芝敬畏之下只好远之。

其实……大表哥跟太太还是不同的。明芝记得沈凤书在外面读书那几年,逢年过节给表妹们的礼物每份都一样。有年初芝很喜欢礼物中纸和笔,拿其他东西跟她们换了,沈凤书知道后特意又寄了一箱子给她们,还是人手一份。

徐仲九同她讲,跟沈凤书结婚横竖她吃不了亏,说的时候他很流氓相地上下打量她。明芝只恨被自己涨得通红的脸给出卖:她听明白他的意思了。不等他明说下去,她提起脚就走,这不是大姑娘家可以讨论的话题,尤其面前这个人还是男子。

明芝心底有条线,她是对徐仲九动了心,但也仅限于心而已,不能有实质上的过线。他俩可以什么都说,唯独不能讲关于她婚事的。他说也算了,如果她也跟着讲,那对沈凤书实在太过冒犯。沈凤书对她可算仁至义尽,她不能过分。

当然这在徐仲九看来是自欺欺人,但暂时他还不想打破她的幻想。他津津有味看她挣扎在道德边缘,时不时往秤盘上加点砝码,逗得小兔重新开始蹦达。

第二天早上六点多,福根打开大门吓了一跳,表少爷站在车边安安静静地抽烟,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福根赶紧放下大竹帚,把表少爷迎进去,幸好二小姐起得也早,不然就得手忙脚乱了。

沈凤书当天有个会要参加,因此不跟明芝客气,直截了当把她叫到窗边,“我有话问你。”

明芝手足无措,嫌疑犯般战战兢兢立到他面前。不知道他要说什么,所以她不敢看他,垂头盯着自己的鞋,那是家常穿的黑棉鞋,绒布的面,收拾得干干净净。

从沈凤书的角度,刚好看到她睫毛紧张得一颤一颤,突然不忍心起来。

她几乎还是个孩子,他想。

“明芝,”沈凤书斟酌着语气开了口,“你愿意嫁给我吗?”

被他发现了,她和徐仲九的事?!明芝的心猛地向下沉,一路往下掉,无止无尽没个头。

果然。

明芝的沉默意味着什么,沈凤书早就知道这个答案,但按照形式仍然得问。现在已经得到当事人的答复,他思索了一下,在看到明芝瑟瑟发抖的双手时难得地没有不耐烦,反而产生了一丝怜悯-姑父姑妈对她管得太严了,“婚事取消,我送你去国外读书,姑父那边我来说。”

闹出如此不名誉的事,明芝绝望地想,徐仲九怎么办?沈凤书打算怎么对付他,赶走够不够解恨?毕竟她和他没走得太过,最多有些暧昧。太太会怎么说?会不会把她送到哪个乡下随便嫁个人。

表妹太过胆小,失之大气。沈凤书放重了一点语气,“明芝,抬起头,看我。”

明芝不敢不抬。

还好,她苦中作乐地想,沈凤书对她这名义上的表妹很厚道,竟愿意送她去读书。她要替徐仲九说话,恐怕会有反效果,激得他动了手就不好了。沈凤书可不是书生,他早年就读陆军大学,做了好几年职业军人,北上打军阀身先士卒才受的伤,杀的人恐怕不能以个数来论。

明芝的双眼稚嫩而胆怯,沈凤书尽量放缓表情,“好好读书。我会让徐仲九来办理相应手续。”

不是那个原因,明芝福至心灵,一颗晃来晃去的心“呯”的着了陆,手不抖了,喉咙也能出声了。她叫住转身要走的沈凤书,“大表哥,我愿意的。”

沈凤书回头,目光明锐。她心里缩了下,脸上却丝毫未露,坦荡荡回视他,又重复了一遍,“我愿意嫁给你。”

沈凤书静静地看着她,“你想好再说。”

“我想好了。”

都想了近一年,不用再想,明芝觉得。

沈凤书点点头,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明芝目送他走远,才看到从楼梯下来的友芝,后者问道,“大表哥是怎么了?”

明芝摇了下头,答非所问地说,“你有什么要买了带回去的?”行李该收拾起来了,她冷静地想,回家后没这么舒坦。但没关系,等嫁给沈凤书,她就有自己的家。

不光是她,随着嫁妆的逐渐齐备,意识到这是明芝在娘家的最后一个农历新年的人也不少。季老太太特特把明芝叫去,给了她一套首饰,其中一双龙凤金镯是十足的赤金,沉甸甸的每只足有一两。

老太太上了年纪,难免发了好几句感慨,无非时光如逝水之类的,抱回时才热水壶长短,转眼蛮长蛮大的要嫁人了。念叨着她提起往事,让明芝不要记恨太太。老太太含糊其辞,“不是亲生的,不好骂也不好打,太太难做啊。”

明芝知道,十几年前为了季祖萌的生意,季太太把所有嫁妆都拿出来,还回娘家硬是借出一大笔款子用来周转。季太太对季家来说功臣,季家母子不是过河拆桥的人,十六年来她能好吃好穿的长大,还真亏得季太太气量大容得下。不然,她这个母未详的东西,扔掉了也不可惜。

明芝不知道,老太太也有悔意。明芝的亲外公外婆是季家的老佃户,老两口忠厚老实,偏生养了个娇艳出众的女儿,还教季祖萌遇上。老太太晓得后也没阻止,哪家少年郎不是这样过来的,谁想得到明芝的亲妈是那么个性子,父母孩子男人都不要了。

总算明芝养得很好,老太太满意地看着眼前的女孩子,凤书对明芝来说年纪是大了点,可有什么关系,只有更懂得疼她。

过了几天季太太抽空也和明芝说了下日程的安排,嫁妆清单也有了。一应的比着市面上最好的准备,整房的红木家具,各色被褥十八床,甚至还有轮船公司的一点股份。

“你父亲格外看重凤书,生怕我不周到委屈了你们,要缺什么只管说,有半年的功夫都能办好了。”季太太说完,又问起绣件,枕套被面的绣活得新娘自己动手。明芝有空就做,场面上的都有了。

季太太还待说些什么,外头来传,说杭州徐家的二太太带着小少爷小小姐来拜年,热热闹闹的到了门上。季太太赶紧让他们带客人进来,一边又让人去告诉老太太。

季家是梅城的老户,什么时候跟杭州徐家有了交情?明芝识相地退出去,边走边想回过神来,杭州徐家,徐仲九不就是徐家的人。

她心口那只不安份的小兔子顿时又跃跃欲试地蹦达开了。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明芝心神不定,写了会字又绣了几针,终究定不了神。她丢下这些,拿了本书往园子里去-年节是给人休息的时候,略为放松些也不会招人闲话。

下人们说话向来不怎么避开明芝,她在观花楼坐了会,基本上已经知道徐二太太的来意。徐二太太此次是为了进香,顺便感谢季家对徐仲九的看顾。跟着徐二太太来的两个孩子是她的孙儿孙女,季太太见了格外喜欢,非要留他们住下来,连徐仲九一起被安顿在客院。

梅城有一座南北朝传下来的古庙,虽说颇有效验,但跟灵隐寺比起来名气上差着一截。明芝心想徐二太太一定有别的事,但那些绝不是随便可以说的。季太太管家外松内紧,下人们大多做了数年以上,很明白其中的界限。

难道提亲来了?明芝茫然地想,可友芝一心读书,徐仲九也不会鲁莽,所以这个可能不大。不过就算是,跟她有什么关系,她也没有能力可以改变。明芝一边想一边觉得自己可笑可气,堪称贪心的傻瓜。她又坐了会,想起不如去藏书楼看书,那里毕竟清静。

她做不到心如止水,至少可以眼不见为净。

明芝在藏书楼才翻了几页书,这份清静被人打破,楼下初芝和徐仲九来了。她不想跟他俩打照面,悄悄起身躲在书架后。书架顶天立地,密密叠叠,就算两人上楼谈事,不仔细的话也发现不了暗处的人。

“还是楼上好。”是初芝的声音,“可以看到远处的一点山影,友芝和我从小喜欢在这做功课。”

徐仲九客气了几声,无非季家,要像徐家样样都有,就是没有文化气息。“书”和“输”同音,做生意人家怕输,连摆门面装样的书也不肯放。他读书还是亏了做官的那位大伯,大伯认为学法律适合步入政界,否则说不定早已在铺子里帮忙。

初芝笑道,“徐大哥,你太客气了。”徐家来的两个孩子年纪虽小,修养却好,回外客的话说得有条有理,长得也得人意,跟徐仲九一样都是一等一的相貌。由此可见徐家也不是一般的普通人家,出来的子弟差不了。

两人缓缓上了楼,在窗边说起了事。

他俩聊的是开春后如何摊派挖河泥。如今初芝既在学校做教员助理,又要学着处理自家田地上的杂务,所以尽管是个大小姐,对工时、工费却熟悉得很。徐仲九替沈凤书做事,工商农业样样接触,两人说得头头是道。

明芝听了两耳朵,悄悄吐舌。她以为青年男女难免浪漫,尤其徐仲九这个爱讨好女孩子的,背着人肯定说些风花雪月,谁知他俩竟然说来说去不是挖河泥就是积春肥。果然初芝是初芝,可以顶门立户。

两人聊了会,徐仲九便提出他可以一个人看书,“大小姐只管去忙,我在这里并不是客。”

初芝经常跟着父亲去县政府办事,跟徐仲九早已熟悉,闻言并不跟他客套,只叮嘱别忘了吃饭。季太太已经让厨下准备便饭,两家人坐一起吃可以更加亲近。

等初芝一走,徐仲九快步走到书架后,把明芝堵个正着,“干吗躲起来?”话虽这么说,他脸上满是笑意,更是目不转睛地看着明芝。

现在推行新生活,不兴过农历年。但梅城人别的可以退让,对过年一事看得很重,沈凤书在此上并不固执,不动声色给了下属假期。徐仲九比别人晚走,直到大年三十才回家,年初三又回来了。

自从回到梅城后,两人相处的机会少了许多,像这样面对面的更是没有。明芝经受不了他的凝视,渐渐耳朵发热,脸上泛出红晕,自然而然低下了头,嘴里却不服气,“怎么穿这么少,不冷吗?”

正月不能理发,徐仲九在年前刚推了个小平头,露出饱满的额头,鬓角青青的很精神,身上更是伶伶俐俐穿着黑色的短大衣。

他握住明芝的双手,“你摸摸,热不热?”

明芝羞得更抬不起头了。她使劲抽了两下,却没能成功抽出手,不由嗔道,“被人看见的话像什么?”

徐仲九若有所思,“那不被人看见就可以了。”他上下打量明芝,“怎么过年也不穿得鲜艳些?”她还是一身半新不旧的蓝棉布袄。

明芝不在意地答,“都一样,穿这个比较暖和,做事也方便。”

“年节里要做事?”徐仲九抬起眉毛,不以为然地说,“买了那么多衣服,干吗不穿?”买的时候他还出了很多意见以供明芝决定,不穿多可惜。

明芝摇头笑道,“放着以后穿。”衣服是徐仲九逼着买的,全是青春兼时髦的样子,大城市还好,在家穿的话恐怕太招眼。她直截了当地问,“你家二太太怎么来了?”要打听,不如跟当事人直接打听。

徐仲九脸色微沉,“家里出了点事,我大哥摔坏了腿。二太太好心,代我家太太过来拜会季太太。”

明芝一阵傻眼,跟徐仲九对看了一会,讷讷道,“是我莽撞。祝他早日康复。”

徐仲九看着明芝又笑了,“你还没回答我,干吗躲在这儿?”

明芝被逼问得发窘,只好含糊其辞,“不是怕影响你们谈正事吗?”

徐仲九仔仔细细看进她眼里,看出了一点东西,才漫不经心地说,“这算什么,等你做了县长夫人,要管的事情多得很,到时你不要整天跟别人谈公事才好。”

明芝愕然,但不得不承认徐仲九说得是。沈凤书不喜欢女性窝在家里,为了他高兴她必定要出来做一点事。她可没什么本领,也对妇女会青年会之类的毫无兴趣,“我不懂,也要管吗?”

徐仲九点了点她鼻子,“有我,你怕什么。”算上老大,徐仲九同父异母的兄弟们已经被他处理得没一个齐全的,他父亲只有他一个希望了。徐仲九心情特别好,“你大姐被教了十几年,自然懂得这些,有什么稀奇的。你立马学起来,不见得比她差。好的坏的,我都能教你。”

明芝最怕他说要教坏她,这下真的用力抽出手,“我不要你教。”

徐仲九看着她笑,“对,你不用我教。我们天生就坏,要是好人就不会躲在这儿听壁角。”没等明芝生气,他又哄道,“我们出去,带你看我新租的房子,怎么样?”

明芝开头不答应,后来被磨得受不了,还是去了。他俩分头行动,明芝先找个理由出门,徐仲九再出来,在路上载上她。

徐仲九租房的地方已经在乡下了,经过一阵黄泥路的颠簸才到。不过地方不错,门口有条河,清凌凌的河水绕了两个弯才往下游去。进了门是挺大一个院子,铺了青石板,春夏的时候估计会有野草从砖缝里漫出来。一层的瓦房,但是大,里面没放多少家具,向阳的一间里挂着只大沙袋。

徐仲九比划给她看,如何用这只大沙袋来锻炼身体。他说,“像我这样的坏人,要是没点本事早晚会被人干掉。”

明芝跟他出生入死过,也以为然,再说要是徐仲九沉迷练功,好过他去骗别的女孩子。彼此虽然没可能,但明芝决定自私地在心里能占一点位置就占一点,因此装作十足的兴趣,好让他高兴。

按着徐仲九指点,明芝玩了会沙袋。她是女性力气小,光靠手上的力量很难推动沙袋。徐仲九又教她脱了鞋用脚踢,如何用最小的力气达到最大的目的。

明芝开头做不到,后来掌握了使力的技艺,连环踢出,倒也能让沙袋晃起来。她刚到的时候还觉得冷,经过一番运动背上微微出汗,全身热烘烘的很是舒服。徐仲九笑她可以吃打手这碗饭,“你是女的,别人不防你,到了跟前才发作,一下子把人都收拾了。”

明芝不信,“挣不到钱别饿死了,谁家会常备打手?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闹翻了谁也没好处。”

徐仲九但笑不语,过了会只说学点防身本领也好,这里太平,外头可是兵荒马乱。哪怕在最繁华热闹的上海,在她见不到的地方从来没少过暗底下的勾当。他又说要教明芝做生意,还要把股票买卖的都教给她。

明芝自然喜悦。她也想总得学点什么,最好像初芝那样能跟别人头头是道地讨论外头的事业。

说着徐仲九透露了个坏消息,他家希望他回去,徐二太太来就是想让季家也帮着一起劝。

如同晴天霹雳,明芝顿时眼都呆了。徐仲九再坏也没坏到她头上,相反一直照顾她引导她。她抱着能见到就是好的,以为这辈子还有不少见面机会,只要徐仲九还帮沈凤书做事,没想到世事无常,说变就能变。

“大表哥知道吗?”她终于想起沈凤书。

徐家变故多多,跟徐仲九推波助澜分不开,但他弄这些不是为了回去。他要留下来,光明正大地进季家:徐二太太私下跟季太太说,成家立业不可分,徐仲九是他父亲跟前唯一立得起的儿子,家产传给他不算,家里还打算帮他谋个差,讨一房妻室。

季太太动了徐仲九这些时候的脑筋,猛的听到这消息也呆了。可她反应快,立马想到徐仲九有家庭财力的支持,便可以匹配长女,将来把其中一个孩子归到季家名下就可以了。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当晚季家开了热热闹闹的两桌,灵芝等几个孩子虽然年纪尚小,但已经懂得在外人面前不能丢了大家子弟的风范,所以矜持地不肯下筷,只由照料他们的保姆和丫头们把菜挟到碗里。

一桌的菜基本维扬风味,清汤狮子头,大煮干丝,松鼠鳜鱼;又有种种时令蔬菜,雪菜炒冬笋,马兰头拌香干,荠菜芙蓉羹。点心有甜有咸,蟹粉汤包和八宝饭。主食是自家田里出产的香粳米,碧莹莹的既香且糯。酒也有,是度数极低的桂花酒,甜甜的极易入口。

徐仲九陪着季祖萌喝了两盅酒,然后实实在在吃了两大碗饭,但桌上有几人暗怀心思,咽不下面前的美酒佳肴,季太太是一个,徐二太太又是一个。还有一个明芝,不过她向来静悄悄的,除了徐仲九外没人注意到她几乎在拨着饭粒吃饭。

明芝自己倒没觉出来。她乱七八糟的满脑袋胡思乱想,其中最响亮的是徐仲九在今天下午说的话,他说他不会回去,沈凤书是他的伯乐,他怎么可能放下这边的前途无量回徐家那个泥潭。明芝听完松了口气,然后他让她放心,他要和初芝结婚,一辈子留在此地不走了。

先是友芝,现在又是初芝,明芝好半天才问出一句话。她问他把她当什么。

徐仲九握住她的手按在他心口,说的话却一点也不罗曼蒂克。老大哥一般,他带着点疲倦劝诫她,“不要犯傻,明芝。别忘了你和我的出身,就算我选了你,对你我来说并不是好事。”明芝说不出话,她抬头看他,他也看她,目光明亮,笑容温暖,“这样不是更好?我们又不是不能在一起,他给不了你的我给,我给不了的他有。”

明芝怀疑自己耳朵出了问题,他怎么敢直白地说,他以为她不会生气?他把她当什么人了?!

手比脑子快,没等反应过来,她已经一巴掌打在他脸上。

刚才的练习差不多耗尽了明芝的力气,巴掌挥到徐仲九脸上,除了带出点声响,毫无实质性的伤害。他也只是皱了皱眉,对她摇摇手指,笑眯眯地发出警告,“想想你如今的日子是谁帮忙得到的?和我闹翻没好处,懂吗?”他俯到她耳边,轻声道,“要让人不开口的法子多得很,你知道我有办法。再说,别人会信你还是信我?不守妇道勾搭未婚夫下属会有什么后果?”

明芝微微抖了一下,识相地闭上嘴,被打回了沉默寡言的原型。

徐仲九不担心明芝跟他闹翻,他算是摸透她脾气了。威胁到生命时有一点勇气,可也就那么一点,骨子里她跟所有女人一样,宁可把希望寄予在别人身上,贪恋一点点关怀、一点点爱护,握在手里不肯放。她如果真有那么正直,早在知道并且亲眼目睹他的所作所为时就应该跟他反脸。既然那时没有,现在也不会有。

不过看她跟蠢兔子似的白着一张脸缩在旁边,徐仲九又有些不忍。他本可以哄得她团团转,撞到南墙也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可不知为什么他就想试试她还能接受到哪一步,让她死也要死个明明白白,甚至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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