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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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确,很多时候,最难办的就是家里的事情。

郑笑晴和李跃打包了几样小菜回去,又在医院里买了饭,然后就一起看着李锐一口口吃着。

可惜,李锐吃的斯斯文文的,看起来一点问题也没有,就是不开口说话。

郑笑晴很清楚,李锐现在的样子,她自己也有很大的责任,也许是不常见的缘故,她跟两个儿子都没办法亲近起来,那时候,她常常安慰自己那也是训练孩子的独立性,可现在看到儿子这个样子,她却很后悔自己以前没有多陪陪这个儿子。

“锐锐的手指没什么问题了,明天我就带他去…上海。”郑笑晴本来想说北京,可是想起自己的父母对李跃的不待见,她却改了想法。

她知道父母觉得李跃家世不好,可是家世好有什么用?她的第一任丈夫,她听从父母的话嫁的门当户对的男人,在她大着肚子的时候在外头玩女人!她知道,这种时候,很多人都是选择视而不见的,因为外面的女人再怎么样都动摇不了她的地位,可是她却不愿意,所以她把事情闹大了,在生下孩子五个月以后就跟对方离了婚还把孩子都带了出来跟着自己姓郑,大获全胜。

可是大获全胜又如何?她说到底还是个被丈夫背叛的女人!

不过李跃就不一样了,也许李跃有很多缺点,却是他喜欢也喜欢他的男人。而且,李跃到底也是高材生,很多时候能跟她谈到一块儿,即使他没办法成为一个统领全局的人,却无疑是一个最好的助手。

结婚八年,两人差不多朝夕相对,如果李跃也是一个脾气暴躁的男人,恐怕天天会跟她吵,但李跃不是,李跃习惯了由她来做主,两人性格恰巧互补。

“我等会儿就去跟爸妈谈谈,也让他们来看看锐锐。”李跃多父母已经有了不满,特别是如今,自己的儿子住院五天了,他们竟然没人来看过。

“嗯。”郑笑晴答应了,就算她火大的不行,可是李跃毕竟还是她的丈夫,李跃的家人,大不了以后她不搭理就好了,也别指望她再给一分钱了!

下午的时候,李跃就去找了自己的父母,他以为在现在的情况下,带走儿子、让父母去看看他们的孙子是很正常的事情,却不想他一回家,面对的就是一脸尴尬的哥哥嫂嫂和满脸怒气的父母。

“李跃!你给我跟郑笑晴离婚!”李元一看到儿子,就愤怒地开口。

这几天,一开始听到孙子的消息他们还有点不好意思,可是随着郑笑晴的几次质问,他们早就把这点不好意思扔到九霄云外了!

“爸,你说什么?”李跃以为自己听错了,离婚?干嘛要离婚?

“这样的女人有什么好的?是个母老虎不说,还是只破鞋,她跟别人连孩子都生过了,你到底有什么好稀罕的?”李元真的非常看不惯郑笑晴,他的儿子,从小就这么优秀,还以省里前十的名次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之一,还没毕业呢,周围多少人来说亲的?

最后倒好,他娶了个比他大六岁,结过婚生过孩子的女人不说,竟然还要伺候这个女人!本来,他们一家风风光光的,最后却成了个笑柄!

“爸!你说什么!”李跃脸都青了,郑笑晴再怎么样都是他的妻子!

“你爸说的没错!”赵红娟开始抹眼泪:“你们结婚的时候,她就嫌弃我们老家的房子,还不肯跪下磕个头,多少人笑话着?都睡你读了大学一点用都没有,他们小学毕业的,还娶个黄花大闺女呢!”他们虽然现在住城里,以前却是乡下人,花了钱娶来的媳妇就是他们家的人了,哪个不是讨好公婆照顾丈夫的?结果到了他们家反到是完全相反了,她儿子现在的情况,跟入赘没什么区别。

“妈,笑晴没有恶意,这些年她哪里亏待你们了?”这样的话,再过委婉一点的,其实李元和赵红娟都跟他说过很多次了,那时候他也觉得自己似乎是白念了书,可是现在,自己的儿子在医院里病着,郑笑晴又刚刚跟他说了父母手里的存款,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听着父母的话,只觉得无比刺耳。

“她哪里不亏待我们了?嫁过来这么久,她做过一次家务没有?不收拾好家里照顾好老公儿子,就知道往外跑,都快四十岁的人了还打扮的妖里妖气的,一看就是不守妇道的!”赵红娟哭起来,每次跟郑笑晴说话,对方的语气眼神就让她觉得自己被鄙视了。

“妈!要不是笑晴,你们能住这么好的房子,有那么多钱吗?”李跃的脸色青了又白,别的不说,他一直都在郑笑晴身边当助理,朝夕相对,郑笑晴是怎么样的人,没人比他更清楚了!

“郑笑晴对着你说了我们的坏话了吧?我们怎么不能有钱了?我们全家都在帮她做事!就说你,你一个大学生,自己开个公司都是行的,凭什么就要看着她的脸色过活?”这年头才几个大学生?更何况还是那么好的大学!赵红娟一直都觉得自己儿子是最出色的,怎么就娶了这么个女人?

如果没有之前的事情,李

跃说不定真会被父母这样的话打动,如果李锐只是受点小委屈,他估计还会在父母的撺掇下反过来埋怨郑笑晴,可现在情况却不一样了!

“我不会离婚的!爸妈,我这次过来就是跟你们说一声,我们要带锐锐去上海看病。”

“那孩子能有什么病?一看就是装的!他跟他妈一样不是好东西!三儿,你出生的时候,瞎子就说你是个不平凡的,要鲤鱼跃龙门,可你现在呢?你就要给个女人打一辈子的工?”李元看着儿子,手都抖起来了!

他大儿子叫李金林,二儿子李金海,三儿子本来也想去找瞎子看看五行缺啥好取名的,结果那瞎子说他这个儿子会很有出息,他也就取了个李跃的名字。李跃一直都没让他失望,除了娶郑笑晴这一点。

“那是封建迷信!”李跃这话听了很多年了,说不定就是父母一遍遍地跟他这么说,他才会那么努力地念书的,可是现在他却只觉得好笑:“一个六岁的孩子能装病?他手指断了是假的吗?”小手指骨折,确实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伤,可是那只是个孩子!

他知道这事他自己也有责任,那天他回来要是再仔细一点,肯定就能看出儿子的异状了吧?结果…

父母的解释他也听过,他自己兄弟三个没少给李元打,大哥的儿子李佳杰吵起来的时候李元也不会姑息,他真觉得李锐的事情是意外,可是现在…

“那个孩子整天不声不响的,有什么好的,你跟郑笑晴离婚,再找个好女人,难道还不能再生了?”李元一提起李锐就火大,他打孩子的时候多了,怎么就李锐出事?而且那时候李锐一声不响的,谁知道他手指受伤了?莫不是这孩子自己在外头弄断了手指,赖在他身上吧?

“我就是不能生了!有了李锐以后,我就去做了结扎了!”李跃听不下去了,扔下一句话就走了,暂时,他是真不打算回来了!

看着李跃走出家门,大门被“砰”地一声甩上,李元气的一个劲儿地喘气,就说那个郑笑晴是个坏的,都是女人去上环去结扎,哪里有男人结扎的?

“作孽啊!”赵红娟大声哭了起来,长子和次子连忙去劝,一时间家里乱成了一团。

李跃回去以后,一句话也没跟郑笑晴说,不过就算他不说,郑笑晴也猜得出来。

有些话用不着她说,让李跃自己去看看最好,她不指望李跃对父母不管不顾,但她希望李跃能站到自己这一边。

第二天,李锐就被父母带着到

了上海,李跃把他照顾的很好,一有空就回家陪他,还会下厨做饭,李锐都有点怀疑,他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父亲了…

上辈子,父亲一再创业,屡败屡战,舅舅看不过去还劝过母亲离婚,那时候母亲好像也说过父亲刚结婚的时候是很好的,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会做家务也会做饭…那时候他觉得是母亲乱说,因为在他的记忆里,父亲从来都不干这些“女人才做的事情”,可现在,他的父亲,跟上辈子后来那个头发半白,神情阴郁,因为过分自卑而变得自大的男人还是很不一样的。

他却不知道,上辈子的这个时候,李跃也还是不错的,可是就算他一开始不在乎妻子比自己强,随着时间的推移,身边人的撺掇,他渐渐地也就变了…

郑笑晴带着李锐去了不少医院,可是一点效果也没有,在她不愿意让儿子进精神病院的情况下,得到的结论也就是让家人多陪陪他。面对这样的结果,她连趁着浦东大开发大赚一笔的心思都歇了不少。

终于,到了8月20号,在她发愁还要不要让儿子去上小学的时候,李锐终于开口了:“朱云轩…”

第14章 卖肉

对于朱云轩来说,李锐的突然出现并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什么变化,不过,那天匆匆带饭过来却发现只有儿子一个人在的姜月秀,倒是念叨了几回自己垫付了医药费那个孩子的父母却没留下一句话来的问题。

朱云轩安慰了母亲,却也知道李锐的父母会走的那么快绝对是因为自己,要不是自己每句话都戳到别人心坎里,他们估计也不会那么失礼。

形状像斧头的大刀,把已经杀好的猪分成两半,每一半再分成前腿、肋条、后腿三部分。

朱云轩提着花五分钱打回来的一热水瓶的开水的时候,朱阿大已经在用刀子将前腿上的排骨割下来了。

“爷爷,水打好了!”李锐走了以后,朱云轩很快就说服爷爷让他来镇上帮忙,其实他才六岁,做不了什么事情,可是他爷爷喜欢他,也愿意借着让他帮忙的名头给他点零花钱花花,所以,他就开始了每天早上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就跟着父亲来镇上的生活。

朱阿大在菜场里卖肉,朱成才在菜场外面修自行车也修个摩托车,朱云轩则是两边跑帮忙干点杂活。

不过,相比之下,他还是在朱阿大身边呆的时间多,这时候还没有电子称,朱阿大称了斤两算价钱的时候偶尔会算错,算不了的还会给人除掉零头,有他在身边就好多了。

“轩轩,累不累?”朱阿大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一把汗,就低头去看自己的孙子。

“不累!”朱云轩从卖肉的台子底下钻过去,站到了里头开口,他个子小,只能从下面钻,那些大人却是从上面翻过去的。

“不累就好。”朱阿大把猪蹄卸下来,又把前腿周边沾血的肉割掉,里面的骨头剔除来,然后,一块四四方方的被称为夹心肉的前腿肉就处理好了,等有人要买前腿肉的时候,一点点切就好。

中间的肋条肉,朱阿大没有急着处理,反而去处理猪后腿了,因为这肋条肉,祭祖的话就要直接切两根,饭店喜欢排骨和大排,快餐店又要五花肉,到时候要还要按客户的需求来处理。

朱云轩在那个爷爷用来喝水的玻璃瓶里倒满水凉上,然后又钻了出去,刚才他好像看到有人办喜事采买来了,这时候还在买蔬菜,等会儿肯定是要买肉的!

乡下办喜事,都会找人拿着原本装饲料或者装化肥的大袋子上街买菜,这会儿那两个年轻人就拿了个写着大大的“尿素”两个字的袋子在买韭菜,让朱云轩忍不住暗自乐起来——他小的时候,他爸就跟他说,尿素是用尿做出来的,后来学了化学知道不是了,却依然记得这个解释。

看对方买好了,他马上就上前搭起话来,果然,用不了几句话,这两个明显乡下过来的人就被引到了朱阿大的摊位前。

以前,在镇上卖肉的都是镇上的人,近几年有乡下人也来租了摊位卖肉,人数却不多,那两个买菜的是乡下过来的人,又没有认识的卖肉的人,自然也愿意跟朱阿大买东西。

朱阿大一贯卖的比别人便宜点,这样的话,他也能早点把肉卖光了回家休息——他的体力终究比不上年轻人了。

文德镇周边的乡下人请客,都会用五花肉切成四四方方的成人手掌大小,然后裹上裹粽子用的粽叶红烧,上桌的时候又香又好吃,朱阿大把肉一块块切好,用稻草扎上,然后吆喝了一声“猪肝有没有”,就有不少人送过来猪肝,他帮那两人买下了,最后弄了一些瘦肉,当下摊位上就少了不少东西。

朱阿大挺高兴的,他本来就喜欢自己孙子,现在孙子天天来帮忙,以往有人在另一头要买很多例如猪腰子之类的东西的时候他赶不及把腰子送过去,可是朱云轩就不一样了,他动作快,总能挤到前面去,要买东西的看到是个孩子,也愿意连他拿着的一块儿买了。这么一来,以往总要下午两三点才能把肉卖完收摊的朱阿大,现在常常都能赶上回家吃午饭了!

“轩轩,去买几个包子吃。”朱阿大一高兴,就给了朱云轩一块钱,朱云轩喜欢吃小笼包,这时候两毛钱一个个儿还挺大,一块钱能让他吃的肚皮滚圆了。

“谢谢爷爷!”朱云轩把钱收到怀里,笑得眯起了眼睛。

现在还早,他在家里吃过了粥也不饿,所以真要吃包子也要等会儿再去买,他看到朱阿大已经坐下休息了,就开始去整理被泡在水里的猪下水。

猪腰、猪肚、猪心、猪大肠猪小肠等等的东西这会儿跟猪肚子里的被称为“水油”的东西连在一起,而水油,说到底就是跟肠子长一块儿的脂肪层。

猪腰要从大块的脂肪里挖出来,其他东西也要一一洗干净分开,水油和猪大肠猪小肠都要用稻草扎上挂起来才有人会来买…

上辈子读初中的时候,因为朱成才要盖房子,就缩减了朱云轩的零花钱,偏偏那时候他又喜欢买好看的衣服或者跟同学一起去吃点粉丝煲之类的东西,就开始给朱阿大帮忙来得到零花钱。

那时候,他给朱阿大打水买早饭,帮他把切好的肉用塑料袋装起来过称,干一些杂活,却是怎么都不肯为了每天上午十块钱的“工资”去碰猪下水的。

不过这会儿一切重来,他却没有那么娇贵了,跟家人决裂以后他为了赚钱什么没干过?区区猪下水又算什么?大不了回去就洗澡!

“轩轩真乖!”朱阿大笑得眯起了眼睛,他是个很慈祥的人,最喜欢夸奖自己的孙子孙女,朱云轩从小就天天听他说自己聪明说朱秋月漂亮,早就习惯了。

不过,朱阿大以往夸赞他的时候没几个接嘴的,这会儿,朱阿大隔壁那些肉摊上的人却都赞同起来,如今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嫌弃菜场气味难闻不肯进来的多了,像朱云轩这样每天早早地来帮忙还是真的帮忙不是借着帮忙要买这个要买那个的却几乎没有。

听着那些人的夸赞,朱云轩不由地脸红,不得不说,上辈子他也嫌弃菜场气味难闻,嫌弃菜场地上常年有水一不小心就会弄脏鞋子而不肯进来,直到不知道九六还是九七年的时候整个菜场重新修建了一遍,他才愿意进来了。

东西一样样用铁钩子挂起来,时间也到了七点,这时候,那些零散客户就来买菜了。

这时候,镇上虽然有屠宰场,但好些人,比如朱阿大,都是自己去乡下杀猪来卖的,因为他脾气好,杀猪的时候跟养猪的人家买猪的时候就不会像有些人一样故意压下一些价格,卖肉的时候卖的又不贵,赚的并不多,可是客户却很多。

朱云轩搬了个凳子,像模像样地帮他招呼客人,也帮他把切下来的肉装袋,然后算价钱,也省的有些客人等不及去了别处。

这一忙就一直忙到九点多,外面太阳大了,来买菜的人也就少了那么早起来干活,朱阿大为了让猪肉新鲜点半夜起来杀猪,到这会儿已经累得很了,早上带来给他吃的粥也早就消化了,当下拿了五块钱给朱云轩:“轩轩,你帮爷爷去买几个包子,多出来的就给你了。”

“爷爷!五块钱呢。”朱云轩有些惊讶,以往朱阿大也会在给他一块钱买早饭的同时再给他两块钱零花,可这次已经给过一块钱了,五块钱买了包子还能剩四块呢!

“轩轩你不是想要一把水枪吗?去买一把吧。”朱阿大笑着开口。

水枪?是以前自己提过的吧?朱云轩没有拒绝,拿着五块钱就离开了菜场。

小笼包一块钱五个,大包子一块钱三个,朱阿大一直都觉得还是大包子实惠,每次让朱云轩买,都买三个大肉包。

包子铺就在菜场外头的马路边上

,来来往往的很多人都会买包子吃,要是有空闲的,还会要一碗豆浆或者小馄饨坐下来吃。朱云轩看了看也已经没了早上的热闹劲的包子铺,想了想,花两块钱买了四个肉包子两个咸菜包子。

“你不就是那个卖肉的孩子么。”卖包子的中年女人装好包子,笑着问起来。

“阿姨你认识我?”朱云轩朝着对方笑起来,又充分利用每一个机会:“阿姨你买肉那里买的?”

“我是哪家便宜哪家买。”那女人笑起来,她一般都是中午的时候去买肉的。

“阿姨,我爷爷卖肉很便宜,你要是一直跟我爷爷买,可以给你算便宜一点!”这样的长期大客户要是有了几个,就不怕肉卖不完了!而且…

“这么小就知道攀生意了?”那中年女人有些意动,一块儿呆着,朱阿大那里的肉怎么样她还是知道的,不过她去买肉的时候都不早了,常常朱阿大那里已经没有合适做包子的五花肉了。

“阿姨,你每天来买肉都晚了,挑不到好肉,你看,你一直跟我爷爷买肉,我把肉给你送过来多好啊!也不耽误你早上卖包子!”朱云轩也看出来对方的心动了。

其实朱阿大也是有几个长期客户的,一家食堂就一直跟朱阿大买肉,不过这个包子铺开在菜场外面,很多送孩子上学的家长也会带孩子来吃,每天需要的肉量可不少!

“这倒也好,不过我每天都要很多肉,你爷爷每天那么早就把肉卖完了…”

“阿姨,既然都做生意了,肯定会有你要的肉的!”朱云轩想起下半年还要在乡下上幼儿园的朱秋月,马上开口。

“那你去跟你爷爷说说。”那中年女人开口,要是每天有人把肉送过来也是很不错的。

朱云轩得了准信,马上就高高兴兴地走了,他知道朱成才早饭也吃得早,粥不耐饿,就留了一个菜包子一个肉包子给他,自己啃了一个菜包子,然后去了朱阿大的摊位,也把刚才的事情说了。

“臭小子,你爷爷一天杀一只猪就够累了,哪里还能多杀一只?要是只杀一只猪,把肉便宜卖给她还不如卖给那些来买菜的人,赚的也能多点。”朱阿大还是很喜欢朱云轩为着自己想法子的,可是他年纪不小了,每天卖一只猪就是极限了,要不是如今天气热家里又没有冰箱,他以前也不会拖到下午两三点才回家,就说这会儿,才上午九点多,他就累的想睡觉了。

还是冬天的时

候好,可以不用晚上十二点起来杀猪而可以下午把猪杀好第二天卖,也不用担心肉会坏掉。

“爷爷,你让大伯也来卖肉吧!”朱云轩连忙开口,他大伯现在都在家里干农活,偶尔在别人盖房子的时候做小工,累不说赚的也少,因此朱秋月都没零花钱可花,可要是大伯这时候也来卖肉了…

朱云轩记得很清楚,自己的大伯朱成功在七八年后也是会跟着爷爷去卖肉的,他年纪轻又不怕吃苦,卖了两年,就比爷爷卖的还好了,大伯家的生活也好了不少,到后来甚至于比他家还好很多。现在他既然重生了,当然也不介意让大伯早一点来卖肉,总比他帮人搬一天砖头只赚十块钱来得好,而且这么一来,朱秋月的生活也会好不少吧?另外,朱冬月这一两年里就要被大伯母生出来了吧?他还记得那时候大伯手里没钱,连生孩子的钱都是跟爷爷借的,偏偏奶奶还在一边阴阳怪气嫌弃大伯母又生了个女儿不肯帮把手,最后,大家一团乱的时候,朱秋月就被落下了,一个人哭了一天才被她姥姥带去医院。

堂姐啊…朱云轩突然觉得,他已经忍不住想把堂姐当女儿疼了。

第15章 家事

这天才十点多的时候,朱阿大就收摊了,他是个很果断的人,当初自己都不会卖肉的时候,他就敢拿着几把刀跟村里的一个老屠户学了杀猪,然后单枪匹马地去镇上上学,这次听到朱云轩的话,他略微一想,也就觉得这是个好办法了!

以前他没想到这一点,一方面是因为如今买肉的人其实并不多,他也受排挤,觉得这活很累不说赚的也一般,可是,再一般,也比大儿子只做点小工好吧?现在大儿子家里,全靠着儿媳妇的工资过活,常常要吃一次肉都很难,他想帮个忙王凤儿又要拦着…

因为收摊收的早,剩了猪肺和一块猪前腿的肉,还有一些骨头。

几年以后,这种大骨的价格会飙升,可是这会儿,虽然排骨的价格贵,大骨的价格却很低基本没人买,以往朱阿大都是熟人来买肉的时候顺手送的,有些人还不会要,嫌煮着费柴火。

不过朱云轩来帮忙以后,就会刻意把骨头留下了,每次收摊的时候就让朱阿大用大刀把骨头剁开,回去就送给大伯家,他奶奶虽然不待见大伯一家,可是送点骨头还是不会说的,而骨头炖了做汤又鲜又有营养。

猪肺的价格也便宜,这一带的人都不吃猪肺,运气好能卖上两三毛,运气不好的时候也就只能扔了,又或者送给熟人让他们带回家给狗吃,不过,二十年后曾经在大饭店吃到六十八元一小盘的炒猪肺的朱云轩却觉得可惜了。

猪前腿肉爷爷拿去给了奶奶做菜,朱云轩则提了一大袋子的骨头和那个猪肺回家,今天大伯母上白班,早上八点到傍晚四点,是没空做午饭的,他自然也就愿意让姜月秀来煮骨头汤了!

“这是什么东西?”因为朱云轩态度的改变,这些日子又反常地没去找小伙伴玩而是留在家里,朱秋月就黏上他了,看到他手里的猪肺,一脸好奇。

“这是玩具!”朱云轩笑了笑,把猪肺的肺管接在水龙头上,一打开水龙头,那水就全涌进了猪肺里,整个猪肺一下子胀大了,里面每一个小管子里都被水所灌满,朱云轩一下子都有点提不动。

等他关了水龙头,把那些混着白沫已经变脏的水从猪肺里倒出来,朱秋月就已经跃跃欲试了!

猪肺里面有脏东西,文德镇这边的人很少吃猪肺,真要吃的话就会先灌水洗干净再沿着肺管剪开,把猪肺里较大的管子都用剪刀剪开以后就放白水里煮一下切了沾酱油吃。

朱云轩知道猪肺的处理方法,毕竟上辈子爷爷和大伯都卖肉,他也是吃过很多次的,不过那用白水煮的方法却去不掉猪肺的一股异味,反倒是他曾经吃过的爆炒肺片…想想就要流口水了!

朱秋月是个很认真的人,朱云轩让她洗猪肺,她就洗的干干净净的,甚至于还在用剪刀把猪肺剪开的时候想尽办法寻找小孔,差点把猪肺剪成了一堆碎肉。

姜月秀把大骨和猪肺都放水里煮了下,去了白沫拿出来洗了洗以后,就把大骨放进了高压锅做骨头汤,猪肺则打算煮熟了。

“妈,你把大骨和猪肺一块儿放高压锅好不好?”朱云轩开口。

“好。”姜月秀答应了,她是不喜欢吃猪肺的,对骨头汤也没什么好感,既然是儿子要吃的东西,那么全听儿子的也没关系,也许,跟大骨一起煮出来的猪肺也会很好吃?

朱云轩剥了两个自家挂在阳台上的蒜头,如今正是夏天,自家门前的地里种了茄子豇豆空心菜之类的以外,还种了几株辣椒,他也去摘了几个。

江南人也吃辣,但不会吃的太辣,朱云轩家里种的大个头的辣椒当然也不太辣,不过对他们来说却正合适。

“妈妈,你把猪肺切小了,像上次炒肉片一样炒给我吃好不好?”朱云轩拿着辣椒回去,马上就缠起姜月秀来。

对于朱云轩的小要求,姜月秀都是无条件满足的,这时候自然也很快答应了,反正最多也就浪费一点油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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