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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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华人们很多依旧在吃中餐,但他们的中餐已经跟国内完全不同了。

“我很喜欢你们公司的罐头,还让别人给我带过。”海外华人帮派的老大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名叫洪鹏兴,第一次见郭怜筠的时候,他就是这么说的。

郭怜筠花了不少功夫才得到和洪鹏兴见面的机会,本以为为了站稳脚跟要割让一些利益,没想到最后竟然和洪鹏兴相谈甚欢,郭怜筠不仅得到了美洲华人的支持,还从洪鹏兴那里得到了一个大订单。

食品厂一开始生产的产品基本都是出售给当地华人的,因为郭怜筠本身手上的材料不足,最后竟有些供不应求。

洪鹏兴知道这件事之后,立刻就从郭怜筠手里购买了大批的种子,然后开始种植各种蔬菜和香料,与此同时,郭怜筠从国内带来猪和鸡也在这里安营扎寨繁衍生息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过去了五年,在这五年里,华人在美洲的处境终于变得越来越好,而郭怜筠也不再满足于现状,终于,她在美洲开起了餐厅。

中国的饭店在美洲有很多,然而并没有特别出名的,也并不吸引人,郭怜筠去吃过那些餐厅的食物,感觉跟国内的食物已经有了很大的区别,而她开的这家餐厅,卖的却是一个原汁原味。

当然,她也考虑到了美洲人口味,还在开业前专门邀请了一些美洲人充当志愿者品尝各种菜肴,最后定下放在餐厅出售的菜品大多都是美洲人能适应并喜爱的食物。

国内那么多的美食,想要找出一些这些人爱吃的食物,绝不是什么难事。

这家中餐厅郭怜筠起名为君华,走高档路线,装修的古色古香,里面的食物用各种精美的器具来装盘,价格非常昂贵,并且餐具只有筷子和勺子。

这样的规定一开始一度让某些人不满甚至在报纸上讽刺郭怜筠,但郭怜筠并不在意,那些真的喜欢美食的人就算不用筷子,用勺子也是能吃到东西的,而那些不满的人么…这些本身就是对华人有意见的人,反正他们也不会来她的餐厅,既然这样,他们说什么对她又能有什么影响?

事实上,她巴不得这些人能多说一说,多在报纸上批评批评自己,也算是免费帮她做宣传了!

高档中餐厅一开始的生意并不好,但后来却越来越有名,华人和美洲人其实没有什么大矛盾,也许有人会歧视华人,但大部分人并没有这样的想法,至于要用筷子…对于热爱美食的人来说,就算是用手抓,也能把食物吃到嘴里!

郭怜筠在一年后开了两家中餐厅的分店,同时开了中式的快餐店,给美洲那些生活节奏非常快的人提供方便美味可以拿在手里吃的食物。

这家店销售的主要产品是肉包子,同时也有其他产品提供,比如面条、粉丝、饺子馄饨之类,跟国内传统的早餐店相似。

这家店分成里外两部分,用透明玻璃隔开,里面有人现场包包子或者饺子,外面则是出售食物的和付钱的地方,还有一些可以让顾客坐着吃的桌椅。

会这么做,也是因为郭怜筠事先的调查,她曾提前制作了一些包子分给别人吃,结果有不少人因为对馅料并不放心而拒绝食用,她不可能在包子里包整块的肉,干脆就将包包子的过程全部透明化。

还有包子本身,也稍稍做了一些改变,国内的包子皮薄汁多的才受人欢迎,做包子的人会专门用猪皮熬皮冻包在包子里,然而这一点被她否决了。

一方面是定位问题,他们的包子是打算当做快餐卖给那些来去匆匆的人的,大多数人都是用纸袋装着带走,若是里面有汁水,极有可能会在吃的时候溢出来打湿外面的纸袋,非常不方便。

另一方面…就跟上面的馅料问题一样,这里的人不太能理解皮冻的成分,基本上都将那些汁水当成了油。他们会抱怨包子太油,而不是觉得里面的汤汁好吃。

因为这种种原因,最后被郭怜筠起名为梦华,英文名“a dream”的快餐店做的包子都是成人巴掌大小的大肉包。

包子面条之类卖的都不错,只可惜郭怜筠想要和包子一起推广的豆浆最终都没敢放在店铺里出售——这些洋人喝了豆浆之后,竟然有不少人会拉肚子!

就跟她喝不惯牛奶一样,这些洋人喝不惯豆浆。

君华快餐店一开始颇受冷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却慢慢好转,出售的食物种类也越来越多,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了很多工作岗位给华人。

而有郭怜筠带头,其他的一些华人食物也出现在了美洲,其中虽然有不少最终被市场淘汰,但也有很多被留了下来。

郭怜筠手上的资金越来越多,但是她并没有再资助国内。刚出国的时候,她就算自己再困难,也会往国内送东西,甚至联系了不少海外华人一起往国内送东西,可现在,侵略者已经被赶出去了,国内是在内战。

郭怜筠出国的第八年,内战终于结束,郭怜筠在美洲的产业已经壮大到了不能轻易舍弃的地步,她也就放弃了回国,而是开始投资一些高科技的产业,同时想要在国内投资。

然而她的投资被拒绝了…郭怜筠没有强求,而是留在了国外。

这个时候,她已经三十多岁了。

郭怜筠一直记得自己的母亲,那个女人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一副暮气沉沉的模样,甚至都不愿意穿鲜亮的衣服,就因为觉得自己已经老了,但她不一样,三十多岁的她自信而又美丽,一直不乏追求者。

“怜筠,你真的不打算找个伴吗?我觉得洪少就很不错啊,要不然那个威廉也不错,虽然我不太喜欢他满脸的雀斑。”孙如霜抛下丈夫和孩子和郭怜筠在她们的中餐厅聚餐的时候,忍不住问道。

“我是真的没兴趣。”郭怜筠道,她有事业有朋友,人生一点都不寂寞,一点都不希望再来一个男人插入她的生活。

“你要是不想结婚,要不要就养个人?我记得从国内带来的那群小家伙,就有不少喜欢你来着。”孙如霜满脸八卦地看着郭怜筠,她其实并没有逼着好友结婚的意思,要知道虽然她的丈夫对她很好,但她常常也会怀念单身时潇洒的日子!但她真的对今天早上的事情很好奇。

听说,当初被郭怜筠带来美洲的那些孩子里的一个在闯出了一些事业之后,今天早上带着一车玫瑰找郭怜筠表白来了!

那个男孩比郭怜筠小十岁,在学习方面很有天赋,来到美洲之后,郭怜筠就资助了他和其他一些孩子一起进入了这边的学校。他一直都是其中的佼佼者,最后竟考上了美洲最好的学校!

毕业之后他没有回来郭怜筠的公司工作,只是逢年过节就来看郭怜筠,一开始还有人说他白眼狼,没想到他现在竟然找郭怜筠表白了!

“还只是个孩子。”郭怜筠无奈地看了孙如霜一眼,这人当初刚被她带回来的时候才十来岁,在她眼里从始至终都只是个孩子。

“这倒也是…让我们为你会持续一辈子的美好生活干杯。”孙如霜举起了自己面前的红枣茶——她又怀孕了。

郭怜筠笑了笑,跟她干了一杯,只是她的笑容突然僵住了,整个人突然怔怔地一动不动。

“怜筠,你怎么了?”孙如霜急切地问道,郭怜筠却没有什么反应郭怜筠会这样,其实完全是因为那个一直陪着,跟她走过了所有的风风雨雨的鬼魂,突然告诉她要离开了。

穆凌这次并不是突然消失的,而是先隐隐感觉到了自己会离开,就跟郭怜筠打了招呼:“我要走了。”

郭怜筠满脸的不敢置信,穆凌又笑了笑:“其实我这次呆的时间已经出乎意料的长,现在你得到了幸福,我也就该离开了。”她一边说,一边伸手摸了摸郭怜筠的头发,她亲眼见证了这个女孩的成长,也感受到了自己的成长,现在倒是有些不舍。

不过她还是要离开,因为她想要见自己孙女,也因为她很喜欢这样帮助别人。

说实在的,她还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好人。

穆凌的身影慢慢变淡,最终完全消失,郭怜筠突然泪流满面。

“怜筠,你到底怎么了?”孙如霜已经占了起来,担心地握住郭怜筠的手。

“我没事。”郭怜筠道:“就是突然觉得很伤心。”

“怎么会这样?是因为心电感应?你的父母…”刚刚知道了这么一个词的孙如霜微微皱眉。

“跟他们没关系。”郭怜筠道。她当初在国内的时候,其实就已经知道自己父母的消息了,还是她以前的同学认出她之后告诉她的。

虽然她的父母曾经让她很失望,但那毕竟是她的父母,她出国的时候也曾想将他们带上,免得他们最后在国内因为战乱而受到伤害。

但是他们拒绝了,说他们绝不会离开她的哥哥,不仅如此,还向她要了一大笔钱。

郭怜筠已经说不出自己当初是什么感觉了,只知道自己最终给了钱,然后就因为相隔着大海而和他们失去了联系。

“那你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了一下?”孙如霜又问。

郭怜筠摇了摇头拒绝了,表达了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的意思,穆凌的存在只有她知道,也只会有她知道。

孙如霜不再追问,转而和郭怜筠聊起了别的。

“如霜,你能给我介绍一个国画老师吗?我想学画画。”郭怜筠突然道。

“你怎么会突然想学画画?”孙如霜有些惊奇。

“因为有想要画的人。”郭怜筠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右边,不久之前,穆凌还坐在那边的空座位上。

第41章 番外(上)

陈墨山的一生称得上波澜壮阔,他是上海某个帮派老大的孩子,然后隐藏身份参加革命,虽然没混成开国元勋之一也称得上位高权重,偏偏后来他的身份被发现,又几乎被打入尘埃,幸好他事后平反,还因为站对了队伍一路高升。

陈墨山年轻的事情忙于革命一直没有成亲,直到建国后才娶了一位妻子生儿育女,现在,他的长子和次女都已经结婚搬离了他的住处,也就只有小女儿陈柳心还没有结婚和他住在一起。

陈墨山对小女儿非常宠爱,他的妻子常常催着二十八岁的女儿去找对象,他却每次都拦着妻子,还告诉女儿他会支持她的一切决定。

她的妻子觉得他太宠孩子了,会把孩子宠坏,陈墨山却很乐意这么做,他辛苦了大半辈子,不就是为了自己的子女能过的好吗?宠一宠孩子又有什么关系?说起来,他其实有时候会觉得很遗憾,因为他的大儿子大女儿太让人省心了!

“吃饭了!”陈墨山的妻子站在桌边,一边让保姆把饭菜摆好,一边朝着楼上喊话。

“来了!”陈柳心应了一声,飞快地从楼梯上冲了下来。

“都多大年纪了,还这么冒冒失失的!”陈墨山的妻子瞪了自己的女儿一眼,又絮絮叨叨地说起来:“这几天天冷了,你出门的时候记得带件外套,还有我看天气预报可能要下雨,你把伞也带上。”

“妈,我知道了!”陈柳心应了一声,然后坐在了餐桌前,接着又好奇地问道:“妈,爸呢?”她爸不是天天一大早起来看报纸的吗?怎么今天到现在还没出现?

“谁知道他要干嘛,今天跟个神经病一样一大早就起来试衣服,把他的衣服全都试了一遍,也不想想都是黑色的中山装有什么好试的。”陈墨山的妻子无奈地笑起来。

“咳咳!”陈墨山的声音响起,陈柳心母女两个抬眼看去,差点被陈墨山的模样吓了一跳。

陈墨山穿了穿了一件紫色的西装,搭配了一个红色的领带,虽然看着极为精神,但这样的鲜亮…他以前不是常年穿黑色吗?

“柳心啊,你觉得你爸这一身怎么样?”陈墨山问道。

“爸,你怎么想起来穿这个了?还有你哪来的这衣服?”陈柳心小心翼翼地问道,她爸今天的情况不太对劲啊!

“这衣服是我从你哥那里找出来的,他前几年当伴郎的时候穿的。”陈墨山道,试过自己所有的衣服不满意之后,才突然想起来自己大儿子扔在自己这儿的这套西装的。

这明明是他以前看不过眼的衣服,但这会儿就是特别想穿。可惜这是儿子的,穿着有点没面子,好在别人不知道。

“爸,你怎么突然这么打扮自己了?”陈柳心又问。

“嘻嘻,”陈墨山笑了笑,“我这不是要去见我的初恋情人吗?”

“你别听他瞎说,他哪来的初恋情人?”陈墨山的妻子嗤笑道,她丈夫虽然比她大了十七岁,但跟她在一起之前都没什么感情经历,这么多年了,她从没听这人提起过什么初恋情人。

“谁说我没有初恋情人了?虽然当初是我暗恋…咳咳…”陈墨山老脸微红。

“该不会是你年轻的时候暗恋过什么明星吧?”陈墨山的妻子皱起了眉头,她丈夫年轻时据说在上海很混得开啊…

“不是明星,不过也差不多了,她今天回国,我去看看去。”陈墨山略带得意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妻子。

“什么德行。”陈墨山的妻子瞪了自己的丈夫一眼,倒也没有拈酸吃醋,陈墨山和她结婚那么多年两人相处的一直很好,而且现在这老头都七十多岁了,那个这么多年没听他提过的初恋应该也是个老太婆,她还有什么好酸的?

“爸,你真厉害!可惜今天我有工作,不然就跟着你去见识一下你的初恋了。”陈柳心也笑道,她是一个同声传译,今天领导人要去接几个大人物,她自然要跟着。

当然,她觉得自己有可能用不上,因为那些个大人物都是华人。

“你是能去见识一下的,我今天和你一起去见我的初恋。”陈墨山道。

“什么?”陈柳心惊叫:“你的初恋该不会是郭怜筠吧?爸,你脸也太大了,暗恋就暗恋呗,非要说成初恋…”

“就是,暗恋郭小姐的人那么多,要是人人都像你一样说她是初恋,那她该有多少初恋?”陈墨山的妻子也皱了皱眉,郭怜筠一生都没有结婚,但喜欢她的人很多,还有不少文人专门写诗赞美她,陈墨山算什么啊!

说起来,她的偶像就是郭怜筠来着!她就是看着郭怜筠的书长大的啊!

呃,她嫁的人真的太老了…竟然比她的偶像还大。

“我是不一样的你们知不知道,她当初和我的关系可好了,还托我帮忙呢!”陈墨山都快吹胡子瞪眼了。

“好好好,爸你和郭小姐关系很好,那等下你让我多跟她拍几张合照行不?”陈柳心忙道,因为一直未婚,大家都习惯称郭怜筠为郭小姐。

“当然没问题!”陈墨山答应了,穿着一身鲜艳的衣服坐上自己女儿的车子,然后雄赳赳气昂昂地准备去见郭怜筠。

一转眼,郭怜筠出国已经五十年了啊,这个国家也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年前梦华进入中国,然后到处开连锁店的时候郭怜筠没回来,他还以为他这辈子都见不到这个人了,没想到现在竟然又见到了…

恍惚间,陈墨山又想起了五十多年前的事情。

郭怜筠刚找到他的时候,他还以为这个大作家是想整看不顺眼的人,还想着这姑娘看着很温柔,怎么也表里不一跟他这个道上混的打交道?结果,还没等他腹诽完,这个女孩子就问他:“我找你帮我一个忙,对付一个人,这事你不能告诉别人,做得到吗?”

他是出了名的口风紧,自然表示做得到,结果就听说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

郭怜筠这个很有名的女作家,竟然遇到过那样可怕的事情…那个姜高杰真不是个男人!

他非常同情这个女人,拍着胸脯表示一定会把事情办好,最后为了不让别人知道郭怜筠的遭遇,他亲自上阵对付了姜高杰不说,还倒贴钱帮郭怜筠弄死了那些个人渣。

他当时非常同情郭怜筠,觉得这个女孩子真的太惨了,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之后恐怕想要嫁个好男人都难…但没过多久,他就发现自己的想法实在太过狭隘。

郭怜筠根本就不是那些会把嫁人当做目标的女人,她的眼光甚至比一些男人都要长远,甚至做出了一些男人都做不到的事情。

他得承认,他最后会加入军队参加革命,就是因为觉得自己不能连个女人都比不上,在国难当头的时候还在租界混着。

他称不上有多么多么喜欢郭怜筠,但他确实对郭怜筠有好感有敬佩,他一直都记得,他刚参军的时候有一回他们弹尽粮绝,以为自己就要死了,结果郭怜筠手下的人送来了大批的物资…

后来郭怜筠出国,他因为有文化而步步高升,又好几次拿到了郭怜筠从国外送回来的物资或者钱…

“柳心啊,你爸当年差点饿死了,幸好郭怜筠送了罐头来,你知道我为什么常常让你去买她的工厂生产的罐头吗?就因为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罐头!”眼看着就要到了,陈墨山又跟女儿念叨起来。

所以她爸可能根本就不认识郭怜筠,真的只是暗的不能再暗的暗恋吧?陈柳心都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能跟偶像照合照了。

没错,郭怜筠也是她的偶像,郭怜筠的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集她都有收藏!

说起来,郭怜筠那个年代是有很多文人的,但她最喜欢的就是郭怜筠,没办法,散文啊诗歌啊什么的她欣赏不来,倒是郭怜筠的各种文章看着很有感觉,甚至躲在被子里哭了很多次。

车子很快就到了机场,陈墨山下了车之后,就看到了不少老伙计也在场,想来是知道郭怜筠的消息之后赶来了。

他们中有些人其实并没有见过郭怜筠,但都知道这个人存在,或是看过郭怜筠的文章,或是敬佩郭怜筠的行事。

郭怜筠一个女人,竟然硬是在国外闯出了一片天堂,还开出了世界排名前几的连锁快餐店…

当然,更重要的是,郭怜筠的一生资助了很多人,现在国外很多有名的华人小时候都接受过她的资助,并对她异常感激,全都称呼她姐姐。

她,现在回国了。

郭怜筠从飞机上下来的时候,闪光灯接连不断,让陈墨山下意识地眯起了眼睛。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个满头银丝的老妇人慢慢地走了下来。

郭怜筠的头发已经全白了,脸上的皱纹倒是并不多,她化了妆,擦了口红,头上斜斜地装饰着一顶小帽子,身上穿了一件淡蓝色的小西装,配了同色的裙子,脚上还穿着高跟鞋,整个人又时髦又好看。

明明她身边还跟着两个年轻的美女,但所有人的目光,却都不由自主地放到了她身上。

这个人就算是成了老太太,也是最好看的老太太。

第42章 番外(下)

其实十年前梦华包子进入中国,在国内各个地方开起连锁店的时候,郭怜筠就想过要回国,没想到还没动身,她就不小心摔折了胳膊,后来杂七杂八又出了很多事情,她的行程也就被耽搁了,直到现在,她才终于和孙如霜夫妇还有两个当初她帮助过的人一起踏上了这块土地。

不知不觉她已经七十多岁了,看着已经和以前完全不一样甚至改了名字的北平,不免心生感慨。

这个城市,跟她记忆中的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郭怜筠这些年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但被领导人隆重欢迎还是头一回,不过她也没有露怯,而是和对方一一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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