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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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毛…”

“他应该很快就回来了。”穆凌道,她比谭春娟看的更清楚,大毛明显对姚天豪没好感。

穆凌说了没事,谭春娟就冷静多了,但她还是走到了外面,也不知道是不是凑巧,她刚跨出门槛就看到大毛回来了,只是大毛这会儿看着竟有些狼狈。

“大毛,你怎么了?”谭春娟连忙问道。

“跟人打架了。”高屠户在旁边插了一句。

“你怎么就跟人打架了…”谭春娟想要责备,结果大毛突然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袋子:“娘,给你。”

这个袋子谭春娟熟得很,就是她拿来装之前姚天豪给了没花完的钱的,很明显,大毛这是回家拿钱去了。

“那些人不让我把衣服拿走,还好这个我藏好了。”大毛道。

谭春娟一把就抱住了大毛,这是她的孩子…

“你回去把这块肉煮了,再弄点饭,多弄点。”高屠户递过来一块肉,打断了谭春娟和大毛的母子情深。

这是一块能有两三斤的五花肉,它这会儿还是生的,但大毛已经看的忍不住流口水了。

谭春娟也忍不住咽了口口水,然后接过肉就往里走去。

高屠户的厨房里放着两个大缸,一个装了大米,一个装了面粉,上面还挂着腊肉咸肉,让谭春娟的口水更多了,也是到了这个时候,她才想起来她今天还没吃过东西。

高家的灶上跟姚家一样有两口锅,谭春娟用其中一口锅煮米饭,然后把旁边堆着的萝卜切了蒸在上面,然后用另外一口锅做红烧肉。

这年头做肉做的好吃的女人没几个,因为家家户户都不怎么吃肉,但谭春娟是有着好手艺的,那还是姚父姚母在世的时候为了招待姚天豪的兄弟练出来的。

她当时做过很多红烧肉,只可惜自己没怎么吃过,一般也就上桌前尝点汤汁试试咸淡。

五花肉切块做出来的红烧肉香的不行,谭春娟把肉盛出来,在锅里留了些汤汁,然后又把蒸熟的萝卜放进去煮,最后看着高屠户还没进来吃饭,想了想,又把旁边放着的半颗大白菜炒了。

满满当当的三个菜做好,二毛眼睛都直了,高屠户才走了进来,谭春娟见状连忙给他盛了一大碗米饭送过去。

高屠户接过饭碗愣了愣才坐到桌边,看到谭春娟和两个孩子没动静,皱了皱眉头:“你们怎么不去盛饭?”

“你先吃。”谭春娟想也不想就道。

“一起吃。”高屠户眉头皱的更紧,似乎有些生气了。

谭春娟忙不迭地去盛了饭,看到高屠户夹了一筷子红烧肉,才开始吃起来,她不好意思去吃红烧肉,就专门吃大白菜,大毛则是对准了那碗有红烧肉味道的萝卜吃,自己吃了还给妹妹夹。

高屠户突然停了筷子端起装满红烧肉的大碗,然后开始往二毛的碗里倒,他们吃饭盛菜用的都是大碗,也不用怕倒到外面,他手腕一动就给二毛倒下去两大块红烧肉和许些汤水,又给大毛倒了三块红烧肉,最后还给谭春娟倒。

“我不用了…”谭春娟话还没说完,高屠户就足足给她倒下去四块红烧肉,这会儿碗里都只剩三块了。

高屠户也不多话,把剩下的倒自己碗里拌了拌就吃起来。

红烧肉的汤拌着饭,好吃的不得了,谭春娟低头扒饭,眼眶忍不住红了。长这么大,她就没有过一顿吃这么多肉的日子。

大毛二毛自然也跟谭春娟一样没有这么吃过肉,三个人吃的异常满足。

这也就算了,这天傍晚,高屠户竟然又给了她这么一大块肉让她做饭!还又往他们碗里倒肉了!

高屠户没说让谭春娟跟他一起睡,谭春娟也没主动提,这晚上依旧跟两个孩子一起睡在东厢。他们三个吃饱喝足,按理应该睡得很好,然而事实恰恰相反。

三个平常很少尝到荤腥的人突然吃了一顿大肉的结果,就是全都拉肚子了,整整折腾了一宿,大毛还特别可惜:“这就都拉了啊…”

谭春娟等着儿子用好了马桶自己用,听到这话脸上有些红。

第二天早上谭春娟起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有点虚,她没按照高屠户的吩咐蒸咸肉煮干饭,只用咸肉和鸡蛋把昨天的剩饭炒了给高屠户吃,而她跟两个孩子就把锅巴加水煮成粥,配上昨晚腌的萝卜吃了。

他们这会儿也就吃这个才觉得好受一些了。

中午高屠户只给了谭春娟瘦肉,吃饭的时候也只让他们自家夹,没让他们一定要吃多少,看得出来,昨晚的情况他是了解一些的。

虽然高屠户让他们多夹菜,但谭春娟还有点不好意思下筷子,大毛二毛倒是不太怕高屠户了,往碗里夹了菜就开始扒饭,吃完饭,大毛还跟着高屠户到了外面肉摊上,然后殷勤地用稻草帮高屠户捆别人要了的肉。

谭春娟跟杜家请了两天假没去上工,正在帮高屠户收拾那些闲置的塞满了杂物的房子,看到这一幕有些惊讶,高屠户发现她的表情,突然指了指大毛:“这孩子上次还跟我说要给我当徒弟。”

大毛的脸红了,突然道:“爹!”

高屠户整个人都愣住了,谭春娟也被惊得说不出话来,大毛二毛年纪都不小了,她还以为他们不会叫高屠户爹…

“爹,有人来买肉了。”大毛又道。

谭春娟做晚饭的时候,才找着机会问大毛到底是怎么回事。

“娘,我叫他爹他会高兴,这样就对我们好了,”大毛认真地看着谭春娟,“刚才我叫爹了,他抓了一把铜板给我,有二十几个!”他亲爹还从来没给过他钱呢!

谭春娟突然发现,带着两个孩子和离真的是一件很正确的事情。

这天晚上,谭春娟跟高屠户说了自己明天要到杜家去干活的事情。

“你是我婆娘,我会养你,你不用再去干活了,给我做好饭就行。”

“我可以回来做饭的。”谭春娟低声道,她说是给高屠户当婆娘,现在两人还分房睡,这让她觉得自己有点对不住高屠户,但要让她马上跟高屠户亲近,她又有些发怵。

“我已经跟杜老大说过了你不会再去,你要是有功夫,可以给我做几身衣裳。”高屠户道,给了谭春娟一锭银子。

谭春娟手足无措起来,更觉得受宠若惊,姚家的钱一开始在姚父姚母手里,后来在姚天豪手里,她那么多年从他们手里拿的最多的一笔钱就是之前姚天豪给的那一吊…

“你跟他好好过日子吧,我觉得他是个好人,”穆凌笑了笑,“你也别担心晚上你们做什么我会看到,我会在屋外头的。”

谭春娟猛地涨红了脸。

谭春娟做饭的时候更细心了,还摸索着做出了一些新花样来,高屠户换下的衣服她更是全都洗干净缝补好,一天高屠户把自己屋子里的被子拿出来晒的时候,她还把被子拆了,给洗的干干净净的。

高屠户要的衣服她也做的很细心,高屠户以前穿的衣服应该都是买的成衣,他胳膊粗,穿着就不大合身胀鼓鼓的,谭春娟为此量尺寸的时候特地量了高屠户胳膊和腿的尺寸。

等谭春娟给高屠户做好一身棉袄棉裤的时候,已经过去半个月了,高屠户试了衣服,给了她一罐面脂让她擦脸。

又过了半个月,谭春娟又给高屠户做好了一身外衣外裤,高屠户把衣服穿在身上,突然道:“我叫高震。”

“啊?”谭春娟一愣。

“东厢那个房间给二毛住刚好,大毛可以住最西面那间朝南的屋子。你搬我屋子里。”高屠户又道。

谭春娟那张因为在屋里躲了一个月又擦了半个月面脂而不再干裂细嫩很多的脸突然红了,却一点害怕担心的心情都没有。

谭春娟嫁给姚天豪的时候才十五,这年过了年也就二十六,但她生了二毛之后一直没怀孕,也就以为自己不会再有孩子了,因着这个,她一开始对高屠户挺愧疚,没少私底下让大毛将来要孝顺高屠户。

然而她想多了,第二年她先是气色越来越好,后来不知怎么地又越来越胖,某一天肚子里还有东西动了动把高屠户吓了一跳。

她怀孕了,以前她因为日子过得苦葵水一年也就来三四次,这才怀不上孩子,但跟着高屠户吃好喝好之后,她却立刻有孩子了。

第一胎她生了个丫头,生完也不知道是不是肉吃太多补得过了头,才过三个月就又来了葵水,后来她一再小心,还是在丫头过周岁不久又怀了一个,然后生下了一个胖乎乎的儿子。

明明当初生了大毛以后过了一年多才来葵水的…谭春娟看了看自己因为连番怀孕胖了一圈,甚至变得有些白嫩身体,甚至有些想不起来以前的那些苦日子。

可惜仙女已经离开了,她都没来得及好好谢谢她…

第30章 番外(上)

谭春娟搬到高震房里之后没多久就过年了,高震买了很多年货回家,而这无疑是谭春娟长这么大过的最丰盛的一个年。

大毛这时候早就爹长爹短地整天跟着高震了,二毛什么都学哥哥,自然也叫了爹,于是在一起不过一两个月的一家人,竟然显得无比亲密。

大年夜,高震给了大毛二毛每人十八个铜板的压岁钱,突然又道:“大毛二毛的名字要不要改改?开了年大毛要去念书,总不能一直叫这个名字。”

“什么?”谭春娟震惊地看着高震。念书?那可是烧钱的玩意儿,高震竟然让大毛去念书?以前姚天豪这个亲爹都从来想不起这件事!

“大毛不是很喜欢学东西吗?”高震反问。

“爹,我只要学会算账就行了,好帮你算钱,不用去念书。”大毛道,也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过的太苦,他小小年纪就学会了看人脸色,说话总能说到别人心坎里。

“你娘也不懂什么,你要学东西还是去学堂更好,就这么定了。”高震拍板决定。

于是等过完年,被养胖了很多的大毛就改名为高江,然后穿着新衣服进了镇上的学堂,他刚去的时候,几乎没人能把他和以前那个姚大毛联系起来。

大毛在学堂学了三年就回家了,不是高震不让他去读了,而是他自己本身就没有这个天分,相比于拿着软趴趴的毛笔笔画之乎者也,他更喜欢把玩高震的那些刀,甚至喜欢处处学着高震的行事作风。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看着越来越像高震了。

十二岁的大毛开始跟在高震身边卖肉,同时飞快地往上窜个子,等他十五岁的时候,他虽然看着还算瘦小,但已经可以独自开始卖肉了,也是这年,谭春娟在相隔三年后生下了高震的第三个的孩子,这回又是一个女儿。

那些说高震会断子绝孙的谣言早就已经不攻自破,高家人甚至过的比镇上大多数的人更好。

当然,高震其实从一开始就不在乎外头的那些谣言,眼看着大毛已经能独自卖肉,他倒是有心要做一些别的生意。

高震当年离开镇子去流浪的时候才八九岁,而他能活下来,完全是因为被军队里一个伙夫救了,他一开始在伙房帮着烧火做饭,等十六七岁的时候就去当了兵,还参加了几场战争,只是他虽然有一身力气,脾气却不太好,也不会跟人拉关系,所以一直都混的不怎么样,后来眼看着升迁无望,又惦记着当年堂叔一家把自己赶出家门的仇,干脆就回到了镇子上。

不管是高震的祖父还是爹娘,都死的非常快,基本没花银子在治病上,高家当时自然很有些家底。在高震父亲死后,他祖母手上的钱别说把他养大了,就算让他吃喝不愁过一辈子都没问题,正因为这样,当年他祖母甚至是愿意免费把铺子给他堂叔一家用的,只要他堂叔一家能护着他们一点,然而他堂叔一家并不满足于这一点,硬是将他和他祖母两个人赶出了家门,害的他祖母冻死在破庙里。

高震一直惦记着要报仇,回到镇上之后就把他堂叔一家狠狠地打了一顿,并且就像当初他堂叔对待他和他奶奶一样,将他们赶了出去。

他的堂叔一家被赶走之后日子过得很凄凉,高震一直都知道,乐见其成,他的堂叔一家在外面说自己的坏话,说自己克父克母,这些高震也都知道,却没当一回事。

卖肉的日子比当兵舒服多了,至少天天有肉吃,高震就在镇上安了家,后来年纪渐长,还花钱买了个婆娘回来打算留个后。他买的婆娘是大户人家的主母卖出来的丫头,长得非常漂亮,却不是个能过日子的人,一直嫌他粗鄙不说,还哭哭啼啼地不让他睡,他懒得哄人又做不出打女人逼女人的事情,后来干脆就只当家里多了个吃白饭的了。

结果半年过去,这个女人以前的主家的少爷竟然找来了,原来这个女人找机会给跟自己有私情的少爷去了信,那个少爷还惦记着这个美貌丫环,就找来了。

高震收了那个少爷给的钱,就让这个少爷把女人带走了——那个少爷给的钱不少,他反正不亏。

那个女人不见了,外面的流言就越来越多,很多人都觉得是高震把自己婆娘弄死了,他也懒得管,因为他觉得家里放个女人挺麻烦的,还不如自己一个人过日子舒服。

一眨眼,高震就这么过了七八年,却没想到某一天自己正在卖肉的时候,竟然会有个女人冲出来主动提出要做他的婆娘。

高震对谭春娟是有印象的,他记得这个女人刚嫁到镇上的时候时不时地来买肉,后来买肉的次数却一年比一年少,这两三年都成了整个镇上买肉次数最少的人了,反倒是这个女人的丈夫,他时常看到那人在酒馆喝酒吃肉,还愿意拿出大把的钱帮别人还欠他的债。

他有点可怜这个女人,但当时并没有别的想法,还以为这个女人是在开玩笑,直到这个女人紧接着又说她和两个孩子被扫地出门了,只想要个住的地方。

他的祖母当初要是有人收留,不用住在那破破烂烂一直漏雨的破庙里,想来也能多活几年…而且,他认识那个女人身边的孩子,那孩子曾经找到他想要给他当学徒。那时候他其实有些意动,只是还没答应就碰上姚天豪穿着衙役服过来,这个孩子二话不说就跑了。

他答应了收留这个女人,去衙门过了户籍。

他占了他堂叔一家留下的财产,卖肉也每天都有进账,并不缺钱,收留这个女人也只是觉得多三张嘴吃饭也没什么,然而刚走到桌前就有人递饭碗过来的感觉竟然出奇的好,这个女人做的菜还异常的美味,要知道,他之前做肉都是直接煮熟或者放在白菜萝卜里面炖。

那天晚上他在井边打算随便擦洗一下去睡觉的时候,那个女人还战战兢兢地端了一盆热水给他,然后他脱下的原本打算明天继续穿的衣服,还被这个女人抢着洗的干干净净的。

以前高震一直不明白自己的那些战友为什么整天想着要婆娘,在谭春娟到了他家之后,他突然就理解了。

等他把谭春娟睡了,理解的就更透彻了,可惜谭春娟有点瘦,他抓着这人瘦伶伶的腿都不敢太用力…

好不容易把这个女人养胖了一点,这个女人的肚子还突然动了,把他吓了一跳,以为这人生了什么毛病。

幸好,这女人并不是生病,而是有孩子了。

从回忆里回过神,高震拎着自己和二毛两个人做的饭菜进了谭春娟的房间,然后死死地盯着谭春娟身边那个没几根头发的小家伙看了半天,最终小心翼翼地把她抱了起来。

许是发现自己换了个地方,高震手里那软乎乎的一团睁开眼睛打了个哈欠,然后又因为有许些衣角碰到了她的左脸而一个劲儿地往左边侧脑袋,张着嘴要去咬。

高震捧了良久,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她放在谭春娟身边:“我雇了个人来照顾你。”

“雇人做什么?你钱多烧得慌啊?”谭春娟立刻就道,她生大毛二毛的时候根本没人帮忙,还不是过的挺好,结果等她怀上三毛的时候,高震也不知道是怎么了,非要请个回来看着她,后来还是她生气了才没真的把人请回来。

高震是在家门口卖肉的,能回来做饭,大毛二毛也不小了能帮忙,何必请人?特别是现在,二毛都十三了,完全可以照顾她。

“我要出趟远门,不放心你,这事就这么定了。”高震这回没给谭春娟回绝的机会,以前他是觉得自己在家能看顾着谭春娟才没请人,但现在他要出门去。

“好好的怎么要出门去?”谭春娟连忙问道。

“我去给二毛三毛还有五毛弄点嫁妆。”高震用手指轻轻地碰了碰谭春娟身边的五毛的脸,然后在五毛扭过头试图吃他的手指的时候飞快地把手伸开。

孩子越来越多了,三个丫头出嫁要嫁妆,两个儿子还要娶媳妇,他不能还指望着一个肉铺过活。

怀里的孩子软绵绵的,但就是这么一个还没长牙只有高震胳膊大小的孩子,让高震决定作出改变。

高震在驻军那里的关系其实并没有县衙里那位师爷以为的那么硬,他只是正好认识这边的人,驻军要吃猪肉就常常送去而已,那时候他只有一个人,那些驻军给的价格又不高,其实送的不多,但现在他想好好发展一下这一块的生意。

那些大城市里有很多饭店酒馆,吃不完饭菜都会倒掉,如果他找人把这些剩菜收集起来,再加上米糠猪草之类的煮了用来养猪,肯定能让猪长得很快——穷人家的猪只煮猪草吃,养一年也就百十来斤,有钱人家养猪时不时给吃点剩饭剩菜,半年就有百多斤!

他养的猪多了之后,单单卖猪肉肯定是卖不掉的,但能送到驻军那儿去,他们附近驻扎的军队足足有两万,哪怕他们一个月只吃一回肉呢,也足够消耗掉他的猪了。

他是当过兵的,也知道有时候那些驻军不是没钱吃肉,而是根本没肉吃,如今虽然养猪的人家不少,但大多只养一两头,还都要养到年底才愿意卖或者杀,那些当兵的吃一回肉又少说要买几十头,除了年底根本就没处买!

就像吃菜,他们当初都是自己种了才有的吃的,可惜猪吃太多又太脏,军营里根本就没法养。

小镇往南马车走一天就有个大城,是府衙所在,因为有两条大河在此相交还非常富饶,高震在府衙北面买了一块临河的贫瘠的山地,雇了一些没活干的人开始养猪,不得不说他的想法是正确的,第一年,他就出栏了上百头猪,狠狠地赚了一笔,甚至就连平常清理出来的猪粪,都被周围的百姓抢着几文钱一担买走了——这可是上好的肥料!

高家越来越有钱了,大毛虽然还在镇上卖肉,但四毛却去了城里的书院念书,就连二毛都嫁给了城里一个酒店老板的独子。

眨眼间,谭春娟再嫁已经二十年,又到了快过年的时候。

第31章 番外(中)

“五毛,你又跑哪里去了?”谭春娟扯开嗓子喊起来,没一会儿,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女就拎着裙子跑了过来:“娘,我这不是在吗?”

“鞋子上都是泥,你是不是又跑出去了玩了?”谭春娟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小女儿,她另外的两个女儿都是温柔娴淑的,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个小女儿异常跳脱,他们在养猪场附近建了宅子住下之后,她更是越来越野,整天想着往外跑。

原本谭春娟是不在乎这些的,毕竟她自个儿小时候就漫山遍野地跑,但这两年这个小女儿长得越来越好看了…

“娘,我真没走远…还有,娘你能不能别叫我五毛了?”高倩无奈地看着自己的母亲。

“你哥都是秀才了,我还叫他四毛呢!”谭春娟略带骄傲地说道,她的小儿子脑瓜子名字,现在十六,竟然就已经考上秀才了!

高倩撇了撇嘴不说话了,谭春娟又道:“你快收拾收拾换双鞋,我们要回镇上去。”

他们现在为了看着养猪场,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这边,但每次过年还是会回去的,今年谭春娟就选了十二月廿二出发,回去之后明天正好过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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