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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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到三千…相比之下,一亿功德,真的是遥不可及的!

凌青云虽然初中毕业就没上学,但初中的数学足以让他计算出来,凭他如今的速度,想要将功德升到一亿,怎么着也要几百年。

几百年…那可是几百年…就算修功德能让他寿命变长,可是谁知道几百年后是个什么状况?心里一沉,凌青云突然想到了小狗之前一直强调的帮助人类的情况。

他为了庄诚的安全不能去安全区,但是这座城市里,还有幸存者的存在。

也许,他可以一边杀丧尸,一边救这些幸存者,也许,他可以把他们集合起来,送去安全区…

只要小心一点,只要不暴露庄诚的存在…当然,他大可不必事事亲为,很多事情都可以找人帮忙,不是吗?

凌青云心里隐隐有了一个想法,不过,现在要做这些时机还不够成熟,先想办法杀丧尸得到食物吧!在之前那条挤满了丧尸的街上,还有几家完全没有被洗劫过的超市,也许他该去把那几家超市给洗劫了,刚才两瓶饮料就换来两点功德,凌青云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在杀丧尸杀的累了以后,就拿食物去换一些功德。

杀丧尸、抢食物,顺便还杀了三个变异丧尸,让庄诚兴奋地直接扑过去毁了一双手套…

不过,他给庄诚戴上的手套,绝对是新的完好的,为什么上面会有孔洞?看着正在高兴地吃晶核的庄诚,凌青云心里弥漫起一股莫名的滋味,有高兴有辛酸也有难受。

庄诚…庄诚…三级变异丧尸,远比那些普通的变异丧尸强,可是就算是普通的变异丧尸,也能靠爪子和牙齿将一个活生生的人撕成两半,他甚至亲眼看到一个力量系的变异丧尸用手一扭就扭下一个人的脑袋…

庄诚比他厉害,这是小狗说的,他记住了,但是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庄诚一直没有动手杀丧尸,也因为庄诚那些如同稚儿一般的行为。

庄诚,确实是比他厉害的,他能一直制住庄诚,不过是庄诚还记得他,不过是庄诚不愿意伤害他而已…

凌青云很想抱一抱庄诚,他也确实抱了,被裹成一个球的庄诚抱起来没有肉感,不过那毕竟是庄诚!

抱过以后,凌青云觉得神清气爽。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什么的,到了他这里估计就变成男男搭配干活不累了…当然,这个男人必须是庄诚才行!

来回跑了两趟,因为凌青云发了狠的缘故,杀了不少丧尸,等最后停下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好一会儿了!

广场上堆满了丧尸的尸体,凌青云踩在上面都觉得心里发寒,不过好在他已经习惯了那股令人作呕的味道,人类总是很快就能适应恶劣的环境——在不得不适应的时候。

杀这么多的丧尸,免不了血肉横飞,幸好下午的时候凌青云又找到了一个摩托车的头盔,这才让他在被丧尸围攻并且杀丧尸的时候没有被那些飞溅的脑浆和血肉溅的满头满脸。

脱掉了粘满了腐败的血肉的外套,又把脚上的军靴换成一双超市里找到的塑料雨靴——这样的东西也只有在郊区的超市才找得到,凌青云爬上了越野车。

因为之前的便秘,晚上凌青云找了些真空包装的豆腐干吃,没办法,现在蔬菜根本没地儿找去。等吃完了,把车顶上的庄诚叫进车子,他就开着自己装满了食物的越野车来到了白天那两个老人住的地方。

敲响了那两个老人的门,很快,门就被打开了,如今这里已经没了电,屋子中间正点着一个小小的火堆,估计是在烧什么家具。

也幸好这屋子不小,家具都跟先前的柜子一样厚实,两个老人不到必要的时候不点火,才能一直没烧完。

“小伙子,是你啊!”那老大爷一开始听到敲门声是很怕的,当初来救援的人离开以后,曾经有个隔壁楼的老太太忍不住饿跑出来想去别人家找找吃的,却不想被两个丧尸盯上了,那会儿她在外面敲门,一脸焦急…

他当时没开门,后来眼看着她带着两个丧尸跑上楼,手上已经被丧尸抓开了…都不知道后来她怎么样了…虽然那个老太太牙尖嘴利不讨人喜欢,虽然那时候他要是开了门恐怕大家都要死,可是真想起这事,心里头还是不舒服。

“老大爷。”凌青云把狼牙棒背在了身后,手里拿着之前这个老大爷他们躲着来到外面的柜子,柜子里面放的却全是吃的。

“啊!”那老大爷看到一柜子的吃的,惊喜地叫了一声,同时,凌青云的耳边响起了提示声:“得到功德一点。”

这次得到功德,又是怎么回事?凌青云来不及深究,等进了门,发现跟着自己的庄诚没有什么异动,立刻说明了来意:“老大爷,这里大概还有多少人?我带了食物来,要不要大家分一分?”

“小伙子,你真是个好人!”老大爷再一次给凌青云一张好人卡:“那时候我们这些老不死的都留着没走,子女心好的会多留点食物,心不好的…不过就算留下的食物不少,现在大伙儿估计也吃光了…”

“小伙子,我老婆子说句话,你弄到这些东西不容易,给我们吃又何必?”那个一直没说话的老太太开口了。

“老大娘,我不缺吃的,就是不知道还活着的那些人,愿意聚到一起吗?”凌青云开口,他确实不缺吃的,不管怎么样,他都会留够自己的食物,凌青云愣了愣,耳边竟然又想起“得到功德一点”的提示。

“肯定愿意的,我们都老了,现在什么也没有了,还有啥不愿意的?”那明显看不清什么东西的老大娘开口。要是一个月前,他们也许不愿意,怕别人是惦记上了他们的食物,可是如今大伙儿食物都吃完了,还怕什么?

“这样就好!老大爷,你们愿意陪我走一圈吗?我觉得,大家聚在一起有个照应比较好。”凌青云开口,原本他还没这个打算,可是刚才听到的得到功德的提示让他有了一个打算,也许他可以先把幸存者们聚集到这里。

这边是郊区,这个建在免费公园附近的小区也建好了没多久,别的不说,防盗门什么的都很牢固,住些幸存者还是可行的。

“愿意!我陪你们走一圈吧,让大家都聚到我们这里来!”那老大爷连忙开口。

带着老大爷,凌青云一开始就想到了之前庄诚对楼上的执着,很明显上面还有人。

看到凌青云往楼上走,那老大爷迟疑了一下:“小伙子,上面可能有丧尸…”

“没关系,老大爷,我不怕丧尸。”凌青云开口,走在了前面。

楼上传来腐败的气味,以凌青云敏锐的听力,也能听到一些响动,上面就算没有活人也是有丧尸的。

凌青云之前去超市拿食物的时候,也顺手拿了两个手电筒照明用,加电池的手电筒虽然不亮,但对他来说足够了。

楼上传来腐臭的味道,恐怕不是有尸体就是有死去的丧尸,凌青云小心地上楼,却只看到洞开的大门。

“这门怎么没关?沈家媳妇不是还在吗?”老大爷小声开口,声音还发着颤。

“我们进去看看。”凌青云看到身边的庄诚跃跃欲试的样子,就知道里面有活人,说起来,以后想救幸存者,是不是只要带着庄诚就可以了?也许会比一些找人的红外线设备都要好用!要知道,庄诚对丧尸,就算是脑袋里有晶核的变异丧尸,都不会像遇到活人一样兴奋地浑身颤抖的,当然,面对已经被砸开了脑袋的变异丧尸,他也会这么兴奋,因为那样的话他已经能闻到晶核的味道了。

大门没有被损坏,却偏偏大开着,一进门,凌青云又看到了被暴力破坏的一扇门,那应该是卧室门。

门里门外,躺着三具尸体,不过最惊人的,却是那个突然从沙发上站起来的女人,就在她站起来的一瞬间,身边的庄诚,又蠢蠢欲动了!

轻车熟路地用右手抱住了庄诚,庄诚本来还因为兴奋而颤抖的身体就安静下来,乖乖地依偎在了凌青云身上,凌青云心里一甜,左手拿着的手电筒就照向了对方的脸。

那是一个女人。

一头短发的女人看着非常邋遢苍白,在手电筒的灯光下宛若鬼魅,不过不管是那双闪亮的眼睛还是身边兴奋的庄诚,都告诉了凌青云一个事实——那是个活人。

“沈家的媳妇儿?”跟在凌青云身后的老大爷颤抖着开口。

“赵大爷…我姓柳。”那个女人开口,凌青云的手电筒照到对方脸上,才看到那是个二十多岁的女人,五官端正,脸色苍白。

“这三个丧尸是你杀的?”凌青云有些惊讶地问道。

“是我杀的,杀了好几天了。”柳可凡开口,她没想到,自己竟然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她如今二十七岁,刚刚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却不想刚坐完月子,末世就来了。

她和丈夫没事,同住的公公婆婆也没事,偏偏她的女儿变成了丧尸…

那天晚上,她被身边的动静惊醒,就发现本来白皙可爱的女儿已经变成了怪物,不过孩子还小,没有长牙又被襁褓牢牢地裹着,才没能伤害到身边的人。

家里所有人都被她的尖叫惊醒,很快,大家就知道了外面的情况,原来,那是丧尸!

丈夫让他把变成丧尸的女儿从窗户扔出去,她觉得女儿这个样子根本伤不了人所以不愿意,结果她的丈夫,就把她和女儿反锁在了卧室里!

当时她还没觉得怎么样,毕竟她那时候伤心欲绝,根本没胃口来吃东西不说,卧室连着卫生间,床边有一桶纯净水,还有她生完孩子别人给送来的牛奶和一些吃的,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适应…

可过了两天,等她已经接受了女儿死去的事实,也知道外面来了救援的人,敲打房门让丈夫把她放出去的时候,却发现他们根本没有放她出去的意思!

她大喊大叫,哭泣求饶,一点用处也没有,等四周一片安静以后,她只能依靠着卧室里的牛奶、奶粉,还有那些阿胶之类的补品过活。

后来,她以为自己要饿死了,她以为自己会陪着自己刚出生的孩子死在房间里,却不想外面传来惨叫声,然后,就有丧尸开始敲打她的房门!

他们是什么意思?连大门都不愿意关吗?他们就那么想让她死掉?

她偏不让他们如愿!她会让那个在危难中把她抛弃在这里的男人付出代价的!

在丧尸破门而入的时候,她爆发了!

等真的杀了两个丧尸和一个已经在开始变成丧尸的人,她突然就不怕了,同时也知道,自己已经变了。

这间屋子里,已经没有什么吃的了,可是她去楼上空无一人房子里,却找到了一些还能入口的东西,让她又活了两天离开卧室已经两天了,她也终于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今天白天她听到了楼下的动静,知道还有人活着,也终于下定决心,准备明天就去安全区——她已经拥有了过人的力量,她会让那个男人后悔的!

不过,她没想到,在这个夜晚,竟然会有人走进这个家。

一个女人,能杀了三个丧尸,倒是很不容易!凌青云对着对方点了点头,手电筒照在三个丧尸身上,终于忍不住惊讶起来。

从一开始带着庄诚逃命的时候开始杀丧尸,到后来跟着张毅一起杀丧尸,丧尸的脑袋怎么样容易敲碎到底有多硬这样的问题,凌青云是无比清楚的,丧尸杀的多了,他也知道怎么样可以更省力地杀死一个丧尸。

而眼前的女人,显然是不知道要如何留着力气对方下一个丧尸的,所以眼前的三个丧尸的头,都被敲得碎成了七八片,这也就罢了,这七八片的头盖骨,明显是一次敲击造成的,甚至敲得连丧尸的肩膀都碎了!

还有,旁边散架的床头柜和上面的手印!

凌青云知道,在功德到达一千点身体获得强化以前,他借助狼牙棒,也可以做到这样的程度,可是一个女人,一个拿不趁手的床头柜做武器的女人…

进化者!

第28章 宗教

知道眼前的女人是个进化者,凌青云自然不敢小觑了,他下意识地挡好庄诚,突然又想到,进化者虽然有变异丧尸的实力加上聪明的头脑绝对可以轻松杀死变异丧尸,但是庄诚的实力,可比变异丧尸厉害多了!

这么想着,凌青云放下了一半的心,不过那个女人冰冷的眼神,还真看的别人心里发寒。

凌青云想起之前赵大爷说过的“疯女人”的故事,暗暗叹了一口气:“我拿了一些食物来,你要吃东西吗?”

“小姑娘,这小伙子可是个好人,你到我家去吃点东西吧。”老大爷这时候总算不怕了,也开口,毕竟楼上楼下住着,虽然不太熟,他也是常常看到对方的,之前大肚子的时候,他们一家人多高兴啊!可如今…

柳可凡迟疑了一下,她不觉得这时候还会有这么好的人…但是现在还有什么好怕的?她也确实饿了很久:“我要吃东西!”

在说动了柳可凡以后,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凌青云带着老大爷把整个小区逛了一圈,一共找到了三十多个老人,还有一个因为八十多岁的老人生病在床逃不出去而主动留下来的中年男人,据说他的妻子和儿子已经跟着救援者走了。

这些老人的子女,大多都留下了大部分的食物,其中有个老婆婆是以死相逼才让子女离开的,他们却把所有的食物都留下来了,她吃了一个月,还留下了二十来斤的米,不过因为家里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生火的东西了,她也是个豁达的人,所以带着这粮食就跟着凌青云走了。

三十多个人,原本赵大爷赵大娘的房子倒是过于小了,不过时间已经晚了,凌青云也没力气再收拾,干脆就先将就一晚。

一路上,凌青云一直抓着庄诚的手,不过最后他倒是发现了,庄诚虽然每次靠近一个“新鲜”的活人都会很激动,但是最让他激动的也就是柳可凡而已,面对其他人,他淡定了很多。

也许,是因为柳可凡是进化者?

想不明白,凌青云也就不想了,不过他还是很高兴,庄诚可以在面对这么多人的时候克制住自己,那么将来他带着他四处走就安全多了,当然,作为补偿,他会想办法多弄一些晶核给庄诚吃!

“大家今晚就现住这里吧,我还带了东西来,放在楼下车子里,这就去拿上来。”凌青云看着赵大爷赵大娘在客厅里生起火来照明,所有人都安定下来了,便开口,随即带着庄诚下了楼。

之前在超市里,凌青云搬了不少大米,因为超市那边都是外地租房住的,他还找到了煤气罐——S市的人大多用天然气,这也是如今小区里大家不能开火的原因。

接下来楼上必然会很热闹,怕庄诚露陷,所以凌青云就把对方留在车子里,又安抚了他,然后扛着大米和煤气罐上楼。

在接好煤气罐以后,柳可凡和那个中年人就用煮东西速度最快的高压锅煮出了一锅锅的粥,又用另一口锅子煮泡面,给所有人都填饱了肚子,凌青云自己也终于吃上了一顿热乎的,要知道在之前,他吃泡面都是干嚼配冷水的,要是那是干吃的泡面也就罢了,那些泡面分明就该是泡来吃的!

大冬天的,吃一顿热乎的,整个人都暖和起来了,如果没有丧尸的出现,这时节,他偶尔轮休的时候,一定会和庄诚一起去吃火锅麻辣烫什么的吧?

“小伙子,你帮了我们,我们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赵大爷突然问道,这样突如其来的好事,在场的很多人一开始都是充满疑惑的,可是如今凌青云把这么多的粮食给了他们,他们心里的怀疑就完全消失了,感激地看着凌青云。

“我叫凌青云。”凌青云开口,不过是一个名字,也没有什么需要隐瞒的。

“真是个好孩子…”一群老大爷老大娘感激地开口。

凌青云可以听到不断提示的得到功德的声音,他又跟他们说了几句,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十二点了,当下告辞离开。

“小伙子,外面有丧尸,很危险!”赵大爷连忙开口:“你把你的同伴叫回来,要是嫌这里挤,就换个房间住,总也能挡挡丧尸。”

“没关系的,赵大爷,我们有住的地方。”凌青云开口,打开了房门。

门外的角落里,庄诚正站在那里,也不知道站了多久了…

这傻孩子…就算丧尸不知道冷,他也会心疼的,还会忍不住心酸,因为对方的这份情意。

“诚诚,我们走吧。”拉住了庄诚的手,看到对方还有些不舍地看了一眼房门,凌青云突然有种养孩子的感觉。

回到车子里,带着庄诚来到之前的公园里,想到自己不在的时候庄诚可能会遇到危险,凌青云就打开了汽车的天窗,又摘下了庄诚头上戴着的摩托车头盔。

庄诚以前面对自己的时候,总是笑着的,可是现在,他都不会笑了…不过…看着庄诚直盯着自己的眼神,凌青云突然觉得似乎比以前有神了一点。

才几天时间…应该是自己看错了吧?

“诚诚,晚安,明天见。”打了个招呼,凌青云进了空间。

他一进去,就差点被空间里杂乱着堆放的东西绊倒在地,好在,还是有地方能躺自己这个人的。

凌青云越过一堆衣服食物,总算找到空地坐了下来,然后就看到小狗从一堆衣服上面跳了过来:“怎么样怎么样?有没有觉得这里有了变化?”

“变化?”凌青云看了一圈,周围照旧是白茫茫的一片:“多了很多东西?”

“不是!你没发现空间大了一点吗?”小狗围着凌青云转圈,在发现空间的变化以后,它高兴地不行,这个主人看着挺笨,真做事的时候,还是很上道的啊!

“我看不出来。”凌青云确实看不出来,在他眼里,这空间根本没变化,而且忙了这一天,他现在最想做的事情是睡觉。

“也是,才大这么一点儿,你肯定看不出来。”小狗变得无精打采的,要多久,这里才能完全解封啊?

“你说空间变大了,难道是因为我帮了那些老人?”凌青云问道,小狗一直都在努力让他去安全区帮助幸存者,难道是因为这个原因?

“是的!”小狗摇了摇尾巴:“你看,修功德就要做好事,你杀丧尸虽然能得到功德,但是绝对帮不上帮助人类,以前你不肯去安全区,我也就没多说,要是有人非常非常感激你,念着你的好,你也是能得到功德的!这还不算,你还能解封空间!”

凌青云想起之前自己不时听到的提示得到功德的声音,马上伸手摸上了头上的功德玉。

刚才走了那么一趟,救下的人不到四十个,功德却涨了将近一百。

“不是说丧尸的晶核可以解封空间吗?别人的感激也行?这算什么?”

“这个…”小狗在原地跳了几圈:“这么说吧,这世界上是有神明的,有人信仰他们,他们就能得到一定的力量,你也一样!”

“信仰?还有感激什么的,都是虚无缥缈的吧?”凌青云以前绝对是一个无神论者,不相信这世上有鬼,可是这些日子,这个观念被完完全全地击碎了…因为庄诚的缘故,他已经愿意相信这世上有鬼神了,可是信仰什么的,还是太过虚无。

“以前那些功德成圣的人,很多在做了足够多的好事以后都是选择建立一个宗教,教导别人向善,鼓动信徒做好事,最后得到大功德的…要知道,功德真要靠一点点攒的话,恐怕千八百年都攒不够!当然,你现在呆的这个世界面临了末世,你可以杀丧尸得到功德,别人就不一样了,往往在外面跑了一天,可能也只帮了几个人而已。”小狗开口,如今这个世界,最容易攒功德了,要是在别的环境下,就算正逢战乱,一天也帮不了几个人…想要得到大功德,就必须有自己的势力,有一群人帮忙。

凌青云突然想起不知道是谁跟他提起过的洪荒…三清靠教化人类成圣?女娲靠造人和补天成圣?另外,释迦摩尼耶稣默罕默德,算不算圣人?

靠,难不成他要建立一个邪教?不对,是一个一心向善劝导别人助人为乐的宗教?在末世这样的环境里,舍己为人什么的…又有谁做得到?

“你不见得要建立宗教,你现在所处的环境简直是得天独厚,恐怕只要你救了人,就会让别人对你心存感激,等你救的人多了,等你能建立一个大势力来庇佑别人,等你有了很多手下,就算你什么都不做,也许明天就能得到很多功德。”小狗突然觉得自己挺苦逼,要是遇上的是别人,大概不用他提醒就会这么做了吧?

“我只有一个人,安全区却是被国家控制的,要是没有庄诚我愿意拼一拼,可现在…”凌青云相信,就算如今的情况已经很糟糕,国家也肯定有用一个炸弹轰了整座城市的能力。

“算了!”小狗气恼地原地转了几圈,重新跳到了那堆衣服上睡觉。

凌青云知道,小狗说的方法很好,不过,就算如今是末世而不是和平年代,他救的人多了,恐怕也会被别人给盯上吧?要是被别人发现他拥有空间,被别人发现他身边的庄诚…

没有合适的机会,他绝对不愿去做这样危险的事情。

他还有庄诚需要保护,万事都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就说那些他救下的人,也绝不能让他们看出庄诚的异状来!

S市的夜晚,原本应该是非常热闹的,就算到了后半夜,明亮的路灯也会把大街照的非常亮堂,而谈情说爱的小青年,也许这个时候刚刚手牵着手准备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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