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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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特警 作者:淮上

文案

Special Weapons And Tactics——S.W.A.T,特殊武器与战术特警组

洛杉矶S.W.A.T特警队新来的队长是个亚洲混血儿,年轻、俊美、冷酷、手段狠辣,身份及来历成谜。

他上任那天,特警组收到了一束来自纽约黑帮的白玫瑰花。

十年前饱受欺凌的懦弱男孩,十年后冷血俊美的特警精英。

在那消失的十年中,到底发生过哪些见不得光的秘密,能让一个人彻底脱胎换骨,从此判若两人?

已有的事,后必再有。

已行的事,后必再行。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There is nothing new under the sun.

——语出《圣经·传道书》(传1:9)

基本上,这是个狗血又刺激的美国警匪剧

第1章

邓凯文是个这样的人:他身为洛杉矶S.W.A.T特警队长,统领着美国西部最精锐的特警部队,控制着这个国家两千平方公里国土之上的安宁,其本人看上去却完全不像个警察。

米切尔第一次看到自己这位上司的时候,差点以为他是个文书科的小职员。

那一年米切尔刚从几百个报名者中层层遴选而出,过五关斩六将,好不容易成为S.W.A.T——“特殊武器与战术”作战部队,即美国顶尖特警部队中的一名新人。

那天气温高达四十度,他和其他十个新人一起站在冷气嗖嗖的会议室中,穿着崭新的城市迷彩,全副武装,列成一排接受警局高层的接见。

而身为队长的邓凯文坐在会议室门口一个极不显眼的位置上,穿着银灰色西装,白衬衣,打着浅蓝色领带,手里拿着一叠文件和派克钢笔。

当时的会议席上坐着一排警界高官——那些平时只出现在报纸和电视上的大人物,被新人们戏称为“老头子”、“老祖父”等等。而邓凯文的模样则非常年轻整洁,从头到尾不发一词,又坐在角落里,存在感极其低微,于是完全被这帮新人忽略掉了。

大人物们挨个发表了假惺惺的欢迎词,总局局长又引导新人进行了入队宣誓。配发队章及换枪的过程漫长而缓慢,等到这十一个新人的神经都完全松懈下来,甚至有人开始打哈欠的时候,官僚们的表演终于结束了。

那个从头到尾一直沉默的年轻人终于站起来,走到会议室中间。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Kevin?邓,是亚洲人。你们可以直接叫我Kevin。我刚刚调任这支S.W.A.T作战部队的队长,从今天开始起我是你们的顶头上司。”

邓凯文的声音缓慢清晰,声调甚至可以用优雅来形容。但是内容却像一颗炸弹,轰的一下把十一个新人都炸晕了。

米切尔瞪着那个黑发黑眼的年轻人,满脑子的不可置信。

他看上去还相当年轻,能坐到这个位置上来的显然不可能只有二十出头,但是他的面相的确给人一种年轻、斯文、优雅和干净的感觉。

他应该是混血儿,虽然头发和眼睛都是黑的,皮肤却有着混血儿特有的白皙。他的面孔轮廓也比一般亚洲人深刻,额头饱满,眼睛明亮,鼻梁非常的挺直,嘴唇线条刚硬而削薄,看上去就是个意志坚定、缺少感情的人。

“我看过你们每一个人的资料,我想对你们经历层层筛选并最终能站在这里表示祝贺。但是首先,我必须遗憾的告诉你们,你们还没有真正被SWAT录用。”

新人队伍里不可避免的一阵哗然,每个人都瞪大眼睛,气势汹汹的盯着邓凯文。

“你们每一个人在普通警队的时候都是非常优秀的精英。但是在SWAT你们的水平还远远不够,或者说离我的要求还差得很远。从今天开始起,你们将接受一场为期三个月的集中训练,中途失败的人将永远离开。”

邓凯文看了下手表。

“八分钟后将有一架直升机送你们去特警训练营。你们会发现自己在那里并不孤独,因为将有二百个老队员跟你们一同受训。”

“等等!”米切尔终于忍不住举起手:“要怎样才能真正加入SWAT?怎样才算通过集训?”

邓凯文的目光在他身上顿了一下,非常的冷静。

“活下去就可以了。”他说,“然后你们就会发现,其实我是个非常好相处的人。”

楼顶上传来直升机降落的轰鸣,邓凯文向他们随意的挥了挥手,然后大步走出了会议室。

米切尔永远都忘不了,那天的气温是四十度。

当时他身上穿着全副城市迷彩,装备重达十五公斤,直升机在离集训营地十公里的地方就强迫他们伞降。随后他们十一个新人在教官的带狗驱逐下,被迫徒步跑到集训营地去!

徒步!

关于美国大兵的懒惰有很多出名的笑话:二战时有一队德国士兵,企图化装成美国人混进营地去,结果还没进营地大门就被抓了个正着。德国人郁卒得要吐血,问:“我们到底是怎么暴露的?”美国人很得意的回答:“这还不简单!你们进营地的时候竟然是徒步走来的,要知道我们美国大兵只要超过一公里就肯定要坐车啦!”

两头K-9警犬紧紧追在米切尔他们的屁股后边,每一头都有小牛犊那么大。营地教官从指挥车里探出头,大骂:“都狗_日的被剁了鸡_巴吗!这么点路就跑成这样!掉队的现在就滚回原来警队去,听见了没有?掉队的现在就滚回去!”

十公里对这帮警界精英来说其实不算什么,但是在十五公斤重负压身、全身上下穿得密不透风、头顶太阳还一个劲暴晒的情况下,这十公里能让人跑得胆汁都吐出来。

“呜哇!”一个小个子摔倒在地,还没爬起来就吐了一地都是。指挥车刷的一停,教官跳下来就是狠狠一脚:“丢脸丢到家了!站不起来的现在就滚回去!”

新人队伍有气无力的着跑过去,擦肩而过的时候米切尔一伸手,用力把小个子拽起来,踉踉跄跄的往前跑去。

“谢、谢谢!”小个子剧烈的咳嗽着,断断续续的说。

米切尔勉强摇摇头。其实他自己也快撑不住了,深怕自己一张嘴就把胃都吐出来。

“切,还挺有战友精神。”营地教官摇摇头,再一次抄起扩音喇叭:“跑不下来的可以放弃!能跑下去就快点,快点!别一个个没吃早饭似的,一帮娘们吗!……”

邓凯文等在营地门口,看着这帮狼狈不堪的新丁们。

他们在原来警队的时候大概从没经历过这种长途跋涉,每个人都像是刚在土里打过滚的鸡。汗水从布满灰尘的脸上条条滚过,有人胸前还残留着呕吐的痕迹,看上去真是可笑极了。

邓凯文的目光在队伍中逡巡一圈,然后不动声色的落在米切尔身上。

这群新丁当中只有他看上去不那么狼狈。虽然也剧烈的喘息着,膝盖发抖,汗如雨下,但是至少他站着的时候还有个形状,不像别人几乎都要瘫倒在地上了。

“半个小时。”邓凯文说,语气十分平静,听不出任何喜怒:“我等了你们半个小时。”

他戴着墨镜,换了简单的短袖紧身T恤,迷彩裤,短警靴;手上戴着全指鹿皮手套,腰间插着一把M1911手枪。

大概是本人长相的缘故,这个装束让他看上去仍然不像特警,倒像个来拍外景的电影明星。

营地教官从车上跳下来,走到邓凯文身边去低声汇报了几句,嘴边带着恶劣的笑容,大概是形容这帮新丁一路过来的种种惨状。邓凯文一言不发的听着,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

“你们会习惯的。”最终他扫视了队伍一眼,不咸不淡的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走进了营地大门。

“他这是在给我们下马威!”米切尔扶着的那个小个子愤愤道,“他也是刚来的,原先的队长是‘大白鲨’伍德。上个月伍德在任务中被子弹打中头部,据说变成了植物人,所以上边才把他空降到SWAT当队长。那些老队员都不服他,他就只能跟我们这些新人耍威风!”

“嘘!”米切尔压低声音:“你怎么知道?”

小个子勉强笑了一下,指指自己:“我叫马修,原先在阿灵顿的SWAT干过。你呢?”

“米切尔。——喂,你知道这个凯文?邓以前是干什么的?”

“不知道,我从没听说过这个人。”马修迟疑了一下,说:“他……可能是FBI。”

空旷的操场上,两百多个SWAT队员列成整整齐齐的方阵,八个营地教官分别站在东南西北四个角上,邓凯文站在队伍前方的正中。

两百多道混杂着怀疑和否定的视线聚焦在他身上,仔细看的话,还能从中分辨出毫不掩饰的嘲弄。

这些SWAT队员,是世界范围内的顶尖特警部队,拥有最悠久的历史、最辉煌的战绩。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单兵作战的一流专家,能进入世界上任何一个被恐怖分子占领的角落,能带着人质从最强大的火力攻击中全身而退,而且每个队员都是舒马赫级别的赛车高手。

可以说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包括刚刚加入进来的十一个新丁,随便拉一个出来都比邓凯文更像是SWAT的队长。

邓凯文对这些嘲弄的视线视若无睹,他面无表情的等待队伍彻底安静下来,然后按下秒表。

“你们花了四分二十秒的时间才集合整齐。”他停顿了一下,紧接着缓缓的道:“三个月集训过后,集合时间超过三十秒的队员,我会安排你们退役。”

队伍里一片哗然!

米切尔突然发现这位新来的队长是个非常有时间观念的人。他的时间总是精确到分,甚至到秒。

这说明他的个性极度严谨,或者说,他是个长期从事特殊行业、已经习惯于紧急行动的人。

“你们当中的大部分人都已经知道,在未来的几年中我会担任你们的队长。也就是说,从今天开始起,我是你们的顶头上司。对于‘上司’这个概念可能你们现在还不熟悉,不过没关系,你们很快就会有更加切身的了解。”

“之所以把你们从吹着冷气的办公室中赶到这里,是因为我查看了你们近几年来的考核成绩,我感到很不满意。在这座营地的三个月内,你们将会从里到外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米切尔听到自己身后有几个老队员同时骂了声FUCK。

“从明天开始起,每天早上起床时间五点半,晚上九点结束训练,十点钟准时熄灯!每天负重二十公斤五公里跑早晚各两次,十五公斤哑铃两百次,铁丝网匍匐训练两千米!狙击手瞄靶训练每天三个小时,由我亲自负责。”

“我知道洛杉矶没有海,你们的工作也不需要经常潜水。但是每周我会安排一万米泥浆游泳,另外还有二十米攀岩训练每周三十次!忍受不了的随时可以打报告退出,我会立刻安排你们的退役手续。”

“闭嘴!”前排队伍中一个老队员咆哮起来,“你这样是违反规定的!我们从不需要做这种训练,你也不能随便让我们退役!你没有那个权力!”

“你没资格叫我们滚蛋!”

“对!你这样是违法的!”

一时间群情激奋,最前排的老队员甚至往前冲了好几步。

邓凯文站在原地,面无表情的看着伸到自己眼前的拳头。

“老子为这支队伍出生入死!你一个新来的白斩鸡,没资格指手画脚!”

最先咆哮起来的那个老队员又往前冲了一步,这回他的拳头紧挨在邓凯文的鼻子底下了。

“信不信老子一拳揍扁你?想要在这里坐稳当,你就得先学会识相!”

他的话音没落,突然邓凯文不动声色的伸手,一把扣住了他的拳头。

邓凯文的手指十分修长,虽然掌心布满了各种各样的茧,但是骨骼非常匀称好看,每一个指甲都修剪得整整齐齐,看上去像个艺术家多过于像个警察。

当这只手扣住拳头的时候,没人能想到这只白皙干净的手能造成什么威胁。

但是紧接着邓凯文的手背上猛然暴起青筋,紧接着翻手一掀——那老队员只觉得自己的拳头仿佛被铁钳夹住了,瞬间连骨带筋活生生反拧一百八十度,惨烈的痛苦让他瞬间连叫都叫不出来;紧接着邓凯文把他顺势一推,当胸就是一脚,电光火石间把他整个人踩在了地上!

这一系列动作利落无比,如果卡秒表的话可能连两秒钟都不要。

没有一个多余的细节,没有给对方任何反击的机会。一切都如同行云流水,那个老队员只觉得自己上一秒还在冲着邓凯文咆哮,眼睛一眨就被狠狠踩在人家脚底下了。

“你连我都揍不了,怎么能揍恐怖分子呢。”邓凯文把那个老队员的拳头轻轻一撇,顺势把人一脚踢开,“真让我看不起。”

身高超过一米八,体重超过八十公斤的彪形大汉,就这么被他当球似的踢了出去,漫不经心又轻而易举。

那人被同伴七手八脚拉起来的时候满脸都是尘土,看上去狼狈又可笑,刚才的凶狠似乎都变成了一场笑话。

“先生们,我可以跟你们打赌,在面对真正的恐怖分子时你们那幼儿般稚弱的身手将给SWAT带来更多耻辱。我所说的恐怖分子并不是指揣一把机枪在大街上扫射的杀人狂,也不是每个月偷偷摸摸杀一个人,再把尸体放到锅里煮烂的心理变态。我说的是配备强大火力的毒品集团,拥有飞机和轮船的军火走私商,还有可以控制洛杉矶市长选举的实力雄厚的当地黑帮。当这种恐怖分子把你们踩在脚下的时候,他们绝不会像我刚才那样,仁慈的轻轻的把你们一脚踢走。他们会赏你们一颗子弹,让你们永远告别这个世界。然后我绝不会给你们开遗体告别会——那将是我,一个身为洛杉矶SWAT特警队队长的亚洲人的耻辱。”

邓凯文转过身,漫不经心的挥挥手。

“教官。”

“到!”

“给这帮菜鸟配发装备,一人一根二十公斤原木,五公里折返跑。”

教官不怀好意的笑了:“Yes,Sir!”

邓凯文走进开着冷气的办公室,顺手摘下墨镜扔到一边,露出了他漆黑而冷淡的眼睛。

桌面上放着一只快递盒子,盒子上还放着一张贺卡。

“这是刚刚才送到的,”他的秘书格里战战兢兢的说,“纽约最大黑帮G.A的老大给您送来一张卡片,祝贺您升任特警队队长,并特别祝您工作愉快。”

邓凯文一动不动的盯着那只快递盒,年轻俊美的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半晌他终于走过去,慢慢拆开那个盒子。

很快里边的东西暴露在阳光下——那是一大捧包装精美,还带着水珠的白玫瑰。

格里看得眼睛都直了。

邓凯文一言不发,突然一把拎起那捧玫瑰,重重扔进了办公室门口的垃圾箱里。

然后他稳步走回办公室,坐到办公桌后开始翻看卷宗。格里偷偷看他的表情,只见他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就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第2章

邓凯文没有食言。集训营地最开始的日子真的就像地狱一样。

每天早晚各一次20公斤5公里折返跑,双手举15公斤重的哑铃两百次。操场上有一片五十米长的悬空铁丝网,每天匍匐二十个来回,相当于整整两千米长度。到最后人都站不起来了,再厚的作战套服都不管用,手肘被磨得鲜血淋漓,甚至能看见嫩红色的肉。

而射击训练更加残酷。狙击手每天做瞄准联系三小时,站姿、跪姿、卧姿各一小时;这种瞄准练习可不是你举着枪站在那里就完了,而是要在半人高的草丛里、崎岖的岩石上、行驶中的小船里,用完全静止的状态维持整整一个小时。此外还要在枪口上悬着一公斤重的砖石,以一种最残酷的方法来训练狙击手的腕力。

很多人练完跪姿一小时后,整个右脚就像是从中撇断了一样,一沾地面就痛得钻心;还有人结束训练后手腕严重痉挛,双手颤抖仿佛得了帕金森氏症,吃饭时连刀叉都拿不起来。

在这里吃饭也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早晚各十分钟,午饭二十分钟,到时间立刻收盘子走人,不管你吃饱没吃饱。双手颤抖拿不起食物?没关系,用舌头舔。有人抗议这是不人道的、侮辱性的,并拒绝用舔舐的方式进食。第一天这位美国大兵没有东西吃,并被强迫上了训练场,那天的训练任务是一万米泥浆游泳。第二天他出现在餐厅里,用舌头和牙齿颤抖着从盘子里叼面包,吃得狼吞虎咽。

一开始还有漫天的咒骂和抱怨,整个营地笼罩在火爆的愤怒里。然而到后来所有人都沉寂了。

火山还没爆发,就被更加强大的力量压回了地底。

日复一日的训练,就像机械一样沉重而麻木。每天都有人昏倒,每天都有人被送去急救。但是那就像一滴水滑入深潭一样,只激起瞬间的涟漪,眨眼间便恢复了死寂。

甚至连时间的流逝都消失了,一开始还有人整天数着日子盼出去,到后来没人再有心情关心这个。每天醒来,训练,闭眼,睡觉,连多说一句话都变成了奢望。

在这样日日重复的机械生活中,唯一有变化的就是邓凯文。

作为队长他主要的工作在洛杉矶,每星期开车来营地一次。每次只要他来,营地就会举办考核。

两百多个队员分成五组,分别完成攀岩、射击、长跑、常识答辩等四个环节,每组评出三个优秀,十个良好,其余全是及格。然后邓凯文拿着考核表走人。

邓凯文第十次光临营地的那天,米切尔正和一帮新认识的哥们从餐厅走出来。

一开始还没人注意到他,直到马修拽了拽米切尔,低声说:“看!咱们的头儿!”

几个人突然都静下来,走廊上有一瞬间诡异的沉默。

邓凯文正坐在走廊的栏杆上,一手夹着烟,一手捧着翻开的考核报告书。他还是第一天那样的打扮,踏着短靴,背着一把MP5冲锋枪;墨镜卡在头发里,显出光滑饱满、形状优美的额头。

这个模样看上去十分精神,又有一点猎豹般的迷人和危险。

不知道为什么,从这样近距离的看邓凯文,米切尔突然感觉他的脸有点诡异的眼熟,但是怎么也想不起自己在哪里看过。

他重重的摇头,心说怎么可能?邓凯文这样鲜明的长相如果看过就很难忘记了吧。

“——米切尔?兰德斯?”突然他从报告中抬起头,目光在这帮人中扫视了一圈,然后定在米切尔脸上。

马修十分不讲义气的从后边推了一把,米切尔不由自主上前一步:“Yes,yes Sir!”

“最近几次的考核成绩都不错。”邓凯文淡淡的道。

“Thank you Sir!”

他回答的声音因为别扭而显得特别响亮,邓凯文微微愕然的看了他一眼。

米切尔感觉自己不争气的脸红了。

“好吧,请继续保持……”邓凯文似乎感到很好笑似的摇了摇头。

他刚要转身离去,突然又停下脚步,从迷彩服口袋里摸出一包万宝路,一扬手扔给了米切尔他们。

一包烟对于这帮饥渴了一个多月的男人来说,简直具有着核弹般的吸引力。马修他们立刻把香烟夺了过去,一个个口水都要下来了。

“不要给其他人看到。”邓凯文笑了一下,转身大步走进了餐厅。

“我靠,这哥们还不算太坏!”马修迫不及待的点燃一根烟,美美的吸了一大口,又拍拍米切尔:“你也来一根?”

“哦,谢了。”米切尔接过香烟,脑子里却不断盘旋着邓凯文的最后那个微笑。

那是这位冷酷、无情、手段狠辣的年轻长官的第一个笑容。不知道为什么让米切尔更加眼熟了,仿佛自己曾经在什么地方,看到过相似的笑容一般。

可是,到底在什么地方呢?

那天下午再次举行了考核,米切尔不出意外的拿到了本组的“优秀”。

晚上营地加餐,烤了大量的肉,玉米和鸡腿。教官破例开了几箱啤酒,所有人都喝得红光满面。

乱七八糟碰杯的间隙,米切尔偶然一抬头,只见邓凯文坐在餐厅最高的席位上,在热闹欢腾的人群中竟然显得有点孤独。

两人的目光在空中对碰,米切尔微微一愣,只见邓凯文举起酒杯,遥遥对他微笑了一下。

米切尔还没反应过来,他目光就若无其事的转到另一边去了。

那算是……碰杯吗?

不知道为什么那诡异的熟悉感越来越重,有刹那间米切尔几乎要以为邓凯文是他以前在警局的某个同事了。

也许他们有过点头之交,也许他们曾经交接过一次报告……

米切尔把杯中残余的啤酒一饮而尽,站起身来。

“你上哪儿去?”马修醉醺醺的问。

“回去睡觉。”

“不是吧?这儿还有,嗝,还有很多啤酒呢!”

“老兄,明天还有训练!你想起不来床吗?”米切尔无奈的摇摇头,大步走出了餐厅。

大概是天性的原因,米切尔骨子里有种严格的自律。

他从小就是个热情友善、教养良好的孩子。上中学时他是学校的棒球队长,高大英俊又很懂礼貌,待人友好,笑容爽朗。几乎所有的男生都把他当朋友,而所有的女生都喜欢跟他一起上下学。

但是在随和热情的外表下,米切尔其实是个非常善于自我控制,有着良好计划,做事积极向上的年轻人。

他精通所有的电脑游戏,但是从不会因为玩游戏而耽误第二天的考试。

他喜欢打篮球,游泳和攀岩,但是从不因为这些而耽误他棒球队长的职务。

中学毕业时他以十分优良的成绩考上南加州大学,毕业后考上警察,不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没有经历什么大的波折,始终一路顺风。

米切尔的履历表用两个词就可以概括:一是优秀青年,二是前程似锦。

所有的上司都器重他,所有的下属都仰慕他,所有的同事都能跟他友好相处。

从他记事以来就从来没有跟朋友吵架翻脸的经历。他的人际关系一向都非常顺遂,即使是在办公室斗争中也从没结下过什么仇家。

那些旧时的朋友都已经渐渐淡忘在记忆里了,除了几个至交好友之外,其他人都逐渐断了联系。米切尔躺在宿舍的铁架床上,闭着眼睛回忆自己的少年时代。他想起棒球部的老队友们,想起同班的老同学们,突然间那些面孔都从记忆的潮水中退了回去。一张削瘦苍白的脸突兀的浮现出来,眼睛大大的,黑黑的,始终有些惊慌的样子。

米切尔猛的睁开眼睛,刹那间心跳都停顿了。

——是他!

没错,是他!

……

怪不得始终觉得眼熟,却怎么都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那标志性的混血儿面孔,其实应该早就想起来的,只是自己潜意识里不愿回想起那个人……

但是,确实有可能吗?米切尔难以置信的问自己。

当年那个瘦弱苍白、胆小怕事、总是被人欺负的中学男孩,跟现在冷血无情又年轻俊美的特警精英,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天色已经黑了,餐厅那边还不断飘来阵阵欢闹,也不知道那群人是不是打算今天搞个通宵,喝死拉倒。

米切尔瞪着眼睛在床上坐了半天,然后缓缓的倒了下去,盯着昏暗中天花板隐约的轮廓。记忆的潮水就像开了闸门一般,浩浩荡荡一涌而上,把他整个人都淹没了。

应该是没错的,他们都叫凯文,只是不确定当年那个男孩是否姓邓。凯文这个名字实在是太常见,以至于米切尔回忆起来的时候,都觉得有些模糊不清。

当年凯文留给人最深的印象,就是他特别瘦弱。高中的男孩看上去却像初中,因为身材矮小,他的脑袋便显得有些比例失调,看上去颇为可笑。

学校制服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大,他的又是二手,肥大的外套穿在身上就好像小丑一般,非常的滑稽。据说他母亲是个可怜的单身女人,到处打些零工,没钱为他支付高昂的制服费用——冬季的外套、长裤、毛衣和围巾,夏季的衬衣、领带、短裤和皮鞋,三年高中加起来要耗费一笔不小的金钱。

他那套破旧肥大的二手货足足穿了一年多,春夏秋冬都那一身,直到他离开学校为止。

当年学校里很多调皮的男孩都以捉弄他为乐。人都是这样,青春期旺盛的精力总是发泄得不是地方。

凯文当年就是个刻苦而聪明的学生,米切尔现在回忆起来,仿佛他总是学校的前几名。他瘦小双肩上的书包总是沉甸甸的,带着厚厚的眼镜,沉默而瑟缩。那些男生总是趁他不注意就抢他的书包,往书上洒水,把他的直尺和圆规到处乱扔。米切尔记得有一次他当着全班的面哭了起来,虽然样子狼狈而滑稽,但是那哭声的确很伤心。

也不知道为什么,米切尔突然就爆发了维护弱者的正义感,冲上去夺回了凯文那破破烂烂的书包。

回忆越发清晰,他记起那天凯文从他手里接过书包,抽噎着说:“谢谢!”

从那天以后凯文就老爱缠着他,坐校车的时候紧挨在他边上,吃饭的时候也默默跟在他身后。虽然米切尔对此有点尴尬,但是他也知道,跟着自己的话凯文便不会再受到欺负。中学男生的交际法则总是跟丛林兽群有些类似,一旦找到了强大的靠山,其他人便也会默认接受弱小者的存在。

看似和平的一切,终于在高中第一年暑假的第一天结束了。

那天离校之前,凯文突然把米切尔约到一间空教室去,结结巴巴的表白说自己喜欢他!

而且那不是同学、朋友、哥们那样的喜欢,而是爱情上的喜欢!

米切尔当时十分震惊,等反应过来之后,又觉得非常恶心。

那个年代不像现在,对于同性恋的宽容度远没有这么大。再说当时高中男生,血气方刚,成天想的都是女孩子,对同性恋这个概念实在是没什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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