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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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平。”秋诗羞怯怯:“你到底答应不答应?”

“岂只答应,简直不请也要自来。我一直希望可以见见他。”

“那下午一点钟,在怡东…”

当霍英平看见梦诗,他迷惘了。

他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不相信世界上有这样标致的娃儿。

秋诗已经很美,她比秋诗更美!而且更美好几倍。

“英平,你怎么了?”

“我以为只有一个美丽的姐姐,谁知道还有一个漂亮的妹妹。”

“我三个妹妹都很漂亮。不过,梦诗是我们四姊妹当中最美的一个。”

“大姐是古典美人。霍先生是个很有眼光的人,能否认吗?”

“我不单只够眼光,而且有福气。”霍英平衷心地说:“很少人像我,整天有美女陪伴,不过,我现在还是很彷惶。”

“为什么?”

“因为秋诗心里仍有一个人。”

“那个人已经有了很强的对手,你会打倒他的。”梦诗一语相关地说。

“谢谢!”霍英平回头看秋诗:“你为什么不请马小姐的男朋友一起吃午餐?”

“梦诗的男朋友?”

秋诗在笑,梦诗也在笑。

“男朋友太多,不知道应该请哪一个,是不是?”霍英平似乎明白真相。

“刚巧相反,”梦诗仍在笑:“我连一个男朋友也没有。”

“像你这样倾国倾城的女孩子会没有男朋友?不可能。”

“这是事实,不信问大姐。”

“真的?秋诗。”

秋诗点一下头:“她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子,她,看不起异性。”

“马小姐…”

“可不可以叫我的名字?”

“当然可以,不过,你也不要叫我霍先生,这才公平。”

“好,我就叫你英平…英平哥。反正,你将来是我的大哥。”

“梦诗,别胡闹!”秋诗推她一下,她羞得垂下了头。

“英平哥,我希望你好好待大姐,她很善良,你不要伤害她!”

“我不会,因为我了解她,她不能再受打击了,放心,我一定会令她快乐!”

“谢谢你…”

回洋行。霍英平和秋诗在讨论梦诗:“梦诗很漂亮,她没有理由要孤独,秋诗,我想介绍男朋友给梦诗,你说好不好?”

“当然好,不过,她要求很高,我们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

“我有一个堂弟,他年轻,学问好,外型也很不错,家里有钱,总之,他本身的条件起码值九十分。”

“才九十分?”

“世界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人?我看他已经很不错。”

“你为什么这样关心梦诗?”

“因为她是你的妹妹。”

秋诗开心地笑了:“好吧!找机会,介绍他们认识。”

霍英平的堂弟霍锦康的确是很不错的,内外条件都很好,梦诗并不讨厌他。

可是,当他约会梦诗的时候,梦诗立刻有了反应:“看电影?我想不出有哪一套电影值得去捧场。”

“你不喜欢看电影,那么,我们去旅行,好吗?”

“香港那么小,我们能去哪儿?”

“去新界,或者…”

“新界?我起码去过二十次。”

“去香港仔的珍宝海鲜舫吃海鲜。”

“我前天刚去过。”

“大屿山拍照如何?”

“我不喜欢拍照,因为我不懂搔首弄姿。”

“去打高尔夫球?”

“主意不错,但我已经约了表姐。”

霍锦康长叹一口气,他颓然说:“马小姐,你喜欢去哪儿.还是由你自己决定吧!总之,我追随左右就是了!”

梦诗说:“我想,哪儿都不要去。吃完午餐国家,我这个人又木又闷,根本不是好伴侣。”

“你应该是好伴侣,只是,你不喜欢和我在一起吧!”

“坦白说,我活了二十二年从未单独和男孩子约会,今天大姐来了又走了,这是不算数的。”梦诗抱歉地说:“别花时间在我的身上,我会令你失望。”

“聪明人懂得知难而退,我虽非聪明,但是我仍然看得出自己不受欢迎。”

“我实在很抱歉!”

“我不敢奢求什么,只希望你仍然把我当作朋友。”

“你本来就是我的朋友!”

“谢谢!”霍锦康诚心地说:“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你有用得着我的地方,给我一个电话,我会立刻照办的。”

“我会记着这番话,我希望我们能有机会再见…”

马大大召集几个女儿到房间。

“星期日是什么日子?”

“是我们妈妈的生日。”丽诗毫不思考,立刻就说。

“妈,你喜欢什么?我们送给你。”梦诗说:“我们要送你喜欢的礼物!”

“明天我飞东京,我会买一件最美的斗篷给妈妈,今年流行连着帽子的斗篷。”爱诗比别的妹妹占优势,因为她有机会环游世界,她可以买到别人买不到的东西。

“我不要礼物,我要你们每人带一个男朋友回来,行吗?”

“行,行,”爱诗抢着说:“我可以带六七个,几十个都可以。”

“妈!”丽诗靠在母亲的身上:“我也要带男朋友?我没有男朋友。”

“你是小孩子,交什么男朋友,想跳舞和世浩跳好了!”

“我的问题解决啦!”

“秋诗你是大姐,你年纪最大,谁都可以没有男朋友,但是你不能。”

“妈…”

“妈生日那一天,我会给妈带一份最好的礼物,我没有男朋友。”

“大姐已经有了英平哥。”

“英平?谁呀!”

“梦诗跟你开玩笑,其实,我根本没有男朋友。”

“那,英平呢。”

“他是我的上司。”

“他是男人?”

“当然是的!”

“他结了婚没有?”

“没有!”

“他对你好不好?”

“他没有刻薄我!”

“那已经很够了,星期日,请他做你的舞伴,别忘了!”

“妈!…”

“妈生日,你不能不送礼物的,是不是?英平就是一份最好的礼物。”马太太转过了头:“梦诗,你的男朋友呢?”

“妈,你要我送什么礼物都可以,就是不能送男朋友。”

“你这孩子最麻烦。幸而你年纪还不算大,不过明年我生日,你定要把男朋友带回来。”

梦诗吐了一口气。丽诗向她吐舌头,扮鬼脸。

星期日,马家可热闹了,花园到处都有汽球、灯泡和彩带,那是丽诗和世浩穿着牛仔样包办的。他们已经忙了一个早上。

端姨是负责食物的,今天的鸡尾酒、晚餐和舞会的夜宵,单是安排,也费煞心思。

秋诗和梦诗提早回来,爱诗跟人调了班,她下午就留在家里打扮。

丽诗和世浩的工作,由花园进入大厅,丽诗坐在高梯上,一面把金带银带挂在天花板上,一面问:“程世浩,你今晚穿什么衣服?”

“我还没有决定,不过,我有两套新西装,一套粉蓝的,一套白底条子的。”世浩说:“今晚你是我的舞伴,我穿什么衣服,应该由你去决定。”

“穿蓝色的!”

“好吧!”

“应该说遵命!”

“遵命!小公主。”

“我看。差不多了吧!”丽诗伸一下懒腰:“我肚子饿,想吃东西。”

“全办妥了,下来吧!”

“唷!我站得腿都麻了,动不得。”

“我扶你!”世浩走过去,用两只手托住她的腰,丽诗用手围着他的脖子,世浩把她抱了下来。

他们非常接近,丽诗连世浩的心跳声也听得到:“咦!你的心脏为什么跳得那么厉害?”

“我…”世浩连两只耳朵都在透红,他支吾着说:“也许用了点力。”

“你这个人真没有用,我才只不过九十五磅,你就那么吃力。爸爸说,我还要长高,还会增加体重,将来你一定抱不起我。”她站在地上拍拍手,一点也看不出世浩正在难为情。

她摇着两条牛角辫,圆眼珠溜溜转,突然她把世浩拉过一边轻声说:“我们去偷东西吃。”

“端姨知道了会生气的。”

“我的话你听准了没有?我说‘偷’,既然偷,端姨又怎会知道。”

“你肚子饿,我房间里有饼。”

“谁稀罕你的饼,我自己也有。我是爱刺激!贪好玩,胆小鬼,你到底来不来?”

“偷东西吃,不大好吧!”

“吃家里的东西也算犯法?你不去?好,我自己去。”丽诗抱起她的宠物甜甜(甜甜是只很小很小的芝华华)。

“丽诗,我跟你去!”

“嘿!…”

走进厨房,里面静静的,竟然连一个人也没有:“奇怪,连厨子也不见!”

“听,他们在后天并,可能在烧乳猪!”

丽诗打开冰箱,哗!里面有许多沙律;有鸡肉、龙虾、鸡蛋、火腿,也有牛肉和蟹肉。“种类繁多!”

丽诗放下小狗,用手攀在牛仔裤上擦了擦:“程世浩,你喜欢吃什么沙律?龙虾还是蟹黄?”

“随便什么都可以!”程世浩来了一条毛巾替丽诗抹手。

“没主意,笨蛋。”丽诗拿了两只纸碟,每样挑了一些,然后和程世浩跑到后花园吃。

“味道真好!”丽诗吃得很开心:“我今天胃口特别好,我还想吃冰淇淋。”

“冬天还吃雪糕?”

“冬天不能吃雪糕?笨蛋。”丽诗把空了的纸碟一扔,她站起来说:“你等着吃吧!程少爷,我去冒险,你享福!”

丽诗再次回到厨房,打开那比人还要高的双门雪柜正在左挑右选,希望找到菲律宾特产的芋头雪糕。

突然有人抓住她右面束起的马尾辫,丽诗吓得住了手,她缓缓地抬起头,瞄见端姨,她神一下舌头。

“又偷东西吃?”

“我饿嘛!端姨。”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你是马家的小姐,只要你吩咐一声,佣人立刻会为你准备,干嘛偷偷摸摸。”

“好玩啊!端姨,不要这样凶好不好?”丽诗嘟着小嘴:“才只不过拿了两杯冰淇淋。”

“为什么拿两杯?有同党?”

“唔!是你的干儿子程世浩,不过此事与他无关,他是被迫害的。”

“你还算老实,走吧!你妈看见了不得了,我也会挨骂的!”

“端姨真好!”丽诗在她的脸上吻了一下,匆匆跑出后花园…

晚上,可真热闹,衣香鬓影,珠光宝气不在话下,开香槟洒的声音,此起彼落,为了隆重起见,今晚出场的人物,不得不逐一介绍——

穿黑色晚礼眼的中年绅士,是马永安。他正在和一班生意上的朋友,一边喝酒一边谈如何可以令自己富上加富。男人围在一起,话题总离不开金钱,女人,政治。

马太太穿了一袭枣红底、金花的旗袍套装,脖子上挂着的是马永安送给她的钻石项链,和去年的钻石手镯刚巧配成一套。

她没有打牌,因为下一个月妇女会为孤儿院义演筹款,她们正忙于商量大计:到底演胡不归慰妻?还是梁红玉击鼓退金兵?

秋诗穿的是碧绿色的丝绒长裙,款式和她的人一样保守高雅,她正在张望,因为霍英平答应八点钟之前到达。

爱诗在宾客中如穿花蝴蝶,很难捕捉她的影子。她穿了一件大低胸的红色晚装,乳沟明显可见。她很野,很艳,却没有一头性感的长发。她剪了一头今年流行的磨菇发型,额前有弧形的浏海。不过无论她穿什么衣服,留什么发型,只要她娇笑两声,就会把男人的魂魄勾过来,何况,还有那迷死人的隆胸纤腰?

和她恰恰相反的是梦诗,她穿了一条吊带白缎长裙,外披一件纯白法式高领披肩,她的人跟她的衣服一样冷。却有一头性感的头发,披肩,波纹,黑而亮。单看她的人,谁也猜不到她是个对异性毫无兴趣的人。

她静静的坐在一角,和美施、路易讨论有关婚纱设计。

现在,该轮到我们的小美人出场了。平时,丽诗总爱把长发分别两边束起,今晚,她把长发披散下来,身上是一条粉蓝色的曳地长裙,腰间束着一条粉红的缎腰带,颈项是一条粉红色的珍珠链,那价值不菲之物,原本属于马太太,今晚让女儿亮亮场面罢了。

丽诗这身打扮,变得成熟了,也俏丽了,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

穿着三件头粉蓝色西装,花边白衬衣,银蓝色领带的程世浩,连忙上前迎接她。

世浩拖着她的手说:“你美极了!像个童话里的美丽公主。”

“我不喜欢穿高跟鞋。”丽诗皱一皱眉:“我宁愿穿牛仔裤。”

“没有穿牛仔裤的漂亮公主。”

“谁稀罕做公主?”丽诗向程世浩上下打量:“你倒像个小绅士。”

“我们都穿粉蓝,一对的。”

“我要你穿这套西装,就是要和我配衬,我们是不是像两兄妹?”

“兄妹?”世浩心一沉。

“奇怪,”丽诗突然说:“大姐和三姐在忙些什么?咦!大姐在迎接一个穿礼服的男人,三姐也在跟他说话,程世浩,我们过去看看!”

他们跑过去,丽诗差点没给高跟鞋绊倒:“大姐…”

“小调皮来了,”梦诗笑着说。

“这是我的小妹,丽诗,排第四,也是最小的。”秋诗为他们介绍:“这是霍总经理!”

“连小妹也那么漂亮,这儿真是美人之家。”霍英平看着丽诗,又看了看跟在后面的世浩:“这位先生,一定是你的男朋友。”

“不,不,”丽诗连忙否认:“他叫程世浩,他的爸爸是我爸爸的好朋友。”

“那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霍英平很喜欢丽诗,逗着她说笑话。

“不,不,什么都不是,总之我和他无关。”丽诗躲到秋诗的身后,世浩可难为情了。

“这小顽皮,最怕人家说她有男朋友。”

“霍总经理,你是不是大姐的客人?”

“是的。丽诗,你可不能叫我总经理。”

“你是总经理嘛!”

“叫英平哥。”梦诗说。

“大姐,我真的可以叫他英平哥?”

“你喜欢叫什么就叫什么!”

“我可不可以叫他姐夫?”

“你…”秋诗呆了呆,一脸的红:“我会打你的!”

“大姐从来不打人,只不过吓唬我罢了!”丽诗咭咭笑:“英平哥,大姐挺温柔,对吗?”

“是的,她很温柔,你很可爱。”

“三姐呢?”

“她很漂亮!”

“别跟她胡闹,”秋诗看着英平:“你该去给我妈妈祝寿了!”

“对!现在就去。”霍英平走着,仍然回过头去对丽诗说话:“改天我送你一盘大糖果。”

“谢谢英平哥!”

丽诗那么一嚷,引起了爱诗对霍英平的注意,因为秋诗很久已没有男孩子在身边。

爱诗留心看霍英平,他已不再是男孩子,他是个成熟,有风度,令人对他产生安全感的男人,爱诗的男朋友有一大堆,就是没有这一类型的,她喜欢抢夺自己没有的东西。

她等待秋诗为他们介绍,可是没有。霍英平见过马先生夫妇,就和秋诗在一起,可能秋诗是存心不让爱诗认识霍英平。

爱诗眼珠一转,她把女佣亚玲叫住:“把大小姐请过来,我有事我她。”

一会,秋诗过来:“什么事?爱诗。”

“大姐,跟你在一起的绅士是谁?”

“我的波士。”

“什么名字?”

“霍英平。”

“你的未婚夫?”

“我什么时候订过婚了?”

“你的爱人?”

“我们认识才几个月。”

“你的男朋友?”

“他是个男人。”

“男人未必是男朋友,爸爸也是男人。他到底是你的普通男朋友?还是挺要好的?”

“普通的!”

“那是说,假如他在外面交女朋友,你还没有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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