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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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双坑同填真痛苦 阅读该文章的读者通常还喜欢以下文章

第三章

“先去洗澡换衣服!”看着一身脏兮兮连手也不洗就直往饭桌上扑的慕容明曦,慕容秋荻皱着眉头揪住他的耳朵,一边把他往外拖一边道,“先把自己收拾干净,再上桌吃饭。”

母上大人发话,慕容明曦只得乖乖地去沐浴。

等他洗得香喷喷出来,肚子已经饿得咕咕直叫唤了。

“今天怎么这么晚?”慕容秋荻一边帮儿子夹菜一边问道。都说食不言寝不语,但只有母子两人吃饭的时候,慕容秋荻很喜欢在饭桌上和儿子交流,即使她知道这是个不良习惯。

“我本来玩了一会就要回来的,”慕容明曦捧着鸡腿啃得正专注,听见母亲的问话,他吞下肉,然后道,“但我碰见了上次那个阿吉叔叔,一时好奇,就跟着他在面馆坐了一会。”

慕容秋荻本来在往慕容明曦的碗里夹他不喜欢吃的青菜,闻言,她拿筷子的手不由一顿。

“娘,我跟你说,那个阿吉叔叔果然是武林高手!”慕容明曦的眼睛开始闪闪发光,“他只用两只手指头就把那么大那么长的一把刀捏成了碎片!”

慕容秋荻笑了,她拿筷子的另一端点点慕容明曦圆圆的脸蛋,温言道:“小弟,好好学慕容家的功夫,以后你也能做到。”

“可是,娘,我想…”慕容明曦端着饭碗,眼睛亮亮地望着他娘,道,“我想去学那个阿吉的功夫!”

“为何?”慕容秋荻心下虽然一惊,但面上却不显露,只是微微笑道,“慕容家的功夫难道还不能满足你?‘以子之弟,攻子之伯’你练到几成火候了?”

一听这话,慕容明曦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垂头丧气地瘪着嘴,小声道:“他的功夫比慕容家的好。”

“哦?!”慕容秋荻支着下颌,淡淡道,“小弟,娘告诉过你,贪多嚼不烂。”

“我知道,可是…”慕容明曦坐在那里,背挺得笔直,却偏过头去不看慕容秋荻,只是梗着脖子道,“我想快点变强,保护娘。”

真是倔强又要强。

慕容秋荻鼻子一酸,伸出手来,将他揽在怀里,轻轻叹息一声,摸着他的小脑袋,柔声道:“好吧,这回且随你。”

“不过,能不能学到人家的武功,得看你自己。”

下午,慕容明曦在后面的院落里上文课,慕容秋荻呆在房间里处理天一阁的文件,但看着看着,她总是有些魂不守舍,便干脆撂下笔出去舞剑。

慕容秋荻的武功很好。

剑光如雪,气势如虹。

她的剑招并不是花架子,真真确确是有杀气。慕容秋荻若是加入黑杀,一定是黑杀组织中最顶级的杀手。

舞着舞着,剑势慢了下来,她又换了一套剑法,以慢打快,亦是行云流水。

直到觉得够了,她才停下,站在那里,怔怔地望着手中的剑,出神。

她是慕容秋荻,却又不是慕容秋荻。

从那次劫难中生还后,她便不仅有慕容秋荻的全部记忆,也有了另一个异世魂魄的全部记忆。她像是活了两世,又像是做了一个很长很真实的梦。她不知自己是借尸还魂,还是记起了前世。

和那个人的过去,她刻骨铭心,却也觉得像是场梦。

那一年的春天,绿草如茵的山坡上,她一剑刺出,剑锋从他咽喉旁划过,他抓住了她的手,她吃惊地看着他,问他:“你就是谢家的三少爷?”

“你怎么知道我是谁?”

“因为除了谢家的三少爷外,没有人能在一招间夺下我的剑。”

那天春正浓,花正艳,她的身子就那样倒在了还是少年的谢晓峰怀中,她的身姿是那般轻﹑那般软。

初见的记忆是美好的,他在她订亲的第二天带她私奔的记忆也是美好的,但抛弃却因此更加苦涩。

见鬼的七年之约。

如今的慕容秋荻,已能冷静地站在局外看这一段感情。她清楚地意识到,那个人天生就是站在顶峰的男人。女人,往往会对这样的男人爱慕痴狂,即使知道他不爱自己,也会如飞蛾扑火一般义无反顾,而那个人永远不会为了一个女人停下脚步,即使她是慕容世家的独生女﹑武林中有名的美人慕容秋荻。

自那次大难不死之后,她就将这段过去的爱恨都看得很淡,满心满眼的都想着怎么才能养好她生下来的这个孩子,也就是现在的慕容明曦。

江南七星塘的慕容世家身为武林中四大武林世家之一,断不能容忍未婚生子的事情辱没门楣,而父亲答应她,只要不将这孩子入族谱﹑不认他为慕容家的子弟,就准她暗中抚养。而慕容秋荻虽然生下了这个孩子,却怨恨他的父亲负心与她,根本不愿意认他,甚至连名字都不给他取,只叫他“小讨厌”。

所以,这个孩子四岁以前的日子都是这么过的,没娘疼没爹爱,只能自己照顾自己。

恰在那时,异世的记忆涌入,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慕容秋荻的心性。也是从那时起,她开始关心她生下的那个孩子,她的孩子。与谢晓峰无关。

她看着这个孩子默默地站在她的床前给她端着茶水,做一个仆人才做的事情;她看着这个孩子习武受伤了也不哭不闹,独自在角落为自己清洗伤口;她看着这个孩子将路上捡到的一枚铜钱视若珍宝地收入怀中,自得其乐道“以后我会是大富翁”;她看着这个孩子…

她那时候就在想,她生下来的又不是一团血肉,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她怎么就能这么狠心绝情,不认他﹑不照顾他呢?人都说爱屋及乌,她却是恨屋也及乌,就为了一个春风一度之后再与她无关的男人,这样冷漠地对待自己的亲生骨肉,她是脑子坏掉了么?

慕容秋荻下了决定。

她自己给这个孩子取名“明曦”,冠她自己的姓“慕容”,至于小名唤作“小弟”,算是她在纪念记忆中那部名为《三少爷的剑》的小说中因为慕容秋荻而悲凉不幸的孩子吧。

父亲不承认小弟是江南慕容的子嗣,她就带着他离开,父亲说她在外面活不下去,她就赌气般和父亲要了一个承诺——五年之后,如果她和孩子都过得好好的,父亲就要让明曦入族谱,承认他是慕容世家的嫡子。

眼看五年之约就要到了,她已经准备好在乌安收拾了天一阁的叛徒之后,就带着小弟启程回慕容家认祖归宗。这么多年不在父母膝下尽孝,只有逢年过节她才准备些东西暗中差人给爹和娘送去,现在真是很想他们。

当年,出走慕容之时,除了一些可以典当的首饰,她身无分文。慕容秋荻的武功和才艺俱佳,但除了街头卖艺,才艺这种东西对一个单身女子而言,只有在青楼才能变成银子,而武功,也只有在替人卖命的时候才有用,恰恰,这些她都不想做。那么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些缝缝补补﹑洗洗刷刷的活计,赚得一些糊口钱,就是这样,也还是街坊大娘看她母子可怜,把自己手中的活匀给她,后来见她做得不错,给她的活才多了些。

不过,由于那出众的容貌,和孤身一人带孩子的不寻常情况,最初真的造成了不少麻烦和闲言碎语,她和小弟也因此搬了几次家。后来,她学乖了,出门先抹上一层让自己皮肤泛黄泛青的油膏,有意无意便向邻居街坊散播自己早年丧夫的苦命经历。

令她欣慰的是,小弟特别乖特别懂事,很会照顾自己,能不让她操心就不让她操心,从来也不问为什么自己没有爹,为什么要离开富庶的慕容家来过现在的苦日子。

她曾经问过小弟,愿意回慕容家么,他答,娘在哪,他就在哪。

她抱着他,差点就哭了。

这样的贫穷也没有持续太久。天尊组织的人一次又一次地找她,每次来,都是请她不要放弃天尊。在他们看来,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慕容秋荻要解散天尊,明明即使脱离慕容家,慕容秋荻靠着天尊也可以过上很好的日子!

天尊,是慕容秋荻在几年前开始筹划建立的一个神秘组织,一直在逐步吸纳江湖人士,也有自己的产业,天尊旨在有朝一日成为江湖上最大的势力。而正当天尊的组织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之时,心性大变的慕容秋荻预见道天尊日后的可怕之处——天尊有着控制武林的野心和计划,当它发展到一定规模之时,她身为天尊之主也将无法控制,犹如一头被在笼中喂养长大的洪水猛兽,终究会不可控。所以她决意放弃,彻底将这个恐怖组织掐断于萌芽状态。

但是,天尊最核心的几个成员偏偏一定要跟随她,那种死心塌地的程度让她几度愕然无语。

很巧的是,恰好她当时救了一个人,这个人承诺为她做一件事,由于这个人的官方背景,使得她萌生了一个念头,一个温文无害却又很值得一试的生财之道,就此,天尊的组织结构和功能都大大改变。

于是就有了后来的“天一阁”。

不同于天尊“天地无情,鬼神无眼,万物无能,壮民无知,生死无常,祸福无门,天地幽冥,唯我独尊”开宗立派的霸气祝文和称霸江湖的野心,天一阁只是一个情报组织,它只负责贩卖江湖情报,不做杀人生意,也不做商业买卖。

若说它和天尊有什么相似之处,大概唯一一点就是它们同样无孔不入吧。而因为她所救的那个人的缘故,天一阁得以借助官道驿站传递信息,这是其他小情报组织无法比拟的优势。

就此,天一阁在江湖上一家独大。

消息贩子,在这个通讯极度不发达的年达,做大了做出口碑之后可是相当赚钱的,还通通都是无本买卖。

想到这里,慕容秋荻轻轻笑了,她对自己的现状实在是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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