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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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百合放心了。
病来如山倒,尤其是平时不生病的人生起病来更是来势汹汹,海有余原本以为她下午就能活蹦乱跳,没想到到了下午温度又飙升了上去,超过了39度,不得不送医院。
医生说要挂水,她不肯:“一坐就是几个钟头,骨头都痛了,打针,我宁可打针!。”
于是她屁股上挨了好几针。
“好痛。”她拽着梁霄的衣领不放,“为什么这么痛,我居然被一根针打败了。”
梁霄好气又好笑:“看来精神好多了。”
“我饿了,我想吃海鲜面。”海百合说着,往驾驶座上的海有余那里看了一眼。
海有余很没好气:“知道了!”
回家就给她下了一碗海鲜面,有虾仁、鱼丸、紫菜、海带和干贝,超级大碗,她回家吃了个碗底朝天:“啊,满足。”
“吃完了是吧?”海有余对梁霄说,“你去把碗洗了,你,我们谈谈你的身世。”
海百合愣了,不可置信地看着他,结结巴巴地问:“我、我的身世…你、你愿意告诉我了?”
梁霄很有眼色地端起碗筷进厨房,把空间留给父女两人。
海有余陷入了沉思,像是没有听见海百合的话,海百合也不敢在这个时候催促他,生怕他改变主意不说了。
过了很久,海有余才说:“你不是我亲生的。”
海百合“呼”得长出一口气,赶紧拍拍胸口顺气:“憋死我了,我还以为你要说什么呢,原来就是这个。”说不失望肯定是假的,她还是希望自己和海有余有血缘关系,如果血统里的人类血统来自于他,她会很开心的。
只可惜,不是。
她很乖觉地没有问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怕说了让海有余伤心。
但海有余并没有打算含糊过这个问题,直截了当地说:“至于你的亲生父母,我也不知道,这件事…要从很久以前开始说起了。”
二十多年前,海有余三十来岁,已经是业内小有名气的…保安了。
别笑,毕竟他所在的公司真的是私人安全承包商,也就是所谓的安保公司,他是王牌,方问天那个时候还只是一个刚入行的菜鸟,海有余曾经救过他一命,于是两个人就成了好兄弟。
当然,后来他才知道方问天是某个军火商的私生子,妈被正宫干掉了,他想着学一身本事回去复仇,很多年后,他当然成功了,但这和海百合的身世无关,也就不必赘述。
海有余当年的代号是“沙克”,意思是鲨鱼,因为水平高,三十多岁就积累了一笔不小的财富,于是他琢磨着退隐江湖。
海百合听到这里,忍不住问:“我…和你最后一单有关?”
“是啊。”海有余撇了撇嘴,觉得自己真的傻缺,做完这一单就金盆洗手简直是比五星红旗还要鲜艳的旗帜呢!
但当时,谁能想得到呢?那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任务。
护送一件价值连城的珠宝到意大利。
珠宝被藏在一个绝对密闭的箱子里,哪怕是引爆核弹也无法炸开的绝密箱子。
海有余觉得用这样一个安全箱来护送一件珠宝的人肯定是傻缺,但既然有这个财力能拥有这样一个箱子,那么那个人肯定不是买椟还珠的笨蛋。
答案只有一个,里面不是珠宝,而是秘密武器,并且,多半是特别危险的生化武器。
但猜测归猜测,海有余从不对客户的委托有任何质疑,就算里面放的是核弹引爆器他也可以面不改色地给人家送过去。
这就是职业素养。
海百合指着自己的鼻尖:“里面是我?”
海有余点了点头。
故事非常老套,他把东西送到了目的地,迎接他的不是允诺好的辛苦费,而是死亡。
“我很讨厌这种不讲信用的人,”海有余摊了摊手,“所以,我把他杀了,然后一不做二不休,把你带走了。”
当然,真相并没有他说得那么云清风淡,对方根本不打算让他们活着离开,一整个队伍里,最后只有他和方问天活了下来,两个人拼着最后一口气逃到了游艇上,最后双双失血过多昏迷了。
等醒过来的时候,游艇的油已经耗尽,他们弹尽粮绝,飘荡在一望无垠的大海上。
那个时候和死亡,只差了半步的距离。
就在那个时候,海有余发现箱子被打开了,这种箱子只有两个办法能打开,一是密码,二是…从里面开。
设计者从没有想过这个箱子里可以装人,当然也就没有防这一手。
所以他看见的,就是一个长着尾巴的女婴朝他吐着泡泡,咯咯笑个不停。
第155章 她的身世1
“你那个时候,这么点大,”海有余给她比划了一条鱼的大小,“还长了个鱼尾巴在屁股上,我当时就蒙了,这玩意儿是什么鬼,是畸形还是变异?”
海百合:“…爸你好好说话我们还能当父女。”
“我说的是实话。”海有余继续讲故事。
后来,他和捡回一条命的方问天,以及这个长着尾巴的怪小孩一起漂到了一座荒岛上,开启荒岛求生的模式。
对于两个训练有素的雇佣兵而言,荒岛求生不是很难,难的是…这小孩怎么养?
海有余回忆往昔,满腹吐槽:“真不知道怎么养你这种小怪物,那么一点大,又没奶给你喝,喂你吃野果吧,呸呸全给我吐了,当时我真的恨不得掐死你算了。”
咔嚓。海百合狠狠咬了一口苹果,笑眯眯地问:“然后呢?”
“然后?”海有余冷哼一声,“然后你自己抓鱼去了。”
其实,摸着良心说的话,那段日子是海有余这一辈子最安宁的生活,岛上虽然什么也没有,可他们随身带着水壶、匕首、绳子、枪支,工具齐全,他又熟知各种野外生存的技巧,甚至,岛上还有一个淡水池塘,最幸运的是,那里并没有猛兽。
唯一挑战三观的,只有海百合这个意外。
不过那个时候他们还叫她“小怪物”。
有一天,海有余发现那个小怪物不见了,他问伤得快残废的方问天:“那个小怪物去哪里了,你是不是又偷偷把她的绳子解开了?”
方问天伤得很重,那个小怪物又来历不明,海有余为保安全,把她绑了起来。
“我不知道啊,我没出去。”方问天心虚地移开了视线。
海有余严肃地质问:“别装,我看到她咬了一口吐掉的果子了,你是不是又给她吃果子了,那是我给你找的,你管那个小怪物干嘛,谁知道她是什么鬼东西。”
“可是,看起来挺可爱的啊,如果不看尾巴的话,看起来就和普通小孩差不多。”方问天那个时候还很年轻,年轻人总归是心热的,对着一个外表如此可爱的小动物,难免有恻隐之心。
“离那个小怪物远一点。”海有余警告完,一瘸一拐地去外面杀兔子。
这个岛上可能从没有人来过,一只只动物都笨得要死,他跛着腿都能抓到。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他看到那个小怪物回来了,光着屁股(这真是黑历史)抓着一条活蹦乱跳的鱼,嘴巴里还塞了一条,尾巴一翘一翘的,正好奇地看着他翻烤的兔子。
“果然是怪物。”海有余心里嘀咕了一声,有点犯怵。
哪有小孩子那么一点点不喝奶不吃果子要吃生鱼的,肯定是什么变异的品种。
小怪物好奇地凑到旁边看,海有余烤完兔子,看着她那眨巴眨巴的大眼睛,不忍心,分了她一块肉吃。
她嚼着嚼着,吞进去了,然后把自己的鱼递给他。
“你还是有点用的啊。”海有余收下了鱼。
然后她急了,把鱼抢回来丢进火堆里,鱼顿时被火焰烧了个焦透,她傻眼了,哇一声哭了。
海有余:“…”原来是要他帮忙烤鱼吗?
后来海有余发现,她不是不吃果子,是必须吃饱了鱼才愿意啃两口果子,酸的不行,一定要甜的才吃,不然就会把渣渣吐到他脸上。
但捕鱼真是一把好手,他亲眼看着她走进海里,水都淹没了脑袋,过了会儿浮上来,嘴巴里咬着小一点儿的鱼,手里抱了一条大一点的鱼,屁股后面的尾巴一摇一摇就游了回来。
用现在的话说,三观都裂了。
考虑到方问天现在半身不遂,他受了伤不能下海,于是海有余暂时和小怪物达成了合作,小怪物负责捕鱼,他负责烤,这样一来,连去打猎抓兔子都省了。
就是鱼肉刺多肉少,吃起来没有兔子过瘾。
为了补充营养,海有余去树上掏鸟蛋。
小怪物目睹过一次,然后有样学样,爬上树去摸鸟蛋,可她不像海有余那样老老实实爬下来,喜欢从树上跳下来。
第一次吓得海有余丢掉拐杖扑过去把她接住了,心脏都快从喉咙里跳出来了,她还恍然不觉,咯咯乱笑,又爬回树上再来一次信仰之跃。
海有余:“…”我有一句脏话一定要讲。
拄着拐杖出来的方问天围观了一会儿,幽幽地说:“我说,女孩子一天到晚光着跑不大好吧。”
“女孩子?”海有余看了一眼光屁股趴在草地上的小怪物,惊呆了,“好像…看起来真的是个丫头啊。”
“噗噗。”小丫头对他吐了一个超级大的泡泡。
海有余陷入了沉思。
海百合:“…方叔叔给我的名片我放哪里了,我要认他做爸爸!”
海有余当做没听见。
怎么说呢,自从发觉这个小怪物是个小丫头之后,海有余对她的态度就开始有微妙的变化了,比起臭小子,他更喜欢姑娘,以前也想过,等改行了,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找个漂亮的老婆,生个漂亮的闺女。
他会把她打扮成小公举,每天送她上下学,如果有混小子敢觊觎他家闺女,就要他们好看!这样的生活,想想都很美。
虽然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实现。
眼前这个小丫头虽然长了个怪尾巴,但…挺可爱的。
慈父心爆发的结果就是小怪物进化成了小丫头,有了用绷带绑成的尿不湿,海有余还给她抓了一只小兔子玩儿。
最后小兔子被她摔死挂在树枝上等晚上烤来吃。
海有余对此很忧虑,正常的小姑娘看见毛茸茸的小兔子不是应该好喜欢然后不让他吃非要养吗?为什么这只是干脆利落弄死了等剥皮?
现实与想象区别也太大了。
“普利普利。”小丫头催他,快烤兔子,别发傻。
“普利是什么东西?”海有余随口说,“叫爸爸。”
小丫头蹲在他腿边,乖乖喊:“papa。”
海有余:“…嗯,乖。”
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开始,海有余开始有老妈子心态:“我让你下去抓条鱼就上来,你怎么下去那么久?我还以为你淹死了呢!”
“papa,鱼!”只掌握了个位数词汇的小丫头抱着一条比她人还大的鱼献宝。
海有余憋回了一口恶气。
“下来!太高了!万一摔下来…该死不许跳!”
“跳!”依然只听懂了一个词的小丫头从十几米高的树上跳下来,嗯,信仰之跃,完美落地。
海有余捂住胸口:“妈的心脏病都要犯了。”
就这么被“折磨”了一个多月以后,他们看到了路过的渔船,被救了起来。
海有余用外套包着小丫头不让动,她也乖巧,就是看见鱼都要流口水:“papa,鱼!”
看到那么一个漂亮的小丫头,原本还对他们警惕的渔民放松下来,还给她送了一条烤鱼,海有余戳戳她:“说谢谢。”
“啦啦。”好吧,她暂时发不出thank的音。
渔民问他们从哪里来,要去哪里,怎么会落到荒岛上的,海有余借着小丫头的掩护,说是来旅游的,结果游艇坏了,幸亏漂到了岛上,不然就是脱水晒死的命。
渔民把他们放到了港口,接着,他们将面临一生中最为重要的决定。
两个人住着海边廉价的小旅馆,海有余终于能给小丫头买上一身能遮羞的衣服,看着她趴在枕头上呼呼大睡的样子,他几乎是顷刻间就有了决定:“小方,你有非报不可的仇,你回去吧,我本来就打算干完这一票收手,我不回去了,就当我死了。”
“那我也不回去了。”方问天说,“我想过了,这次是运气好捡回一条命,下次呢,我要是死了还没能报仇,太冤枉了,不干了。”
海有余:“…你的剧本是不是拿错了,不是哈姆雷特的吗?”复仇的剧本不是应该至死方休吗,为什么到方问天这里就那么不干了?
“我本来就没多恨他,只是不想着报仇,人生没有意义,我和那个女人也没多少感情,我是保姆带大的。”方问天淡淡说,“她一天到晚忙着争宠,我根本见不了她几面,而且我生下来身体就不算好,比不过其他孩子,帮不上她的忙,她就更不喜欢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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