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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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的别墅。

崔桥一直没有回来,田今很担心狄雅,等哄睡了田巧,她就在后院里找到了独自一人的狄雅。

田今一看不好,赶紧安慰她:“小雅,别太担心了,孔雀一个女人是不大安全,小崔一看就是特别有责任感的,你别想太多。”

狄雅低声笑了笑:“田姐,我没事,我去检查一下门窗。”

“不给小崔留门了吗?”

“不用了。”狄雅说,“就像你说的,孔雀一个女人太不安全了,我了解他,他不会丢下不管的。”

田今不知道该怎么劝。

狄雅自顾自地往下说:“好几次约会,他都说突然有事不能去了,我其实心里一直有怨言的,这次出来玩,也是我磨了很久他才同意,那个时候还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知道了,他的工作就是这样,人也就是这样,太有责任感了。”

“孔雀害怕,我也害怕啊。”她忍着哽咽,“他觉得我很坚强,所以我就不需要人陪了,我可以一个人去上班,一个人回家,所以也就放心我一个人了。”

田今唏嘘:“小雅啊,男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你不告诉他,他不懂的。”

“我要好好想一想。”狄雅擦掉了眼角的眼泪,“你让我一个人待一会儿吧。”

田今叹了口气:“那好吧,我去陪巧巧了,你自己当心点吧。”

狄雅就一直保持着抱着膝盖坐在吊椅里的姿势,一动也不动。

她不知道严以成会不会来,也许会,也许不会,但她有把握他在看。

过了一个多小时,就在她眼泪都要流干了的时候,她听见他的声音:“你怎么还在这里?”

来了。

“严先生,”这两天里,他们终于得到了他的全名,严以成,狄雅慌忙擦干眼泪,“没什么,睡不着,在这里透透气。”

严以成笑了起来:“透透气会哭吗?”

“让你看笑话了。”狄雅擦了擦眼泪,勉强扯出一个笑来,“严先生怎么出来了,白小姐睡了吗?”

严以成微微点点头:“她受了惊吓,已经睡着了,我听到有声音,就下来看看。”

有声音?狄雅心里微笑起来,她可是一点抽噎声都没有发出过,只是悄悄变了几个姿势,装作擦泪的样子而已。

严以成肯定已经注意她很久了,只希望这个注意不是因为怀疑。

“我可以坐这里吗?”严以成问。

狄雅点点头,鼻音浓重:“嗯。”

严以成坐下来,轻轻问:“说起来,还不知道你和崔桥是怎么认识的?”

“他来听我唱歌。”她把脸埋在了手臂里,“说我唱的很好听。”

“什么歌?”严以成最喜欢的歌是《500 miles》,那个救过他一命的女孩总是唱起这首歌,而他触景生情,只觉得是在说自己。

那个时候,他刚刚飘零到异乡,离故乡已经很远很远,衣衫褴褛,身无分文,如果不是那个美国女孩救他一命,他大概刚刚踏上那片土地就已经死了,没有身份,没有来历,尸体腐烂在异国他乡,留下孤零零的一缕幽魂徘徊,渡不过太平洋,回不了家乡。

他想知道狄雅说的,会不会是这一首。

狄雅当然知道他最喜欢的是哪一首歌,但巧合太多就是破绽,她微微笑了笑:“When I was young I'd listen to the radio,Waiting for my favorite songs。”

严以成的戒心稍稍消退,是《Yesterday Once More》。

“这是很老的歌了。”他笑了起来,“你是唱得很好。”

狄雅苦涩地笑了笑:“或许吧。”

“别太难过了。”严以成说。

狄雅显然没有被安慰到,她没有接话,只是说:“谢谢你,我没事。”

严以成主动提出来:“你会唱《500 miles》吗?”

“会是会。”狄雅面露疑惑,内心却十分警惕,反常为妖,她不觉得事情会如此顺利。

“你能唱一次给我听听吗?”严以成像是有点不好意思似的解释,“我很喜欢这首歌,我的初恋…特别喜欢。”

狄雅点了点头,没有伴奏,她就清唱,还故意唱得不顺,以免他怀疑:“这首歌不常唱…忘词了。”

“没关系。”严以成露出了一个深深的笑容,“谢谢你。”他也在怀疑,一个恰好是他喜欢类型的女孩子出现在了自己面前,“男友”还是伪装成普通人的警察。

会是冲着他来的吗?

他在国内鲜少有痕迹,除了每次来看看白雯雯之外并不多做停留,这边的警方应该不会注意到他才对。

如果是他多心了,那他可不愿意放弃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

海百合是被蚊子吵醒的,这种讨人厌的小飞虫嗡嗡嗡在耳边飞个不停,她下意识地一巴掌拍过去,然后清净了。

迷迷糊糊睡了一会儿,她从梦里突然惊醒:等等,蚊子?

她睁开眼跳下床冲进厕所里,只觉得心脏砰砰乱跳,她颤抖着伸出手来一看,手心里一滩蚊子血。

她艰难地吞了吞口水,迅速洗掉手里的蚊子尸体和血,然后剥掉自己的衣服,在镜子面前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

除了前两天啪啪时留下的吻痕之外,她身上并没有奇怪的痕迹。

她这才长长松了口气,把衣服穿上,大脑因为从睡梦中猛然运转还有点发胀,她用矿泉水擦了擦脸,觉得太阳穴上还是一跳一跳的。

深呼吸深呼吸,她对自己说着,调节乱飚速度的心脏,她安慰自己,肯定是想多了,没说蚊子也会传染…草!怎么不会呢?

如果不是因为蚊虫,那酒店里的人在没有接触到其他动物尸体或者是人类尸体的情况下,怎么会频频有人发病?

最开始还好说,但后来她敢保证没有人会枉顾自己的性命随意触碰那些尸体,既然如此,发病率怎么还会那么高?

那只有一个可能,昆虫也是传播的媒介。

这个秋天原本就暖和,这里又靠近山水,空气湿润,是昆虫繁衍的好地方,她一开始也没把小虫子放在眼里,尤其是当发病症状是囊肿时,大家极有可能忽略了蚊子叮咬的痕迹!

但这显然是一个致命错误!

别慌别慌,说不定她拍死的那只蚊子并没有携带病毒,不然她肯定会有反应了。

海百合又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心,洗干净蚊子血后,洁白滑嫩如旧,没有丝毫变化,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她觉得呼吸都变困难了。

深呼吸,深呼吸。海百合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她看着镜子里脸泛红潮的自己,觉得每一分每一秒都无比艰难。

梁霄被她这一番折腾吵醒了,走过来敲敲门:“百合?”

“拉肚子,你去隔壁。”

梁霄:“…你吃什么了?”

“踢被子着凉了。”海百合暴躁地敷衍他,“别烦我。”

梁霄:“…”吃炸药了吗?他腹诽了一句,又问,“我去拿点吃的上来,你要吃什么?”

“随便。”

海百合强撑着说完这句话,觉得呼吸越来越困难,她勉强伸出手,把挂在架子上的浴巾拽下来蒙在脸上——她绝对,绝对不要死的那么难看!

不过看他们死的那么快,她怎么就那么慢呢?她觉得脸颊发烫,人也发烫,好像是发了高烧一样,四肢都绵软无力。

昏昏沉沉间,她听到梁霄似乎在敲门,可她再也没有力气应答了。

梁霄敲了十分钟的门,听她还是没有任何动静,越想越不对劲,把门踹开后却哭笑不得。

海百合用浴巾严严实实蒙着脸,整个人窝在墙角,他小心翼翼走过去一看,她整张脸红得异常,伸手一摸,要死,都烫得能煮鸡蛋了。

“居然发了高烧…”梁霄好气又好笑,把她抱回床上,用湿巾擦脸给她降温,可那只不过是杯水车薪,她难受得呻吟起来。

梁霄想起田今那里有退烧药,想去那边拿了给她用,可想想不行,这里太乱,不能留她一个人,只能背起她一起去别墅区。

此时已是深夜,幸好有月亮,不至于看不清路。

远远的,梁霄看见有两个鬼鬼祟祟的人抬了什么东西从1号别墅里出来,他往旁边避了避,躲开了他们的视线。

那两个人看着周围无人,在6号别墅后面的花园里挖了一个坑,把东西丢了进去,然后浇上汽油点燃。

做完这一切,他们又悄悄溜回了1号别墅。

梁霄知道他们是谁了,那应该是酒店的员工,而躲在酒窖里的他们,也没能避免被感染的命运。

奇怪…照理说,病毒只通过血液传播,只要不直接接触尸体或者发病者的血液就不会有问题,那么怎么会有那么多人突然发病死亡呢?

还有海百合,她身体一向不错,怎么就这个时候生病发烧了?

这只是巧合吗?他心底浮起深深的担忧。

第78章 致命病毒16

酒窖外,两个员工轻轻敲了敲门,两长一短一长,这是他们约定好的暗号。

门很快就开了,开门的是许业,他问:“处理好了?”

“嗯。”两个员工感到深深的不安,“经理,我们都在这里躲好几天了,大家下来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一个接一个…”

许业眼睛里全是血丝,眼底乌青,他这几天都没有好好睡过一觉:“你们问我,我也不知道。”

他是一个素来有远见的人,准备躲藏的前一天,他就叫厨师们准备好了干粮,现在这个天气,馒头和饼放几天也不会坏。

前两天,他们只敢安安静静躲在酒窖里喝冷水吃干粮,这两天,找不到食物的住客基本都去了别墅区找吃的,他们这才趁着夜色悄悄出来做饭。

可就是因为这一点,昨天晚上突然有人发病了,还把血溅到了身边同事的身上,酒窖太小,避都来不及避开,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俩哀嚎着打滚死去。

他开始怀疑是不是空气里也有病毒。

“经理…”有个女孩子红着眼睛问,“我们还要躲多久?”

“别灰心,也许很快就会没事了。”许业知道这样无关痛痒的话并不能安慰到谁,他马上转移了话题,“有谁愿意去楼上把空气净化器搬下来,可能是空气的问题。”

对于两个同事是如何感染的,大家也有自己的猜测,最大的可能就是上面的空气也被污染了,这样一来,还有谁肯上去?

“我去吧。”有个女孩子主动站了起来,她叫苗欢,是主厨的远方亲戚,所以也被安排在厨房工作,算是个帮佣,“我想去透透气。”

没有人和她抢这个工作。

苗欢到了地面上却没有直接去搬东西,她蹑手蹑脚地走到了最旁边的一间休息室里,那原本是个员工休息室。

里面已经有个男孩在等了,看见她立刻笑着赢了上来:“小欢你可来了。”

“喏,你要的东西。”苗欢把藏在怀里的包子递给他,那个男孩刚要去拿,她突然收回了手,“你答应给我的东西呢?”

“我还能骗你不成?”男孩二话不说,立刻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钻戒,“给你。”

苗欢发出惊喜的欢呼,迫不及待地把戒指套在了手上,她抬起手,迷醉地欣赏着月色下璀璨的钻石:“金哲,这戒指真好看。”

“这算什么,我以后给你买最好的。”金哲满不在乎地说。

苗欢摇了摇头,眼里闪过狡黠:“我不信,你是有钱人家的少爷,我只是个乡下来的丫头,等事情过去了,你肯定会和我分手的。”

金哲心里暗骂一句“臭丫头”,表面上还要深情款款装作无奈的样子说:“你呀,就是不肯信我,我骗你干什么?我昨天和你说送你一个大戒指,今天食言了吗?”

苗欢摸了摸手上的钻戒,想想也对,赶忙露出一个笑容,挽住金哲的胳膊:“哎呀,人家是没有安全感嘛,谁能想到你会喜欢我呢?金哲,你喜欢我什么?”

“你和其他女孩不一样。”金哲说,“她们虚荣物质,还懒惰傲慢,连做饭都不会,我喜欢的是传统女人,洗手作羹汤的那种。”

苗欢被他哄得开心极了:“金哲,我好爱你。”她在他脸上重重亲了一下,脸颊上浮现出一丝红晕。

金哲也亲了她两口:“我也爱你。”他说着,就要把手伸进她的衣服里去。

苗欢挣脱了,她红着脸说:“这个不行,我妈说结婚的时候才可以。”

“我明白,你这样的才是好女孩儿,我会等你的。”金哲一脸理解和赞同,他转移了话题,“小欢,你们那里,还有多少吃的呀?”

苗欢想起这个就觉得忧心忡忡:“也不多了,我们也没办法。”

“要是真不够吃了,他们会不会先藏起来?”金哲担忧地问,“你又不知道有多少东西,万一他们藏起来了说没有怎么办,饿着你我可舍不得。”

“那…”苗欢眼珠子一转,“我偷偷藏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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