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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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歌嗫嚅着问:“我们真的能到矿山吗?会不会又绕回去了?”

“如果绕回去了,那就证明这个思路是错误的。”海百合说,“就当我们是在做排除法。”

倪萱萱叹了口气:“我们真的能坚持到找到正确答案的时候吗?”如果不是因为还有几个尚且算是靠谱的同伴,她觉得自己早就已经崩溃了,可正因为他们还在坚持,她才能勉强拉住自己不跌进绝望的深渊里。

一阵长久的沉默,连一向能胡说八道的海百合现在都不知道还能用什么借口自我安慰,现实那么魔幻,真是见了鬼都不足以表达着操蛋的心情。

梁霄想了想,打破了这诅咒似的寂静:“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海百合精神一震:“好!”

牧歌扶额,姐,求你矜持点,现在大家沦落到这田地,谁还有心思风花雪月搞对象呀!

她这绝对是冤枉了海百合,她不是对梁霄感兴趣,她是对他的故事感兴趣。

梁霄的故事,开始于一艘偷渡船上,船上是怀揣着去异国打工发财梦想的年轻人。

船上的偷渡客约有十几人,大多数都是小学或者初中文化,在国内难以找到高薪的工作,而蛇头便以此为切入口,引诱这些怀揣着发财梦的年轻人去国外务工,“月薪可达一千多美金”,“干上三年就能回家娶媳妇”,这些美丽的谎言使得他们背井离乡,踏上了旅途。

如果能安然到达,那么迎接他们的便是没有任何保障的黑工生涯,因为没有合法身份,所以无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雇主会以此为要挟,只给一点点的酬劳,这还算是有良心的,有些无良的雇主看准了就是黑工,白干几天就把人赶走,他们只能沦落到睡狗窝的地步。

然而,显然这艘船更倒霉一点,那是夏天,台风的多发季节,原本台风的路线并不会妨碍他们的航行,然而…台风宝宝表示伐开心,打算换条路走走。

他们的那一艘船就和台风正面相迎。

蛇头并不是一个合格的船长,他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手忙脚乱,而唯一的船员也没有和这么大的风浪正面刚过,他劝说蛇头放出了舱房里的偷渡客,准备大家齐心协力渡过难关。

可是,风浪太大,有些人被颠簸的小船直接从甲板上掀下,巨大的风浪里,没有人能救他。

也不知过了多久,风浪总算过去了,船上的人少了三分之一。

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家当然要求寻求救援,发财虽好,那也要有命花,可蛇头不同意,一旦救援队来了,他们肯定会遭到查处,这些偷渡客最多被遣返回国,他就不一样了,干过那么多亏心事儿,总会害怕有报应的那天。

可是,此时的蛇头就算许以未来的美梦,也没有人轻易上当了。

他这个蛇头反而被人蛇控制了起来,他认了命,坐牢总比丢了命强。

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通信设备出现了故障,他们无法联络救援,燃料也即将告罄,他们陷入了绝境。

海百合听得心神激荡,连连追问:“然后呢?”

“他们在海上坚持了一个月,生吃海鲜,以雨水度日,最后终于等到了救援。”梁霄给了这个故事一个圆满的结局。

“所以,不到最后一刻,绝对不能放弃,知道吗?”

他不说这一句还好,一说大家反而都奇怪了起来,牧歌问:“全都救回来了?”

“有些体质弱的死了,但绝大部分人都活了下来。”

是以吃死人的肉,喝死人的血活下来的。

但凡是绝境,总是免不了这样“吃人”的话题,可这件事就是一个禁忌,一个绝对不能提出来的禁忌,一旦说出口,整个团队就会分崩离析,互相猜疑。

那才是真正的死路。

可他不说,在场的却没有一个笨蛋,大家只是有默契地不去打开那个潘多拉的盒子。

在最后一刻来临之前,他们自欺欺人,麻醉自己,也蒙蔽他人。

第15章 遗弃之乡15

看到“胡杨矿山”的指示牌时,所有人都很兴奋,他们没有沿着路走啊走又走回了胡杨乡,反而到了矿山,这证明什么?

这证明极有可能,他们离开这里的关键,就在于此!

梁霄虽然觉得这种找线索离开地图的想法过于理想化,但在现在的情况下,任何的可能都值得一试,而且搞清楚丧尸的前因后果并没有坏处,就算不能出去,也可以帮他们找找线索。

走进矿山里面,三三两两的丧尸在外晃荡。

他们躲在一辆矿车后面观察。

“奇怪哦。”海百合用手指点了点嘴唇,“看起来不像是爆发源头的样子。”

如果是在地下挖什么东西的时候挖到了变异的源头,那么在矿洞这样狭小的地方,能幸存的人少之又少,矿产是胡杨乡的支柱性产业,报纸上一直在号召大家一起加入,显然,有大批的胡杨乡乃至外乡人在这里挖矿,这里的丧尸数目应该极为恐怖才对。

可是,这里显然和胡杨乡并没有什么不同。

“地上有打斗的痕迹,还有很多血迹。”梁霄轻声说,“他们并不是毫无反抗之力,应该有很多幸存者离开了这里。”

“难道是我们猜错了?”倪萱萱颓然跌坐在地上,她的四肢仿佛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气,她觉得自己就是一条砧板上的鱼,不过是在死前不甘地蹦跶两下而已。

海百合托着腮发了会儿呆,这才用旅游常见的万能理由说:“来都来了…”

来都来了。这个万能理由和“大过年的”有异曲同工之妙,每当旅游去一个地方,走不动了,下雨了,门票太贵,都可以用这个来说服同伴。

来都来了,不去的话,好像很亏的样子。

梁霄看了看入口,转身说:“我进去看看,你们在这里等我。”

海百合慢吞吞地说:“我也想进去。”

牧歌使劲儿拉她的衣服,本来就是短的t恤被她拉得露出了半个肩膀,海百合拽着自己的领口拉回去,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不然你留下,我去?”

天地良心,她真的不是色迷心窍,她是真的想下去啊!

牧歌拉她,倒也不是纯粹在气恼她见色忘友,谁知道矿洞里会有什么,运气好只是丧尸,运气不好,说不定有比丧尸更可怕的存在。

虽然梁霄对她们十分照顾,但很抱歉,这样的感情还是比不上和海百合十几年的友谊,私心里,她自己不敢冒险,也不想让海百合涉险。

牧歌知道这种想法很自私,但这种时候,她宁可自私一把,也不想她有危险。

她的心思,梁霄稍稍一想就明白,这并没有什么错,危险来临时,民众保护自己,他们保护民众安全,虽然国际刑警和国内的人民警察有很大不同,但这个时候,他是最适合的人选,毋庸置疑的。

倪萱萱反而犹豫了一下,对她来说,海百合刚认识,梁霄也是,甚至,她对梁霄的依赖更强一点,海百合虽然看起来并不柔弱,可她总觉得她容易放飞自己,说白了,给不了人安全感,太不靠谱了。

不过,梁霄是男人,还是警察,于情于理,都该是他下去冒险。

“梁警官,那我们在外面等你吧。”倪萱萱说。

海百合叹了口气:“不能让你一个人下去冒险,矿洞里是什么情况大家都不知道,一个人太危险了。”

牧歌正要说话,突然听见旁边的倪萱萱惊叫了一声,她扭头一看,一个黑洞洞的枪管就指着倪萱萱的背部。

刘哥从矿车上推门下来,这辆矿车外观与挖掘机有那么几分相似,并不是手推的那种小矿车,有驾驶座可以操作,刚才他们只顾着观察丧尸,没有发觉刘哥一直躲在里面。

“警官?”刘哥对着梁霄冷笑,“果然是条子,一路上装得还很像啊。”

梁霄绷紧了肌肉:“你冷静一点,”他尽量放缓了语调,“你肯定也想出去吧,现在我们的身份没有任何意义。”

“噢?如果我落到你手上,你会放过我和我齐心协力离开这个鬼地方?”刘哥咧嘴笑了起来,“在你眼里,我就那么好糊弄?”

“我不是糊弄你,你既然没有第一时间开枪,那肯定是有交易要和我谈。”梁霄举起双手,“时间宝贵,我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吧。”

刘哥显然是个聪明人,他也知道在这里逞口舌之利没有意义,如果他们全都死了,他连个炮灰都找不到,猴子是被他推出去当了挡箭牌,大徐生死不知,他也只能那么做了:“你和这个小丫头进去看看里面是怎么回事。”

他指了指海百合,又开了枪的保险,“如果敢耍花样,你们就给她们收尸吧。”

是警察有警察的好处,至少在这种时候,他们做不出抛下队友离开的事儿,刘哥不担心他们会有去无回。

支开海百合,一是觉得她说得有道理,下面的事谁也说不准,梁霄要是死了,他什么也得不到,二是觉得这丫头能搞鬼,留在身边不保险,毕竟他也只有一个人。

海百合上上下下扫视着他,琢磨着自己能不能搞定,梁霄给她使了一个眼色,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

“我给你们一个小时的时间。”刘哥从口袋里掏出一瓶白色粉末,“超出时间没有回来,我就给她们来上一针,这可是好东西啊。”

所有人的脸色霎时就变了,一旦被注射这样高浓度的毒品,比死还难受。

海百合对付这种人完全没有经验,只能咬牙扭过头去:“三个小时,一个小时够个鬼用。”

刘哥想了想,一个小时的确苛刻:“两个小时。”顿了顿,他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还有,把枪拿出来。”

“我们需要防身的武器。”梁霄说,“你把人质挡在身前,害怕我开枪不成?我枪法还没那么好。”

刘哥嗤笑一声:“你们是生是死,和我有什么关系?如果你们命不好出不来,那这两个丫头也跟你们一块儿死,反正我是无所谓的。”

他威胁似的掰开倪萱萱的下巴,倪萱萱吓得神魂俱散:“不…”她被牢牢钳制着下颚,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梁霄知道染上毒瘾的人有多么可悲,就算不是自愿的,一旦开始,就没有办法停下了,倪萱萱不能在这里被毁掉一生。

所以他把两把枪都放在了地上:“一把是我的佩枪,另一把是她们从你手上弄来的,都在这里了。”

刘哥这才满意了,等到海百合和梁霄进了矿洞,他就拿枪指着牧歌说:“去把绳子拿过来。”

牧歌战战兢兢,一瘸一拐地拿了绳子过来,刘哥示意她给倪萱萱绑上手脚:“不要耍花招。”

牧歌怎么敢耍花招,就是人太紧张,手指全都僵硬了,好几次都打不了结,她紧张得泪花都出来了。

好不容易给倪萱萱绑好,刘哥已经不耐烦地把倪萱萱推进了车里,然后三两下把牧歌也绑了起来。

搞定了人质,他这才坐在驾驶座上抽起烟来——谢天谢地,丧尸似乎对烟味毫无反应。

这鬼地方,到底怎么才能出去?

这个问题,海百合和梁霄也同时在思考,其实有丧尸不可怕,那是可以被杀死的,可怕的是他们被无形的力量困在了这里,就算食物饮水不缺,也迟早会有耗尽的一天。

何况现在已经到了弹尽粮绝的时候。

如果这一次他们没有任何收获,那要面临的不仅仅是刘哥的威胁,更是心理上的全面崩溃。

梁霄沉吟道:“我们能找到线索最好,如果找不到,你就要想办法把他引进来。”

“说你死了,然后我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线索?”海百合觉得这问题不大,关键是,“可是他会上当吗?”

“通常情况下,不会。”那么多罪犯里,或许毒贩是疑心病最重的了,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但现在情况不同。

梁霄说,“他可能也知道按照正常的方式没有办法离开,所以才会到这里寻找线索,他不蠢,可就像我们一样,哪怕有一丝希望,也不会放过。”

说到这里,他飞快转了话题,“低头!”

已经晚了。

海百合被升降梯撞了好大一个包,正好戳在脑门上,痛得她眼泪都飙出来来:“好痛!”

“我看看。”梁霄开了手机给她照了照,额头上肿起好大一块,“撞得挺厉害的。”

海百合对他眨眨眼:“完了?”

梁霄想想,安慰她:“忍忍吧,没药膏。”

“哥,我问你个事儿。”海百合一本正经地问,“你以前去酒吧什么的,有艳遇吗?”

“你问这个干什么?”梁霄诧异。

“有的话,你应该懂我的意思啊。”海百合歪头看着他,“你是真对我没意思呀?”

梁霄:“…”他很诚恳地说,“这种情况下,我没想那么多。”

开玩笑归开玩笑,偶尔能活跃一下气氛,总比大家如丧考批来得好,但这真不代表他有心情泡妞,不说刚和女朋友分手吧,在这种说不定马上就要困死的情况下,哪有心情,求生还来不及呢。

不过想想,这可能真是他的错,所以他非常慎重地和她道歉,“百合,如果是我在车上的一些行为引起了你的误会,我向你道歉,我一个人在车上太容易引起怀疑,所以才和你搭讪的,实在对不起。”

“我知道啊,和这个没关系。”海百合做了个鬼脸,“我是觉得你长得好看所以…”

起了色心,阿弥陀佛,爱情来的时候就是那么不可思议,和有没有丧尸没有关系。

梁霄:“呃…”这个只能怪血统,他是混血儿,母亲是香港人,父亲是美国人,还是个模特,这种英俊里还夹杂着性感的长相真的很要人命。

从小到大他的桃花就没断过,海百合说这一点他真的无法反驳_(:3」∠)_

为了掩饰尴尬,他低头把手机光线照向了地面,那里散落着几个头戴灯,他逐一试了试,发现里面的电池都氧化了,一个都没法用。

他的手机电量只剩下了百分之十,海百合他们人人都带了充电宝,节省着用的情况下,电量也不多了。

可地底下手机的那点光亮根本不够用,点火把吧,先不说有没有材料,烧氧气,地底下缺氧就完蛋了。

如果说这勉强还能用手机对付的话,那另一个问题就更坑爹了。

升降机,是手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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