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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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奇迹般的,杨绵绵并不觉得害怕,她以前是很怕死的,死了怎么办,有人给她收尸吗,家里的小伙伴会流落到哪里去呢?她一点儿也不想死。

但是现在她觉得自己居然并不怕,死了就死了吧,反正也是孑然一身,能和荆楚在一起,她一点儿也不怕。

可是想到他会死,她心里就难过得不得了了。

都是她不好…如果当时她走点心,没贸贸然听见动静就跑过去看情况就好了,还以为自己长进了呢,其实还是和以前一样笨。

她想,我笨死了,我一直觉得自己聪明,但其实笨得要命。

笨蛋,大笨蛋。

以后再也不做这种事了,她就老老实实去读物理,以后多赚点钱,天天和荆楚在一起,柴米油盐的平凡生活不好吗?

干嘛要去追求刺激呢,干嘛要有好奇心呢,干嘛不认输呢,干嘛要当时多管闲事呢?

都是你自己害的。她想。

第三天,绝境。

杨绵绵一开始是被他拖着走的,脸是裂的,嘴巴是干的,胃里空荡荡的和火烧一样,她觉得自己一点儿力气也没有了,到现在还强撑着没有倒下已经是意志力坚持的结果了。

后来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摔了一跤,怎么都爬不起来了,荆楚走回来把她背在背上,她没挣扎,只是小声说:“对不起。”

“傻。”

他们最近交谈的次数很少,但杨绵绵依旧是很安心,她有点担忧,有点害怕,有点茫然,但是在荆楚身边,她就觉得很安心。

所有的小伙伴们都在给她鼓劲:“加油绵绵!我们马上就能出去了!”

“对,出去了我们要吃冰淇淋!”

“要好好睡觉!”

“要买漂亮的衣服!”

“绵绵,你要加油,不要放弃啊!”

她没有放弃,她不会放弃,十八年来,她终于觉得对未来的生活有所期待,有所追求,她不会放弃的。

如果死了,谁来有个人那么喜欢她呢?

在荆楚背上,她迷迷糊糊那么想着,不知什么时候失去了意识。

荆楚背着她,知道她也差不多已经到了极限了,情况比他预料得还要糟糕一点儿,虽然大致的方向不会有错,但总归是有所偏差,距离比他想象中的更远。

杨绵绵还没有想过,但是他知道,两个人一起走出沙漠的可能性不大。

也差不多是时候了,最多再走上一到两天,就算不能离开沙漠,也应该可以碰见旅人,那就得救了。

等到杨绵绵知觉恢复的时候,她好一会儿没回过神来,下意识地舔舔嘴巴,居然不是干巴巴的,一股铁锈味弥漫在唇齿之间。

她用手背擦了擦嘴,嫣红的颜色顿时刺痛了她的眼睛,她一下子就清醒过来了,环顾四周,居然一个人都没有。

她慌了:“他去哪里了?”

一个塑料瓶都快哭了:“绵绵…”它是那个绑架犯车上唯一的一瓶水,他们带在路上喝,昨天就已经喝完了,可现在,它里面装着慢慢一瓶血红色的液体。

是血。

她刚刚喝在嘴里的,也是血。

荆楚的血。

杨绵绵的脑袋嗡一声,顿时空白一片。她好一会儿才听见自己的手机说:“绵绵,荆楚给你留了话。”

她的小黄机虽然山寨,但待机能力不错,居然还有电量,杨绵绵急忙打开来,摁键的手指都在抖,她在心里恳求,说你只是出去找路了马上回来,我会等你回来的,我不怪你,我不生气,我不发脾气,你不要吓我。

音频打开,荆楚的声音听起来比平时温柔很多很多。

“小羊,往东走,活下去。”

他只留了这一句话,然后人已经不见踪影。

杨绵绵哇一声哭出来了:“骗人骗人!为什么要这样,你怎么可以这样啊,你去哪里了,你们说啊,他去哪里了,那么多血,他会死的。”

没有人回答她。

杨绵绵想哭,却发现连眼泪都没有办法留下来,只能干嚎:“说!他去哪里了!你们不说我现在就死给你们看,我不走了!”

她这样一威胁,小黄机立刻就投降了:“往那边去了,走了也没多久…”

塑料瓶抽抽搭搭的,但是说的话很有道理:“绵绵,你先喝点吧,不然也没力气找他,血都放了也流不回去啊。”

它说的有道理。杨绵绵想拧开瓶盖,但手有千斤重,根本做不到。

“绵绵,血会凝固的,不然就浪费了,你们俩都得死。”

杨绵绵一咬牙,拧开瓶盖就往嘴里倒,人的鲜血是咸的,就像是眼泪一样,她咕咚咕咚往下喝,泪水再次模糊了眼睛。

这一瓶血是他的生命,是他活着的希望,然而生死绝境,他毫不犹豫就把自己给舍弃了。

明明认识才一年,明明交往才半年,干什么这样痴情?趁她昏迷把她杀掉好了啊,她也不会知道的,她也不会怪他。

笨蛋,大笨蛋!杨绵绵抹抹嘴,把瓶盖拧好,站起来往他离开的方向走。

喝了他的血,总觉得胃里一阵又一阵火烧似的难受,她咬紧牙关,不敢耽误一点点的时间。

走了半个多小时,她找到他了。

荆楚就昏迷在那里,脸色惨白,手腕上用椅套的布料匆匆缠了一圈,血迹已经干透。

杨绵绵踉踉跄跄走过去,扑到他身边去试探他的呼吸,生怕就没气了。

呼吸还在,但已经非常微弱,她顾不得许多,嘴对嘴把血喂回去,然而收效甚微,他失血过多,如果不及时治疗,一定会死。

她带着他不可能离开这里,什么都来不及了。

杨绵绵呆呆地想着,坐在那里很久,突然就想通了,既然如此,就一起死吧,如果他在阴曹地府要怪她不听话,那就怪吧。

她不后悔,一个人活着有什么意思,没有他活着,何必活着呢?

她抽了抽鼻子,躺到他身边躺好,像每一天晚上入睡时那样枕在他的胸膛上,和他十指相扣。

“对不起,小羊不乖,我就不乖这一次,以后都会乖乖的了。”她抓着他的手,在唇边亲了一下,鲜血犹如上好的口脂,在他掌心里落下一个唇印。

一阵风吹来,扬起万千黄沙,落到她的身上,像是黄金般的细雨。

杨绵绵闭上了眼睛,那一瞬间,她听见了风的声音,沙子落下的声音,然后又重归安静,恍惚间,她在极致的静谧中听见一声悠悠的叹息。

叹息…杨绵绵一刹那睁开了眼睛,她坐了起来,高喊:“是不是你,我听见你的声音了,我知道你是活着的,我感觉到了!”

没有任何声音回答她。

但杨绵绵不死心,这是唯一的希望了:“听见了吗?我能听见你的声音,我知道你是活的,你送我们走啊,求求你了,我求求你,送我们走吧。”

风卷起砂砾飘散在空中,原本在眼前的沙峦被风吹散,带向不知名的远方,唯有烈日高悬却无声旁观。

杨绵绵哽咽道:“我求求你了,送我们走吧,我知道你能做到的,只要你能救我们,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如果你不想救我,我求你把他送走吧,我可以留在这里陪你。

从来没有人和你说过话对不对,我是第一个和你说话的人,我能听见你的声音,他和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的,你留下他也没有用,我留在这里陪你,一直陪你,你把他送走吧,我求求你了。”

狂风呼啸而来,夹杂着大片的沙砾,将她彻底掩埋。

傍晚,冲沙区,一对小情侣在四处拍照摄像。

突然,那个女孩子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她扭头一看,尖叫起来:“这里有个人!”

三十分钟后,一个失血过多又脱水的昏迷男子被送上了救护车,他昏迷着,手心里却有干枯的血迹,是一枚唇印的模样。

红日即将没入地平线,瑰丽的场景令旅客们欢呼雀跃,不断摄影留念,有风沙扬起,平地起了山峦,山峦成了山谷,沙漠亘古不变,却也无时无刻不发生着变化。

唯一不变的是,它始终无言。

第一卷,完

第 110 章 痛苦

距离事情发生已经过去了快一个月的时间。

飞天馆被查封,萧天在逃,荆楚在医院里躺了两天醒过来,一切都恍如隔世。

只是杨绵绵失踪了,始终没有回来,丛骏用了所有的关系去救援,直升机飞到了他们出事的地方,再往里追寻,只在景区几千米外找到了那个绑架犯,他已经因为脱水而死亡。

可杨绵绵连尸体都没有找到,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沙漠瞬息万变,漠漠黄沙下不知掩埋了多少尸骨,今人的,古人的,无论从前是皇亲贵胄还是平民百姓,而百年后被人发现的却只有一具脱了水的干尸而已。

荆楚终于在三天前回到南城,一开门他的视线就模糊了,短短半年的时间,这个家里已经到处充满了另一个人的痕迹,沙发上她乱丢的抱枕,茶几上她爱吃的零食,橱柜里有她特别喜欢的绵羊图案的碗筷,屋子的每个角落都充斥着她的气息。

物是人非,真的是物是人非。

他觉得自己的腿像是灌满了铅,每走一步都是步履蹒跚,好不容易走到沙发上坐下,只觉得手都在微微颤抖。

他在沙发上枯坐许久,只觉得她随时会推开房门笑着扎进他怀里,然而没有。

房间里空荡得可怕,比沙漠更荒芜。

他从太阳当空一直坐到西沉日暮,直到电话铃响才把他从混沌中拉出来,荆楚按下接通:“喂,爸爸。”

“我收到你送的礼物了,这可真让我吃惊。”电话那头的声音低沉,带着笑意,“你现在对书画有兴趣了?”

知子莫若父,荆秦是对儿子最了解的那一个,虽然他们父子之间相处的时间并不多,但是他了解自己的孩子,荆楚既没有继承他的喜好,也和他的母亲并不相似,无论是当时选择从军还是选择做警察,都是他们不曾想到的路。

然而他和荆楚的母亲都选择尊重并支持自己的孩子,无条件的。

那幅唐代的字画是之前为了调查萧天的飞天馆而去拍下的,荆楚本人并不喜欢,因此拿到以后就转赠了父亲:“我只是想着你会喜欢。”

“我很喜欢。”即便是荆秦不喜欢字画,只要是孩子送的,又怎么会不欢喜呢。但他也从荆楚的声音里听出了些许端倪,“发生了什么事吗?”

“爸。”荆楚的声音哽咽起来,“对不起。”

荆秦心里微微一沉,声音顿时严肃起来:“出了什么事,你别担心,我们一起解决。”他实在是想不通荆楚会出什么事,这个儿子从小就成熟懂事,虽然长在富贵之家,却从来没有那些坏毛病,正直而稳重。

“我当初劝你忘记她,说了那样的话,对不起。”荆楚想起自己很久很久以前对父亲说过的话,他以为自己是在劝说,然而不是,没有经历过的人绝不会明白那锥心之痛。

他现在明白了。

“我并没有怪过你,有些事没有经历过是不会懂的…”荆秦低声叹息,猛然间发觉了不对,“出了什么事?”

“我失去了一个人。”荆楚强忍着声音的颤抖,“我失去她了,我连她的尸体都没有找到,爸——我连她的尸体都找不到。”

荆秦通过电话都能感觉到此时此刻他内心的痛楚,那样的痛彻心扉他在许多年前就经历过,心脏被人狠狠捅了一刀,从今以后,流血不止,直到死亡都不能愈合。

每一天,都是钝刀子割肉,漫漫人生,折磨一世。

他在电话这头沉默了很久,斟酌了字句:“我明白你的心情,我也知道你像我,你一辈子都忘不了她,没关系,孩子,没关系的。”

“我不知道…”荆楚喃喃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爸,你怎么办?”

“回忆,想念,人一旦死去,很容易从别人的记忆里消失,没有一个人再谈论她,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要继续,但是我要记得,我要继续活着,连同她的,就好像她还活着一样。”

回忆,想念?难道我的人生从今以后只剩下了这样而已吗?荆楚一想起她来,就觉得心中酸涩难忍。

荆秦的声音很低,像是在自言自语:“阿青死后的很长时间,我都没有办法承认现实,直到后来我想,死亡是很容易的,被留下的人才最痛苦,可后来我想,既然是这样,那就让我痛苦吧。”

是的,活着的人要承担一切,这比死亡难得多了。荆楚想起当时如果是他死了,杨绵绵活着,她会怎么样呢?

怎么舍得让她备受折磨。

荆秦温言道:“儿子,以后也许不会好起来了,但最坏也就是这样了,无论你以后选择忘记她重新开始,还是像我一样这一生都已经准备好不再接受,我和你的母亲都会支持你的选择,结婚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你也可以不那么做,没有人会责怪你。”

婚姻只是绝大多数人选择的路,也可以不那么做,每一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结婚未必幸福,不结婚未必悲哀,只要是他最想要的选择,他就一定会尊重自己的孩子。

“谢谢爸,这件事…”荆楚犹豫了一下,“不要告诉妈,她让我照顾她,可我没有做到。”

“好,不告诉她。”荆秦还是非常了解自己的前妻的,荆楚的母亲白香雪从小养尊处优,生活在温室里,一生中唯一的波折就是嫁给了他,幸好两个人虽然并不相爱,却相敬如宾,始终是好朋友,他也没有让她受过一丝一毫的委屈。

白香雪情感丰富,如果听说自己的儿子遭遇这样的痛苦,恐怕会比荆楚更伤心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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