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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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绵绵:“…”
“之前还有抢劫犯假扮快递员进家里把一家四口全都杀了的新闻你看见过吧?一个人在家不要随随便便给人开门。”
“那天有个女的下班回家走夜路被人强~暴了…咳。”大概终于意识到自己讲的内容对于一个小女生来说太过恐怖,荆楚及时打住了。
他侧头看着杨绵绵,她小小的脸庞在黑暗的车里都好像是会发光,他以前看到书里说“陋室生辉”觉得是在放屁,人脸又不是电灯泡,居然还会发光?但现在才知道是真的。
她扑哧一下笑了起来,真的好像是在黑暗里擦亮了火柴:“你这个人…”她想了一想,才说,“心肠蛮好的。”
荆楚啼笑皆非,刚想说什么,就听她悠悠道:“就是太烦了,我从小到大都没人管,也不需要人管。”她说,“我和其他人不一样,所以我希望你别来烦我了。”
荆楚不是容易和人动气的人,但她如此不识好歹,也不愿意再自讨没趣。
大雨来得又快又急,很快外面的视线就被阻挠了,荆楚开了收音机,有个电台在放轻音乐,舒缓而温柔。
正是因为这暴雨和车内的音乐阻扰了杨绵绵的听觉,她没有听见路边遗落的发夹嚎啕大哭的求助声。
“救救她!你们救救她啊!”
可是没有人听见。
荆楚把杨绵绵送到楼下的时候雨还没停,他看着她拎着袋子就跑出去,不由开口:“冲点板蓝根,当心感冒。”
杨绵绵懒得和他说自己家里连一块姜都没有,还板蓝根呢,她敷衍了当:“知道了,谢谢你,再见啊。”
荆楚目送她上楼,直到她家里的灯亮起才开车离开。
大家集体评价:“他人还蛮好的呢。”
杨绵绵拉上窗帘,不在意道:“警察蜀黍嘛,就是那么爱操心。”
暴雨下了几个钟头再停,但那时早已进入凌晨时分,整个城市静悄悄的,发夹哭累了,匍匐在肮脏的水池里低低抽泣。
“你别哭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小面包车安慰她。
“她要死了。”发夹上原本镶满了水晶,应该戴在少女如云般的秀发上熠熠生辉才是,但是它现在狼狈极了,“救救她,谁来救救她啊。”
“不要哭了。”面包车想了想,小声说,“等到天亮,我看看能不能找到人来帮你,不过,你要救谁啊?”
“谢谢啊。”发夹小声说,“涵涵被人抓走了。”
涵涵是它的主人,是一个漂亮年轻的姑娘,发夹说,她是在下班路上被人给掳走了的。
“它们都在说快走,但是涵涵听不见…”发夹低落地说,“它们都说他不是好人,但是她听不见,也听不见我讲话QAQ。”
深夜的低语里,黎明渐渐到来了。
杨绵绵比平时醒得更早,她困极了,把头埋到枕头下面:“再让我睡一会儿。”
“绵绵,有个女孩子不见了。”闹钟仔细听窗外的电线杆说完,和她说,“好像是半路被人拐走了。”
杨绵绵睁开一只眼睛:“拐小孩?”
“不是。”她卧室的窗外正对着一根电线杆,此时给她送来最新消息,“绵绵,她好像…死了。”
杨绵绵一下子就清醒了。
她坐在床上呆了两秒钟:“死人了?”
“嗯,就在老公园的小树林里。”
杨绵绵噢了一声,重新躺了回去:“既然死了,就不关我们的事儿了。”
死人了,调查是警察的事儿,和她有什么关系?世间万物各安其责,乱管闲事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杨绵绵在心里和自己那么说,然后比平时早了一个小时起床,飞快洗漱完毕,她塞了几块硬币在口袋里就走出了家门。
夏季的白天来得早,这会儿快五点钟了,东方已经泛白,路上空荡荡的,连买菜的大妈都还没起床。
杨绵绵找到了那只发夹,非常漂亮的粉色水晶,还有许多华丽的水钻镶嵌环绕,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她低头把发夹拾了起来:“别哭了,她死了。”
水晶发夹的哭声戛然而止:“涵涵…死了?”
旁边的面包车发出低低一声抽泣,发夹的声音尖利极了:“涵涵,死了?”
“死了。”
发夹嚎啕大哭:“我不相信!她才二十一岁,刚刚认识男朋友,他把我送给了她,说他们要在一起一辈子,我不相信!”
“那也没有办法。”杨绵绵把它塞进自己的裤袋里,“警察很快就发现她的尸体。”
“你带我去看看!”发夹哀求,“涵涵最喜欢我了,你把我还给她好不好?”
杨绵绵沉默了一会儿,说道:“现在不行。”
“为什么?”
“你会妨碍警察办案的。”杨绵绵找到一家刚刚开门的早餐店,思来想去,决定吃一碗馄饨,四块钱,素馅,但胜在个大,白白胖胖浮在汤里,相当有食欲。
她加了醋和辣椒,几乎是一口一个,发夹还在不依不饶:“你带我去看看吧,既然你能听见我的声音,带我去吧。”
在别人的店里,她自言自语就显得很可笑了,所以杨绵绵一声没吭,任由它聒噪,到最后发夹看她实在是不肯理它,又哭哭啼啼起来。
杨绵绵:“…”这只发夹真娇贵,和小姑娘似的,还是这种奢侈品店里的东西都是这么矜贵的性子,她以前买过一个地摊上的蝴蝶结发夹,粉红色圆点,性格剽悍,会在大马路上骂不小心刮蹭到她的人。
“去你妈的小兔崽子,居然敢蹭老娘!你是活腻了吗!”
诸如此类。
可惜地摊货的质量实在是不怎么样,没过多久就坏了,她和杨绵绵告别的时候还凶巴巴的:“没什么好伤心的,下辈子投胎,我要做卡地亚家的发夹!”
“…祝你好运。”
人有的时候的确不能选择出生,但至少可以选择生活的方式。
她回过神来,水晶发夹还在哭,她把最后一个馄饨吃掉,结账离开。
第 4 章 凶案
天已经大亮了,但还远远不到她上班的时间,杨绵绵在街上晃荡两圈,还是拐弯去了小公园。
她到的时间刚刚好,环卫工人已经在打扫卫生,也有早起的大爷大妈散步打拳,她刚刚走进小树林,就看见一个环卫工大妈惊天动地喊了声“死人啦!”
群众们纷纷上前围观,她也不甘示弱,混在人群里冲过去看。
她死的有点惨,脖子上勒着丝袜,内裤塞在嘴里,手脚被绑成了X形,衣衫不整。
杨绵绵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惨烈的死相,浑身一个激灵,掉头就跑了。还有心脏病的老太婆老大爷突发心脏病晕了过去,现场顿时混乱成一片。
她跑出好远才觉得脑袋里发蒙的感觉稍微褪去了些,但是那个女人的死状还是令她触目惊心。
发夹不停叫嚣着要回去,她一声不吭把它死死摁进口袋里,然后上了公交车。
一整天,她都非常沉默,中午吃饭的时候听两个女招待说什么公园里发现了一具女尸,死得很惨等等。
现代通讯技术发达,不出多少时间就能满城皆知,她听着她们指指点点胡乱猜测死因,觉得心情有点烦躁。
唯一令人高兴的是今天有位客人给的小费格外丰厚,她把钱塞到口袋里,觉得裤袋鼓鼓很有安全感,但是这高兴只持续了几分钟,因为她算了算自己的花销,悲剧地发现离目标还有很远,这个活儿恐怕得先干一段时间了。
要不是她身体素质好,这样还真的吃不消。她也是凡夫俗子,如果能偷懒当然喜欢在家睡大觉,只不过现在没办法,只能每天干苦工。
不过想一想那个死在公园里的年轻女人,就觉得吃苦也算不了什么了。
她每天都要经历很多次的生死离别,万物的轮回生死本是天道循环,因此悲伤却不哀痛,但…谋杀是另一件事,这是不能被原谅的。
荆楚很快得到了死者的相关信息,死者名为李涵,二十一岁,家境小康,高中毕业后开了一家美甲店,收入不错,新交了一名男朋友周鹏,事发当天在和朋友聚会喝酒,已经有人证明,没有作案嫌疑。
根据美甲店里的员工的说法,老板娘大概是十点下的班,离开时就穿着红色连衣裙和黑色丝袜以及一双高跟鞋。
唯一值得注意的是“老板娘头上戴着一个发夹,是她男朋友送的,很漂亮,听说是奢侈品店里买的,好几千块钱呢,老贵了,里面还刻着老板娘的名字”。
但现场并没有发现这个发夹。
法医初步判定死者是窒息而死,有被侵犯的痕迹,但没有留下精~液和毛发,作案手法非常干净。
“是很残忍才对。”
说话的是一队唯一的女性柳玉,人如其名,颇具江南姑娘的婉约气质,和警察这一行当一点儿也不契合,但实际是她是女承父业,父亲就是赫赫有名的柳局长。
柳玉从小就迷美剧,幻想自己能成为CSI部门的成员,但长大以后发现,痕迹学什么的…太难考了,智商跟不上伤不起,所以改考了公务员来警局当文员。
可惜好景不长,见识过现实的案件以后,她发现生活远没有电视剧那么美好,刑警又苦又累,不是喝着咖啡对着仪器就能分析出凶手的。
只是这姑娘继承了父亲的固执,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硬是咬牙扛了下来,死活不肯辞职,一来二去的,荆楚也就容忍她的存在了。
要搁在以前,柳玉第一句话铁定是“肯定是个连环变态杀人犯”,而不是现在的“残忍”,可见还是有长进的,就是没长进多少就是了。
“监控呢?”
“老城区的监控本来就有很多死角,公园门口的监控坏了一个多月了。”警员小刘连忙回答。
荆楚唔了一声,手指有一下没一下敲着桌子,发出笃笃笃的声音,办公室里静悄悄的,没人敢打扰他的思绪。
事情过去第三天,警方依旧没有破获此案,不过观众对此的热情却已经消散得差不多了。
杨绵绵多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烦恼。
水晶发夹真的是太烦了,大概是因为真的由水晶做的,它的玻璃心不是一般的玻璃,哭哭啼啼堪比林黛玉转世,翻来覆去就是说要杨绵绵把它送回到李涵身边。
杨绵绵和她说了无数次李涵的尸体在警察局她没办法也没用,它就是如此无理取闹!
秀才遇上兵是有理也说不清。杨绵绵烦了,拿了把榔头出来:“闭嘴还是翘辫子,你自己选吧!”
在暴力恐吓之下,水晶发夹终于噤声,让她能好好静一静。
窗外传来声声蝉鸣。
杨绵绵把今天的收入仔细叠好塞进一个老旧的小布包里,压在枕头下面,有了钱就有了底气,虽然数目还是不多,甚至和开学要交的学费所差甚远,但是杨绵绵并不担心。
赚钱很难,但也很容易,她现在烦恼的是要不要管那件闲事。
要不是因为这个发夹太吵,李涵死得再惨她也不会考虑,毕竟每天死的人海了去了,哪能一一管过来,又不是国际警察。
但有时候,她也总会想起来以前在电视上看过的《蜘蛛侠》,午夜剧场,国语配音有点不伦不类,但是她记得那句台词“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她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声音只有她能听见,她和其他人都不一样,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她始终无从得知。
“绵绵,下雨了。”
家里的器物们平时并不啰嗦,杨绵绵在想事情的时候,它们通常会默契地保持安静。
“又下雨了啊。”她从床上下来,赤脚踩在木质地板上,趴在窗户上往外看。
南城发展太快,到处都是高楼林立,还有许许多多奇怪的新型建筑,唯有老城区这一片还保持着原先的样貌。
雨水滴滴答答落下来,杨绵绵把手伸出去接了会儿雨水,这才说:“你们有谁看清楚那个人是谁了吗?”
窗外的电线杆说:“我去问一问,大家都很气愤这件事,绵绵,你走在路上也要当心啊,现在坏人那么多。”
老城区的东西都是上了年头了,年纪越大,它们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也就越高,比如杨绵绵家门外不远处有座石桥,那是后来政府翻新过的,但桥头有个乌龟石碑却是从河里打捞起来的古物,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据说是明代哪位县太爷命人造的,镇压在此,后来洪涝把石碑冲进了河里,民国时期才被打捞上来。
以前杨绵绵最喜欢去小店里买五毛钱的棒冰,坐在那里听它讲故事,讲明代的风流才子,讲民国的洋鬼子,再讲后来的抗日战争。
杨绵绵从小就是有爹妈生没爹妈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它们把她带大的也不为过。
“这个不用担心。”杨绵绵瞥了一眼畏畏缩缩的水晶发夹,无奈地叹了口气,“我不会冒险的。”
她只是想起来自己的那个粉红圆点的发夹而已,嘴硬心软,当初在地摊上看见她,她就在破口大骂:“呸,渣男,居然和女朋友的闺蜜偷偷拉手,还以为没人看见,贱!老娘才不要被你买回家呢!丢脸!”
她一眼就很喜欢它,和摊主讨价还价了很久,最后买了下来,天天上学戴着,每天上课的时候和她嘀咕:“坐你后排的小男生又偷偷看你,喂,我和你说,你现在最要紧的是读书,不然长得漂亮有什么用,还不是摆地摊!我以前看见过一个漂亮的女人,十八岁,不肯读书跑去做小姐,以为长得好看就行了,后来被臭男人骗了堕胎,要不是我以前的主人看她可怜帮帮她,现在死在出租房里也没人知道!”
她那么那么喜欢它,可是它们的寿命从生产线上开始就注定了不会长久,它说它下辈子要做卡地亚家的发夹,让她努力赚钱去买它。
现在,它的梦想实现了吗?
如果是它的话,肯定不会这么哭着,而是会把凶手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一顿吧?
想到这里,杨绵绵不禁露出一个笑容来,她吐出口气:“别哭了,我会想办法让你回到她身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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