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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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晴好跟着李鱼丽和牟若水学会化妆了,而且相当有天分,眉毛随便一描就很漂亮,宋峥清本来想帮忙,结果发现自己已经不被需要了。

他那一刹那的失落正好倒影在镜中,被孙晴好看见了,她手腕一沉,眉毛就画歪了,她故意摔了眉笔:“我画不好,烦死了。”

“我来帮你画。”宋峥清一点迟疑都没有就上当了。

化完妆他还有点遗憾:“香还没有调好,少一味。”

“我有这个。”她把他送的木犀香珠缠在手腕上,晃了晃手,“不要担心了,不是龙潭虎穴,你不要这样紧张啊。”她本来想摸摸他的头顺毛,后来觉得这个动作对男人来说太不庄重了,改成摸摸他的胸膛。

宋峥清握着她的手,轻轻叹了口气:“好吧,”他说着从梳妆匣里拿出一枚翡翠胸针,料绝对是好料,镶嵌成青鸾样式,古典又大方,而且…还挺特别。

孙晴好瞅着那个胸针囧了三秒钟,最好决定还是照做比较好。

因为心里有事,宋峥清今天多吃了两个水晶虾饺,都是孙晴好偷偷夹到他碗里的,被他发现了她还一脸严肃:“多吃一点,再瘦我只能抱到骨头了。”

宋峥清对她越来越没脾气了,所以他又多喝了一杯豆浆。

他亲自开车送她去宋家,但下了车真的是不舍得,他原本只是想抱她一下,结果就亲上去了。

亲上去就开始吻了,孙晴好被他长吻的第一反应是:完了我的唇膏。后来就完全想不起来这些事儿了。

她半睁着眼,也幸好因此看到了听到消息迎出来的宋太太,宋峥清背对着没看见,结果晴好就急了,捶他他还吻得更深,只能在他唇上咬了口才得以喘气。

“咳咳。”宋太太完全没有想到会目睹如此香艳的事,不得不咳嗽几声在儿子面前刷个存在感。

宋峥清转过身去,看见宋太太也稍微有点尴尬,孙晴好想死的心都有了,她拿了张纸巾擦嘴,果然唇彩都花成一片了。

幸好宋太太没多说什么,两句话把宋峥清打发走,携着孙晴好的手往里走,走到半路,她好像是自言自语又好像是在感慨似的说了句:“真是一点都想不到呢。”

虽然她没有明说,但是孙晴好神奇地领会了她话里的意思:虽然宋峥清是她儿子,但是她也万万想不到看起来自持的宋峥清居然会那么热情缠绵。

可见俗话说人不可貌相真的是很有道理的。

他们来的尚早,还没有多少人到场,宋太太贴心地让她先去补个妆,然后陪她一起接待客人。

到场的贵妇人多半都带着自己的女儿,有些年轻的少妇则会选择带自家的表妹堂妹,总之放眼望去,都是打扮得体,妆容精致的美女,而大家一开口聊的话题也大同小异。

长辈们谈论儿女的婚事,小辈们讨论谁家的衣服是定制的今年限量10款,或者是手链包包和表。

但是今天,大家的谈论对象终于多了一样——新鲜出炉的宋少夫人。

衣服?定制。耳环?没戴。项链?就看见红绳了,看起来是块玉佩。手表?木有,就一串木头珠子。全身上下最名贵的大概是那枚翡翠胸针了,但是也绝对不出挑。

和身上多多少少有几件名贵珠宝的贵女们相比,好像太过素净了吧?

当然,这都是年轻女孩的想法,结过婚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衣服颜色虽然素,但是衬得她更娇艳温婉,尤其是气色,白里透红,粉光致致,一看就知道婚姻生活很幸福。

不管心里怎么想,至少大家都纷纷恭喜宋太太有了个好儿媳,但是不愿落人口实的宋太太却伤感道:“我都没有儿子,哪里来的儿媳,只是她和我合得来,经常来看看我而已。”

对面相见却不得相认,宋太太那么多年来所付出的,或许比所有人都要多。

孙晴好扶着她,虽然不曾开口,却从一双眼睛里传递出自己想要告诉她的信息:如果您伤心,他也会难过的。

好在宋太太的表面功夫也早已炉火纯青,她只不过是稍稍示弱,随即就恢复了大家夫人的风范,陪着众多夫人谈笑风生。

孙晴好没有要好的手帕交,干脆就陪在宋太太身边,给她剥松子,后来看见新鲜的橙子,伸手拿过来剥。

橙子不能用刀切,否则果肉会有刀腥味,非要用手剥才好。

有一次宋峥清看她剥橙子,称赞她“纤手破新橙”极具美感,本是相当诗情画意的事儿,结果被她瞪了一眼说:“看起来好看,我剥起来手痛好不好。”

她那么一说,宋峥清当然不会袖手旁观,最后那个橙子是他自己剥的。可他贪看她玉手纤纤,非要就着她的手吃橙,后来延伸到草莓、葡萄、樱桃…怪不得所有电视剧里昏君都喜欢让爱妃喂吃水果,实在是赏心悦目,不得不令人贪恋。

扯远了。

孝顺婆婆是另一回事。只有真正喜欢一个男人,你才会心甘情愿为了他去讨好一个原本陌生的人。

其实宋太太想要的也不过是这么一个态度而已,她看见孙晴好给她剥橙子,虽然面上不显,但心中又是酸涩又是欣慰的,好像那一瞬间她看见的不是孙晴好,而是宋峥清。

“好孩子。”她接过孙晴好剥好的橙子,笑盈盈道,“陪我们说话有什么意思,去和她们玩儿吧。”

孙晴好轻声道:“我陪着您。”

“不用了,去玩儿吧。”宋太太很坚持。

正好李鱼丽也在,两个人算是熟人,孙晴好也不再坚持,跟着李鱼丽去年轻女孩儿那儿喝茶吃点心。

李鱼丽出身也实在不赖,如今继承祖父的手艺,成为了“李裁缝”的接班人,更是在诸多在家靠父母,出嫁靠丈夫的女孩子里脱颖而出,成为女强人。

“鱼丽。”有个圆脸的女孩热情地招呼着,“我们刚才说,我订婚的时候,你能帮我设计礼服么?”

别看李鱼丽替孙晴好做衣服那么狂热,其实全因为她是宋峥清脑残粉的缘故,平时所有的衣服都是其他知名设计师设计,若是能有一件李鱼丽设计,对,仅仅是设计而不是亲手制作的礼服,那在小伙伴面前就相当有面子了。

毕竟如今李鱼丽的祖父为国家最高的领导人定做衣服,而李鱼丽则是为领导夫人们设计,一般情况下轮不到这群小姑娘们。

那个女孩和李鱼丽关系不错,所以她说:“订婚我恐怕来不及,你结婚的婚纱我可以为你设计。”

得了李鱼丽的准话,那女孩高兴坏了,眉飞色舞,又有点好奇地问:“我之前看到你设计的那套婚纱,是谁的呀?”

李鱼丽时常为上了年纪的夫人们设计大方得体的服饰很正常,但是会为了谁设计婚纱呢,难不成是为了她自己?

女孩子们都好奇地追问。

李鱼丽看了孙晴好一眼,见她微笑,便答道:“是宋先生请我为宋夫人设计的。”

宋峥清之前盼孙晴好嫁给他,盼得花都谢了,婚纱不仅请李鱼丽做了,也请世界知名的几位设计师都设计了,有些已经做好,被收藏在秀园里,有些还没来得及空运过来。

但她看过所有的婚纱图纸,还是李鱼丽设计得最得她的欢心。

各位千金看过来的目光意味不明,但基本都是好奇,并无多少恶意,李鱼丽还说:“宋夫人身上这件,是宋先生的画,”她的目光在她的旗袍上留恋不舍,“宋夫人,可否替我问一问宋先生,我想借他这幅《山河锦绣图》绣一方丝巾。”

“你拿去好了呀。”孙晴好莞尔一笑,“不用还给他了。”

“这怎么好?”李鱼丽睁大了眼睛。

孙晴好笑盈盈道:“怎么不好,劳烦你一直替我做衣裳,你既然喜欢,就收着好了,如果想要印鉴,你下次拿过来,我替你敲一个他的私印。”

李鱼丽激动坏了:“这样好吗?宋先生会恼吧。”

“不会。”

俗话说,宝剑送英雄,红粉赠佳人,宋峥清的书画再好,也应该给知己赏,反正她已经得到宋峥清的人了,他的字画还是给李鱼丽这样懂得欣赏并且会好好收藏的人才是最好的归宿。

她!才!不!会!吃!醋!呢!

第106章 更好

女孩子要熟悉起来是很容易的,说完衣服可以说说首饰,然后大家很快就认出谁谁谁戴着的是香奈儿啊卡地亚啊宝格丽啊纪梵希啊,这样的奢侈品都成了大路货,还要看谁的是限量版,这才能显示出能耐。

从来没有用过这些奢侈品的孙晴好彻底看醉了。

她们倒是不曾在孙晴好面前炫耀,只是半是好奇半是疑惑地和她请教:“这串手串是什么珍贵的木料吗?”

她们询问的时候同时看向一个美艳的女孩,她是女孩子中有关知识最丰富的一个,家中是做珠宝生意的,为一方巨贾,对于珠宝自然有独特的鉴赏能力,但是她摇了摇头,谦虚道:“我也看不出来宋夫人手上戴着的是什么。”

看似是木料,但并非紫檀沉香这样知名的名贵木材,乍一闻香气,倒像是桂花树。

反倒是李鱼丽看出了些许名堂:“是香珠吗?”

“是,只是秀园里的桂花树。”孙晴好心道,李鱼丽真不愧为宋峥清的“红颜知己”,她当时都没有认出来,反倒是李鱼丽一眼就看出了名堂,“去年桂花开的好。”

李鱼丽说:“宋先生真是闲情逸致,以桂香赠美人,实在是玲珑心思,真情难得。”

好在绝大部分人都没能反应过来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儿,让孙晴好心里平衡了几分,还是李鱼丽解释了她们才懂,虽然不过是桂花,放在任何一个普通技术宅男身上都出挑不起来的事儿,宋峥清一做就显得逼格特别高。

他好像可以把很多不经意的生活琐事都做成带有风花雪月的味道,特别诗情画意,孙晴好就觉得自己不是在过柴米油盐的日子,而是在才子佳人的传奇话本里,而她当然是那个被在宰相千金看上的落魄穷书生。

孙晴好心里囧了个囧,但在别的未婚少女眼里,她妥妥是在秀恩爱。

比起宋先生亲自画的衣服样子,宋先生亲手制作的木犀香珠,宋先生亲自送她过来,好像其他什么奢侈品都成了笑谈。

珍贵的并不是亲手制作这一番心意,技术宅吊丝再努力又有什么用,难得的是那个人是别人听了就汗毛倒竖的宋峥清。

所以孙晴好虽然没有刻意展示自己的新婚生活,但小姑娘们都纷纷表示羡慕,并且开始期待自己未来的婚姻生活了。

有个嘴快粗神经的姑娘就说:“宋先生和传闻里完全不一样,何楚韵居然会拒绝他,真搞不懂。”

“可不是,我当年还小,没亲眼见证过,只恨自己晚生十年!不然哪里还有何楚韵什么事儿!”

今天来的世家千金年纪都不大,二十出头,最大不会超过二十三,十年前她们还是读初中的小女孩,没有亲眼目睹秦少延和宋峥清追求何楚韵的盛况,但也从哥哥姐姐那里听闻了不少。

是的,这一代的孩子都是听着他们三个人的狗血三角恋长大的,而且宋峥清当初一直都是情窦初开的少女们傻傻憧憬的对象呢。

更难得的是,这里所有人都不喜欢何楚韵!

这当然是有缘故的,今天能被宋太太请来作客的都是她或者宋家交好的对象,巧的是,宋太太和何夫人毫无交情,所以基本上来客和何家要么没交情要么不怎么喜欢,这也就直接影响了下一辈的交友观。

“何楚韵有什么好,尖下巴一看就知道没福气。”

“以前和她出去玩儿,她都来理不理的,真不知道哪里讨人喜欢了。”

“说好听是天真,说难听是蠢。”

“抛弃家族和人私奔,脑子敲坏了!”

“脾气大,当年我姐老说不耐烦她,一有事儿就只会委屈,也就…”

虽然孙晴好知道这是她们在有意贬低何楚韵而讨好她,她还是听得浑身舒爽,甚至心理难得阴暗地想,何楚韵你受尽万千宠爱的时候,可曾想过有这样被圈里的人毫不留情唾弃的一天?

但想着想着,她却为自己的念头感到羞愧起来:她嘚瑟什么呢?大家愿意哄着她,不过是因为宋峥清而已,这就如同十年前何楚韵有何家一样,明面上亲亲热热,如果一旦失去价值,就会被人贬低得一无是处。

如今她身为宋峥清的妻子,自然也就能受到无数奉承,可她如果骄傲自得起来,那未免也太悲哀了。

林黛玉说,而今葬花侬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今天她可以和她们肆无忌惮地嘲笑何楚韵,来年她们又是否会鄙薄她这一只飞上枝头的小麻雀呢?

所以宋峥清永远不会那么做。

想到这里,孙晴好觉得心胸豁然开朗,她打断她们的讥笑,微笑道:“爱情里没有对错高低,只有合不合适而已。我相信曾经被我家宋先生喜欢过的何小姐一定有她的过人之处,只是很可惜他们有缘无分,最后被我捡了便宜,仅此而已。”

她 话音刚落,就看见原本没有插嘴的几位世家名媛露出了一丝笑意,李鱼丽刚才一直没有说话,显然是不喜欢落井下石的,因此她听了孙晴好这番话便露出笑意来: “宋夫人太自谦了,我几次来秀园,再琐碎的小事,宋先生都愿意陪着你慢慢做,我想,这应该就是所谓的找到了对的人。”

孙晴好忍俊不禁:“我并没有自谦,只是冥冥之中真的有很多人成全了我,我由衷感激,否则今日哪怕与他相见,也没有我插足的份儿了。”她想,是宋峥清教会了她宽容与感恩。

他真的是一个很好的爱人,因为他不仅仅对她体贴照顾,更是让她变得比从前更好。

她所不知道的是,因为这番话,后面这几位小姐回家都和父母评价她“并不是轻狂之辈”“人挺大方的,可以试着相处”“虽然出身小门小户,但是个拎得清的”。

是的,之前她们贬低何楚韵一半是真心,一半是做戏,不过是为了试探孙晴好而已,如果她跟着她们一起数落贬低,或者对她们显露高高在上的自以为了不得的话,那恐怕背地里是会被狠狠嘲笑的。

灰姑娘可以当王妃,是因为她本身就是贵族小姐。

曾几何时,孙晴好厌恶、畏惧也想要逃离这个世界,但是后来最终还是选择留了下来,她的幸运之处在于宋峥清并不是一个冒失不懂规则的人,他明白她的顾虑,虽然从未言说,但是天长日久,他在潜移默化之中让她脱胎换骨。

如今的孙晴好,心结已消,胸襟开阔,已经有踏进这个圈层,并且赢得他人尊重的资格了。

在被世家女所接纳之后,孙晴好明显感觉到她们的笑容更真挚,态度也更亲热了。

紧 接着她发现这群女孩子们都了不得,像李鱼丽这样管理家族产业虽然不多,但也有那么几个,她们一般都是小圈子里的中心人物,而其他的女孩子基本上都有一技之 长,比如会弹钢琴,学油画,研究古董,甚至还有一个喜欢唱歌打算出道当明星,总之一听就知道是烧钱而且不接地气的那种。

“那,宋夫人喜欢什么呢?”

“宋先生教我养兰花。”

也许很多年后,他们的故事成为家喻户晓的美谈,那时可能会有人说,宋夫人极为尊重宋先生,所以开口闭口都也称为“先生”,但事实却是,孙晴好不知道怎么在外人面前称呼他。

私底下她都是连名带姓喊“宋峥清”来着。

说了爱好,又说起最近京城新崛起的一家酒楼来,据说味道极其鲜美,正巧那主厨是其中一位女孩子母亲娘家的亲戚,她学过一道甜汤,尝过的人大力称赞。

众人就起哄说让她现做一道给大家饱饱口福,那女孩拗不过众人的热情,推辞不过就借了宋家的厨房熬煮甜汤。

孙晴好凭借从前背过的家族谱系,很快就认出那个女孩子是钱氢的堂妹,也是二少爷的亲戚之一,名叫钱萱。

她做的甜汤成为了今天午饭的饭后甜品,她亲自分了小碗端到大家面前,李鱼丽尝了一口,也笑了,对孙晴好说:“宋夫人也尝一尝,味道不赖呢。”

谁知她话音刚落,孙晴好的那盅汤就喂了她的旗袍,钱萱吓了一跳,拼命道歉:“不好意思,突然烫了一下,没事吧。”她拿毛巾去擦,但是泼都泼了,擦也擦不干净。

幸好春天的衣服料子还厚,虽然汤很烫,但是却没有烫到皮肤,只是衣服毁了怎么也得换一件。

“我上楼换件衣服。”孙晴好也不是第一次来宋家了,宋峥清的屋里有几件她的换洗衣裳,倒也不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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