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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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李裁缝的女儿过来,顺便带着新的画册,上面是他们新一季度的款式,他们家的衣服做的真是漂亮,那不是简简单单的仿古,而是顺着时代的潮流把古人做衣服的韵味都给融入进去了,她今天穿的那件裙子上的精华,不过是在胸前的那一个小盘扣,而裙摆则是明代袄裙的样式。
古的很有韵味,到今日他们还是用绣娘的手艺,每一匹布都是用人工染织的方法,因为人工成本太过昂贵,可以说是奢侈品的代表,而且是在特定圈层内的奢侈品,只有小件流传在市场上,那多半是参赛的作品,一经出世便会引起争相仿冒。
可是机器的作品注定无法与人工的精工细作作比较。
李裁缝的女儿是个非常具有古典美的姑娘,她坐在那里就好像是大家闺秀,娴静如花照水,赏心悦目极了:“这是我们新画的样子,您挑挑,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孙晴好正看着呢,就听见她的声音微微变了:“宋先生。”
“坐。”宋峥清对待旁人一贯都是客气的,“劳驾你走一趟。”
李鱼丽谨慎地回答:“分内之事,不敢说劳驾。”
孙晴好掀起眼皮子看了宋峥清一眼,青天白日里的,他穿着整齐,笑意淡薄,看起来实在是也让人觉得风光霁月,如果没有风花雪月就枉费了这样的人,非要有良辰美景,再有他的笑不可。
“有喜欢的吗?”他低声问。
孙晴好收回绮思:“在看。”
宋峥清抬了抬手,李鱼丽就把另一本册子交给他,他翻阅了一会儿,突然说:“我觉得这些都不衬你,我给你画吧。”
“啊?”孙晴好还没反应过来,他就拉着她的手腕说,“跟我来,鱼丽你也来。”
李鱼丽没有想到自己会被点名,微微一怔,随后马上跟了上去。
孙晴好是第一次来宋峥清的书房,虽然她在秀园已经住了不少日子了,可是大部分地方都没有去过,这件书房也是如此,虽然收拾得一尘不染,但是她能看得出来,宋峥清也并非经常使用。
倒是李鱼丽被震撼住了,她快步走到随意挂着的那一幅画前,失声道:“这是当初宋少爷在何老太爷寿辰的时候临场画的松龄鹤寿图。”
“你认得?”
“那一年有幸出席何老太爷的六十大寿。”李鱼丽眼睛一眨都不眨,“我还记得宋少爷现场作画贺寿,而最令人称道的,是这幅画中捧着寿桃的女子,面容极似何小姐,一时传为京城佳话。”
孙晴好一听,自然也凑过去仔细看,书房内的光线充足,那幅画被随意地挂在一边,可是仔细看看,好像是被人撕碎过又裱好,纸张略微有些皱,可那个捧着寿桃巧笑倩兮的女子,果然像极了何楚韵。
“我都差点忘了。”宋峥清把画取了下来,重新卷好,然后往壁炉里一丢,他划了根火柴轻描淡写一扔,熊熊烈火就烧了起来,那幅画很快便被火苗吞噬了。
李鱼丽目瞪口呆。
宋峥清看了孙晴好一眼:“这些陈年旧物,你若是看不惯,把这里所有的都烧了也没有关系。”
“自欺欺人,我是没什么看不惯的。”孙晴好看着书桌上那齐全的画具与画笔,“就是你还会画画,我蛮意外的。”
李鱼丽听见了,万分吃惊地看着她,竟然冒失到插嘴了:“宋少爷当初琴棋书画绝冠京城,一幅字画千金难求,孙小姐不知道吗?”
孙晴好也意外:“我为什么要知道?”
李鱼丽话一出口便知道造次,因此马上改口:“是我失言了,抱歉。”
孙晴好挺好奇的:“他很有名吗?”
“这我不敢随意品评。”李鱼丽想了想,又道,“但是宋少爷流传在外的每一幅字画,我都用心临摹过,是我迄今为止见过最好的作品。”
搞了半天李鱼丽居然是宋峥清的脑残粉?
“流传在外的字画,一共有几幅?”
孙晴好在问的时候,宋峥清已经开始在准备画具了,只听李鱼丽道:“据我所知一共只有三幅,一幅字画送给了一位不能说名字的退休老先生,那是宋少爷仿宋徽宗的瘦金体,惟妙惟肖,专家都说只凭字迹不做鉴定,根本分辨不出来,是宋少爷和人打赌的戏作,那位老先生虽然输了,但是说宋少爷的这幅字价值不输给宋徽宗的真迹,因此特地收藏了,这是其一。”
她说到这里顿了一顿,孙晴好就哦了一声,李鱼丽便继续说:“第二幅是扇面,宋少爷随手题的,送给了一个人,那个人迄今还保存着。”
“送人了?”
“是的。”李鱼丽显然不肯在这件事情上多说,“第三幅就是这松龄鹤寿图,我记得当年是直接送给了何老太爷的,颇得他的喜欢。”
至于为什么会被弄破又回到了宋峥清这里,这就很耐人寻味了。
不过多半和当年那一场闹剧脱不了关系。
第20章 尝试
宋峥清画得不快,但是也不算慢,那是一幅花鸟图,兼具工笔画的细腻华丽与写意画的灵动飘渺,孙晴好仔细看了好一会儿,不得不承认这幅画她挺喜欢的。
他嘱咐李鱼丽:“就照着这个做一件宽身旗袍。”
李鱼丽双手接了那张轻飘飘的宣纸,但是那凝重的姿态却像是在接圣旨:“我明白您的意思,您放心。”
她走以后,他们在花厅里喝茶,那套瓷器看起来像是仿雍正朝的粉彩,非常漂亮,端在手里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薄薄的如同纸一样,但是声音清脆悦耳,衬着她洁白如玉的一双手,怎么看都令人愉悦。
“喜欢吗?”他问,“你是喜欢这样鲜艳热闹点儿的,还是青花那样素净的。”
“你还有一套元青花么?”
他笑道:“元代的青花给你泡茶,你敢用?是新烧的,我从前很喜欢粉彩,那么鲜艳漂亮,后来就喜欢青花多一点,但是粉彩衬你。”
孙晴好想起来了,她之前在这里看见的大多数瓷器都是青花瓷,又素又冷,可是现在好像不知不觉就多了很多东西,平常用的瓷器变成了热闹的粉彩,本来花瓶里插着的多半是白花,现在也添了很多颜色,她时常可以在自己的房间里看到不同颜色的插花。
墙上本来是一幅字画都没有的,现在也挂了些许山水花鸟的画,好像原本的秀园是死气沉沉的,现在却鲜活了起来,多了人气儿。
她由衷道:“你越来越像个活人了。”
“我总不能真的拉你陪我一起坐牢吧?”他摩挲着杯沿,慢慢道,“所以,你应该给我一个机会。”
孙晴好装作听不懂:“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宋峥清用特别无奈的眼神看着她。
她的视线就没和他接触过,始终在研究杯子上的那只雀鸟,好像要看出朵花来:“我觉得你没有必要自欺欺人,直接跳过了所有的步骤后的结果就是不管怎么包装,本质根本不会有变化。”
“歪理。”他说,“你总不能一辈子谈柏拉图式的爱情吧。”
孙晴好这回很有耐心地和他讲道理:“话不能那么说,谈恋爱是个过程啊,在这个过程里彼此相爱,之后的事情是锦上添花,顺理成章的,就好比你吃过了主食再去吃开胃菜,第一吃不下,第二就算是吃下去了,你的那碗饭味道难道就会变化了吗?”
宋峥清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那至少以后每次吃饭的时候,可以吃得顺心一点儿,也许我们会在一起很长一段时间,你都想完成作业一样完成吗?”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哪能事事称心如意呢。”孙晴好喝了口这所谓的大红袍,觉得味道也就一般般,这不适合她。
宋峥清十分怀疑现在的小姑娘是不是都那么难伺候了,十年一代沟,他和孙晴好的代沟有那么深吗?
不该豁达的时候豁达个什么劲儿啊。他啼笑皆非,可是不知怎么的,他对这件事情有无限的耐心:“你之前答应我,给我个机会的。”
“我是答应你了,我也真的在给你机会了,但是实话告诉你,我是真的没感觉。”孙晴好心里何尝不知道,如果真的要那么走下去,相爱才是最明智的出路,就好像童话里的布景都已经准备好了,那么漂亮的秀园,就好像从前的王府花园,良辰美景俱在,男主角也已经粉墨登场,只等她入戏。
可是她却只是一个坐在台下看戏的人,她没有办法成为戏台上的女主角:“你我在不同的世界里,你要我上台陪你唱戏,可是我不会啊,臣妾做不到啊,算了,看你的表情也知道你不晓得这个梗。”
宋峥清终于明白了她的意思,她现在虽然穿着锦衣华服,吃着山珍海味,但是依旧是把自己当一个旁观者,她的观念她的生活方式,还是从前的样子,她看他像是在看一部高大上的电视剧,偶尔会对剧情评判一二,可是到最后曲终人散,也不关她的事儿。
简单总结一下,两个人不是一个世界的。
他想了好一会儿,问道:“那是你上台,还是我下台?”
孙晴好提醒他:“是你追我,不是我追你,诚然,我是可以为男神发愤图强,但是我又不喜欢你,何必呢,是吧?”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他微笑,“我表达诚意的时间到了,是不是。”
“你要能成功我也挺高兴的,这日子,我比你难熬多了。”
麻雀变凤凰这种事情其实是很麻烦的,灰姑娘之所以可以当王妃,是因为人家本来就是贵族小姐,只不过落难了而已,可是当普通人真的一夜之间进入了自己无法理解的圈层,反而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孙晴好就是这样走上了错位的人生,不属于自己的生活,生活起来会觉得格格不入,秀园越是美,越是令人觉得不真实,这样的生活她从来没有接触过,只是本能地抗拒。
她终于明白当初还想着回去上班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了,现在想想,每天朝九晚五的生活好像是像上辈子那么遥远,可那样平凡的、庸碌的生活,才是她可以驾驭的。
现在的她就如同一片浮萍,只能随波沉浮,而无法自己掌握方向,她对所有的生活都没有安全感,所以这个时候谁有心情谈情说爱呢。
宋峥清表现得越是不凡,实际上就是把她推到了更远的地方,更难接近。
他们如果要谈恋爱,要么她成仙,要么他变成凡人。
此时此刻的她还不知道,这对于宋峥清来说也是一个契机,一个再世为人的契机。
他会怎么做呢。
他把孙晴好带到了一间公寓门口,问她:“你是喜欢新婚夫妻的设定,还是同居情侣?”
“呃,你是要和我玩角色扮演游戏吗?”孙晴好看着手里的钥匙,非常纠结,“我选同居的情侣吧,好歹还未婚。”
宋峥清打开了门,那是一间并不算大的公寓,只有两百多平方,位于一座大厦的高层,一梯两户的简单格局,推门进去会发现,里面的装潢非常大气简约,以蓝白两色为主,没有多余的家具。
相比于美轮美奂像是王府园林的秀园,这里实在是太亲民了,孙晴好发自内心地说:“虽然我一辈子也买不起这里的房子,但是感觉好多了。”
宋峥清换了拖鞋,和她说:“这是我以前住的地方,只住了没多久。”
孙晴好竟然有心情和他开了个玩笑:“我还以为是特地为我准备的呢,真伤心。”
他顿了顿,一时词穷,过了会儿才说:“你不四处看看吗?”
孙晴好从善如流,四处打量,家具有八九成新,正好是崭新却不让人觉得太没人气的时候,厨房里的东西倒都是新的,调味品都没拆封,冰箱里空空如也,阳台上一无所有,卧室倒是东西齐全,可是一样缺少人气。
“你多久没有来住过了?”
宋峥清这一次却反常地没有直接回答:“如果你想知道,你可以自己找答案。”他终于改变了路线,不再是口头交代,在这里他安排了一条线索,只要她有心,那么慢慢的,她就可以越来越了解他,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许对两个人来说都好。
他们需要一点时间来适应彼此,这一次,他应该耐心一点儿。
而孙晴好大约是真的如释重负,连语调都轻快起来:“行。”
他之前从没有见过她那么高兴过,那是发自内心的轻松与快乐,这让他也不禁笑起来:“快吃晚饭了,可是冰箱里什么都没有,我们要自己去买。”
“那你准备好感受人间烟火了吗,大少爷?”
重新踏入红尘万丈,宋峥清准备好了吗?
超市里人山人海,孙晴好核对着家里缺少的东西,指使宋峥清往推车里搬,刚开始的时候他显然不是很能适应,已经太久没有那么多人靠他那么近过了,可是当习惯以后,这反倒是给了他熟悉的感觉:“至少这里没有人认得我,挺好的。”
“你又不是大明星,谁认得你?”孙晴好不以为意,宋峥清也不准备解释,他已经决定温水煮青蛙,让她慢慢发掘事情的真相。
家长里短的琐碎生活真的是特别能促进关系的事儿,也很容易让人卸下心防,宋峥清之前费了那么多功夫,花了那么多心思都没能让孙晴好对他和颜悦色,结果两个人讨论了一下晚上吃猪肉还是牛肉之后,关系就突飞猛进了。
至少她不排斥他拉着她的手了。
生活是一件那么有魔力的事情。
晚饭是他亲自捉刀,孙晴好把新买的围裙递给他,还有点不放心:“你除了做鱼还会做别的吗?”
“这个是可以融会贯通的吧。”他沉吟了一番,“不过没做过家常的菜,你有喜欢吃的吗?”
孙晴好一本正经地回答他:“我通常选择吃外卖或者泡面。”
“忘记买菜谱了。”
“百度呗。”
最后敲定的晚饭菜单是糖醋肉片、西兰花炒肉、手撕包菜和豆腐汤,面对那么家常的几道菜,孙晴好特别促狭地问:“这几道菜你吃过没有?”
“从前有人做过类似的。”他慢慢关掉火,神情无悲无喜,“之前提起过她,她叫方学心。”
“你前女友居然给你做这个吃,还蛮有胆量的,我看秀园里的厨师就没这个胆。”
秀园里有三名厨师轮番做菜,各有所长,哪怕是一道小点心都做得精致可口,虽然美味,就是不大家常,让人觉得每天在大饭店里吃饭似的。
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吃这个,宋峥清也怪不容易的。
三菜一汤很简单,摆在饭桌上倒是色香味俱全,孙晴好试吃一口,评分:“八十分。”
她漫不经心地看他一眼,那时他正解开围裙走过来,餐厅的灯光没有开足,只有头顶一盏,灯光微微偏黄,他穿着家居服,可身长玉立,随随便便站在那里都那么好看。
真是破天荒头一回觉得他长得帅。
果然布景一变,她的少女心就开始蠢蠢欲动了吗?这是好事啊!可孙晴好立即掩饰性的低下头,咬着筷子:“快来吃饭。”
没有时不时端上菜来的佣人,没有在一边恭候的管家,没有秀园那布置得无懈可击的饭厅,一切都变得亲民温馨起来。
宋峥清面色如常地夹菜吃饭,可是这样的感觉对于他来说也十分陌生了,当年为何楚韵庆生而特意做的那一次全鱼宴固然耗费心血,但在他心里,却比不上今天这一桌家常菜来得令人震撼。
本来是想配合她演一出戏而已,可是这场戏才刚刚开幕,却在他自己的心里掀起了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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