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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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煮了这一碗神仙粥给她,糯米半合,生姜五片,七段葱白,半钟食醋,他以为她喜欢,可谁晓得她吃了一口就说吃不下了,他吃了剩下的粥才知道,味道实在算不上好。
“对不起啊,”她那时对他笑,“其实这个其实一点儿也不好吃,我以前会偷偷倒了,再在白粥里拌一勺白糖骗我姑奶奶说是神仙粥,但现在其实什么味道都尝不出来了。”
想及此事,他问孟樱:“好吃吗?”
孟樱皱着眉毛:“不好吃。”
霍云松再也忍不住轻笑出声,孟樱抬头看他,发现他眉梢眼角俱是笑意,这样开怀的样子让她郁闷不已:“有那么好笑吗,是不好吃啊。”
他半蹲下来,与坐在椅子上的她对视,“对不起,那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又来了。
孟樱不由自主地往椅子里挪了挪,像是要离他再远一点儿似的,她想不明白,明明是一句没有任何歧义的话,她不该理解成那样的涵义,然而大脑却不受控制,旖旎的猜想让她脸颊发烫,连呼吸都急促了起来。
她深吸了一口气,赶紧回绝,“不行,你做的我不喜欢吃,请你回去吧。”
霍云松刚想说什么,门外却传来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樱樱啊,你在哪里?”
孟樱一听这声音就皱起了眉头,也顾不得霍云松了,赶紧走出去:“大姑姑?”
“樱樱在啊。”来人是一个打扮很时髦的中年妇女,酒红色卷发,渔网丝袜罗马鞋,一脸精明相。
孟樱不咸不淡地问:“大姑来有什么事吗?”
“就是我前天微信上和你说的事啊,看你这孩子老不把长辈的事放心上,这态度可不对。”大姑喋喋不休唠叨着,就是吃准了孟樱像她生父,唯唯诺诺又好拿捏,若非如此,也不会被后面娶的老婆哄得连女儿都不要了,“大姑不是和你说你堂妹刚毕业嘛,要我说也不要她找什么辛苦的工作,女孩子家家找个好男人嫁了不就好了呀。”
孟樱刚想说话,大姑却不给她机会,“所以我说,叫她到她堂姐这里来不就好了,你年纪大,也应该照顾照顾妹妹啊,而且你又分到了那么大一笔钱。”
“姑奶奶没有留下钱。”这件事孟樱已经强调过无数遍了,可是没有人相信她,他们只认为她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却不愿意照拂亲戚。
“反正明天就让你妹来你店里上班吧,她小孩子家家不用开太高的工资,每个月两千就行了,我明天让她十点钟过来。”大姑一张快嘴,不等孟樱同意就自顾自把事情定了下来。
孟樱急了:“不行的呀!”
“怎么不行?”大姑冷笑,“你拿了那么大一笔钱,还有那么大一栋房子,就不肯帮帮你妹妹,你就那么冷血?”
孟樱不善言辞,只能站牢一点不松口:“不行。”
“为什么不行,你不是招人吗,还是你看不起你妹妹?”大姑一张利嘴不饶人。
“老板娘。”霍云松走出来,“有客人问还有没有木樨香。”
孟樱下意识答道:“这是去年做的了,应该还只剩一盒。”话一出口她就明白了霍云松的用意,也顾不得多想,先打发了难缠的大姑再说,“大姑,我已经招到人了,连合同都签了,我付不起两个人的工钱的呀。”
大姑狐疑地看着霍云松,县城上的人她都认识,但从来没有见过他,嘴上就说得难听了起来:“樱樱,肯定是亲戚自己人才能信啊,你还年轻,别被人说几句好听的话给骗了,谁知道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人啊。”
“有什么不好的呀,我一个人住在这里,有人搬搬抬抬也是好的呀,而且他是我大学同学,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人。”孟樱才不愿意让那个心比天高家里油瓶倒了都不扶的堂妹来店里帮忙,那是她白给工资还要伺候千金小姐。
霍云松唇边闪过一丝笑意,孟樱的生父软弱,爷奶偏心,姑姑们又是精明角色,她不受长辈欢喜,要不是这样,前世也不会在病重时无人照料,只能到寺庙里去等死。
但在他眼里,再精明的小市民也不过尔尔,不必先急着解决他们,当务之急是在她身边安顿下来。
大姑没达到目的岂肯罢休:“小小年纪就晓得和男人同居了,你骨头真是贱的来。”
孟樱被她这样难听的话气得眼睛都红了,她性子上来了,紧咬着牙也不松口:“不关你的事。”说完砰一声就把人给关到门外了,可背一靠上门扉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霍云松哑然失笑,但看她都落泪了也舍不得,轻言慢语哄她:“不生气了,为这种人有什么好生气的。”
“又关你什么事了。”孟樱没好声气,推他一把,“你走开啊。”
她连发脾气都是带不了泼辣气的,怎么能不受人欺负呢。
霍云松就好脾气地笑:“你答应用我了的,不能反悔的。”
“试用期工资500块,做不好叫你吃排头。”她还记得不能在新员工面前哭,抹了抹眼泪,故作恼怒瞪他一眼。
霍云松好几秒的时间没说话,像是在衡量,实际上是有意装给她看,免得答应得太快惹人疑窦,半晌才说:“也行,那试用期多久?”
“三个月!”她说,“你不做现在就可以走。”
“做啊。”他气定神闲地说着,唇角有令人遐想的笑意,“我会做的事有很多。”
“最好是这样。”她摔了帘子出去,等过了半分钟,突然转身进来,脸颊绯红,“你是不是故意的?”
他一眨眼,像是没有明白:“什么?”
孟樱咬着嘴唇端详他半天,总觉得那不是自己的错觉,可要真论起来,他偏偏什么也都不曾说,活像是她自己生了心魔。
第3章 蓬蒿尖烩荷花豆腐(捉虫)
开工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买菜做饭,孟樱给了他一个零钱袋:“去买今天和明天的菜回来,不许超过,如果买的不好我就赶你走。”
霍云松忍着笑接过来:“好的,我去买菜了,你还要不要买点其他的?”
“不要。”孟樱看了看天色,雨不知什么时候就停了,“菜场就直走在第二个路口左拐,过红绿灯那边就到了,你不认识就问路吧。”
“好。”
霍云松前脚刚走,孟樱就接到了陶柏的电话:“亲爱的Sakura么么哒,你在干什么呢,画儿画好了没有?”
孟樱对于他的不正经很是无奈:“还没呢,你急着要呀?”
“不急,我就问问你开始画了没有,咱们走得可是高端定制的路线,怎么可以随随便便交工呢?”陶柏是孟樱的大学同学,家里做瓷器生意,专门为有钱人家定制各式各样的瓷器。
据他所说,买家里要求低一点儿的仅仅是对花纹装饰诸多挑剔,如果是懂行的,那就连烧瓷的用哪里的土都要讲究,好在后者少之又少,多半都是跟风,连五大名窑都说不全。
可再不懂行的人对于花样总是看得见的,按照陶柏的说法就是:“一个个花样贼多,有个老女人还问我能不能镶金丝,我去,这审美我也是跪了啊!”
为了满足这些行外人挑剔的眼光,他在开除了无数设计师后,拉上了孟樱合作:“你有技术我有资本,做成一单我给你分红啊!”
他家里做了几十年生意了,公司有口碑有人脉,孟樱和他合作只需要专心画图就能赚到不菲的抽成,从大学开始和他合作也有两年时间了,两个人也从纯粹的工作拍档变成了生活里的好朋友。
陶柏总挂在嘴上的一句话就是“如果不是我妈拦着,我真想娶你算了,万一有人挖我墙角呢”,但这句话孟樱也就听听而已,陶柏性格虽然好,但家世却在省城里也排的上名号,他母亲是日本知名财团的千金,怎么看得上她这样的小家碧玉。
“Sakura,这牡丹你就笃悠悠慢慢画,就怎么富丽堂皇怎么画,买家老有钱了。”陶柏在电话那头嚷嚷,他是中日混血,说话的时候是中日文混合也就罢了,偏偏还要带点儿方言,怎么听怎么搞笑,“这年头人有钱了还不满足,非要有文化不可,你说你三十年前还是土地里刨食的农民,现在学人家世家大族干什么。”
孟樱就笑着说:“他们学,我们好做生意呀。”
“这倒是,而且这样的傻多速多来几个才好,一个个都学京城那几家的做派,我生意也别做了。”
两个人说了会儿正事,陶柏就问:“怎么了,刚才听你接电话不开心啊,是不是还没招到人,不然我给你招一个,我这儿大学生多得是。”
“人家大学生肯到我这里的呀?”孟樱也不瞒着他,“刚刚来了一个人,我觉得挺奇怪的。”
陶柏精神一震:“怎么,看着不怀好意?赶紧报警啊!”
“也不能说不怀好意,就是他这样的人会来我这样的小店里怪奇怪的。”孟樱托着腮说,“我看到身份证了,叫霍云松,网上查了一下好像也没什么不对的。”
陶柏咦了一声:“这个名字我好像听过。”
“你听过?”
陶柏仔细回忆了一下,一击掌:“想起来了,小时候我见过,他们家之前好像出了点事儿啊,哎,那个人是不是高高白白帅帅的但是没有我帅的那种?”
孟樱忍俊不禁:“都什么和什么呀,到底怎么回事,你真的认得呀?”
“现在当然不认得了,好多年没见了,听说一直在外面读书,前两个月刚回来,还没来得及见个面呢,就出事了。”陶柏虽然没有刻意打听,但这件事也算是一桩新闻了,“他们家原本也是做生意的,结果不知道怎么的牵扯进了官司里,家里所有资产都被冻结了,他爸坐牢了,继母才二十八岁,立马卷了家里的钱和情人跑了,就剩他一个。”
这样的事情离孟樱太遥远,她轻轻啊了一声,不知道怎么说:“他妈妈呢?”
“死了呀,怀孕的时候老公带小三进门,气死了呗。”陶柏一撇嘴,“听说霍家本家治家很严,到这边就烂成这样了,切。”
孟樱突然对自己之前恶劣的态度感到愧疚:“这样啊…”
“哎,我就随便一说,指不定同名同姓呢,不过如果是他也不稀奇,听说他们家是被人搞了,他要不就躲出国要不就躲乡下,不过挺惨的,大少爷当了那么多年…”陶柏话还没有说完,孟樱就听见脚步声,往外一张望发现是霍云松回来了。
她不知怎么的有点心虚,压低声音匆匆说了句“我有事先挂了微信联系”就把电话给挂了。
在霍云松走进来的几步中,她咬着嘴唇,只觉得心扑通扑通乱跳,为自己偷窥了别人的秘密而面红耳赤,虽然说任是谁看到这样一个人来她这样的小店里面试总会觉得奇怪的,可现在想想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个人都有难言之隐,何必咄咄逼人非要追根究底呢。
霎时间,她就决定把这件事藏在心里,绝对不会主动说出来叫他难堪。
可主意很美,她却不是一个能很好掩饰自己想法的人,霍云松一回来就看出来她的态度有所改变了。
她现在对他温和了很多:“东西放这里吧,我带你去看一下你的房间。”
霍云松佯装没有发现,但心里已经有所猜测,孟樱所有的社会关系他都一清二楚,包括她有一个叫做陶柏的朋友,他所知道的“霍云松”,此时此刻早已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就算是他刻意安排,可真的追究起来,他其实什么都不曾说过,一切都是别人妄自揣测罢了,有趣的是,从别人口中说出来的话要远比他刻意解释令人信服得多。
现在的孟樱恐怕已经接受了他对“霍云松”的设定安排,对于他身无分文来到这个小县城的目的不会有太多的疑虑。
以及,这样坎坷的身世,多多少少也会引起她作为女性的同情与怜悯,寒冰化冻,一旦开始,就再也结不成冰了。
孟樱不晓得一切都是他的安排,她对于自己定下的苛刻要求有点后悔:“你身上有钱吗,我可以预支给你一点工钱。”
他温柔地应下来:“好啊,我只有几件换洗的衣服。”
孟樱预支给了他一个月的工钱,霍云松只收了一张钞票:“我没有要花钱的地方,去买些生活用品就够了,这些就请老板娘帮我收起来吧。”
“毛巾牙刷吗,不用买了,我有新的。”孟樱赶紧给他找出新的洗漱用具来。
霍云松接过:“我一会儿再收拾,你饿不饿,我去给你做饭吧。”
“我去吧。”孟樱有点难为情,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苛刻的坏老板,霍云松笑着问,“你不是在画画吗,我去吧。”
说罢不容分说把她拉回了工作室,甚至替她换了笔洗里的清水才离开。
他今天买菜的时间已经晚了,晚市上的菜已经没有早晨新鲜,幸好他下午在锅里看见还有半碗鸡汤,正好拿来与野菜一起做汤羹。
他出生在世家大族,前世二十多年都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世界各地的珍馐都轻易尝遍,自己更是从来不进厨房的,连一碗面都不用自己下。
可后来的二十年,晨钟暮鼓,青灯古佛,所吃、所住、所穿都只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因为不沾荤腥,野菜就成了常吃的东西。
那个时候他就想过,如果孟樱还活着,那么就算是粗茶淡饭,布衣旧书,隐姓埋名一辈子都是好的。
他现在做的,就是他想做的事。
二月里,田地里的野菜正好,早市没赶上的农民们下午也有卖新摘下的野菜,他买了马兰头,可以和豆腐干切丁后清炒,如果有春笋更佳。
他也买了蓬蒿,《红楼梦》里晴雯说蓬蒿无论是炒鸡肉还是炒肉丝都油腻,所以不如做汤。先用火腿汁点豆腐浆,在把鸡汤倒入锅内煮沸,然后一勺勺舀起豆腐浆在汤内凝结成花瓣。
这是他头一次做,第一次做坏了,他也不气馁,俗话说治大国若烹小鲜,既然他前者能做好,没有道理后者不行。
等荷花一瓣瓣成了型,就把蓬蒿的嫩尖部分摘下,与豆腐一同放入鸡汤中,再加盐、绍酒、姜汁,火上烩熟,就是一道清雅的蓬蒿尖烩荷花豆腐。
她中午还剩了一道油豆腐嵌肉在碗柜里,热一热就好吃了。
“吃饭了。”他的声音打断了她的作画,孟樱小心翼翼地将笔搁在了笔架上,她的牡丹图已经有了雏形。
吃饭的地方就是正厅,普通人家没有那么多讲究,就是一张八仙桌,待客吃饭均可,八仙桌是上了年纪的老东西,可木头质量好,几十年了还坚固得很。
霍云松先给她盛了碗汤:“喝汤暖胃。”
“呃,好。”孟樱要接过来,正好碰到了他的手指,她最初没有在意,以为自己接过了碗后他会松开,没有想到他的无名指直接勾住了她的小指,孟樱像是被烫了一下似的抽手,恼羞成怒地看着他。
霍云松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把汤碗放到她面前,看到她的表情还关切地问:“是不是烫到了?”
孟樱咬了咬嘴唇,懊恼地低下头去:“没事。”
“那就好。”霍云松轻轻笑了起来。
第4章 建盏(捉虫)
不知不觉,天色渐暗,霍云松在厨房里洗了碗出来,就看到孟樱在伏案画画,她从小就爱独处,不似其他孩童一样乐衷于玩耍嬉戏,更喜欢看书画画,或者帮姑奶奶制香。
一个人待得时间久了,渐渐也就不善言辞,不大懂交际,人人都觉得她性子绵软好欺负,从小到大也不知吃了多少亏。
要霍云松说,这样的性格并不坏,若是孟樱有父母疼爱,家中又经济宽裕,无忧无虑一生未尝不好,可惜她母亲移民,父亲另娶,平白继承的遗产又招了亲戚眼红,怎么能不被算计?
不过,既然他来了,那么她这样就没有什么不好的了,不是不能想办法叫她强硬起来,只是如果是这样,要他回来干什么?他舍掉了荣华富贵,舍掉了身份地位,隐姓埋名在这小县城里,不就是想换她这一生的平安无忧吗?
霍云松站在阴影里,静静凝视着她的侧颜,她全神贯注在牡丹图上,不曾注意到他的窥视。
阿樱现在这样,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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