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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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郎迎上她含笑的眼睛,心情顿时飞扬起来,疼媳妇有啥不好意思的?他伸出有力的大手,将那金步摇别进她柔顺浓密的发髻里。
“媳妇,你真好看。”二郎看着十分颜色的媳妇,忍不住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大白天的,你发哪门子的疯?”罗云初害羞了,脸热热的,但嘴角的笑意藏也藏不住,眉眼弯弯的。
“呵呵。”被骂了,二郎还一副乐呵呵的样子。双手紧紧地抱住自家媳妇玲珑有致的腰身,低声呢喃。
罗云初这才知道这支别致的金步摇有一两重,是他许久之前便看上的。这大半年来,靠着打零工打猎等攒了一些私房钱,对了,还有昨天他大哥给的二两卖炭的银子,总共五两银子,全用在这上头了。可是还是不够,于是趁着今天卖棉被,垫了五两银子进去才把这支金步摇拿了回来。
原来少的五两银子全用在这了,罗云初暗忖。
其实罗云初也分不清她对二郎这个丈夫的感情,一开始的确有认命的成分。其实她这人,说好听点是随遇而安,说难听点,就是懒。甫一穿到这个陌生的年代就得知要嫁人时,她想过要逃,但她这一逃,境遇指不定比呆在原地更惨。士农工商,嫁人后仍然为农,排第二。若逃了,命不好运气不好,被拐被捉被发卖,为奴为仆为妓!就是被人随意打杀的命了。这个完全有可能,想到这个后果,她便断了出逃这个想法。
成亲后才发现,其实她这个丈夫人还挺可以的。懂得疼人,尽管是用他的方式来疼;能听得进媳妇的意见,有危险时肯挡在媳妇前面。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即便搁在现代,二郎这种男人也不是随手一抓便是一大把的。而她也相信,即便哪天穷到只剩下一碗粥,二郎也会愿意分她半碗。有这样的男人当丈夫,她很知足。遂她便渐渐定下心来,和他好好过日子。但不可否认,一开始饭团这个儿子给他老子加了不少分。现在嘛,娃都和人家生了,难道还想不和人家人家过一辈子啊。
夫妻俩人说了一会子话,就听到外头饭团回来的声音。
“出去吧,天色晚了,该煮饭了。”罗云初起身,将那四十两银子收好,现在家里大宗的银子有两百一十六两。而她自己的私房钱也有近百两了。她觉得这样的日子才有奔头啊,让人心生温暖。
“对了,家里还有六百来斤棉花,估摸着再过四五天就能弹好了。”大概还能出七八十张棉被吧。
“嗯,柳掌柜认识的人多,不乏大户人家的管事,我想让他帮我们问问,你看怎么样?”二郎突然问。
“不错,这法子好。”又多了一条买卖渠道。
“爹,娘,你们在哪?”饭团在外面喊了几声都没见人应,稚嫩的声音透着一股惊慌。
“来了来了,都在房间里头呢。”罗云初抱着汤圆打开房门。
“娘,爹回来了?”饭团抱住罗云初的腿,往里望去。
“是啊,你爹给你买了冬瓜糖,问他要去。”
“真的啊?爹,是不是?”饭团惊喜,圆圆的眼睛亮亮的。
“嗯,过来吃吧。”二郎心情很好地朝他招手。
饭团欢呼一声,迈着小短腿跑到他爹那,眼巴巴地看着他。床头柜太高,他构不着。
二郎笑了笑,伸出双手,叉过他的小身子,将他抱上了膝头,随手拿了两块冬瓜糖给他。
“娘,娘,来来。”小家伙拿了糖并没有立即放进嘴里,而是朝罗云初招手,略显急切地呼唤。
小饭团明媚的笑容总让人不自觉地想宠他。
“娘,吃,甜甜的,好吃。”说话间,他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
其实,罗云初不喜欢吃糖,但不忍伤了孩子的心,遂咬了一口,笑道,“嗯,好吃,饭团多吃点。”
“爹也吃。”小家伙总算没有忘记他爹。
二郎也很给面子地咬了一小块。
“娘,弟弟能吃吗?”有什么好东西,他总忍不住想给弟弟一份。
罗云初摇了摇头,“饭团自己吃就好了,弟弟还小呢,等大了才能吃。”
饭团失望地垂下手,默默地吃着糖。
罗云初摸摸他的头,让他帮看着汤圆,便和二郎到厨房做饭了。
饭团看着床上吸吮着自己小拳头的弟弟,小心地靠近,然后轻轻拉开他的小拳头,将手中的冬瓜糖放在他的唇边。汤圆好奇地伸出舌头,舔了一下,甜甜的。一会吸吮得更用力了,饭团见弟弟喜欢,顿时笑眯了眼。
81拒绝伸手
做好了饭,罗云初进屋里来,正好瞧见饭团手一缩。
罗云初将汤圆抱起来,发现他嘴角有疑似糖液的水渍,看了饭团一眼,发现他眼睛东看西看,就是不敢正视自己。每逢他做了什么小坏事,总是这副样子。
“饭团,娘知道你疼弟弟,但弟弟现在真的不能吃糖,万一卡到就不好了。”罗云初耐心地和他讲道理。
饭团低下头,沮丧地说道,“娘,饭团知道错了,下回再也不会了。”眼眶微微地红了。
“娘相信饭团。”罗云初摸摸他的头,“走,咱们出去吃饭。”
“嗯。”饭团重重地点头。
她站了起来,一手抱着汤圆。另一只手伸了出来,等了好一会,一只怯怯的小手才搭了上来,小小的手指头,紧紧地握住了她。小小的,软软的,很暖和,让摸着的人心都跟着暖和起来。
“娘。”饭团柔柔地叫着,语气中带着一股撒娇和亲昵。
“走吧,你爹等久了呢。我们再不到的话,肉肉就要被他吃光了哦。”罗云初拉着他往外走去。
“爹爹不会的。”糯糯的抗议声从下面传来,总能让她莫名地感到温暖。
“呵呵。”
宋铭承从钱庄出来,怀里揣了几两银子。五十两的银票被他兑换成几两银子和几张小面额的银票,仔细收好了。
周墩迟这人,他不可不管。如果此时他抛下他独自上京,即便高中了,日后也会有人拿此来做文章,这将会成为他品德方面的污点。再者,周墩迟也是个有功名在身的举子,虽说言行迂了点,但不失为了一个正直的人。借他银子不愁不还,即便此次他空手而回,他亦能为人师表,开馆授课。
冲着这两点,他就得帮他。好在他身上还有五十两银子,省着点花,未必会不够。若真到了那时,大不了每日抽点空去摆摊子给人写信字对联而已,到时不愁回程的盘缠。他此时只希望京城的物价不要太高。
周墩迟的书在那个破庙里被抢了,宋铭承只好领着他先到书肆给他添购了一套学子必备的四书五经,还有一些书籍在小镇上并没有卖。两人只好共用着宋铭承的先了,寻思着到了京城再补齐。然后两人又找了家卖成衣的布店,买了两套换洗的衣物,料子都不是挺好。
好在周墩迟这人还有自知之明,都是等宋铭承不用了,才会向他借书的。不过这也导致了一些麻烦,宋铭承这人读书的时候,有时灵光一闪偶尔会在书上作一些笔记,记录自己的一些心得观点等。周墩迟看到这些观点时,都会不自觉地皱眉,总觉得这个不妥那个不妥,一开始还忍得了,末了,总会找宋铭承辩论一翻。
宋铭承基于礼貌和教养,总会耐心地听完。然后告诉他,每个人对事物的看法都不一样,他们都应该要有容纳其他意见的胸襟,尽管有些意见是和自己坚持的相悖的。
可惜在这酸举人的眼中,只有对错之分,没有中间地带而言的。劝了几次,见他依然故我,宋铭承就明白了,这人是没法子改变了,遂不再多言。
马车在徐徐地往京城赶去,周墩迟指着书上的某句话,嘴巴仍旧说个不停。宋铭承靠着车厢,耐着性子听完他的话。偶尔发表一两句看法,微笑的表情让人完全感觉不到其实他心里很不平静。
赶往京城的半个月中,对宋铭承的忍耐功夫真的起到了很大锻炼。尽管有时他已经被烦到快要抓狂的边缘,但他的表情他的笑容,却让你完全看不出来也感觉不出来。至少周墩迟就感觉不出来。
秋收了,收回来的粮食才晒干,就被征收赋税了。今年的赋税比往年又重了两成,加上前阵子干旱收成少,几乎过半的粮食都被征了。村子里许多人都愁眉苦脸的,见了面除了摇头就是哀声叹气的。
今年罗云初他们添置了几亩水田,要交的赋税又多了一些。今年她恨不得多囤积点粮食,怎么会愿意用粮食交税?而且他们收上来的粮食都是大米,遂罗云初让二郎问明了今年要交的赋税,以对等的银子把粮食兑回来。看着交上去的二两银子,罗云初叹气,农民的日子难过了。今年的炭价贱了,据传闻,黄连生那一万多斤的炭实在等不起了,只卖了二十两银子。而他的窑太多人帮干活了,有不少是他的亲戚喱。那些钱不好刻扣,他只好打落牙齿和血吞,按照之前说好的分成,散出了大半的银子。
尽管如此,里正也没有因此而为难宋家,估摸着是忌讳宋铭承吧。宋铭承此时正赴京赶考,能否更进一步,外个不得而知。即便不进,凭着他举子的身份,即便是乡长县丞都得高看一眼,更何况只是个小小的里正?
交了税后,粮食价格节节高升,面粉已经卖到四文钱一斤了,前头罗云初他们买的时候才两文多一斤,大米更离谱,直接涨到五六文钱一斤,这才多久啊?罗云初得知时,暗自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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