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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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路自然无聊,同车的燕菡又文静,花逸说三句话,燕菡都不说一句话,花逸只觉无趣,是以每回停车稍事休息时她都能到处蹦跶,见花采花,见果摘果。这日中午停在溪边,她吃了干粮之后便去玩水。

小溪水清见底,有小螃蟹挥舞着爪子钻进石头底下,一只钳子还露在外面,花逸便弯腰准备去抓,不妨脚下石头生了青苔,她一个不稳,身子一倾,直接往水里倒。

幸好有人一把抓住她的后领,把她提了起来,才避免她跌入水中,回身一看,是个随行护卫。花逸忙不迭感谢,却不知对方名字,做了个抱拳的动作,“请问大侠高姓大名?”

路回头只觉得她的动作分外滑稽,还是很给面子地说了,“路回头。”

花逸抿了抿唇,“好名字。”

花逸便对这个侍卫多了几分印象,虽然模样很普通,但至少身材很好嘛,下午赶路时见到路边有黄色的浆果,她下不了车,便让他帮忙采几个。路回头本不想理她,但禁不住花逸老探出脑袋念叨,随手扯了一串扔给她玩。

不多会便有人有了意见,滕风远把他叫了过去,面色微沉,“我给你的,你就收着;若我没有给你,就不要越矩。”

路回头此番同行自然也是因为蛊毒,虽被压制但仍需进一步治疗,一路上见花逸颇为活泼,教主也不管她,只当教主不喜欢她。他经常去春风楼,但夜晚灭了灯,不甚清楚哪些姑娘是跟他睡过的。但此时明白了一件事,花逸是教主的,心头倒有些失望,之后路上遂不再理花逸。

车队夜晚宿在一个小县城,滕风远包下一座客栈,花逸从前来过此处,记得距客栈不远有家由老夫妇经营的元宵店,她在那里吃过一次桂花元宵,入口软糯,后来也吃过大酒楼做的各式花样元宵,却总觉得不若那回吃得圆满。

于是到客栈后花逸便去缠滕风远,她没说自己想吃,只说:“尊主,我知道这附近有一家元宵做得特别好,尊主虽然吃过山珍海味,还偶尔换一下口味也不错。不若我去给你买一份。”

滕风远知她一向嘴馋,道:“一起去吧,这种东西凉了就不好吃。”

出了门找到那家店,点了两碗桂花元宵,滕风远却不吃,在她对面眼神淡淡,不知在想些什么。花逸用勺子舀起一个元宵,心头暗道:不吃也不早说,有钱也不是用来吃一碗倒一碗啊!

等她吃了大半,滕风远端起他面前那碗,准备倒进她的碗中,“喜欢就多吃点。”

花逸快吃饱了,“可我不想吃。”

滕风远“哦”了一声,似乎有淡淡失望,花逸顿生警觉,怕他不高兴就不带自己去解毒,或者追究自己今晚逃逸的事情,连忙把那碗中元宵都倒了过来,“不过尊主给的,我当然要吃。”

说着一阵狼吞虎咽,活似吃的是什么山珍海味。

滕风远怕她吃多了,夜里又睡不着,忙把她拦下,花逸如释重负,回去的路上她又买了些糕点,抱着纸袋边走边吃,满嘴碎屑,滕风远倒也不管她。街边店门的灯笼发出的光被纸糊着,光线晕不开黑暗,忽见一人夺路而出,像离弦的箭一样奔逃,后面有人大叫:“抢劫了,抓贼啊……”

那贼该是个练家子,一溜烟消失在街角,失主在后面跑得气喘吁吁,却无人出手相助。

滕风远驻了足,出乎意料地,他竟然踢起路边一颗石子朝那小贼膝盖弯打去,那小贼扑通摔倒在地,失主追上前,牢牢按住那贼人。

滕风远依旧是面无表情,而花逸,抱着糕点袋子已经呆了,连嘴中的糕点都忘了咽下。

滕风远回头看她,“怎么了?”

花逸想跪了,“尊主恕罪,尊主饶命。”

“心虚了?”

花逸想哭了,讨饶道:“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

“记起自己做了什么?”

花逸满面痛心疾首,一副深度忏悔的样子,拽着滕风远的衣袖开始假哭,“尊主啊,我当年实在是被逼得走投无路,又冷又饿,你想我一个弱女子容易吗?没爹没娘的,不然也不会抢你的钱啊……”

他发出低低的笑声,“原来有关钱的事情,你记得这么清楚。”

摸着良心说,花逸没穿越前绝对是个良民,抢劫这事,她实在是迫于无奈。

那时花逸住在鸿华山庄,经常遭人白眼,一年后她翅膀长硬了,加上那天实在是气不过,就和鸿华山庄的梁夫人狠狠吵了一架,花逸是个牙尖嘴利的人,真骂起人来跟机关枪似的,梁夫人被气得七窍生烟,招手唤来武仆,“把她绑起来,我要好好教育一下这没娘教的贱蹄子……”

花逸哪里肯乖乖被她打,窜到了房梁上,武仆对她穷追不舍,花逸左闪右躲,奔出了山庄大门,梁夫人发了狠,“你有种就别回来,赖在庄子里吃白食的货……”

花逸不甘示弱,“不回来就不回来,你以为我喜欢这里?”

看着对方想抓她又抓不到的气急败坏样子,花逸心里很爽,她那时体内还有真气,别的不行,但跑得贼快。从得知这个世界如此坑爹后,为了避免无缘无故死不瞑目的命运,花逸穿越过来之后,只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跑。

当金华山庄的武仆在练习刀法剑法的时候,花逸提起真气在焦景山的山沟里河道边跑个不停;当别人在插科打诨的时候,花逸挥汗如雨在各个山头狂奔——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逃跑永远是保命的最佳法则。

如此跑了一年,武功招式没人教她,她自然不会,但逃跑的速度却是连梁谷仓都比不上。她一路奔出了金华山庄所在的焦景山,那些在后面追她的武仆只能对着她远去的身影望而生叹。后来在路上遇到一辆拉着柴火准备前往布火城的马车,花逸说了几句好话,赶车的老汉便让她搭了顺风车。

斜阳夕照时分,马车到达布火城,花逸向赶车的大叔道谢后,直奔当地最大的当铺,把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据说是她那个已经驾鹤西去的娘送给她的手镯当了出去,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花逸拿了十两银子离开当铺,直奔街角处的小酒馆。

许是她饿得心慌跑得过急,还没跑进酒馆就和路人撞了一下,那人说了声“抱歉”,花逸也没在意,大步地走向酒馆点了两个小菜,狼吞虎咽吃了一顿,等吃饱喝足后,她往腰上一摸,顿时脸色大变,完了,钱袋不见了。

那天小二甩着抹布满面鄙夷地看着她,“这位姑娘,就三钱银子而已,你不是打算吃霸王餐吧?”

小二的话刚说完,旁边几个健壮的打手立马围了过来,像是生怕她跑了一样,花逸心虚不已,“谁打算吃霸王餐,我不是在找吗?”

她在身前身后找了近一刻钟,最后可怜兮兮地抬头,“你们这里缺洗盘子的吗?”

诚然掌柜只要钱不要洗盘子的女人,花逸迈出酒馆大门时披头散发,走了两步她又折了回来:“掌柜,给根干净的筷子吧。”

头上的玉簪被拿来抵了饭钱,花逸暗自庆幸自己刚才没点多少菜,不然不知道掌柜会不会把她衣服扒下来抵债。掌柜瞅了她两眼,披头散发就跟疯婆子一样,非常仁慈地递给她两根筷子。

彼时夜色粘稠,布火城华灯闪烁,花街柳巷热闹非常。花逸却一个人坐在青石板台阶上,头上插着两根筷子,心里悲凉得跟秋风扫落叶似的。

不远处是布火城最好的酒楼,楼上挂着一溜溜红灯笼,红光四射喜气洋洋,进出宾客皆身着锦衣华服,仆从鞍前马后伺候着,他们的得意与花逸的悲催形成了鲜明对比。花逸的内心燃起了熊熊烈火,磨了磨牙,她决定去报复社会,让别人也尝尝丢钱的滋味。

酒楼出来一位身着淡青长衫的公子,腰配美玉,小二哈着腰对着他的背影喊着“客官下次再来哦”,他显然司空见惯,目不斜视出了大门,顺手扔了块碎银子给路边的乞丐。

此人一看就是富家公子,他刚才坐在一楼靠窗的位置,明明就一个人吃饭,却点了六七个菜,浪费到了极点。

有钱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是一个人。

花逸一路尾随他,见他拿着钱袋买东买西,从他斯文的动作和闲雅的步伐看来,此人应该不会武功。花逸搓了搓手,从兜里掏出一张手绢,对折之后蒙在了脸上,隐在廊柱的阴影中,趁着对方在小摊边掏出钱袋准备买东西时一跃而出,拽过他手中钱袋,再如离弦的箭一样飞奔而出。

被抢劫的公子反应着实有点慢,花逸都跑出两百米才听到后方有人喊了一声“抢劫”,她脚下不停,直接往偏僻的地方跑。

花逸平生只抢过这一次,而被抢的对象,就是滕风远。

都说风水轮流转,彼时花逸仗着自己跑得快,远远地把滕风远甩在了尘埃之中;而此时,花逸敢打包票,她就算先跑半个时辰,滕风远也能不费吹灰之力把她抓回来。

说起那次抢劫,虽然当晚成功了,但其实是花逸人生中的一大败笔。那钱袋中的钱自然不少,足以让花逸好好规划以后的去处,她跑出鸿华山庄时两袖清风,有了钱,头等大事自然是添点必备东西,翌日上午她去买了两套换洗衣服,当然,还不忘买簪子头花,以雪那两根筷子的耻辱。

东西买好后已是晌午时分,花逸难免饿了,进了一家还算气派的馆子,吃饱喝足唤来小二结账,翻出钱袋找碎银子,刚把银子递给小二,旁边有人温言叫她,“姑娘……”

花逸扭头,旁边不知何时站着两个男人,看衣着应该是一主一仆,站在前面是一位相貌卓越气质温和的年轻公子,面容俊秀,龙眉入鬓,一双眼睛线条柔和,目光清亮,如月下湖水一般温和细腻,唇很薄,带着微微笑意,下颌弧度优美。

那年轻公子面色微赧,“姑娘,你手中的钱袋好像是我的。”

花逸看看他,再低头看看手中钱袋,忽然想挖个坑把自己埋了,她头一回做贼,缺乏最基本的做贼常识,竟然忘了销赃!甚至觉得这钱袋长得还挺好看,光明正大地拿出来用!还被当事人抓了个正着!

毛贼不是你想做,想做就能做。随随便便跨行业,总会出现悲催的结果。

作者有话要说:来回忆回忆往事。

11 救人

那时滕风远还不姓滕,他姓聂,是枭阳派的二公子,名叫聂风远。不过他身后跟的那位浓眉大眼护卫,依旧是肖承。

彼时花逸被抓赃抓了个正着,肖承的剑“唰”的一声出了鞘,好在花逸心理素质过硬,立即装出一副茫然的样子,“这位公子,你说这个钱袋是你的?”

聂风远点头,指着那个钱袋说,“钱袋上的花纹是大篆的‘天佑风远’四字,风远乃在下名讳。”

花逸装模作样拿起钱袋看了看,“好像是哦,呵呵,这是我大清早在外面捡到的,见这图案好看才留下,没想到是你的东西,好巧好巧。”

她连声说着“好巧”,肖承怒了,手中的剑直指着她,“什么好巧?分明你就是那个抢钱的贼。”

花逸看肖承长得十分结实,自己肯定打不过,此处是人多的酒楼,她估计跑也跑不掉,是以打死都不承认,“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偷钱?随随便便污蔑人,小心我去官府告你。”

肖承那时候不知道世上有些女人脸皮就是厚,指着她手中的钱袋道:“这就是证据,里面的钱定是我家公子的。”

“你见哪个贼抢了东西,还把赃物随身带着等人来抓?”花逸死不承认,“人家早上起得早出来买点东西,见这钱袋好看,觉得这么好看的东西落到垃圾堆简直是暴殄天物,心有不舍才捡起来,没想到你们污蔑我。”

她见聂风远眉目温和,便向着他委屈起来,“这位公子你来评评理,天底下的钱都长成一样,既没写你的名字,也没写我的名字,你们却非要说那钱是你的,这是不是强词夺理?”

她一面义愤填膺,一面又委屈得快哭出来,聂风远立即就道歉了,“家仆莽撞,姑娘莫要生气。”

花逸眼眶都快红了,“你们仗势欺人。”

“我,我向姑娘道歉。”他歉疚道,朝花逸揖了一礼。

花逸不好继续装,将钱掏出塞进衣兜里,把空空的钱袋的扔给他,“既然是你的东西,那我就还给你。”

“多谢姑娘。”聂风远正准备去接钱袋,哪知花逸又把钱袋拿走,“不过我捡到了你的东西,你是不是应该感谢一下我?再说,刚才你们诬蔑我,好歹要赔点精神损失费。”

花逸本是秉着做戏做全套的原则装装样子,聂风远却极其上道,又从怀中摸了一大锭银子递过来,花逸盯着银子眼放绿光,伸出手笑呵呵准备去接,肖承是个血性之人,对这个脸皮厚到极点的女人已经忍无可忍,手起剑落,一道剑光在花逸眼前闪过。

身上毫无痛觉,一缕发丝悠悠飘落。

花逸吓得脸都白了,肖承还骂她,“无耻至极!”

花逸立即朝聂风远身边靠,真开始哭了,“你看看你家仆人,他,他,他竟然还要杀我!你们两个大男人欺负我一个弱女子,这世界有没有王法……”

说着眼泪就开始往下掉,聂风远慌了,“肖承过于莽撞,姑娘受惊了,是我们的错。”

肖承眼睛鼓得老大,“公子,别听她花言巧语,她哪里是弱女子,分明就是个练家子。”

“肖承,你闭嘴。”聂风远喝止肖承两句,对着花逸不断道歉,还把怀里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递过去,几乎是哀求道,“姑娘你别哭了,这点银两给姑娘压惊。”

花逸瞅了瞅他手中的几锭大银,心头高兴了,但依然强装委屈,“算了,看这位公子这么有礼,我就不计较了。”她还不忘用眼神示意肖承,“那他不会对我再动刀动剑了?”

聂风远点头,“不会的,让姑娘受惊了。”

花逸放心地抓过银子,她自然不敢在此多呆,连忙飘出饭馆。回头看没人追上来,她笑得花枝乱颤,低声嘀咕:世上怎么有这么呆的人呢?被人抢了还要倒赔钱。

她觉得世上有一个词来形容聂风远再适合不过——人傻钱多。

她没想到那么快又会遇到他,翌日她在城郊碰到有人厮杀,她这个人怕死,本想逃之夭夭,结果一眼就看到了被困在中间的聂风远,彼时那些人真刀真枪乱砍乱杀,血肉横飞,而聂风远一副吓傻了的样子,扶着马车车栏不知所措,

花逸都替他着急,人都打起来了,你一个不会武功的人不赶紧跑路,不是等着当炮灰吗?就算你冲不出去,那马车底下也比马车上面更安全啊!

果真是个呆子。

花逸这个人小毛病有点多,譬如好吃懒做欺软怕硬贪生怕死,但良心还是有的,心头对前一天的事多少还是有点过意不去。那时候她穿越过来已有一年,和大多数穿越女主一样,当初她醒来的地点在床上,可惜她没小姐的命,在鸿华山庄受尽白眼,主人们看不惯她,连下人也刻薄她,她还是头一回遇到像聂风远这么良善有礼的人,虽然呆了点,但长得还不错,她实在看不下去此等良善帅哥如此被炮灰掉,便咬了咬牙,卯足了劲把他从打斗圈中给拉了出来。

对聂风远而言,这就是俗话说的傻人有傻福,虽然事后花逸又敲了他一笔钱。

花逸对此事的记忆就这么多了,不是她记性不好,而是对她来说没有意义,若不是她得到不少钱,恐怕都懒得回想。在以后的人生中,她路过更多的桥,看过更多的云,而聂风远对她而言,根本不算风景。

经年已过,聂风远却常记得那时银杏林的金黄叶片灿灿欲燃,一阵风过,如金箔漫天飞舞。

所有的事情,发生在银杏叶落的深秋时节。

门派之间,为了地盘和其他利益常有争斗,弱肉强食,霸歌派是一个不大的门派,和枭阳派因为地盘利益发生武斗,最终被他大哥聂弘归带人所灭,剩下的少数人自然不甘心,埋伏在了布火城外的银杏山林,誓要斩杀聂家人。他出城不远便遭到伏击,来人不少,个个满脸戾气,将他们团团包围。

他只听到耳边刀剑相击,叮叮当当之声中夹杂着惨叫声。远处肖承拿出拼命三郎的劲和敌人厮杀在一起,冲他大声喊“公子,快走”,而半分武功不会的聂风远,看着四周错乱的刀光剑影,颇有几分不知所措的茫然。

所以说,在这个以武为尊的世界,要么会武,要么逃得快,不然,就是个杯具。

适时,一女子从天而降,在漫天飞舞的叶片中翩跹而来,裙裾飘飘,青丝飞扬,他还没看清其面目,她就一把抓起他,带着他寻了个空隙狂奔而出。

那些人始料未及,而他,根本没看清周围的一切,就被她带了出去。

她的速度很快,起初是把聂风远提了出去,但是显然她不能长久承受他的重量,提着他除了包围圈之后,便拽着他使劲跑。聂风远跟不上,几乎跌倒,她改由拉住他的手,回头大声道:“你想死啊!跑快点!”

彼时林中黄叶翻飞如蝶,她紧紧地抓着他的手奔跑如风,他从来没有和一个女人牵过手,掌心上传来的温度,温暖如同四月暖阳。他也从没跑到过那么快,树木次第远去,他看不清周围的景物,只见她身后飘起的裙带如飞,恍惚而不真切,远方万物化为淡影,四野茫茫全是金黄,仿佛整片世界尽皆晕染,而她拉着他似乎可以一直跑到天地尽头。

他想,大概升仙,就是这种的过程和感觉。

不知跑了多久,也不知跑了多少里路,他几乎觉得身体不是自己的时候,她才停了下来,一只手拍着自己的胸口,庆幸道:“好像没追上来。”

跑得太久,她面如红潮,几缕发丝散乱在额前,眼睛一眨一眨,如夏夜的星子落入清泉中,黑亮如晶,她又笑了,那星子就动了起来,“练了这么久的逃跑,今天总算派上了点像样的用场。”

她明明笑得很狡黠,他却觉得很迷人,嫣红的唇一张一合之间带着说不出的风情,他竟看得有些痴,直到她凑到他跟前,“喂,你怎么不说话?”

她看他没什么反应,用手拍了拍他的脸颊,“你没事吧?脸这么红,是不是跑过头了……”

聂风远脸热得想被火烤,血一阵往脸上涌,他吞吐道:“姑,姑娘,男女授受不亲。”

怎么可以随便摸男人的脸呢?

她“哦”了一声,低头发现自己还抓着他的手,抬起那只手对他道:“我是为了救你才拉你的。”她扔开他的手,高声道:“所以我不会对你负责任,也不需要你对我负责任。”

聂风远无言以对。

叶落无声,天地静谧,突然她跳起来,发出长长的惊叫声,“啊——”

惊起寒鸦四飞。

她指着外衫袖子上一道长长的口子,痛心疾首,又跳又闹,“啊,我昨天才买的新衣服,很贵的,被划破了,划破了……”

聂风远理解不了女人对衣服的执着,自然不会明白她为何会有这么大反应,只能温言劝她,“姑娘,再买一件就是。”

“我又不是富二代,哪有这么多钱?”她恶声恶气道,又转头看着他,竟然对着他笑了起来。

那笑容诡异又狡黠,聂风远听她道:“就是因为刚才带你跑,衣服才会被划烂,你是不是应该赔偿?”

聂风远觉得有理,点了点头。

她笑得更加灿烂,像是春日里大片大片杏花盛放,美丽而温暖,“你说,我刚才是不是救了你的命?”

聂风远又点了点头。

“那么,”她朝他伸出右手,“把钱袋拿出来答谢。”

聂风远摸了摸身上,小声道:“钱袋在马车上。”

她失望地哼一声,又从头到脚打量他一遍,他腰上的玉佩也跑掉了,身上再无值钱东西,她便不再看他,“那我们就在这里分道扬镳,临走前我送你一句忠告,以后看到别人打起来,记得赶紧跑,跑得越远越好,免得成为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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