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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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常笑沉默了下,耸耸肩,口吻无比妥协,“那好吧。”

因为…他已经长得比她高了呢。

常笑眯了眯眼,想起那该是一次郊游吧,他是怎么把脚扭到的她忘了,只记得当时和老师走散了,只记得他一甩平时生疏有礼的模样拼命挣扎,只记得她拼了小命将他从山顶背下来,只记得背下来后口干舌燥热汗淋漓…

只记得后来就和他很熟了。

现在想想,那真是一件相当痛苦的事情,若现在让她再背着他走一次原路…

那她还是先跑下山求助吧…

常笑放心的把头枕在他肩膀上笑,“我记得当时我还很热血地想,你要是残废了,我就干脆拜托我妈多照顾你一个,嘿嘿…”就顺带摸了摸他的头发,突然又产生一些委屈,“你以前的样子小小只多可爱,可是你一转眼就这么高了!”又将手倏地往上一举,“这么高!”

他又淡淡地睨了一眼,“你看错了。”他又不是姚明。

“余非…”

“嗯?”

“…没事了。”就想问问你是不是在笑。不知怎么的,她可以感受到他嘴角愈发加深的弧度,还想问他的声音怎么会变得这么温柔…

过了会,他平淡地开口,“我以为你问我要不要以身相许。”

“嗯?”她顿了顿,声音轻了下来,“才不是…”

她不敢…

好累啊…她轻轻的打了个哈欠,闭上眼睛。逐渐陷入对往事的追溯…上高中之后,男女关系好像在瞬间变得扑朔迷离,神秘无比。

某人和某人开始暧昧,某人对某人若即若离,某人与某人亲密无比…

偷偷拖小手的情况也多了,几个女同学聚在一块就是聊聊哪个男生。

她其实很奇怪容兰和倩倩为何对他敬谢不敏,因为那个时候,他…好像总是被提起的那个。

连带老师也敏感了起来,那时他和隔壁班的班花不知因为什么事,在走廊上单独站了几分钟,就被老班请进办公室品茶,反观她…

其实老师是觉得她和女的单独站在一起比较危险对吧。= =

哼,现在想想隐隐觉得不服气,她那会明明天天和他勾肩搭背,老师居然一直不闻不管不问,全然相信她是品学兼优,不问情事,不食人间烟火的…

二愣子。

事实上她桌子里常常偷放着几本言情小说,细细品味,可面对爱情,她依旧是一无所知。

隐隐听见有人唤她,常笑,常笑…

“嗯…”她模糊的应了一声,随之困意入袭,渐渐失去了意识。

又是隐约听见他像是轻声在问…

要不要我…以身相许?

哼…她闭着眼睛轻轻呼吸,不可能!

**

她是什么时候被送回的宿舍的她全然不知,但爬起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阳光透过阳台,金灿灿的。

睡着之前的事,她倒也记得清楚。先是喝醉了酒,然后不理容兰拉扯放声高歌,后来余非背着她,她又说了些胡言乱语…

嗯,没了。

这也没什么太丢脸的,她又不是唱得不好听。至于余非,和他太熟了,小打小闹一下没什么了不起。

就是嗓子不知怎么的痛得厉害,声音嘶哑,说话发音都困难,只得躺在床上给大哥打了个电话,问问要吃些什么药。

说干就干,然而电话好容易通了后,那家伙第一句话就是,“怎么,怀孕了?”

呸!她虽然写文的时候男女主角总是不知节制,但她从心理到身体,从生理到肉体,全——部都很保守好不好?

她就想不通了,大哥是位妇产科医生,平日里谦和有礼,总是谈笑风生,怎么对她总说不出几句好话?不过她们家人大凡伤风感冒的,还是习惯给他打电话,尽管他是妇产科。

她瘪了瘪嘴道,“嗓子疼…”

“哦。”他像是在忙着什么,心不在焉,然后说了句,“除了怀孕以外的事,你都去找余非哈,乖,哥忙去了,拜。”

没良心。她瞪了一眼挂断的手机,一瞅宿舍里大白天的居然一个人都没有…

真委屈啊。

可是嗓子疼是一回事,肚子饿又是另一回事,昨夜三更半夜蹲在厕所里排泄肥料,现在想起来脚还在发麻…于是简单洗漱了下,顶着乱糟糟下楼买白粥和…

枇杷膏好了…

C大的地盘其实很大,各类店铺林林总总,从饮食店、精品店到报刊杂志厅,甚至是服装店,但凡说得出的是应有尽有,可常笑没想到,这么大的学校,这么多的店,她居然会在药店又遇上了…季晓桐。

老天爷就是这样,有这么一个人,不认识之前,你和他永远檫肩而过,认识了之后,他就好像无处不在了。

难道这就是猴子的大便遇上猩猩的排泄——猿粪?

常笑盯着他慢慢走进药铺,等他发现自己。

终于四目交接,她表示友好的扬了扬眉,不料他脸色当即沉了下来,也没和她打招呼,就直接越过她,走近柜台,哑着嗓子对药店老板说,“枇杷膏。”

哑着嗓子…她注意到了重点。

常笑莫名的乐了,掂了掂手里那瓶老板刚递给她的枇杷膏,直接递过去说,“给。”然后笑了笑,宛若鸭叫般主动开口,“你也哑了啊,真巧啊。”

他怔了怔没忍住,脸色应该是囧了。

老板这时拿出第二瓶枇杷膏递过来,她接过来,然后愈发觉得相见是缘,于是笑眯眯地说,“要不要一起去喝粥?我请。”

14.交锋

常笑一句“我请”说得是热情洋溢,然而季晓桐仅回望了她一眼,情绪似乎不大好,总之没理她就对了。然后他出其不意一把夺过她手里那瓶枇杷膏,压根不接她先前递给他的,掏出皮夹子,准备付钱。

她一瞅那皮夹又乐了,赶紧摸出自个的,两个皮夹一对比,还真的一模一样。于是觉得应该表达一下自己的兴奋,哑着嗓子乐道,“真的好巧啊。”

他由始至终黑着脸,像是死忍着铁了心不愿搭理,忽视她直接问了老板一句,“多少钱?”

她抢先回答,“十九块八。”

“你闭嘴。”他回头瞪了她一眼,声音果真沙哑得厉害,和她竟有异曲同工之妙。

她并不在意他的语气,反倒因为轮番巧合一脸兴致勃勃。

季晓桐睨她一眼,掏出张二十块,哑着嗓子,“不用找了。”

常笑也迅速摸出张二十块的递给老板,往玻璃柜台上一拍,颇具豪情的吼了句,“我也不用找了!”接着无视老板囧囧的脸色回头看他,说,“走吧,请你吃早餐,我是说真的。”

季晓桐:“…”

“走啊!”

“不用了,谢谢!”他假假一笑,转身就走。

常笑发现“谢谢”两个字说得很给力啊,笑眯眯的点点头,往他肩头上重重一拍,“哈哈哈,不客气!”

然后乐呵呵地跟在后面。

“我,不,去!”只见季晓桐说完停下脚步,指了指相反的方向,“我记得女生宿舍在那边。”明摆着一脸的不高兴。

她瘪瘪嘴接话,“也没事,不去就不去。我要去荣记喝白粥。”

季晓桐:“…”

“你宿舍不是在那边?”她又指了另一个方向,随后想起什么,哑哑地接着道,“所以说,你也是要去荣记喝白粥?”

“…”

“好巧啊!”

季晓桐整张脸都黑了。

常笑见他一脸憋气的模样,她也没放在心上,一脸了然的拍了拍他,“没关系,白粥就一块钱一碗,我请得起!和我斗气饿肚子就不好了,我记得昨天你陪我走了一段路,而且你还请我们唱卡拉OK…”

“你嗓子不痛吗!”他突然打断她,语气有些冲,言语中分明夹带着讽刺。看来是不想因为她而刻意改变行程,不过却是情绪不佳,不愿让人去惹他。

“痛啊。”她眨眨眼,耸肩,“难道你嗓子不痛?”

“痛!”他吼,“跟你说话我更痛!所以你不能闭嘴吗?”

“啊?”季晓桐的意思显然未能传达清楚,常笑一脸疑惑,“可是这点小痛我还忍得住啊。”

“…”季晓桐那模样像是被气得七窍生烟,努了半天嘴没憋出来一个字来。走了两步他蓦地停住脚步,又似是不服的道,“那个是男性皮夹吧。”

“是啊,不过我觉得好看。”她不喜欢那些花花绿绿的,又问,“你买多少钱?”

他沉默了会,脱口而出,“四百二。”

果然!她得意的笑笑,“我买四十二!”然后又把皮夹掏出来,横竖摆弄了下,“仿A货,对吧,没区别吧。”

“…你现在声音真难听。”

她呵呵一笑,又拍了拍他,“彼此彼此啦!”说完抬头看看他气闷不已的模样,这个叫什么来着?报复?

**

“老板,来两碗白粥!”除了上洗手间,她还是提倡男女无差别对待,请客当然不是男生的特权,因而理所当然的在他选的位置旁坐下,扬手一吆喝。又想到什么,回头教育他,“我们现在的嗓子不好,要多吃点清淡的东西,好好保养喉咙。白粥就最符合我们现在的需求。”

季晓桐沉默。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他觉得面对她全身都处于一种乏力的状态。

常笑看着他,“怎么,还有哪不舒服?”怎么把拳头握得铁紧?而且从坐下开始,面部就不停抽搐。

只见他突然道,“你智商这么高,怎么会屈就在我们学校?”

唔,常笑想了想,C大怎么说也是本省综合排名最高的大学之一,不屈就。而且仙姑和老德不想她离家太远,毕竟是唯一的闺女,于是望了望他,轻而易举转移话题,“耶?我突然发现你眼睫毛很长!”

“过奖。”他咬牙。

“没过奖。对了,你有没有试过在上面放铅笔?”

哦哦,他脸色又变了。

这男人怎么这么善变?相比之下,余非EQ明显高些,泰然自若,泰山崩顶而面不改色。

白粥很快就端了上来。

因为肚子饿了,她马上闭上嘴,舀了一调羹,吹了吹送进口里,余光瞥了他一眼,抬头看着他略显惊讶,“咦?你吃葱?”

他大概是觉得她大惊小怪,没搭理她。

她就笑了笑说,“余非不吃葱。”

“余非?”他突然挑眉,应该是对这个名字有印象,又见他嗤了声,像是想了起来,“昨天那个。那你不去陪他吃?”

她坦率的笑了笑,“我现在嗓子哑,余非会担心。”况且她也不能一有什么事就给他打电话,兄弟不是这么当的,便又舀了羹白粥送进口。

他终于将注意力从白粥移到她的脸上,突然不以为意的哼了一声,“你倒是挺为他着想。”停顿了一下,想起她昨天说的余非喜欢这个啊喜欢那个啊,“挺了解他啊。”

常笑顿时得意,“那当然。”

季晓桐就忍不住想泼她冷水,“你确定那些是他喜欢,而不是‘你认为他喜欢’?”说罢哼了一声,“就像这些葱,我吃它们,你就以为我喜欢吃它们。”

那个男人,看起来,哪是那么好琢磨的男人?

常笑听完埋头想了想,突然抬起头望着他那张精致的脸庞,暗暗咬牙,“最毒妇人心。”决定否认他的这番话微微打击到她,哼了一声,接着又思了思,坚定地点点头,“我就确定是他喜欢。他又没否认过。”

“听你这么说,他也没承认。”

常笑直觉想反驳什么,可是…这白粥粘稠软绵,入口香滑,若不是周末大清早的没到用餐高峰期,一般还不一定有位置。但每次叫余非一起来,他确实从未表示过喜欢,大概只是不反对?她突然吐了口气,看着他,转移话题,“我觉得你说话有点冲。”

“本来如此。”

唔,那是她在论坛上形容过他的话。才意识到这个人或许真的不喜欢她,不过也没关系,是有些人刚开始时不喜欢她,譬如倩倩和容兰。

于是她给自己打气,柳暗花明又一村,一切是注定。

埋头吃了几口,她又没忍住问,“你是不是不想和我交朋友?”

“恭喜你,终于觉悟了。”他搅拌了两下,故意没看她,又吃了口粥。

常笑耸耸肩,三下扒完碗里的,然后从皮夹里掏出两个硬币摆在桌子上,慢条斯理的站起来,道,“那行吧,不打搅你了。”

“告辞!”她抱拳行礼,见他还是不搭理,就从碗的边沿弄了点煮烂的米饭,出其不意的抹在他鼻子上,然后就跑了。

边跑边哑着嗓子扔下一句话,“有缘再会啦!”

**

季晓桐愣了愣,才伸手去抹鼻子上的白粥末。

有种晕眩的错觉,卧槽,这女人脑子到底是什么构造?

昨天下午那人接走她之后,他又回去和陈华一行人又续了一摊,结果一定是吃饱了撑着,才不自量力的点了首《青藏高原》,却因太过用力导致拉伤了点嗓子。不过他也没放心上,坚持着一路唱到晚上。

结果今天早上一早起来,就发现喉咙火辣辣的痛…

回想起来这一切都是拜她所赐!若还要与她亲近,切,那他宁可让那狗屁赌注见鬼去!

其实从早上开始就只想让嗓子休养下,打定主意今天是非必要不开口说话的,结果竟胡乱和她扯蛋,现在喉咙都还是刺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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