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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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二天没去上课,让妈子给班导挂了电话。反正也接近期末考试了,基本都是复习啊自习课,懒得去,免得见到些不想见到的人心烦。
至于那两个女的有没有按我说的话去做我不知道,也没问,自然也不会找人去堵她们,没人那么有空。
书本是萧朗从学校带给我的,我悲哀的发现,事情的最后我和他最熟。他每天都会打个电话给我,只是更多的时候我挺应付他,但有时听他说些废话,也不是那么难受的事。
冯瑞嘉的事我没理,后续报道我也不想知道,一直堵住没让萧朗说,免得影响我心情复习。
回学校考试的那天我自我感觉特别好,也许是一种解脱前的心情,考得很顺,好像什么都会,一些比较难的题目闲在家里的时候也做过了。
一科考完,回家,一科考完,回家,一直持续到全部结束。
那天跨出T高的时候我心情很复杂,我是跑着回家的,厚厚的外套裹得里衣都湿了。
却很兴奋。
冯瑞嘉考完就去了她一个远方的亲戚家里,说是去那里过年,我妈劝过,无效。无效最好,老娘现在想起她都有火。
而最后我有没有考赢冯瑞嘉不得而知。因为我没等到成绩出来的那一天,就草草的收拾了包袱,去了M市。
M市和我想象的很不一样,但具体哪里不同也说不上来。新家住六楼,每天都要爬楼梯,但房子很大,一百六十平方,装潢也不错,感觉比我们小区那破平房好多了。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是不是该留个电话给萧朗,因为那个时候走得太急,而萧朗恰好没有打过来,家里也没有来电显示。我也还是和以前一样,不习惯去留住谁的号码。
再想想也没有必要,我们俩个并没有我们表面那么熟,只是这个时期我们某个磁场接近了,才会在最后的时间这么简简单单的和平相处一段时间。
我把M中的同学录也留下了,只是离开前和以前称得上朋友的同学都打了电话,简单扯两句,然后挂线。
挂掉的,还有我在这个城市的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OK,步入第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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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的音乐盒里,那只跳着天鹅湖的丑小鸭…】
M市是个大城市,车水马龙,高楼大厦,天气也没我们那冷。
而我,还来不及回忆就被迫接受。接受这儿的一切,新鲜的人,新鲜的物,以及搅和在一起新鲜的事。
杨叔叔说这儿有很多外来打拼的人,十个人中就有一个外地的。我还是叫他杨叔叔,妈子不勉强我,他也不。
公寓是早几年建的,四室二厅,一共九层楼,却没有电梯。楼上楼下的都不认识,碰了面也不打招呼,表情都是冷冰冰的。每个人都早出晚归,所以我曾经设想过三五个女人讨论着关于这个光棍怎么就娶了个拖家带口的诸如此类的场景,也没有发生。
我所认知的开始颠覆,记忆开始重叠,仿佛以前小区里那些三姑六婆的事都不存在过。
事不关己。我突然理解了这个城市生活的真谛。
而且言语不通。
听不懂M市的人在说什么,嘀嘀咕咕的无法沟通。楼下的杂货店店主是个上年纪的大妈,说着蹩脚的普通话,把酱油递给我时有些不耐烦的样子。
从那时起我宁可多走几步到附近一间小超市里,去面对柜台收银员一成不变的脸。
杨叔叔让我多看点地方台的电视节目,尽量把方言学起来。他还要上班,妈子也不肯闲着,因而早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安插到他们公司销售部。其实妈子口才不错,样子不错看起来也年轻,不撒泼的时候称之为爽朗,又没什么心眼,据说已经和人混熟了。挺好的。
而我每天目送杨叔叔和妈子出门之后,就一个人窝在客厅看电视,没有字幕的当地新闻报导,那只是一种折磨。真觉得受不了了,就揣着钱包,到处逛逛,却不敢逛得太远。
临近过年。
然而找不到那种气氛,虽然有些店面贴了些春联挂了红灯,却总觉得清冷,街上每个人都形色匆匆,似乎不愿停留。
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甚至是陌生的语言,我开始想事情。我想我总不能在特长一栏写“打架”,总不能对每个人说话都“关你屁事”,不能什么事都“看着办”,不能再无所谓的不计后果,不能让妈子担心,让杨叔叔难做。
过年的时候我姐才过来吃了些年夜饭,住了几天。她寒假找到份工作,兼职模特,穿的挺漂亮。后来又匆匆离开,说是还要走秀,又给了妈子一些钱,是孝敬她的心意。老姐看起来那么的成熟漂亮,自信而自立,我突然有种感觉,家里最让人操心的是我。
我必须变得优秀。
因为离开了那座城市,那个小区,那个人,我就再没有所谓的背景,再不是小枫姐,再没有放肆的理由,过去的一切,都过去了。于是我试着让自己勤快点,开始打扫屋子,开始抛弃方便面学习做饭,开始学得斯文点,开始想听到杨叔叔对妈子说你有个懂事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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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后两个礼拜,我学籍的事情才办好。市七中。
也是间重点中学,但名声远没有T高响。杨叔叔陪着我见我们级长的时候,不过顺口问了一句以前有没有得过什么奖,我就突然安静了。
从未。
但如果硬要说,我在M中怎么也是拿过一次三好学生的,当时我还特别不屑的拿来折飞机,口中背诵着“名利于我如浮云”。我靠,早知道就留着,怎么也可以应付下。
然后杨叔叔有点尴尬的说没关系,一切重新开始。我说是啊,重新开始。
跟着级长走,打断老师的讲课,然后迈上讲台,在众目睽睽下自我介绍的时候,我突然有些意兴阑珊,就扬了扬嘴角说自己叫牧小枫,老师让我多说点我也就笑笑。笑得挺含蓄。
以至于后来周晓峰总是嚷嚷被我骗了,说第一眼看我,觉得我是个温柔而文静的女孩,细腻以及多愁善感。
我每每回他一声冷哼。那几个词搁我身上简直就是破坏美感。
但事实上,我却允许了他和刘敏的靠近。这两个我高中最铁的朋友。
回想刚当插班生时,并不受欢迎。尤其是青春期这种年龄,胆子越活越过去,不会像小学生一样绕着你问哪来的,问东问西。而我,仍不习惯主动找人说话的,加上语言不通,因而除了班长有事交代,或是小组长来收作业了,其余时间我还挺受冷落。
既然受了冷落,总不能一天到晚像个傻子样带着笑容,更何况敢前两礼拜的课程进度就够我忙的,也就觉得无所谓。
结果周晓峰又说了,那段时间的我看起来孤芳自赏,不爱说话,高傲且我行我素。
我听着他加在我身上的,听起来荒谬之极的词汇,失笑。其实那个时候我交代了自己,要是有人找我说话,就一定要和善点,多少留个好印象。然而并没有人和主动攀谈,我突然想起林悦悦对我说过,如果冯瑞嘉是因为太优秀而给人产生距离感,那么我和人的距离感,就是天生的。
后来刘敏说,牧小枫你有时就像音乐盒里孤单转圈的那个小女孩,明明带着笑,却永远只是表面,敏感却又骄傲。
我说,错了错了,我了不起就是一只丑小鸭。啦啦啦啦。
刘敏是个戴着眼镜的女孩,个子不高,很瘦小。成绩时好时坏,喜欢看小说,喜欢用思维在异世界遨游。她的童年很幸福,独生女,家里宠,却偏偏有些阴沉。不用怀疑,她看起来比我阴沉得多,却恰恰是对了我的胃口,之后甩也甩不掉。
刘敏喜欢吃肉,却不长肉。除了肉之外什么都挑,吃面一定不放葱,不吃红萝卜辣椒西红柿,不吃黄瓜丝瓜苦瓜,和她一起吃饭,苦瓜炒蛋,她吃蛋我吃苦瓜。
这种相处模式我以前想都没想过,却这么做了。甚至出双入对,甚至形影不离。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习着付出,学会了珍惜。
也总该说说周晓峰,那种真正意义上的阳光男孩,皮肤偏黑,乌亮的眼珠,成绩中等,喜欢踢足球。男生和女生交朋友的模式不一样,不一定孟不离焦,称不离砣,却是在相处的时候明白这个人能交心。足矣。
而我和他成为朋友的最大契机,却是由于我们的名字。晓峰。小枫。
为此我无可奈何花落去,奈何花落变成泥。刚认识他那会是因为条件反射的听见有人喊晓峰就回头,回头次数多了,他就和我交谈了起来。七中的制度是单人单桌,他坐我斜对角,是那种一分钟不说话就觉得自己像哑巴的男生。活泼开朗,倒也是我所欠缺的。
只是有时看着他我会想想萧朗,那个在热闹中一个人寂寞的男生。然后想想他,会突然有些笑意,便是想起他有时一些滑稽的表情。然而有多少人知道,他丰富的表情,依旧诉不尽他的喜怒哀愁。
至于贺冠宇,我始终不理解他到底对我是什么心思,也不愿再想。却是会想那天之后他和冯瑞嘉最后会怎么收场,但以他凡事求和的性格,估计最后还是用和好画上句点。
有时还会想想林悦悦,胖子,槌子,以及模糊了样子的王睿翔。
后来,我慢慢的能听懂这里的语言,慢慢的就自己开口说,开始去习惯被人笑我口音不准,而不是恼羞成怒,然后慢慢的修正。我不急,时间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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