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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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金荣脸上掠过一丝暗红,额上跳起一条青筋,咬着牙道:“没错。英少,今晚我还有事,不能在这里看百乐门的大腿舞了,告辞。”

向英东扬声道:“慢走,不送——”

看着沈金荣带着随从走出百乐门的大门,锦绣轻轻松了一口气。刚才还以为英少会跟沈老板当场冲突起来,翻了脸大家都不好看,想不到左震一来,半开玩笑就把这瘟神送走了。

“你激他有什么好处?沈金荣出了名的爱面子,惹恼了他狗急跳墙,还是你自己吃亏。”左震数落向英东,“为了一个跑马场,你到底还要得罪多少人?”

向英东拿起酒杯灌一大口,扯开领口的领带结,“管不了那么多了,刚才你不在,没看见沈金荣那嚣张跋扈的样子,我已经忍他很久了。依我看,要不是沈金荣撑腰,那个姓邢的怎么会这么不识抬举?我三番四次跟他商量,价钱一让再让,他就是总有理由推三阻四。照这样下去,我看跑马场到明年也开不了工。”

左震微微皱眉,“英东,你的胃口也太大了一点,跑马场规划牵涉的方面太多,资金投入又十分巨大,找几个有实力的买家合股才稳当。你现在争这个独家经营权,万一有闪失,风险可不小。”

“要是你知道跑马场到底有多赚钱,就会明白冒点险也是值得的。”向英东叹口气,“再说事情已经进行到这个地步,停不了手了,打点领事馆市政厅、地皮也买了七八成,砸下去的钱拿去填海都够了,你叫我放弃?怎么放弃?我只知道越迟开工,损失越大。”

“这么一块肥肉,多少人盯得眼红,绝对不止一个沈金荣。沈金荣只是狂了一点,敢出来跟你叫板,暗地里还不知道有多少麻烦。”

向英东又何尝不知道,“你说话的语气,跟大哥越来越像了。我跟他谈过,他也不赞成我投资跑马场,说一来压住的资金太大,不好收手;二来这工程也是几股势力争夺的焦点,他担心我会成为众矢之的。”

左震淡淡笑了,“但你决定的事情,只怕就连大哥也劝不动你吧。”

“没错,看样子还是你明白我多一点。”向英东收起满不在乎的微笑,神色逐渐凝肃下来,是锦绣从来没有见过的郑重,“震,我根本没打算收手,付出多大代价也在所不惜。这是一局豪赌,赌赢了,我就是上海滩最大的赢家。”

旁边的锦绣怔怔地看着英少的脸。他是这么的踌躇满志,意气风发,仿佛整个上海的天下都在他的掌心里,可是为什么,她心里隐隐约约充满了不安?

左震不再说什么,只是慢慢一口一口地喝酒,杯子很快就空了。

锦绣拿起红酒,继续把他手里的杯子斟满,想要开口说点什么,左震却连头都没抬过。到底有什么不对?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跟她之间,已经不再像开始那样轻松。

左震本来并不是一个容易亲近的人,可是说起来就是奇怪,她无端端地觉得他比别人亲切。她跟英少,从来没有说过一句的心事,左震却什么都知道,更别提他三番五次伸过援手,帮她解围。锦绣真的想不出来,为什么他会突然变得这么疏远。

她做错了什么?

左震仿佛也有点走神。刚才英少说了句什么,他都没听见,英少终于忍无可忍地提高了声音:“对面那位,左二爷!”

“什么?”左震一抬头,却正迎上锦绣的目光,不知怎么的,他居然避开了。

“你这两天到底怎么了,连个影子都看不见,百乐门有狼么,会吃了你不成?今天要不是我派了人去请你过来,你都忘了还有我这么一个兄弟。”向英东抱怨。

锦绣忍不住低了头偷偷一笑,英少骂得好。

左震却没一丝笑意,“你说得那么哀怨,口气好像我的第十三房姨太太。”

向英东受不了他了,“左二爷,我没什么地方得罪过你吧,开了最好的红酒,特地派人请你过来,喂,我是有正经事跟你商量。”

“我喝酒的时候,从来不听正经事。”

向英东气结,“你听不听我也非说不可——我是说,沈金荣不是那么好惹的,你不会真的相信他就这么放弃吧。最近外头局势乱,行事要小心。”

左震一哂,“我几时不小心?倒是你,四处拈花惹草,三更半夜还在大街上招摇,你在明、人在暗,自己当心吧。”

“你……你叫人跟着我?”向英东跳了起来,差点带翻了桌子。

锦绣被他吓了一跳,赶紧帮左震说话:“二爷只不过是担心你而已,刚才你不是也说,现在外面很乱?”

向英东悻悻然地坐回去,“我哪有到处拈花惹草?这几个月为了跑马场的事,天天忙得焦头烂额,哪还有闲心去找女人?不过去了明珠那边两趟——还是跟大哥一起去的。”说着说着,他想起了什么,“对了,我听明珠说,后天迎接法国使团那场舞会,大哥会带她一起来参加。”

什么?!明珠要来百乐门?

锦绣霍然抬起头。

她的神色变得太突然,左震和向英东同时看过来,正看见她一脸忐忑激动、惴惴不安。

向英东叹口气:“锦绣,不是我不帮你,明珠的脾气你是知道的。”

锦绣尴尬地低下头,“我明白,其实我没有别的意思,只不过忽然听见她的名字,所以……”

左震沉默了片刻,终于开口:“你在百乐门,明珠早就知道了;她若不想见你就不会来。”

锦绣不禁意外,他肯说话了?语气这么平静,明明刚才还看都不看她一眼,这会儿又好像若无其事,就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切不过是她自己多心……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二爷的意思不是说,到了晚宴那一天,还需要舞女下场子招呼客人吧?”锦绣自嘲,话说出口,连她自己也觉得奇怪。她居然已经学会自嘲了。

左震蹙起眉,“我是说,那天我一个人来,你如果想见明珠,可以跟我一起。”

他什么意思?锦绣怔了怔,有点听不明白。

向英东却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左二爷的意思,就是请你陪他一起出席这场晚宴。哈哈哈,难怪他说得别扭,我都是头一回听见他说这种话……笑死了。”

左震蓦然起身,酒杯撂在桌子上,“以后跑马场的事,你就自己解决!”

他话没说完就掉头走,向英东呆了半晌,望着他背影,揉了揉眼睛,刚才他是不是眼花了?怎么好像看见……左震回头的时候,脸上掠过一抹暗红?

锦绣忍不住埋怨他:“英少!你就别拿二爷开玩笑了,难道你都看不出来,他心情不好啊?再这样下去,我怕你们连兄弟都没得做了。”

向英东慢慢回过头,因为强忍着笑意,脸都有点扭曲了,“我不过是帮他把他的意思说出来而已,他就恼羞成怒?刚才你有没有看见他什么表情,什么脸色?”

虽然不知道左震到底怎么了,但她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刚才他是在帮她。想来那天,冠盖云集,来的都是上海的政界要员、巨商富贾,如果没有他,凭她一个百乐门舞女的身份,只怕根本没有资格进会场,更别提看见殷明珠。

殷明珠已经很久没有在百乐门露面了。

这个晚上,当华灯初上,她穿着黑色裸肩的晚礼服,踏上百乐门铺满红毡的台阶,缓缓绽放她迷魅的微笑,仿佛整个夜上海都为之震动。

明珠进来的时候,偌大一个几千平方的大厅,几乎刹那间安静下来,无数宾客齐齐望向门口。锦绣在人群里,屏息地看着她这样优雅地走进大厅,在无数目光的注目下面不改色,好像本来就习惯了接受这种惊艳的场面。

一个女人,居然可以美丽到这种地步。难怪就连美女如云的百乐门,自从她一去之后,就再也没人能重现当年殷明珠挂牌时的空前盛况;难怪她这种身份,都能够成为向寒川的女人;难怪人人在背后提起她,都有莫名的羡慕和嫉妒。

锦绣脸上涌起一层红晕,连双眼都亮了起来。自从初来上海的第一天,在殷宅见过明珠一面,这是第二回看见她。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是兴奋、是骄傲还是一点点心酸?明珠承认不承认都好,不能改变她俩是亲姐妹这个事实,这个美丽得已经成了传奇的女人,身上流着跟她相同的血液。

其实,当初被明珠赶出来,锦绣并没有真正怨恨过她。在经历了这么多之后,在百乐门看惯了世事冷暖之后,锦绣越来越明白明珠的心意。明珠被赶出家门的那一年,她只有十五岁,一个两手空空无依无靠的女子,要在上海滩这种龙蛇争霸、弱肉强食的地方活下去,她当年不知道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

其中滋味,那种害怕和绝望,没有经过的人不会明白。明珠对荣家的恨意,这么多年越积越深,已经打成了死结,她不肯承认锦绣,也是在所难免。

身后忽然有人在她肩头轻轻一拍,“这么巧,又见面了。”

锦绣回头,脸上的微笑忽然僵住,是沈金荣。他那对凌厉的鹰眼再次停在锦绣脸上,“今天这种场面,居然还能看见你,真是想不到。”

“真是可惜,沈老板,看来我今天不能招呼你了。”锦绣知道他来者不善,那天在百乐门,被左震摆了一道、又被英少羞辱一通,这口气沈金荣绝对咽不下。

沈金荣笑了,“没关系,我们来日方长。还没有请教你的芳名?”

“荣锦绣。”

沈金荣点点头,“老实说,那天一进百乐门,第一眼就看见你了,难怪这么触目,原来是荣小姐……百乐门的红牌荣锦绣。”

锦绣愕然,红牌?!开什么玩笑,她才来几天,几时成了百乐门的红牌,怎么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沈金荣悠然道:“听说,为了荣小姐,连左二爷都争风吃醋起来了,还不惜在众目睽睽底下大打出手,如今找遍全上海,也找不到比你更出风头的女人了。”

锦绣的脸红一阵白一阵,他说什么?!那件事,难道在外面已经传得这么不堪入耳?谁说……左震为了她争风吃醋,谁说他大打出手……难怪这些日子以来,他再也没有在百乐门露面,想必那些流言,早就传进他的耳朵里。

“沈老板,这又是哪一位?看着好眼生啊。”一个白西装、白皮鞋,头发梳得油亮的公子哥儿走过来,站在沈金荣身边。

锦绣在对面两步远,都被浓烈的桂花油味道呛得差点打个喷嚏。他到底喷了多少桂花油在头上?

沈金荣却笑道:“冯四少天天在风月场上打滚,怎么这回走了眼,连百乐门的荣锦绣荣小姐都不认得?”他又回头向锦绣道:“我来给你们介绍,这一位,就是警察署冯署长的四公子。”

原来,他就是冯四少。锦绣知道这个名字,仗着家里的权势,整日在外头惹是生非,上个月在大富豪,就因为有个舞小姐一句话得罪了他,就被他用竹签子毁了容。

真是不走运……一个沈金荣已经很叫人头痛,偏又遇上冯四少这种人。锦绣正要想法子脱身,忽然听见满堂宾客都哗哗地鼓起掌来,不禁抬头张望——

是向寒川、向英东和左震,陪同法领事斐迪南公爵及夫人一起进来了。人群纷纷往两边闪开,给他们让出一条通道。

都是名震上海的人物,果然有震动人心的风采。向寒川的尊贵沉稳,向英东的英伟倜傥,左震的俊挺冷静,简直可以用“交相辉映”四个字来形容。

“英少跟二爷来了,我去打个招呼。”锦绣松了口气,趁机溜进人群里。

这一刻场面远比她想象的盛大,她根本挤不过去,只能隔着满堂衣冠楚楚的宾客,远远看着他们。英少今天穿了绣金的礼服,越发的光芒四射,熠熠生辉。左震倒还是照旧,隔着人潮,他一眼就看见踮着脚尖往这边张望的锦绣,向她微微一笑。

他身边那一袭灰色长衫、修长磊落的,就是英少的大哥向寒川吧。

今天还是第一次看见向先生,曾经无数次听过他的名字,今天见到了,才知道什么才叫气度雍容。他略有点黝黑,轮廓跟英少有七分相像,自然也是英俊的;跟沈金荣一样都是富甲一方的大亨,但是向寒川主子的气势十分内敛,锦绣忽然明白,为什么向寒川被称为“向先生”,沈金荣却是“沈老板”。

若是论外表,向先生不如英少抢眼,可是就算明艳照人的殷明珠站在他身边,都不能把他的光芒压下去。难怪连左震,都心甘情愿叫他一声大哥。

离晚宴开始还有一段时间,左震和英少都忙着应酬宾客,被无数人的寒暄包围;锦绣唯恐再跟沈金荣碰面,想想还是暂时走开的好。

悄悄离开大堂,穿过侧门的丝绒帷幕,外面是一间露天的花厅,那边有一圈供休息用的法式长沙发,一群女眷正珠光宝气地围坐在一起,叽叽喳喳地比较谁的裘皮成色好,谁的戒指镶工最精细。

“汪太太,你这只戒指,是不是霞飞路上那家宝麟堂买的?”一个细瘦的女人捉着另一个的手不放,“我上个月好像在那边看到过,好贵哦。”

那位汪太太矜持地笑着,“可不是,买了回来,戴两天又没那么喜欢了。这种东西,也就图个一时新鲜。”看样子也的确是,她两只手上至少戴了五六个戒指。

旁边一个插嘴:“你们有没有看见今天晚上,殷明珠戴的那条钻石项链?我认得出来,是上次英伦拍卖行拍出去的极品,价钱抵得上法租界一栋花园洋房了。”

“啊?!”一阵此起彼落的惊叹声,“真的吗,这世道真是……女人长得漂亮就是吃香。”

“就是,这种女人,这种出身,哪还有什么廉耻,跟着那么有钱的靠山,不过就为了揩人家的油水。”

“有时候越是这种女人越懂得怎么刮男人的钱,她有什么好忌讳的,只要豁出脸去,下了床就伸手收钱。你看看,穿的戴的,倒比人家那些正牌的太太还光鲜排场。”

正七嘴八舌地议论,那位汪太太站起来下了结论:“再怎么说,卖过身的女人是上不了台面的。你们听过吧,当初这位殷明珠在大富豪出道的时候,在台上还跳过脱衣舞来的。漂亮?妖媚?那又怎样,还不是被人家养在外边,谁听说有人敢娶她回家了?就跟这戒指一样,贪新鲜而已,过两年玩厌了,还不是扔过一边。”

锦绣听得呆住了。

夜风那么冷,吹在身上,浑身都忽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说不出的心寒。但是一阵一阵的热血却只顾着往脸上涌,忍不住紧紧握住了手里的杯子。

今天听见太多的是非,左震的,明珠的,如果不是亲耳听见,真不敢相信人的舌头可以恶毒到这种地步。这些人当中,有谁真的认识殷明珠?有谁明白她跟向先生之间是不是真心?又有谁知道她经历过什么,一路上有多少伤痕血泪?如果有选择,谁都希望活得高贵。

她们说的虽然是明珠,又不是她荣锦绣,可是,那种被侮辱的感觉,比听见别人说她自己还要来得强烈!

今天这种地方,或许她应该保持沉默,置身事外,就算听见什么也最好装作没听到。可是锦绣一时之间,意气上涌,再也管不住自己的双脚,径直朝那位汪太太走了过去。

“这位太太,你说话好像有点不公道。谁都知道今天晚上,殷明珠是向先生的女伴,连向先生都正式带她一起参加舞会,可见还是尊重她的。至于这位殷明珠什么时候出嫁,应该都算是她的私事吧,你不觉得自己太过操心了?”

“你——你是谁?”汪太太没想到还有人出来当面回击她,恼火地回过头来,却迎面看见一个陌生女子,身上那袭衣裳料子倒是极好的,柔滑软沉,碧如幽水,衬着精致的湘绣,星光下只觉得她明艳温婉,神色间却又带着丝说不出的清冷。

不知怎么的,一时之间,本来的气势汹汹顿时好像矮了几分。

锦绣淡淡道:“我谁也不是,比不得汪太太有身份有地位,我只是看不惯有人在人家背后泼脏水——其实说穿了,只因为一条你戴不起的项链而已。”

“你胡说什么!”汪太太沉不住气了,“你说我眼红殷明珠?凭她也配!?”

“就是,汪太太行得正坐得直,出身名门高贵大方,殷明珠算什么,给人家当小的都还进不了人家的大门,到底谁眼红谁啊。”旁边那群女人也回过神来,纷纷帮腔。

锦绣笑了,“问题是,你们说的这个‘人家’到底是哪一位?在我看来,全上海有多少人想给这个‘人家’提鞋子都还不配呢。”

“你这么替殷明珠打抱不平,应该不会是跟她一路货色吧?”

“你说对了,我不过就是百乐门的舞女。我们这样的货色,出身也不够高贵,态度又不够端庄,可是你手上的戒指,跟我们手上戴的那个,只怕都是同一个男人买回来的。明着送给你,暗着送给我,我们的区别也不过就是这样。”

锦绣微笑,真想不到,这些整日里高贵端庄的所谓名流夫人,骂起人来也一样这么难听。

从花厅回大堂,要穿过一扇拱门,锦绣刚刚掀开那厚重的丝绒帘子,就赫然呆住了。

明珠就在她面前,拿着杯酒,带着一种若有若无的微笑,似乎听见了一切,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听到。

第七章 在河之洲

左震低下头,刚想把她的手放到一边,却见晕黄的灯影底下,她的袖口松松褪了上去,露出那截玲珑的手臂,温软而细腻,仿佛带着一丝桂花的淡淡香气。

“你也在……”锦绣有点担心,刚才那些话,不知道她听见多少。

明珠含蓄地一笑,“听英东说,你进了百乐门。还做得惯吗?”

锦绣脸红,“有什么惯不惯,还不是一天一天这样混日子,能有碗饭吃已经不错了。我这样的人,哪有资格挑三拣四?”

明珠点点头,“说得对。当年我也一样这么熬过来的。”

“既然都已经熬过来了,以前的事,不如就忘了吧!”锦绣忍不住冲口而出。

“忘了?”明珠凉凉地一挑眉,“我也想忘掉。可惜总有人不断地提醒我,过去有多么凄凉寒伧……刚才那种话,我不是第一次听,如果要认真计较,一早把自己气死累死了。那些男人,做梦也会想着我的身体流口水,可是他们骨子里又瞧不起我。而那些女人呢,当面恭维我的首饰贵重、衣裳又漂亮,可是只要一转身,还不是恨得牙根痒。不管我拥有什么东西,都会听见有人说,那是她出卖身子换来的。”

锦绣沉默,她明白明珠的感觉。哪一个女人,不希望自己一帆风顺地长大,离开父母温暖的怀抱,就被自己的丈夫宠爱怜惜,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最后庄严地老去?谁会想堕落在这样的乱世里,出卖自尊和感情,成为别人的笑柄。但是……

“在外人眼里,那并没有什么不同。”明珠看着她,“我现在有的,不过是那点钱而已。”

“你有向先生。”锦绣提醒她。

“我遇见他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如果早一点遇见他,一切都会不一样。”明珠轻轻一叹,“所以锦绣,你比我幸运。”

锦绣不明白,“什么……意思?”

明珠道:“我知道外面的传言未必都是真的,但无风不起浪,至少左震肯为你撑腰。”

“你误会了!”锦绣急忙分辩,“其实我跟二爷根本不是外面传的那样,那天,他不过是看不过去帮我一把而已。再说我跟英少的事,他一开始就都知道,让我进百乐门,也是为了……”

说到这里忽然顿住,这才发现自己太急着解释,失口说错了话,不禁顿时涨红了脸。

明珠一怔,“你跟英少的事?你跟英东怎么了?”她诧异地看着锦绣的脸色,渐渐明白过来,可是又不能置信,“不会吧,原来——你是英东的人?我还真是看走了眼。左震的性子我知道,不关他的事,他一向很少插手,绝不会给自己惹麻烦。但是你的事,他管得未免也太多了一点……我还以为,你会跟他有什么。”

“怎么会?!”锦绣尴尬地失笑,“二爷……跟我?那是绝对没可能的事。这阵子他根本不来百乐门,就算偶尔来一回,也正眼都没瞧过我。说真的,二爷心里在想些什么,我从来都猜不透。”

“是吗?”明珠轻轻叹口气,锦绣这傻瓜。

抬起头,隔着满堂的宾客,远远看着大堂另一头左震的背影,他在人群里应付得游刃有余,不知道刚刚说了什么笑话,身边的人都禁不住哈哈大笑。

左震还是左震,看上去跟往常没有什么不一样,但明珠却清楚地记得,那天左震跟她提起锦绣时,脸上不经意流露出一丝异样温柔的神色。纵然只有一刹那,只有那么隐约的一丝,到底还是泄露了他的心事;在左震脸上,这样的神情,明珠还从来没有见到过。

他会像锦绣说的那样,连正眼都不瞧她一下?这事情还真的是越发不寻常了。

“左震曾经找过我,跟我提起你。他说,到底是姐妹,有什么放不下的恩怨,非要一辈子做陌路人?”明珠道,“我知道他是好意,但我发过誓,这辈子都不再跟荣家有关系。”

锦绣怔了怔,为了她的事,二爷找过明珠?为什么她从来都没有听他提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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