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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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年觉得,今年的春天是最漂亮的,她也不知为什么,那些都快看腻了的山水花草,都变得动人起来。

从那晚开始,他慢慢变得愿意说话了,虽然大多数时间仍然是痴痴望着北方。他说他的亲人在那个方向,亲生叔叔,住在华丽的房子里,万人之上。

她边洗碗边问,你想去投奔你叔叔么?

他微笑着摇头,说正是因为这位叔叔,他才会去笼月寺。正是因为这位叔叔,他要终身漂泊。天下皆王土,处处不容人。

那就留在这里吧,有肉有鱼,有野菜有瓜果,忘了你那有钱叔叔吧。她笑呵呵地把碗擦干净,放好。

他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只说他最想念的是他仙逝的祖父,如今却连拜祭他的机会都没有了。

她打扫灶台,但记下了他的话。

第二天,她拖着他去了屋后的空地,指着一块半人高的石头说:“这是给你的。”

他走到石头正面,方才看到有人在这石头上雕了一个人像,一位长须冉冉,眉眼和善的老人,栩栩如生地摆在眼前。旁边还刻了一串小字--无念的爷爷。

“我是想着你的模样刻的,反正是你爷爷嘛。”她拉着他在石像前跪下,“来吧,你可以拜他了。他一定会知道的。”

一宿末归,原来是做这个去了。

不是不诧异的,不是不感动的。他领了她这份情。

久年站在他身边,看他眼含泪光,长跪不起,心里也隐隐难受。长时间的等待中,她恍惚觉得有人出现在不远处的草丛里,转头看去,却又什么都没有。

当夏天的蝉声悠悠响起时,他在一个傍晚,对她说:“成亲吧,我们。”她先是大笑,说两个和尚居然会成亲,然后才红了脸,说,好。

一对红烛,两件红衣,就是他们婚礼的全部。

到他掀起盖头前,久年都还不是很明白自己的心情,自己是喜欢他的吧?喜欢就是爱么?爱就是成亲么?

当盖头被掀起,烛光照亮了那张总是看向北方的脸时,久年顿时如梦方醒。

当很的的喜欢积累起来的时候,那便是爱了。他总是看向北方的脸,从今后会看着自己了。从一开始,他们已经相濡以沫,只是现在,她才发现这一点。

久年心中的门,终于彻底打开了。

一个声音在她心中明明白白地说,这个男人,便是你一生最渴望拥有的珍宝了。跳跃的烛光里,他温柔的眼神里,她将自己放进了最美好的憧憬。

酒醉般的眩晕,带着深重的幸福感,向她袭来…

她至今都不能忘记,他把长剑从自己爱人心口里拔出的刹那。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灼痛了她的眼睛,她从湿漉漉的草地里爬起来,当她第一眼看到眼前发生的一幕时,三魂七魄都惊碎了。

面色苍白的无念,浑身湿透,躺在离她不远的地方,那个生着翅膀的怪人站在他旁边,握在手里的一柄长剑,深深刺入了无念的心口。 不,她平生第一次尖叫。 前方的水塘里,几只水鸟被吓得振翅逃窜。 他只是冷冷的看了她一眼,说:“你爱之人,我必杀之。” 唰,他抽出剑,一缕鲜血从无念的伤口里缓缓涌出。 以前,他不太懂什么是爱,更不懂什么是恨,现在,她都懂了。她扑过去抱住无念,才发现他的身体早已冰凉,一身红衫还穿在身上,将他的皮肤衬得分外白。 他没有掉泪,一滴都没有。 放下夫君的身体,她像豹子一样朝凶手冲去,如果可以,她愿意抱住他,一起沉到那深不见底的水塘中。 她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哪,他凭什么夺走她在这世上,最爱的人的性命?! 你爱之人,我必杀之。 这得是多么畜生的人,才能讲的出的疯话呀! 她的速度太快了,可是那个人的速度更快,他腾空飞去,在她追不上的高空停住,看了看脚下那个悲伤到疯狂的女人,决然离去。她仍不放弃,朝着他消失的地方猛追,山石荆棘都挡不住她。但,还是追不上。

她失魂落魄回到原地,抱着尸体,静坐了三天三夜。 第三天夜里,她葬了她,把他埋到了他爷爷的石像旁边。她一把火烧了他们的房舍,孓然一身离开了穹窿山。 去哪里,不知道也不重要。反正,走就是了。

十年,百年,几百年。无数人在时间的攻击下老去,死亡,可是久年,一直是十六七岁的模样,不曾老去分毫。 这现象,是她在失去无念的第三十个年头发觉的毫无惊喜。她无法理解那些追求长生不老的人,被时间抛弃是件极可悲的事,若不是要找到那凶手,这条命有

还是没有,这张脸年轻还是苍老,有什么要紧。可是他就像蒸发了一样,她几乎踏遍了整个天下,从朱家皇朝走到清军入关,没有他的一点踪迹。没有人见过他,没有人认识他。她有的甚至会怀疑,那个清晨的一切只是一场噩梦,而她一直没醒过来。

虽然她总是这么青春貌美,活力无限,但,皮肉之下的心,早己累得四分五裂。守着不老的年华,她实在累极了,暂停了退逐的计划,在市井里开了一家卖胭脂水粉的铺子,她自己就是活招牌,渐渐门庭若市。 她在最靠近人群的地方,小心地为自己找一点热闹。

京城里别家的胭脂铺子被她强了生意,那些百年老店到底气愤难平,勘察到她不过是一介女流,且孤身一人,胆子便大了起来。流氓滋扰,造谣生事,一切不利于她的攻击铺天盖地而来,无非要她知难而退,关门大吉。 那天傍晚,她入货回来,被几个膀大腰圆的男子堵在巷中。她自然是不怕的。可是在她出手之前,已有人先她一步,轻描淡写便将这群狂徒收拾到头破血流,满地求饶。英雄救美这样的俗事,在她漫长的一生里,不是没有遇到过,她也不过是道声谢,各走各路。 这次,当她看到替她解围的,不过是一位文文弱弱的年轻书生时,她有些许惊讶。她依然跟她道谢,然后便要分道扬镳。 谁也没料到地上那群狗熊,不念他们放生的好心,反而眼色一变,几个人掏了带着倒钩的飞刀出来,朝她与书生扔来。结果的结果是,混账东西们每人被断了一条胳膊,昏死过去。书生的右臂被刺伤,久年被他推到一边,安然无恙。眼见他伤口血流如注,久年忙将他带回了铺子里。 上药,包扎,他笑问她如此熟练,可是常有英雄好汉因她所伤,再为她所救。虽是玩笑话,多少是轻佻无礼的。 她绑绷带的时候,故意多下了几分力气,疼得他眉头一皱。

“看起来刀上无毒,如有不适,还请公子另请名医。诊药费多少,小女子代付。”她收起药箱,指了指大门,“天色已晚,多有不便,请。” 他充耳不闻,反而将身子一侧,顺手从一旁的烛台下取过一叠纸来,朗朗念到:“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化悲扇。”啧啧两声,他又换一张,再念,“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 她把纸一把抢过来,柳眉倒竖。这些都是她闲来无事时抄的词句,这厮实在太过唐突,让人气恼。 “这些悲悲戚戚的句子,看看便罢了。越是记住,越是自苦。”他笑望着她,起身告辞,“多谢姑娘赠药,改日必定再来拜访。” 她皱眉送她离开。当夜,她简单收拾了些细软,毫无留恋得离开了铺子,更从前她离开穹窿山时一样。 说来好笑,那些流氓同行得劣行威逼不曾让她退却分毫,却因为一个救了自己的男人一走了之。久年也不太能解释自己得心态。 她暂时在郊外寻了一间荒宅住下,等想好下一个目的地时,再离开京城。传说这宅子曾是个被皇帝杀了头的叛臣得别苑,因为满门抄找,所以一直“不太平”,多年来无人踏足。如此正好,没有比这更清静的地方了。

十来天住下来,白日清静无忧,夜里虫鸣花睡,微风卷香,连屋檐之间得蜘蛛网都是安宁本分的,哪有半点不太平。久年时常坐在院子里那碧水不枯的荷花池前乘凉,发呆。午夜梦回,心里少不了一阵苦痛。 要找的仇人不知身在何处,时光飞梭,自己却如无头苍蝇,不见前路。也许应该回穹窿山如看看?当年的笼月寺现在已经变成什么模样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若只如初见,世上又何有悲苦。她喃喃道,正想得出神,身后的阴影里冷不丁走出个人来,笑道:“早叫你不要总惦记这些句子的。” 她身子一晃,栽进荷花池之前,被人拉到了怀里。 “我说过会再来拜访姑娘的。”他剑眉星目,满眼笑意。被月色沾染过的笑容,再是不怀好意看着也有莫名其妙得温柔。久年一把推开他,斥问:“你如何找到这里?”

“想找自然能找到。”他环顾四周,久年姑娘好眼光啊,竟能寻到这么清静的地方。只是,你不怕?” 比起鬼怪,我更憎恶那些不请自入的登徒子!”久年毫不客气。 他大笑,看定她的脸,笑声渐远,眸子里有片刻遗憾。 “你的侧脸,皱眉的样子,很像我的夫人。”他说。 “那请您快些回去见您夫人!”久年更认定他是个疯子,转身便走,若再擅闯,休怪我不客气!”

“她已离世多年。”他淡淡地道,看着她突然停住的背影,“我会再来看你的。这里有些银子,你独自居住,总少不了要添置写东西。”

久年转身,人已经不见了,地上放着一本书,书上压着一包银两。她拿起书一看,一本旧的宋词集而已,扉页上写了两行字——“旧年所阅,转卿一读。”

她几时对诗词歌赋有兴趣?抄写那些诗句也不过是一时兴起。这家伙的思维真是怪诞至极。

她收起书与银两,一腹疑惑地回了房,心中不期然地揣测他下次什么时候来。

他果真言而有信,不到十日,他又来见她。

这次,带了更多的书,足足五大箱,用马车驮到门口,他从车上跳下来,招呼她出来拿书。此刻正是正午,骄阳似火,她见他满头大汗,心下哭笑不得。

“我不喜欢看书。”

“那是因为你没书看。”

“拿回去。还有你的银子。”

“送人的东西,不会拿回来。”

“好。”见他言语坚决,她指着路边的一朵野花,“你我打赌,看这花朵的花瓣数是单是双,你若输了,就拿你的东西走人。”

他欣然应允。结果,她输了。在他诧异的目光中,她一个人扛起三个大箱子,健步如飞地进了宅子。

往后的时间,他来荒宅的次数越来越频繁,看她烧火做饭,打扫屋子,帮她把旧书架擦干净,修补完好,再把那五箱子书整理出来,放到架子上,还说,下次来要检查她的功课。她不理他,只是不再往外撵他。当生活太安静的时候,有人能说说话,不是坏事。他很少提他自己的事,她也不关心,连他的名字都不问,直接用怪人代替了。

他不在的时候,她才发觉他送来的书还是有用的。各种各样的都有,从小说到札记,从山海经到唐诗宋词元曲一,一应俱全。她也奇怪,更多的内容,但凡看了一次,便再也不能忘了。于是,读书的兴趣越来越浓,不出一月,竟将这架子上的书都读尽了。

等到他再来,断然不信她已经读完了他送的书。

于是,又打赌。互相随意挑典故,答对出自何书何章便赢,输家去做饭。他居然输了,说错了一个章节。

久年洋洋得意的将菜刀扔给他。看他一介翩翩公子在厨房里切葱花的样子,真是大快人心。

后来再打赌,比拼次数,他输多赢少。

再再后来,打赌方式升级,不但要说出书名章节,还要说出这书摆在书架的哪一层第几本。

结果,还是他输得更多。

院里的石桌上,他望着自己做出一桌菜,摇头道:“本想为难你这小妮子,却不想生生锻炼了自己的厨艺。”

她大口吃饭,心里直笑。这时,她才惊觉,自己已经太久没有这样笑过了。从最初的排斥,到现在的期待,她的心完全不由她控制,从一个极端慢慢滑向另一个极端。这个变化让她欣喜,又暗藏不安。

夏日的炎热,一日胜过一日。

星月相伴的夜空下,他跟她坐在桌前,品茶赏月。

“恐怕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不能再来了。”他突然说到,随即咳嗽不止。他咳嗽的毛病,久年早就发现了,他说是小毛病,不碍事,只是最近越发厉害了。

“为何?”她一下坐直了身子。

“我要陪人去一趟塞外。推诿不得。”他叹息,轻轻握了她的手,“你自己要照看好自己。”

“去多久?”她居然舍不得将手抽回来,忧心忡忡地看着他,“你咳嗽这么厉害,如何还能去塞外?!”

“身不由己。”他拍拍她的手,强笑道,“你这个模样,我倒是不习惯。还是喜欢你拿扫把赶我,或者一人扛几箱书的豪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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