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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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轻轻掩住她的嘴,摇头:“这跟信任与否没有关系。你只是做了该做的事,就像我父亲跟我说的,我的路只有一条,就是剪断恶魔的生命线一样。如果当初不是我的疏忽,让附身魔有机会钻进人类的身体,就不会有后来的种种,那五十多个人也不会死了。我在我该走的路上,犯了错误,收到这样的惩罚是应该的。与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这傻瓜,为什么不肯放过自己呢?都四十年了呀!”
“对不起…”她伏在他怀里,肩旁拼命抽动,泪如决提。
“好吧。”他笑了,用下巴磨挲着她的头颈,“记得我跟你说过么,当你再听到《MY WAY》的时候,说明我已经原谅你了。”
“听不到,我烧了教堂,毁掉了雕像,在那之后,我什么都听不到了。”她拼命摇头,“我知道,神都不肯原谅我。所以才夺取了我的耳朵。我每晚都在放那首歌,可是我听不到,真的听不到!”
“傻瓜,我都没给你唱,你又怎么听的到。”他笑着扶起她,直视着她的眼睛,慢慢地,缓缓地,唱着——
Regrets I’ve had a few
But then again too few to mention
I did what I had to do
And saw it through without exemption
I planned each chartered course
Each careful step along the byway
And more much more than this
I did it my way
追着钟小魁赶来的姜南海跟马莉欧,包括五音不全的林七七,都愣在了那里。片片雪花飞落下来,像是有了某种节奏感,欣喜地为这动人的歌声伴奏。
废墟上,钟小魁拥抱着白太太,微微闭着双眼,歌声从他的嘴里婉转而出,飞到林梢,落在雪中,开出看不见的,春天的花朵。
“你有没有后悔过走这条路?驱魔者,阿特洛波丝?”
“偶尔也会。像歌里唱的那样。但不值一提。我做了该做的一切,不求赦免,每段人生,每个脚步,我都以我自己的方式,走了下去。结果怎样,我并不太在意。重要的是,我知道自己的路在哪里,虽然我走得并不太好。但,世上还有许多人,连该往哪里走都不知道,这才是最大的遗憾。年轻人,希望你不是这些人里的一员。感谢卢卡替我找到你们,PKD的服务,我很满意。”
“收件人阿特洛波丝,原来是白太太而不是你。”
“呵呵,她只是剪错了线的阿特洛波丝。”
“对了,运费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卢卡不是人类…你懂的。”
“放心。欧元货真价实,不会变成别的。”
“那就好…咦,我发现你一直跟我说中文!”
“不是我在说中文,而是你能听懂我的话。再见啦,PKD快递员。谢谢你们。”
“喂喂,等等!还没签收!”
尾.
当晚,昏倒在雪地中的白太太被一群“刚刚好路过的好心人”送到了医院。但,几个小时之后,抢救她的医生宣布病人呼吸衰竭,抢救无效。
翌日,天未透亮,果绿色的甲壳虫便在路上飞驰。
“早知道就不跟你们来了。没吃没喝的,还搞得跟逃犯似的。”林七七愤怒地啃着干面包。
“你不是不知道白太太跟两桩命案有关吧,虽然现在还没有实质性证据,而且她人也不在了,可**还在啊,我们住过白太太家,又送她去了医院,**早晚找我们去谈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起码也呼吸了普罗旺斯的空气对不对。”姜南海一边安慰她,一边在计算机上飞快地摁着,“住宿没花钱,但给白太太垫付的医药费肯定拿不回来了…”
“这个月我要多一倍的置装费!你不知道我在那个到处是灰尘的档案馆里钻来钻去有多敬业!你看我的袖子全脏了!”马莉欧单手撑着方向盘,把右手使劲伸到姜南海面前,“我这件外衣八万九!”
“少唬我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那件破衣服是圣诞大减价的时候买的吗!”
钟小魁缩在后座上,问姜南海:“没签收呢,怎么办?”
姜南海回过头,想了想,露出他的招牌狐狸笑:“有时候我们的客户不会当面签收的,根据你这次的工作汇报…我建议你再看看单子。”
钟小魁从包里摸出那张咸菜状的快递单,凑近车顶阅读灯一看,怔住了。快递单的签收人一栏里,不知几时签下了一个——阿特洛波丝。还是中文版的。
雪霁天晴是一定的,小甲壳虫被露出来的阳光镀上了漂亮的金色。仍覆着雪的田园,被一条笔直的路分开两旁。
林七七跟姜南海都睡过去了,马莉欧专心致志地听音乐开车。钟小魁了无睡意,只伸了个懒腰,只起身子,朝车窗外看去。
窗外突然闪过一块野花遍地的山坡,一个高挑健硕的金发男人,牵着一个纤细柔美的黑发姑娘,旁边,站着一个牵着小狗的男孩,三个人,在山坡上对着他微笑挥手…钟小魁把头转回来,闭上眼靠在座椅上
“你是钟家的人,所以,这是你必须走的路!”“我反对!”曾几何时的一场争执,在耳畔回响开来。
钟小魁,你有认真想过,你的路在哪里么?
车载音响里,又响起了那首——《MY WAY》
三界宅急送-【CASE 4】船王
楔子
“今天的进食情况还不错?”
“恩。各项指数很正常。”
他迅速地扫视着面前那一整排显示器里跳动的数据,满意地点头。
“先生,真的打算把它放进去吗?”穿着防护服的下属问道。
“当然!”“可是…”
他拍拍下属的肩膀:“照我说的做就好。”
他走出实验室,白色的衣裳飘动起来的时候,像一直没着落的幽灵。他最爱看星星,这种只有一头扎进浪漫里的年轻人才爱干的事,他却热衷得很。
他摆弄着房里的天文望远镜,他管这架造价不菲的玩意儿叫“deep eyes”,对,他的deep eyes,其实根本看不到星空,但他总看得不亦乐乎,好像真的看见了一样。
也许在这个地方呆太长时间,人总是会干些无聊事吧。毕竟,他是在北大西洋下,很深很深的地方。
实验室里的人全部离开了,室内更干净了。
那四四方方,像个标准的魔方的铱钛金盒子,不动声色的立在实验室的玻璃幕后,数十根导线连接在她光滑的便面。一室静谧,只听到这大盒子里隐隐传出响动。
滴滴,一起叫唤起来。盒子的最底层自动匀速地推了出来,几根森森的白骨散乱其中。那像是,人类的骨骼。
房间里,他仍在看他想象中的“星空”。
“白鲟叔!”有人叫他。回过头,看到站在房门口的人他笑着招手:“等你很久了。”
“你就签收了吧!爷!”
钟小魁一手拿快递单,一首捏笔,在一条污水横溢的逼仄后巷里,对那个瘦到干巴巴的孩子围追堵截。
逼无可退的孩子,干脆把自己塞进两个垃圾筐的缝隙里,紧靠着墙壁,再也不出来。扎在他身上的白色围裙,上头印着“美美美食居/订座电话xxxx”,红色的字迹泡在酱油汁和别的污迹里。他他穿着件极单薄的外衣,衣领处掉了颗扣子,豁开着,露出了锁骨,以及心口上一块青色的圆形印记。
不…不要…”他语无伦次地,神经质地摇摆着双手,恨不得把自己瘦得像片落叶的身子前进墙缝里去。
“只是签收而已,这有什么难的呢?”钟小魁也顾不得脏乱,蹲到垃圾筐前头,举着纸币晃动,努力挤出亲和的笑容,“来,乖,快签了它!你是巫小芽嘛,对吧,既然你是,就快签了吧!”说完,他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不是给我的!我不要!”缝隙里那双闪躲的眼睛,像看着一枚炸弹似的看着钟小魁手里的签收单。
“很容易的!你看,你只要点个头,然后签下你的名字,一切OK!”钟小魁拼命朝前挤了挤,笑得更灿烂也更僵硬,“来嘛来嘛,签啦签啦!”
“我不知道你在讲什么!我不是!这个东西不是给我的!”里头的人大喊。
寒假一到,PKD的生意见了鬼似的暴涨起来,不光是钟小魁跟林七七,连姜南海跟马莉欧这两个经常偷懒的老东西,一人都分了还几件CASE,每个人都忙得不亦乐乎,马莉欧前天才去了尼泊尔,听说昨天又到了南极某考察站,对于这个女人,钟小魁至今都不甚了解,她除了搜集各种八卦信息以及扮靓的本事了得之外,似乎还会不为人知的歪门邪道,日行千里的功力超过了地球上任何一种交通工具。至于姜南海,永远都端着一副商业成功人士的派头,坐着飞机头等舱在各地穿梭,哪怕他只是去送一只洗脸盆。嗯,对,PKD的托运物永远都是千奇百怪,洗脸盆也好,一首歌也好,只要运费付足。还有林七七,除了视力跟听觉比较脱俗之外,这位IQ跟EQ都不太乐观的少女,总是像个可有可无的人,在PKD混吃混喝混日子,大家从不担心她把货送丢,反而担心有一天她会不会在送货的时候把自己送失踪。
综合评估下来,钟小魁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冠上PKD最佳员工殊荣,从到这里工作起,他上刀山下火海闯游戏鬼上身,什么没经历过,连给怪阿伯送小猫这样的CASE都毫无困难地完成了,就是没想到,他日渐顺利的快递生涯,会在巫小芽这小鬼身上卡了壳。
“我做事是讲效率讲技巧的,哪怕是面对藏在洪都拉斯密林里的食人族,也能提前完成任务。哦,附近有家店的烤鸡非常美味,我专门去享用的,回来就看到你追着那个小屁孩到了这里。”姜南海得意地扔掉烟头,“你似乎遇到麻烦了。”他朝巫小芽逃离的方向努努嘴,“很难缠吗?”
“没什么了不得的。”钟小魁不肯承认,“不过是让他点个头而已,就算是送出去了。我就算拿刀逼他拿手恩他,也非要他点个头不可!”
“哈哈,真是现世报。”姜南海嘻嘻一笑,幸灾乐祸,“谁叫你有偷懒之心,以为选到了个最容易的CASE,现在知道东西烫手了吧!”
钟小魁脸一红,不服气的哼了一声。
早在一周前,面对一堆新CASE时,在分配问题上为视公允,姜南海提示大家石头剪子布,赢了的那个人可以首先选择自己想执行的CASE。钟小魁赢了,他挑选了三件CASE,一个是给外省的某忧郁美少女快递一本诗集,一个是给本市一个怪阿姨快递一只小花猫,剩下的一桩,是给本市那家叫“美美美食居”一个叫巫小芽的男孩送的货,不是诗集也不是花猫,而是一个称谓——船王。
按照寄件人的要求,只要巫小芽对“船王”这个称谓点一点头,这东西就算送到了。
钟小魁还是要承认,他选这三件CASE的时候的确是有偷懒之心,去这些地方好歹比去南极和洪都拉斯什么的好吧,而且看起来也很容易完成。还有,当他一看到船王这个称谓,还有寄件人的名称时,这CASE就像有了某种特别的吸引力似的,让他不由自主的接了下来。万没想到,当他找到工作中的巫小芽,并且饱含感情的对他喊了声“船王”的时候,这家伙就像见了鬼似的跑了。
点头而已,又不是杀头,至于吗!钟小魁抑郁得很。
“我们不能对客户无理!也不能威胁!他们必须自愿签收,这是职业道德。”姜南海拿出一包纸巾,示意钟小魁擦掉屁股上的污水,“年轻人就是年轻人,总有自以为是的时候,以为很简单就能完成。”姜南海摇头,“有一天,事实一定会教你,越是简单的事,越要用心对待。”
“我没有不用心。”钟小魁愤愤地擦着裤子。
“你有没有想过巫小芽这么抗拒的原因?”姜南海拿过他手里的快递单,扫视一遍,“当客户拒收时,你有没有最完善的应对措施?”他把快递单塞回钟小魁手里,笑,“还是你只会在那跟匡小孩一样无计可施?”
钟小魁没有顶嘴,把快递单往包里一塞,转身就走。
“不许消极怠工哦!”姜南海大声说,“你这单CASE的deadline好像没剩多久了!”
“管好你自己吧,烤鸡吃多了脸上会冒青春痘的!十三叔!”钟小魁头也不回。
2.
家门口,心事重重的钟小魁以为踢到了一个沙包,直到那个沙包痛得跳起来,钟小魁发现这个沙包是蓬头垢面的林七七。
这家伙一周前就去了另一个城市送货,好像是给一位画家送一种特殊的颜料,这么风雅的任务,她是从马莉欧手里硬抢过来的,这一走就没了消息。
由着林七七哭哭啼啼地挤进家门,钟小魁才从她杂乱的哭诉中得知,这个画家画画成痴,那个变态的寄件人不知从哪里搞来一种诡异的颜料给他快递过去。她送到时,这疯子画家倒也正常,痛快签收了,还留她吃晚饭,她看这画家长得挺英俊,又有免费午餐,于是就留下了。吃完饭,画家说要给她画一幅全身像,起初是拿铅笔在速写本上画的,勾勒得挺像,然后画家就说要试试新颜料,随便拿了一支,用笔蘸了,就在纸上画起来,他见她画得认真,凑上去一看,居然是在她的全身像上加了一条猫尾巴。
“我一下子就觉得不对头了,汗毛都立起来了!”林七七抹着眼泪,“我一把抢过那幅画,不要命的跑了出去。那个疯子就在我后头又唱又笑的!”
“哈,谁让你贪帅又贪吃。”钟小魁撇撇嘴,“就这么点小事,值得你哭的死去活来?”
“你懂个屁啊!”林七七哭得更厉害了,抽噎着,“你不知道…我我…”
“到底怎么啦?”钟小魁不耐烦地抓起饮料,连趴在沙发上睡觉的倾城都不耐烦地白了林七七一眼。
“我…”林七七一咬牙,站起身,手放到身后摸索了一下,然后转过身,难堪地说,“你看嘛!”
——一条毛茸茸的猫尾巴,白色的,末端染着一点红,活灵活现地拖在林七七沮丧的臀部后。
钟小魁噗地喷出一口鲜橙多,呆呆地看着林七七的“尾巴”,又情不自禁捏了捏。
“不许乱碰我!”林七七一巴掌打开他的手,虽然悲愤,但显然已经认同这条尾巴属于她身体的一部分了。
然后,钟小魁倒在沙发上大笑,跟倾城一起四脚朝天乱踢,一人一宠物,都毫无同情心。
“你们两个混球!”林七七瘪着嘴,把尾巴塞进裤子里,呜咽着,“我这些天都不敢回家了,我妈刚出院不久,要是被她发现我长了尾巴,她绝对会再进医院的!”她顿了顿,说,“这个算不算工伤?”
“算个鬼的工伤,你不贪吃就不会着对方的道。”钟小魁坐直身子,突然没了笑容,“你跑到我家来…难道?”
收留我,直到你帮我恢复正常为止。”林七七坐到他身边,认真地望着他。
“你的尾巴不是我弄出来的啊!”钟小魁吧倾城抱到他跟林七七中间,指着它的头说,“我养一只宠物已经很费力了!我养不起你啊!而且孤男寡女的,你住我这儿对你的声誉不利,再说你妈妈那边怎么交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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