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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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实在是太冒险的一个举动,如果蓝头发不理闲事,他必丧命于此。可他怎么都觉得,这个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气场,绝非街头浪荡子,明明放浪不羁却又可以托付重任,他赌他一定会路见不平。

结果,他当然是押对了宝。

马戏班的粗人们被蓝头发轻轻松松地用绳子绑到了一起,当他从水缸里捞出那个一息尚存、半人半鱼的“怪物”时,他只是瞪大了眼睛,好奇地说了一声:“咦,这是蓝鲛?”

他跪地磕头,向他道谢,将他们的遭遇一笔带过,只说家族变故,带了妹妹出来逃难,谁知与人不淑云云。

“你也是蓝鲛?”蓝头发嗅了嗅空气里淡淡的妖气,笑,“果然是啊。啧啧,如今这年月,蓝鲛已经很少见了呢。”

他也不知该说什么,仍是不住地道谢,然后抱起永欢准备离开。

“等等。”蓝头发叫住他,“你妹子都瘦得只剩半条命了,再不休养生息,我看她是活不了多久了。你有合适的落脚处吗?有钱买补品吗?”

他一愣:“这……我会努力去找。”

蓝头发将衣衫褴褛的他上下打量一番,摇摇头:“我看还是算了吧。你这个样子,只怕连半钱人参都买不起。你们蓝鲛虽是妖,可饮食上与人类也差不离,你妹子虚弱成这样,怎么也得有天山雪莲前年人参才补得回来呢。”

“那怎么办?!”他看着在怀里昏迷不醒的永欢,难过至极,“都怪我一时大意,才被那奸人下了药,害她颠沛流离吃尽苦头。”

“行了行了,别念这些无用对白了。”蓝头发赶紧打断他,找来笔墨写了一封短信又画了一张简明的地图,交给他,“从这里到西安城也不算太远,你们不怕我卖了你们的话,就照地图所示,去这个东篱小筑,找一个叫沈子居的人,把信给他,他自会给你们一个不错的落脚处。有空呢,我就去看看你们,没空就算了。”

他握着信与地图,连再说一声“谢谢”都来不及,蓝头发便消失在晨曦之中。

他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只得对着他消失的方向,又狠狠磕了三个头。纵然整个人间都欺骗他,这个人却一定可以相信。这个念头特别坚定。

族长说过,遇到一个可以全心相信的人,是莫大的福气。在商人的大船攻入之前,族长拍着他的肩膀,很严肃地说:“端午,我看着你长大,你的脾性注定了你是一个能被无条件信任的家伙,所以,我不仅放心把永欢交给你照顾,还有一件东西,或许也要交给你保管。”

回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心口。在最贴近胸膛的地方,他用最结实的绳子挂着一个两寸见方的白玉小匣。

他曾亲眼见过到,在大船来西时,族长取出这个匣子,念了一串咒语后,匣子自动打开,射出蓝光无数,八九个站在船头的野蛮人顿时被这些光线染成了蓝色,然后“吸”进了匣子里。

他从不知族长手里竟有这般厉害的“武器”,照这么来看,来再多敌人也不用怕了?!

可是,族长却说它的作用仅仅只在暂时威吓敌人。因为,这个匣子一天只能开启两次,一次最多“装进”九个活人。

这个匣子,就是“烬弯”。

它存放着所有逝去的蓝鲛的灵魂。

原本,蓝鲛像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爱这个世界,以及这世界里的人类,一次次去到他们面前,渴望与他们成为恋人或者朋友,但结果总是让人叹息,所谓的真情敌不过雪白的珍珠。每一只死去的蓝鲛,都带着深切的悲伤与不甘的遗憾,所以,灵魂一直不得安息。天长地久,这些残留于世的力量聚集在一起,又在海面上受了日月风水的灵气,这便成了一个白如珍珠的匣子。老族长说,匣子里装着另一个空间,是个既可悲又可怕的地方,切记不要掉进去,否则定然生不如死。而开启匣子的咒语,只能由族长知晓,代代相传。可这一次,族长在大船的炮火隆隆响起时,将“烬弯”与咒语,还有永欢,都交给了他。

纵然全军覆没,也总得留下一些什么——这是族长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烬弯与永欢,分别镌刻着蓝鲛的伤与爱,而他的生命,从此只为这两者而延续。

他脱下外衣将永欢裹好,又细心擦干永欢的尾巴,看她的鱼尾慢慢化回人形,背起她,毅然朝前方走去。

这条路,将他送到了沈子居面前。

在来到东篱小筑之后,他才明白为何人类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说法,蓝头发对于他们的身份一点都不差异,连他的朋友,在知道他们并非人类之后,亦不将他们视为异类,只管让他们安心住下,需要的补品什么的,都由他来解决。

人类真是复杂的物种,好与坏,善于恶,端看你遇到了谁。

对于生命中这两个“贵人”,他不知如何报答,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天都在心里为他们祈福,愿他们平安长寿。

沈子居将他们安排到东篱小筑里最清净的偏院里,除了一日三餐由专人送去,平日都不许任何人打扰他们。至于各种昂贵的补品,他也毫不吝啬。不到半年时间,永欢又变成了当年那个花一样的俏丽姑娘。只是,补品能挽回她的生命与容貌,却换不回一双健康的眼睛,她依旧看不见这个世界。据她回忆,当初被人绑走之后,她被卖到了一户人家,那家的女主人将她锁在狭窄的水池里,每天都要她哭,她哭不出来就用手使劲掐她的脸,还不哭就用针来刺,她的眼睛越拉越疼,眼泪越来越少,于是他们更变本加厉,用烧红的烙铁去烫她的肩膀和背脊。不到一年时间,她终于一滴眼泪都挤不出来了。一个清晨,她从噩梦中醒来,却发现自己眼前只剩漆黑一片。作为一个无用的瞎子,这户人干脆将她卖给了马戏团,又拿了几辆银子。

当她说出这段过去时,不止他心如刀绞,连一贯斯文的沈子居都拍桌怒斥那帮混帐。

之后,沈子居业积极找了一些名医来替她诊治眼睛,可惜都束手无策。

自住进东篱小筑之后,九厥也来过一两回,他还是从沈子居口里才知道了这个从不自我介绍的人的名字。这个人的行踪总是很飘忽,突然来,突然走,除了与沈子居聊聊天喝喝酒,便只是简单地问问他们的状况,他甚至都没问过那个可怜的瞎眼姑娘叫什么名字,只说,有需要就找沈子居,他钱多,不用替他节省。在知道众大夫都治不好她的眼睛时,九厥想了想,说他反正要东游西荡去许多地方,也尽量替他们打探一下有没有治疗鲛人眼睛的方法,但不保证一定成事,若真寻到治疗方法,第一时间便通知沈子居,让他将一切所需药材准备妥当即可。

他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感谢这个萍水相逢的人了,在九厥离开之前,他追出去叫住他,突然抓起他的左手,将一枚亮闪闪的玩意儿用力“贴”到他的掌心。

“你这是干吗?”九厥抽回手一看,掌心里却什么都没有。

他认真说道:“我的鳞片。以后若你身陷险境,只需喊三声我的名字,就算我死了,也会赶来。”

九厥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你这是在诅咒我和你自己吗?”

“当然不是。”他赶紧澄清。

九厥哈哈一笑,拍拍他的肩膀道:“好啦,你也不用总记挂着什么报恩不报恩的,我只是做了顺便之事。你就别操心我了,好好照顾你那瞎眼妹子吧。告辞!”

这一走,又是许久不见踪影。听说,他只在沈子居大婚那天去了他府上一次。

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高人阿,若自己能有他一半本事,一半潇洒,永欢也不至于吃这么多苦头。

此刻,端午缭乱的回忆被一阵清脆的马蹄声打断。不等他从地上爬起来,白色的马儿已经停到他面前,摇头晃脑,马背上的九厥笑嘻嘻地跟他打趣:“啧啧,这天儿又不热,你躲树底下干啥?”

他高兴地站起来:“好久不见!谢谢你捎回来的药方,很有效果。”

“那就好。”九厥跳下马,打量着他的脸,“怎么气色这么坏?沈子居不给你饭吃?”

“没有没有,沈公子一直对我们厚待有加。”端午赶紧澄清,又问,“这次来会多留一些时日吗?”

九厥摇头:“来看看就走,最近太忙啦,马上要去特别远的地方,可能三五七年都不来西安城了。”

“啊,那路上一定多保重啊!”

“这个自然,你就别担心我了。”

“嗯,沈公子一早就来了,应该还没走呢,你来得刚好。”

“咦?他最近常来吗?”

“自打你捎带回药方,他就比平日里来得勤了,每次来都带一堆名贵的药品跟补品。沈公子之举,实在令我过意不去。”

“别别,他不缺钱,一点药材补品就能换回一双眼睛,他何乐不为?”

“你同沈公子都是难得的好人。”

“嘻嘻,我不一定是人的。”

“你就是一头猪,也是我没齿难忘的恩人。”

“这……就不能换个比喻?”

两人边说边朝东篱小筑那边走,走着走着,九厥看着他走路的姿态,不禁问道:“你的左腿怎么了?走路怎么一跛一跛的?”

“哦……这个啊……”他赶紧说,“就是那天出去散步的时候摔了一跤。”

“散步?”九厥想了想,“哦!上回好像听沈子居说,你常带你妹子去秋山湖岸?”

“嗯,总留在屋子里也不好,秋山湖岸景色优美,走一走,整个人都能精神不少呢。”

“那倒是,那地方我去过一次,光是一池靛蓝荷花就百看不厌了。你挺会选地方嘛。”

“嘿嘿。”

一路行至东篱小筑,还没进门,便传出一阵悠扬的《春江花月夜》,堪比天籁。

沈子居独坐院中,专注抚弄面前那一家崭新的琴,直到九厥都走到他面前了,才抬起头,琴声亦戛然而止。

“你这家伙,婚礼一别,至今一载有余,你再不来,我就当你不记得我这好兄弟了。”沈子居笑着起身,“正好得了一壶上好的西域葡萄酒,你回得还真是时候。”

“你们叙旧,我就先过去了。还要煎药年。”端午跟他们打了个招呼,便高高兴兴地走开了。

他不懂品酒,也不识音律,更不会吟诗作赋,实在不适合加入这两个人的谈话。

每当看到九厥跟沈子居在一起煮酒话家常的场面,他总是想,人类老说相由心生,这两个男子的心底得是多纯良干净才能生得这般好容貌,反观他自己……算了,不提也罢,反正,他现在的世界只在东篱小筑与秋山湖岸之间,没什么人会注意到他藏在面巾之后的丑陋的脸,永欢就更不可能看到了。

回到房间,永欢已经醒了,正燥郁地在屋间里走来走去,时不时踢到凳子和桌角。

他深吸一口气,换了另一副声音,上去扶住她:“这是做什么?踢伤了怎么是好?”

听到这个声音,她顿时转怒为喜,一把握住他的手说:“阿九大哥,你可回来了。药好苦,我不想喝了,我们去秋山湖岸走走吧!”

“那可不行。”他晃了晃手里的药包,“新鲜的药,我马上去熬,喝完了咱们就出去散步吧。”

“好吧。”永欢沮丧地坐下来,抬起一只手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又高兴起来,“阿九大哥,我能看到白影子在晃了呢!”

“真的?”他欣喜若狂地握住她的手,“真的能看见了?”

“嗯,一点点。说明药虽然是哭,但真的有效呢。要不了多久,我就能看到你了。”她抽出手,情不自禁地摸向他的脸庞。

他心下一惊,赶忙抓住她的手,有些慌乱地说:“你坐着,我先去煎药。”

“咕嘟咕嘟”翻滚着的药罐前,他拿着扇子轻轻扇着火。

她很快就能看见了吗?!这是他多么盼望的事!他的永欢终于可以跟从前一样了。

可是,他又该怎么办?

阿九大哥……根本就不存在的一个阿九大哥……

不错,他可能干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对蓝鲛来说,模仿声音也是他们的强项之一,作为他们的远亲,某些海妖最擅长的技能,也是这个。在来到东篱小筑的翌日,永欢醒来的瞬间,他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突然就变出了另一种声音,对,他想都没想,便模仿出九厥的声音,在一脸惊讶的沈子居面前,温柔地安慰着永欢,顺便编造出一个路见不平、从水缸里英雄救美的“阿九大哥”。

之后,他将沈子居拉到一旁,说:“永欢一直很讨厌我很恨我,现在她身体本就虚弱受不得刺激,所以请你……”

话没说完,沈子居已然笑着打断他:“不必说了。今后,东篱小筑里没有端午,只有一个阿九大哥,如何?”

他感激不尽。

可现在看来,这个谎是撒不了多久了。

不过也有另一种可能,这个谎言,能一直保留下去……

傍晚时分,正当九厥准备离开东篱小筑时,端午突然喊住了他。

扭结了半晌,端午终于开口道:“这一别,又不知几时才能相见。若永欢眼睛康复,我们大概就要启程回去了,毕竟我们是蓝鲛,终归要回到海中。”

“也是啊,给我药方的人说,不出一个月就能康复。看来我是赶不上替你们饯行了。”九厥笑道,“那就预祝你们一路顺风,以后多长个心眼,别再被人坑了。”

“我有个小心愿。”

“啥?”

“你是我,甚至是我们整个蓝鲛一族的恩人,以后若无缘再见,能不能留一幅肖像给我?”

一听这话,出来送行的沈子居当即拍手道:“这个也好!不嫌弃的话,由我来代劳吧。”

“沈公子会画画?”

九厥哈哈一笑:“除了杀人放火打架,他有什么是不会的?”

沈子居尴尬地笑笑,说:“没有人这样夸人的。”

很快,一张栩栩如生的画着九厥与端午两人的肖像便完美诞生于沈子居的妙笔之下。

“好好收着吧,但愿后会有期。”九厥翻身上马,潇洒而去。

端午捧着这幅画,如抱珍宝。

繁星初现的时候,他一如既往地小心搀扶着永欢,沿着秋山湖岸慢慢地走。

沈子居确实是个非同一般的人,连选别墅也选得这么尽善尽美。据说,他就是为了那片靛蓝荷花才买下这块地,修了这座简单却雅致的小院。这样的生活,真是令人羡慕。

“阿九大哥?”永欢舒服地呼吸着带着淡淡幽香的空气,“你知道我不是人类?”

“嗯。”他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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