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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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说,但行善举,莫问前程。好多事,做了就做了,只要做的时候是高兴的,就比什么都强。”她伸出手,擦去四喜眼角的泪水,笑道,“这么多年,我总是乐呵呵的,不就是因为这句话吗?我到现在也很高兴,你就别难过了,乖。”
“蠢……”他揽住她,一滴眼泪落在她的肩上。
她靠在他的肩头,浅浅一笑:“他说,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我不信。”
他的心,莫名地痛。
一阵微风从窗外钻入,最后一点烛火晃了几晃,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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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扔掉了还剩一颗毒药的瓷瓶,提了一壶酒,坐在七夕家的后院。一墙之隔就是闭花斋,一抬头就能看到那棵桃树,七夕常像只猫儿一样爬上树去,然后故意倒吊下来吓唬人。
他喝了一口又一口,桃树变成了很多棵,可始终也看不到七夕的身影。
身后,葵颜缓缓走来。
“明天,我去跟胡姑姑说。”他看着四喜的背影,“就说七夕急病而亡。”
四喜伸出手,握着还剩一半的酒壶:“喝吗?”
他走上前,坐到他身边,尽量用一种轻松的语气说:“告诉你一个秘密。”
他转过头,看着葵颜。
“胡姑姑其实是个男人。”
四喜一愣。
“他本是老太太的女婿。自打妻子病逝之后,老岳母因为思女心切,患上了痴傻之症。为解老岳母心结,他带着她从老家迁到真定,从此穿上妻子的衣裳,按照妻子平时的妆容打扮自己,只为让老岳母心中安生,以为女儿还在人间。”葵颜笑了笑,“很不可思议吧?”
四喜没说话,不知该说什么。
“老祖宗说,但行善举,莫问前程。”葵颜拿起酒壶喝了一口,“当你开始盘算回报时,行的便不是善了。”
“你很早之前就想跟我说这句话了吧?”他看了他一眼。
“那时候说了也是无用。”葵颜摇摇头,“你恻隐之心未开,我说什么都是无用。今日若非你真心想救回七夕,令你真元归位,我的力量才能发挥作用,引你彻底复原。”
“恻隐之心?”
“我们参人头上的那片翠叶,使我们生命的象征,也是参人天生的‘恻隐之心’。只是,有些‘开’得早,有些‘开’的晚,而你是特别晚的。”葵颜叹口气,“这么多年,我带你走遍人间,身体力行,就是希望你能早日明白何为‘恻隐’,可惜你一直无法觉悟。我之所以停在胡姑姑这里,无非也是因为‘她’乃大善之人。我希望你可以尽可能多地留在这些人身边,耳濡目染,或许有助你早日归位。我不想你永远都做一个浑浑噩噩、没有过去的人。如今你已经恢复,今后是要维持原状,待三年之后再变回那个会忘记每个昨天的人,还是做点别的,你选择。我的真元,已不足以再做成药丸了。”
四喜喝光最后一口酒,侧着身子躺到了地上,背对着葵颜说:“谢了。”
“你……”
“累了,睡一会儿,别吵我。”他打断葵颜,“去跟你的牡丹花妖玩儿吧。顺便跟她说,七夕的事,不怪她。”
“我跟锦袖……”葵颜赶紧解释。
“我说了,别吵我。”他起身,换了个离葵颜很远的地方躺下来。
就好好睡一觉吧,睡醒之后,什么都会好。
夜风拂过,几片桃花瓣落在沉睡的人身上,跳着舞,唱着歌,还带来一场关乎友谊、或者爱情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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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喜失踪了,谁也不知他去了哪里。
袁青云被革职查办,赵云带着他的手下,被公孙瓒收入麾下,开始了他戎马生涯的第一步。
之后,就如所有人知道的那样,这个从真定走出去的青年,从一个地位低微的小将,渐渐走到历史中最光鲜的一页。投奔刘备,忠心耿耿,当阳救主,义贯云天,军中无人不赞他“一身是胆”,就连民间也以“五虎上将”之一的称号加诸其上。
另外,都说常山赵子龙一生未尝败绩,除了本身功夫了得之外,还因他得了涯角枪、白龙驹、无伤甲这三件法宝。更有甚者,说这位蜀国大将于古稀之年安详病逝时,身上都不曾有一块伤痕。
事实上,这个打了一辈子仗、一生都没有脱下战甲的男人,在病逝的那一晚,曾经回光返照地下了病床,独自一人去了他存放兵器的密室。
在那里,不止有陪伴了他一生的涯角枪,还有那一副银白如雪、与他出生入死,并且……会说人话的盔甲。
他依稀记得,这副盔甲,是在他决定离开并非明主的公孙瓒时,自己跑到他面前的,如一个活生生的人一般。
那个夜晚,在那空旷林地里,它竟单膝跪下,一字一句说:“愿以我粉身碎骨,佑你一世无伤!”
初时,他还是吓了一大跳的。凭空跳出个活盔甲,谁不心惊?
他定下神,问它到底是何来历,它却说,它没有过去,从今之后,它便是他赵云如影随形的保护神。
听它字字铿锵恳切,赵云莫名觉得,这盔甲像是自己认识的某个人,可到底是谁,却怎么也想不出来。
胆大如他,终是接纳了这个从天而降的“保护神”,他带它回了营帐,并约定,在第三人面前,它都要以一副真正盔甲的姿态出现,绝不能让人知道真相。
它极守信,数十载时光,心中只有他赵云一人,拼尽全力,护他千军万马中不受半点损伤。
如今,它孤单单地立在密室一角,铁马金戈,已是过往旧梦。7
白发苍苍的他,抚摸着依旧光亮的它,感慨道:“至今也不知你是何来历,实为遗憾。外间之人都称你为‘无伤甲’,可我知道,这一定不是你的名字。”
“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它沉沉地开了口,看着眼前这个虚弱的老人,莫名感伤起来,好像一个极重要的人,就要永远离开。而这种感觉,许多许多年前似乎也有过一次。可是,它记不起了,永远也记不起了。
赵云笑起来,拍着它的肩道:“说得好!这些年,我们并肩作战,有你庇佑,我方能次次化险为夷。”说着,他咳嗽几声,挨着它坐下来,“不过老伙计啊,以后我就得一个人走了。”
“嗯。”它点点头,“人,终有一死。”
他看看它,又看看立在另一方的依然寒光犀利的长枪,说:“若你要离开,将涯角枪带走吧。它也是老伙计,我不想它落在别人手里。”
“好。”它又点头。
他舒了口气,靠在它的腿上,露出孩童似的微笑:“给你唱歌歌儿吧。咱们这辈子,都太严肃了。”
“唱吧。”它也坐下来,支撑着这个老迈的身躯。
“水深激激,蒲苇冥冥;枭骑战斗死,驽马徘徊鸣。”
他一边沙哑地唱着,手指一边轻叩着节奏。
有一件事,他从未跟任何人讲过。早在他还在真定当教头时,曾在一个叫春更楼的地方,听一个姑娘唱了一曲《战城南》,即便到今日,他依然认定这是他一生中听到的最美的歌声。
还有一件事,就在他遇到盔甲之前的一个晚上,有人往他的房间里放了一封信,信中只有一句话——“你要永远记住,春更楼上唱歌给你听得人,叫朱七夕。”
朱七夕……他怎么会忘记这个傻丫头呢?
可惜,听说他在那个春天病故了,离世的时候才十七岁。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他的心,空了那么一阵子。
他慢慢地唱着曲子,声音越来越小,最后,他的头慢慢歪了下去,靠在它的肩膀上,再没有醒过来……
翌日,家人在密室里发现了含笑离开的他。
而陪伴他一生的涯角枪和无伤甲,也在那一天,莫名失踪,从此杳无音讯。
尾
我的茶,很早前就凉了,因为忘了喝。
狼狈的厅堂里,之前鸡飞狗跳得气氛被一种淡淡的悲伤驱赶殆尽,连敖炽都变得沉默而严肃,纸片儿甚至在我的肩膀上抽噎起来,角落里,甲乙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也不知道。
赵公子比任何时候都像尊雕塑,一动不动坐在沙发上,很久之后,才对粉西装道:“你是谁?”
“除了葵颜,还能有谁?”我代他答了这个问题。
葵颜“嘻嘻”的笑声,彻底破坏了整个悲情的气氛。
“不好意思,跟大家开了个玩笑。”他若无其事地站起来,“我只是来探访亲友,顺便测试一下他现在的体力如何,还能活上多久。看来还不错,比我们别的同族长命多了。我还想看看,众多妖物口中传说的不停,是否真有它的独到之处。”
一句话,所有人彻底出戏,由悲到怒。敖炽连折凳都端起来了,不是我拦着,这混蛋的脑袋不百花齐放才怪。
“你怎么还没死呢?”我发愁地看着他,“一把年纪了还玩这种捉弄人的把戏?”
“我已不是普通参人,我做过神,应该还能活很久呢。”葵颜笑嘻嘻地看着我,“再说,我死了,谁来将天绯盾送给你?”
“照你所说,你是一直以自由身活到了现在?身为天界第一任解王,你却没有被封印到石头里?”我突然想到了这个十分重要的细节。
他抬起手,捏住那红润的势头,轻轻一扭,这“天绯盾”便轻松落到他手里,完全不是之前我每收一块神石,便有一个曾经的天神要消失的节奏。
“并不是所有人都被封印了。”他走上来,托起我的右手,将这尚带着他体温的石头放到我的掌心里,“我,还有另一个老家伙,并没有在那场劫数终‘变质’。这块天绯盾,是我与那位‘热心人’一道寻来的宝物。当年女娲寂灭后,其心竟飞于九天之上,久久不化,众人只当是这位心地善良、对人类总是满怀恻隐的女神还在继续庇佑她的子女。天长日久,这块女娲之心在天空中受了日月精华、春雨夏雷,竟成了一块盾型的红石,最后落入了人间。人们将这块石头称为天绯盾,并深信这神石里,蕴藏了女娲上神对整个世界的恻隐之心,只要这块石头还在人间,它的力量自然会让人类和睦相处,保人间时代平安。我们寻到这块石头,将它与封印了那些倒霉鬼的石头放在一起,使希望能借用并扩大天绯盾的力量,让已经混乱的人界归于平和。”
我突然有些兴奋了,如果他说的是实话,那他就是唯一一个活着并且清楚记得当年发生了什么的前任天神!诸多困扰我的谜团,看来都可以从他口中得到解释。
“当年,天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看着手里的天绯盾,“你来找我,又主动将天绯盾交给我,不止是为了看亲友吧?”
他笑笑,回到茶几前,端起还没喝完的浮生一饮而尽,舔舔嘴:“又苦又甜,很适合我们这些经历丰富、沧海桑田的老妖怪们。”
“别跑题!”我瞪着他。
“让我洗个澡,再换一身干净衣服,我才告诉你。”他扯着自己肮脏的衣裳,又指了指一直沉默不语的赵公子,“现在你更该关心的,应该是那位吧?”
我皱皱眉,对纸片儿道:“带他去洗澡!”说罢,又对甲乙吩咐道:“你去看着,别让这厮跑了!”
“既然来了,我就没打算跑呢。”葵颜露出一个自认为迷人的笑脸,然后就被纸片儿跟甲乙押去了浴室。
赵公子还是呆坐在沙发上。
我跟敖炽对看一眼,一时间,谁都不知道如何开口安慰这一堆铁块。
“哈哈,原来你以前叫四喜啊。”我夸张地笑,也许这样会让气氛好一点?
赵公子抬起头:“我不记得了。除了跟他一道驰骋沙场的时光,以及在不停的日子。”
“当年我曾发过一则招聘帮工的广告,然后,你来了。刚来的时候,你的脾气还不怎么好,又有点神神叨叨的。”我回忆着他刚来不停的情景,“慢慢的,你就好起来了。”
“他去世后,我带着涯角枪,去了一座无人深山。每天除了睡觉,还是睡觉。偶尔也会去山外看看,发现这个世界在渐渐变化。我最后的一次沉睡,不知睡去了几十年,电锯伐木的声音惊醒了我。当我匆忙离开深山之后,才发现世界又变了模样。正当我惶惑之时,看到了不停招帮工的广告。一路上我听一些妖物说过你的事,所以便来了不停碰运气。”赵公子慢慢回忆着,“可是,我完全想不起谁是朱七夕,也不认识这个葵颜……”他突然用力敲了敲脑袋,“连我自己我都不认识!”
“你是赵公子,不停的帮工,我的家人。这还不够?”我坐到他身边,拉住他的胳膊,“别敲了,我还指望着你给我做饭打扫屋子呢。”
“老板娘……”赵公子沉默了很久,老实地说,“我心里刺刺地疼。”
“那你尽管疼。不拦你。”我站起身,看他一眼,“你没有浪费七夕的生命,也没有浪费你自己的。”
赵公子看着我,欲言又止。
“但行善举,莫问前程。你们每个家伙,不是都将这句话做得很好了吗?”我笑笑,伸了个懒腰,“批准你再发半天的呆,但是呆完之后,马上滚去厨房给我做饭!”
说罢,我拽着敖炽走了出去,把那个烂房子留给陷入“过去”的赵公子。我想,他现在需要一个人的空间。
“你觉得,没有回报的善行,是不是特别没意思?”坐在后院的躺椅上,我突然问敖炽。
敖炽想也不想就说:“当恻隐之心都死光的时候,你的问题就是肯定的答案。”他的眼睛里露出少有的深沉,又道,“可是,正因为还有许多朱七夕与胡姑姑,还有赵公子,这个世界才有继续存在的意义。”
“头一次听你夸奖赵公子。”我笑道。
“我喜欢吃他做得饭他下的面,也喜欢他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回头你一定要把我的话转述给他!让他知道,不论过去如何,我们依然很爱他!”
“这么严重?”
“废话!他要是受了打击离家出走,我就要吃你做的饭,那不如让我去死!”
“我成全你!”
“哎呀,别别,耳朵要拧掉了!”
后院里,就算只有我们两个人,也一样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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