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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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处,几个身裹毛皮的人类,正在雪地里艰难地行进。他们时不时停下来,拿出造型怪异的石锤石凿,这里敲敲,那里戳戳。
突然,一阵兴奋的骚动传来。
“有一个!”有人大喊。
“钉住了!钉住了!”更兴奋得大喊传过来。
他们手忙脚乱地在雪地里忙活,最后,从雪地里拉出一根被红线绑成粽子的尺来长的人参,这藏于深山的家伙,惊恐地抖动着长长的参须,淡褐色的身子上,一只圆滚滚的眼睛慌乱地眨动。
抓住人参的人就差高兴地在雪地里打滚了:“上天开眼,可算让我们抓到了!”
受理的人参唧唧乱叫,在他们的欢呼声中拼命挣扎。
然而,他们的欢呼在一阵突袭而来的冷风里戛然而止。
“放下那支参。”他出现在他们面前,厌恶地看着所有人。
其中一个小个子听了,即刻自作聪明道:“原来也是个来挖参的通道,这冰天雪地的,咱们各凭本事,硬抢便是你不道义了!”
“道义?”他嘴角微扬,眼中却透出扎扎实实地杀气,手指一动,落在地上的石斧竟飞了起来,猛地扑向小个子。对方躲闪不及,肩膀被砍出个血淋林的大口子,惨叫连连。
众人大惊。
其中一个上了岁数的老头子,看到他的头发之后,突然失声大叫:“他不是人,看他脑后那条枝蔓与翠叶,他是……万年难得一遇的参人!参人哪!”
一言既出,每个人都激动起来,连受伤的小个子都忘记自己受伤的事实,吼起来:“万年参人万条命,抓住他就有救了!”
几个人不要命地扑了过来。
鲜红的丝从他白净的眼底涨出来,绝美的双目变成红潮涌动的深渊,发后的枝蔓飞出来,在黑天白地之间无限延长,弯曲,缠绕,拉紧,眨眼间的动作,三个人类便被勒住脖子,齐齐悬于半空之中。
他们说的没错,他是参人,亦是生活在这片冰雪之地里的妖。
他无动于衷地看着在空中挣扎的三个人,枝蔓越收越紧。
“住手!”
一道白光击中了空中的枝蔓。
他只觉身子一麻,长长的枝蔓“唰”一下缩回他的身后,三个家伙重重落到地上。
“葵颜!你……”他愤怒地转身,满目的怒火几乎要烧到那个跟他一模一样的男人身上。
葵颜不理他,径直走到那三个人面前:“采参何用?”
小个子失魂落魄跪到他面前道:“大仙饶命!家有妻儿身染怪疾,眼看着不行了,我才与族人冒死上山寻参救命!”
听罢,葵颜自袖口中抽出两枚细白的参须,放到小个子面前:“即是疾病,此参须已足够,快快拿了回去就你妻儿吧。”
三人面面相觑,小个子犹豫片刻,赶紧宝贝似的将参须收好,忙不迭地朝葵颜磕了一个头,三人踉踉跄跄朝山下而去。
他冷冷瞟了葵颜一眼,走上前,将被红线绑的严严实实的人参拾起来,小心解开,戳着它的脑袋责骂道:“蠢才!即知有无数人觊觎,要拿你下锅,不老实躲藏,乱跑个什么?”
“叽里咕噜呱啦!”长着一只眼睛的人参还不会说人话,不停眨巴着委屈的眼睛乱嚷。
“下次再被人抓住,我可不会再救你。”他把人参放回地上,“滚!”
独眼人参一哆嗦,一个猛子扎进了雪下,哧溜哧溜跑的没影了。
“他们不过是为了救人。”葵颜站到他身后。
他冷笑,回过头:“那又如何,一命换一命罢了。”
“你可还记得,幽梦泉中的冰棺底下,有老祖宗留下的八字遗言。”葵颜淡淡道。
他脱口而出:“没看过,不知道。”
“看或不看,这句遗言都是我们存在的意义。”葵颜一笑,“我要走了,不知几时才能再相见,你保重。”
他头也不回地朝雪山深处走去,连一句再会也不愿同葵颜讲。
普天之下,只有这座终年积雪的大山里,有能起死回生的灵参。这不是传说,“起死回生”也没有任何夸张,只要这个人还剩最后一口气,哪怕他一只脚已踩进地狱,雪山里的灵参也能让他瞬间康复,长命百岁。不过灵参并不仅是深埋地下的植物,最低级的才是,谓之“植参”,托了时间与天地日月灵气的福,植参中的佼佼者便修成了能跑会动、有眼有口的小怪物——半参,便是刚刚跑掉的那一种。半参之中又会有极其稀少的幸运儿,受了更多的机缘与滋养,变得越发灵性逼人,最终在漫长的生长与修行之下,变成灵参之中力量最大的“参人”,不但身怀奇能,更能完全以人的姿态生存。他与葵颜,都是这“万年难得一遇”的参人。
那句“万年参人万条命”,并非说参人有万条性命,而是说参人有救万人性命之神力。此传言是否夸张,无从证实,但雪山灵参能治病救人是人人皆知的事实,无怪从多年前起,人类为了各自不同的目的,偷偷入山挖参。时间一长,也总结出一套对付植参与半参的方法,最终将它们变成了人类药罐里的牺牲品。但,绝少有人遇到过参人。至于参人到底有什么奇用,其实也没有人能说得太明白,无非就是救人性命就得更厉害些吧,大家都这么猜。
不管人类怎么想,他们在雪山中的同类一年少过一年,不止那些低级别的植参半参,连他们参人也渐渐地消失。他记得在他刚成人形时,家里还有二十几口“人”,可现在只剩下两个。其他人,全部以另外一种形式回到了家里——那些枯死的叶子,就是他们留在这个世上的最后的遗骸。
每个初成人形的参人,头上都有两片翠叶,一片会即时脱落,另一片会一直想随。脱落的翠叶会被放在幽泉下的冰棺里,一旦参人死去,这片留下的翠叶叶会立刻枯死。到今天,冰棺里只有两片翠叶尚还鲜活。有时候他也会想,自己的叶子不知几时枯死?葵颜的呢?不对,他要去做神了,神是不会死的吧?他们那么高高在上,藐视众生。
雪山顶上的月亮越升越高,刚好移到这两个朝不同方向行进的参人中间,像一条分界线。
在他们走到彼此已经看不到对方的距离时,同时停下了脚步,皑皑白雪上,两个姿容秀逸的妖,沐着一身月光,一个遥望银光浅淡的夜空,一个俯瞰脚下的滚滚红尘。
幽梦泉下的冰棺,是老祖宗留下的。老祖宗有多老,他不知道,只知那是世上第一个参人。他在死去之前,用冰块雕了这个匣子,沉到总是清净纯澈的幽梦泉里,万年不融,世代可见。
他对葵颜说了谎,冰棺底下的遗言,他看过,只得八个字——
但行善举,莫问前程。
可是,他想不通,也办不到,过去,现在,可能以后也是。
3
“时间好快呀,春天又到了。”半眉坐在闭花斋的后院里,提着笔,对着面前画了一半的桃花美人图感慨。
他抬头,一片花瓣和着暖心的阳光,都落在他发红的鼻头上。他眯起眼,很享受这惬意的季节。
“死鬼!”一个枣核飞镖似的喷到他头上,身后那披红着绿涂脂抹粉的细腰妇人倚在门框前,一边吃枣一边尖声尖气的骂,“让你随便画个美人儿,两天还没画完,我还不如找隔壁街的刘三笔呢!就知道偷懒,浪费老娘的粮食!”
他不慌不忙转过头,咧开缺了门牙的大嘴朝对方一笑,一点脾气都没有地说:“刘三笔是画遗像的呢。放心,日落之前必定完工,胡姑姑莫急。”
“呸!”妇人叉腰啐道,“养个白吃食的老家伙就罢了,还得养着你们。”
“我干活!”他满脸陪笑,赶紧埋头画快了几笔。
妇人“哼”了一声,扭着屁股进了里屋。
胡姑姑是闭花斋的主人,放眼整个真定县,约有一大半姑娘大婶的研制水粉都是打闭花斋里来的,便宜好用时胡姑姑吸引回头客的终极原因,她总说犯不着赚那么狠,口碑出去了,买的人多了,薄利多销也大有“钱途”。正因为有这般头脑与心思,胡姑姑身为一个外乡人,带着痴傻的老母亲,硬是在这里扎下根来,十多年来,将闭花斋做得有声有色。
半眉在闭花斋里的工作,除了打扫做饭之外,还兼职做画师。胡姑姑招揽生意的方式之一,是将最新式的妆容与饰物展示到画中人身上,大姑娘小媳妇们一看到绢画上那些风姿绰约的美人,必然动心,少不了大包小包的买回去。
不过,胡姑姑生意虽好,可她本人在当地的名声却不够好。大家一提起闭花斋的胡姑姑,无不直称那就是个彪悍的胡姑婆,谁人在她店里说了做了她不喜欢的事儿,真是会被她拿菜刀撵出来的,难怪年过四旬还没嫁人,谁敢娶。更有好事者戏言,就连半眉这种又老又丑的男人也是不会娶她的。
每次听到这种言论,半眉都是嘻嘻一笑,并不多言。
半眉确实也是丑,看上去还不到四十,头上便没几根头发了,门牙也不见了一颗,两根眉毛都缺了一半,别扭地杵在眼睛上,一件油乎乎的黑炮子可以穿一整年,如果胡姑姑不吼他换件衣裳的话。幸好眼睛还不难看,双眼皮,眸子又黑又亮,看人时总是沉稳大气,一丝邪光都没有。连胡姑姑都说,这么好一双眼睛,被他给浪费了。
五年前的一个清晨,胡姑姑在自家门口看到坐在墙边休息的半眉,旁边还跟着一个少年。起初,她以为这又是一对因为战火而流离失所的父子,要知道,自从姓董的老家伙进了京城之后,天下便再没有了太平日子。
可是,一老一少并非逃难的人,秃头一见她,第一句话便是:“你这里有妖!若能供我们各落脚之处,自当替夫人接触忧患。”
胡姑姑自然是不信的,拿了些吃食给他们,准备打发了了事。可秃头又说:“夫人家里,最近可常有米粮不翼而飞的怪事?”
正是这句话,成了胡姑姑收留他们的理由。
当秃头从闭花斋后院的树洞里揪出那只会讲人话,不断求饶的乌鸦精时,胡姑姑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
乌鸦精说,战火处处,无处觅食,只好来偷,求不要伤它性命,将来必报大恩。
秃头说,留不留性命,胡姑姑说了算。
于是,胡姑姑戳着它的脑袋狠狠骂了一通“做贼可耻”之类的话后,返身进了厨房,拿了几个刚刚蒸好的馒头扔给乌鸦精,让它滚。
秃头笑问为何不宰了这个小贼,她说,一只鸟能修炼成精,也不易,由它去吧。
“你不怕?”秃头提醒道,“那可是一只妖呢。”
“人我都不怕,还怕妖?”胡姑姑一翻白眼,又打量他们一番,“以后家务事你俩包揽,包括一日三餐的烹煮。一旦坏了我的规矩,马上收拾包袱滚蛋。”
“好!”秃头欢天喜地地答应了。
胡姑姑走了两步又折回来:“你们到底干啥的?”
“在下半眉,四海为家的浪子,我啥都会做,很能干的!”他又指着身边那个比他还高半头的十六七岁的少年,“这是在下捡来的徒弟,四喜。”
“他是你做丸子的时候捡来的吧?”胡姑姑瞥了那沉默如石的少年一眼,夸张地扭着腰走开了,“自己去收拾柴房,以后你们就住那里。”
半眉看着她的背影,眼底走过一丝别样的笑意,对四喜道:“这是个适合咱们的好地方。”
“若是我,必不放过那妖精。”四喜的眸子里装着与他年龄不符的成熟与决绝,“师父,你可信那妖精会感恩图报?”
半眉摸摸四喜的脑袋,想了想,笑:“走吧,收拾柴房去。”
这时候,刚好也是春天,院子里的花木正是一年里最貌美的时刻。从院子里的木门向外看去,整个真定县尚沉浸在一片春光明媚中,行人安然,车马有序。总之,战火没有烧到的地方都是美的。
一住,便是五年。半眉跟四喜在五年时间里兼任了闭花斋里的杂役大厨保姆园丁画师等一切职务。磨练五年,四喜的厨艺比隔壁街开饭馆的王大牛还好,整理房间的速度比嫁人十年的女子都快,多年来,师徒两个分工合作,倒也得心应手,胡姑姑对他二人也挑不出大毛病,生意好的时候还给买些好酒好肉,再加个红包什么的。
五年时间说长不长,反正是没有让半眉有任何改变,除了头发好像又少了一些。他一只安分守己地在闭花斋里生活,偶尔也会去酒肆茶寮消遣一番,据说他对那个在春更楼里唱小曲儿的姑娘特别上心。为这事,他没少挨胡姑姑的骂,说色字当头一把刀,若真有那心思,不如正经去寻门亲事。他总是一笑了之,该去听曲儿还是照去不误。
四喜更没什么变化,少年老成的他除了眼里的漠然积累得更多之外,连个子都没怎么长,不过他本来就高挑,模样又生得俊俏,若真能保此容颜一成不变,倒也是一件美事。胡姑姑不止一次劝说四喜拌成姑娘替她招揽生意,说他完全可以当店里的活招牌。四喜当然拒绝,说她再敢胡乱要求的话,他就拒绝煮饭。胡姑姑无奈,只得任这小子继续穿着土鳖的衣裳,脏着一张脸在厨房里忙进忙出,谁叫四喜做的饭好吃呢!
如此一来,闭花斋里的生活,倒也算各有所取,平安和谐。
夕阳西下,雀鸟归巢时,半眉的美人图终于完成了。他起身伸个懒腰,走到院门外左右看看,并没有看到四喜的影子。
他皱了皱眉,靠在院门上,望着外头渐渐亮起的灯火,又看看院子里头那间朝向最好的厢房,每天这个时候,胡姑姑都在这间房里,把亲手熬制的汤药仔细喂给床上的老母亲喝下。老人家这两年已不太能下床,虽然一直是糊里糊涂的,一会儿喊胡姑姑乖女儿,一会儿喊她好姑爷,但精神头还算好。也只在与老母亲相处的时候,胡姑姑脸上的线条是最温柔最幸福的。
转过头,半眉笑笑,若有一天胡姑姑真被哪个男人看上,不知是大喜事还是大坏事呢?!
他坐到门前的石阶上,直到天色黑尽,四喜还是没回来。
他摇摇头,很少见地叹了口气。
收四喜当徒弟,不因他聪明,不因他貌美,只因他身上,有戾气。
4
一条蛇精,在四喜的手中变成了鲜血淋漓的两截。
他对付妖物,总是这样彻底干净,利索到绝情。黑布蒙住他的脸,看不到任何表情,露在外头的眼睛,镇定而漠然地看着跪在面前的夫妇。
“求活神仙救救我儿!”满面泪痕的母亲扑到床边,抱起气息微弱的幼子。孩子的右胳膊被蛇精咬去了一块肉,伤口已溃烂发黑。
只剩一条腿的父亲疯了般在屋里乱翻,最后将小半袋粮食与几枚钱币放到四喜面前,红着眼睛磕头道:“家中贫瘠,只得这些,愿全部送给活神仙。您既能诸杀妖孽,必然也能让我儿起死回生!求您大发善心!”
四喜打量着这个再寻常不过的三口之家,处处破烂,找不到一件完好无缺的东西。
“你们,养活自己都很难吧?”他走到床边,看着那瘦骨嶙峋的幼童,再看看更加瘦骨嶙峋的父母。
“我本是公孙瓒麾下的兵士,两年前一场战役中不幸失了左腿,不久便被打发回乡。”男人抹着眼睛,“本以为从军是条明路,不但能有军饷养活妻儿,还有扬名立万的机会。可如今……”悔恨不已的眼泪从他旧伤累累的脸上滑下来。
四喜静静听着,坐下来,将幼童揽到自己怀里,轻抚着孩子发烫的脸颊,又从身上摸出个小瓷瓶,倒出一颗朱红色的药丸,撑开他发紫的嘴唇,放进去,然后便让孩子睡下了。
见状,孩子的父母激动得一个劲儿地磕头。出门前,孩子母亲拽住他的手,哽咽道:“大恩大德,无以为报。”
四喜拉下她的手:“不用报。告辞。”
夜幕中的山路并不好走,还起了薄雾,四喜挑着一盏旧灯笼,如履平地般前进,住着一家三口的村子很快淹没在深深浅浅的灰黑色里。
他走得太快,所以,当撕心裂肺的哭喊从那间小屋里传出时,他听不到。
蛇精带来的剧毒已渗进那孩子的血脉,救是救不了了,拖一拖,也许还能活个十天半月。可是,为何要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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