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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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一月,一年,数载,大大小小的,好看的难看的“刀”字,铺满了小小的房间。
好几次,小孤辰顶着满脸的墨渍,恹恹地握着毛笔,问明昊:“哥哥,阿爹为啥老让我们写这个字,好烦。我们出去放风筝好不好?”
明昊擦了擦额头上细密的汗珠,端正地保持着他的姿势:“阿爹说写,就写。”
“那我自己出去玩,你不要告诉阿爹啊。”孤辰把笔一扔,小狗一样蹿出了书房。
他们的家,在通州边上的野地里,前有河水背有山,阡陌纵横的小路高草丛生,诸多岔口扰乱了方向,活生生一座天然的迷宫。据说以前这块地方不这样荒凉,还曾是前朝某个官宦大家的避暑山庄,亭台楼阁,夜夜笙歌。直到多年后一道诛灭九族的圣旨,一夜间斩断山庄内所有人的性命,也迅速抽走了这里的所有人气。恃宠而骄的优越永久断裂在灰白的围墙里,公子佳人的脚印被风沙吹散,野草与铁锈慢慢占领了这块地方。山庄还在,只是成了野猫与老鼠的战场,处处蜿蜒的藤蔓当裁判。
有人说不止一次在深夜听到山庄里有啼哭之声,描绘得绘声绘色,吓煞胆小之人。胆大之人不屑,说那不过是春天的猫儿在乱叫。不管传闻如何,曾被血洗的山庄里,终是不详,人们不再往这里来,各家的淘气小孩也被狠狠教育,说那废旧的山庄里,有吃人的恶鬼,万万去不得。
阿爹带着他们两兄弟来到这里时,很少说话的阿爹就说了一个字:好!
在那之前,孤辰依稀记得他们已经搬了好几次家。阿爹就像一块不生根的浮萍,不习惯停留。而且没离开一个“旧家”,他都会将那里烧的一干二净,不肯留下一丝与让他们父子有关的痕迹。
这里是他们住得最久的“家”了。阿爹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将山庄里最僻静的几间房收拾修缮,然后铲掉了花圃里的杂草与枯萎多时的牡丹,按照他惯有的一系列流程,将属于他自己的植物,一一种植起来。
他浇的水,施的肥,事先都要经过亲手调配。这大约是一个很麻烦的工作,孤辰每次看到他爹提着木桶走向花圃时,他的左手都很紧地缠着布条,布条里隐隐透出斑斓的血迹。
第一个春天,花圃里的颜色就丰富起来了,孤辰看过外头的花花草草,老觉得自家种出来的跟外头的不太一样。就算他们的花开得再多,总没有百花齐放的喜悦与热闹。它们太犀利,每个花瓣都艳丽出了锋利的刃,由你的视线开始割。
阿爹下了死命令,十二岁生辰前,不准他们兄弟俩走进花圃一步。有一回他玩耍的藤球滚进了花园,他去捡,被阿爹撞个正着,被阿爹拿藤条打个半死,关在柴房里一天一夜,没饭没水。
那时,他才五岁。
明昊就听话多了,阿爹说什么,他就做什么。一母同胞的亲兄弟,除了长相,竟然找不到多少相似的地方。
孤辰一辈子都忘不了柴房里的那一夜,没有灯火没有食物,饿得要晕过去的他,躺在冰凉的地上,从屋顶的一个破洞里看天上的星星。他隐约姐的在来到这里之前,他们暂住在一间生意很差的小客栈里,那个在客栈里洗碗的,头上包着花头巾的女人很喜欢他,他也喜欢她,因为她只要一看到他,就会用那双极粗糙的手,从围裙里的兜里摸出糖块给他。他幸福地享受着口里的甜蜜与被人善待的温暖。女人知道他的名字之后,愣了愣,然后笑着告诉他,天上有颗星星也叫这个名字,爹娘一定很爱你,才会拿星星当你的名字。
他不太懂什么是爱,但听了也很高兴。虽然阿爹很少对他笑,即便他摔得头破血流,也不会来拉他一把,只拿毫不动容的眼神看着他,直到他忍住疼痛憋住眼泪站起来。
那天,他含着糖,在女人的膝盖上睡着了。可醒来之后,他躺在房间里的床上,阿爹不在,明昊坐在桌前,托着下巴看着他。
直到他们离开客栈,他也没有再见到那个女人。
当客栈淹没在火海中是,他几乎是被阿爹拖走的,一边走一边回头。
爹娘一定很爱你,才会拿星星当你的名字——女人的话,他现在也没有忘记。
破洞里的星星闪闪烁烁,居然冲淡了腹中迫切的饥饿。
一直被夜猫追得失足的黑老鼠整好从洞里坠下来,掉在孤辰的心口上,吓得他“哇”的一声跳起来,拍着门大喊救命。
从木门的缝隙里,他隐约看到外头明昊的身影。他叫得更大声了,可明昊却不见了。
明昊是一定不会放他出来的,他那么听阿爹的话。孤辰沮丧地靠着门坐下来,顺手捡起脚边的一根棍子握在手里,生怕老鼠再来捣乱。
他以为,这就是他人生中最黑暗可怕的一个夜晚了。一个五岁的孩子,被禁锢在狭小冰凉的柴房里,与老鼠过了一夜。
很久之后他才明白,这个夜晚,其实连黑暗的边儿都没沾上。
3友人
皇帝死了。听说他只坐了一个月的龙椅。
皇宫内外,波云诡谲,传言纷纷,称一枚红丸便要了皇帝的命,太蹊跷。
旧皇晏驾,新皇登基,整个国家都被这一场最重要的更替往一场尚未完全成形的漩涡中拖去。越发频繁的灾荒,虎视眈眈的女真,内忧与外患如病毒般悄悄扩散、加重。
只是,当一场疾病尚未完全爆发时,人们往往视而不见。这个国家大多数的人,仍将注意力放在了新皇帝的身上,猜测着他是否能少收一点赋税,是否能让大家吃饱肚子。身为一个草根百姓,除了这些,还有什么重要的?
对孤辰而言,这段“国丧之期”真是他十一年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阿爹出了远门,到现在还没有回来。好了,他不用再念那些怎么也念不完的书,不用再对着木头人连拳脚,更不用把枕头塞到被子里伪装成睡觉的样子,再像个小偷一样溜出家门,计算着时间与外头的世界亲近,然后火急火燎地溜回去,并且要做好随时被阿爹发现打个半死的准备。
这些年,他总是偷偷摸摸的,房梁上的老鼠都比自己正大光明。
明昊过得比他踏实多了,他对阿爹布置下来的每一件事都像是发自内心的热爱。可是,他们的父亲却并不以谁踏实谁不踏实来权衡他要更重视谁。这个多数时间都在家里侍弄花草、喝酒写书法的男人,并不太有父亲的味道,他更像一口被汲干了许多年的枯井,牵挂、眷恋、爱护,人世间一切善意美好的感情都是找不到的。偶尔阿爹也会出去,有时候一天,有时候两天,每次回来的时候,他就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许久不出来。
孤辰担心阿爹饿肚子,端了饭菜去敲门,却总是被他狠狠地骂走。透过门缝儿,他嗅到房间里漫出来的烈酒的味道。每一自我紧闭,都以呛扣的烟火为尾声,阿爹会“砰”的一声打开门,将一个盛满纸灰的火盆发泄似的扔出来,他不许人碰,过一时半刻会自己收拾干净。
有几回,火盆里的纸并没有烧得太彻底,孤辰瞟到上头的字——怨僧会,爱别离,求不得……他默默地念,尽管他认识的字已经很多很多,却并不明白这些词的意思,也不懂为何阿爹总是写相同的东西,然后再烧掉。
不过,算了吧,研究阿爹的字远没有在外头抓蛐蛐儿有趣。
要是阿爹每年都有几个月不在家,那该多好。孤辰抱着这个不切实际的愿望,乐颠颠地跑出了山庄。
每到秋日,外头的颜色就变得绚烂而饱满,不知名的矮树上挂满了金橘色的拇指头大小的果子,摇一摇就掉一地,抓一把在衣裳上蹭干净往嘴里一塞,甜过兴祥斋的八宝桂花糖。孤辰的腮帮子跟贪吃的猴似的鼓着,边吃边捡果子,遇到形状完好的,便小心地放到布兜里,留给别人吃。
刚一踏进这块全是浅白卵石的河岸,他便被从天星河里突然冒出来的家伙吓了一跳。
只穿了小裤衩的小元双手擒住了一尾活摇乱摆的大鱼,喜形于色地朝他喊:“小爷的铁指功可算是练成了!”
孤辰打了个哆嗦,这可是深秋了啊,裹两件衣裳都凉。这个虎啦吧唧的小元,真当自己是铜皮铁骨不成?他抓起地上的衣裤,朝爬上岸正摇头甩水的小元扔过去:“你练成了铁指功,有没练成不生病功。”
“切,你们几时见我病过?从小到大,我连伤寒都没染上一次。”小元随便捡起一件衣裳,胡乱擦了擦身子,却不争气地打了个喷嚏。
“我可以假装没听见。”孤辰白了他一眼,“赶紧穿上。一会儿阿豹来了,不得羞死你。”
“她羞我?我不揍她屁股就是她走运了。”小元一边穿裤子一边愤愤道,“你瞅瞅如今啥时辰了?明明是这死丫头定的时间,要过她的生辰,自己到没影儿了。”
孤辰四下看看,河岸上除了他跟小元,以及那条还在地上蹦跶的鱼,没别的活物了。
蜿蜿蜒蜒的天星河上,除了粼粼波光与掠过的飞鸟,连一只小舟也看不见,一直是孤辰很大的向往,听说河上有很大的船,大得能搭起好多层的楼台,用七色琉璃包裹住的灯火点缀其中,天宫仙境似的游走。还有许多长得奇奇怪怪的异国人,将稀奇的玩意儿装满船舱,一路叫卖。也有一些本地的小船,停靠在不碍事的地方,船里支起炭炉,就着现捞起的鱼,抹上特制的酱料,烤得吱吱冒烟,香飘四里,引得岸边的人不得不停下脚步掏钱解馋。微寒的秋意里,嚼一口甘香鲜美的鱼肉,再送一口暖暖的烧酒,看河面上灯影闪烁,天水一色,听唱曲儿姑娘莺语婉转,轻弹琵琶,真是人生中最惬意的享受。
当然,这些“听说”,都是来自阿豹和小元。小元最爱跟孤辰讲哪个英雄一把单刀解决了一窝贼寇之类的事,阿豹就最爱描述她在哪里吃到了怎样的珍馐佳肴,绘声绘色,直把两个愣小子听得口水长流,仿佛顺着阿豹的每个字眼,就能抓到香喷喷的鹅腿。
孤辰九岁那年,在这条河边遇到了两个在河水里扑腾的倒霉蛋,一男一女。小丫头已经被呛晕了,架住她往岸边游的男孩并不像会游泳的样子,一只小舟孤单单地靠在岸边。这片萧瑟的河岸除了孤辰,几乎没有人会来。男孩不呼救是对的,还能省一口力气争取让自己多浮一会儿。
阿爹曾非常严肃地告诫孤辰和明昊,他们需要学习的人生第一课,便是心无怜悯,见死不救。那天,他命令兄弟俩将这八个字抄上一千遍。
心不在焉的孤辰,抄了一千遍,字也还是在纸上,没写到心里。
他犹豫了一小会儿,跳进了河里。
“看你个儿挺小的,没想到力气满大。”小元白着一张脸,咳出几口水来,感激地锤了他一拳,“你叫啥?咋一个人跑这儿来了?他们都喊我小元,就住东门边的枣子胡同。”
孤辰报了名字,却没敢说自己住哪儿,胡乱编了个地方。
鬼门关前走了一遭的小丫头,也悠悠醒转过来,可她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谢过救命之恩,而是狠狠地抽了自己一嘴巴,骂了一声:“没用!”真抽,嫩白的脸上飘起红红的指印。
这举动真真是应了她的名字,好好的一个娟秀丫头,非跟一头小豹子似的粗野。
幸而是夏天,三个落汤鸡似的孩子坐在河岸边,谁都不敢用这个狼狈样子往家里去,只好耐心地坐在阳光里。烘衣裳的过程里没别的事可干,只有闲聊。
小元说他是追着他走里落跑的云雀儿来到这里的,这小没良心的,天天好吃好喝地伺候着,却总还想奔去更高更远的地方。接过,云雀儿没追到,倒是看到了河里的阿豹。
当阿豹面不改色地说自己是古三麻子的女儿时,小元的眼珠子差点瞪出来。孤辰当然不知道古三麻子是谁。那个幽灵般横行在各个水域的贼寇,与官府玩了多年的猫捉老鼠的游戏,至今仍逍遥法外的种种,他一个生活闭塞的孩子怎会知道。
孤辰还是不很明白,问阿豹:“你爹究竟是做什么的呀?”
“抢钱抢粮。”阿豹眨了眨又黑又亮的大眼睛,“江河湖海就是我们的家。船走到哪儿,我们就抢到哪儿。”
“那你们岂不是坏人?”孤辰挠挠头。
“我怎么知道我们是不是。”阿豹撇撇嘴,“反正我爹说了,刮风下雨不抢,老弱病残不抢,良善忠义不抢。别人说我们是贼,那就是贼,是好是坏都不打紧。”
“那你一个人跑这儿来干吗?”小元奇怪地问,转即有点紧张,“还是你爹就在附近?”
“我爹离这儿远着呢。我是从船上偷跑出来的。本来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学……”阿豹突然红了脸,没再说下去。
“学什么呀?”
“你要急死我呀姑奶奶,说话可不兴说一半儿!”
阿豹憋了很久,才鼓足勇气道:“学……学游泳。”
小元的笑声把岸边的水鸟都吓跑了,他倒在地上,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指着阿豹:“水寇头子的女儿居然不会游泳,笑死小爷了!你爹会不会被你气死呀?”
阿豹被笑得火大,真跟个小豹子一样跳起来,骑到小元身上,一手抓着他的衣襟,一手举着粉粉的拳头,怒目到:“再笑我,我就打掉你的牙!”
小丫头就是小丫头,明明发怒,眼睛里也噙着委屈的泪。
“你也不会游泳啊。”孤辰插了一句,换来小元一记尴尬又不服气的白眼。
阿豹的拳头举了很久,又松开了。揍救命恩人好像不地道,她虽然才九岁,也懂这个理儿。
从小元身上挪下来,阿豹垂着头,像一只被抢了食又抢不回来的沮丧小鸡:“我爹不喜欢我。”
“你会游泳了他就喜欢你了?”孤辰觉得这个逻辑好奇怪。
“如果我能游得像鱼一样快,还能学会我爹独门的闭气功,能在水下待半个时辰,可能他会喜欢吧。”阿豹曲着腿,拿膝盖撑着小脸,两颊的红晕烧得像另一种晚霞,“我们船上的每个人,都是游泳与拳脚的好手。我爹常说,强将手下无弱兵,偏偏我没给他长脸,见水就发晕。”
“所以你偷偷来这个没人的地方练习?”孤辰有点同情她,“若不是遇到我们,你可就淹死了。”
“就是就是!你这丫头不长脑子呀!”小元猛点头。
“不会游泳还跑去救人,你的脑子也没长多少。”孤辰一点面子也不给他。
“我没想那么多!”
这句话,阿豹与小元同时脱口而出。
阿豹揉了揉小巧的鼻尖,说:“我经常听见我爹对船上的人说,人活着吧,就得活一股精气神儿,小里小气,窝窝囊囊的,不痛快,不敞亮。虽然我不是很明白,可这意思,就是我爹很讨厌一个连水都不敢下的女儿吧?”
“咦,我爹也常跟我说,咱当一回人不容易,得活得有根骨。两个爹是一个意思吧?”小元一拍胸膛,“所以小爷我天天练功习兵器,这骨头可硬着呢!”
怎么他们的爹,跟自己的爹,说的话完全不一样呢?阿爹很少与他和明昊说话,就是说,也不过是要他们习文练武,并反复强调他的“人生课程”。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孤辰突然将父亲的声音,与一种叫“砒霜”的东西联在一起。其实他连砒霜具体是什么玩意儿都不太明白,只知那是个会让人难受,继而死去的药。
孤辰有点纳闷儿。这一点上,他无法加入阿豹与小元志同道合的交谈。
但,朋友就这么交下来了。
当这一天的晚霞从阿豹的脸上烧到天边的时候,天星河边白白的卵石岸上,三个年相近的娃娃学着大人的样子,对着淙淙河水与金红灿烂的天空,慎重地磕了三个头。
这一年,孤辰十岁,阿豹比孤辰小一岁,小元年岁最大,十二岁。
本来小元要照他最爱的《三国演义》来个桃园结义,结果被没看过这本书的孤辰与阿豹拒绝。
孤辰认真地说,他有大哥了,所以小元不能当他的大哥。
阿豹先问了问多一个大哥有什么好处,小元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于是阿豹也不要这个“大哥”了,把个耿直的小元气得跳脚,直说水寇之女就是死性不改,什么都要讲好处。
但总得有个什么仪式来表示,他们三个愿意做朋友呀,于是就对着天地河水磕了三个头。
“是不是还要说点啥?”磕完头的小元挠着耳朵,“我看大人们磕头时都要说点什么的。”
“要说啥?”孤辰茫然地看着他,“顶多以后你们再掉进水里,我一定捞你们出来就是了。”
“不大了以后请你们吃好的。”阿豹前思后想了半天,“我爹的房间里好多吃食。”
“嗯,以后咱们好好儿玩,谁也不许欺负谁。”小元觉得他们说的有理,又补充了一句,“我也不许人欺负你们。”
不成誓言的誓言,被夏日的余温烙进了金光闪烁的天边与河水。
之后的一年,他们每个月的十五都约在天星河畔见面,这个日期是阿豹定的,她说她爹十五是不干活的,而且最近一两年,他们的船都会在附近的水域里活动,一个月见一次面没问题。
小元一定是最早到的,他爹好像不太管束他,这让孤辰很羡慕。他出门跟逃狱没两样,得看运气,还得有一颗不怕被痛打然后关进柴房的心。走运的是,他的每一次暂时逃亡都很顺利。
阿豹是个迟到鬼,但每次都变着法儿的带来新鲜的玩意儿,让他们没法儿生气。有时是一盏会转出不同图案的灯,有时是竹丝编成的蝴蝶与鸟兽,但更多的是食物。拿油纸包了一层又一层的鹅腿或者见都没见过的点心,哪怕解开纸包时都碎成渣了,还是会被一抢而光。
孤辰不敢将阿豹带来的玩意儿带回家,便宜了小元,每次看他抱着一堆好玩的东西乐呵呵地回家时,孤辰都会有一刹那的念头——如果他是自己的哥哥就好了,再加上一个像阿豹那样的妹妹。
这样的聚会,到今天,持续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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