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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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取下那枚树叶,上面画着一朵曼佗罗,是“魇”的标志。底下有一行小字,说,“元老人已死,听命于绿衣。”

  尽管我是“魇”的第一杀手,可我对组织上的事却知之甚少。“魇”传令讲究环环相扣,我只能听令于元爷爷,而元爷爷也只能令于一个人,任何人也不得逾权。

  

  可是绿衣不同。听闻,他是“魇”的首领。

  现在元爷爷已经死了,取代他向我发令的人竟是首领,那么他让我杀的,一定不是凡人。

  我在集市上兜兜转转,无所适从,脑海里混合着元爷爷的血和香囊里的画,及,白云飞初次见我时恬淡清澈的笑。

  七.

  我回客栈的时候已近三更。

  月黑风高,明日定是雨天。

  一个绿色的影子静静的倚在窗前,房里太暗,我看不清她的容貌,只见她腰肢款款,胭脂幽香,定是女子。

  “我是绿衣。”她的声音纤细,却隐隐透着倔强与威严。似是极为熟悉的一个声音。

  我单膝跪下。

  她将袖带随手一挥,已将我从地上扶起,说,“所谓是非,就是此是彼非。蔷薇,你可明白我的意思?”

  我说,“对于宋人,辽人烧杀抢掠,其罪当诛。可是对于辽人,宋人何尝不是如此?不过是成王败寇的道理。”

  绿衣赞许的点头,说,“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话也同样可以用在辽人身上。”

  我略略点头,不知她为何与我说这么多题外话。

  “杀掉白云飞。”她一字一顿的说。

  我骇然。怔住片刻,说,“其实白云飞只是个小人物……”

  绿衣打断我,说,“杨慕钦行军打仗用兵如神,可是行走江湖的经验却远不及白云飞。这么多年来,倘若不是白云飞在身边辅佐相互,他根本活不到今天。”

  

  我怔怔的望着绿衣,半晌,说,“蔷薇遵命。”

  绿衣袖带一挥,纵身从窗子跃出。只剩声音回旋在我耳畔,她说,“儿女私情,你我都已没有资格。”

  

  

  八.

  我在千门客栈堂里找到白云飞。

  正值乱世,城镇南迁,前堂空无一人。

  我坐到他身边,声色平静,开门见山。

  我说,“你为什么要找耶律威,那个送我香囊的男孩,对你来说,真的那么重要么?”

  “当年我与父母走散,在树林被豺狼袭击,是他救了我。后来我的父母将他收养,八岁那年他却忽然失踪。”

  “如果你找到他又怎么样?他是契丹人。”我声色平静。

  白云飞叹气,说,“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找他。我只是,想再见他一面。”

  他顿了顿,说,“我杀了你的元爷爷,你不恨我么?”

  “恨。”我说。

  没有爱就没有恨。

  白云飞有些歉疚。他说,“叶蔷薇,其实我不想伤害你。”

  迷恋一个人到了极处,稍微柔软一点的语句都可让我如坠云端。可是现在,我只觉,心暮成雪。

  我凑到他身边,抬头,说,“你可以吻我么?”

  迟暮的夕阳为他英俊的脸庞绣上金边。这个白衣胜雪的男子安静的坐在我面前,宛如神明。

  他瞬间愕然,不知所措。

  我看得到他眼睛里的惊艳,亦知道现在的我定是美极,双唇如情花般嫣红。

  我用手环住他的颈,笨拙的吻。

  良久,他的手掌覆上我的腰肢。

  他终于回应我。

  这个吻,我等待了多少年。

  七.

  良久良久,良辰美景陡然虚设。

  他嘴角带甜,血液却开始冷却。

  我推开他,不去看他含恨的一双眼。

  我背对着他离开,唇红似血。

  有种毒的名字叫无色蔷薇。施毒的人将它涂在唇上,双唇会如盛放的蔷薇般,妖艳的鲜红,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要拥吻。

  中毒的人血液会在片刻之内凝结成冰。

  无色蔷薇没有解药,见血封喉。施毒的人也一样要死,只不过是早晚的问题。

  这些已经不再重要。

  因为我曾经热如烈红,艳如蔷薇的心,已在他对她的爱面前,褪色,凋零。

  终究,落入尘埃。

  八.

  我始终没有告诉白云飞,当年那个救他的小男孩就是我。

  耶律威,耶律薇,叶蔷薇,她们根本就是同一个人。又或者说,那只是同一个人的三种身份。

  久远记忆中,我一直在用惴惴而窃喜的眼神凝望着他,一眼万年。

  那时候,眼明的大人都能看出我是女孩子。只有他,驽钝如斯,以为穿男装的小孩就一定是男孩子。

  一别十年,我们重逢。却始终无法让他知道,有个契丹女子八岁时就爱上了他,转眼间,这么多年。

  九.

  传说,“魇”的首领绿衣已在宋朝隐匿多年,她的真实身份和容貌,没有人知道。

  可是当我第一眼见到她,我就已经知道她是谁了。

  绿衣身上有我熟悉的药味,是我那日为她解毒时所留。

  被自己心爱的人欺背叛骗,那该是轮回也洗不去的苦吧。

  所以我永远都不会让白云飞知道,“魇”的首领绿衣与江南闺秀苏凝羽,也不过是同一个人的两种身份。

  

  

  

 

惜花人去花无主

萧瑟兰成看老去,为怕多情,不作怜花句。阁泪倚花愁不语,暗香飘尽知何处。

重到旧时明月路,袖口香寒,心比秋莲苦。休说生生花里住,惜花人去花无主。

——纳兰容若《蝶恋花》

楔子

上官家的产业遍布黄埔江边,尤其那一栋百货大楼,是全城最高的建筑物,揽尽整个上海的繁华。传说上官家有个国色天香的女儿,两年前被送往北平读书,知书识理,蕙质兰心。多少媒人踏破了上官家的门槛,大上海的公子哥儿们更是以能与她相识为荣。

早春三月的天气,寒意还没有褪尽。火车站里人流熙攘,头等车厢门外却一片宽敞。后方站着一排穿戴整齐的下人,上官老爷和上官太太翘首站在前方,满眼是等待与慈爱。

人群尽头,老李小声对新来的司机阿辰说,“一会儿你开小姐坐的车,可千万别出什么差错。”

阿辰向来沉默,也明白富贵人家的小姐总是娇贵的,稍有差池就会丢了这份工。轻轻点头,说,“知道了。”一边扬起头,一双浓墨似的眼睛里映了清晨阳光,熠熠如金。白色衬衫洁净如雪,在其他亲友西装革履的比衬下,显得格外笔挺干净。

身后忽然传来扑通一声,随即是一声轻轻的,小动物一般的叹息。声音不大,只有他一个人听到。

阿辰回过头,只见一个身穿紫色绒布旗袍的女孩子坐在地上,蹙眉揉着脚踝,脸上很脏,一道一道的,就像只淘气的猫。藤条箱子摔在一边,散落出一地稀奇古怪的玩意。刘海凌乱地垂在额前,更显得下巴尖尖,我见犹怜。阿辰不由一怔。

她抬起头,正对上阿辰漆黑熠亮的眼睛。日光如镏金,他站在阴影里,俊朗面容璀璨生辉。她的目光倏忽一驻。

“还不快来扶我。”羞涩于这样突兀的对视,女子脸颊一红,轻声嗔道。

他便去扶她,走到跟前,居高临下地伸出手臂。她握住他的小臂,隔着一层白衬衫,有温暖坚硬的触感。

女子站起身,在他面前,近得可以感受到彼此细微的呼吸声。她的脸颊愈加红了,如水波里绽放的莲花。“谢谢你。”她笑,如粉红花池里的一脉涟漪。

日后无数次地回想,他却只是觉得,宁愿不曾那样遇见。

因为那可能是唯一一次,他在她面前,居高临下的姿势。

一.{萧瑟兰成看老去,为怕多情,不作怜花句。}

上官老爷是上海滩最早起家的一批买办,宅子也是西式的。镂花的纯白色围墙圈出一片碧绿的草地,缠着黄色丝带的秋千上,坐着一只不耐烦的西施狗。小东西溜溜用眼睛瞄了瞄绫芷,还是从秋千上跳下来。

绫芷撂下水彩笔,怒道,“小喜,快给我回去!再跑就把你炖了熬汤喝!”

正好教搬着梯子横穿花园的阿辰听见,忍俊不禁地微微扬起唇角。

绫芷侧头看见他,正中下怀地笑笑,说,“阿辰,帮我按住小喜吧,等画完了再松开。”

阿辰微怔片刻,只得依言去了。小喜在秋千上呆怕了,使劲挣扎着,他只好把它抱在怀里,修长手指轻轻摩挲着它脖颈上的皮毛。

阳光轻薄,将阿辰的睫毛染成浅浅的金色。小喜舒服地眯起眼睛,渐渐睡着了。

绫芷手中的画笔一下一下,仿佛是在心中描绘了许多次的轮廓。午后熏暖,花香混合着青草的味道,一漾一漾地侵入鼻息,将时光拉得老长。

“绫芷,又在折磨小喜呢?”一个戏谑男声远远传来,是对面街的丁家的丁英良,一身笔挺的中山装,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双手背在后头,捏着两张影画戏的票。

绫芷冷丁被吓了一跳,不小心碰翻了架子,画纸被掷出老远,悠悠飘落在水池中,颜料丝丝缕缕地晕散了,青烟一般。阿辰侧头,目光落在那纸张上,黑眸倏忽一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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