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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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眼下的他要比在芙蓉市见到的那个他年轻一些,看上去只有二十出头的年纪,相比六年后的沉稳,眉间有一股不羁的野气。

扶晓先是震惊,后是激动。

因为季脩筠的出现,等于就是验证了她的推测,说明她还可以回到六年之后。

既然遇见了他,接下来估计张淑华,陆鹏,还有那位费老师都将要一一登场,然后她在费老师家里住上半个月,而后“不辞而别”回到六年后……季脩筠、张淑华和费老师这几个人串起来代表的是一条“回去”的线索,季脩筠的出现就像是一道希望之光。

扶晓不管他后来是怎么发家致富变成仪表非凡开着越野车的都市青年,也不知道他此时此刻是何身份,反正眼下看见他,真是十分的亲切,有一种见到故人的感觉,第一反应就是想要叫住他,至于叫住他之后要怎么样她还没想好。

眼看季脩筠已经上了车,扶晓不及多想,一把拉开凳子,朝外面跑去。

作者有话要说:季脩筠:excuse me,我等了这么久才登场,出场的行头居然这么烂?还是不是亲妈?

扶晓:我比你更惨,出场穿的只有六年前的旧衣服,淡定。对一个连续三年双十一什么都没买的亲妈,不要抱有太大的希望,么么哒 O(∩_∩)O~

☆、第 13 章

等她跑出小店,车子已经开到路上,车速极快,瞬间就驶出了很远。

扶晓沮丧的站在路旁,看着那辆黑车,消失在路的尽头,过了一会又重新振作起来。

既然季脩筠这么快就出现了,一切该发生的自然会发生。她只要按照冥冥之中的安排往前走就是了,庆幸的是,她这个穿越剧本,提前知道结局。如无意外,半月后就能回去,想开点,就当是一场逆着时光的穷游吧。

扶晓回到小吃店,豪气干云的吃完了一碗炸酱面。

十二点钟,放学的铃声清晰的从围墙中传出来。

对面的一高,放学了。

扶晓精神抖擞的站起来,还好,有个富二代的好朋友可以帮忙。虽然这个富二代同学眼下比较“穷”。

大门开了之后,一群学生从校门里蜂拥而出,在校门口像是蒲公英撒开了种子,四散飞开,融入流火的空气中。

扶晓压低了帽檐,怀着又好奇又雀跃的心情,看着当年的同学。些面熟,有些面生,有些则是自从高中毕业之后再也没有见过。时隔六年,站在一个成年人的角度去看昔日同学少年,真是很有趣。

因为是夏天,男生普遍都是T恤衫大短裤运动鞋或是凉鞋,女孩儿要好得多,但也远远不如大学里的女生精致漂亮,全都是素颜朝天。老师们都是火眼金睛的神探,但凡那个男生女生略微收拾打扮一下,都会引起重点关注,怀疑是否有谈恋爱的迹象。

又累又饿又没睡饱的少年们,一出校门就像放风一样急哄哄往家赶,根本就不是青春文艺片里美少年美少女悠悠闲闲骑着自行车在梧桐树下慢慢悠悠的美丽画面。但是,即便是不修边幅,一脸单纯美好的少年,怎么看都好看。

扶晓此刻最想看到的就是十七岁的自己。

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来看自己,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感觉。

西行的自行车流中,扶晓看见了她自己。

短发的十七岁的少女,骑着一辆二六的自行车,蹬得飞快。

白色的短袖衬衣在风里飘着衣角,头发被风吹起来,露出额头。十七岁的面庞和现在相比并未有太大的区别,反而神情比现在的她更严肃,一副心事重重,很有压力的表情。

还有一年就要高考,家里经济问题还有自己的前途都是两座大山压在她的肩膀上,所以,那时候的她是压力最大的时候。

扶晓看着单纯的稚嫩的倔强的十七岁的自己,心里是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不可言说。熟悉到不能再熟悉,可是又有一种陌生之感。那个单薄的纤细的身影,很快就被白日光模糊在道路的尽头。

扶晓收回目光,重新看向校门口。过了一会儿,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高高瘦瘦的谢麟和几个男生一起说说笑笑的往外走。

扶晓情不自禁的打量着同样也是十七岁的他。

和六年后相比,此时的他更白更瘦,推着一辆崭新的山地车。头发被风吹得有点凌乱,他单手扶着车把,抽出另一只手,插进头发里顺理头发。一群青涩少年中,他的的确确比较出众,个子高,皮肤白净,眉眼动人。

有女同学路过,偷偷看他。小女生那种惊鸿一瞥欲语还羞的眼神,此刻看来真的很可爱。

扶晓不知不觉的笑起来。她记得,那时候高一高二的学妹很多喜欢他,偷偷溜到高三的楼道里,看传说中的校草。

或许是她从小就看惯了,审美疲劳,扶晓从未觉得他有多帅。而逆着时光,回头再看,眼前的白衣少年,很担得起校草的名声。

有个男生从后面追上来,拍了拍谢麟的肩膀。他穿着一套宽宽大大的篮球衫,肤色黝黑,身形高大,更衬出谢麟的白皙和清俊。

他就是扶晓当年班里的体育委员周成钢。

甘城姓周的人特别多,周成钢的父亲和周玉玲也有亲戚关系,周成钢和谢麟算是拐弯抹角的表兄弟,虽然不同班,但是经常一起打球,关系很不错。

青春期的女生,几乎都在心里有个默默暗恋的男生,扶晓也不例外,班里大部分男生都长的像个豆芽菜,唯有周成钢高高大大威风凛凛。武侠书里,她最喜欢萧峰,感觉周成钢的形象,最为贴切,于是就产生了莫名其妙的好感。

其实她也搞不清楚自己是在暗恋萧峰还是暗恋周成钢,反正那是她第一次对一个异性有好感。

她素来都是一个理智的人,知道家里情况不好,自己要当顶梁柱,所以即便有点好感,也是很理智的好感,顶多就是上体育课多看他几眼而已,还没有喜欢到痴迷的状态,更不会想到要去告白。

高考在即,水深火热,哪有功夫谈恋爱,而且一高管得那么严,要是被老师发现立刻会请家长。

高考过后,大家各奔东西,从此再也没见过面。那点朦朦胧胧的好感,放在心里,不知不觉就被岁月给淹没了。

时隔六年再看见他,扶晓心里早已没有波澜,看着他和平常同学一样。

谢麟和周成钢一起骑车往回家的方向走,说说笑笑的丝毫没留意到不远处的扶晓。

扶晓不想让周成钢看到自己,于是便没有叫住谢麟。

反正她知道谢家,去他家附近找他,反而更好。

谢恒生从剧团家属院搬走之后,在北城新开发的地方买了一排门面房,门面房的后面,盖了一座三层的小别墅。

扶晓走到谢家那排门面房的时候,已经十二点半。扶晓就在街对面的一个面包店门前等他出来。

一点多的时候,一辆汽车从门面房的过道里开了出来,扶晓认得那是谢恒生的车。又过了一会儿,谢麟骑着自行车出现在街口。扶晓连忙跑过去,站在马路边叫了一声谢麟。

自行车咯吱一声停了,谢麟回过头,见到她不由一愣。

扶晓的衣服,容貌和声音,都没有破绽,头发又藏在太阳帽里,谢麟丝毫没看出来有什么不对。

他感到不对的地方,是扶晓怎么会在这里出现,而且还没骑车。

平时她可是学习狂,骑自行车的速度绝不亚于男生,是一种风风火火争分夺秒的架势,一个小飞人。

他有些奇怪的打量着扶晓,“你怎么在这儿呢?”

“谢麟,你知道陆灵犀舅舅家的电话吗?”扶晓有点心虚的把手放在帽子上,又故意把声音放得软一点,以免他听出来有什么不对头。

“不知道,她走的时候没来找过我。”

扶晓有些失望,又问:“那你妈会不会知道?你帮我问问看。我有急事要找灵犀。”

“我妈这会儿不在家,刚才和我爸一起出去了。等下午放学我帮你问。”

扶晓点头说好,然后望着十七岁的谢麟,心里在翻江倒海的做思想斗争。

一方面,她是最怕和人有金钱纠葛,那怕是好朋友,也不想开口借钱。尤其是当前,谢麟还在上高中,还比自己小了六岁,简直惭愧。

另一方面,她全部资产还不到二百块,堪称是穷困潦倒,不借钱实在有点难以为继。

最后,还是硬着头皮开了口:“还有一件事,要请你帮忙。”

谢麟单腿支地坐在自行车上,很热心的问:“什么事你说?”

“我想找你借点钱。”

“多少钱啊?”谢麟以一副少年人的直率,问得很直接,表情也很自然。

可是扶晓的表情却异常的不自然,简直有点脸皮发烫,小声说:“几千块行吗?”

眼下是午后日光正盛的时刻,路面发烫,温度从脚下直往上窜,那股子高热仿佛冲到了脸上,扶晓觉得自己的脸皮应该也是泛红的。

“几千啊!”谢麟吃了一惊。

扶晓本来就一肚子惭愧,谢麟的表情愈发让她羞愧,马上改口说:“几百也行,实在没有就算了。”

看着谢麟青葱少年的脸,她简直有一种欺负小朋友的感觉。

谢麟急忙解释:“我不是不借,你别误会。我身上没这么多钱,我回家给你拿。”

既不问她要做什么,也不问她何时还,果然是个很讲义气的好兄弟。

眼下钱对扶晓实在是太重要了,借到几千块钱,简直跟中了五百万大奖似的。

激动之下,扶晓握住他的手腕使劲的摇了摇,“谢谢谢谢。”摇的谢麟身子一晃,差点没把他从车上拽下来。

扶晓力气大,而谢麟此刻正是人生中最瘦的时刻,一来是因为长个抽条窜得太快,二来也是高考的压力摆在面前,披星戴月的学习,抽空还打一下篮球,身上连一丝的赘肉都没有,手腕也是一把小骨头。

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没少有过肢体接触,手牵手一起上学是常有的事,而且还是和陆灵犀一起,三个人手牵手。扶晓此刻看他更是心理年纪足足大了六岁,像是看一个弟弟似的,完全没有男女避嫌的想法,激动的差点没搂他肩膀。

她心无杂念,对谢麟来说,却有异样之感,青春期的少年很是敏感。

扶晓上了高中,剪了头发,像个假小子似的,每天风风火火的上学放学,见到他都是胡乱的打个招呼。勾肩搭背手牵手一起上学的事,远到像是上辈子,此刻她突然热情万状的握他手腕,让他心口蓦然一惊。抓他手腕上的几根手指,滑腻温软,还有一丝奇怪而陌生的香气。

今日的扶晓和往日不同,他说不出来那里不一样。笑得一朵花一样,眼睛忽闪忽闪的都是兴高采烈的光,亮的有点刺眼。

他低了头,不甚自然的说:“你和我客气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季脩筠:excuse me,我又……退场了?

是今:耐心等待,大人物总是最后登场的。

季脩筠:下次出场能穿得好看点不,我的脸那么黑是抹了锅底的伪装吗?

亲妈:不是,你的人设就是黑美人。\\(^o^)/~

季脩筠:……/(ㄒoㄒ)/~~

来,大家快撒花 安慰黑美人受伤的心。

☆、第 14 章

两人走到门面房的过道口,扶晓打算在外面等他。

谢麟说:“我爸妈不在家,外面挺晒的,一起进来吧。”

扶晓便和谢麟一起走进路口,两排门面房中间有个专属的过道,可以通汽车,进去便是阔达的三层小别墅和一个在大都市里让人艳羡眼红的硕大庭院。

当初谢恒生搬新家的时候,扶晓和父母一起来恭贺乔迁之喜,并非第一次来他家。

谢家院子里种的那棵桔子树,就是他家送的,因为谢麟特别喜欢吃桔子。陆家送了一棵桂花树,寓意谢麟蟾宫折桂的意思。

扶晓进去先看了一眼桔子树,已经结了不少小桔子,沉甸甸的挂在枝头,压弯了枝条,此时还没到成熟的季节,是一个个圆滚滚的小绿团子。

庭院里种了不少花草,除了桔子树桂花树,还有一棵樱桃树,即便如此,还有空余的地方停车。这要是放在六年后的芙蓉市,这栋房子简直价值连城。

保姆正在一楼的厨房里打扫卫生,见到动静从厨房里出来,问谢麟:“你怎么又回来了?今天不上学吗?”

谢麟说我回来打个电话。

周玉玲和谢恒生一起出去办事,此刻还在车上,听到谢麟打听陆灵犀舅舅的联系方式,心里咯噔一下,马上就问:“你要给她打电话啊?”

眼下是关键时期,她最怕的就是儿子分心。第一个念头就是这小子不会是和陆家丫头悄悄好上了吧?

谢麟马上说:“不是我,是扶晓找她有事。”

周玉玲说:“我也不知道啊,就知道他在通海卫生局,好像是个副局长。”

张文海高中毕业就离开了甘城,在部队待了很多年,极少回来,前几年转业,直接分到了通海,张文琴也只是偶尔聊天的时候提到大哥几句。

谢麟挂了电话,把老妈的原话一字不动的复制给扶晓听。

扶晓失望的想:周玉玲不知道,陆灵犀的叔叔小姑就更不可能知道了,陆家和他们从来不来往。张文海带走陆灵犀就是怕陆家人骚扰她,更不可能还留电话给他们。

难道就这么错过这个机会?忽然间,她脑子里灵光一现。

难道说,这就是冥冥之中,安排她去通海的一个契机?

否则的话,她好端端的为什么会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而且还在一个陌生人的家里住了半个月?

谢麟让扶晓跟他上楼。

周玉玲一直对儿子管得很紧,小时候的压岁钱,美其名曰替他保管,其实都是直接没收了。后来家里有了钱,周玉玲对谢麟管得稍微宽松了些,依旧是一毛不拔的作风,只是没有没收他的压岁钱。

因为谢麟那会儿年纪小银行不给开卡,周玉玲把自己的一张卡给了谢麟,让他把每年的压岁钱都存起来,用作日常开销。学生也没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吃住都在家里,压岁钱谢麟根本花不完,一年一年攒下来,还有一万出头。

二楼的房间都关着门。扶晓早已忘了谢麟的房间是那个,跟着他往里走。

新房盖好的时候,她跟着父母一起来参观过,此后就很少来,一是上了高中学习特别紧张,二是大家渐渐长大,虽然是好友,也多多少少有了点男女有别的意识。

谢麟带着扶晓走到自己卧室门口,一拧把手,却发现门锁上了。

周玉玲虽然成了富太太,但是几十年养成的老习惯一时半会儿改不过来,过日子非常的精细,并不因为钱多,就变得视金钱为粪土。家里的保姆她不大放心,临出门前把自己和谢麟的卧房都上了锁。她房间里有个保险柜,而谢麟卧室里的某个地方还藏着两个神秘的存折,是她悄悄攒的私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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