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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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接一刀,握刀的是右手,右手右臂不曾负伤,所以更加的灵活自如些。让他卖力气推箱子,他干得辛苦笨拙,可让他用快刀去刺透柔软的衣物和皮肉,他却是把好手。滚烫的鲜血涌出来,顺着陆淑媛身上那件绒线外套的下摆滴落,他低头看了一眼,然后小心的后退半步,和血淋淋的陆淑媛拉开了一点距离。
保持了他自己的洁净。
当陆淑媛变得柔软与顺从之后,他用双手握了她的肩膀,扶着她缓缓的靠墙坐下。陆淑媛委顿在血泊之中,圆睁二目望着前方,已经没了气息。
他收回手直起身,见椅子背上搭着一条手帕,便拿过来擦了擦手上和刀上的血。刀子是他下午从厨房拿出来的,看着是柄油渍麻花的破刀,没想到会是这样的锋利。格外细致的擦干净了刀柄,他将右手的手腕和手指活动了几下,然后握起刀子,推门走了出去。
片刻之后,他气喘吁吁的拖着翠云回了来。
翠云,因为已经是上床睡下了的,所以身上只穿了一层单薄裤褂,刀子斜斜的没入了她的颈侧,刀尖向下直刺向了她的锁骨。她还没死,两只眼睛半睁着,嘴唇还在微微的开合,嘴角汩汩的流出血沫子。
双手抓着翠云的脚踝,他把她拖进房内关了门。松了手坐下来,他喘息着休息了一会儿,然后扭头望着地上那一坐一躺的主仆二人,他又站了起来。
这回,他从床底下拽出了那两只大木箱。
打开箱盖,他将里面的绸缎布料大捧大捧的抱出来扔到了床上,然后低头一粒一粒的解纽扣,脱了自己的马甲和衬衫。打着赤膊走到陆淑媛跟前,他弯下腰,一路将她连拖带抱的送进了大木箱里。
她还柔软温热着,可以由着他的摆弄,蜷缩成为一团。
第一口箱子给陆淑媛,第二口箱子给翠云,他始终没有拔刀,翠云也始终没有彻底的咽气。关好两口木箱的箱盖,他拧了把湿毛巾,认真擦拭了身上的鲜血。他腰间与左臂的枪伤都在抽搐着疼,也许是因为他方才用力,牵扯到了这两处的肌肉。但是疼得有限,他能忍耐。
从床上扯下了一件绸缎制的沙发套子,他用它擦了地上的血。然后打开翠云所在的那口木箱,他将染了血的沙发套子扔进去,盖住了翠云的脸。
“咣当”一声关了箱盖,他穿上衣,系纽扣,从衣帽架上的小皮包里找出陆淑媛的一小串钥匙,逐个的试着使用,打开了房内所有的锁头,搜出了一堆金银首饰。
真的是“一堆”,数量够了,然而据他所看,质量一般,没有什么宝贝。除此之外,还有两万块现款,他想应该还有存折,然而找了一圈,连褥子底下都翻了,没有找到。
重新坐回到了桌旁的椅子上,他心里空空荡荡的,只是感觉疲惫。疲惫之余,他也有点诧异,诧异于自己的镇定与“不怕”——照理说应该是怕的,他向来不是嗜血嗜杀的人,此刻的无畏,不像是他的性情。
随即,他又想,或许自己真的是被段人龙摔坏了脑子,所以不怕了段人龙的烙铁,也敢徒手去挖肉里的子弹。这样的无畏与麻木是好还是不好?他不知道,他只是感觉这样的自己有点陌生。
累,还是累,起身披上大衣,他出门走去厨房,吃了一点尚还温热的剩饭剩菜,然后回了来。将两口木箱推到一旁,他倒在床上,昏昏沉沉的闭了眼睛。
木箱里隐隐传出微弱的喘声,还仿佛有指甲在抓挠木板。他有点烦,扯过一只枕头盖在了头上,同时怒道:“安静!”
金玉郎一觉睡到了大天亮。
他睡得很沉,最后还是因为炉子里的火熄灭了,才把他冻了醒。蓬着短发坐起来,他又发了会儿呆,然后才慢慢的转动眼珠,望向了地上那两口大木箱。
两口木箱,如今都是死寂的了。
他起了床,先是花了一点力气,把洋炉子重新生了起来,然后烧上一壶水,他一边等着水开,一边坐到窗前桌旁,从抽屉里又拿出了陆淑媛的日记本。对着日记本上的字迹,他握着一支铅笔,揣摩着描画,等到水开了,他给自己沏了一杯茶,然后坐回原位,继续他的功课。
末了,他在桌上铺开一张信笺,又拿了一支钢笔,思索着落下了第一笔。
在大年初一这天的下午,陆家的二少爷,接到了金玉郎的电话。
二少爷也新近自立了门户,刚接听电话时,还以为是五妹妹要给自己拜年,及至听到了金玉郎的声音,他挺惊讶,在心里问:你没死啊?
然后,出乎他的意料,电话那头并不是五妹妹五妹夫联袂向他拜年,他的电话号码原来是五妹夫从电话簿上查到的,五妹夫告诉他:五妹妹和人私奔了。
就是大年初一私奔的,趁着家里仆人都放了假,陆淑媛带着丫头和钱,逃了个无影无踪,只给他留下了一封信,说是和他没有爱情,要和他离婚。陆二少爷被五妹夫问得一愣接着一愣,满口的“不知道”,同时想起了自己已经和五妹妹不是一家,五妹夫要找麻烦,也找不到自己的头上来,自己又不是陆家的家长,没有义务给他看守太太。
陆二少爷把陆三少爷的地址给了五妹夫,然后匆匆挂断电话。于是陆三少爷人在家中坐,迎来了前来寻妻的五妹夫。五妹夫病恹恹的,问陆三少爷知不知道陆淑媛原来的男朋友姓甚名谁。陆三少爷连连摇头,说了六七个“不知道”。五妹夫还不肯走,又给他看了一封信,请三哥想想办法。陆三少爷展信一看,先是认出了五妹妹的笔迹,再一细读,他明白了:五妹妹认为自己和金玉郎是包办婚姻,一直就不满意,所以金玉郎大难不死的一回家,她便忍无可忍,携款和个相好的某某先生逃了。
陆三少爷建议金玉郎去问问七妹妹,因为七妹妹平素和五妹妹最为密切。金玉郎当即告辞离去,天黑之前找到了陆七小姐。陆七小姐是庶出的女儿,和姨太太出身的娘住在一所小房子里,冷不丁的见了五姐夫,又听五姐夫说了五姐姐的事,她心里不觉稀奇,但是脸上装着惊讶:“啊?五姐怎么会做这种事情?”
三言两语的打发走了金玉郎,陆七小姐关起门来,兴高采烈的和母亲嚼起了这桩大新闻,又因她家里安装了电话,所以不出一个小时,陆家的亲戚们都知道陆淑媛大年初一和情人私奔了。
这些亲戚们各自惊讶,姑且不提。只说天黑之后,金玉郎回了家。家里冷飕飕的,弥漫着极淡的血腥气味。他在房内烧了壶热水喝了,然后走去后院,从柴房里拿出了一把铁锹。
他试着在那没铺青砖的土地上铲了几下,发现不行,土都冻着,坚硬得很。于是把铁锹放回柴房里,他拎出了两小桶煤油。这还是从段氏兄妹那里学来的招数:杀人放火,一气呵成。
大年初一的后半夜,这处宅子起了火。
没人知道大火是怎么烧起来的,反正等左邻右舍发现之时,正房已经被大火包围住了。宅子里安安静静的,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还是邻居们奔走呼号,招来了救火会。到了天明时分,大火还没有灭,幸而墙高风弱,火势没有蔓延到邻居家去。又过了两个时辰,看门的老听差回了来,万没想到自己只回家过了个年,这边的宅子就烧成了废墟——厢房还立着,正房几间屋子全烧塌了。
又过了几个小时,将到中午的时候,有人从东交民巷那边的白俄酒馆里找回了这一家的男主人金玉郎。金玉郎成为了此胡同里最不幸的男人——大年初一丢了太太,初一夜里他一个人去借酒消愁,又失了房屋。因着他这份不幸,左邻右舍都没忍心骂他。
而这不幸的男人在废墟里来回踱了几圈之后,便离了开,从此一去不复返,连救火会的费用都没支付,于是左邻右舍一边凑钱,一边还是忍不住骂了他。
第135章 时代
这一年的春节过后,金效坤听闻有人在北京,又见着了金玉郎。
他心中一惊,立刻就派了人回北京,去寻觅金玉郎的踪迹,结果他这么一找,金玉郎却又没了。遍寻不得之后,他疑疑惑惑的收回了人马,结果隔了一两个月,他手下的小宋去北京办事,回来后告诉他,说是自己亲眼见到了金玉郎——这人确实是没死。
小宋是在六国饭店看见的金玉郎,说金玉郎当时是跟着个阔太太一起下汽车进了饭店,他自己是西装革履,一副阔少爷的装扮,那个阔太太更是珠光宝气,绝非普通的有钱。他怕被金玉郎发现,只看到了这里,后来找机会再去六国饭店,金玉郎早走了。他想花钱买通六国饭店的茶房,问问这金玉郎到底是什么来头,然而人家茶房都是受过训练和教育的,不为金钱所动,坚决不讲客人的闲话。
金效坤是了解小宋的,小宋说出来的话,他不能不信。心中登时拉起了警铃,他立刻就往家门口安排了三名保镖,还养了两条狼狗,前门一条,后门一条。
他还嘱咐了傲雪,让傲雪出入之时多加小心,傲雪比他还知道慎重,不但自己小心,还嘱咐了奶妈子小心。这奶妈子——夫家姓张,人称张妈——也是个懂事的,自从受了傲雪的嘱咐之后,无论天气多好,她也从来不往远走,至多只是抱着金宝儿站在大门口,看看往来的行人解闷儿。站还不是孤零零的独站,旁边如果没有看大门的保镖陪着,至少也得卧着一条大狼狗。
因着她这份小心,所以金效坤虽然认为一个奶妈子站在大门口看风景,有失体统,但是也忍着没有干涉。而如此又过了几日,未等他忍无可忍的下达禁令,奶妈子自己就不出大门了,倒是省了他的口舌。
对着主人,奶妈子只说是小少爷越来越重,抱着久站有点支撑不住,没敢说自己是那天傍晚在大门口受了惊吓——那天傍晚,天半黑不黑的,她抱着金宝儿正在大门口逗狗,忽然那好脾气的大狼狗龇出一口白森森的尖牙,向着前方暗处炸了毛。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低鸣,它并未狂吠着乱跳乱冲,反而是夹了尾巴,要往奶妈子的身后退。奶妈子当即一抬头,只见暗处不知何时多了个人。
乍一看那人的身形,她还以为是家里的先生回来了,然而定睛一看,又不是金效坤。那人的衣着更摩登花俏些,体态也更年轻些。浓重暮色让他面目模糊,双手插在西装口袋里,他一步一步的走向了她。
奶妈子没细想,单是出于本能,转身一步就迈回了院子。迈步之时她的小腿毛烘烘的热,是大狼狗厮跟着她也跳过了门槛。一人一狗匆匆的回了去,唯有她怀里的金宝儿向外伸出一只小手,嘴里“嘎”的笑了一声。
这场惊吓,奶妈子思来想去的,不知如何告诉主人——怎么说呢?说是被人吓着了,那不像话,门口成天人来人往的,难道她还没见过人不成?说是见了鬼,那更是无稽之谈,尤其是这家的主人都是文明人物,奶妈子只怕自己谈鬼论神的,会招了他们的厌恶。
所以奶妈子索性把嘴一闭,老老实实的缩在院子里伺候小少爷,不出门了。
因为金玉郎再次消失,并且消失得很彻底,所以金效坤也就渐渐的把这个人放下了。自从和果刚毅合作开辟了新事业之后,他交了许多的新朋友,也结了许多的新仇敌,这让他渐渐理解了陆健儿那一类人的思想。陆健儿那一类人素来是不怕结仇的:恨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
这可不是一个正派商人应有的思想,但是没关系,他现在知道了:不正派的人,也可以顺风顺水、舒服的活,比如此时此刻的他。
在果刚毅一派的庇护下,他发了一笔战争财,即便要分出五成利润给果刚毅,那也还是大赚。金钱恢复了他的体面与尊严,而从那风云变幻的天下大势上看,他还将更加的有体面、更加的有尊严。
因为北京城里的霍督理兵败如山倒,改朝换代的日子已经近在眼前了。
果然,又过了一个月,霍督理率领残部仓皇撤出北京城,旧政府的五色旗降下来了,满街飘扬起了新的旗帜,是青天白日满地红。
第136章 为难
盛夏时节,段人凤到了北京。
她自己计算了时间,发现自己离开北京已有两年。两年的光阴,说起来并不是漫长岁月,然而她回首两年前的种种往昔,只觉得是恍如隔世。
还别说两年前,就是和一年前半年前相比,她都已经是变了又变了。
先前她那半长的头发,想要烫而又在行军途中无处可烫的,如今剪成了利落的齐耳短发,和这朴素短发相搭配的,是一身哔叽军装。这不是她又女扮男装的闹着玩,这就是她每日的平常面貌。
段人龙在年初,因为打仗打得实在是漂亮,所以升了旅长。而他将革命军的招牌打得久了,渐渐的也真浸染了几分“革命”的气味,革命的同志是不分男女的,女子一样可以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所以他先把自家妹妹送进了参谋处当秘书。
他们兄妹二人依然保持着天生的默契,这段人凤叫名是秘书,其实更类似段人龙的眼线和爪牙,权限并不止于秘书。兄妹二人合作,将旅部上下人员全攥进了手掌心里。而自从霍督理一派仓皇逃亡之后,段人龙率兵随着连毅北上,这段人凤因为揣了满腹心事,所以快人一步的先进了北京。
她的心事,便是孩子。
金效坤自从把那个孩子接回了家之后,先是说天冷事繁,要等过了年后再把孩子送到她那里,这话合情合理,她没意见;等过了年了,他又说战火激烈交通不畅,想等局势稳定些了再送,这话依然是合情合理,她还是不便有意见;如此等到了上个月,大战的胜负已分,局势也算得上是稳定了,然而金效坤又一团和气的找了新借口,说什么孩子学走路时摔破了膝盖,天气炎热,他不敢让带着伤的孩子太受颠簸,怕孩子幼小娇嫩,伤口会发炎。
反正说来说去,他总有借口。若是倒退几年,段人凤早就杀奔天津,直接把孩子抢回来了,但如今她长了几岁年纪,又在参谋处里受了历练,言谈举止便都增添了许多的人味——具体说来,就是她知道给自己和他人留余地了,再具体一点的讲,就是她说话做事之前都会先思先想,不像当年那样,翻脸如翻书了。
临来之前,她也和哥哥商议过,她有些不安:“金效坤是不是不想把孩子给我们了?”
段人龙点了点头,也有同感。
“那……”
段人龙抬手挠了挠短发,犹犹豫豫的说道:“要是咱们和金家做亲戚,常走动,那么……”
段人凤知道他的意思——他挺高看金效坤的,偶尔提起金效坤来,会下意识的称他一声“大哥”。平心而论,他认为那孩子若是落到了金大哥的手里,也许比跟着他的亲娘和舅舅强。原因有三:第一,金大哥确实是爱那个孩子,这一点他早就看出来了;第二,金大哥老是那么慢条斯理和蔼可亲的,孩子若是和那么个伯伯朝夕相处,一定能够活得轻松愉快;第三,金大哥本人是一身的高尚绅士派头,绝无吃喝嫖赌抽之类的恶习,对于孩子来讲,足可以做个很好的榜样。
总而言之,段人龙认为金效坤干别的或许不在行,但是做个长辈养个孩子,还是能胜任的。而若是真把那个孩子接回来,那么妹妹就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了:一是带着孩子随军,二是辞职回家养孩子。
段人龙就像高看金效坤那样高看着妹妹,总觉得妹妹是个女中豪杰,应该做出一番胜过男子的事业来。所以不如就把孩子放到金家,妹妹若是想孩子,那隔三差五的登门瞧瞧就是了。或者干脆就让孩子在两家轮换着住,让双方都放心。反正只要孩子别落在金玉郎那小坏种的手里,那就一切都好说。
对待哥哥的这一番看法,段人凤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则是不以为然。金玉郎是坏种不假,金效坤也未见得善良到哪里去,真善良的人,脑子根本就不会有杀弟弟夺遗产的念头。金效坤再好十倍,她也不想把孩子放到他手里养。
这回她不是孤身一人出行,身边也带了两名便衣保镖。段人龙提前派人在北京为她安排了下榻之处,于是她在北京先从从容容的休息了一夜,翌日上午才登上火车,前往了天津金宅。
在花团锦簇的金宅,她受到了热烈欢迎。
傲雪以着女主人的身份出了面,挺不好意思的见了她,这不好意思的原因甚多,其中之一就是她如今的未婚夫,乃是她先前的大伯子,而且她与段人凤都和金玉郎有过一段关系,提起来总像是有点不堪回首。而段人凤想起自己还曾吃过她的醋,也暗暗有点臊得慌。
当年她们二人就是各有各的风格,如今隔了许久再见,越发的不是了一路人。傲雪胖了,一张白脸圆得团团,眉目如画,看着真是甭提多么有福气了,入宫做皇后都够格。而段人凤不施脂粉,则是走了飒爽英姿的路子。
傲雪不好意思归不好意思,并没有缺了礼数,她欢声笑语的招待了段人凤,以至于金效坤都后退一步成了配角,奶妈子也抱着金宝儿登了场,段人凤走到金宝儿面前,就见这孩子长得粉雕玉琢,一瞧就是个娇生惯养的娃娃。试试探探的伸了手,她从奶妈子怀里抱过了金宝儿。
金宝儿倒是不怕生,伏在她的肩头,他默默的由着她抱,不像是天生的和她亲近,倒像是宽宏大量,念她是个虔诚的信女,所以施舍给了她一个拥抱。
她抱了一会儿,因为不惯抱孩子,不会抱,所以姿势别扭,累得手臂发酸,而且不知为何,还有点讪讪的。将孩子交还给了奶妈子,她问金效坤:“他叫金宝儿?”
金效坤微笑着点了点头:“这还是他原来的乳名,我没有改,就这么叫下来了。”
傲雪见他二人像是要做一番谈话,就向奶妈子使了个眼色,然后自己只说要去厨房看看晚饭,带着奶妈子退了出去。客厅里一时没了旁人,段人凤面对着这位人人赞颂的天下第一大好人金大哥,忽然生出了几分沉重感觉。
为什么沉重?说不清楚,这金大哥并不是她的敌人,她对他也没必要怕,然而抬眼审视着他,她就发现他和金玉郎实在是酷似,但他没有金玉郎那么讨人喜欢——是的,直到了如今这个时候,她还是得说,金玉郎一度是“讨人喜欢”的,至少,是讨她的喜欢。
她喜欢金玉郎身上那股子天真烂漫的劲儿,尽管那股子天真烂漫十有八九只是一场假象。而金效坤绝不天真烂漫,她看着他脸上那一层和蔼的笑意,心中响起了四个字的评语:老谋深算。
“他确实是死了?”她忽然问。
金效坤苦笑了一下:“或许还是没有死,上半年,有人说在北京看见了他。但是——”他摇了摇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大概是在故意躲着我。我们兄弟好了没几天,又成了死仇。”
她冷淡的答道:“他其实还是死了好。”
这是她的真心话,他日益的坏下去,从她心中的天使一路坏成了魔鬼,她禁不住他继续这么坏下去了,他再这么坏下去,将来她再回想起这个人,就一点美好的印象都留不下了。
唯有死亡能够止住他的堕落,唯有死亡,能让他身上仅有的那一点美好永存。
金效坤这时又道:“我听说,二小姐进了参谋处?”
“是,不过全是仗着我哥的面子,我在处里无非是混日子罢了。”
“二小姐太谦逊了。段旅长并不是那种任人唯亲的长官,二小姐能进参谋处,必定是您有这个本事和资格。”
段人凤笑了笑,没说什么,因为懒得和金效坤互相吹捧,只想直入主题:“金先生,我这一趟来,是为了孩子,金宝儿。”
金效坤依旧是微笑:“是的,说起来实在是惭愧,照理来讲,不应该让二小姐跑这一趟,当初我们谈好了的,应该是我把金宝儿送到您那里才对。然而……”
他沉吟着停顿了一下,随即抬头注视了段人凤:“我向您说句实话吧,我这半年来,屡次寻找借口,不肯把金宝儿送过去,完全是出于我个人的私心。”
他再次向着段人凤苦笑:“我舍不得这个孩子。我知道我没资格在他的母亲面前讲这种话,但对我来讲,金宝儿确实是意义非凡。”
段人凤望着他,等他的下文。
“我和我前头的太太结婚十年,一直没有子嗣。后来和连二姑娘……虽然我们还没有正式举行婚礼,但是……”他欲言又止的叹了口气:“也许我就是命中注定了没有儿女。玉郎已经是不可救药的了,我总不能眼看着金家到我这里,就断了血脉。所以这半年来,我几次三番的拿话来敷衍您与段旅长,为的就是我舍不得送走这个孩子,我想把他留下,当我自己的儿子抚养,将来继承我的事业。”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低了下来:“可金宝儿是您的亲生儿子,我也绝没有厚颜无耻到要把这个孩子扣留下来。所以,我一是想求您的谅解,二是还想和您商量一下,能否平时就将金宝儿放在我这里抚养,金宝儿在这里已经住了这么久,生活也习惯了,奶妈子也很可靠,等他再长大一点,到了求学的年龄,到外国学校读书也很方便。再过两个月,我就要搬家了,那时宅子会宽敞得多,您若不嫌弃,我们就算是一家人,我给您和段旅长预备出单独的院子,您和段旅长随时到天津,随时就来住。您若是嫌不方便,想要单住,我也看好了一处公馆。您要是出去单住的话,也可以接金宝儿过去生活,总之一切都好说,只要能让金宝儿留在我的眼前,能让他认得我这个伯伯就好。”
他向着段人凤的方向俯着身,姿态是一种克制着的哀求。段人凤看着他,没分辨出他这话是真心还是假意,因为分辨不出,所以无法采取对策,所以很为难。
第137章 有缘千里
段人凤一时间没了主意。
金效坤对着她有点低声下气,是一副有求于她、但又不至于低三下四的模样。他身上总有这么一份克制,这份克制在无形之中给他添了几分尊贵,别人求人只是求人,他求人就是降尊纡贵、就是忍辱负重。
求归求,他只讲自己的苦衷,并未逼着段人凤表态。段人凤对于他的话,因为为难,因为没了主意,所以不置可否,于是他自自然然的转换话题,讲了讲战争局势,讲了讲金宝儿多高多重平时吃什么喝什么玩什么,从金宝儿的成长,又说到了租界里哪家外国小学校最好,哪家中学校读下去可以直升外国的大学。段人凤静静的听着,听到最后就灰了心——金效坤确实是比他们兄妹更“高级”,她和她哥只知道要给孩子找个奶水足的好奶妈子,还知道给孩子弄个布老虎和拨浪鼓玩玩,别的一概不懂。
两人谈了一场,就到了晚餐时候。金效坤没请段人凤去外头的馆子,用一桌家宴招待了她,家宴并没有预备满桌子的山珍海味,菜的样数有限,然而有一样算一样,全是色香味俱全。金效坤像是很高兴,特地开了一瓶好香槟,金宝儿虽然不能喝酒吃菜,但是也被奶妈子抱了过来,让他和自己的母亲多亲近亲近。开香槟时“砰”的一声响,吓着了金宝儿,金宝儿咧嘴要哭,段人凤抬头看着他,心里也知道他受了惊,然而继续稳如泰山的坐着,直到看见金效坤快步走过去抱了金宝儿又亲又哄,她才反应过来:刚才应该去摸摸金宝儿的小脑袋的。
金宝儿不哭了,回到了奶妈子的怀抱里。金效坤继续招待段人凤,天气这么热,他依旧整齐的穿着长裤衬衫,衬衫袖子挽到胳膊肘,露出他瘦削的小臂和洁净的双手。他和段人凤说笑,劝她吃菜喝酒,又打开了屋角的电风扇。段人凤在嗡嗡的风扇声中,微微的有点恍惚,感觉自己是一个入侵者,入侵到了这个美满文明的世界里,要把金宝儿抢走,跟着她随军去,或者被她丢给个陌生的老妈子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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