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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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一趟回家,一是让傲雪别等他,自己吃晚饭,二是家里若是已有了做好的菜,他可以用食盒装上一样两样的带过来——当然得瞒着傲雪。

为了快去快回,他叫了一辆洋车,不出片刻就到了家门口。下车向车夫付了钱,他推开院门就往里走:“傲雪,我回来了,饭做得怎么样了?”

他一边大声的问,一边进了堂屋,结果一进屋他就愣住了。

堂屋里坐着两个人,一位是傲雪,另一位是个西装革履的陌生男人。陌生男人是个大个子,在椅子里坐没坐相,两条长腿伸得东一条西一条。傲雪站起来,脸红红的,像是刚刚哭过:“不说出去一会儿就回来吗?怎么才到家?”然后她向着大个子一点头,继续对施新月说话:“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果先生,是大哥的好朋友,是为了大哥,特地回北京的。”

果先生——果刚毅站了起来,将施新月打量了一番,然后伸出了手:“施先生是吧?我听二姑娘说了,你这人不错,心眼儿好,是个君子。”

施新月有了不祥的预感,但还是伸手和他握了握:“您好。”

果刚毅收回手,诚恳的又道:“你是二姑娘的恩人,没你的话,二姑娘怕是早完了。我先替牢里那位谢谢你,等将来情况好了,我们再好好的报答你。真的,你这人真不赖。”

施新月含糊的敷衍着,心里藏了无数句话要问傲雪,但眼看着果先生又坐下去了,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他只能把那无数句话压下去,只对傲雪说道:“我回来是想告诉你,晚饭别等我了,我在外面遇上了一个——一个老朋友,今天想和他多谈一谈。”

傲雪答道:“那我给你留几碗菜。”

施新月连连摆手:“不用,我在外面吃。你——你来款待果先生吧。”然后他转向果刚毅:“外头还有点事,失陪了。”

然后他落荒而逃。

第91章 活路

施新月买了一包月饼,往金宅去。

他心里乱纷纷的,但是心乱归心乱,他的方寸没有跟着一起乱,还记着在附近的馆子里要了几样热菜,让伙计用食盒把菜装了,随他一路拎到金宅去。进门之后打发了伙计,他见金玉郎还歪在椅子里摆弄留声机,嘴里就泛上了一股子苦味。

在一个小时之前,他心平气和,除了对金玉郎怀有怜悯与同情之外,并无多余的情绪。但如今他望着金玉郎,心中一阵阵的悽惶,只怕有朝一日,自己也落到这般孤苦伶仃的境地,关起门来喝大酒,喝死了都没人知道。

他其实一直就是个怕孤独的人,一度甚至怕到了要因它而玩命。现在他知道生之可贵了,不会再为了孤独寻死觅活了,然而怕依然还是怕的,尤其是在和傲雪和和气气的过了小一年之后。和傲雪在一起,他常会想起一个词:琴瑟和鸣。

他和傲雪就是琴瑟和鸣,她所说的一切话,所做的一切事,他看着都是那么的正确合理,即便偶尔有点不正确不合理的地方,他也自动的全能理解和体谅。如果真能和傲雪过一辈子,那么他想自己的人生可以用四个字概括了:顺心畅意。

就好像他身上这件灰哔叽夹袍,穿长袍的人满街都是,可没有谁的长袍能像他这一件这样利落挺括,因为他的外衣外裤全逃不过傲雪的熨斗,傲雪看不上那不修边幅的男人,正好,他也是格外的要体面。

夹袍就是他们生活的缩影,他爱这件袍子,他爱他的生活。

把满心的惶恐压到了最底层,施新月打起精神来,劝金玉郎吃点喝点,可惜金玉郎并不体谅他的好心肠。将几张唱片翻来覆去的听了几遍,他忽然捂着肚子弯了腰,正是喝酒喝得太多,引起了胃疼。

他疼得厉害,额头上瞬间就渗出了一层冷汗,人也溜下椅子瘫在地上,一滩泥似的站不起来。于是施新月继续忙碌,连扛带背的将他运送出门,送去了医院。

一夜过后,金玉郎还留在医院里,施新月独自回了家,进家门时他很不安,生怕堂屋里还坐着那位果先生。幸而进门一瞧,家里已经恢复了旧时光景,并没有什么陌生人物,只在院子角落里垒起了一小堆大白菜。傲雪听见外头门响,推门迎了出来,一见他便责备:“晚上不回来,怎么不提前给我个信儿?我给你等门,一直等到了半夜。”

他那脸上不由自主的就有了笑容:“对不起,实在是抱歉,我和老朋友叙旧叙得久了,喝多了酒,就醉得昏了头了。”

傲雪像个老姐姐管弟弟似的,又道:“早饭没吃吧?”

“没吃。”

“正好,今早儿吃热汤面,喝了酒的人吃这个,肚子里最舒服。”

说完这话,她一扭细腰,转身往后头厨房去了。施新月先是盯着她的背影微笑,笑着笑着却又不笑了,因为傲雪今天的气色特别好,面颊红扑扑的像搽了胭脂。忽然有了这么好的气色,其中必定有个缘故。

他回他的厢房,换了衣服擦了手脸,然后走去堂屋吃早饭。傲雪从厨房把热汤面端了过来,两只手水淋淋红通通,他见了,便说道:“要不还是请个老妈子吧,瞧你这手冻得。”

傲雪答道:“还不至于,等真冻得受不得了,再说请老妈子的事吧!”

施新月犹豫了一下,状似无意的又说:“你看你脸也被风吹红了。”

傲雪盛出一海碗面放到他面前:“我这哪里是风吹的,是早上搽了胭脂。你坐下趁热吃。”

施新月拿起筷子,看着面前这一碗热汤面,汤是白菜汤,他端起碗喝了一口,好白菜,汤里微微的带着一点甜味。把这口热汤咽下去了,他打了个很舒服的冷颤:“搽胭脂?有喜事呀?”

傲雪也坐下了:“喜事是没有,但我昨天见了果先生,听果先生还没忘了大哥,我心里就痛快了些。要不然过去他们两个千好万好的,结果大哥一出事,他跑得比谁都快,我看了都寒心。”

“果先生……有办法救金先生吗?”

傲雪摇了摇头:“不知道,他说他有那个心,想要试一试,但是成不成的,谁能说准呢?我在心里就当没这回事,要不然只怕盼来盼去不成功,又得难受一大场。”

施新月听到这里,挑了一筷子面送进嘴里,同时鼻子里“嗯”了一声,算是附和。

吃完这一大碗面,他出了一身透汗,回房睡了一觉,再醒来时已是下午。走到窗前向外望了望,他放了心:没有生人造访,天下依旧太平。

趁着天还大亮,他去了医院探望金玉郎,而他刚走不久,果刚毅就来了。

果刚毅现在已经将傲雪视为了嫂子——不是冯芝芳那一流的嫂子,是不可侵犯的正牌嫂子。他和冯芝芳相好的时候,乃是他好日子过得腻烦,成天琢磨着没事找事的黄金时代,现在他没了做次长的舅舅,在那大半年的逃命光阴之中,他在连毅跟前也吃了不少教训,若以“吃一堑长一智”而论,那他这几个月里所增长的智慧,少说也得装上一箩筐。

他沉稳了些,也多懂了不少人情道理,对着连毅,他也心悦诚服的老实了。而他既是肯好好做人,连毅本人又是特别青睐他这种人高马大的机灵小子,所以他重新有了掌权管事的机会,甚至能够成为连毅的代表,暗暗的返回了北京。

明面上,他这一趟回来,处理的是连毅的公务,背地里,他还惦记着牢里的金效坤。金效坤如果早知道他是往药厂仓库里放烟土,一定不会允许,所以论起把金效坤害进大牢的人选,他虽然不是主犯,但应该可以算是从犯。

这么一想,果刚毅夜里简直睡不着觉,而且在失眠之余,他把金效坤这些年的好处也一桩桩的都回忆了起来。两人初相识时,还都是半大孩子,照理来讲,金效坤是不屑于和他交朋友的,他从小就是淘气孩子,一天的好学生都没做过,可金效坤就不一样了,金效坤十几岁时就把头发梳得锃亮,大资本家的少爷,文明,洋气,是学校里的明星,从来不和淘气孩子勾搭,但果刚毅非要和他做朋友,他无可无不可的也认了,一认就是十多年,果刚毅是一以贯之的任性狂放,而他不知道怎么搞的,却是越活越窝囊,后来还背了一屁股债,成天焦头烂额的四处弄钱,而果刚毅没帮他,反倒趁机给他添了一顶绿帽子。

越是细想,果刚毅越认为自己应该把金效坤给弄出来,趁着他还没死在牢里。

要说弄,肯定是不好弄,但事在人为,金效坤的案子并非铁案,况且就算真是铁案,铁案也同样是有缝隙可以钻的。所以他得和傲雪商量商量——并不是认为傲雪会有什么高见,妇道人家,能懂什么?不过现在傲雪就算是金效坤唯一的亲人了,他感觉自己有必要时不时的就向她报告一番,让她心里也有个盼头。

如今坐在堂屋里的硬木椅子上,他从傲雪手里接过一杯热茶,先仰头灌了一大口,然后说道:“我昨天见了陆健儿。”

见陆健儿,乃是他在北京的任务之一。而他能心平气和的去见陆健儿,也证明了他确实是有了长进。连毅知道陆健儿已经抢去了他在天津码头的烟土生意,抢就抢了,烟土生意不是大事,但陆家得给他留条活路。活路一头连着天津码头,一头连着连毅的队伍,连毅需要通过这条活路运送枪支弹药甚至榴弹炮,毕竟他是带兵打仗的人,没了军火武器,他怎么打?

连毅派了果刚毅过来密会陆健儿,为的就是要这条活路,作为交换,天津的生意他不要了,而且陆家的烟土从南向北经过山东之时,他还可以提供一点保护——他在山东也有盟友和势力,他说了算。

这个条件,算是优厚,而如果陆健儿不同意,那么陆家的货就别想走陆路往北来,连毅会把山东河南的道路全部堵死。

果刚毅把这点事一五一十全告诉了傲雪,于是傲雪也跟着长了知识:原来那帮大人物,和普通老百姓真是不一样的。大人物可以在爱恨情仇之中自由的变换,具体怎么变换,要看利益的风向哪个方向吹。

陆健儿去年还派了人马在果刚毅家门口开枪战,今年两个人就又可以坐下来兴致勃勃的谈生意,仿佛去年成了仇敌的不是他俩。陆健儿认为连毅的这番举动堪称厚道,而自己当然不会把他的活路堵死,毕竟风水轮流转,谁知道会不会过几年这个连毅走了大运、杀回北京当大总统呢?难说得很,所以陆健儿得给自己的家族留后路。而又因为连毅肯在山东给他的烟土生意提供保护,那么没了闲杂匪帮的骚扰,他也就可以将这生意的规模再扩大些了。横财是不便一个人发的,除了入了一股子的马秘书长之外,他也可以再带上连毅的一份。

双方这么一谈,不但没了仇恨,甚至立刻要成为好朋友。果刚毅告诉傲雪:“我当时就趁热打铁,跟他提了金兄的事儿。”

傲雪登时眼睛一亮:“他怎么说的?”

“我感觉这事是有戏,反正……就是得花钱。”

“那得花多少钱?”

果刚毅向她摆了摆手:“花多少钱也没你的事,我来负责,不用你管。”

第92章 人间奇观

傲雪不太敢信果刚毅的话。果刚毅说十分,她至多信六分,于是果刚毅方才那番话的内容经过一番换算,只能等于是他愿意去救金效坤——“愿意”而已,办法和进展则是全无。

但傲雪还是有点高兴。哪怕果刚毅只是说大话,最后白折腾一场,她也爱这个白折腾的过程,这个过程闪烁着一点希望的光,不管希望是否能成真,单是这一点光,就足以让她的心房明亮些许。

果刚毅长篇大论了一番,喝了两大杯热茶,然后不顾傲雪的挽留,匆匆的又走了。傲雪回到卧室,在梳妆台前坐了,自己对着镜子看。镜中的人粉面桃腮,仿佛是比平日好看了些,像是画里的人,柳叶弯眉樱桃口,没有超凡脱俗的仙气,是人间烟火里的艳丽美人。抬起双手捧了脸,她想自己这样自夸自赞、自以为美,不由得有点不好意思,一张脸也热烘烘的要发烧。可是——

可是,她大起胆子,又想假如大哥这回真能出来,而且又不记恨自己的话,那么凭着自己的年龄和容貌,是有资格——

后头的话又不能想了,不好意思,不敢想。况且金效坤对她终究是个什么态度,她也拿不准。小一年了,她每个月都要带着吃的穿的去探监,然而一共只见了他两次。第一次还是去年冬天,他见了她,让她自己保重,别再管他,她不听。于是扑了几次空之后,今年春天她又见了他第二面,一见面她就哭了,因为金效坤已经白了头发。

第二次见面,是她后来一回忆起就要悔恨的,因为她一句正经话也没说出来,单是对着金效坤呼哧呼哧的哭。金效坤麻木不仁的看着她,等她哭尽了探视时间,他说道:“别再来了,就当我死了吧。”

从那往后,他果然是又不见她了。

金效坤的“不见”,不足以击败傲雪,她的要求很低,只要知道金效坤还活着,她每个月张罗出来的那些吃的穿的有个对象可送,她就满足。其实她也活得如履薄冰,因为金玉郎的阴影还覆盖着她,她不知道金玉郎为什么忽然失踪了大半年——也不想知道,他永远失踪了才好呢,他多失踪一天,她就多过一天太平日子。

起身从镜子前走了开,她心里略微有点乱,于是端过针线笸箩,坐在床边织毛线手套,织两副,金效坤一副,施新月一副。她看出施新月对自己“有意思”了,但是只装不知,同时也感激施新月能把那点儿“意思”压下去,对自己总是又坦荡又尊重。做人是要讲良心的,他规规矩矩的对她好,她也得心里有数,知道领情,不能因为人家老实,她就欺负老实人。对待施新月,她别的给不了,那就像个老姐姐对待大弟弟一样,尽量的照顾他吧。

正好,傲雪现在也发现自己挺适合做个老姐姐,自从自己当了家,虽说每天的家务活并不轻巧,但她全干得来,干得还挺好,别说施新月一个月能拿回家四十二块钱了,就算只能拿回十二块钱,凭着她的本事,照样能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一只手套织了一半,外头院门响,她抬头隔着玻璃窗向外望,见进门的是施新月,就扯起嗓门,很嘹亮的喊道:“施先生,你进来试试手套!”

施新月搓着手进了来,听她的指挥,试戴了那大半只手套。傲雪看准了尺寸,然后抬头又问:“等会儿还出不出去了?”

“不出去了。”

“那咱俩再买些白菜回来?我管买,你管搬。”

“行。”

傲雪立刻收起了那一套毛线活儿,站起来找围巾和帽子:“那咱们现在就走,要不院子里那点儿白菜,可不够咱们一冬天吃的。”

施新月看着她的身影,忍不住要微笑,傲雪每次和他谈论白菜土豆以及柴禾煤球,他都感觉特别幸福,倒退十年他一定认为这些话题俗不可耐,但现在他活明白了,原来白菜土豆以及柴禾煤球才是生活的真谛,早上那一碗管饱的热汤面,滋味胜过一切罗曼蒂克。

于是他正了正帽子掸了掸袍子,欢欢喜喜的跟着傲雪出门去了。此刻他心里没什么牵挂,正好金玉郎也已经被朋友接出了医院,不用他管了。

在施新月往家里搬运白菜之时,金玉郎也已经到了陆府。

接他出院的是陆健儿,陆健儿今天偶然得知金玉郎入了医院,正好又是闲来无事,所以就溜达过去看了看他。金玉郎正在医院里死去活来——是精神上的死去活来,因为没有事做,没有酒喝,他简直不知如何打发时间,并且因为头脑清醒,总忍不住要回忆往事,悔恨像火一样,开始裹着他烧灼。

医生不许他出院,于是陆健儿到来之时,他已经开始筹划着自己逃。忽然见了陆健儿,他像见了救星一样,一把抓住陆健儿,他逼着对方给自己办理出院手续。陆健儿莫名其妙:“你都胃出血了,还不好好的养着?你急着回家干什么?家里有人?”

“不是。”他说:“我在这里住得难受,要养我可以回家养,我在家里舒服些。”

“你家里要什么没什么,这医院里至少暖和。”

“我不怕冷,我就是想回家。”

“那你到我家里住几天?”

金玉郎当即点了头:“好,好,那我就不客气了。”

陆健儿抵挡不住金玉郎的恳求,只好给他办了出院的手续,把他重新接回了自家的客房。他对陆健儿的地盘实在是太熟悉了,陆健儿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自力更生的找到了酒。

几大口酒进了肚,他松弛下来,整个人和世界又有了隔膜,悔恨的情绪也渐渐消失了。靠着客房的床头半躺半坐,他对着前方虚空眨了眨眼睛,然后仰头又灌了一口酒。

陆健儿在一旁坐了,冷眼看他:“借酒消愁?”

他不看陆健儿,只点点头。

“还想你那位太太呢?”

他依然是点头。

“是不是恨透我了?”

金玉郎迟钝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向着前方,哼了一声。

这个回复令陆健儿非常不满意。

他有很多的朋友,真朋友,假朋友,加起来无以计数,但金玉郎在其中是个异类。他现在说不上自己和金玉郎的关系是好是坏——说好,金玉郎张牙舞爪的和他打过架;说坏,可金玉郎又理直气壮的跑来了他家里养病。

周围没人敢对他这么撒野,金玉郎算是独一份,而之所以能成为独一份,还是源于他对金玉郎的纵容。

有的时候,他确实会当金玉郎是弟弟。

他不缺弟弟,自己家里就有好几个,然而对待那几个亲弟弟,他一直是严阵以待。他们都是他潜在的竞争对手,虽然父亲如今是极其的信任他,他几乎已经成了陆家的家长。可正因为是成了家长,他越发的不能给弟弟妹妹们好脸色,他需要他们怕他,他们一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他非得把他们全吓唬老实了,才能镇住这个家。

但他不用吓唬金玉郎,金玉郎和他没有竞争关系,金玉郎起初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两人成天就只是玩,无忧无虑的玩。

当然,后来他也反应过来,对于金玉郎来讲,他除了玩伴的身份之外,还兼做保镖,毕竟金玉郎单凭自己,是谁也打不过。

也就是说,在他们还都是大孩子的时候,金玉郎就开始利用他了。

利用他打架,利用他报仇,利用得理直气壮自然而然,他都把他的小把戏看穿了,他还不知耻,还不羞愧,还那么自然。

陆健儿觉得这金玉郎简直就是一道人间奇观,而他有时候很想和这小子继续做好朋友,有时候——比如此刻——又很想一脚把他踢出去。这小子是带有危险性的,要踢就得一脚把他踢死,可陆健儿下不了这个狠心。

一把夺过金玉郎手里的酒瓶,他忽然不耐烦起来:“你能不能有点出息?”

金玉郎摇摇头:“没出息。要出息干什么?没用,不要。”

“你才多大,难道为了个娘们儿就不活了?”

“没说不活。”

“那你还不给我振作起来?”

“振作起来干什么?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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