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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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个汉子将傲雪抬到了大门外,本是胜券在握的了,冷不防见了这么个瘦骨伶仃的长衣青年,先是怔了怔,随即恢复了豪气:“没你的事!滚!”
他话音落下,傲雪抢着也嚎啕出了声音:“施先生,你救救我!金玉郎把我卖给了这些人,他们要带我走!可我和他已经没了关系,他怎么能够卖我?”
施新月一下子明白了:金玉郎这是要对她斩尽杀绝。
金玉郎当然是可以对她斩尽杀绝的,可他昨天刚救活了她,今天他又怎么忍心看她重新走上死路?背在身后的手攥了拳头,手心硌着个坚硬的小铁管子,是傲雪落在旅馆的一支口红,被他上午发了现,于是他带着这个小玩意儿溜达过来,想着如果自己能够有缘和她偶遇,那么就把这支口红还给她。如果遇不上,那说明他们无缘,他就把这小玩意儿扔掉,就算了。
事实证明,他们有缘,而且是如此惨烈的缘,每一次相见,她都是在绝路上辗转挣扎。但今朝倒还胜过昨日,今朝,她知道哭闹抵抗,知道大喊“施先生你救救我”。
他想救她,救了她就会得罪恩公,可周围没有人认识他是谁,他或许可以抓住一个流氓往死里打,让傲雪趁乱逃走。傲雪一逃,他便也逃——毕竟在山上当过半年土匪,他受过历练,不完全是弱书生。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主意对,眼看那扯着傲雪一条腿的汉子最为瘦弱,他把心一横,呐喊一声冲了上去,对着那人就挥了拳头。
拳头正中那人的面门,那人痛呼着向后一晃,随即果然松开了傲雪,一步跳过去掐住了施新月的脖子。施新月没想到打架里头还有直接锁喉这一招,一口气登时被他掐了断,幸而有人及时跑来,一把拍上了那人的肩膀:“停!”
那人看了来者一眼,没说什么,梗着脖子松了双手,而那人转向施新月:“请跟我来。”
施新月喘了两口气:“你是谁?去哪里?”
那人扫了他一眼,低声答道:“金二先生要见你。”
他这句话说得巧妙,几乎就是以气流送出了一声耳语,只让施新月一个人听清。而施新月听了“金二先生”四个字,简直如同过了电一般,整个人都抖颤了一下。
金二先生,金二爷,说来说去,都是一个“他”。他已经连着许多天没有见到“他”了,凭着“他”留下的那几张钞票维持着一日三餐,他有时几乎要恍惚,怀疑那个“他”是自己想象出来的——然而又绝不可能,因为如果“他”不存在,那么他就早已冻饿而死了。
另一种可能,就是他已经身处于死后的地狱,只不过,他自己不知道。
那人说完这句话后,对大门口的那几个汉子丢去了一个眼神,那些人会意,放傲雪落了地,但依然反剪双手押住了她,不许她逃。施新月看了傲雪一眼,然后随着那人走向了胡同口——胡同口停着一辆汽车,不知道什么时候停的,停得安静,仿佛已经来了许久。
走到车门前,领路的那人将后排车门打了开,他下意识的俯身向车内看,后排座位上歪着个人,那人围着一条极厚的灰色毛毯,毛毯上方露出黑色的西装领子和花绸子围巾。围巾半遮半掩着他雪白尖削的下颏,而他的黑眼睛,也深陷在了同样青黑的眼眶里。
这是一个病骨支离的金玉郎。
然而金玉郎仿佛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病态,他躲在温暖的厚毛毯里,先是向着施新月微微一笑,然后开了口,发出了虚而糯的声音:“你怎么在这里?”
施新月面对着自己的恩公,心头忽然百感交集——恩公是永远不能辜负的,可那个女人,他也是真心想救的。
他没办法,只能是实话实说:“金先生,我想救她。”
第68章 大媒
金玉郎的病,原本以为只是伤风感冒,然而连着吃了几天的药,始终是不见好。这么不见好,还是没拦住他跑出来看热闹。热闹就是前方傲雪的大哭大闹和张牙舞爪,其实他更想凑近了细看,然而天气对他来讲,实在是太冷了,他简直没法下汽车,外头的冷空气能一下子就让他五脏六腑都结冰。
幸而,施新月的出现,给这场热闹增添了新的滋味与颜色,算是弥补了他与傲雪距离过远的不足。冷风卷着雪沫子吹进车内,让他立刻咳嗽了两声。一手从毯子里抽出来捂了嘴,他断断续续的咳嗽着说话:“上、上车说、说话。”
施新月一弯腰钻进了汽车里,外头的人立刻关了车门。而金玉郎打量着他,再次发出了虚而糯的声音:“你什么时候,认识了她?”
他中气不足,简直是在拖着长声讲话,又像是撒娇,又像是要死,幸而他是年轻漂亮的人物,怎样作态都不丑怪。
他的问题在施新月这里,都是最容易回答的,因为施新月不准备对他做任何隐瞒,一切都将是如实报告。
施新月开始如实报告。
金玉郎窝在他的毛毯里,这毛毯真是好,又软又厚,纤维之中还存留着陆府房间内的暖意,他半闭着眼睛倾听,感觉自己简直像是回了娘胎。施新月的报告不算长,因为他和傲雪之间就是那么点事,即便是细致的讲,也就是那么几句话。而等他报告完毕了,金玉郎把眼睛彻底的闭了上,半晌没言语。
施新月等待着他的回应,等了一会儿,忽然有点心惊,因为他实在是安静得过了分,甚至裹着毛毯的身体都是纹丝不动,连一点呼吸的起伏都没有。
“金先生?”他轻声的呼唤。
还是没反应。
他抬起了手,将食指试探着伸到了金玉郎鼻端,这回金玉郎终于睁开眼睛,“噗嗤”一声笑了:“以为我死了?”
他慌忙收回了手,尴尬得说不出话。而金玉郎的黑眼珠转向了他,又问:“你这么个贪生怕死的人,竟然会为了她和人打架,你就不怕人家把你打出个三长两短来?”
施新月喃喃的说道:“应该不至于……我也没有想要以命相搏,无非是尽力而为罢了。”
“可你应该也猜得出来,那些人是我故意派去的。你若是救了连傲雪,不就等于和我做对了吗?”
“我知道我这样做,实在是愧对了您。只是我一见了她,就如同见了当初的我自己一样,我真不愿看她往死路上走。”
“那就还是要愧对我了?”
施新月沉默了一瞬,随即答道:“我听金先生的,金先生若不让我管,人各有命,我就不管。但我还是求您大发慈悲,放她活下去。”
金玉郎忽然从毛毯里向他探了探身:“喂,你是不是看上她了?”
施新月立时抬了头:“没有!”
金玉郎缩了回去:“看你对她这么热心,我还当你是看上了她。你要是看上了她,因为你是我的人,我就把她送给你,让你高兴一下。可你既然没看上她,救她只是想发善心做好人,那我可就不能听你的了。”说到这里,他抿嘴一笑:“我恨她,我要把她卖到莲花河去。”说着他扭头望向施新月:“知道莲花河是什么地方吗?”
施新月摇了摇头。
“那是个土娼窝,最下等的窑子。像她那种谋害亲夫的毒妇,到那里安家是最合适的了,用不了一个月,就能活活的乐死她。”
金玉郎说到这里,自己嘿嘿嘿的笑了起来。施新月直视着他,忽然感觉他很陌生——他并未将金玉郎视为圣人,金玉郎是可以为非作歹的,纵然为非作歹了他也会无条件的支持他,然而金玉郎不该这样淫而邪的发笑,金玉郎应该是个——是个——
他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金玉郎,总之他印象中的金玉郎是个少年,少年应该是什么样的,金玉郎就应该是什么样的。极力的将金玉郎的笑声忽略掉,他开了口:“早知如此,我昨日就不该救她。”
“该。”金玉郎拖着虚弱的长声:“怎么不该?我给她安排了这么好的去处,要是让她随便投河死了,岂不是便宜了她?”他的黑眼珠滴溜溜一转,瞥向了施新月:“我该谢谢你。”
施新月发现他不但语气淫邪,甚至连目光都变成毒辣的了。这样的金玉郎他招架不住,他须得低下头避开他,方能说话:“那么,金先生,如果我愿意要她呢?您是不是就肯放她一马了?”
此言一出,汽车内安静下来。施新月等不到金玉郎的回答,于是目光顺着那毛毯起伏的轮廓向上走,最后,他和金玉郎对视了。
原来金玉郎一直在审视着他。见他抬了头,金玉郎开了口:“我心里有点难过。”
他登时疑惑的“嗯?”了一声。
金玉郎说道:“我知道,如果我一定不许你管这场闲事,你也会听我的话,但那不过是因为我救过你的命,你不好公然的反抗我而已,你是迫不得已,不是心悦诚服。在你心里,你爱那个女人,胜过爱我。”
施新月感觉他这话说得有点问题——话的意思,他懂,但是遣词造句上面有点古怪,什么“爱”“不爱”的,好像他们在闹一场三角恋。不过现在他已经不是国文先生了,金玉郎爱怎说便怎说,他不能把时间浪费在这些细枝末节上。要紧的是金玉郎误会了他,他并不是见色忘友之徒,他只是想救她一命,而且是能救则救,并不是非救不可。
可是赶在他要解释之前,金玉郎又说了话:“我答应你。”
他一怔:“您——”
金玉郎不听他说话,径自把头转向另一侧的车窗,叹息似的咕哝了一句:“我对你太好了。”
施新月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真把连傲雪给救回来了!
金玉郎没说错,他对他真的是太好了。他那么的恨连傲雪,可就因为他施新月的一句话,他便放弃了对她的报复。无声的松了一口气,他望着金玉郎的后脑勺,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恨不得扑到他的脚下匍匐跪拜,又或者是张开双臂抱他一下。
但他终究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激荡的情绪被他压在心底,他只干巴巴的说了一句:“谢谢金先生。”
金玉郎在心里回答:“哼!”
傲雪被那七手八脚放了开。
这个时候,她一身的傲气彻底消散干净了,被人推搡到金玉郎面前时,她一味的只是哆嗦。施新月下了汽车,车门关闭,金玉郎为了保暖,只打开了车窗。飞快的瞟了傲雪一眼,他收回目光,说道:“施新月,你说吧。”
施新月不看傲雪,对着地面说了话:“连小姐,金先生说,如果我肯……我肯要你,那么他就把你送给我,不卖你了。我没和你商量,直接同意了。”
傲雪被那几个大汉吓了住,听了这一番话,她没愤怒,甚至也没惊讶。一切条件都好说,只要别让那些流氓把她抬走就好。
金玉郎这时问道:“你们什么时候办喜事?应该办一下吧?要不然,施太太没名没分的,万一哪天我一高兴,又把她卖了,也说不定。”
傲雪现在简直不敢正视金玉郎,而施新月也不知道金玉郎这是在调侃还是在威胁,糊里糊涂的只能点头:“是的,办。”
金玉郎笑了起来:“我送佛送到西,不但要救你的命,还得给你娶媳妇。回头我派人过来帮你的忙。这女人虽然心肠坏,但是模样还凑合,你就对付着和她过吧,谁让你自己乐意呢!”紧接着他又抬眼望向了傲雪:“你运气不错,什么时候都不缺男人。”
傲雪没敢还口。
金玉郎向后一靠,说了声“走了”。汽车发动起来,要调头驶出胡同,然后转弯转到一半,那汽车却又后退回了二人面前。金玉郎从车窗里伸出了一只手,手指夹着薄薄一沓钞票:“施新月,这钱你先花着。过些天我也许能混个官儿当,到时候带你一个,也让你按月拿点俸禄。另外,我是看你的面子,才饶了这个女人的。过几天我派人来看你,要是你偷偷把这女人放跑了,那别怪我不客气。”
他把钞票塞进施新月的手里,随即探出了一张雪白的脸:“我杀了你。”
然后他关闭车窗,这回汽车调头驶上大街,他才算是真走了。施新月回头望去,见金宅门口还站着那几个流氓,便低声说道:“请别误会,我并非趁人之危的小人,我只是想要救你,这也只是权宜之计。”
傲雪点点头,喉咙是哑的:“我知道施先生是好心。”
“我们暂且做个样子骗骗人,等将来风头过了,你再寻找出路。”
傲雪依旧是点头,施新月的话,她信。
金玉郎回了陆府,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有点兴奋,也有点愤怒。
他本以为今天就是傲雪的大结局,万没想到会横杀出一个施新月,于是他临时改了主意,决定将傲雪的死刑也改为无期。即将完结的故事忽然出现了转折,当然会使他兴奋,可一想到施新月极有可能是真爱上了傲雪,他又不能不动气——那么个烂货,有什么值得爱的?施新月今天敢爱上那个烂货,焉知明天就不会为了那个烂货背叛自己呢?
像摆弄两只蛐蛐似的,金玉郎将这二人放进了一个罐儿里,同时心中有预感:这二人凑在一起,极有可能会发生某种化学反应,这反应到底是什么,他说不清,但是应该会很有看头。既然如此,那就先让他俩反应着,等反应得差不多了,他也看够热闹了,再处置他们也不迟。
汽车停在陆府后门,他下了汽车,还披着那条毛毯。瑟瑟的快走回了客房,他一进门,就被陆健儿捉了住。
第69章 假夫妻
金玉郎想自己若是个姑娘,那么现在和这个陆健儿,应该就算是处在热恋期了。
他在陆府的客房里已经住了好几天,享受着陆府的保护,以及陆府的家庭医生。陆健儿少年时代曾经常驻过金公馆,一直很感激金公馆全体成员对他的善待,如今两人反了过来,陆健儿就觉着自己总算得到了个回报的机会,金玉郎在他家里连住带病,他还挺高兴。金玉郎对他也真的是亲,仿佛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从来就没分开过。就冲着金玉郎对他的这份亲热劲儿,他也不能不多爱护他几分,况且现在不爱护也不行——金玉郎几乎可以算作是没有家的,这么一个不大精明的青年,无处安身,没有亲人,还生着病,这让他感觉自己是“责无旁贷”,他要是不管金玉郎,金玉郎还不得死了?
陆健儿确实是认为金玉郎不大精明,尽管这家伙“白璧微瑕”,偶尔会冒出惊人的坏主意来,但总的来讲,他的坏主意彼此孤立、不成体系、没有格局,说明他那些坏主意和小孩子的恶作剧差不太多,他本人不是坏人。此刻坐在房里,他见金玉郎裹着一条毛毯回了来,便忍不住要皱眉头:“大冷天的,你干什么去了?怎么还打扮成了这个怪样子?”
金玉郎解开毛毯,又脱大衣,且忙且答:“出门做媒去了。”
陆健儿当真把眉头皱了起来:“你?做媒?”
金玉郎脱得剩了一层单衣,然后抬腿上床,展开棉被盖了上,只露出了一个脑袋:“就是那个连傲雪,我本来打算把她卖掉的,后来改了主意,把她送给了一个独眼龙,正好独眼龙还挺喜欢她。”
陆健儿拉了一把椅子到床前,坐了下来:“你真是越来越荒唐了。我早就说过,对于你那个前太太,你和她一刀两断就得了,如果不解恨,那干脆送她上西天。结果你可好,把她东送西送的,也不想想,她若是真下了窑子,你难道不要跟着一起丢脸吗?”
“她不是没下嘛。”
“那你把她送人也不好,她毕竟曾是你的太太。”
“唉,我不在乎。”
“你不在乎我还在乎!”
金玉郎笑了起来:“有你什么事,不用你在乎。”
陆健儿瞪了他一眼,见床头矮柜上放着一份报纸,便拿过来翻看了一会儿。金玉郎见他没了话,便闭了眼睛,似睡非睡的发昏,又哼哼的说道:“今天不用吃药了,我已经快好了,那药苦得让我想吐。”
陆健儿从报纸上移开目光:“还是要吃,不吃药,怎么能好得快?等身体好了,我请客,带你和五妹出去玩玩。”
金玉郎睁开了眼睛:“那,你请客也是请你自己的亲妹妹,又不是特地的单请我,我不领你的情。”
“就是特地的单请你,五妹只算是陪客。”
“那就不要她做陪客了,咱们两个多自在,干嘛还要加一位大小姐?”
陆健儿翘起二郎腿,慢条斯理的将报纸合拢折好,放回原位:“玉郎,别对我装傻,你我两家,互相都是知根知底的,单以眼下的情形而论,我说句不客气的话,陆家的姑娘到你金家,得算是下嫁。而凭着你我二人的感情,你若成了我的妹夫,我们就是一家的亲人,你的一辈子,以及你的一家子,我们陆家都可以负责到底。”
金玉郎面向他侧躺着,将半张面孔埋进了羽绒枕头里,心里又得意,又为难。得意,是因为他发现陆健儿比金效坤更适合做自己的大哥,而他并没有费多少力气就如了愿,陆健儿现在每天都要过来瞧他一眼,无论有事没事,并且开始主动的为他筹划前途,好像他不只是金玉郎的大哥,也是金玉郎的爹;为难,则是陆健儿喜欢他喜欢得过了分,竟然一心想要把他变成自己的五妹夫,甚至使出了利诱的招数,仿佛陆五小姐是个推销不出的老姑娘一样。其实陆五小姐正当妙龄,是花朵一般的人物,招人爱得很,完全无需任何人操心她的终身大事。
金玉郎也知道做陆家的五姑爷,会有种种实际的好处,尤其陆家不是一般的军阀家庭,陆家——从老子到儿子,都是那么的深沉,深沉得连人气都没有,好似全是从古墓里溜达出来的。凭着陆家男人的城府,莫说霍督理正稳坐江山,就算将来改朝换代了,想必陆家也会照样屹立。
金玉郎对陆家的男人很满意,对陆家的五小姐,也挑不出任何毛病来,唯一的问题是:他不爱她。
第一次结婚,他娶了个有仇的太太;第二次结婚,他不想再凑合。要说合适的人选,那就是段人凤。段人凤——以他的审美观来看——长得好看,对他也好,俩人吃也吃得到一起去,睡也睡得到一起去,称得上是同心同德,没有任何分歧。陆府上下对他虽然都好,可他咳嗽气喘的住久了,也有点心虚,怕自己惹人讨厌。他想若是自己有家的话,定然就可以放胆生病了,反正段人凤是不会嫌弃他的。
想到了“病”字,他下意识的抬手摸脸,自己都摸出了自己的瘦,脸一瘦,就显长,于是他的思想跳跃,又想起了长脸的金效坤。而他刚想起这个人,陆健儿那边也开了口:“你好好的想一想,不必急着回答我。另外,我还想问问你,你那位大哥,你到底是打算怎么处置?是让他在牢里自生自灭,还是——”
“还是”后头的余音,陆健儿不说,金玉郎也明白。对待金效坤,如今也没什么可多说的了,无非就是杀,或者不杀。
“随他去吧。”他低声回答:“上次见他,我忽然感觉他好像完全变了个人,我不认识他,对他也恨不起来了。”他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对着陆健儿比划解释:“他穿得破破烂烂,又脏又臭,还有头发——”
他把手缩回被窝里,有些黯然:“我从来没见他的头发那么乱过,简直是让我扫兴。”
“丧家之犬,你还想让他有多体面?”
“反正,自从看了他那个样子之后,我对他的死活就没兴趣了。”说着他咳嗽了两声,喘着又道:“陆兄,我一咳嗽,胸膛里就痛,会不会是得了痨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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