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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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见面他都尽量避免提起你。他那个人你知道的,什么都不会说。但我知道他心里总是有点芥蒂在那里。一年多了吧。他都没有正式地向我表白过,甚至连手都没有牵过。我们见面其实也不多,一个月一次吧。喝喝茶看看电影。所以并不能算正式的在一起吧。”

“可你们还是在一起的。”

“可是我更想和你在一起。”

“……”最后一句话我假装没有听到,酒精的作用让我在假装睡着后不久真的昏昏睡去,连吴沉水是什么时候走的我都不知道。

第二天醒来时,桌上留了张纸条。

“拿了一点东西作为纪念。去泸沽湖了。照顾好自己。再见。吴。”

我翻了翻东西,吴沉水拿走了一件我从高中时穿到现在的旧衬衫。

那件衣服我路上穿了好几天没洗,吴沉水你就不嫌弃上面的味道么?太重口味了……

回昆明我坐的夜宵大巴,车厢里满是来自全球的臭袜子味、香水味和浓烈体味。我的嗅觉在杀伤力如此强悍的气味中不堪忍受自行了断了。于是我认识到,再重口味,只要习惯也就那回事了。

我的铺靠近车尾,是上铺,车上灯熄灭前,最后一排的连铺上印度人欧洲人美国人中国人和乐融融齐声欢唱,我下铺的农民工兄弟合着他们的歌打着雷一样的鼾。如此蔓妙的环境里我只能塞上了耳机,沉浸到我那小小MP3的世界里。

“应该爱着你紧紧握你的手,应该抱着你从此不让你走,应让轻轻吻你不让你说错,应该静静守住给你的承诺,应该趁着还年轻好好感动,应该把握每次眼神的交错,应该说,应该做,应该爱过就忍住不放你走。”

我在杨乃文的《应该》里半梦半醒。这一次旅行,就这样画上了句点。

作者有话要说:[伍说吴]老吴新的两章恰好和我的构想差不多,文章的两条线分开后又逐渐并拢。写这篇文很有意思的是我们两个虽然互坑互黑,但在坑的过程中却逐渐让没有头绪和方向的故事朝着同一个方向成形了,而且还相差无几。不得不说是件既奇妙又有趣的事,故事已经快到结尾啦。总之这次合作很好玩,哈哈哈。

[吴说伍]这个实验写作纯属自娱自乐了,我也是很久没试过完全不考虑故事情节、架构、读者反应等,老伍则根本没想过这些。对我而言,这里呈现的更多是一种状况,生活分崩离析的征兆从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开始,朋友开始丧失,爱情也无意义,生活除了吃饱穿暖干点有情调的事外,还有其他的需求,但方向何在未知。很好玩的是,我在做一项拆卸工作,而老伍却神奇地充当了一项建筑工作,12宫仔细读下来,是有好几个故事糅杂一起的,比如老大与老马的三角恋故事,伍夏秋与爱玉的爱恋故事,还有男性友谊中少不了的寻求自我价值的故事。在这次实验写作中,他比我更像个讲故事的人,我只是伴奏而已。

ps,这里写的人物”吴沉水“跟我的情感态度还真是南辕北辙,阅读的时候感觉很微妙有木有啊!!!!

第11章 茶餐厅第 6 画(执笔:吴沉水)

茶餐厅第六画

我把工作辞了,预交了半年房租,把寓所从头到尾打扫了一遍,用吸尘器将犄角旮旯的灰尘清理干净,将书柜里平时不看的书和杂志仔细摞好,用干净纸箱装起来,拿封口胶贴好,寄给我在网上认识的几个同样爱看书的朋友。寓所的钥匙我快递给高绚亮,拜托他有空的时候过来帮忙照看一下家里的盆景和挂着的吊兰。

“这么说,你还是要走?”

“是,”我说,“机票已经订好,周末就走。”

高绚亮在电话那边沉默一会,问:“去哪?”

“先飞加德满都,然后去印度。”我回答他,“是早就想做的旅行了,老实讲,在我大学毕业那年本来就想成行的,但当时经济方面不允许,后来经济允许了,又一直没时间,我都奔三的人了,再不去,我怕要错过自己最好的时候。”

“说得好像要去艳遇一样。”

“去一个心仪已久的地方,跟约会性质差不多吧,”我笑了,“当然了,要能在心仪的地方遇到合适的人,我也不会拒绝。”

“你他妈别回来得去看老军医。”高绚亮照例用狗嘴吐不出象牙来的方式表达他的羡慕嫉妒恨,然而他话锋一转,不乏猥琐地加了句,“不过那边的妞大眼睛大胸,我看行,配你富余。”

我们笑嘻嘻地损了对方几句后,意外沉默了,过了会,高绚亮的声音有些沙哑,不太自在地问:“你,到底为什么要走?”

我握着耳机线,忽然从这句话中听出他压抑着的惶恐,我想起我们原本有四个人,可马奔鸣死了,老大不见了,我要走了,剩下高绚亮一个,再没心没肺,他也会卷入一种无可抗争的改变中。

一切都在变化,稍不留神,周遭的所有就将面目全非。

“我闭上眼,还能瞧见咱们四个在爱玉茶餐厅的情景,”高绚亮的声音带着颤抖,“老罗,你说,怎么一转眼,他们都不在了,连你也要走了?我说你们到底要走哪去啊?这兄弟还做不做了都……”

我长长地叹了口气,说:“老高,别扯这些酸话,这不像你该说的,你呆会回过神来得骂我。”

“我他妈的现在就想打耳光抽你,就不能好好呆着么?”高绚亮焦躁地问,“为了什么非得走?你搞大谁的肚子让人堵家门口了?还是你欠一屁股债这是要出门躲?”

我苦笑了一下,说:“我想去找我的答案。”

“我听不懂这些,你给我说句明白的。”

“这就是大实话,”我费劲地解释着,“老高,马奔鸣没了后,好像有种东西,属于我的某种东西也跟着没了,我相信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老大那,也许也出现在你那,我们四个人,有一个不在人世了,好比四个桌脚没了一个,我们这张台面撑不住了,塌了,老大出门找他的桌脚,我也一样。”

高绚亮没回答,他长久地沉默,我一直没挂线,听着他在电话那端隐约传来的呼吸声。过了好一会,他低低地,哑声问:“给句大实话吧,还回来不?”

我想了想说:“应该会回来。”

高绚亮深吸了一口气,说:“成,我得空替你照应你的东西。”

“谢了。”

我到临走那天也没去见高绚亮,他也不来跟我玩践行那一套,有些朋友是需要出行时打声招呼的,但像高绚亮这样的知心好友,反而无法跟他真正告别。

告别太仓惶,我们年纪都大了,不约而同选择了假装。

在临去加德满都的前一天晚上,我出门买相机的备用电池,路过咖啡店时进去歇歇。我要了一杯拿铁,打开ipad,低头正想再一次确认我的行程。突然之间,一个人影遮住我的光线,我抬起头,赫然发现眼前站着吴沉水。

她出乎意料的表情平静,看着我露出堪称温和的微笑,像久别重逢的老熟人,称不上激动,但也绝不是不高兴。我微微愣了下,忙站了起来,一边给她让座,一边问:“一个人吗?小孩呢?”

吴沉水坐下来,含着笑意说:“我跟朋友坐那边,看到你,觉得该过来打声招呼,没打扰你吧?”

“怎么会?客气了。”我抬头望过去,角落的桌子那坐着一个时髦妍丽的少妇,看着眼生,想来是吴沉水的朋友。

“她是李莉莉,你可能不记得,我大学的同学,也是我曾经的丈夫,还有马奔鸣的大学同学。”吴沉水笑着说,“也许你见过呢。”

我恍然大悟,那个记忆中微胖的女孩如何成为今日这般摩登女郎,时间真是怪兽,雕琢了美人,也腐蚀了我这样的老男人。

我不知道跟她说什么,这个女人太敏锐,客套话完全不合适,但共同话题又从来没有机会经营。我们认识了许多年,她在我面前的身份一直都跟在一个男人后面,但现在这个男人不见了,我才像突然间第一次意识到,她是个真实立体的人一样。

“上回的唱片收到了?”

“是,谢谢。”

吴沉水笑了笑,不乏嘲讽地说:“不客气,反正放我们家也是白占地方。”

这个话怎么接都不合适,仓促之间,我突如其来问了句:“那个,老大的消息,还是没有么?”

吴沉水的眼睛很亮,瞬间看向我,似乎要透过表象看穿我的实质,然后,她慢慢地笑了,摇头说:“不,没有。我们都了解他,那个人,一旦下定决心做某件事,是不会轻而易举放弃的。”

我困难地说:“他终究要回来的。”

“是啊,但那是他的事了,换句话说,不在我的考虑范畴内。”她笑容加深,温和地问我,“你在替他感到抱歉吗?完全没必要,真的。”

我低声重复说:“他终究要回来的,这个过程,我的意思是离开,寻找,思考,一个人独处,这些对老大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我不是试图请你理解什么的,我只是说一个事实。打个比较不好的比喻,就像电池没电了,他需要去充电……”

吴沉水摇摇头,有些无奈地说:“罗利腾,你真是他的好兄弟。”

我笑着端起咖啡杯来,喝了一口,然后说:“总不能跟你一块骂他狼心狗肺,说起来,你不会真要我骂吧?”

她笑出了声,摆摆手说:“没,我不骂他,相反我越来越理解他。婚姻是一场漫长的长途跋涉,如果装备不齐,或者走到一半累了,或者厌烦不知终点何在的感觉,继而想抽身而退是很符合人性的。而且,我想也许我离开的念头比他更强烈也未可知,只不过我是女人,”她的声音低了下去,“他有行动力,我不如他。”

我看着她,慢慢喝我的咖啡。

她忽然就笑了,问:“不说他了,你呢?最近好吗?”

“刚刚辞掉工作,”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想出门做个长途旅行。”

吴沉水微微皱眉,审视地看我,问:“恕我直言,你不会受了你们老大的影响,也想离开自己的生活?”

“不,”我摇头说,“我只是想趁着能走动的时候,去看看心仪已久的地方。”

“这样啊,”她露出松了口气的表情,笑着说,“那很好啊,一个人?”

“一个人。”

“女朋友……”

“分手了。”我坦率地说,“对方是个很可爱的人,问题在我,我现在的状态不适合对一个女孩负责,也许等我回来,我能成长得更好,到时候我想以结婚为目标好好跟谁在一起。”

“那祝福你。”她淡淡地笑了。

“谢谢。”

“你说,如果人能在一开始就知道自己要什么,继而下定决心直奔目标,那该省下多少力气?”她不确定地停顿了下,很快摇头一笑,“可惜。”

我皱眉,疑惑地问:“可惜什么?”

“可惜世事无常。”她笑了笑,站起来说,“我过去那边了,你多保重。”

“好,再见。”我起身送她,忽然说,“请等一下。”

她转身看我。

“老马,马奔鸣……”

“嘘。”她举起食指,打断我,轻声说,“老罗,逝者如斯,终究是各得其所最好,你说呢?”

我沉默了会,点了点头。

她礼貌一笑离开,回到李莉莉那张桌子那,我喝完了咖啡,快步走出这家店。在等计程车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店里,她跟李莉莉坐在一块,笑语嫣然,看起来赏心悦目。她说得对,人终究是各得其所最好。

我回到寓所时时间已经十点半,在楼下,我看到我的女友抱着膝盖坐在花坛上,长长的直发分成两边盖住她大半张脸,平添了几分文艺范儿。我走过去,她看见我,立即从花坛上跳下来,握着拳头冲到我跟前。我们就这么四目相对,然后她猛地抓起手袋朝我身上砸了过来,一边砸一边骂:“罗利腾你个龟孙,你个王八蛋,你个杀千刀的混账狗东西,你他妈的想甩了老娘,那也得看老娘乐不乐意。我操你十八代祖宗,白睡了就跑,你跑得了吗你,你算什么男人,我他妈的跟你拼了,谁也别过了,操你麻痹……”

她说着说着就哭了,我从没看过她这么哭,鼻涕眼泪一块来,毫无形象可言,可看着看着,我突然心里发疼,我拉过她的胳膊,抱住她。她一开始挣扎了两下,还狠狠掐我,疼得我龇牙咧嘴,但我没松手,她打累了,也就不挣扎了。

“下手真狠啊你。”我忍不住抱怨。

“狠?我他妈的狠得过你?王八蛋!”她抬起眼,呜咽着,脸上一点妆没化,看着可怜又可爱。

我笑了,拿袖子擦她的脸,胡乱擦了两下,她不满意,直接扯过我的衣襟自己擦了,完了还恨恨地推了我一把。

我朝后踉跄了一步,伸手拉住她,带着笑问:“不闹了?”

她白了我一眼,眼神色厉内荏。

我叹了口气,重新抱住她,摸着她的头发,过了好一会,我说:“对不起,我只想到自己。”

“那现在怎么办?王八蛋。”

我考虑了会,然后说:“等我吧,我会回来的。”

她认真看我。

“我真的会回来,我保证。”我看着她的眼睛,认真说,“回来我们结婚。”

她的眼睛亮了,恶狠狠地踹了我一脚,跳开骂:“老娘才不嫁你这个混蛋,我要想嫁人,有的是对象我告诉你,个个都比你强,比你帅,比你有钱,你有什么呀你,你就他妈的会装逼。”

我忍着笑,点头说:“嗯,你说得对。”

“你……”她还想骂,终究还是没继续下去,她看着我,问:“真回来?”

“嗯。”

“回来后就结婚?”

我点点头。

“成!”她用了拿袖子擦擦脸,吸了下鼻子说,“你要敢他妈不回来,或在外面勾三搭四,老娘亲自去把你个龟孙揪回来!”

我不知为何,忽然间想笑,于是我笑了,她是个简单又厚道的女人,看着我笑,渐渐地脸上也绷不住。我用力抱紧她,抱着她的时候,我脑子里想起不知所踪的老大,客死异乡的马奔鸣,还有此时此刻不定在哪逍遥的高徇亮,我知道,其实我们四个都需要寻找某种答案,但不是每个都能找到,至少我不知道我自己能否有那么幸运。但无论如何,我比他们强一点就是,此时此刻,我不是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茶餐厅》的故事由老水执笔到此为止了。哈哈哈~~~

感谢牛嫂友情砸了两个雷,不然这要成为我唯一一篇没霸王票的文,太丢人了。

第12章 12宫第6画(执笔:伍夏秋)

十二宫·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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