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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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彼此相爱
却不能够在一起而是明知道真爱无敌
却装作毫不在意
世界上最远地距离
不是树与树的距离
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树枝无法相依
而是相互了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地轨迹
世界上最远地距离不是星星之间的轨迹
而是纵然轨迹交汇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远地距离不是瞬间便无处寻觅
而是尚未相遇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
一个却深潜海底
孤儿饱含深情的念着这首忧伤但又深情的诗。台下有一瞬间的寂静无声,而她自己。泪水已经蕴满眼眶。从没想过对这首诗这样有感触的,今天当众读起来,和阿德斯在一起的一幕一幕都重现在了心头。
那样的压抑、试探、至今无法表达的情感,那些猜测和隐约的心痛,似乎完全合了此诗的意境,让她心酸。阿德斯那琢磨不透的心,何时才能给她一个确定的答案。他的身世和过去,就好像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她很怕,到最后她和阿德斯就会这样,不管有多么相爱,也不能说出口,不能实现。
哗——
不知道是谁先开始,掌声四起。孤儿没料到一首动人的诗,加上朗诵者真切的感情,居然有这样的动人效果,就连那些只是为了来看美女的各家族下层属民,也深受感动,毫不吝啬的把掌声和代表投票的小金属片全给了孤儿。
此刻,站在擂台下的她望向总是会寻找的那个方向,看到他站在那一动不动,四目交投。就在这嘈杂混乱地广场上缠绵不止。而隔得这么远,她应该看不到他的眼神的,可她却感觉到了他的一丝极温柔的痛楚,明明相对着,却有离别的感觉似的,让她恨不得立即跳下台,死死拉着他地手。
她不要与他之间阻隔着那世界上最远地距离。不要那个洒着细雪的黑暗梦境成为现实!绝不!
意外的。这一场她大获全胜,莉莉以美丽的歌喉得到了第二,爱西的舞蹈第三,尼科尔的琴虽然也弹得极好,但太过中规中矩,因此只得第四。
接下来就是厨艺地比赛。
说起来惭愧得很。孤儿在地球时都是小独在照顾,在塔撒大陆时,家中有专门的厨师,所以厨艺并不精湛。但是她因为最近和福临家的厨师学过烤蜂蜜蛋糕,在地球的一个月也认真练习过,所以水平相当不错,而且发挥稳定。
不过厨艺这个东西有个人口味的问题,除非专业的美食家,否则这种评判也没有绝对的公平。所以这场比赛在乱哄哄的争吵中结束。最后莉莉做的蘑菇炖肉符合大多数尊贵家人的口味而得到第一、尼科尔地奶油汤第二、爱西的薰鹿肉得到第三、孤儿的蜂蜜蛋糕再度垫底,好在她死赖活挨地在那些从观众中抽取的临时评判员嘴里抢救下了一小角蛋糕。打算拿回去给阿德斯吃。
到此为止,这场选美会已经进行了一半,尊贵家的莉莉以四十分高居榜道。其实是三十六分的孤儿和三十四分的尼科尔,风头最劲地爱西是最后一名,只得三十分。
按照提前定好地规则,选美会休赛一周,她让美女们准备下面的智慧和机巧比赛。黄金城则进投入狂欢期。奥西宣布在此期间食物和酒都是半价,于是众人沸腾。
不过孤儿却做着别一番打算。
爱西自信满满。结果却暂时落后,她应该知道自己地斤两,在下面的智慧和机巧比赛中未必能赢。那她失望之下,说不定会纠缠阿德斯。虽然孤儿坚信阿德斯不是乱来的人,但是也难免提心吊胆。要是爱西那样的大美女脱光了躺在床上,对男人实在太考验了。而且她是祭司,有魔法,就算同样有残余魔法的阿德斯不会被她算计,但万一她也有类似钱左乐所有的诱药怎么办?
所以为今之计是三十六计走为上,为了保住自己还没开放的脆弱爱情之花,她选择可耻的逃掉。
一周的时间,足够两人相处的了,她再带上一大票人打掩护,集体行动应该可以让他放松,青山绿水更能让他不那么戒备。她要化被动为主动,好好利用这次机会,好好和他谈谈人生啊,理想啊什么的。
“因为文曲公爵大人也出现在了黄金城,我们也已经见过面,讨论过盈禄家和文曲家要做友好朋友的事情,所以,我下一步不打算去官方拜访了,反正正事已经办完了。这次正好有一周的休赛期,我打算轻骑到文曲家的领地去游玩一番,不知你们中有谁愿意留在城中参加狂欢,有谁愿意和我一起去旅行呢?”在盈禄商队的第一次全员大会上,孤儿宣布,而且很民主的要求表决。
大家对她出人意表的行为已经习惯了,除了表示惊喜外,都认真的考虑和讨论了一番,然后做出了决定,大约有三分之二的人愿意留在城里狂欢,其余的表示愿意去旅行。
这个数字正合孤儿之意,于是在相互约定了责任和义务后,孤儿一行十二人在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也就是爱西还没起床的时候就出了黄金城,直奔文曲家的百草园而去。
同行的有詹姆、小三三、小四四和艾丽,还有六名精锐佣兵。
“你没有让我表决。”路上,阿德斯似乎有点不满。
“你是我的贴身保镖啊,自然我到哪里,你就要到哪里,没有发言权的。”孤儿开玩笑说,“你别忘记了自己另一重身份,你是我挖出来的,按照塔撒大陆的惯例,你属于我,你是我的奴隶。”说完策马就跑,生怕被抓回来打。
可是阿德斯没有动,因为回想起两人见面的第一天。奇怪的,当时的愤怒感已经完全消失了。
第三卷 第四十八章 百草园
百草园是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看起来好像是中国的江南水乡,远远望去,远山青黛,天际苍茫,入目之处都是深深浅浅的白、黑、灰三色,被薄薄一层雾气晕染着慢慢化开,连空气似乎都是清幽的。
而当太阳完全升起的时候,大片大片的绿意才扑面而来,中间夹杂着鸟语花香,虽然没有精灵家族的“仙气”,却也是人间美景,怪不得文曲家族是医药世家,也只有待在这样安详宁静,与世无争的地方,才能孕育出灵秀的花朵植物和珍贵的草药吧。
从尊贵家到文曲家,他们走了不到两天,在进入那边有争议的沼泽的时候,雇了一个住在边境的零人为他们带路,免得误入沼泽中比较危险的地带。沼泽是扁圆型,横穿的距离短,所以很快就穿过了。当他们看到文曲家领地的都城百草园时,感觉之前穿越沼泽所承受的一切泥泞痛苦和一天多的骑马劳累都是值得的。
“真***漂亮呀!比待在黄金城喝酒睡女人舒服多了。”一名佣兵深吸了一口气,很惬意的说。
众人互相对视,无不微笑,虽然那佣兵在一位贵族小姐面前说粗话是极不恰当的,但他的心情大家都理解。有时候,在大自然中欣赏美景,要远比在一个嘈杂的城堡中饮酒作乐畅快得多,只是大多数的人们不愿意离开那种熟悉的环境,懒得换个地方罢了。
“大当家,我们是不是找个地方先歇半天,今天早上天没亮就出发了。”小三三道。
因为那个零人说太阳一升起,沼泽中会蒸发出一些水雾,虽然没有素,但气味非常难闻,所以他们差不多半夜就拔营出发了。之前孤儿还以为这种地方要白天才能行走。万一有个毒虫毒蛇或者隐形泥潭那样的陷阱也好防备,但那零人说只要找对了路,黑夜并不可怕,变化无常的天气和暴晒才是最致命的。
“好吧,你和塞克去前面探探路,大家先找到地方先休息一下,下午再逛逛百草园。”孤儿吩咐。然后回头看看阿德斯,“你说呢。”
阿德斯只点了点头。
于是一行人慢慢前行,欣赏着路边的天然美景。不久,小三三就骑马跑回来,说前面已经订好了客栈。大家直接过去就行。
“他们态度如何?”孤儿问。
小三三咧嘴一笑,“非常之友善,听到咱们是盈禄家的人,总有人跑过来问我们经商之法,他们想把名贵花草和药品卖到外面去。却一直没什么门路,有时还被商人骗过,自己运输损耗又太多。听说咱们盈禄家经营有道,都想学习一下呢。”孤儿刚想说,以后在这边办个经销站好了,就听阿德斯问,“安全吗?”
小三三用力点头,“我们前后左右都看了,是一个很安全很干净的地方,客栈是空心树建成地。四周铺的路也是,走过的时候吱呀吱呀响,如果有人接近,咱们就算睡在客栈里也立即会知道。而客栈两侧是大片草地,视野良好。敌人很难潜伏,万一有事离开时也容易分散。老板是一对夫妇带着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不像是坏人。”
阿德斯认真听着,之后点点头,道,“那就去吧,但不要掉以轻心。”
众人应了一声,随小三三到那家客栈而去。
所谓空心树,是百草园的特产,其实就是中国的竹子,但不知道和竹子有什么习性不一样,反正外表完全相同。也就是说,他们住的是竹楼,在这温暖和煦天气中,住在别致地竹楼里,还真有一番不一样的意境和风味。
虽然孤儿没有明确自己的身份,但店主一家看那些手下对她如此恭敬,再加上她标志般的东方面孔,也立即知道她是盈禄家的伯爵小姐,很殷勤地招待她。
孤儿吃了点文曲家口味清爽的饭菜,打听了一下百草园哪里风景最好,然后被艾丽侍候着回房休息。她发现店里的羽毛床和枕头还真是很舒适的,更觉得自己的决定英明无比。待在嘈杂地黄金城有什么好,寄情于青山绿水多畅快啊,而且还能顺道办一点事。
“阿德斯大人呢?”她问。
“就住在隔壁。”艾丽笑道,“才几分钟不见,大当家就想念阿德斯大人了?”之前在灰堡,艾丽是不会这么和孤儿说话的,谨遵着主仆之礼,可与孤儿在旅行中共同面对各种困境后,慢慢就亲热起来。想一想,小三三、四四也是这么和她从奴隶与奴隶主的关系,变成了生死与共地伙伴。
“塞克和布鲁斯呢?”她没有接下艾丽的话茬,因为有点点羞涩。基本上,她的脸皮儿还是比较薄的。
“住在对面,另一边的隔壁是詹姆大人。”艾丽道,“自从上回在司文家的事以后,阿德斯大人很紧张、很小心您呢。”
“他是怕我不给他雇佣金的尾款。”她没良心的说着,以掩饰感情地真相。说完,再也不理多嘴的艾丽,躺在床上混乱的想着阿德斯和一些商业上的事。
她是打算在百草园内建立一个淘宝经销站,把文曲家的草药生意做起来,之前还没这个想法,但当店主夫妇一个劲打听那些自由贸易城邦时,她动了这个念头。要说以前是因为和文曲家没来往,不方便设立经销站,现在可是非常好地互利机会,等再见到钱左乐时,一定要和他谈一下这件事。
有他这个领主保驾护航,运输方面会方便很多。当然不能从沼泽这边走,应该从百草园南侧的大片平原通行,听说那是文曲家封臣地地盘,必须打着钱左乐的旗号才能平安无事。
可是和阿德斯的关系要怎么办呢?她感觉两人之间就隔着一层窗户纸,就看谁来捅破了。她从来在感情上是个被动的人,可现在她不动,阿德斯也不动,两人就徘徊在进一步交往的门口。她动了主动的念头,但却又不敢,生怕阿德斯没有准备好,她太快了,他就跟不上了,甚至还会离开。
人家谈恋爱,她也谈恋爱,为什么她那么难呢?有爱也说不出口,就像无法燃烧的火种,一直闷在心里。要怎么办?耐心等还是采用休克疗法,直接问个明白?
她犹豫着,第一次体会了什么叫柔肠百转,不过她太累了,不知不觉中进入了梦乡,直到中午的时候,一行人被老板娘叫起来吃午饭。
第三卷 第四十九章 野马谷
“你们文曲家有没有把空心树劈成又窄又薄的树条来卖的呀?”孤儿问。其实,她问的是就竹篾类的东西。
店老板想了一下,点头道,“我们文曲家好多人用那个来编制树床,伯爵小姐是想要一张树床吗?”
孤儿微笑摇头,“不,但是我需要一些这样的原材料,当然如果能更薄更软更韧就更好了,如果你能替我买到,我会出高价。但这不是大宗的生意,只是我自己想要一些,数量嘛,大约能编半张床那么多的就够了。至于商业上的事,我会和你们领主钱左乐公爵大人商量,不必着急。”
那老板听到这番话,立即心花怒放,指天发誓为孤儿办到这些事。
等他走后,小三三率先好奇的问道,“大当家,您要那些树条干什么?”
孤儿一脸天机不泄露的样子,“我以后留着有用,你就看着吧,包管你会感到神奇的。”
她越这样说,其他人越是好奇,可惜也不能逼问她,偷瞄一下阿德斯大人,看他不动如山的坐在那儿,面具上泛着寒光,沉默的吃着东西,打算撺掇他来问孤儿的话也不敢说出来了。
孤儿有点得意,因为没人猜得出那些东西的用处,那可是中国人的智慧结晶啊。之前她非要到文曲家的百草园来,除了要躲避爱西对阿德斯的纠缠,外加顺便旅行外,还是想弄这些原材料,虽然她从没来过百草园,但却听吟游诗人唱过这里的风土人情,现在到此一游,发现果然传说中的所谓空心树就是竹子。哈哈,诸神保佑。如果没有这些竹篾,她还不知道下面要怎么办呢!
饭后,大家商量着要先去哪儿里游玩。
“刚才店老板不是说了,在百草园城堡外有一个野马谷,咱们去那边看看呗。”一个佣兵出主意。
“你就是恨不得自己能抓到一匹好马才好。”另一个佣兵道,“但是文曲家的人说了,那些马是不能带出山谷的。否则会破坏他们的安宁好运。再说了,野马谷只是文曲家的男孩成年后考验胆量地地方,可见那马有多难驯,倘若你摔得屁股开花,可没人背你。”说着哈哈大笑。其余人也笑。
那人不以为意,也笑道,“老子就是喜欢马,驯不了看看也成啊。”
詹姆咳了一声,道。“都注意点,别说粗话,这里有两位女士。其实一位还是高贵的伯爵小姐。”说着瞄了孤儿一眼,又瞄了阿德斯一眼,见前者笑盈盈的,可爱得要命,后者一直沉默着喝着一盏茶,也比较和蔼,心情跟着大好。
“不是说百草园中有个镜子湖非常美吗?据说运气好的话会遇到白衣姑娘,那可是天神的女儿哦。”他挤了一下眼睛。立即有几个人附和着要去。
其实他们未必相信有这位天神的女儿存在,不过凑凑热闹罢了……他们过惯了刀口上舔血的日子,和平地时候总是力图过得畅情适意,最大限度的得到快乐。
“我可听说野马谷的四面山峰最高,可以把这里的美景一览无余哦。”小三三也参与讨论。同时伸手肘一碰小四四,“你说呢。塞克,你一定喜欢,平时你不总是跑到灰堡的最高处看海吗?”
“听小姐地吧。”小四四沉声道,看来没什么兴致。
孤儿见众人看向自己,想了想道,“今天还是随意游玩一番吧,反正我打算在这里待三天儿,先不急着到风景最好的地方去,毕竟别人说不如自己看,我们先四处转转,百草园也不大,然后再决定明天早上从哪里玩起。这样好吗?”
众人本来鸡一嘴、鸭子一嘴的没个准主意,现在听孤儿一说,立即哄然答应,吃过饭就各自准备去了。
午后的阳光非常热烈,但因为此地绿化特别好,空气倒没有太炙热的感觉。大家都轻装上阵,当然为了谨慎起见,武器都还携带着。他们地行李本就不多,除了把贵重物品平均起来背着外,其余的就丢在客栈里。
孤儿穿着月白色骑马装和平底绑带凉鞋,头上戴着一顶大大的墨西哥草帽,整个人像一个可爱地小蘑菇,一手牵着马,紧跟在阿德斯的身边。
百草园内道路平缓,走起来很容易,孤儿还雇了店主有的小儿子当导游,一众人一会儿骑马,一会步行,一路说说笑笑,把百草园走了个遍。沿途遇到文曲家的族民,态度也比较友好,大概是店老板把孤儿要和钱左乐公爵大人讨论商业问题的事泄露了出去,因此,所有见到孤儿的人都用一种崇拜的眼神看着这位美人。
从他们的房子看,大部分是用空心树制成,换句话说都是竹楼,从族民地衣着和偶尔一、两位贵族的装扮来看,这个家族还真不富裕,经济状况大概和司文家差不多。不过司文家是看不起商人,一味儿的追求所谓艺术,文曲家是一直想不到办法致富,大陆上很多人只相信修士,这种草药世家是没有多少油水可捞的。
对此,孤儿有一点矛盾心理,一方面想帮着这家人致富,卖出那些珍贵的草药以救人,另一方面又怕尘世间金钱地污染毁了这里的青山绿水。但是算了,文曲家有他们自己地愿望,她有什么权利左右,现在他们需要她的帮助,她就帮一下好了。欣赏完园内美景,一行人在店主儿子的带领下去了野马谷,到了地方才发现,整个野马谷相当于一个死谷,说是“相当于”,是因为有一个巨大的山洞出现在南山脚下,似乎是通向谷内的。
“有两条路可以走。”十三岁的淳朴少年说着,羞涩得不敢看向孤儿的脸,“一条就是爬上山峰,但是今天时间不够了,怕到了山顶天也黑了,在山顶上过夜是不明智的。另一条就是穿过这个山洞,直接到山谷里。这个山洞很长,洞尽头有天然的绊马石,马儿出不来,只能在谷中生活。”
“进去看看吧?”孤儿望向阿德斯,在她看来,这应该没有什么阴谋,何况带路的还是个孩子。
阿德斯想了想,终于同意了,但坚持把霜雪和其他马匹留在洞口。这样万一有危险,霜雪会感觉到,他也就会知道。
第三卷 第五十章 夜访镜子湖
洞内干燥又干净,而且头顶总有些光线透过来,这是因为洞壁和洞顶上有很多窟窿通向山外,虽然面积很小,但一束束光像箭一样射进洞里,感觉上像地球某些场所故意装上的小型镭射灯。而野马谷四周的山虽然不高,却也是山,能从山顶透光到山洞底,不能不说是造物主的奇迹。
一路上没有什么阻碍,就是到了洞的尽头时,地面起伏不平起来,地面上拱出很多天然的石台,形成不规则的波浪状,有高有低,忽左忽右,高的有半人多高,间隔还很密集,马儿这种大型动物确实不能从此处通过。
孤儿在阿德斯的带领下,确切的说是抱来抱去之下,终于随着众人穿过了至少这长达一公里的最后的关卡,到达了洞口。一出洞,眼前就是明亮的光线和融融的绿意,接着撞入眼帘的是大片美丽的平原和无数奔腾的野马。
所有人看到眼前的情景都惊呆了,因为那场面实在太美丽、太壮观,这对于这些以战为生的佣兵来说更是震撼的不行。
以前在地球,孤儿只在《动物世界》中看到这样的情景,直到身临其境才知道以前自己所体会的不过是此刻真实感受的万分之一。
绿草如茵,万马奔腾,有如天上云朵被风吹拂,互相嬉戏、追逐,完全没有顾忌、也完全没有束缚。这就是大自然,没有任何威胁和丑恶的大自然!安静、平和、自由!谁能想像得到在文曲家的柔媚山水中还有这样一处雄壮的所在。马儿们出不了山谷,而猛兽也进不来,所以这里就成了马的天堂。马儿在这里繁衍生息,奔跑追逐,有吃不完的草和可供不停奔跑的平原山丘。
不知道爱马如命的路易和追风家族地人看到这一切会怎么想,世人只知追风家的马好,却不知还有大批好马在文曲家啊。反正孤儿是见识到了这超乎寻常的自然之美,连心都跟着如风般飞起似的。
“我的天哪,快看那匹大花马,白底,身上有黑斑的,我爱死了。”一个佣兵道,“我要驯它试试。它是我的。谁也不许抢。”
“你倒会选,那可是马王哪。”又一个佣兵说,“你找点低难度地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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