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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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过一道狭窄的山梁,又拐过一个陡峭的山壁,山谷空地中,果然出现了传说中的城堡。城墙是由大块的灰色岩石彻成,堡内的房屋也是,外沿光滑如冰,在白惨惨的日光照射下隐隐散发着蓝光,山间的冷风在堡间发出阵阵尖啸,听起来像马儿的嘶鸣。
整座城堡都是石头的,看起来粗糙、简陋而笨拙,却又坚固、威严而强大,似乎山倒地陷,城堡也会屹立不动,又好像它的主人,八百年封印,却还拥有不变的沧桑。
不过城堡外没有护城河,也没有吊桥,更没有巡逻的士兵,从山口到城堡大门,路程遥远,一马平川,没有任何掩蔽物,石堡仿佛展开了双臂,以冷酷镇定之态,等待着一切闯入者,雇主或者敌人。
这地方偷袭不了,只要进入山口,就在城堡的俯视之下,一点战略迂回都没有。孤儿判断着,指挥小猪落在城堡的巨大石门之外。
小猪哼哼两声,累得趴在地上不动,它还没飞过那么远的路呢,小蛇则站在一边好奇的东张西望。
“来者何人?”城墙上有人高喝一声。
孤儿听到对方的语气,差点笑场。上面那位哨兵就差再加上一句: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了。这让孤儿感觉是在闯一个中国古代的土匪山寨,而不是一个异界的佣兵王国。
“飞轮海灰堡、盈禄家族继承人、孤儿伯爵小姐到访。”小三三高声回答,提到孤儿的名子时,发音准确,语调高贵。
“哇,是女人!还是位贵族小姐呢。”
“看看她的腰身,多苗条!啧啧。”
“皮肤不白不黑,是漂亮的象牙色!”
“她长得和别的女人不一样,真是个美人。”
“抱起来一定滋味很好。”
头顶上传来七嘴八舌的评论声,显然城墙上不只一个人。
因为是阴天,孤儿没戴帽子和面纱,身上穿了一件很合身的黑色天鹅绒骑马装,裙长曳地,喇叭状的袖口垂着繁复昂贵的蕾丝花边,衬托出东方人纤细骨架和柔软腰身,长发只随便扎了个麻花辫,但用缀满上等珍珠的发网拢住,衣领处的钻石胸针大得可以当暗器伤人。
她的手上戴着柔软的羊皮手套,为了把163的身高增加到170,脚上穿着塔撒大陆上绝无仅有的高跟小牛皮马靴,从商店中买的名牌货,花了她三千多块钱。
她刻意打扮得如此华美,因为觉得和阿德斯这样的人谈判,看起来没有超高的身价怎么行。可是她忘记了,阿德斯手下都是粗野的佣兵,就算还拥有骑士的忠诚和勇敢,却也无法无天惯了,在非行军作战的时间,个个和凶徒也差不多。
她很奇怪这些人没认出她,毕竟在树林里曾经见过。但又一想,当时她浑身泥污,鬓发散乱,和现在简直是天壤之别。衣服和打扮可以改变一个人,甚至地位都因此不同,灰姑娘童话的真正含义就是因为她有一双漂亮的鞋。
“嗖”的一声,一只羽箭从孤儿身边射出,随后城墙上传来慌乱的躲避声和铠甲的钢铁撞击声,接着她只觉得眼前闪过一个高大的身影,只穿硬皮甲的小四四挡在她身前,背上肌肉贲起,弯弓搭箭对准城墙上的守卫,完全不顾十几只弓箭齐对着他。
“侮辱伯爵小姐的人,只有死!”他字字铿锵,掷地有声。
“才调笑几句就不行了?以后我还要把你家伯爵小姐搞上床――”有人多嘴。
于是羽箭毫不留情的出手,之后小四四的大手伸向箭壶,迅速又搭上一支,还是瞄准城墙的方向。他臂力超人,城墙上传来惨叫声,显然对方已经中箭了。
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刺激到了,城墙上飞箭如蝗,好在小三三早有准备,打开盈禄家的能工巧匠特制的折叠式盾牌,缩身在其中,挡在小四四身前,箭射在其上,发出咚咚咚的沉重声响。
小猪和小蛇没有保护,自行飞起避难,小猪一直尖叫着左闪右避,小蛇因为体形庞大,只是扇动翅膀,还没有飞起。但翅下之风强劲,吹得好多羽箭歪斜,失了准头,或者力量减弱,射在坚硬的龙鳞上也不痛不痒。
“进入大战马坡,阿德斯军团不是会保护来谈生意的人吗?”小三三高叫,“如果你们做不到,就别自称为他妈的一流佣兵,言出必行。”
“这其中不包括挑衅者。”城墙上有人叫。
“是你们先不尊敬伯爵小姐。”小三三回嘴。
“本小姐是来谈雇佣生意的,快去通报,还是你们可以代替阿德斯大人做主?”孤儿第一次开口,却直中要害,而且毫不客气,“假如你们不再是令敌人闻风丧胆的自由骑士,而是专门杀死雇主的乡巴佬,我们立即就走!”
城墙上安静了,显然是阿德斯的名子让他们清醒了一些。过了几秒种,有一个人高叫道:“等在那儿!”
孤儿从小四四背后探出身去,见到大门仍是紧闭,城墙上有十几个人探头探脑的往下看,手中的弓箭已经放下了。
“放心吧,看来他们会遵守承诺,我们的生命安全没有问题。”孤儿安慰身体紧绷着的两个保镖,“待会儿我进去谈事情,你们就留在城堡外,照顾好小猪和小蛇。”
“不行,我得跟您进去。他们虽有骑士之名,实际上却是一群杀人放火的恶棍,没有任何尊严和荣誉可言,我不能放心。”小四四激烈反对。
“傻瓜,我们一起进去,以三对成百上千,还不算幻灵,要死也会死个透,何必让他们一网打尽。”孤儿低声解释,“他们是佣兵,要的是钱,不会伤害我的。再者,你们在城堡外,还带着飞龙,对他们也是钳制。你们也知道,佣兵最注重的信誉,否则以后谁会来雇佣他们。如果我有事,你们立即骑龙离开,到处宣扬阿德斯军团背信弃义,那以后他们除了抢劫,就再没有饭吃了。这一点,他们比我们还清楚,所以我是安全的,放心好了。”
“大当家说的对。”小三三想了一下道,“我并不是害怕,但大当家的方法最好,我们不能进城堡。”
“那你留在外面,我和小姐进去。”小四四很执拗。
“这是阿德斯复活后的第一桩买卖,我不想在不信任的基础上进行。”孤儿拍拍小四四的手臂,因为他太高大,拍他的肩膀太费力。
“可是――”
“你不相信我的智慧吗?那可是我最厉害的武器。你们留下等我的好消息,这可是命令哦。”孤儿语气温柔,脸上却露出坚定的神色,那意思就是没人再能阻拦她。
而她的话音才落,嘎啦啦的绞盘声便传来,石门缓慢的开启了。
孤儿深吸了一口气,给了两名保镖一个自信的眼神,之后稳步走进了阿德斯的城堡。
独自一人。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三十九章 死神阿德斯
巨大的灰色石堡宛若迷宫,孤儿的方向感本来就差,跟着那个领路的士兵三绕两拐的就辨不出东西南北了。而且这石堡布置得格外朴素,墙壁上到处挂着名式武器、各种动物的头骨(包括人类的),房间内的家具很多都是用沉重的石头制成,那些高大的雕花木门,每一扇都紧闭着,看起来完全一样,并没有清晰的辨认标识。
孤儿要小跑着,才能跟上前方领路士兵的大步,她只记得穿越了一道一道的大门,终于进入了一个类似于议事厅或者舞厅的地方,空旷高广的大厅内没有石柱,椭圆形拱顶是建筑力学的完美结合点,上面刻满了奇怪的文字,类似于咒文。
大厅两侧还是有好几扇门,位置不怎么对称,而厅内最尽头的正方,有一把巨大的石椅,椅背雕刻着狮子,石椅把手的原形顶端是两个咆哮着的狮头,考虑到阿德斯是以雄狮做为军团的徽记,这肯定是他的王座,佣兵之王的王座。
她可不是盲目就跑来大战马坡的,之前在大家都忙着在不破之城做生意时,她狂睡之余,也对传说中的阿德斯军团了解了一番,问的是长老会的桔子长老。
虽然桔子长老一生都待在不破之城中没有出来过,但是她毕竟有了年纪,还是个魔法师,那些鲜为人知的传说也知道许多,反正阿德斯的事迹并没有人真正见到,那么听桔子长老的故事只怕比吟游诗人的更*谱些。
桔子长老口中阿德斯军团的来历和皮特所讲的差不多,八百年前驿马家族的英雄骑士、不明原因的叛逃、带着一群和他一起分裂出来的手下成为了自由骑士(也就是佣兵),宣称只为战争而生,不倾向十大家族中任何一方的利益,谁出钱就给谁卖命。
但之前,塔撒大陆上很多佣兵集团的信誉度不是很高,素质和人格也较为低下,很多佣兵团体是由强盗、恶贼、黑牢里跑出来的流氓组成。他们骑着良驹、挥舞武器、为金钱而杀人,哪边出的价钱高,哪怕只高出一个金币,也会立即倒戈。每到一处,烧杀抢掠,在战场上如果双方实力相差悬殊,预料到不可能胜利,立即卷铺盖走人。
那时候的佣兵不是可信任的力量,是各大家族为了打破力量平衡而收买的狗,自称为自由骑士,却没有一个人信任他们。
阿德斯军团一出现就与众不同,先不说他们的战术素养有多高,战时纪律有多严明,就只是承诺如山、言出必行一条,就没有其他佣兵集团可以做得到。
有一场很著名的战役,让阿德斯军团声名鹊起。当时尊贵家族为了大陆王座,联合了与紫金家族接壤的精灵家族和远在东北方向的孤傲家族、北方的驿马家族,向西南方向的紫金家族进攻,四路人马齐聚紫金王城最易攻破的东大门。
那时的紫金家族武力没落,只好倾其国库所有请了好几个佣兵军团,但是四大家族此次联和攻城的士兵有五万之多,有一半是骑兵,很强大。所以当他们的士兵如天边乌云一样涌出地平线,佣兵们立即审时度势,带着紫金家的钱跑的跑、逃的逃。
四族联军嘲笑紫金家族人财两失,当晚在城门外扎塞,以为第二天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进城,分享王位和王城的甜美,但是在转天清晨,却看到一千阿德斯军团的黑衣士兵排着整齐的队列挡在城门之外,头上飘扬着黑底的金色狮子旗、手中举着闪着寒光的长矛和带有倒刺的盾牌一字排开,摆出誓死也要守护王城的劲头。
虽然震惊,但联军以五万对一千也是绝对的军事优势,所以联军还是进攻了。阿德斯军团没有击鼓鸣号,也没有呐喊,只是静静的以命防守。
联军的首领以为会踩平这队新冒出的佣兵,结果第一波冲击却铩羽而归。他又觉得不下三次就可以冲过人盾屏障,但一共冲了三十次,死伤近万士兵也没能成功。
当然阿德斯军团也损失了一半兵力,但他们以一敌百,就是不退,阿德斯更是一夫当关,挡在最前面,杀掉的联军不计其数,黑色的铠甲被鲜血染红,他手中的巨剑疾风豁口了好几处,深深的三道血横槽饱尝着人的血肉,脚下堆积着被他斩杀的尸体,整个人宛若死神降临。
战到此时,联军的人数虽然还是大大多于阿德斯军团,但他们却对这只悍不畏死的佣兵军团产生了深深的怯意,而当晚上寒风四起,大批可怕的幻灵像雾气一样从四野冒出来,随着疾风剑指向联军,阿德斯军团反守为攻。
那一战打了一夜,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在紫金王城的中心都能听到战场上的拼杀声,惨叫声。最后联军能逃生的只有一万多人,四大家族的领兵首领全被阿德斯亲手砍掉了头颅,而他军团中的一千士兵也只剩下两百死士,幻灵不计在其中,在曙光来临前隐去。
从那一天开始整整十年,阿德斯军团就成为了胜利和荣誉的象征,他招兵买马,之后的每次大小战役,只要请得动他们,雇佣人没有一次会失望。因为他的关系,其他佣兵集团也开始稍微讲些信誉了,否则就得饿死,或者做强盗被抓住吊死。
他奠定了塔撒大陆佣兵的职业准则:言出必践。他也因为强大和残酷而被称为死神阿德斯。
只是后来,这队令所有士兵都闻风丧胆的军团连同他们的主人一起神秘消失,有人说是天上诸神厌恶他们的杀戮,责怪人间的血腥连天空也污染了;也有人说是天神们怕了他们的勇猛,怕他们杀上天界无法阻挡;更有人说那是各大家族的联手陷害,因为最后连雇主都怕了他们。
总之这是个谜,从没有人想过阿德斯军团会复活。好在他们重出于世的消息还没传遍大陆,于是孤儿想抢先一步,雇佣他们。
这是个传说,可是孤儿相信传说也有自己的道理,不会空穴来风。再说她自己亲眼见过阿德斯冷酷但不卑鄙的行事作风,还有他手下骑兵的整齐军容,连幻灵也必须服从的铁一样的纪律。
所以,她才敢来冒险。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四十章 另类魔法
“请等在这儿,小姐。”领路士兵的话打断了孤儿的遐思。
这人还算礼貌,不过一双眼睛也在孤儿身上打量了好几回,让孤儿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紧张,好像自己是一块摆在狼群嘴边的肉。
正想问问阿德斯大人在哪里,忽然听到左边一扇虚掩着的门中传来沉重杂乱的脚步声和刺鼻的劣质酒味。接着,大门被毫无预警的推开,有三个士兵摇摇晃晃的冲了出来。他们穿着便装,彼此纠缠着勾肩搭背,显得已经喝醉了,但看样子又不是很醉,因为他们只是脚步蹒跚,但并没有跌倒。
“哪来的女人?”其中一个黄胡子看到了孤儿,惊喜的叫道,两只醉眼闪着光。
“真的?!天上诸神,长得还很标志哪,一定是大人招来犒赏我们的。”另一个红胡子说。
最后一个花白胡子的没有说话,直接向孤儿走来。
孤儿不是小孩子,在大陆行走七年,早就见识过这群粗野男人的德行,明白那眼神的含意,但是往常她有保镖和奴隶保护她,现在却是孤身一人待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不禁感到害怕,连忙向远处跑了几步。
但是她的惊慌和奔跑却如同弱小动物带给捕猎饿狼的刺激,那三个人立即兴奋地围了上来,哈哈大笑着,“美人儿,别跑,来和我们哥仨乐一乐,包你喜欢。”
“比尔,别闹了,这是和大人来谈生意的。”那个领路兵试图阻止,不过这三人本就被酒精刺激得头脑发热,这会儿见了女人,还是位平常难得一见的贵族小姐,更是色胆包天,耳朵里根本听不到劝解和威胁,脑子里也忘记了军团守则,只一味要捉女人入怀。
孤儿吓坏了,尖叫着奔跑躲闪,好几次差点被抓到。她可能不怕很多事情,包括死,也可能敢于面对很多事情,包括阿德斯,但是只要是女人,没有不怕被性侵犯的,那是内心深处的恐惧。
“言出必践,你们答应要保护来者的生命!”慌乱中,她大叫,佣兵们的信誉是她唯一的武器。
“只是上床玩玩而已,不会要了你的命。”花白胡子笑着扑击孤儿。
孤儿矮身一躲,但慢了半拍,被抓住了衣服,随着嘶啦一声,左边衣袖从肩缝中撕裂了。她惊叫,而那三个人笑得更加畅快。
“比尔,你快住手,大人不喜欢这样,你好歹保留一点骑士精神吧。”花白胡子就叫比尔,还好像是个小头目,领路士兵对他有些忌惮,那两个爪牙听了他的话却更加起劲的追逐孤儿。
其实孤儿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但他们有些微醉,又带着猫戏耍老鼠的心态,所以她到现在还能保全自身。
阿德斯,你快出现啊!没人能保护她,除了她的魔法,可是她不愿意魔法在众人面前显露,那会让她像个怪物,而且会疼得要死。阿德斯,快来救我!
惊恐中,她心里呐喊着,冷酷无情的阿德斯居然是让她感到安全的唯一希望。或者因为他的高贵和骄傲,一定不屑于这种强奸女人的事在他的议事大厅里出现。
“去他妈的骑士,老子恨骑士,装腔作势的家伙,只配给我来杀!”花白胡子借酒大叫,“我只要女人、钱和酒。给我这些,我把命送上!”
“比尔,你再不住手,别怪我不客气。”领路兵见黄胡子抓住了孤儿的头发,她的珍珠发网和长发一起散开,而红胡子正试图去搂孤儿的腰,有点急了,可是他又冲不过去救人,只得高声叫道,“我们不是贱民恶棍,我们是自由骑士,如果你要女人,山脚下的小镇中有的是便宜妓院,几个铜板就能找上一个,何必侵犯盈禄伯爵小姐。”
“我就是要尝尝贵族小姐的滋味,看看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她们脱成光溜溜的有什么不同。”花白胡子比尔说着把抢上几步的领路兵奋力一推。
那领路兵没提防他突然动手,被推得向后摔倒,脑袋重重磕在石头地面上,立即就不动了。
孤儿见状手脚冰凉,知道对这三个混蛋的最后阻止也消失了。
她从没有想过在城堡里会遇到这种事情,之前在地球那边遇到过一次,在塔撒大陆的荒野里也遇到一次,两个男人都负伤而逃,她依然保持纯洁,可尽管如此,她还是怕这种事怕得要死。
她真是为这种男人感到恶心,天底下没有比强奸犯更应该被大卸八块的人了。
啊!她惊叫,因为她终于被扑倒了,胸前的衣服给撕下一条,裙角也是。同时,有六只手就要摸上她的身体。她感觉自己就要吐了,宁愿死也不要那脏手碰到自己,于是她闭紧眼睛。
惨叫声如预料中般的响亮,睁开眼,爬起来,看到那三个混蛋酒鬼各自捧着自己手跳着脚哀号,地面上洒满了污血,全是自他们的手臂上流下。
“她是个巫婆!”红胡子叫,有些恐惧,有些疯狂。
孤儿不说话,轻蔑鄙视的目光扫在他们身上,那是一个人看待三只猪狗不如的东西,或者是三团烂泥狗屎时才有的眼神。
看吧,这就是她的魔法,另类魔法、只能自保,无法攻击的魔法、本来不应该被人发现的魔法、同时也是奇特而高贵的魔法。
这目光刺激了黄胡子和花白胡子,他们不死心的冲过来,试图侵犯孤儿,但孤儿遍布在皮肤上纤细却强韧的尖刺毫不留情的扎得他们伸出的爪子血液如注,惨叫着退回,酒意全无。
花白胡子唰的拔出靴子里的匕首,“我要宰了你,剥了你的皮!你是个巫婆,是幻灵和地狱里的鬼所生!必须用火把你烧成灰烬!”
“你这种以武力对付女人的下流坯子、软脚虾、不配做男人的混蛋,应该下十八层地狱,在里面被踩成烂泥!”孤儿啐了一声,根本忘记贵族小姐不应该说粗话,“你连水沟里的腐肉也不如,还也敢自称为自由骑士吗?我愿意出一个铜板买你的命,因为你只值这个价钱,还是看在阿德斯的面子上!”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四十一章 狮吼面具
她站着不动,因为知道逃也没办法逃,还不如光荣些。朱丽说的对,女人也有荣誉。而她的护身魔法,那遇到男人侵犯就会自动冒出的魔法,能使她浑身长出尖刺,能保护她的贞洁,却无法保住她的性命。
那就好像《西游记》中仙人所赠的七彩霞衣,只要她不愿意,就没有男人可以近她的身。只是当这魔法被别人知道,她就会被人看做巫婆,当这怪闻在大陆上传开,她从此再也无法自由行动。重要的是,那些魔法之刺出现时,她疼得好像万剑穿身,每一次都是如此。
可是和女人的尊严相比,这疼痛就算再加一百万倍,又算得了什么。
“我和你们阿德斯大人有很深的交情,你不怕被他剁成肉陷就来杀我。”她继续傲慢的说,“不敢来的就是个死太监,少在那耀武扬威!”
花白胡子被孤儿的一席话震住了。这就是孤儿要的效果,能唬住人,熬到阿德斯出现就好了,当然前提是他会出现。
但是她吹牛时忘记了一件事,阿德斯被封印了八百年,现在他的手下都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她一个才二十七岁的盈禄家女伯爵又怎么会和这位死神有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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