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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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很不希望是第二种,因为那名骑士从惯例上讲是属于她的奴隶,尽管她现在不能把他关起来,然后再卖出高价,但至少算是隐形财产,将来有无数把他收服的可能,所以当然不想凭白无故的损失。
说起来她的挖宝的行动已经算是一次失败的投资了,在这种情况下当然能捞一点就捞一点,想来那个骑士也许能值不少钱,也许会突破她贩奴以来的价钱纪录。
说句不恰当的比喻,所谓贼不走空,如果一次行动一点东西没得到,会影响她以后的运气。
她可是一个背负重大使命的人,除了努力,运气也很重要。
那天从鬼影森林逃出后,正好是月圆之夜,是她从塔撒大陆回家的日子,如果错过了那一次午夜的穿越,她就要等下一个月。所以她来不及管冰封骑士的事,匆匆忙忙赶回了家。
其实弟弟妹妹的自我生活能力非常强,她这个当姐姐才是实际上的累赘,但是如果不能每隔一个月就看看他们,她心里就放不下。母亲不在了,从实质和精神上来讲,她应该代替母亲的角色,何况这对孪生兄妹的生活中从没有过母亲。
至于那个冰封骑士,她那个没有顺服的奴隶――他被封印在冰里,被埋在地里都没死,想必过一段时间也不会出什么事,她慢慢再想办法收回自己的“财产”好了。
“现在对一下时间。”走到迷宫死角的时候,像往常一样,由小独协调姐弟三人的时间,因为孤儿穿越必须在月圆之夜的晚上零点,前后不能错过十秒,所以在时间上要力求精确。
之后的两、三个小时,姐弟三人就只能站在洞里聊天、等待,不过他们也不能快十二点才过来,因为就算他们买的是三张全年通票,但迷宫的入口一锁门,他们照样进不来。
孤儿曾一度担心被清场的管理员发现姐弟三人躲在这儿,但自从游乐场建成七年,也是孤儿的穿越活动持续七年来,他们一直没被发现过。
也许是因为游乐场怕游客有危险,在迷宫各处都设有监视器,工作人员在监控室观察各地段就可以了,并不需要亲自巡逻。而这边是死角,就算有人闯入也会立即离开,所以并没有装监控仪器。
七年的时间,来回穿越了八十几次了,孤儿早就习以为常,只有小独还是会每次担心。
而就在接近午夜十二点的那一刻,她面对不断有水渗漏的那面光滑的石壁,双手手掌轻轻抚过,口中默念咒语,就见那块坚硬到建游乐场时无法施工打通的石头,慢慢散发出由青到白的光芒,最后变成水银般的颜色,石面波动,有如一池月光下的春水。
“我走了,你们两个不许吵架。”她嘱咐,之后在小独的帮助下,奋力扯住两个背包,差点绊了一个跟头,之后一步迈进了那扇水门。
时间刚刚好。
十秒钟,石壁又恢复了原样。
小立摸摸坚硬湿冷的石头,喃喃地道:“奇怪的世界。”
“你说哪一边奇怪?”小独问。
“两边都奇怪,虽然那边的样子我不知道。”小立习惯性的耸耸肩,“记得吗?我们曾经试验过好多次,就算这石头变成直立着的水池样,当我们试图跨过去时,也是会撞上石头,唯有姐姐可以通过。不过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来回奔波?”
“姐一定有理由。”小独叹了口气,“只是她不说罢了。其实我应该承当责任的,我是家里唯一的男人,可惜我没有魔力,但愿姐在那边平安。”
“放心啦。”小立拍拍哥哥的肩,“姐看着迷迷糊糊的,认真起来可精了,不然怎么会用短短的七年时间,就把一个孱弱的盈禄家族治理成塔撒大陆的首富家族?”
兄妹俩一边说一边走,只留下那面冰冷的石壁,和已经进入异世界的姐姐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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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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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在作品相关中发了一个十大家族的内容,大家算一下自己是哪个家族的,要知道本书的设定就是十大家族。但是如果所属的家族不够好,甚至是反派,不能不开心哦,一切要服从情节安排。
谢谢。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五章 迎宾龙
从幽冷潮湿的石洞,一步就踏入铺满厚厚长叶草的深坑,孤儿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之后把沉重的背包扔下,裹紧了披风。
她在等“迎宾先生”来减轻她的负重,之后送她回到盈禄家的城堡。
盈禄家的领地在“飞轮海”中心的一个孤岛之上,这也就是盈禄家在武力匮乏的情况下,还没有被其他家族灭掉的原因。这海倒算不得天堑,因为一贯风平浪静,景色还很优美,说是旅游胜地还差不多,不过塔撒大陆上的人不惯行船走水路,骑龙进犯的话又有点劳师动众了。
在其他家族的眼里,盈禄家族不值得征讨,因为这家族的人不过是一群胆小谨慎的生意人,要钱的话开口就好,他们不敢不给。飞轮海的地理位置在战略上也不是要冲之地,孤悬一地,抢来也没什么大的作用,还落个侵略的名声。
再者,盈禄族人都是制作奢侈品和工艺品的高手,如果这一族人被消灭,大陆上的生活只怕单调好多。
这倒应了老子的一句话,大致的意思是没有用的树木容易保住生命,用孤儿的话来说:就是废柴活得长吧。
昂――昂――
两声熟悉的号叫声传来,在这月色凄清的夜晚听着怪瘆人的,可孤儿脸上却露出了笑容,因为她的“迎宾先生”来了。和往常一样,她站在这深坑里不过三分钟,它就会出现。
它是一条龙,据说是能喷火的火龙,虽然孤儿从没看它喷过。不过它体形格外宠大,起飞时,翅膀扇动卷起的气流堪比运输直升机,在陆地上飞,体重轻一点的人不敢靠近,在海上飞的时候能把海浪扇起好高,就连它走几步路,小点的石头都给它震得乱滚。
人们都怕它,因为它是一条巨龙,和大陆上其他被训练为飞龙骑的龙不一样,人们总是惧怕庞大的东西。不过孤儿不怕,倒不是她胆子特别大,是因为这条龙还在龙蛋状态时,她就认识它了。
说是认识,其实不过是七年前她第一次穿越,就落到了这个深坑中,这里原本是一个荒弃的龙窝,不知道为什么龙妈妈离开时扔掉了这只龙蛋。
龙蛋是与众不同的橙色,蛋壳上布满鳞片,像一个表面粗糙的巨大桔子,诱人而鲜艳,孤儿穿越时恰巧坐在龙蛋上,当时龙才啄破蛋壳,她一屁股坐到了小龙的脑袋上。
当她摔倒在地并能够使眼神聚焦时,小龙湿漉漉的大脑袋和黑溜溜的大眼睛把她吓个半死。
为了拉关系,为了不被吃掉,她把自己带的巧克力给了龙吃,但拒绝所谓的稚鸟心理,拒绝当这小龙的干妈,只是为它起了个名子叫小蛇。
因为依照中国的传统说法,小龙等于蛇。
小蛇的生命力顽强到令人发指,仅靠本能的寻找食物,和孤儿偶尔给它送一点残羹剩饭就长成了庞然大物,也不知道它是怎么长的。不过因为孤儿的穿越比较定向定时,每回都落在它的窝里,又每回给它带回几十斤巧克力,所以小蛇现在为孤儿服务,也算孤儿的半个魔宠。
“小蛇,你是一头恶龙,别总傻了巴几的。”看到小蛇摇动大尾巴,把周围的石头击得粉碎,孤儿不禁教导道,“人家都怕你,哪知道你是迎宾龙,见谁都开心。”
孤儿拍了拍巧克力袋子,然后打了个向下的手势,那是她看驯大象节目中学到的。只见小蛇开开心心的跪伏在地,让孤儿和小猪爬上它宽大粗糙的背,然后又衔起孤儿的两个背包,动作熟练极了,可见经常这么做,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
孤儿从不坐小猪横渡飞轮海,虽然这海虽然风平浪静,更像个避风港似的地方,但毕竟也是海,孤儿怕小猪这种不牢靠的东西把她摔到海里。
再说了,明天一早要启程去自由贸易城邦参加当当拍卖大会,路上要走三天。一般情况下,皮特大管家会带着奴隶先行一步,她则骑着龙舒舒服服的飞过去,只要半天时间就行。
小猪没有飞行的耐久力,除了携带方便,没有其他优点。小蛇就不同了,不仅可以长途飞行,到了拍卖地点,还可以帮助孤儿向买家展示奴隶的素质。孤儿之所以平常带着小猪而不是小蛇,只是因为小猪吃得少点,可以省钱,但关键时刻还是得小蛇出场。
小蛇极其善良,或者说是脑残,但是它有一个非常恶劣的毛病,喜欢叼了东西甩出去。它觉得这是游戏,可是附近家里养着魔宠或者幼龙的人家都特别恨它。
人家如果带着自己的幼龙或者魔宠出行,一定会小心避开它,因为只要让它看到,它就一定会冲过去,兴奋地叼着人家宝贝的后颈,远远的甩出去,才不管对方落地时会不会摔断了腿,撞碎了脑袋。
做为小蛇的监护人,孤儿不知道接到了多少告状,后来她干脆废物利用,即让小蛇甩个过瘾,又帮助了自己的事业。
她虽然什么生意都做,是钱就会赚,但最主要的营生之一是贩卖战争奴隶。那都是各大家族,他们称之为各大国家之间互相征伐的所造成的“剩余价值”。这些奴隶原本是骑士、士兵、加入部队的农民、或者是监狱的罪犯,当然,他们也都是男人。
贩卖奴隶和贩卖牲口是一样的,一般人都会挑聪明强壮的买,有时还会拍卖出很高的价钱,但是所有这些素质除了从外观上判断,其他全是口说无凭,所以孤儿想到了个绝招。
她从地球那边弄来了降落伞,提前给奴隶们做一些简单的、理论上的技术培训,比如打开伞拉左边绳子,调整方向拉右边绳子之类的。然后到达拍卖现场附近,让奴隶们背起伞包,再由兴奋得昂昂直叫的小蛇依次叼起他们,甩得又高又远。奴隶们为了活命,到达最高点就会打开伞包,以从天而降的姿态让买家检阅。
强壮而聪明的奴隶着陆时又稳又准,表现欲强一点的还会摆个POSE什么的,差一点的就人仰马翻,最差的可能会摔伤,孤儿称其为自然损耗。摔死的情况倒没有发生过,因为小猪的作用在这里体现,它速度快,完全可以接住某些自由落体。
这种心明眼亮又别具一格的拍卖方式兼具了贸易和娱乐两大内容,因此大受欢迎,甚至要竞拍孤儿贩卖的奴隶需要买票才能入场,有的人不买奴隶也会进场看天降飞人,所以孤儿又赚了一笔门票钱,所以孤儿的奴隶都会卖到最高的价钱,也所以她成了全大陆最大的奴隶贩子。
只不过在训练小蛇能定点甩出奴隶,而不是随意乱甩的时候,颇费了孤儿一番心力。不过赚钱嘛,哪有不付出劳力的道理。
越过波光鳞鳞的飞轮海,小蛇稳稳的落在特意为它修建的“停机坪”中。皮特大管家早就等在一旁了,一见孤儿就立即跑上来迎接,带着一脸狗腿的神色。
孤儿的四个贴身保镖就跟在皮特身后,其中力大无穷的小四四拿起了孤儿的背包,至于那包巧克力则归小蛇自己当家作主。
“大当家,一路安好?”皮特殷勤的问,态度虽然诚恳,可是七年来总说这一句,孤儿已经没什么感觉了,只点了点头,骑上她那匹灰白相间的大马,那是为她早就准备好的。
其实按照这里的习俗,她应该被称为盈禄伯爵小姐,因为早在多年前紫金家族称王的时候,分封了其他九大家族继承人永久世袭的王位和领地,盈禄家得到了飞轮海和伯爵的头衔。
虽然现在大陆是混战之局,没有统一的统治者,也没有人承认紫金家族的王者地位,但大家还是习惯性的这样称呼,其他九大家族也是一样。可是孤儿不喜欢这种西方的称呼,所以在她的领地,大家全被迫改成了东方腔的东方称谓。
“都准备好了吗?”她问,一带马缰,朝着自己的住处――灰色城堡而去。
“按照您的吩咐和我们平常的习惯,所有奴隶都授过课,也打扮得整齐干净,明天一早就坐船前往自由贸易城邦――不破之城。”皮特边走边说,始终保持在孤儿左后侧一米之遥的地方,显得恭敬极了,“这次的奴隶是尊贵家族和精灵家族为了争夺梦幻溪水的所有权的战争中彼此俘虏的,因为都是新兵,年轻得很,长得不错,身材也好,一定会卖个好价钱。他们交换战俘时只交换了贵族,可是让我们做了一笔大生意。”
“这是为他们好,俘虏不投降就会被杀掉,被卖去做工总比没了脑袋强。那几个伤残的就留下吧,给巴雷铁匠当学徒,或者和马倌养马。”孤儿吩咐,策马前行,小猪在马后紧紧跟随,而远方码头传来小蛇满足的叫声。
她本想回到城堡再询问冰封骑士的事,以显得不那么在意,但她在家的这一个月中,几乎每天都会在飘着白雪的黑色梦境中醒来,每次,她都会看到那个黑衣骑士冰冷的看着她,蓝眼睛里杀气腾腾,之后举起他的巨剑。
这让孤儿很不安,也很生气,因为塔撒大陆还是挺迷信的,总做这样的怪梦意味着有不吉利的事会发生。可是别人从瓶子中放出个恶魔,就可以满足一个愿望,擦一下神灯就可以得到神奴,为什么她挖出一个人,却没有得到利益?
她心中对那冰封骑士好奇得不得了,简直忍耐不住,此时假作无意的问道:“那天在鬼影森林――后来我叫你打听过,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那个冰封骑士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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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飞轮海本来是台湾一个偶像团体的名子,被本六忍不住恶搞,用于本书中海洋之名。嘿嘿。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六章 阿德斯军团
听到这个话题,皮特驱马向前,和孤儿并排而行,把四个保镖甩在身后,神秘兮兮的道,“大当家,这可算是个惊人的消息了。我派出了四个探子,花了二十个金币才搜集到一些消息。”
“别卖关子,讲吧。我的账目全是你管,你已经抽了不少油水,你猜我会不知道吗?所以别和我提金币的事,我不会补给你的。”
皮特有点尴尬,咳了两声道,“身为管家,为大当家效劳是应当的,我这样说,只是为了表示消息的珍贵性和真实性的程度。”他又沉吟了一下,才说,“当天我们离开的时候,听到过幻鬼可怕的叫声,现在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怪物不是为了去吃掉冰封骑士的,而是追随他。”
这答案正是孤儿所期待的,但她还是吃了一惊。
只听皮特继续说道,“幻鬼的叫声持续了一夜,惊得森林附近的猎户和农民不敢入睡,连牲口都被吓死了好几头。这些没教养的下流坯子,问几个问题罢了,居然叫我赔偿了损失。”他仍然忍不住抱怨自己花了多少钱。
不过孤儿不理他,他只得往下说,“后来在天蒙蒙亮的时候,有不少人都看到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手持巨剑、黑得像幽灵,带着一队黑衣骑兵,后面跟随着大群的幻鬼。他们从鬼影森林中出来,静悄悄的没有声音,然后就消失了。那些下等人们认为那是传说中死灵骑士,带着他的阴兵路过那里,而死灵骑士的出现是邪恶和灾难将临的象征。我奇怪的是,传说幻鬼已经灭绝了,前些日子不仅出现,咱们还遇到了那么一大群――也许幻鬼也是死灵重生。唉,这么说来,塔撒大陆――”
皮特后面说的话,孤儿根本没有入耳,她满脑子都在想那名冰封骑士的事。
死灵骑士吗?不像啊。因为不会有死灵拥有那样一双湛蓝深邃的眼睛,像火一样燃烧的。
而且,她挖他出来的时候,明明只是一个人,哪来的高头大马?哪来的大队骑兵?也许这只是农民和猎户,甚至皮特的夸张说法,可是他究竟是什么人呢?为什么传说中凶残且灭绝许久的幻鬼会出现并拥护他呢?
“听说他的马也是幽灵马,全身都披着护甲,高大得像龙,眼睛像两盏灯,根本是为战而生的。所以我说,亲爱的小姐,我的大当家,咱们这回可闯了大祸,但愿那死灵骑士不要查出我们是谁,否则他来找麻烦可怎么办?就算他想感谢,我们也还是不要招惹为好。”
“我不管他是谁,我只知道他是我的奴隶,他属于我。”孤儿语调稳定的宣布。
皮特大吃一惊。他知道他的这位主人对金币的热爱超越一切,但这样要钱不要命的行为还是让人有点难以接受。
“没有人敢以死灵做奴隶。”皮特惊吓之下,居然顶嘴,“就算他肯做遵守惯例,谁敢收啊。”
“我敢哪。”孤儿一提马缰,神态温柔的微笑道,“任何人都应该有主人,就算死灵骑士也是一样。关键是怎么找到他,降服他。”
皮特不禁一激凌,因为以他服侍大当家七年的经验来看,她越是温和,就越可能发生可怕的事、想到可怕的主意,“您不是要找死灵骑士吧?可是――可是――”他惊疑地问。
“你果然是个合格的管家,这么善解人意的。”孤儿还是笑眯眯,“说吧,你是不是已经听到了什么小道消息?”
皮特抬眼偷瞄孤儿,见她温和的看着他,脸上无害,可是目射寒光,只得咕哝道:“鉴于您深入鬼影森林是为了寻找八百年前突然衰落的驿马家族的宝藏,所以我特别找了几个吟游诗人,让他们唱了一段驿马家族的传说。听说驿马家在最强盛的时期,不知为什么分裂为了两支,其中有一个叫阿德斯的骑士,带领他的手下反出了驿马家族,成为了自由骑士,宣称只为战争而生。在那个时候的大陆上,所有人听到阿德斯军团都闻风丧胆,他们战力绝伦,阿德斯本人更是所向无敌,谁雇佣了他们,谁就拥有胜利。当然,聘请他们的价钱也非常非常的高,有时候会让国家破产。可是为了胜利,谁又会在乎呢?所谓驿马宝藏就是从那时候流传下来的,据说说他们的财富多得数不清,连盔甲全是金子打造,武器上镶满了宝石,其他用不完的财宝就埋在了一个地下通道之中――”
孤儿听到这儿,两眼发亮,恨不得立即返回鬼影森林一趟,看阿德斯的宝藏是不是埋在那块冰晶之下,假如那名冰封骑士就是阿德斯的话。
皮特察言观色,知道他的大当家想些什么,连忙弥补道,“其实这只是传说,根本有很多漏洞。如果盔甲是纯金的,根本不能起到保护作用,顶多是在青铜盔甲外镀上一层黄金。刀剑上镶满宝石更是不可能的,那样他们会无法战斗,想来也就是在刀柄上镶上一颗半颗。他们是战士,又不是娘儿们,要那么多装饰品干什么,实用才是第一位的,依我看――”
他住了嘴,因为他看到大当家眼睛里仰慕金钱的桃心不少反多,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现在大陆局势不稳,征战时有发生,上好的武器和盔甲的价钱要高过黄金。而当年高妙超凡的冶炼技术已经失传,现在大陆上最好的铁匠也打造不出神器一样的盔甲武器。
所以,假如真有过那么一支强大的自由骑士军团,他们的武器和盔甲就当于神的遗落,而伴随着阿德斯军团的荣誉和胜利,那些东西会增加更大的价值。
如果找到这些东西,大当家已经无可计数的财富还会大量增加。何况他的话给了大当家提示,那些武器盔甲是镀金镶宝的,除了它们的战斗价钱,还加上了装饰价值,这样的话,就能赚到更多的钱。
还有那传说中的、埋在地下通道的宝藏――这简直是要了大当家的命,她不疯狂才怪。
果然,孤儿脸上带着很感兴趣且兴奋的神色问:“阿德斯军团以前在哪一带活动?就是在鬼影森林那边吗?不过不太可能,没有人会把他封印在自己的埋宝地,却不挖出宝藏的。”她目光烁烁,似乎所要的一切就在眼前。
“这个我可不知道,吟游诗人也只是根据传说来唱,做不得准的。再说,就在阿德斯军团强大到无法战胜的时候,他们突然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之中,其中原因和他反出驿马家一样是个谜,说不定是发生了什么重大灾祸和瘟疫,这可真是不吉利。我现在只希望咱们上个月挖到的不是阿德斯,随便他是哪个被封印的倒霉蛋儿都好。”
“这个大陆还真是有很多秘密啊。”孤儿笑着叹了口气,“难道这就是天命,要我去挖掘的?”说着她一夹马肚,大灰马轻快的闯入了城堡之中。
皮特只注意到了“挖掘”两个字,被那表面词义吓得浑身冷汗,生怕大当家要重返鬼影森林。
而孤儿却记起盈禄家的长老曾经说过,在塔撒大陆上,有两个地方不要轻易去闯。这两个地方的名子中都带有一个“马”字,一个是惊马古道,一个是大战马坡。惊马古道是通向不破之城的道路,已经被她走得轻车熟路,而大战马坡又是什么地方呢?
皮特看来是不会老实告诉她的,她不费那力气应付他,干脆去问长老好了。
结果长老告诉她,大战马坡就是八百年前,驿马家的自由骑士军团频繁出没并安营扎寨的地方。而且据说,军团的首领有非凡的魔力,可以召唤幻鬼。
冰封骑士、幻鬼、宝藏、大战马坡、自由骑士、阿德斯军团,当所有这些条件凑在一起,答案似乎很明显了。于是孤儿决定去那里一趟,看看那地方是否存在有助于她降服“死灵奴隶”的东西。
但目前,还是当当拍卖大会最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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