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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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在这儿胡思乱想,还不如去审问贝卓。

昨天是她疏忽了,或者是害怕了,没有问个清楚。照理说贝卓是图国的副帅,也算是个人物,可能随便认错人。何况回想起来,昨天他那震惊的表情如假包换,而且不像是神智不清的样子。

难道,图国皇室真的有隐秘事件?还和她。。。不,桑青有关?这和有人要暗杀她的事有关联吗?她必须弄个清楚,毕竟现在笼罩在她头顶上的杀气迟迟不散。倘若,她只是个替代品该怎么办?桑青的灵魂归来又怎么办?那她又算什么?舍得下这一世的人和事吗?

想到这儿,她脑海中突然出现了沈澜的影子,然后是江无忧的影子,两人的面容交叠,挥之不去。与此同时,她的心又热又痛,说不清的难受,也不知道那痛彻心扉的感觉是为了谁。

“昨天你为什么叫我公主,图玛公主?”她打听到贝卓还在马厩中,于是直接跑来,挥退了小兵问。

“我看错了。”贝卓平静地说,可在乱发的缝隙中,他不断地瞄着方初晴,一遍又一遍,怪不得!怪不得!长得实在是太像了,但她是吗?言谈举水差得太多,可他却有一种感觉。。。。

“你撒谎!”到这时,方初晴无论如何也汉有相信这话了,说不清为什么,就是这样断定,仿佛是奇准的第六感。

这让她感到害怕,于是凑近了贝卓,近到了足可以威胁自己生命的地步。她就是要这样,让她的细嫩的脖子完全暴露在贝卓的铁爪之下。倘若她不是什么图玛公主,贝卓必会伤害她。甚至以她为人质,就算逃不了,也得闹腾一番,以抵销在战场上败于沈澜的耻辱。毕竟,他应该看得出来,她在军中不是普通的一员。倘若她是图国的公主,贝卓就不会伤害她,就算要这样作,也不会理直气壮,她一眼看得出来。

她一只手不着痕迹地挨在腿侧,那里挂着一把匕首,其实是江无忧送的超大金沾子,万一贝卓真的动手,她南非要有机会逃脱,可不能真的把小命交托在这个野人的身上。她知道这样有多危险,但是她心里强烈的渴望知道桑青的事。因为,那现在是她的事了。她不想做一具木偶,她要痛痛快快再活一场,这是老天给她的、好不容易的重生机会!

“如果我说你是公主,你人放跑我吗?”贝卓突然说,“如果你是,你应该这么做,因为我图国的公主怎么能容忍本国的军队副帅被俘?”

方初晴一愣,之后冷静地退后几步道,“我不是那个什么劳什子公主,而你认为我是,因为我们有着一模一样的外貌。”这次,她没有忽视贝卓眼中一交而逝的杀机和随即而来的敬畏。

天哪,桑青是公主,而且是那种见不得光的公主!

她感觉得到,财才贝卓明显是想杀她,可是却动不了手。这样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另一个想杀她的人那么有能力,可以攻入戒备森严的沈府、可以在围成铁桶样的和政城逃脱、可以调动死士袭击十万北军。她的被追杀,完全是因为桑青的身体太重要。

可究竟是什么能令一国公主隐姓埋名,还在活得像过街老鼠似的?好不容易重生,为什么让她摊上这么个复杂的前身体?而如果她不弄明白所有的细节,恐怕是永远不会得安宁的。

她对贝卓形容了一下她在和政城烤鸭店门口遇到的男人的形貌,她想知道那个人是谁。

“不认识。”贝卓想也不想地答。

于是她有了答案,“你认识那个人,而且他的地位很高。但有什么方法可以让他明白,我不是公主,我只是大江国一个普通女人?”她徒劳地问。

贝卓半晌不语,看起来相当挣扎,“我什么也不知道。”最后他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说,“如果你不相信我,或者还有什么疑问,自己去图国找答案吧。”

去图国!去图国!去图国!适时的,那个心底的声音再度响起,以致她沉浸在这个荒唐的念头里,无法自拨。真的要去图国吗?太危险了,沈澜知道他会大发雷霆的。

可是她真的想知道自己的,不,是桑青的身世,有些事情逃避是没有用的,必须发解事实真相,然后彻底解决。而沈澜,应该是知道桑青的身份吧?但他连一点信息也不透露,所以她只能靠自己。一是为了解决她的生命威胁,二。。。如果桑青有什么事没有完成,她要替桑青完成。

这样桑青的意识才会远离,她也才能随心所欲的生活。况且这也是她应该付出的代价,她用了人家的身体,由丑女变成美女,重新获得了生命,她就有义务尽一切力量报答。

只是在没有沈澜的同意前,刀子不想轻举妄动。一直处于被追杀的边缘,实际上她虽然还很害怕,但感觉已经麻木很多。她之所以不愿意仓促下决定,只是为了沈澜。因为她这样偷跑,他会担心,如果他来追,还会危及到他的生命。而他的生命,是属于整个大江国的,属于万千百姓的,不是属于她的。

“在我的靴子里有一块不值钱的玩意儿,你可以拿走。说不定。。。在图国能用得上呢?”贝卓看着发呆的方初晴,又说。

他不管这女人说的是真是假,他是军人,照说应该奉命杀掉她,以除后患。但他终究有一丝愧疚,这令他恍惚间脑子混乱了,不知道自己要效忠的到底是谁?所以他觉得应该让这女人去碰碰运气,一切,还是交给老天来决定吧。反正,他已经不能再回图国了。

方初晴依言把东西拿出来,却是一块铸铁的牌子,方形,火柴盒大小,看着毫不起眼,而且因为被贝卓的臭脚踩着,简直熏死人。

她知道再问不出什么了,干脆先回去,把那块牌子又洗又泡,然后放到窗外去晒,脑子里也想了一天一夜,却还是不能做出决断。而当她转天中午再去找贝卓时,才听说他已经被押解进京了。自两国交战以来,他是第一个被俘的帅级人物,自然要送去御审,并令江国百姓欢欣鼓舞。

可她怎么办?要不要去图国?怎么办?要征得沈澜的同意吗?她去到那儿,又要怎么做呢?

她犹豫着,挣扎着,却不知道远在几百里外,沈澜坐在军中脑中苦思冥想地上满是因写错了而被丢弃的纸团。更不知道,一场大大的误会再等着他们。

第六十九章节 史上最糟糕婚书

回到要塞的第四天,沈澜终于有消息为了,奇怪的是,这一次他的传信兵是一名英姿飒爽的女将,名为王三娘,除了对镇守要搴 主将说王爷会在一周内返回外,还给方初晴带来一封沈澜的私人信件。

方初晴感到很甜蜜,因为这证明沈澜对她是与众不同的,不枉她思念他一场。可是当她打开信,甜蜜就变成了莫名其妙,然后不知是怒是喜,再琢磨了一下,最后彻底被气到了。

。。。。方初晴,我允许你嫁给我。十一月十一是好日子,我回要塞后,可办喜事,顺便贺我大军大胜。。。。

信上就是这么一行字,没头没脑的,好像还写糊了,墨迹晕染,上面还有一个脏兮兮的指印,显然是某人紧张下,手指不小心碰到了墨汁。

他什么意思?允许她嫁给他?好大的恩典哪。他果然是自恋加大阴人,以为嫁给他是天底下最好的事吗?往好里说,这封信算是一纸婚书,可却是只上最糟糕的婚书,连求婚的证据都这么傲慢。十一月十一日?这在地球中国上是光棍节,看他选的什么好日子!而且这婚书中的信息中为什么透着恩赐感?还那么笃定?她一定会答应吗?太小看人了!

她他妈的堂堂一个公主,怎么也算是翻版的金枝玉叶,怎么能这么随便就打发了?她有说过想嫁给他吗?再说信上也没说娶她是为妻还是为妾,也没有表达爱情,她凭什么就这样答应下来?

可是。。。可是。。。想到能嫁给他,永远守在他身边,她心头就有一丝说不清、暖烘烘的情绪,感情上想答应他,理智上却绝对的拒绝。

她很茫然,以至于没发现那封信的封口有些问题,似乎被人偷拆过,而后又再度封上的。

“他还有什么话要传达吗?”方初晴见王三娘没走,就一直站在一边,强压着又羞又怒,又高兴又恼火的情绪,平静地问。

王三娘垂下眼睛,掩饰着内心的幸灾乐祸和能够搞破坏的恶意快乐。刚才,这姓方的死女人脸上那番又红又白的脸色变化,没有一丝逃过她的注视。

是的,那封信她偷拆过了,然后就知道王爷这样写婚书,这女人一定会发火,于是她就放了心。王爷什么都好,只是不懂女人。可是他根本不需要懂,他那么优秀,在战场上光芒万丈,有如战神转世,女人早该谦卑,无所求地奉献自己,还用得着求吗?假如能与王爷有一夜,也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可是王爷回京一趟,回来时就带来了这个女人,说是皇上的信使,可王爷看她的眼神,很明显是看他心爱的女人。

她妒忌的发狂,为什么王爷从来没看过她一眼呢?她在战场上奋力拼杀,悍不畏死,就是为了博得他哪怕一个眼神的青睐,但却从没有得到过。不过没关系,好在王爷眼里也没有别的女人。就算是温柔乡的花罗,也不过是个暖床的而已,但王爷对这个方初晴就不一样了,全军的男人都有粗坯,没人注意到,只有女兵们注意到到了,还背后议论方初晴会不会令王爷违背永不娶妻的决定。

大家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方初晴可以在王爷面前任意放肆,这在之前根本是不可想象的。

一个强势惯了的男人,突然可以容忍一个女人冒犯他的权威,那已经是最大的爱意表达,可惜那个女人并不明白。而他们两人之间的眼神交流以为别人不会发现,甚至他们自己也没发现,但她这个有心人却见到了。

后来当她打听到方初晴不是清白之身,不过是个奶娘时,她的愤怒无法形容。为什么那么完美的右师王会喜欢上这种卑贱的女子,况且这个女子一点不知道珍惜自己的福气。

她痛恨得无以复加,一直想找机会教训教训方初晴那贱人,可一直没有机会,王爷看护她,就像看护最珍贵的宝贝。这,那愚蠢的女人也没感觉到吧?

再后来她作为近卫队员之一随王爷出征,看到王爷除了开会和打仗外,就在帐中写着什么,写一张纸就废一张纸,显得很烦躁,又似乎很慎重、很为难,却又不像是送到朝中的密报。于是她就留了心,捡了撕碎的纸张看,结果发现王爷居然在写婚书!大概是怎么也不满意,所以写了很多天也未成。

也正因为暗中了解了这件事,所以王爷要派个女兵回要塞送信时,她自告奋勇地做了传信兵,然后偷看了信件,凉那不熟悉军中信件来往规则的女人也看不出来。

可这个女人真不识抬举呀,她到底知不知道自已得到了什么?得到的是什么样的男人的恋?居然真的有猜测中那样不高兴了。既然如此,就按计划刺激她一下,最好她扬长而去,这样就有机会宰了她,以绝后患。

王爷不需要她这种女人,所以她这种忠心的手下要来替他解决烦恼!王爷也应该回到不娶妻的情况中来,还可以由她在心里默默爱着,想象自己可以伴在她身边!

“王爷说。。。。”王三娘沉吟了一下,似乎很同情方初晴似的,“说,反正妾室不

用明媒正娶,八抬大轿抬进门,让姑娘自行准备一下就行了。到时候全军庆祝,洞房花烛。”

“什么?”方初晴感觉心上给人割了一刀。

原来是为妾!她早该想到的不是吗?她是什么身份?一个残花败柳,一个奶娘,怎么配得上大江国的右师王?多少名门贵女他都看不上呢,怪不得他用恩赐的语气来写这封赐书!原来没把她当成通房丫头已经是天大的脸面了!原来他只是想要个女人暖床,不是想要一份真正的、慰着心灵的感情!

可惜,她不稀罕!

“王爷确实是那么说的。”王三娘露出很为难的神态,“论理作为下级我不该议论王爷的事。可是这也实在有点。。。怎么说,您还是皇上的信使,把您气‘跑’了怎么办?”她意有所指地说。

其实,临行前王爷对她说:本次你将代媒人之职,三书六礼的事你一并办好,不可疏忽怠慢。亲事成了,本王有重赏。你对方姑娘说,本王真心一片,她想要什么,本王都会给的。回京会禀明圣上,让她堂堂正正做沈家人。

王爷没说要娶方初晴为正妻,事实上依朝廷礼法和沈家那种人家的家法来说,方初晴这样的身份当正室也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圣上恩准,再拜了宗祠,就算不是正妻,一切也成了定局。

所以,她宁愿冒杀头的风险也要阻止这件事的发生。

而眼时,方初晴的心混乱之极。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她沈澜付出了真心,所以身陷局里,没办法冷静淡定。王三娘所说的话,她只注意到了那个“跑”字。

是啊,他这样轻视她,她为什么还要事事听他的话?她有自己的人生,她要查明桑青之死的真相,她要解决了前身事,甚至找到自己曾经的男人,曾经的孩子,然后隐姓埋名的好好活一场。这本来就是她进沈府前的愿望不是吗?那么为什么要被沈澜这样不真诚的男人误了她的前程?其实这样也好,万一她真跟沈澜有了什么,桑青的前夫和孩子来找她,她该怎么办?

离开他吧,他们在一起就是错误,干脆到图国去吧!

“谢谢你,这是王爷的恩宠,我高兴都还来不及,怎么可能生气?王将军不要管了,我自然会按王爷所说的,自行安排。”

方初晴说得平静而认真,但在这时候,她越是这样,王三娘越是料定她起了反抗之心。一个女人敢在平时和王爷那样强势的人对着干,怎么会容忍这样的侮辱性婚约?

“哦,那末将出去了。如果需要帮助,请吩咐就是了。”王三娘喜悦地道,倒不用刻意压抑这种情绪,当成为王爷高兴好了。

方初晴点了点头,送王三娘出门,然后拿出那纸婚书,越看越看,想撕掉,终究没有,只走到桌边给沈澜写了一封回信,然后跑到隔壁他的房间,把婚书和回信夹在她平时最爱看的一本游记里。

那书是他的,但她常常翻阅。她把纸条放好后,故意把书摆得歪斜一点。假如他有心,就能看到。

这就是太优秀的男人所面临的因境,总有很多女人惦记他,其中不乏被仰幕和暗恋催化的变态者。而做为爱上这样男人的方初晴,就不可避免的陷入了一个个陷阱。

如果是平时,她完全可以揭破谎言,因为这种话,沈澜怎么可能让一个属下传过来?沈澜那样别扭的个性,那张婚书上说话的语气根本是掩饰羞涩的。可目前正是她的恋爱情商低下的时候,重要的是,她和沈澜交流不够,互相猜测对方的心思,所以轻易就上当了。

其实沈澜有出征的每一天里都想着她,就像她想着他一样。他对她的感情已经强烈到不惜改变自己不娶妻的初衷,可惜他从没意识到对像方初晴这样的女人只有爱是不够的,还需要足够的尊重。他只是很怕当面跟她提起成亲的事,不知道要怎么表达心中所想,于是他就写信。但是他写了无数次都感觉不好,最后干脆写了封婚书,然后特意叫一名女将做媒人,转达其他的话。

他甚至翻了黄历,虽然他并不信那些,但考虑到方初晴也许会介意的。他的意思 是全军大贺,还有增添喜气,也能表达他对这桩亲事的重视。他心里对方初晴有感觉,可是他不会说,但他觉得可以做到。只是没想到那些话会另方初晴产生误会,更没想到他郑重委托的女将却是发誓破坏他和一个女人关系的人。

于是,等于他亲自逼走了自己的心上人。

第七十章节 论斤的金项链

黄昏时分,就在要塞就要关闭的当口,方初晴混了出去。

在这里几个月里,她对军中的一些细节了如指掌,所以加然困难,却还是让她成功逃脱了。她并不知道,要塞固若金汤,如果没有王三娘暗中帮忙,她就算再了解军营的行动规律,也是不可能这么走掉的。

她随身只带了细软,在长物镇败的各种玩意全留下了。对此,她并没有心疼,并不是因为她不爱那些奢侈品,而是她为某人心痛得顾不得身外之物了。

至于为什么这么赶,没有三思而行,是因为齐山上回说他要到图国去,算日子就在这一半天。她虽然冲动,却还没傻到自己单独跑路,知道要到人生地熟,还随时有人想杀她的图国去,必须乘一条大船。

齐山,应该是大船吧?

她连夜往长物镇赶,偷的马匹虽不起眼,但却是耐力奇佳的良驹,所以她第三天中午就到了,可结果却还是晚了一步,齐山天才亮时就已经带着商队离开了。好在齐山临走前曾郑重吩咐过齐氏的管事和伙计,要他们满足方初晴提出的一切要求,于是她很快得知了商队所行的路线,快马加鞭地追了上去。她清楚地知道,没了齐山这个大靠山,她的图国之行将非常危险,甚至是寸步难行,连边界也过不去的。

早先她听说过的,能到图国去做生意的人很少,因为明里暗里,各国都不与图国有贸易往来,尤其是江国,试问,谁会和敌人做买卖呢?但那只是官方说法,民间却不管那套,有利益就有人涉足,何况是暴利生意?官方对此也是睁一眼、闭一眼,顺便让苦哈哈守在边界的兵士也有点散碎银子花用,只要不是太大规模就行了。

所以江图两国的边界虽然关闭,但真正的能人却自有办法通关。而能成为商队领袖的,往往是通吃五国的八面玲珑的人,要知道买通商道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

不过在她策马路过长物镇上那间西域风情的道饰铺子时,正巧店老板出门,和方初晴打了个照面。因为她曾是大金主,那老板对她印象深刻,居然当街拦马。

她吓了一跳,幸好镇上的人多,她骑得不是很快,不然非得落马不可。

“本姑娘没空光顾你的生意。”她一带马头,想从另一侧绕开。

可那店老板却又拦了一步,点头哈腰地道,“不是要姑娘光临小店,而是请您把自己的东西取走。”他边说边打量方初晴,只觉得这姑娘穿着女骑装,可比那天装西域女子漂亮多了。

“我有什么东西没取走?”方初晴很纳闷,难道是那天买东西时忘记拿什么了吗?

店老板巴结地笑道,“姑娘先下马呀。倒不是您落了什么在小店,而是后来跟您一起来那位爷当天晚上又来了一趟。要小的给姑娘打一条很大的金项链,说是要压惊用的。前几天东西就做好了,但那位爷一直没来,今天遇到姑娘,不如就捎回去吧。”当天他以为沈澜和方初晴是一对小夫妻,可今天他看到方初晴的发型不是已婚妇人的,所以不敢乱讲,只姑娘爷的一通乱叫。

方初晴一愣,在急急火火赶着离开沈澜的时候听人说起他,好像伤口被不知情的人无中意撞了下,疼得突然又无措。而且,他们来长物镇游玩的那天,她因为贪心说了草人代死不吉利,需要金子压惊的话。她本是随口说说的,没想到沈澜却记下了。那天晚上她在客合适的大堂哄雪儿时,沈澜是从外面进来的,难道就是去订金项链了?

他记得她无意中的胡说八道,还真的照她说的做的,这是心里没有她的表现吗?可如果心里有她,又为什么说那么多无理的话来羞辱她?其实她理解在这个年代,她想嫁与他做正妻有多么不可能,其实并没有想真的为难他,但从他口中说出那些轻视的话,她怎么受得了?

“我手里没有抵票,没有关系吗?”她很想看看那条金项链,于是说。抵票,是大江国中类似于提货单的东西。买方只要支付了费用,卖方出具票据,之后只要持票的人就可以拿走货物。

“姑娘留下个字据就行了,下回再拿抵票来换呗。”老板仍然笑得讨好。虽然这行为不合规矩,但经常也有人这么做,并不会出乱子。况且,这姑娘可是女财神哪,巴结好了就是绝对的回头客,一次再来说不定又会买走很多东西。

方初晴一听,立即下马,跟店老板来到内铺,眼看他取出一只木盒来。

“拿错了吧,这么大?”一看那一尺见方的精致木盒,方初晴颇感意外。会不会只是样子货,就包装好,其实没什么真材实料的?

“没错没错,这么大的顶链,本店是第一次接手。”店老板说,“那位爷选好了样子,然后说钱不是问题,关键是要够大。这不,有一斤多重呢。”

啊?一斤重!那是项链吗?哪有人买金首饰是论斤的?真戴上还不把脖子压断?拴狗的吧!

方初晴一听就气坏了,猛地夺过盒子,打开一看。。。这哪儿是项链,明明是腰链,纯金打造,式样像一条金树枝,挂着很多漂亮的金叶子。不得不说,这家店手工不错,那些叶子形状可爱,连叶脉都刻画得清清楚楚。而且,她没有看过比这项链真真材实料的东西了!

“小的也说这项链实在太。。。太与众不同。”店老板斟酌着字眼,看着方初晴涨红的脸蛋儿解释说,“但那位爷说是为姑娘压惊的,倒不为佩戴,所以只求足金份量,说姑娘会喜欢,只要姑娘高兴就得了,其他一律不问。”

他什么也没说过,可他是在用心思让她高兴吗?这。。。甚至算得上是纵容她的恶趣味,宠着她做任何事。可为什么?为什么在她想离开他的时候,却得知他默默做过的一切。

一瞬间,前一刻她还觉得沈澜恶劣,这一刻的心却被温柔占满,想立即回要塞去。她被沈澜的行为搞糊涂了。他到底。。。喜不喜欢她?爱不爱她?到底有没有一星半点儿的爱意?

只是这死家伙为什么和皇上一样?她不过玩笑着说句话,他却当了真。皇上送个金钗像匕首,他就送个项链像腰链。不过这东西虽然不能戴在脖子上,便她还真是喜欢金子呀。

她犹豫了。

真的要不告而别吗?是否应该回到他身边,把两人的感情理清楚再做决定?可是她才想到江无忧,脑海里到图国去的心声又强烈地响起。

算了,事情已经到这个份儿上了,还是先去图国一趟吧。她南非要冷静一下,好好考虑要爱谁。要接受谁,要怎么活。她还需要自己解决自己的事情,不再依依赖别人。

“谢谢老板了。”她随手写了安据,把装着金项链,不,是做腰链的盒子包好,负在背上,追着商队的路线而去。

她满脑子想沈澜的事,却并不知道这两天她算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的。因为她出了要塞后,王三娘虽然没有追她,但第二天一早就以巡逻的名义,带着自己的绝对亲信去劫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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