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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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根本没理如初,径直走到墙壁边又是唰唰唰唰四句,笔走龙蛇,飘逸飞舞,姿态潇洒,之后把笔向窗外一抛,傲然转过身来,一脸挑衅的模样。
“小孩子要爱护公物,耍什么帅呀,快把笔给我捡回来。”如初大叫一声,窜过去拍了张居正的后背一巴掌,力量没控制好,害他差点吐血。
他诧异地对如初怒目而视,心想这位公公懂不懂文人风流呀,想他五岁入学,七岁能通六经大义,十二岁考中秀才,十三岁时就参加乡试,十六岁中了举人,同年还进了皇家卫学,什么时候有人忽视他的文采,居然关注一只笔!
“看什么看?这笔明明还好好的能用,你丢掉它干吗?浪费是可耻的,知道吗?”如初苦口婆心地教育着未来的天下第一首辅,如今却只知道装酷的死小孩,“将来你是国之栋梁,爱护天下百姓要从爱护最小的物件开始。”
“不知道你说些什么。”张居正又哼了一声,其实所有人都不知道如初偶尔跳出的奇怪字眼是什么,但联系整句话,也能猜个大概意思。
“我去捡好了。”小熊举起手,说完就从窗户跳了出去,然后握着笔跳进来。唉,白圭扔的是他的笔。
同时叹气的还有如初。这帮孩子,有门不走,来回来去非得跳窗。谁说古代男人早熟来着?这不都十七、八了,还和二百五一样,和现代有什么区别了。
她装模作样地走到墙壁前,细细欣赏那首诗,其实是努力辨认字体,半天也没看出所以然来。她不明白为什么古代的文人墨客都喜欢在墙上题字,这种行为在现代是要被罚钱的,有涂鸦的欲望也得找对地方是不是?
“很好很好。”她学习相声《连升三级》中的张好古,看不懂的话就含糊夸奖一下。
话音才落,一群小子就自吹自擂起来。什么我们家白圭这是弃文从武了,不然一定是状元;看这文思敏捷的,就算当年做七步诗的曹植也不过如此;千古绝句呀,那面墙可不能拆,不然后人上哪瞻仰去,不如也弄个碧纱橱罩起来吧……
一群大小伙子,这么吹捧同学也不嫌肉麻,被夸奖的那位反应还很良好,一贯抿得紧紧的嘴唇微微上翘,露出一个羞涩的笑容来。
咳咳……如初连忙抖落了满身的鸡皮疙瘩,打断他们的自我陶醉,表示轮到自己了。
诗词的事她是不通的,但在伤春悲秋的少女时代,也曾背过几首装忧郁。不过现在是大明朝了,诗词最强的唐宋时代已对过去,她没办法剽窃那些全民皆知的古人名篇为己用,只能从明末清初的诗词里找。
刚才休息时,她的脑子其实一直没闲着,琢磨着能让这些少年喜欢读的诗是什么?也许不需要辞藻华丽、文字工整,他们是热血青年嘛,有气势就好,最好是那种让他们恨不能立即奉献生命的。搜肠刮肚地想了半天,最后决定盗窃谭嗣同的知识产权。
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前两句还普普通通,说到后两句时,如初自己都感到豪气冲天,那种视死如归、丹心一片、慷慨豪迈的感觉真是……唉,太激动人心了!
“好诗。”张居正顿了一顿后,由衷地赞美自己的“敌人”,“只是胡公公怎么会做这首诗,应了你哪种心绪和意境呢?”
如初一愣,只想着能感动人了,没想到这首诗在这种时刻念出来是否合适。不过当她的目光扫过土队二十名学子的脸,心头突然一热,不禁柔声道,“我想以此诗告诉你们,就算是被追杀、被迫隐瞒身份甚至装死,都有重见日月的时候,都有施展报复的时候,都可以做到对国对民问心无愧。那样被伤害和虐待的人可以保持着赤子之心,你们……我知道受到了轻视和误解,甚至欺侮,但我相信你们也可以做到‘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我坚信这一点!我也会帮你们的!”
一瞬间,如初感到周围的气场都柔软了下来,然后她听见戚继光不掺杂任何情绪地声音,“你赢了。”
如初知道,这不仅指她在诗文比赛中胜利了,还包括她赢得了和这些所谓不良少年们的第一次交锋。
第四回 心悸了
“你怎么在这儿?”如初回到房间主时,意外地看到了虚海。
虚海抬起手,如初还以为他要发暗器,下意识地要躲,还好她刚才经过大比武,体力不济,动作并没有做出,不然就丢脸了。
“那是什么?”看虚海气定神闲地站在她的床前,掌心中托着一只小玉瓶,如初好奇地问。
那瓶子约拇指大小,瓶身线条流畅,色泽莹润,大概是因为房间里光线比较暗,似乎还散发着一点暖暖的光晕,漂亮极了。如初在现代时是容器控,家里摆了上百瓶香水,倒不是为了使用,只因为瓶子太漂亮了,所以才买来收藏。此时见了这小玉瓶,眼睛顿时放出光来。
“药酒。”虚海垂目答道,心里有一丝奇怪和戒备。她那是什么表情?难道她见识过这瓶子,知道它的来历吗?不,不可能,这世上认得这瓶子的不超过五人,其中不可能有她。
“你拿药酒来干吗?”如初往四周一看,不由心里一惊,“谁受伤了?我家八重呢?”
“放心,八重没事。”虚海的样子宛如在讲法般圣洁,“她出去买吃食去了,怕你初来天津,吃不惯卫学里的饭。至于这药酒……是给你用的。”
“我又没受伤,用什么药?”六品僧官果然与普通僧侣不一样,放药酒的瓶子都这么高级。
“哦?是吗?”虚海轻轻地笑,真是人淡如菊,“别对小僧说,你的手一点不疼。”
如初一愣,下意识地把手背在身后。
怎么会不疼呢?手臂现在感觉还火辣辣的。戚继光和李成粱哪一个是好相与的,为了能在气势上压倒他们,刚才她是拼了老命呀。
“你怎么料到的?”她低低地咕哝了一句,没想虚海耳朵尖,居然听到了。
“小僧比你早来了几个月,自然知道的比你多。”虚海望着如初有点散乱的头发和微红的双颊,感觉那勃勃的生机令空气都活泼起来,心情不知为什么跟着大好,“土队的学子在能力上普遍强于其他四队,尤其戚继光和李成粱这两个,别看他们年纪小,武功却高,就是在江湖上,也算一流高手了。除了虚江兄,卫学里的武修教习、教头,没人是他们的对手。据小僧猜,如果不是你在少林学艺,此时只怕不能保留全尸。”
“太夸张了,他们还能打死我?”如初哼了一声,随即又很高兴,“这么说来,他们一定很佩服我才对呀,我可是打赢他们的超高手呢。至少,会对我产生惺惺相惜之意吧?识英雄、重英雄嘛!”
“想得美……呃不……小僧是说,愿望总是美好的。”虚海没经邀请,身为一个出家人,竟然大喇喇地坐在如初这位富豪千金的闺床上,“据小僧猜,他们会加倍闯祸惹事,直到逼你走为止。或者,等你受到安公公的处罚,自己滚……呃……自行离开。来,把手给我。”
“我跟他们耗上了,看谁斗得过谁!”如初跳到床边,拉起袖子,把手赛到虚海的手里,“告诉你,身为教育者,就要有面临巨大困难的准备。所谓百年树人,没点耐心和毅力是当不了好老师……我是说……当不了好教习的。你以为我只是来卫学里玩玩吗?我是非常认真的,而且你也说土队的学子都是人才,我怎么能让他们埋没了呢?怎么能让他们的一生在放纵和悔恨中渡过?咦,你干嘛,快搽药酒啊,难不成你拿的是七虫七花膏?”
“那是什么药膏?没听说过。”虚海咬掉瓶塞,倒了一点药酒在如初的手臂上,然后以掌心按住,轻轻按摩,努力平息刚才突然加快的心跳。
她手臂上的红肿已经转化为青紫,不过那些是外伤,有他这珍贵药酒化瘀,应该很快就没事了。可是……她怎么能轻易和他肌肤相亲呢?他刚才只是逗逗她,本打算把药送来,让八重替她上药的,哪想到她直接把手递过来。
抬头略瞄这位冒牌师妹一眼,却见她神色自然,没半点杂念似的,嘴里还不住的自吹自擂,说要培养出几员流芳千古的名将和作为天下传奇的名臣来,完全没注意她突破了男女大妨。这样一来,倒显得他小肚鸡肠,心有旁骛。
可他……确实胡思乱想了。
因为他是和尚,所以她才不介意吗?可她明明知道他这个和尚是不守清规戒律的。而他,自从十四岁死过那一遭之后,开始修佛以来,已磨砺修炼得如同止水般的心,刚才居然起了波澜。
面对着绝色佳丽时没动过心,面对着那无数想投怀送抱的大家闺秀、小家碧玉时也没动过心,他只是逗弄世人,游戏红尘,可如今对着一个头发蓬乱的、可笑的一字眉,特别是这皮囊还曾经纠缠得他厌烦过的女子,他居然心悸了。
可惜,他答应了那人,这一生他要孤独终老,隐姓埋名,青灯古佛,只要活下去!活下去!像不存在一样活下去……因为这是他的宿命。
“原来是黑玉断续膏。”如初忽然赞叹了一句,没注意到虚海的走神,反正他总是那幅虚怀若谷,若即若离的模样。只是他那异常轻柔和温暖的掌心,搭配着凉丝丝、散发着淡淡花香的药酒这么一按摩,她胳膊上硬伤造成的疼痛立刻好多了。
她毕竟现代人,这种程度的接触根本引不起她的警惕,虽然这里是大明,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她也时常提醒自己,但一不留神就会在熟悉的人面前忽略。而虚海,总是让她气急败坏,潜意识里,她觉得在他面前可以不用掩饰、为所欲为。
“这又是什么药膏,从没听说过。”虚海对如初层出不穷的奇怪词汇已经见怪不怪。
“你知道才要命呢。”如初忽尔一笑,“没事别乱打听,打听到心里就是个事了。不过你既然来得比我早,那就跟我说说土队是怎么回事吧?我早先听大哥说,这些小鬼虽然也是世袭的武官或者贵族之后,但家庭背景不太好,有的没落了,有的还很穷困,这是他们被单分为一队的原因吗?告诉你哦,这种隔离式教育最要不得,对学子的自尊心是很大的伤害。”
虚海想了想,实际上是安定了一下心神才道,“钱与权,本来就是世人所追逐,因为这两样的欠缺而被看不起本是常事,不过他们还年轻,经受不了折辱罢了。而且他们被孤立,也不止是这个原因。朝中势力盘根错节,为官……也是要站好队的。”
第五回 赖大师蹭饭
“你是说严党?”如初彻底明白了。
“胡师妹,小心隔墙有耳。”
如初点点头,感叹在现代的好,能言论自由是多么幸福的事呀!
“那……他们能力这样强,为什么每次卫里的比试,成绩都是垫底呢?难道有黑幕?”她再问。
“据说从第一次卫内比试就被暗算了,从那以后,他们就故意不好好比。”
“笨蛋们,自暴自弃是亲者痛,仇者快的事。”如初气乎乎的,“不过今后他们有我了,我一定想办法让土队扬眉吐气。”
“那不重要,人的眼光要放长远一些。”虚海失笑,“就算是皇家卫学,之于天下也不过是小水潭,真正的龙是飞不起来的。重要的是明年朝廷要举办武举考试,如果能中举,甚至得个武状元,不敢说闻名天下,至少有施展抱负的机会了。”
啊?有这等事!那她可要努力了,让土队的中举率达到全大明王朝最高!
“别想得太简单。”虚海看到如初兴奋的神色,忍不住泼冷水道,“师妹以为天朝武举考试真的会以贤选材吗?难道土队的学子在卫学里会被暗算、被压制,在别处就不会?特别这次的会试还是由严相的儿子严世番主持。”
如初纳闷地瞄了虚海一眼,见他那从来完美得甚至有点圣洁的表情中流露出一丝苦涩和自嘲来,不禁有点奇怪。或者因为他是僧官,有意无意地见多了官场黑暗,所以心中才有感慨吧!
“师兄放心。”因为并排坐在床沿上,如初以胳膊肘轻撞了虚海的肋骨一下,“我可没那么天真,但我会想办法的,总不能不努力一下就放弃,那不是我的人生准则。”她是天生的乐观性格,总觉得在最差的条件下也能找出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何况车到山前必有路,距武举会试还有一年时间呢。
虚海站起身来,因为不知道如初还会这么大大咧咧地做出什么亲昵动作,干脆离她远一点,缓步向门边走,免得她继续乱他的佛心。
而如初误会了虚海的意思,以为他要走,连忙站起相送,嘴里客气着,“师兄怎么要走呢,这都到饭口了,我还想留你吃饭呢。”话一说完,她就暗叫坏了,因为那白衣胜雪的和尚突然停下了脚步,跟在其身后的她,差点撞上他的背。
“谁说小僧要走?”虚海半转过身,忽然抛弃了平常的伪装,挑起眉头,露出恶劣中掺杂一点邪气的笑容道,“小僧给师妹疗了伤,化顿斋饭总可以吧?”
“我其实……就是客气客气。”
“小僧为人实在,心中已然当真了。”虚海在门边转了一圈,手甚至扶在了门上,但在如初期盼的目光中却又转了回来,“这也是师妹与小僧的因果。”
“什么因果,你明明就是要蹭饭。哼,八重一定会买荤菜来,因为本小姐无肉不欢,看你当着别人的面怎么吃得下口?”尽管提醒自己要淡定,可如初还是被虚海撩拨得心头火起。
“这个呀。”虚海收起一闪即逝的戏谑笑意,“刚才八重走时,已经和小僧说定会买什么回来。”
他点菜!死虚海居然还点菜!如初气得眉头拧起。看来他早打算要在她这儿吃晚饭了,什么和尚呀这是,酒肉不忌,没事就勾搭美人,一肚子坏水,演技超一流。想想佛祖还真可怜,怎么就让这样的家伙披上了宗教的外衣来坑蒙拐骗呢!
“如果我就不请你吃这一顿呢?”她也扬眉。
常言道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想来和尚也是一样,遇到粗暴的兵痞一样没辙。怎么着吧?她就是不请吃饭,能如何?
但她忘记了,这和尚不是普通的和尚,是一个超级腹黑的、在阴险可耻方面与她差距巨大的和尚。于是她看到有着玲珑宝相的某人双手合十,用最诚恳和善良的声音威胁道,“师妹不要这样。小僧尚未参透口腹之欲,饥饿之下佛心必乱。说不定会回房写上一封信,告诉庆善号的胡大老板,他的女儿没有在京师做良民,而是跑到天津卫,成天女扮男装,还冒称公公,整日和一群十七、八的少年混在一起。师妹想,胡施主在听到这消息后……”
“你怎么知道我家地址?”如初瞪大眼睛,之后恍然大悟,“哦,是从乐家姐妹那儿听说的。你……每天讲佛法,原来是套人家话来着!”
“就算他们不说,胡施主名声在外,也不难查到。”
如初彻底无语了,因为没想到虚海还能这么赖皮,居然真拿她的秘密来挟制她。
“佛家弟子吃了肉食会下地狱的。”无力之下,她只能用低级的诅咒方法来对抗。
不过这没用,虚海根本无动于衷,“正色”道:“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再者,万物生而有轮回,经过我的五脏道场,涤净前生之恶,换来来世重生,不好吗?”
“你拿自己当济公呀,你有那个本事吗?”
“众生平等,人人皆佛。至于小僧,虽然满口腥膻,但讲起法来依然锦心秀口。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虚海看着如初气乎乎的脸,心情愉悦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最后以一声佛号结束了这场争辩。
当然,斗嘴的结果还是如初完败。
冷战了约摸一炷香的时间(其实是如初生闷气,而虚海很自在地坐在一边),八重终于回来了,不仅大包小包地背着,还拎着一个超大的食盒,真想象不出她这样娇小的个子是如何办到的。
“买这么多?到底花谁的银子?”如初想摆摆小姐的架子,但不太成功。
八重笑嘻嘻地道,“施僧奉道是做善事嘛,小姐一定是同意,而且临行时,老爷给了不少盘缠呢。再说了,这可是宴宾楼的八个招牌菜,小姐来了天津卫,怎么能不尝尝?”
“你也知道他是僧,怎么能留他奉饭?”还奉饭?明明是赖大师蹭饭。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嘛。”八重一边说一边麻利地把饭菜摆好,居然还在一壶酒,看来被虚海洗脑得很彻底。
如初对这样的情况已经完全没有办法了,干脆坐下开吃,打算至少不要亏欠自己,这消耗的可是她胡家的财产。她只是觉得此种情景古怪暧昧,一个和尚和两个女人坐在一起喝酒吃肉,知道的是这花和尚硬蹭了饭吃,不知道的还以为有什么色情内容呢。
而看到有酒,如初起了坏心,想灌醉虚海,可没想到那酒口味虽淡,但后劲刚猛,最后醉的却是她自己。朦胧间,她记得八重去打热水了,一个白衣男子把她抱上了床,站在床前望了她好一会儿,之后拿出一个东西放在她鬓边,用一种好听得让人愿意睡死过去的声音低语:“你喜欢,送给你吧。”
第六回 不带这样欺侮人的
第二天一早,宿醉的如初并没感觉到任何不适,只是口渴得厉害。
“八重八重八重!”她一连气地叫。
八重双手水淋淋地跑了进来,看样子是在洗衣服,一进屋也没等如初吩咐,到桌边把暖在茶壶套中的温茶端了一盏来,送到如初的唇边。
万恶的旧社会啊,地主家的小姐过得真幸福!
如初舒服地叹息着,把温度刚刚好的清茶一饮而尽,不禁想起自己以前在酒吧狂灌小黑方,第二天头像被劈开一样疼,还得自己爬下床去厨房,就着水龙头喝点自来水。那日子过的!
“怎么样啊,小姐,头不疼吧?”八重伸出因为沾了水而冰冷的小手,顽皮地轻轻一点如初的颈窝,后者立刻被冰得一哆嗦。
“死丫头,你会害我尿失禁的!”如初惊叫一声躲避,笑骂着,“不过头还真的没疼。”
“那当然,虚海哥哥给了解酒药嘛。”八重小脸红红,“他真是了不起,什么都懂得,是不是?”
如初继续翻白眼。可不是吗?他一个和尚居然对宿醉这样了解,可旁的人只觉得他了不起,却没人怀疑他为什么会这样。
一翻身,感觉额角处硌得慌,伸手摸来,竟然是那个放药酒的玉瓶。瓶身的一侧温热着,大概是因为被如初压在头下,感染了她的体温。另一侧则有些轻柔的凉意,握在手中极为舒服。怪不得人家说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上好的玉就应该是这样吧。可惜这玉瓶和那个持有者不搭调,配得起那个人的石头,应该是外表看来光滑美丽,摸一下会被硌到或者被烫到的。
问题是,这可爱的瓶子是据为己有还是还回去?
“虚海师兄把药酒忘记带走了,你去还给他。”她只挣扎了一秒钟就做出了决定,毕竟她是为人师表的人,拾金不昧的美德还是应该保持,虽然她超级喜欢这玉瓶。或者,哪天去找虚海买吧?
“不必吧?”八重又倒了一盏茶给如初,“昨天晚上我打热水回来时,亲眼看到虚海哥哥把药酒放到小姐鬓边的,肯定是送给小姐了。唉,虚海哥哥人真好,小姐对他那么恶声恶气的,他不但不怪罪,还这么关心小姐。他的那一颗心呀,真是慈悲。”
他会慈悲才怪,不过他这样做是为什么?难道他肚子里又打算着什么坏主意?!想到这儿,如初的冷汗都冒出来了。虚海此人太有“内涵”,她看不透他,每每被他逗弄得失去理智,免不得对他总有戒备之心。
不过他没说用完药酒要还回玉瓶,那她是不是可以装不知道,直接留下这可爱的小玩意儿得了?
“谁用他慈悲来着。”如初无意识地咕哝了一句。
八重立即瞪大黑白分明的大眼,“小姐真没良心,嘴里说不用,昨天晚上却一直枕着这小瓶子,我想看看也拿不出来,现在小姐额头上被硌了个淡淡的红印子,嘿嘿,只怕几个时辰内消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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