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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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 世上只有爸爸好

“这个……确实有不便之处。”俞大猷实话实说,神色一正道,“但求取长才不应拘泥于形式,而且放眼我大明王朝,只有你能教授这样的武道,即简便易学,上阵又实用,所以这件事我会禀天津三卫指挥总史于海涛于大人。他若点头,这事就成了。”

啊?这事还有变数呀!如初的笑容僵了起来,沮丧地道,“那好吧,我明天就会下山回家了,这就把地址告诉大哥,如果有好消息,记得给我写信。”

俞大猷点点头,温言安慰道,“你放心,那位于大人虽然年轻,却是个精忠报国,爱惜人才的人,此事我猜也是十之八九。只是此事若成了,如初你还要女扮男装避避嫌为好,毕竟女子做卫学的武修教习,可是我大明朝第一宗。”

如初茫然点头,心中有点为难。不是她不肯,为了一圆老师梦,她甚至可以暂时不修掉一字眉,保持粗豪的外貌。不过她身段玲珑,其他三季还好说,夏天很难掩盖,如果用力勒压那些可爱的海绵体,不知还能不能喘气。

“如初啊,你虽然答应得痛快,但你父亲那里……”

“交给我没问题。”如初不太自信地答着,随口问起他怎么会和虚海认识。

“他可不是普通的僧侣。”俞大猷笑答,“七、八年前我在金陵僧录司与他相识,只因我别号虚江,曾开玩笑说,他的法号像是我亲兄弟的名字似的,就这么着攀上了交情。你也知道,咱们大明的僧人也是设司管理的,那时候虚海只有二十岁,却已经是正六品的左善世,僧官中最高级别了。”

啊?!这还真没听说过。他有这本事?

看到如初惊讶的神情,俞大猷道,“他为人不爱张扬,又不爱穿袈裟,因此知道此事的人不多。要知道高品阶的僧官可以在袈裟上饰金边以示殊荣的,令人一见便知。不过僧官不设署,可以在任一家寺院内修行。我想,虚海一定是醉心武学,所以才在七年前由金陵来到少林寺。他精研兵法,这次我也请了他去天津卫学,他已应承了下来。如果你也能成行,到时候你们师兄妹又可以一起切磋佛学与武道了。”

原来他没说谎!只是为什么到哪里也躲不开他呢?难道他是她命中的天魔星?有他在,她还去当那个老师吗?可爱的学生和可恶的和尚站在她选择的天平两端,一时让她难以取舍。

那不如把一切交给命运,如果于大人准许她去当教习她就去,如果不允许,那就是虚海克的,她也没什么好遗憾的。

……

第二天,她一早就到方丈那里去辞行,在保证不会间断供奉少林寺的香油钱之后,她几乎是被一群没良心的出家人欢送着下山。不过虚海一直没有出现,害得小八偷偷落泪了好几天。

如初对六百年前的民风和环境都很好奇,因此一路游山玩水,足足走了一个多月才到家。当然,她的种种异常行为引起了八重多次怀疑,但她花言巧语掩饰得极好,又是一点点改变原来的行为举止和做事原则,渐渐的,八重甚至忘记了之前的小姐是什么模样,只道是小姐转性了,现在的小姐可爱温和多了。

不过不管走得多么慢,在六月快下旬的时候,如初也终于回到了“家”。人都说近乡情怯,虽然这并不是如初的故乡,但她也照旧紧张得不得了,毕竟这是她来到大明后第一次回家,第一次见亲人。

万一被发现她是西贝货怎么办?穿越以来从没想过的问题,这时候一下冒出了脑海。

“小姐,胡管家来接我们了。”正胡思乱想着,身边的八重欢呼了一声。

还没到金陵的地界,这小丫头就利用胡家遍布各地的商家分号传递了消息回胡府,说明了两人大约到达的时间,所以如初连城门还没看清,就有绣着“庆善号”标记的马车迎了过来。

她一直以为大管家胡七是一个精明的中年人,没想到居然是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年轻小伙子,中等个儿,很瘦,一脸厚道的笑容,性格也很开朗,见到如初后,高兴得什么似的,好像接的是自己的姐妹。当如初上了马车,又不停的说起一些趣事,逗得如初和八重忍俊不禁。

对此,如初感到很奇怪,因为听说大宅门里的丫头和管家、仆人都是受过严格训练的,非常会看人眼色,而且谦恭内敛,从不多说少道。可她家里的人呢?八重就不是低眉顺目的人,虽然很忠心而且服从命令,却是个敢说话的。眼前的胡管家也是一样,不怎么沉稳,性格很快活似的。

但从另一方面讲,她很喜欢现在这种情况,否则可能会感到压抑的。她觉得,这也是她的幸运。

“八重,车上的食盒里有赤豆冰沙,快端给小姐吃,仔细小姐中暑,这是老爷特意吩咐带过来的。”胡七亲自赶车,头也不回地道。

八重应了一声,找开车内一个套着厚厚棉絮的锦盒。那锦盒内铺着厚厚的碎冰,冰中镇着一只青花瓷碗,才一掀开碗盖,立即就有一丝清甜的凉意冲到如初的鼻端,舒服得令她轻叹一声。

此时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节,金陵又素有火炉之称,如初本就怕热,刚才感觉都快中暑了。自己走路吧?紫外线太强烈!前一个胡如初本来就没保养好皮肤,已经损伤了人体最大的器官,再暴晒下去非长斑不可。可是做马车或者轿子吧?那种闷热简直无法形容,照这样坐上一天,就跟在钢厂炼一天钢似的。

与此相比,胡家马车的设计就贴心多了。两匹健马拉着一个宽阔的车厢,大概就是为了夏天乘坐,车厢各面全是用竹篾编织而成,也不知采取了什么工艺,即稀稀疏疏地透风,车身又很挺括。

跟随这辆车后的,还有一辆类似于货车的普通马车,车上放着两个大木桶,桶里放了清凉的水,水中浸了许多大片的荷叶和芭蕉叶。当如初上了竹马车后,胡管家就立即和两个小厮一起,把浸湿的荷叶抖干净水,铺在车顶上,过一阵就换一批叶子。这样一来,不管外面有多晒,车厢内始终清凉舒适,湿度也刚刚好,简直是古代的空调车。

这一切贴心的事当然都是胡老爷胡大海安排的,现在再加上这碗爱心冰沙,如初真想高声大唱:世上只有爸爸好,有爸的孩子像块宝。

第三回 回家,回家

“你也吃点。”如初望着鼻尖冒汗的八重,递过吃了一半的碗。其实她根本没吃够,但她可不是那种自己作威作福,视身边人于无物的人。

“我吃这个就行。”八重伸手抓了一粒碎冰,丢在嘴里,咬得嘎巴嘎巴响,那快乐的神态逗得如初笑了起来,紧张的情绪舒缓不少,不禁也抓了一粒冰来大嚼,然后两人相视大笑。

“真是没大没小。”车厢外的胡七挪揄道,“八重你也快十五了吧,再侍候不好小姐,让老爷干脆给你配个女婿得了。”

八重一听,顿时大羞,但碍于胡七是大管家而又不能真的跑出去打他,只得和如初眨眼睛,恨不得小姐能给她出气,可如初就是不理,于是三人一路上谈笑打闹,很快就通过金陵城繁华的主干道,来到一片朱门大宅外。

这片大宅占地之广,足足占据了半条街。当马车拐过进宅的巷子,环境立即就安静了下来,似乎把天上的烈日和街上小贩的叫卖声全部隔绝在了胡府之外。

如初此时又忐忑不安起来,偷偷掀起竹帘往外看,就见离胡府大门还有一百米的距离,已经有一个人快步向马车冲了过来,一边冲一边喊,“女儿啊,我宝贝女儿,你回来啦。”

这个人就是胡大海,胡老爷,她胡如初在明朝的老爹吗?

如初心里嘭嘭乱跳,全身的感官全调动起来了,感到胡七勒住马车,听他大喊老爷您慢点,小姐就在车上呢,看到八重正在掀起帘子,她也就深呼吸一口,慢慢走下去。

下了车,却没见到人,因为刚才胡大海跑得太快,马车停得又慢了,结果他居然被甩到马车的后面去了,此时正气喘吁吁地往回跑。

如初连忙赶上几步去迎,距离近了,乍一看到胡大海的脸,生生吓了一跳。一瞬时,她还以为香港电影演员吴孟达也穿越了!

只见胡大海完全是《大话西游》中吴孟达的造型,头发有点乱,因为天气太热,一身丝绸衣服像水捞的一样,贴在有些胖大的身上,还半敞着衣襟,那对招牌式的黑眼圈衬得他的目光在欣喜中有些呆滞,一看就是睡眠不足。

“爹爹在上,请受……”

如初的话还没说完,手臂就被一只大手抓住,只听吴孟达……不……是胡大海声音哽咽地道,“乖女儿,可想死爹了,咱们父女可有半年没见了。”

如初满头黑线,这一路上想过无数次父女相见的场景,却没有一个场景与现在的情况类似,连她暗中演练了好多次的请安的话也根本没用上。

果然是一门家风,胡大海就这样热情奔放,也难怪下面的人都有点没心没肺的。奇怪的是他这样的人怎样能把生意做得这样大,还这样一帆风顺的,难道真是傻人有傻福?

“爹,外头怪热的,我们进府说话可好?我带了礼物给您呢。”如初看着胡大海眼中流露的无尽爱怜目光,柔声道,心中颇有些感动,那浓浓的父爱可是她在现代二十五年从没有感受到的。有这样的父亲,怪不得这身体的原主人可以在封建的时代为所欲为。

“给爹带了礼物啊,这可是头一次,我们家如初懂事了。”胡大海很高兴,拉着如初往府内走。

如初不是个路痴,原本还想默默记一下路径,可是她没想到胡府这样大,布局又是这么别具一格,完全没有普通富豪之家的俗气,或者是武将之家的粗犷硬朗,而是典型的江南风格庭院,小桥流水,曲径深幽,连石阶的花纹以及其上的青苔都似故意做上的,更别提各处院墙上形状不同的小窗了。

反正如初是看了个眼花缭乱,再加上身前身后一堆仆役丫头簇拥着,她连东西南北也没认清就被带到了一处临湖的精致小院前,院门的牌匾上写着“明珠阁”三个大字。

看这名字,应该是取掌上明珠之意,大概是她的闺房所在地吧?如初猜测。

而她没猜错,胡大海走到这里就停下了脚步,爱怜地抚抚她的头发道,“你这一路上一定又累又热,我早叫人备了洗澡水,你先梳洗一番,再歇息歇息,然后到临水轩去吃晚饭。”

“那爹你呢?”如初表现出一丝依恋,全然没有半分作伪。

胡大海感觉如初这次回来格外贴心,与往常大不相同,不禁心怀大慰,心想这或许是因为女儿就要出嫁,所以体会到父女之爱所致,于是温言道,“为了迎接你,爹好好打扮了一番,没想到天气太热,结果弄成这样子。现在爹也换身衣服去,再督促厨房做点你喜欢吃的菜,待会儿咱们临水轩见,爹还想听听这半年来你都做些什么了呢。”

如初点点头,暂时与胡大海道别,然后进了明珠阁。

这是一个两进的小院,如初和八重还没进二门,就呼啦啦围上了一群丫环婆子,问候声一时此起彼伏。如初额头直冒冷汗,有点招架不住,心想她一个人哪用得着这么多人伺候,这胡大海也真是的,居然把女儿宠得像个活凤凰似的。如果天天这么多人跟着,她可无福消受,所以她的天津之行最好成功,因为她明显需要一点自由的时间好适应明代的环境。

把行李和路上买的各色东西都丢给仆人去做,如初先是粗略参观了一下她那华丽舒适的闺房,然后就被八重带去洗澡。又一个让她没想到的是,在明珠阁的西北角,居然有一间浴室,里面修建了一个小小的汉白玉浴池,她到达的时候,洗澡水正不凉不热,换洗衣服及洗浴用品也已经放好。

她不习惯有人伺候洗浴,于是随便找了个借口支开众人,然后脱掉衣服,好好享受了一番。等她洗完后穿上名贵冰蚕丝的常服回到卧室,发现房间四周都放了冰盆,冰块的寒意把屋内的暑气逼退不少。

看来胡大海还真是个二十四孝的好父亲,只是如初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他真的是大将军吗?他这样一个人居然做官做到总兵吗?怎么他身上一点行武的痕迹也没有呢?他这样疼爱女儿的话,就算她要天上的月亮,他也会给搞下来吧?那么,退亲和上天津当老师的应该是没什么问题吧?

第四回 退亲?驳回!

如初严重怀疑胡大海在军中是伙头军,而且还是负责喂猪的,这从他老人家对她的喂养上就看得出来。

大热的天,人本来没有什么食欲,可胡大海也不知从哪里搜罗来了各色奇珍异果,从中拣出最好的装入小竹筐中,放在井水里浸着,方便如初随时取用。他还自制了一种酸酸甜甜的饮料来给她开胃,加上冰块后倒有点像鸡尾酒,那些金陵有名的小吃和菜色就更甭说了,流水价往她嘴里送。

梅花糕、鸭血粉丝汤、蜜汁莲藕、煮干丝、桂花糖芋苗、烧麦、蒸饺、如意回卤干、蟹壳黄烧饼、葱油饼、牛肉锅贴、还有那各种做法的鸭子,什么金陵烤鸭,板鸭、盐水鸭、烧鸭、酱鸭、香酥鸭、八宝珍珠鸭、咸鸭肫,似乎和鸭子有仇,不吃绝了种不算完。

“鸭肉性凉,这时节吃最好了,又补气又养血,有营养又解暑气。你在少林学武,肯定很辛苦,不补一补怎么成?”胡大海感叹着,神色间还有点抱歉之意,“可惜今年夏天太热,做不了你最爱吃的桂花夹心赤豆小元宵。”

唉,真是的。可怜天下父母心,果然父亲如果宠爱起女儿来,比之慈母还要溺爱上三分。不,到了胡大海这儿是七分。

吃得太多,如初怕发胖,毁坏了这身材绝佳的好皮囊,于是闲来无事就在府内四处乱转,说是要消消食,其实也是为了熟悉一下地形,免得以后露出马脚。大概因为原版胡如初常年在外,而且本身有点喜怒无常的缘故,她在性格和行为上的一些变化除了引起了一些惊讶和不适应外,倒没人质疑她的真实性,这让她渐渐放下心来,开始乖乖做胡大海的独生女儿胡如初。

就这么着,全年最热的时节就在琐碎而平静的日子中渡过了,转眼间到了丹桂飘香的八月,俞大猷的信还没有到,如初的亲事也没有退掉。

事实上,她很着急,可又知道急不得,天津那边的事她是无能为力的,而成亲的事她也必须事先了解一下情况,要知道很多事她不方便也不能直接问,比如和她定亲的是什么人家(这个照理说她应该知道才对)、府里的人都是什么情况、胡府的生意,也就是庆善号的事情,这些都只能旁敲侧击地打听,或者卑鄙无耻地搞窃听。

好在她很享受父爱大过天的感觉,日子也不算太难过,很多事也慢慢搞清楚了。比如大管家胡七虽然年轻厚道,但却是个赏罚分明的人,办起公事来够威严,和平时像两个人一样。

他本姓蔡,名叫蔡七,从小聪明伶俐,传说一会说话就会算账了,父亲是庆善号下属一间粮铺的大掌柜。胡大海膝下无子,那年看到八岁的他,很是喜欢,而蔡掌柜有七个儿子,少他一个不算什么,就送给了胡大海当小厮,这才改名为胡七,一直帮着胡大海照看生意的。

从一般的小说及演义来看,在这种情况下,胡七应该觊觎小姐和胡家财产的,不过不知道是胡家运气特别好,还是这世上大部分人没那么奸诈的关系,胡七似乎并没有别的想法,只一门心思帮胡家管好产业。

胡大海为人宽宏善良、性格粗疏冲动、也不太讲究细节,说白了就是有点二,照理说仆人们应该胡作非为才是,但就是因为有了工作起来很精明的胡七,而且仆人们都深知出了胡府再找不到这样又轻松又饱还不会受气的差事,所以反倒是个个尽职尽责,胡府上下外加庆善号也格外和谐。

至于与她定亲的那人,不住在金陵,而是远在山东,是一个武官的庶子。他的生母早已去世,年前他的父亲也跑去团聚了,现在家里只有一个嫡母,另一个庶母,幼弟幼妹一双,但却没有房产田地。

如初一听这家庭条件就一头冷汗。她并不是在意钱财和房子,在她的意识中,要钱就自己赚,没有必要非得从男人那里获得,但是她很怕对方那种家庭成员状况。一过门就要应付两个婆婆,其中正牌大老婆还无所出,说不定心理不太正常。另外还有一个姨娘和可怕的小姑小叔,肯定也是难缠的。而她在人际关系方面并不太擅长,嫁到这样的人家一定是可怕的噩梦。

但这还不是最可怕的,那件让如初从心底发寒的事是……和她定亲的男人只有十七岁!

天哪,十七岁!在现代还算未成年,她如果嫁给这样的男人(应该说是少年),万一要一起卸了妆干大事业,算不算摧残幼苗?就算古代人结婚早点吧,可她已经二十二岁了。所谓女大五,赛老母,难道她嫁过去当他的娘吗?

“我要退亲。”有一天下午,她趁着胡大海喝得老脸红红,一看就是喝高了的时候,试探性地问。

她觉得胡大海万事都顺从她,而且爱她如眼珠子似的,肯定也舍不得她远嫁,这事很容易成功。没想到她失算了。

在这件事上,胡大海表现出罕见的强硬,说如果退了亲,她的名声就完了,以后难嫁到好人家,而且这亲事是他当年在军中订的,男方的父亲与他是同僚,现在人家败落了,他绝不能做那种嫌贫爱富的毁婚之事。

“再说那小子十岁时我见过,聪明灵秀,将来必成大器。”胡大海大着舌头说,“人都说三岁看老,他进了十岁了,能看到死。放心吧,爹怎么会害你。莫笑少年贫,有本事的男人早晚会有成就的。”

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她根本不是嫌对方穷,也不是嫌对方没有地位,她只是不想嫁给武夫,更不想嫁给一个小自己五岁的男人。想想她小女人状,窝在个一脸稚嫩、身材单薄的小男人怀里撒娇,她还没动地儿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不过事已至此,如初虽然更加坚定了退亲之心,但也知道直截了当的方法是行不通的,必须走迂回路线。但是,要怎么做呢?

郁闷之下,无计可施之中,如初决定到街上走走。

第五回 卖身葬夫

来金陵这么久了,前些日子因为天气闷热,她一直没出门逛逛,现在正好去散散心。而明朝的风气虽然没有唐代那么开放,但也没保守到女人不许上街。只是大户人家的女眷要有随从跟着,身上穿得严严实实的,有的还要戴上面纱长到膝盖的帷帽,普通人家的女人就没那么多讲究了。

于是如初就穿得朴素些,带着男装的八重和一个真正的男性,名叫小十二的内院小厮出门去逛了。虽说这些日子来她已经开始保养皮肤,但目前还没有明显改善,因为那是个相对长期的工程。而她也没有修饰那条破坏面部整体美感的一字眉,这样形象的她走在街上肯定不会有恶少来调戏,换她调戏恶少,人家还会跑哩。

不过她是天生乐观的性格,所以对此并不沮丧,丑女有丑女的好处,安全指数高。再说了,女为悦己者容,金陵城的男人虽多,但除了胡大海外没一个是她放在心上的,那么她丑与不丑又有什么关系?

庆善号旗下有车马行、客栈、酒楼、钱庄、成衣坊、首饰楼,她出门时根本什么也不必带,就拿着胡七给的一个特制腰牌就行。有了那腰牌,一切都可以在自家店里解决,游玩起来实在轻松惬意。因此开始时她还满怀心事,到后来却几乎忘却了烦恼,全身心沉醉在金陵繁华而精致的景致之中。

整整逛了一天,感觉腿都溜细了,还买了一大堆即无用也不贵重、却精巧好玩的东西,她的兴致才略减。晚上在自家酒楼吃过饭后,信步走去相邻街上的庆善号车马行,打算坐马车回家。但才拐过街角,就看到前方有一群人围成一个圈,还指指点点地互相议论着,似乎有什么事发生。

她的八卦因子在这一刻凶猛燃烧,也顾不得累了,生生挤进人群。

“发生了什么事?”小十二没等如初吩咐,就乖巧地向站在一边长吁短叹的中年男子询问。那人头戴方巾,像是个秀才。

那人往圈子中央努努嘴,“不会自己看吗?卖身葬夫,唉,真可怜。”

“郎兄,看着可怜不会买回家吗?这一大一小总共才卖一两银子,多划算。”另一个人道,看样子是这秀才的朋友。

“团兄,我是小户人家,家中妻子儿女不过四人,有一个使唤婆子就够了,哪有闲钱顾着他人,我看还是团兄买了吧,你也不差那点银子,就当做件好事了。”姓郎的秀才劝道,看了看圈中人,又是皱眉叹了口气。

那姓团的摇头道,“我倒不是在乎这一两银子,也不是不肯帮她。可是你看她一脸菜色,领回家去搭上汤药费就算了,万一真有个三长两短,多晦气呀。再看那小的,这么瘦,也不知养不养的活,这可是大小两条性命,我辈没福之人可不敢接手。”

如初闻言,顺着众人的目光望去。就见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妇人跪在圈内,大概跪得时间不短了,又没吃没喝,看起来萎靡不振,半死不活的。她身边有一个约五、六岁的小男孩,长得和小萝卜头似的,脑袋大大,身上瘦得皮包骨,坐在圈内怯生生地看向众人。他这么年幼,一双眼睛却毫无神采,更没有乞怜哀伤之意,有的只是漠然,看得如初的心都绞了起来。

这女人没什么姿色,顶多算五官端正而已,看起来身子又弱,不像干得了活的,所以母子两个卖一两银子也没人买。

“小十二,快去给这母子两个弄点吃的,要软和清淡的,不然他们饿久了的胃受不了。八重,你拿五两银子给她,不用她卖身为奴,让她拿了钱赶快回家给她相公办后事吧。”她立即吩咐,惹来众人惊叹又恐惧的目光。

惊叹的是,这哪来的大善人这么大方?恐惧的是,这谁家的姑娘长这么豪爽?

而那妇人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呆愣半晌后才反应过来,因为腿软走不动路,居然拖着孩子,爬过来给如初磕头,非要报答大恩,要不是小十二在一边扶着,如初差点被吓得摔一跤。

这下子她暂时也走不了了,干脆到车马行去歇脚。小十二则麻利地照顾那母子吃了东西,然后又带了他们过来问话。

如初细一打听,这才知道这妇人叫杜三娘,相公在舟山卫当兵。前些日子倭寇来袭击,他相公受了重伤,但因为是打了败仗,或者说根本没动手,倭寇一来,明军就败退了,连卫所也放弃,所以朝廷没有抚恤。而之前数年,他相公的军饷也多次被克扣,家中一贫如洗,最后卖了唯一的房子和一亩薄田也没保住相公的性命,现在更是连下葬的钱也没有了。万般无奈之下,她这才自卖自身,只求一张苇席包裹相公尸身,只求唯一的儿子可以有口饭吃而已。

唉,惨,真是惨!没想到大明王朝的武力衰弱成这个样子,朱元璋和朱棣两个马上皇帝如果知道自家的子孙如此不济,一定会被气得穿越吧?如初听完这妇人的叙述,觉得自己过的那种备受父亲宠爱的、锦衣玉食的生活简直是对人类的犯罪。

“至少你还有个儿子,也算不幸中之大幸,这样活着也有盼头。”她温言道,“现在赶快回家去吧,用这银子给你相公办了后事,好好带儿子过日子。”

说完这话,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想起她那十七岁的小相公。他似乎也是在山东卫所里当武官的,那么他是见了敌人就跑的窝囊废,还是最后落个马革裹尸还的结果呢?

想着这些,她不由得发愣,却不知杜三娘犹豫了一下,忽然扑通一声,跪在她脚下,哭道,“小姐是九天仙女下凡,心慈面善,就让小妇人跟了小姐去,不然小妇人没有事做,到头来坐吃山空,还是养活不了这孩子啊。”

作为现代人,被别人跪来跪去不仅不习惯,还是个巨大的心理负担。而杜三娘为了能找个事做,居然说她是九天仙女,试问有长着一字眉,面色黎黑的仙女吗?就算是花仙子,也是根茎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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