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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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精校】《大明西游记》作者:柳暗花溟
本书的序
今天看了书迷英芒的书评,觉得他说得有道理,我这本书的构架比较大,线索多、人物多,但目前字数还少,容易让读者觉得主线不清,并且有没有入题之感,性急的读者可能就不看了,我想在这里应该说明一下。
首先,这本书虽然放在架空历史里,实际上却是一本探险小说,因为起点的书籍分类中没有这一种,而且本书有架空因素,所以放在了架空历史里。
这证明本书是题材比较新颖的书,所以没有具体分类,虽然算不上开山之作,但也是较新的题材。
如果您喜欢极度YY,我想我这本书不会满足您的要求,因为我喜欢有逻辑,YY得差不多就好,如果让我写主角回到明朝,从此中国走上富强,我不大会写,因为我坐在这里,中国就是这个样子,不发达,没有占了美、日,但前途光明。
至于说探险,因为船上人物众多,都要有交待和出处,自然第一卷是讲人物的关系,主角高闯如何到了明朝,见证了什么宫廷内幕,怎么才能混上郑和的船队,遇到了哪些红颜知己,第一卷就是这些平实的故事。
第二卷,主角出海了,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事,海上的风浪,到了蛮夷小国后,在那些地方的经历与征服,当然会穿插寻宝的过程。
至于主角高闯一开始的目的——弄清沉船的位置,甚至亲自弄沉几艘船,这都要回程时才能做,因为在去时的路上,船上都是茶叶和丝绸,以及瓷器,这些都是不易保存和打捞的东西,而且他的航程才开始,宝藏并没有聚齐,这时候沉船是不明智的。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反正他是越走越惊险就是了。
而且,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进入了郑和的船队,命运就完全不由他自己掌握,出现新的任务是可能的。
本书确实不是单线小说,有探险,有征服,也有感情,虽然美女众多,但是不会种马,如果想看主角广播龙种,广展龙颜,您可以把我的书下架了。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一章 非一般的穿越
“穿越时空也没什么难嘛!”高闯心里想。
本来以为会像电影里表现的那样有眩晕感,或者冲撞感,至少身体会很不舒服,结果一样也没有,只是周围有一团白色浓雾把他困在了一个空间里,大小有点像船舱里的禁闭室。而且,周围非常静,静得他能听见血管里血液的流动声。但这种安静没有维持多久,很快就有嘈杂的车马声和人声传来,似乎白雾外面是一个集市。
高闯犹豫着是不是要走出白雾看看,又怕自己乱动会掉入时间的裂缝中,一辈子出不来进不去的受罪。正犹豫的时候,想像中的眩晕感来了,来得极为突然,还带点颠簸,让他呯地跪倒在地,身上的背包一下从肩上掉了下来。
“他大爷的,老子就知道天底下没那么便宜的事,轻轻松松就能从现代跑到大明王朝来!”高闯暗骂了一句,挣扎着想爬起来。他这双脚极为有力,能在惊涛骇浪中湿滑的船甲板上站得稳稳当当的,可此刻却用了两下力也没有站起来,这让他开始意识到事情不对。
怎么回事?为什么人像僵了一样,全身不能动!
“狗刺客,为什么要行刺本宫!”一个娇嫩的声音传来。
高闯吓了一跳,抬头一看,眼前的白雾已经完全消散了,此刻正有一对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呈现在他面前,距离他的眼睛不过两寸。他眨巴了两下眼睛,觉得这么近距离对视非常不舒服,眼珠子都发涨了,试图离远些,看清这对大眼睛的主人,可一动之下才发现他确实动弹不得了。
“小蝙蝠,你的点穴法牢靠吗?”大眼睛再说,喷出的气弄得高闯的脸怪痒痒的。
“绝对牢靠。”那个被叫做小蝙蝠的人说,声音软软的,也是个女孩,但她语气坚定了不到一秒又有点犹豫,“要不,为了安全起见,再给他来一下?”
“不用了不用了,我根本动不了!”高闯连忙开口。
他的近距离格斗和一招制敌术还是很不错的,等闲三、五个壮汉近不了身,可是才一穿越过来就遇袭是他没想到的,况且对手还会点穴。这种场面他在电视里才看过,虽然他也很少看电视,可他现在确实动弹不得,直挺挺地跪在地上,一只手向外撇着,保持着挣扎的可笑姿势。
重要的是,他现在真的穿越了吗?还是那个西藏神秘教派的混蛋晃点他了?!这个定点穿越,可不要弄得他直接见了阎王。
“嗯,不用麻烦了,他应该是动不了的。”大眼睛的一根小手指戳了戳高闯的脸,似乎对他的质地比较好奇,之后身子向后退了些,舒舒服服地倚在一个大软垫上,“小蝙蝠,升堂,现在我们来问案。”
问案?问什么案?这是哪?这俩个小丫头片子又是谁?
高闯心中疑问无数,可没有冒然问话,而是先细细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他惊异的发现他是身处一辆车厢宽阔的马车上,车子还在平稳地前行,而马车里的布置极其奢华。光滑的黄绫内衬,窗子上的丝绸窗帘坠着式样繁复的流苏,地面上铺着的竟然是厚厚的波斯地毯,车子的左右两边有固定好的小桌,上面摆着各种果子蜜饯和香茶,兽嘴炉中居然还燃着熏香。
他的正前方,坐着两个宫装少女。一个大约十五、六岁,衣着华美,气质高贵,一对乌溜溜的黑眼睛顾盼生辉,模样长得可爱慧黠,正是刚才和他鼻子尖都要撞在一起的女孩儿。另一个年纪稍大些,侧身坐在旁边,穿着一身蓝衫,长得也很漂亮,不过看起来虽然温柔敦厚,可此刻却拿着一柄短剑对着他,一副小红帽对付大灰狼时的戒备神情。
竟然是两个正牌的小萝莉!而他这个和无数恶棍打过交道的大男人却丢脸地跪在人家面前!
“快说,你是怎么跑到本宫的车上的?”大眼睛女孩问。
听着这小姑娘第二次说出本宫二字,再加上马车中的布置,高闯心里一惊,开始怀疑起她的身份。她不是什么皇亲贵戚吧?他穿越到这里可是有目的的,不能招惹麻烦!而凡事一旦涉及到有权势的人就会格外麻烦,皇族更是麻烦中的麻烦,是天底下最麻烦的。
那个蓝衫少女很快从侧面证实了他的疑问,因为她认真地说:“六公主,刺客的事交给侍卫吧,不用跟他废话了。您是万金之躯,要是万一有个什么闪失,奴婢担待不起啊!”
“小蝙蝠,你别吵,咱们自己来审案有多好玩,反正他又不能动。”六公主说。
“可是他是从天而降的——”小蝙蝠为难地说,抬头看了看车顶,车顶状况的完好让她又不能确定面前的这个人是怎么进来的了,所以后面的话根本没有说出来。
六公主不理她,好奇地看了高闯一会儿,眼神里又是兴奋又是狡猾,高闯刚要说什么,她突然俯下身向他身上摸来。
高闯暗叫不好,但根本来不及阻止,三翻两翻,怀里的小布包一下被这位六公主掏了出来。
“那是脏东西,别污了公主的玉手,还给我吧!”高闯急道。
“是啊,公主,不要碰这个下贱人,脏了手的,说不定他有毒。”小蝙蝠在旁边帮腔,虽然她说的话有利于高闯,但高闯还是火大透顶。
皇上家的孩子都那么顽劣吗?这个小宫女是谁家养出来的,怎么能说他这样的帅气大叔是下贱人?还有毒?!
公主摆摆手,叫她的宫女不要吵,然后兴兴头头地打开小布包看。高闯急的恨不得一蹦三丈高,可他就是动不了,同时在公主的指挥下,小蝙蝠也打开了他随身携带的背包。
“这个人好奇怪哦。”公主瞪着高闯,鉴定完毕,“他的衣服和他带来的东西也都奇怪得不得了。”
“那是我的东西,请公主还给我——呃——小人!”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高闯自称小人,恨得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他十六岁时被一群混蛋水手轮殴的时候都没低过头,现在却不得不向两个小萝莉服软。可是没办法,他吃饭的家伙和回现代的通行证都在人家手里攥着哪,而他却无能为力。话说回来,就算他能动,现在他能打两个这么小的小姑娘吗?
“本宫宣布,你的东西上缴国库。”六公主不讲理的说。
“不行,就算你是公主也不能不讲理。你这小丫头——”高闯话还没说完,就在公主的示意下被小蝙蝠点了哑穴。他说不出话,可心里明白。国库?明明是她自己想留着。这些东西让她拿去,九成九就一去不复返了,那他的目标怎么达成,怎么回到二零零六年的天津去,难道就迷失在大明王朝的京师了吗?
“嫌犯看来没有异议。”六公主哈哈笑了几声,十分恶质,“那本宫要退堂了。”
“六公主,那他怎么办?不如交给侍卫打死吧?”小蝙蝠自然轻松地说,似乎在说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小的事,“他是通不过门禁的,到时候一样是死,不如死得离宫里远点。”
“让我想想。”六公主以脚尖踢了踢眼前的怪人。
高闯神色不变,可全身的气血上涌,拼命想挣扎开。
这还了得,虽然他知道这一趟有多么危险,也知道富贵险中求的道理,可是不能什么事还没做,来大明的第一天就死在两个小萝莉手里!
“算了吧。大小是条性命,反正他也没伤到我,还带来那么多好玩的,人也怪好玩的,还是扔了他吧,但是别让别人知道。”六公主终于“慈悲”地说,眼睛离开高闯,开始摆弄他的背包。
小蝙蝠想了一想道:“那公主请移架,我好蒙混过侍卫的眼睛。”她说着取下了头上的一只钗,嗖的一下打了出去,同时大叫:“马前有刺客啊!快抓刺客!”她叫得声音很惊恐逼真,把公主都吓了一跳,而声音才落,高闯就听到车两侧的吆喝和刀剑出鞘的声音,一阵纷乱的马蹄声也窜到了前方去。
“我来保护公主,一定要抓到前面的刺客。”小蝙蝠胡乱指挥着,同时在六公主一起身的瞬间,一掀车后壁的木板,毫不留情的一脚把高闯踹了下去!
高闯没想到马车后的板壁是活动的,更没想过以这种方式落地,被摔得七昏八素,也不知是那个小蝙蝠踢他出来时顺手解了他的穴,还是一摔之下气血流通了,反正他在地上滚地葫芦一样滚了好远,手脚并用才停住,身上擦伤无数,不禁心中恶念丛生。
想他高闯什么风浪没见过,阴沟翻船也没什么了不起!他不能被这俩个小丫头片子挡了要走的路,皇帝生的又怎么样?让他逮到照样打一顿屁股,而且他丢了的东西一定能拿的回来!还有大批的宝藏等着重见天日哪,他怎么能放弃!
可是,这里是大明吗?他确实穿越到永乐三年了吗?他躺在地上想。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二章 古玩市场
三天前。
四月里的一个周四。天津。沈阳道。
这是古玩一条街,平常的日子只有坐商,也就是有固定的门面而经营的店铺,只有周四才会有行商出现,也就是有摆地摊的小贩来做买卖,久而久之,形成了一个固定的集市。
高闯刚回国没多久,心情正郁闷着,所以他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张辉领他来这里逛逛,想要开解他一下。他们两个走在渐渐拥挤的人群中,很是惹人注目,因为两人都又黑又高,高闯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长年生活在海上的野性和不羁,而张辉则是长得非常周正漂亮,浓眉大眼鼻直口方的,用东北人的话来讲,小伙那是比较相当的帅呆了。
可惜他不能伸手,否则就会让人看到一对“小粪叉子”,又黑又大,手背上满是皲裂的小血口子,是他长年做水产小贩而留下的记号。
“这种地摊能有什么好东西,拉我上这来干嘛,我时差还没倒过来呢。”高闯有点抱怨地说。
“你懂个屁,一定是潜水时大脑进水了,连这个也不懂,这叫淘宝,知道吗?”张辉骂了一句,“不要小看小东西,有时候能出大宝贝,我上次听说有个大学教授在这里花二十块钱买了块玉,一转手卖了五万多。所以,重要的不是卖东西的人和地方,重要的是你那两个眼珠子,还有你得懂行。”
“你懂吗?”高闯笑了一下,被张辉煞有介事的一闹,心情稍微好点了。
“我懂鱼,我能凭鱼鳞就区分出九九八十一种不同的鱼来。”张辉夸张地说,“再说,我不懂,你不是懂嘛,要不我带你来干什么?话非得让人说明了,真是白痴加三级。”
“闭上你的鸟嘴,说点好听的不行吗?我是一名海洋考古学家,你个没学问的,请你尊重知识分子。”
张辉被高闯气乐了,“你这样还生物学家哪,高一都没念完,好歹我顺利的毕业了。您老大人呢?也就勉强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你就是一沉船海盗,捞到海里的东西就往什么索斯比啊,什么荷兰的什么行啊一通狂卖,然后把钱往自己家里带,时不时还要躲开人家海警的追查,就您还知识分子哪!”
高闯见张辉笑起来没个完,抬腿踢了他一脚。张辉连忙避开,两个二十八岁的男人像小孩子一样在拥挤的人群中打闹了起来,仿佛回到了十几岁的时候。
他们俩个都比较高大,尤其高闯,常年的水手生涯让他的身材非常魁梧,是典型的“鸡肉男”,所以这两人一旦追逐起来,闹得整个集市都鸡飞狗跳的,路人一时都皱着眉纷纷避让,路边的小贩倒希望他们能打碎点什么东西,到时候好坐地起价,宰他们一刀。可高闯虽然高大,却非常灵活,追了整条街也没出什么事。而渐渐的,他的心情也开朗了不少。
他从小喜欢冒险,惹了无数的祸事,学习成绩也相当差,从小学三年级以后,几乎每一年都是勉强升级。高一那年,父母因一场事故去世,他本来成绩就不好,现在连家也没了,干脆辍学,被一个亲戚带到了一艘巴拿马的货船上做了水手。
他为人聪明机智、胆子大、脾气硬、肯吃苦,所以这十二年里没有像一般的外劳中国人那样,一直做低级船员,做最苦最累的活儿、拿最少的钱、最受欺侮、顶多做到厨师,而是一步步走到了沉船海盗的路上。
他从最低下的水手杂役做起,熟悉船上的每一项工作;曾经一个人对抗十几个印度和马来的成年船员,虽然被打得几乎残废,却始终没有低头;也曾经上过捕王蟹的船,水手每天都会有伤亡的危险工作,但一个月却能赚上几万美元;还曾经在危急关头,指挥船员对抗过新型海盗。
五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上了一条私人打捞船,开始了新的海上生涯。他和那些人一起转战世界各大海域,凭借各种信息,打捞那些沉没在大海深处的沉船。他第一次意识到在广袤的大海里竟然蕴藏着巨大的财富和无数成功的机会,金银财宝、艺术品和古董,只要你找得到,那宝藏就将属于你。
他们称自己为海洋考古学家,不过对于各国的警方来讲,他们不守规则,也是海盗,他们所做的也属于被打击的犯罪活动。他们和传统海盗的唯一区别就是他们不杀伤人命,只洗劫沉没了几百年的沉船。
一年前,他凭借着学习来的专业知识和冒险精神,在一名投资家的财力支持下,自己组队开始了打捞工作。开始还很顺利,在西班牙海域打捞出一艘有价值的沉船,一下子捞了五百万美元。可随后,他不甘心外国人在亚洲水域获取财富,也一头扎进亚洲寻宝的行列,结果因判断失误而使投资血本无归,不仅来自英国的隐形亿万富翁苏兼之的钱打了水漂,他上次赚的钱也从手中一溜而过。
他不是一个遭受打击就一蹶不振的人,于是想说服这位三代华侨再投一次资,告诉他海上丝绸之路上蕴藏着巨大的宝藏,可是那老家伙犹犹豫豫了好长时间,决定让他拿出个可行性计划才肯出资,还派了一个什么金融财务的双料博士来纠缠他,整天讨论数字和回报率。
他很想破口大骂,要知道寻宝本身是带有一定的风险性的,假如能够以理论来分析,有多少投资就有多少回报,那就没有那种惊险刺激和意外感了,那也不是寻宝了,那是生意。他和这些有钱而没有梦想的人说不通,被折腾得疲惫不堪,只好回到祖国来平复心灵上的焦躁,哪知道那个财务专家竟然追了来。
“你要么拿钱,要么走人!”旁边一个小贩叫道。
这句话的句式哪么熟悉,让高闯听来格外刺耳,因为那个女账务专家也是这么和他说:要么决定出预计的收益,要么我们不投资!
一抬眼,看到人群中骚乱起来,似乎出了什么事。
第一卷 京师篇之夺宝奇兵 第三章 月光宝盒
“高爹,旁闪旁闪。”张辉不再和高闯开玩笑,拦着他向后闪。两个人小时候曾经开玩笑说,长大后结婚生子,一定要让对方的儿女认自己当干爹,所以张辉有时候叫高闯为高爹,是以他那个还不知道哪个妈才能生出的儿子的口吻叫,“不是那个女财务来追你的吧!”末了,他加了一句。
“别提那个女人,她根本就算不上女人。”高闯回了一句,一瞬间刚刚消失的烦恼心情又袭上了心头。
他如果从此收手不干,那么他奋斗了那么多年,就还是一个穷人,没家没业的,眼看三十而立了,算哪档子事。如果他要干下去,就不得不和那个疯女人合作,因为她是代表苏氏集团的,而且看来那个老家伙非常信任她。问题是那个女人让人无法忍受,总带着一副债主子的神态,好像什么都要算计一番,可寻宝打捞这个行业是最算计不得的,因为这一行有着无数的成功可能,也有同样的机会一无所获,这需要的不仅是钱,还需要果敢、智慧、勇气和运气。
假如非要他说有什么可行性的打算,那就是他想回到明朝去,亲自凿沉几艘装满了宝贝的船,至少他要参加郑和的那次在世界航海史上很了不起的远征,知道沉船的具体位置,他才能弄出那个杀千刀的可行性报告。要知道南中国海上,有很多条宝船,还有其它海盜船在暴风雨和暗礁中沉没了,可是他怎么回得去,这不是纯属天方夜谭嘛!
“无论怎么说,有个才女追总是够你冒泡的。”张辉一边继续观察集市上越来越近的追逐,一边说。
“让他来追你,好不好?”
“不要!”
“还是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男人从来不要才女,男人要美女!” 高闯没好气地说。
那个女人也是中国人,叫花想容,挺艳丽的一个名字,却偏偏是个最没有女性气质的人。外表看,三十多岁,脸瘦而寡,不知是水土不服还是怎么,一到中国就长了一脸红斑,长年戴一副遮住了半边脸的黑框眼镜,面目不清、脂粉不施、蓬头垢面,身上永远是黑色,半长的外衣,说不清是外套还是大衣,臃肿得看不出一点性特征,让高闯恍惚中总以为她是个男人。
其实,她是个男人倒好了,至少交流起来方便一点,不像现在,她好似苦口婆心、认真负责地和高闯讨论打捞的“投资”,实际上她像是追债,就算高闯现在不想干了,她也不放过他,因为他耽误了她的时间,因为他让苏老头前期投资失败,所以他必须拿出相当的效益来扭亏为盈。
他高闯从来没有怕过别人,可这次让这个女人缠得怕了,发展到最后四处躲藏,可这女人还是找得到他,非要和他谈个子丑寅卯来。
“怎么,怕了?”张辉嘎嘎的奸笑,好像高闯紧张的模样很对他的胃口。
“再废话,我一把火烧了你的破水产摊,傻叉二子。”高闯一想到花想容就头大,用小名骂了朋友一句。
张辉还没有回话,那边追逐的人流突然到了他们眼前,一个藏族打扮的年青小伙子直冲了过来,嘴里吵吵嚷嚷着也听不懂说了什么,只一下子撞到了高闯的身上。
啪哒!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掉落在高闯的脚边,正砸在他脚面上,疼得他一呲牙。周围的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大家都看热闹一样看着几个藏族人你追我赶的,猜测是前面的小子偷了人家的东西呢,还是被人追债的。
高闯蹲下身,把掉在地上的东西捡了起来。
那是一个黑色油布包,外层的油布粘粘的,看来有些年头了,布包里有个两寸大的东西,摸起来是个椭圆形,有些小的棱角,下方有一个细小的圆柱。
“拿的什么玩意儿?”张辉问。
“不知道,估计是那个小子掉的。”高闯把东西随便塞在上衣口袋里,抬头四处看看,见那几个藏族人都没了踪影,想还给人家也不知道还给谁了。
“你是打算拾金不昧,当个活雷峰呢,还是当你的黑心贼,私密了去。”张辉又问。
“我谁也不当。咱们先逛逛,淘换点儿玩意儿。然后在这附近吃个饭,如果这东西很贵重,就会有人来找,如果不那么重要,我就拿回家去烧火。”
“看那几个藏佬你追我赶的,说不定是宝贝呢,拿来看看。”
“这儿离东站那么近,也说不定是赶火车的。”高闯不让老友好奇下去,率先走入了人群之中。
他们在古玩街上转悠了大半天,也没见有人回来找东西,于是干脆各回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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