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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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这些情况,他决定答应婚事,尽管这样做对不起已经谈婚论嫁的女友京子,但为了公司,他可以牺牲一切,他早就有这个觉悟。剩下的,只是对京子经济上的补偿吧。

不过,这所有的一切,父亲、公司、袁爱、京子,甚至秀,都不曾让他觉得温暖过。大概也是这种生活经历养成了他冷酷、傲慢、强硬的个性,一个心理学地朋友说他精神强悍的外表下隐藏着紧张,说他还肌肤焦渴症,这是幼年时缺乏爱抚,并且长期处于不安全环境中造成的。

那医生建议他应该增加抚摸和亲吻的次数,这样他的心理上会得到安慰,还说这世界上的人都有精神上的问题,否则就不是人类了。

他对此嗤之以鼻,虽然回想起来,小时候确实非常渴望父亲能抱抱他。想那时候,他只有六岁,秀只有两岁,可是他们没有父母亲人,没有朋友和小狗,只有大得可怕地祖屋,还因为债物而没什么家具摆设,那是父亲坚决不肯卖掉地,

他们有的,只是父亲匆匆地背影,还有佣人冷漠的目光和厌恶的神情。那佣人是父亲特意雇来看管他和秀的,是个阴沉的欧巴桑,经常背着父亲打他们,不准时做饭,还偷东西。

其实,童年的日子中,他每天都很惊恐,总觉得世界大,而自己太小。尽管他后来学会反抗,才六岁就懂得保护秀,被那个佣人推倒打翻好多次,仍然拼命跳起来嘶咬她,用幼儿唯一的武器攻击她,最后因为眼神可怕而终于为自己和弟弟赢得了不再挨打,并且定时吃饭的权利。

但他并不怪父亲,他知道父亲这么忙碌辛苦是为了什么,他觉得自己也是男人,可以保护弟弟,帮助父亲。从六岁开始到现在,他习惯了什么事都自己面对,就算对很害怕的狗也是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奢望温暖是不可能,也没有任何意义。

只要够有钱,只要够强大,只要够厉害,他就可以解决一切,这是他从小到大形成的观念。

可是为什么,在这一刻,在这个细雨之夜的天台,当身边倚着一个一直针锋相对的“讨厌”女人,他会感觉出从未有过的温暖呢?而且惊讶的发现,原来他不是不需要,而是太需要这种温暖了。这简直是醉人的,让他希望时间停止,尽管身边的女人不是他喜欢的。

是——不喜欢的吧?

他不能喜欢,这是秀所喜欢的。从小到大,秀一直被他保护,他习惯了所有好的东西全给弟弟先挑。

那么,他不喜欢这个女人!

只是,为什么于湖新会给自己这种从未有过的温暖感觉呢?真是奇怪,他们一直就不对盘,而且她现在身体僵硬的倚着他,显然也对他不那么喜爱。

林泽丰想到这儿,悄悄看了一眼于湖新,用激将法的语言让她再靠近了自己一些,同时心中浮现出一句话:抚触传达我的爱。

他现在很想抚触某人一下,能够化敌为友最好。不过——还是算了,这女人练过武功的,万一他毛手毛脚,不对,是抚触传达我的爱,而她误会了他的意图,把他的手打断怎么办?这事她做得出。

算了,省省力气吧。

林泽丰重又闭上眼睛,没留意自己唇角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

温暖真好呀!想必于湖新也感觉不错,因为她渐渐放松了,并且伏在他的腿上睡着了。这让他有一点小小的快乐,因为这意味着他让于湖新感到安全,人不是在安全的环境下才会毫无戒心的安睡吗?说……………

第四卷缘分就是抓住机会上帝视角(之十)第二眼美女

发生时间:CES夺得世界十大奢侈品亚洲巡展后的庆功晚宴上

发生地点:某金碧辉煌的大厦十层

发生契机:于湖新答应林泽丰假意和林泽秀交往后,林泽秀邀请于湖新为女伴,参加宴会。

于湖新挽着林泽秀进入大厅的时候,赢得了很多人的注目。

不过,于湖新同学是很清醒的,她知道那不是因为她有多么惊艳,而是因为秀。这男人太出色了,无论到哪里都是众人注目的中心,像一个光源般让人无法忽视。

不仅如此,于湖新还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别和太出色的男人站在一起,这样不但不会增加自己的光芒,还会让自己成为众雌性动物目光神箭的靶子。从走进大门,她就受到了非凡的洗礼,如果眼光可以杀人,她早死了很多次了,而且会死得很惨。别说她这么大个目标了,有些女人的恶毒目光能杀死飘过眼前的一切生物。

天哪,太可怕了!但是,感觉也很爽,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当初对电视中的秀一见钟情真是傻,这样的超完美男友,拥有并不是幸福,而是折磨呀。还是林泽丰好,虽然长得也不错,身材似乎因为喜欢体育运动,比林泽秀还好些,但他态度恶劣,言语生硬,那傲慢的举止更是拒人于千里之外,这样的男人除非有自虐倾向地女人。甚至想自杀的女人,应该没人敢主动往他身边凑和。

想到这儿,于湖新的目光找到了在与人谈话的林泽丰,见他穿着休闲式西装,配着略黑的肤色,显得非常帅气,可是他身边的气场是“绝女型”,所有女人都站在他三米以外,整个衣香鬓影。其乐融融的宴会厅,只有他那边显示出冷静高贵的商务气息。

唉,这个男人,这样累不累呢?就放松一下,他会死吗?而且可恶的是。她精心打扮这么久,算不上美丽,也有几分可爱,这死男人就是当她透明,完全熟视无睹。不过算了,他从来都对她不屑一顾,随他去吧?反正他地关注对她来说并不那么重要。

其实,刚才林泽秀去接她的时候,目光中有惊艳。但她清醒的知道,那只是在自己突然这样盛装打扮的前提下,一个男人见惯了你的素颜,你突然精致一下子,他一定会觉得你很美丽。但这只不过是因为对比才产生地差别,此时把她扔到全体精致的淑女堆里,她就仍然变回了平凡。

不过她对此并不介意,因为她对秀已经没有了企图。所谓无欲则刚,她不想成为秀的心上人,反而坦然了许多。而秀因为一进场就受到了关注,有太多人围着他打转,所以当他们冲出重围,来到大厅的餐饮台前时,至少过了十几分钟。

秀很体贴。做了一个绝好男朋友能做到的一切,不过他们才安静了一小会儿,林泽丰就突然找了下来,要秀去“出卖色相”,为公司的生意做贡献。

于湖新听他兄弟二人的对话,忍不住好笑,觉得这个时候林泽丰还想着工作。实在让人无语。其实她并知道。那个她感觉从没注意过他的男人要很努力保持平静,才控制住自己不盯着她看。不立即走过来和她说话。行动上,他做得很成功,和往常一样,他可以克制自己,不过他的心却不免一直挂在她身上,只是他自己也没有发觉罢了。

幸好,有个对公司来说很重要地客户指名要和秀谈谈,他才借此机会,很“正当”的接近了于湖新。

在他看来,今天的于湖新真的很让他惊艳。

他挑衣服的眼光没错,这件小礼服配她正好,即显示出她玲珑性感的身段,又衬托出她介于女人和女孩之间朦胧甜美又浪漫温柔的气质。

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她,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就是争吵,名牌地运动型连衣裙让她穿得像路边摊的衣服。后来,每回他见她,她都很家居,在公司时虽然像点样子,不过职业装和她的气质不搭调。

这女人不漂亮,但长期的体育锻炼让她的身材很好,而且她的气质很田园,清新柔美,有一点点天真,让人感觉很舒服,很自在。应该算是第二眼美女吧?相处久了,就会慢慢发掘出她的好来,不仅是性格上地,心灵上的,还有外貌上的。有的人就是越看越顺眼,越看越好看,这个于湖新就是这类型的。

有一句话说得好,女人最重要的不是漂亮,而是你喜欢的那个人觉得你最漂亮。

让他高兴地是,于湖新也不是完全没品味,至少今天,她穿着他送地那双鞋。这让她看起来像个灰姑娘,有着初入这种场合的怔忪,淡淡地怯意和惹人怜爱,就算午夜十二点又变回原型,可她仍然可爱无比,王子是会念念不忘的。

他相信秀会的,他也会的,虽然王子并不是他。

他很想陪她待一会儿,因为怕她不习惯这样的场合,会尴尬,会不自在,会感觉孤单,不过他没有理由留下。她是秀的女伴,而且是他逼她给秀一个机会的,现在他怎么能接近她呢?

人,最重要是站准自己的位置。

所以他离开了,不过他并没有忽视对她的观察。让他生气的是,她慢慢的就自在起来,似乎不需要人家关心和保护了,而她对那种含低量酒精的碧绿色饮品,名叫“绿光森林”的甜酒很感兴趣,喝了个不亦乐乎。他不知道她的酒量如何,但她身边总有几个男人转悠,实在让他很光火,于是他找了个机会,又走了过去。

他问她会不会跳舞,他这样说,原本只是想请她跳一曲的,结果她却回答:她会武术。

听到这个答案,他当时几乎崩溃。这是社交场合,不是以武会友,会打拳有什么用,难道要她在众人面前表演吗?这女人的脑子是什么构造,但为什么这话从她嘴里说出来就这么让人又气又感觉她可爱呢?说……………

第四卷缘分就是抓住机会上帝视角(之十一)第一支舞和第一个吻

他得教她跳舞,不然她会出秀的丑。他这么对自己说,然后不等她同意,就强行拉她离开。而当他们身处那个封闭而隔绝的小客厅,当他拥她入怀,当他握着她柔软的小手,教他跳第一支舞的时候,他的心跳突然加速,恨不得让她贴进他的胸膛,两人之间不要再有距离。

这念头让他很震惊,从没想过肢体的接近会让他产生这个想法,是最近太寂寞了吗?是他禁欲太久了吗?看来他得立即找个女人,对于湖新,一定是性吸引力在作怪,否则他不可能产生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

她穿得太性感,她的脸蛋红扑扑的太可爱,她的眼睛像有水光在闪动,她的唇像草莓一样鲜艳,还有她的气息,香水的味道、花的味道、甜酒的味道,还有她特有的味道,混杂在一起,形成了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他很想吻她,捉在怀里,不让她逃开。他还很想做进一步的举动,心中忽然窜出一句话,他要拥有她,不给任何人,哪怕那个人是他的弟弟。

只是,这想法只是一瞬,很快就被他掩藏过去了。她是秀的心上人,他要牢记这一点。

但,这女人知道自己有多诱人吗??为什么她能这么自然的和他在一起,这是任何女人都不敢而且是做不到的。她根本不怕他。为什么她要一会儿生气撅嘴,一会儿又要兴奋的对他微笑,她知道她这是在无意中勾引他吗?

可是他不能碰她。她是弟弟的心上人。他不能接近她,不能喜欢她。这种矛盾地心情让他情绪恶劣,动作也控制不好,所以当他拉她再度练习的时候,她扑进了他的怀里。

那一刻,他拥住了她。

而她,没有觉察。

然后,他最讨厌的,却又不得不虚以委蛇的女人出现了。他不知道该厌恶袁爱还是感激袁爱。她的出现使那个拥抱无比短暂,但也正因为如此,兔得他进一步失控。

他借机离开,感觉很热,在楼梯间大开窗户。冷静了许久才回到宴会厅去。过了一会儿,于湖新也回来了,不知和袁爱谈了些什么,看情形不太开心。不过秀是最好的舞伴,他带着于湖新跳舞,一曲接一曲,看样子还很协调。也许,他们真是适合的一对,但是于湖新真嫁给秀的话。他要怎么面对?

不过这也不是问题,公司就是他地情人,他一定每天泡在公司里,没什么机会见面的。

想到最后一句,不知为什么,他有点点遗憾,不知不觉中和自己的女伴,名模净琉跳到了秀与于湖新的身边。

她真可爱。但是他能教她跳第一只舞,心情还是很愉快的,虽然这会儿有点酸……

接下来一切都是老样子,社交场合无聊地固定游戏,敌人之间也要保持风度,互换舞伴,其实他恨不得把袁定扔出去。最恶心这种自以为是,却没真本事的花花公子、窝囊废、绣花枕头,更不喜欢阴险如蛇的家伙。而事后,他非常后悔没有把袁定和小野伸二丢出去,他们之前袭击过他,这一次又使了上不得台面的阴招。

狗!他的命门!

自从小时候被狗咬过人体中段的白花花,他对狗就有着莫名其妙的恐惧。最后发展为厌恶一切带毛的东西。所以他才下了那么变态的命令,在公司内。在他家地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动物出现。这个秘密只有很少人知道,大部分人以为他是有洁癖,所以才不允许动物出现在他的视线之内。

而袁氏姐弟和小野伸二,偏偏是知道他这秘密的少数几个人之一,而今天,他们居然企图用这种方法来羞辱他,破坏他得到奢侈品巡展权后的庆功宴。

他恨,但是也怕,不过他不能服输,所以尽管他感觉到裤管中的双腿在发抖,尽管他想立即跑到一个房间内,把自己关起来,可他不能。他咬紧牙关,选择先保护一群女士,护送她们进到小厅内,然后强迫自己抄起一把椅子,与恐惧,与野狗面对面。

他不能输,不管多么害怕,也不能输!

而正当他紧张得呼吸都要断绝的时候,于湖新扑了过来,接下来他感觉一片混乱,过了好半天他才明白,这女人要保护他,保护狗,保护公司。而且,她做得很好。

她用的招数很奇特,也不说话,就那么盯着那些野狗瞧,然后狗真的改变了行动。这是什么路数?他不知道,但他却感觉到了轻松,还有点好笑。他是谁?林泽丰,CES地未来掌门人,如今却要一个女人来保护,而且他确实很害怕。

他唯一的恐惧,他最真实的恐惧,他不能战胜的恐惧,她帮了他,挡在他面前,这感觉不是很神奇的吗?这如何能让他不心悸呢?全新的感受呀!

不过,他心中这种柔软的情绪没持续多久,因为于湖新帮他化解了这场公关危机后,当然也逼他善待了那些野狗后,却又使他陷入另一个危机——有一只狗没离开,然后稀里糊涂地,他被扑倒在地,她的嘴唇贴在了他的唇上,在大庭广众之下,他被强吻了。

其实,对于这个吻,他并不反感,她的唇芳香柔软,多贴一会儿也没关系。问题是,她把整张桌子差不多掀翻了,那些食品和饮料全砸在了他们身上。这情况,怎么是灾难二字可以形容的。

唉,为什么每回遇到她,总是要鸡飞狗跳呢?他不明白,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先找个房间洗澡换衣服。令他没想到的是,因为一点小小地争执,她居然在房间里,要用吻来证明自己地成熟。

或者,他潜意识中是想逗她,或者,也可以说是他骗来了这个吻,但是这对他来讲也很突然,因为他没料到她这样受不得激将法。

说实话,她的吻技很烂,一个日本初中女生都能比她吻得诱惑而熟练,而且他强烈怀疑之前她没有和其他男人吻得这样深入过,这判断让他感觉好笑,但又心动得一塌糊涂。

而另一方面,她成功地让他情绪迅速失控,血液在瞬间就沸腾,心跳得像要冲出喉咙,在他十三岁和一个十五岁女生初吻时,也没有动情到这个样子。

开始,是她强吻他,带着点赌气和要证明什么的决心,但很快,他就不能冷静的分析她了,而是化被动为主动,凶狠的纠缠了上去。

天哪,她就像一颗炽热的火种,在碰到他几秒后,就让他的血液在血管里疯狂燃烧。他贴上去,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所有的理智都不翼而飞,仿佛他的怀抱中就是全世界。她的嘴唇,她慌乱的小舌头,都让他迷醉不已。她想逃,可是他不允许,好像有一座在火山在他胸口中猛烈喷发。

照理说是不可能的,他和太多美女有过露水姻缘,但从没有一个人让他有这样热烈的感觉。到这一刻,他终于相信,命运是存在的。有时候,它就是能让人变得无法自控,没有任何理由和先兆。

他不知吻了多久,只听到自己的粗喘和她无意识的呻吟。他捧着她的脸,舍不得放开一丝,直到他的手指碰到了她的领口。他不想停止,想现在就和她上床,可是他不能。

这一刻,他恨自己的超强自制力。说………………

九更中的第三章。

不过,我又开始头疼了,晚上四个小时,没写了几百字。真丢人,不想说大话,但是预计错误,丢脸丢脸。大家不要等了,我睡会就接着写,明天点更新时,多放几章,尽快完成九更的任务。

表骂我,我本意是好的,可是——没有完成。

对不起。低头认罪,原谅我最后一回

第四卷缘分就是抓住机会上帝视角(之十二)《之十二》吻的次数不一样

事件发生时间:初吻之后

事件发生地点:酒店的房间,回家的路上以及于湖新的家

事件发生的时机:林泽丰送于湖新回家

“你吻得很烂。”扔下这句话,林泽丰快速离开了酒店的房间。

他看起来有点愤怒,但那只是他的表象,因为除了这种方法,他不知道怎样掩饰情绪。而一走出房间,他连关好门的力气也没有,似乎全身在的热量都像给抽走了似的,必须倚着墙壁才能保持站立。

他的喘息久久未平息,周围发生什么事,他根本不知道,全部心思都被那个吻完全占据!

真是疯了。居然吻得那么投入,而且他心中的激情似乎按捺不住似的,此时就算他再自欺欺人,也明白他对于湖新绝对绝对是有感觉的。性的冲动也好,内心深处的好感也好,于湖新在他面前,他就是无法无动于衷。

怎么办?他不知道,因为他没办法思考,外加心乱如麻,还有全身的血液需要降温,某些冲动也必须平息,那都是不那么容易做到的。就这么站了好一会儿,好不容易从那种被雷击的状态下恢复了点,就透过没有关好的房门,听到房间里传来了奇怪的声音。

一惊之下,他立即就闯了回去,正看到已经有些微醺的于湖新又灌下了一大坏烈酒,咳得像要把五脏六腑全吐出来一样。

他上前轻抱着她,嘴里说着恶狠狠的话。好像很不耐烦,可是心里却扭痛着。这个女人,怎么永远这么冒失鲁莽?这种度数很高地酒,不是女人喝的来的,何况刚才她还喝过不少的各种低酒精饮品。

他决定亲自送她回家,在这种状态下,把她扔在这儿,或者交给别人,他都不能放心。这女人说她没醉过。居然是因为没喝过,所以没醉过,而现在初沾酒精的她醉得又快又急,很快就失去了自控能力和清醒的意识。

他给秀打了电话后就抱她离开,一路上她都不肯安静。给他背李白的《将进酒》,又是踢又是笑,想要困住她很不容易,幸好他力量不错,连抱带拖,连哄带骂的把她带上车。

他得说,她的酒品相当相当地不好,但是却一点儿也不讨厌,相反——简直可爱透了。平时就觉得她那甜美可爱的气质很舒服、很顺眼。但他们总是针锋相对,所以彼此间多有敌对的情绪和少许的戒备。而此时,她对他完全不设防,笑得那样欢畅和自由,脸蛋红扑扑的,眼睛就像是月夜湖泊般地波光阵阵,迷人极了,这让他的心也跟着一直柔软下去。不过。以后再不能让她喝醉了,因为他不知道她醉后的这种特殊行为是只针对他,还是对所有人都如此。如果只是对他,他很欣赏,而且乐于接受。如果对所有人都如此,他简直想杀人!

她的行为是——她不肯让他好好开车,总是扑上来。抱着他的脖子,舔他的脸,小猫一样,闹得他怪痒痒的,要命的是,她说他嘴上有棉花糖,也凑过来舔来舔去。

那种考验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实在太巨大了。何况是在他才发现自己对她有感觉的情况下。所以。在于湖新地记忆里,他们那晚上只吻了一次。可对林泽丰而言,已经数不清那晚他们吻过多少次了。

他想君子来着,他想把她绑到座位上,不让她乱动,可是她太诱人,又香又软又甜,每当无赖的缠上来时,他都无法抵挡。她醉意的可爱进攻,使他好多次不得不把车子停在路边,兔得发生车祸。然后,热烈的、纠缠的拥吻,让他活了三十三年,第一次明白什么叫痛并快乐着。

他抱着她,每一次都吻得很深入,这使他冲动得似乎要爆炸了一样,可他又不能就在车里,就在她意识不清的情况下把她就地正法,所以他忍得极其痛苦,简直比死还难受,但是又因为怀中人是她而感觉异常美好,舍不得分离哪怕片刻。

或者他也有点醉了,所以才会这样放纵自己,他对自己说就软弱这一个夜晚,反正第二天,她就会忘记这一切。这或许是自欺欺人,或许是自私可耻,可是他没办法拒绝。

就这么着,接近一个小时的车程本来就不太近,何况他们走走停停,纠缠不已,好多次就在车里吻得死去活来,仿佛就要世界末日一样。有一次,大概因为停车太久,甚至有巡警过来检查是怎么回事,结果巡警正在看到那小魔鬼把手伸进了他的衬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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