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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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传召证人皮先生。”春荼蘼发出请求,而这个姓氏太少见,长安城中的皮姓读书人中有一位大大有名,是前中书舍人的孙子。他身负功名,却不愿为官,因崇信佛法,时常在寺庙中待个十天半个月,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
待那位皮先生上堂,认识他的人就发出惊叹,因为果然就是那一位。二十来岁年纪,眉清目秀,不像是佛门弟子,倒是一派道骨仙风的感觉。
“参加县令大人,见过诸位。”皮先生不卑不亢的略礼一礼,就站直了身子,显然力挺无名寺,“三月十五,学生确实已经入住无名寺,那时见过望尘大师,直到他于三月二十日清晨时分,下山化缘。之后,学生于三月二十一日午饭后离开的。”发现尸体时,是三月二十二凌晨,所以这是非常确凿的时间证明。
“那么多香火旺盛的寺庙不去,为什么要去深山小庙?”人群中又有人问。
群情议论,春荼蘼略略皱眉。
她感觉有些不好,似乎有人背后操纵,要与她做对。虽说以往打官司,看审民众中也有多嘴多舌之徒,但从没有像今天似的,两次提问,问的总在关节处。显然,有人指使。
但,是谁呢?
第九十六章一次!一次!又一次!
她的目光落在杜衡身上,可惜这种老谋深算的人,她还真从其面色上看不出什么。..
那边,皮先生已经回答,带着股子傲然之态,“香火旺盛就一定佛法通行吗?反倒是染上了世俗之气,僧侣的眼里多半只盯着香火钱,心早已经蒙尘。试想吃饭不用自己劳作,喝水不用自己打井,衣服不用自己缝补,自有供奉,连寺院也有因生计而出家的底层僧侣打扫,苦修的事件件不做,又何来修心?就是香客,富贵人家也受到多种优待照顾,哪里还有虔诚?倒不如这种小寺,一粥一饭,俱靠施舍,一砖一瓦,全是自己和香客们动手,积聚功德。这才叫佛门清静地,大道照本心。”
“依皮先生来看,本心大师师徒三人的品行如何?”为防止皮先生唧唧歪歪,长篇大论的在公堂上讲佛法,春荼蘼连忙打断他,把话题导正。
“潜心向佛,慈悲为情,平和温良,逆来顺受。”十六字评语。
而皮先生在长安本来就以清高和说实话著称,有时候名声也是一种保证,他这样说,堂上堂下的人没有人再怀疑。
身为律师,要审时度势、要会观察风向、要会掌握时机。所以,当春荼蘼见到公堂气氛一边倒,立即就道,“包大人以及堂下诸位,事实已经证明,关于本心与望空两位大师所受之指控,在动机上模糊不成立,在作案时间上有强有力的时间证人,在行凶手法上则是完全做不到的,那么只说明一个问题,他们不是凶手!因此民女当堂提议,判两位大师无罪释放!”
看审百姓阶段性的议论声又开始了,但包县令已知这个结果。此时反而有轻松之感,因而不理会嗡嗡声一片,温和又端庄地道,“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官宣布,在本案审结之日,立即还两位大师清白。”
唐律有程序上的规定,凡事必审三堂,然后读鞫。也就是审判。除非特别简单,一审就能过的,可例外。但本案。凶手还没找到,无论如果不能立即审结。在唐代,就算苦主控告,也得先进监牢待两天,这也是广大民众非重大冤情不愿上告的原因:诉讼成本太大。有很多不确定因素。进大牢这种事,百姓们都是很恐惧的。
“那么凶手是谁呢?”堂下,那个一直巧妙敲边鼓的声音再度响起。
春荼蘼已经很确定,这个人不是来捣乱的,是把公堂上的话题性往某个方向引。看似,没有恶意。可春荼蘼却感觉很不好。她垂下眼睛,不让目光泄露自己的心思。她也不用在人群中寻找,那人躲得如此高明。找也找不到,显见是个不好对付的。
皇上的暗桩?外祖父找的帮手?杜家的人?前两者还好说,若是杜家安排的,情况就不怎么对头了。他们,不是应该息事宁人吗?怎么还把事往大里挑?
“春状师。既然两位大师无罪,对本案的侦破。可有线索和想法?”包县令挥手,叫差役把两位大师带下去,又给皮先生在旁听席找了个座位,之后就问春荼蘼。
若放往常,春荼蘼必不会接茬。她是状师,不是捕快,更不是判官。她把两位大师摘了出来就算功德圆满,没有义务还跟着破案,那本来是衙门的事啊。但是,事关方娘子,她若不出手,方娘子可能沉冤,父亲一辈子良心难安,所以她只得继续跟进。
“凶手是谁呢?”她踱了两步,“是一个人作案,还是两个人协同?动机是什么?”
包县令眨眼,心说我问你,你问谁啊春六小姐,我的小姑奶奶。
好在春荼蘼没再耍花枪,而是当人声渐静之后,朗声道,“前面咱们说了三个推论,事实已经证明全是不成立的。那么不妨,我来推测出一个故事,大家听听是否合情合理。”
“讲,快讲。”包县令两眼放光道。
春荼蘼沉吟了一下,才缓缓道来,“方宝儿本是老奉国公的妾室,照理,普通女子能嫁进奉国公府,哪怕是为妾,也是天大的福气,断没有私逃的道理。”说到这儿,她瞄了杜衡那边一眼,见他神情严肃,半点亏心事没做的模样,还有些痛心疾首的意思。
再看对面的白敬远,周身的温文尔雅,经历岁月仍不失英俊的脸上,满是同情。不知情的人看到,都会暗赞:果然同朝为官这么多年,私交定然不错哇。
“可方宝儿,就是逃了。”春荼蘼不理会两个老家伙之间的暗战,继续说,“至于原因,与本案无关的,不必多加揣测。但有妾而失,国公府难道不找吗?那还成个什么体统!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何况这种不守妇道的事,必要有个说法,否则立身、立家如何能正?”
这话,就说得有点不客气了。杜衡神色不动,但掩在袍袖中的手轻轻握住。
只听春荼蘼又道,“但家丑不可外扬,逃了个能通买卖的妾室而已,也算不得了不起的大事,私下里去寻就是,不必上报官府,扰官扰民,耗费人力物力,浪费大唐的刑侦资源。奉国公府不为私事而动用朝廷公器,实在是忠君爱民之举。”
家丑不可外场这句话,是宋代才有的。此时她说出来,语意并不难理解,公堂上下都听得懂,还都觉得无比妥帖。而她刚踩了奉国公府一脚,立即又抬一把,听得白敬远无比满意,唇角露出些许笑容。
好孙女啊,踩人没什么了不起的,重要的是让人上上下下,还有苦说不出,折腾个够本。
“嗯嗯,奉国公不愧是我辈之楷模。”包县令不合时宜的捧了一句,急着问,“然后呢?”
“方宝儿为何私逃,都卷带了什么东西,有无人接应,走的哪条路,暂且忽略不提。”春荼蘼站定。负着双手,虽说言明是假设,却摆出陈述事实的模样来,“只说她跑到无名寺后的那片枯树林里,古井旁边。刚才说了,奉国公府不可能不找他,又因不欲惊动外人,必是找府内忠诚的仆从来做这件事。其中,有一个人运气好,找到了在古井边歇息的方宝儿。”
底下啊声一片。虽是别人的事,而已已成定局,还死了人。却仍有隐约的惊慌之意。这全赖于春荼蘼说得声情并茂之故,能吸引人公堂上所有人的注意力,是重大的辩护技巧。
春荼蘼借机又道,“那人见了方宝儿,必定要带她回去。方宝儿即逃。就知道被抓回去没有好处,自然拼命反抗。在纠缠期间,那仆人才是真的见色起义,欲图不轨。这一点,仵作的验尸文书可以做证,在方宝儿的胸、腰、和手臂等处。有多处瘀伤和指印,均是死前造成的。”
“嗯,本官在文书中看到了。”包县令表示同意。
“这个时候。正是三月二十日,仵作大人推测的死亡期间之内,皮先生证明望尘大师离开寺庙的时间。所以可以推测,那是清晨,山林中渺无人烟。除了禽鸟啾啾之外,万籁俱寂。方宝儿拼命呼救。奈何附近一里之内,包括无名寺之中都是听不到的。而望尘大师下山化缘,却选得正是这一条路,可算是黄泉之路。他看到有人行凶,身为出家人,焉能见死不救?于是一边上前阻拦,试图以佛法感化,另一边叫方宝儿快逃。方宝儿慌乱之下,在井边遗落了一只鞋子,这就是那只张绣鞋的由来。”
她顿了顿,见众人都认真倾听,心下略安道,“刚才本心和望空两位大师说过,望尘大师身负武功,等闲两三个人不是对手。所以,他拖住了那个仆人。但那个仆人也是有武功的,而且还很高明,情急之下,心生恶念,咔嚓一下,生生扭断了望尘大师的脖子。然后推开古井上的磨盘,抛尸灭迹。只是他太急着去抓方宝儿了,没留意草丛中失落的那只红绣鞋。”
“阿弥陀佛,望尘大师为救人而逝,大善!”皮先生在旁听席喊了一句。
众人也都唏嘘不已。
惟有春荼蘼神情依旧,没有半分波动。这时候她需要冷静,感情上不会随意起伏,只接着讲故事,“树林茂密,方宝儿又机灵,加之逃命之时迸发的强大力量,她居然逃出很远,致使那仆人一时还真没抓住她。但他到底是男人,有武功的男人,一个弱质女流怎么能跑过他?于是在密林里、溪谷边,方宝儿还是被抓到了。那仆人此时已经没有色心,又怕方宝儿活着回去会泄露这件事,再说他才杀了一位僧人,自知必须杀人灭口,所以不顾方宝儿的恳求,把她按到冰冷的溪水中。人之将死,会有非常激烈的反抗,方宝儿不断试图离水,但那人冷酷无情的把她不按下,手掐在她的脖子上,一次!一次!又一次!直到她再也不能动,悄无声息,年轻的生命就此完结!”
全场寂静。
她故意说得非常生动而残忍,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就是为了争取大部分民心。果不其然,她听到了呜咽声和低低的、但愤慨的咒骂。
第九十七章让你孙子吃乌龟
“方宝儿后颈上的青黑指印,及挣扎时损伤的手指都有文书备录。”春荼蘼清冷的声音再度响起,声音里没有任何感情,反而令人备加相信,“那仆人杀了方宝儿后,不想把把她扔到溪水中,因为尸体顺手漂流,容易被人发现。他干脆把尸体扔到一边,等着来喝水的野兽啃噬尸体。若能吃掉,自是更好,那就真正的毁尸灭迹了。他以为是在深山里,不会有人路过,很快就走了。偏偏溪下村的毛屠户之妻张氏,惯会爬山采药,深山老林是经常来的。她看到溪边有一具女尸,虽然很是害怕,但更爱慕其身上衣着的华丽,发饰的精美,再看看自己的荆钗布裙,顿时起了歪念,把自己身上的衣饰与死者对调。好在同是女人,她还保持着羞耻和良善之心,把自己的衣服给方宝儿穿上,以免她赤身露体。还放她放水,让她顺水漂流。”
“那张氏为什么也被杀了呢,还死得身首分离这么惨?”这一回,是旁听席上有人问。不是杜衡,而是他身后的杜仲。当然,春荼蘼不会相信杜衡不暗示同意,杜仲敢开口。再看他一脸傲然和愤怒,好像春荼蘼口口声声污蔑了奉国公府似的,可春荼蘼却觉得他心虚无比。
当下,淡淡一笑,“据我猜,那仆人虽为自保,杀了方宝儿,但方宝儿毕竟是老奉国公曾经的妾,算是半个主人,而且是他逼奸在先。正所谓做贼心虚,没有人做了坏事还能理直气壮的,所以他心慌意乱之下,杀人后就跑了。但半路,也许他想起这样做有什么漏洞,或者想从方宝儿身上取什么要紧的东西,于是当即折返。只是他回到溪边,发现尸体竟然不见了。他不知道之前张氏出现,并对换衣服、把尸体放入溪流的事。还以为当时心慌,并没有让方宝儿死透,惊怒之下继续追踪。很快,他发现前方有一个女人急行,身段和方宝儿相似,衣服正是方宝儿的。于是他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身,这次也没有打照面。直接抽出刀,对着那女子的脖颈,从后面狠狠砍下去!”
众人情不自禁的惊呼,连包县令和白敬远也不例外。只有杜衡和杜仲两个杜家人保持着镇静,只是脸色发白。
“同样,有仵作大人的验尸文书可以做证。”春荼蘼放慢了语速,一字一句地说,“张氏的头被砍掉,确实是从后部下刀。而当时,当那颗头滚出几步之远。面孔朝上,张氏应该还是愕然的神情模样。因为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杀,为什么会死得不明不白。那仆人看到了那张脸,却情知自己杀错了。可他连杀三人之后,也没有什么再可怕的,立即把那颗头扔到远远的树林里。没有头,确定不了张氏的身份。没有尸体,确定不了方宝儿的身份。抛尸于荒僻山林的枯井中。确定不了望尘和尚的身份。三个不确定,如何能把火烧到他身上呢?可他却不知道一件事,人在做。天在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方宝儿无意中遗落的那只红绣鞋,就像一团乱麻中最微小的线头,终究被人扯了出来!”
全场寂静,没有人出声,甚至很多人都摒住气息。人在做,天在看,多么惊悚的字眼。包县令也忘记问话,忘记拍惊堂木。春荼蘼说过,这是她的推测,这是她讲的故事。可一切的一切,都那么丝丝入扣,合情合理,关键处还有不少衙门能提供的证据证人和证言,这简直就是……就是事实。
好半天,啪啪啪的声音响起,却是掌声。
春荼蘼眯起眼睛,向人群中望去。那声音,自拥挤嘈杂之处而来,却清脆有力,通过人的耳鼓,直入人的心魂,振荡不止。而且,正是来自刚才屡有人故意插嘴之处。
不出意外的,人群情不自禁的向两边分开,自动闪出一条路来,所有人也都看向发出掌声的人。之后,满是惊叹。
那人二十出头的年纪,面如冠玉,虽比不上夜叉的俊美帅气,骨子里神祗般的尊重;比不上韩无畏阳光俊朗,暖阳般的气质;比不上康正源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比不上春大山高大英伟,眉目朗阔;甚至没有白敬远的儒雅潇洒,却看起来清贵而从容,通身大家公子的气派。那微笑之间,令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兼之稳重大方。
他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引人注目,但很标准的身上,穿着一件天青色书生袍,式样普通,偏衽广袖,但衣服的质料,腰带上刺着不显眼却繁杂的花纹,腰间垂下的玉佩,一见就不是凡品。头上戴着黑色幞头,发丝拢得纹丝不乱。脚下黑色薄底矮邦靴,是长安今年最流行的式样。总之,此人把低调的华丽这五个字,表现得十足十。
杜东辰!春荼蘼瞳孔微缩。实在想不到这号人物会突然出现,而且是隐藏在人群中,在关键时候现身。在看他旁边,低头垂手站着一个仆从。想必,之前那三声诘问,是出自此人之口。
也就是说,杜衡在旁听席上吸引了她和外祖父的注意力,杜东辰就在人群中引导民意,这时候突然出来,必是有后招,而且不可能是一招,搞不好是连环大招。杜家祖孙二人联手,想必是早有谋划,不知要如何对付她,并借机打击白家。
这时候她发现,她犯了个错误,低估了杜老头子。尽管只是个逃妾,尽管他不知道她手中掌握哪些证据,尽管可能对奉国公府的伤害并不会太大,但他怎么会坐以待毙,没有半点准备呢?他那个位置的人,怎么会允许有人打击到他呢?他的刚愎之气,他的傲慢,是绝对不能容忍这些情况发生的。
只是一切太突然了,她不知道这祖孙二人把不把大事化小,而是试图把小事化大的行为是出于什么目的,是缘于什么样有恃无恐的基础。她只强烈的感觉,他们要反咬她,且肯定有一些不可告人的阴暗证据在手。
是的,她犯了个错误。她一向自信满满,也曾和其他状师对簿公堂。但这一次。她遇到了真正的对手!敌暗我明,看杜东辰那胸有成竹的模样,绝对是有掐住她喉咙的手段。
是什么?怎么办?她表面上神色不变,心里却急速的转着念头。
近乎是下意识的,她望向旁听席的右边,正对上外祖父的目光。那一眼,信息量好大:宝贝孙女,你也有祖父呀。人家祖孙联手。难道我会看着你被杜家的一老一小欺侮?放心,凡事有我在,只管打你的官司。
不知为什么,春荼蘼心中升起一股暖流。尽管知道白敬远是利用她,尽管知道白相大人对她的疼爱和纵容中有着这样那样的算计,但这一刻,她仍然想:原来她本能的就已经相信和信赖外祖父了。可能程度不深,但那一点点,对于她这种多疑的人来说,已经是很多。
上阵父子兵的感觉。就应该是这样子吧?虽然这还不能让她信任外祖父,但今天。足够。
“奉国公世子大人。”包县令惊声道,屁股几乎立即离椅。好歹及时想到这儿是公堂,而公堂之上他最大,若他表现得太过尊重权贵,就是轻视国法,所以生生忍住了。
“杜大哥哥。”春荼蘼倒是淡定清雅,略施一礼。好像。不曾怀疑杜东辰此时现身的目的。
“来人,给世子大人在老奉国公身边加把椅子。”包县令大声道,以为杜东辰是半路来看审的。如今才挤进来。
不过杜家的权势从这细节处还真好好体现了一把,把公堂当自家后院吗?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并没有半点惶惑之感,还是当着这么多百姓的面儿。
“谢大人。”杜东辰倒很有礼貌,“不过此处是公堂,我不好扰乱秩序,只是听到春六妹妹的故事讲得那样精彩,令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忍不住拍手叫好。行止不当之处,还请大人恕罪,请诸位海涵。”
包县令连声道不敢,而百姓们也低声议论,只觉得奉国公世子出身那样高贵,却这样有礼有节,实在太难得了。还有啊,长得那叫一个一表人才。
于是,本来闯公堂的一点违和感,立即消失了。这个杜东辰,之前虽然见过几面,但除了稳重文雅外,没看出别的。如今一现,真不是省油的灯!
再看旁边席左右,四道目光隔空激烈对撞,看不见的火星四溅!
杜衡:老白,你有孙女,我这个孙子可也不差啊。待会儿,看我孙子捏死你孙女。
白敬远:杜老,谁死还不一定呢。
杜衡:哼,再好又如何,不过是个女流。
白敬远:姑娘又如何?前朝有女将军,今天有女状师。后世,说不定能出女皇呢。
杜衡:好,今天让你孙女吃憋。
白敬远:鳖有什么?让你孙子吃乌龟!
这边,眼神拼杀。
那边,杜东辰温文的说,“还有一件事要禀报大人。春六妹妹的故事虽好,可却不是真实的。因为,为洗我奉国公府清白,我也做了调查,恰好找到了凶手。”
第九十八章老不要脸
呼啦,人群炸开了锅。
春荼蘼也皱眉,因为这情况远出她的预料。她必须小心应对,不然就会满盘皆输。
抬头,对上杜东辰的目光。似笑非笑,有嘲讽的意味。
她直了直脊背,却微眯了眼,挡住目光骤然的明亮。
以为她会怕吗?相反,越是打压她,越是处于劣势,就越能激发出她的斗志。她就是这样的人,遇强则强,喜欢对决的生死一线,玩的就是心跳。
“凶手是谁?”包县令问,因为太急切,身子前倾,都离了公座。
杜东辰貌似无意地看了春荼蘼一眼,“正是溪下村的毛屠户!”
议论声再起。
这些观众,怎么就不会等真正的结局出来呢?太浪费感情了。可是杜东辰似乎很享受这个过程,负着手微笑不语,一派智珠在胸的模样。
春荼蘼低垂着眼,看起来有些无措,似乎为意外的情况打击到了。
就让杜东辰得意吧,因为这个情况确实出乎她的预料。毕竟,她不是神,不可能预测到方方面面,而显然她小看了杜家,甚至不知道这位奉国公世子这样直接跳出来的目的。必须,她要为自己的轻视敌人付出代价。
可贵族不是以上公堂为耻吗?杜东辰为什么这样?若只为了奉国公府的名声,他大可以去找状师。听说长安有个很有名的状师,要价挺高,但杜府应该不在乎的。
不过法庭风云变幻,半点不比战场差。如果以为她只是在大唐打几场官司那就错了,在现代法庭,她早就受过无数更残酷的洗礼。
鲨鱼。是那么好当的吗?
适当示弱,根本没有什么,反而容易令对方放松警惕。之前,奉国公府就是利用了她的轻视,因为一直以来,她太顺了,难免放松。而她从善如流,立即学习。再者,女性总是为自己被看扁和轻视而不满。春荼蘼倒无所谓,只要把示弱变成武器,最后能胜利就行。
从这一方面来看,她是多么功利主义,是多么不优雅清高的人啊。但能赢。是很爽的事啊。
“杜世子可有证据?”包县令打断杜东辰和春荼蘼之间貌似压倒性的暗战。
包县令这样做,是在看到白相那非常不好的脸色后才决定的。一个是奉国公,一个是安国公;一个是现任皇后的亲爹,一个是已故太后信任的表哥;一个是国丈,一个是相爷。他小小一个县令惹得起谁?怪不得人家说京官难当。干脆,他依律行事,反而谁也不得罪。
杜白两家就借着这件凶杀案斗吧。他只当个维护秩序的就行。
“自然是有证据的。”杜东辰侃侃而谈,“事关我杜家的逃妾,有些事,好说不好听。特别是到了有心人那里。杜家家风甚严,不过无意中出了点乱子,若为此被人利用,什么脏水都往我杜家身上泼。奉国公府成了什么人家了?”
“杜大哥哥,呃不,在公堂之上,以公对公,公事公办,应该称呼一声杜世子。”春荼蘼打断道,俏皮的眨了眨眼,就像两人之间的玩笑,其实是把刚才的嘲讽之意反击回去。她可不是逆来顺受的温良少女,自然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怎么呢?春六妹妹……春状师?”杜东辰反问,脸上仍带笑意,却被春荼蘼的神色激得有点火大。
小丫头,你处处针对我杜家,不杀杀你的威风,你以为长安无人吗?可心里虽恼,不知为什么,看她那娇俏的小模样,只感觉可爱无比。比那些长安贵女,还有和他订了亲的大家闺秀不知强出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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