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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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西突厥的王子,地位崇高,人们相信他为狼神赐与。他骨子那么骄傲尊贵,视皇权和财富如粪土。他是武功卓绝的人,万人难敌,出入皇宫,如入无人之境,也能在大半夜里把她从守卫森严的安国公府中“偷”出来而不惊动旁人。

这样的男人,可现在,几个最底层的粗鄙小民,没有任何武力值的。都可以追打他!这样的男人,就因为突厥和大唐双方的通缉,不能自由自在的行走在阳光下,必须遮盖他英俊无伦的容貌和昂藏不凡的身躯!

这就是他做过杀手,杀人如麻,可她却从不怕他的原因。他的内心善良而高贵,从不愿意伤及无辜。该做的事,狠得!不该做的事。绝不滥杀!否则刚才在店里,他就能宰了所有人灭口,连痕迹也不留,何至于狼狈至此!

而他已经改换了面貌,他已经把自己变得奇丑无比,可只是上个街,就要被人这么对待!

春荼蘼的心又痛又怒,就像生生扯出来,扔到地上,被人用脚死命的践踏一样。她这些日子没有见到夜叉。今天很幸运的偶遇,本该高兴的。却见到这样的情形。她只觉得有火在胸中燃烧,于是不管不顾的冲下楼,跑到街上。

小凤和过儿没提防她突然的举动,呆了一呆,之后过儿就忙着会账并收拾东西,小凤则赶紧跟上去。到底是晚了片刻,杜家的马车正好经过茶舍门前。惊险万分的差点撞到春荼蘼。

急急的勒马声中,夹杂着小凤的惊叫和车内人的惊呼与责骂。但春荼蘼什么也听不见,直直冲到夜叉面前。

夜叉眼睛一亮。但很快又黯淡下去,侧过脸,躲避春荼蘼的目光。这个面具太丑了吧,刚才连小孩子都吓到,荼蘼一定不喜欢。是的,她一定认出他了。他变成什么样子,她都会认得。

而那一群打人者听到急停马车引来的骚动声,不由得愣住,停止了追打的行为。春荼蘼借机挡在夜叉身前,对那群人怒斥,“你们干什么?怎么当街随便打人!”

“回小姐,他是胡人!”中年男人说。因为春荼蘼穿戴得好,气势又足,那对夫妻觉得她非富即贵,因而很恭敬。

“胡人就不是人吗?难道你们打他,他就不疼?连皇上都没有把胡人划为贱民,你们怎么就敢随意打骂折辱?”她气得发抖。

“不是啊,这位小姐。”中年妇女解释,“我们夫妇带着自家和亲戚家的孩子到铺子里买糖果子,正挑呢,这个人就进来了。他长得那活鬼的样子,当场吓哭了我最小的闺女。”

“那你们就动手啊。”春荼蘼小脸煞白,“你跟他说一声,让他把脸遮住不就行了。再者说了,谁说长得丑就不能上街?长得丑就不能买糖果?大唐律法有规定吗?你们不就是欺侮他贫困吗?:若是个权贵,哪怕长得再丑、再吓人,你们敢吱声吗?就你家孩子娇贵,是人就得给你家孩子让道?五大家族还没如此呢,你们小门小户的就敢这样霸道,谁给你们的道理!而且你们心肠这样毒,还带着孩子打人,就不怕以后孩子都学坏?”她嘴皮子利索,无理还能搅三分,此时又占着理,登时令得那对夫妇哑口无言。

人群,渐渐围上来。

那男人大约总在这一带活动,被春荼蘼数落得恼羞成怒,面子挂不住了,又见这女子虽然穿得富贵,却只有一个丫鬟跟着,忽然壮出些胆气,虽不敢动手,却大叫道,“不过是个胡人丑鬼,打就打了,还能怎么样?”

“怎样?见官啊。”春荼蘼冷笑,“知不知道,无故殴伤他人是犯法。只手脚相加,就要笞四十,见血为伤,情况就严重了。朝廷既然没说胡人可以随意打杀,你们就承担责任吧。可别说你们是开玩笑,戏打也是打。”

“哎呀我的天!”那中年女人立即一屁股坐在地上,那男人的脸也瞬间白了。

这个年代的普通百姓,是很怕上公堂的。

“小姐,是我们错了,别上公堂吧!”那男人反应过来,变脸奇快,立即哀求,“下次再不敢了,请小姐开恩吧。”

他一脸讨饶的样子,连连鞠躬,几个孩子吓得要哭,看起来好不可怜。可是,真是应了那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们欺侮他人时,怎么没有半点恻隐之心?

但春荼蘼不过是吓吓他们,并不想上公堂,那样夜叉暴露的机会就大,当下见好就收,摆摆手道。“快滚吧,以后别欺侮比你还要弱小的人,很龌龊的,也给孩子树立了坏榜样。”

“是是是,一定听小姐的话。”中年男人说着,拉起老婆,带着一群大的小的跑掉了。

春荼蘼转过身,见夜叉侧着头。缩着身子,心疼更甚。是被她撞见,难堪了吧?可她真的不介意,他就是他,长什么样子根本没关系。而他,本不该活得这样沉默,他有权利像正常人一样。不应该这样的!不应该的!

低头间,见他的手臂给人抓破了,不知那一家子用了什么暗器,居然鲜血直流。从手臂一直淌过手背,由指尖落入尘土。而此时。虽然自愈了些,可仍然有血迹渗出。

春荼蘼立即在自己身上乱摸,想找出一条帕子来。可越是需要时,就越是找不出,正着急间,身边突然伸出一只纤纤玉手,以及一条粉色绣着白荷花的帕子。

“用这个吧。”

春荼蘼回头。惊讶地发现来人竟然是杜含玉。再往不远处看,见杜东辰、杜含烟也走了过来。人家的阵势比春荼蘼可大多了,丫鬟婆子侍卫一大堆。立即把人群驱散了。

“春六、你又正义感发作,却怎么不看点路,我家的马车为了防止撞到你,紧急停下,把我姐姐的额头都磕伤了。”杜含烟气乎乎的道。

春荼蘼消化半天,才明白那声“春六”是叫她。她在春游日发作过一回,看来贵女们真长记性,怕再说“春家”什么的,被她诬赖不承认她是白家人,改口挺快。

再看杜含玉的额头,虽有碎发挡住,却真红肿了一块。

“对不起,是我的错,救人心切,没留神。”她从来是个有错就认的性子,不觉得丢人。

“没关系的,又没破皮,回家抹点药膏就好了。”杜含玉温柔大方的微笑。咦,怎么感觉不是对自己笑,是对……夜叉?她看错了吧?一定是眼花!

杜含玉的手举着,拿着帕子,春荼蘼没理,夜叉自然也没动手,只垂头站在一侧,连话也不说。而接下来,杜含玉更是做了一件奇怪的事,突然动手把帕子包在了夜叉的手臂上,动作虽然快到令夜叉没来得及拒绝,却轻柔无比。

“三妹妹!”杜东辰轻叫了声,满脸不赞同,甚至是有点发火的。杜含玉在奉国公府的姐妹中,正是排行第三。

而大家小姐的帕子,怎么能随便给男人?而且是像乞丐一样的胡人?大唐的礼教比宋明清这些朝代宽容多了,没这么多忌讳,大人物也经常娶寡妇或者抢别人的老婆,可这个举动也实在是逾越了。好在围观群众已经走干净了,看到这一幕的人不多。

但,春荼蘼心中疑虑重重。难道,以前看错了杜含玉,她是个正派的好姑娘?那杜含玉也不至于做到如此吧?难道是跟她比善良?

她春荼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助。杜含玉就大慈大悲,普渡众生?

可惜一边的杜含烟却没什么眼色,不放过任何一个攻击春荼蘼的机会,冷哼道,“上回你不是振振有词的说自己多正直,多侠气,怎么今天就威胁起穷人来。”

第五十六章吃醋

“杜八小姐,我维护的是律法的公正,难道穷人就没有坏蛋?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穷人也不能因为贫困可怜就为所欲为。”春荼蘼的心思不在这儿,随便顶了句回去就不说话了。

正在这时,一个胖胖的年轻男人跑了过来,满头大汗,见了春荼蘼时,几不可见的愣了一下,随后就立即团团作揖,“各位贵人见谅,希望我的伙计没吓到各位。”正是锦衣。

“这是你的伙计?”杜东辰皱着眉头问,眼睛瞄向夜叉手臂上的帕子,显然对此事还耿耿于怀,只是不能当众扯下来,那样就更显眼了。打听这胡人的事,是为了之后把帕子取回。

“是啊。”锦衣赔着笑说,一脸的精明市侩相,还有些油滑,不了解他的人,想不到他有忠厚小医师的一面和杀手组织军帅的一面。

“小人在旁边的铁器街开了间铺子,这胡人个子大、力气也大,帮我打铁。只是他相貌被烧坏了,也哑了,平时不叫他出门。今天是来帮我办点事,没想到就出状况。公子小姐们请放心,他虽然长得可怕,但胆子很小,不会伤人的。”

“是啊,一群孩子追打他,他也只会躲。”杜含烟轻蔑地道。

春荼蘼又气。

她们也看到了吗?怎么就不出手制止呢。以他们的地位,说一句话就很管用吧?但既然不打算插手,杜含玉又来装菩萨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对夜叉好得有点过分?以她的家世而言,不可能随便施舍一个乞丐似的男人吧?若说被夜叉的美色所迷,可他现在的模样那么丑!

太奇怪了!难道杜含玉有特殊癖好?她想起《笑面人》中的郁西安娜公爵小姐,那一位对男人的要求奇特,如果找不到世界上最帅的,就要找个最丑的。

夜叉非常非常帅。事实上,她重生来见过的美男不少,自家老爹就是。她有免疫力。可常常还为夜叉感到惊艳。而他面具又这么丑……杜小姐好眼光,一人能得到两个极致。

“不必担心,他并没有冲撞我们。”杜含玉对锦衣温和地说,“下次别再扔下他,他又不会说话,让人欺侮了多可怜。”

哇,说得这样悲天悯人。春荼蘼有点不高兴,因为杜含玉这样说话。好像救了夜叉的人是她。其实,春荼蘼救人不是为了被感激,但对方是夜叉啊,夜叉不一样。她很不开心,因为杜含玉这种类似抢功的行为。

锦衣似乎完全没注意到事实,对杜含玉千恩万谢、点头哈腰,拉着夜叉就走了,夜叉更是没看春荼蘼一眼。虽然,明知道他是不方便流露出什么情绪,春荼蘼还是忽然沮丧起来。

他手臂上。还缠着杜含玉的帕子呢。

“春妹妹,你要去哪。不如我们送你。”杜东辰客气地道。

春荼蘼摇头,“我和丫鬟还有东西要买,谢谢杜大哥,我就先走了。”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无论如何,杜东辰始终对她彬彬有礼,她自然也态度良好。

只是她哪还有心思买东西。不知不觉拐到铁器一条街去,可她心里像赌着一口气,不上不下的很难受。抬头怔然发现身处何地,愣了愣,转头又走了,直接回安国公府。

与此同时,奉国公府的马车上,杜东辰责备着两个妹妹,“八妹,你口无遮拦的毛病到底什么时候会改?你是奉国公府的小姐,当街质问他人,岂不是显得尖酸刻薄?”

“我就是讨厌春荼蘼。”杜含烟不服气道。

“没有人有义务让你喜欢,哄着你高兴!”杜东辰唬下脸,“你看不出来吗?春荼蘼现在是白相的心头肉,也是皇上的眼中好,你可以讨厌她,至少面子上要过得去。我看母亲是太宠你了,从小到大教的礼仪规矩全忘个干净!白府和杜府关系微妙,你能不能少惹点事!”

杜含烟似乎很怕这个大哥,心中虽然不满,撅着嘴,一脸倔强,却终究不敢吭声。

杜含玉见状,才要为哥哥和妹妹打个圆场,杜东辰却板着脸对她道,“三妹,以为你是个省心的,可刚才的帕子是怎么回事?幸好周围并无旁人,不然传出去难道好听?”

“大哥,我一时救人心切,没有多想。”杜含玉的态度就好多了,“那胡人被打得可怜,但我下回再不犯这样的错。”

“心慈面软也得有个限度。”杜东辰只觉得一向稳重、会看眼色、做事极有分寸的三妹妹今天行为奇怪。可他没多想,只当是三妹和春荼蘼别苗头,当下又叹了口气,“大家闺秀,随身的东西怎么能随便给人,何况还是个来历不明的胡人。你是一片救人之心,但落在有心人的口里,却不知会被说成多么不堪。真要救人,身边这么多丫鬟婆子,要多少帕子没有,何必用你亲手绣的?当时我又不好直接扯回来,怕反而引人注意。明天我派人把帕子要回来,你下回切不可再如此。”

“是。”杜含玉低头应下。

杜东辰很满意,忽视了杜含玉极力掩饰的、闪烁不定的目光。

另一边,春荼蘼晚饭也没吃,只和春青阳说零食吃多了,没有胃口。她不知自己别扭个什么劲儿,总之郁闷之极,胸口像塞着一团棉花似的,满满当当,可又无处着落。她不熟悉这种情绪,所以更加无法从排解,只能自己和自己较劲。

而因她第二天和韩无畏约好去青龙寺,干脆早早就睡下了。可惜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好不容易有点困意,忽然听到露台那边咔的一声响。非常轻,而且短促,就像家具时常会在静夜中发出的、由于重力引起的声响。

但她却知道夜叉来了,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披上外裳,轻手轻脚的来到花厅。她才一站定,夜叉就从月色的阴影中走出来。

“你来干什么?”春荼蘼问,语气之生硬,连她自己也吓了一跳。

夜叉也是怔住,不由得后退半步。“谢谢你,你今天救了我。”

“你救我更多。”春荼蘼尽量平息莫名的情绪,“这点小事,不值当你一谢。”

夜叉张了张嘴,没有说话。

他要怎么说呢?第一次,生平第一次有姑娘为他站出来,挡在他面前保护他。春荼蘼这个姑娘,总是给他从没有过的感受。让他从回叶计后就一直坐立不安。心里像火烧似的,好不容易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立即就来找她。

只是,她似乎在生气……全身都散发着拒绝的意味。但,他舍不得立刻就走。

两人沉默相对,都觉得空气中有一根弦,很快就要绷断了。夜叉想说什么,可喉咙就是堵死,半个音节也发不出。眼前的姑娘总会让他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在她面前,他毫无办法。

其实僵着的时间很短。可他们都感觉很长。到底,春荼蘼心一软。低声道,“对不起,我心情不好,不该拿你撒气的。”

“怎么了?”夜叉伸出手,情不自禁的要抚摸春荼蘼面颊边的头发,因为她那落寞的样子让他心疼,不过他很快意识到失态。生生停住手。

只是这样一来,他的小臂就露了出来,受伤的那一只。伤口上。绑着粉色的帕子,上面绣着精致的白荷花。

春荼蘼一见,心情就再度恶劣,只是除非在公堂上,她不会借题发挥,又不会吵闹,只有自个儿生闷气,半转过身道,“没什么,可能是明天要去青龙寺,有点兴奋得睡不着。”

“当心些,我听说最近乐游原那边有点不太平。”夜叉关心道。

“韩无畏会陪我去,有他在,应该没什么问题。”不知为何,春荼蘼有点故意提起另一个男人,“你先回去吧,我明天要早起。”

说完,看到夜叉像被她折磨得有点不知所措,很不落忍,不禁着补道,“有什么事,等我回来再找你。”

夜叉能说什么?只点点头,后退着到露台上,之后消失在黑暗之中。

春荼蘼回到卧房,一头扑进被子里,恨不能把自己闷死。这是怎么了?就为了杜含玉给夜叉包扎了伤口就这样不开心。心里一阵凉,一阵热,一阵怒,又一阵失落,至于吗?到底夜叉来谢她了不是?到底,他不会半夜去爬杜含玉的绣楼不是?

春荼蘼,你大方点好不好?吃哪门子的飞醋啊。可是……可是……他干吗没有把那帕子换掉?是感念贵族小姐的恩情吧?不过女人的帕子天天攥在手心儿里,沾了汗水、脂粉、很容易感染的知不知道,应该用干净的布代替。

但,刚才为什么不告诉他呢?

这太不理智了,和她平时对自己的要求不符合。

想到这儿,她坐起来,干脆拿出唐律来读。她心烦意乱的时候,唐律于她有镇静作用。可惜今晚不同,心里那股子酸涩怎么也压不下去。

不会是……喜欢夜叉了吧?还是他从来都是她的秘密,现在似乎被人分享了,所以才不开心?毕竟,独占欲什么的也挺吓人。

她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她习惯了逻辑和冷静,行事精明而泼辣,唯独对感情,她迟钝而且糊涂,完全理不出头绪来,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而这不眠之意,注定不只是她一个人的。夜叉在黑暗中缓行,回到叶计后,又在楼梯上呆呆坐了半晌,直到目光掠过包裹帕子的手臂,脸上,眼睛中,就渐渐化开笑意,就像冰融春水。

“一个人傻笑什么啊殿下?”锦衣从房间中出来,手中拿着一盏油灯。

“吃醋了。”他从未有过的快乐,“荼蘼她吃醋了。”

第五十七章我,能吗?

锦衣怔了怔,无奈的叹口气,放下油灯,坐在夜叉的身边。

“殿下,您觉得,这是好事?”

夜叉一愣,“什么意思?”

“只一方动心,还不能如何,若双方动心,以后要怎么办呢?”锦衣极力耐下心问,“要不要成为情人?要不要向她求亲?要不要真的娶她为妻?真走到最后一步,殿下我恭喜您。可是您要给她什么地位?铁匠的糟糠之妻?杀手秘密的女人?还是让她跟着您浪迹一生?”

“没那么……严重。”夜叉艰难的解释,心瞬间就冷了下来。因为,他没办法回答锦衣的问题。

“就有这么严重,甚至,更严重。”锦衣认真用力地点头,“今时不同往日。之前殿下喜欢她,我也是反对的。除了我觉得殿下会带给她危险,最后令殿下伤心外,我打从心底觉得她配不上您。您的血统无比高贵,那臭丫……春小姐只是军户出身,她父亲那小小的武职也做到头了,何况她还操了贱业。但现在,她是白相的亲孙女,大唐皇帝的表侄女,殿下用如今这个身份,又配不上她了。即使她自己愿意,可她的家里人会答应吗?而且春小姐有多重视家人,殿下比谁都明白吧?伤害她,她倒还可以忍,但若伤了她的家人,就跟捅了马蜂窝似的。她报复起来的战斗力,可怕呀。”锦衣心有余悸的摇摇头,“殿下觉得,若新王巴戈图尔知道您有了心爱的女人,就算您把春小姐保护得好好的,她的家人呢?若伤了一个,尤其是春氏父子,您觉得她会不会发疯?到时,您该如何自处?”

夜叉说不出话,只感觉心头那点点暖意。慢慢消失得干净。好像,他的心底有个大洞,不管他灌入多少心血,想滋养、想灌溉,到最后都一滴不剩,只有无尽的干涩。

一边的锦衣有些不忍,他也知道自己这样说太残酷了,可殿下身边。必须有他这样的“恶人”存在,他也必须尽到“恶人”的义务。没有人比他明白,殿下虽然很少现身于人前,对周围的人也似冷酷无情,其实心里有多么渴望别人的真心对待。而他一旦认了真,那是绝对回不了头的,只有万劫不复。

“除非……”他继续说,并小心观察夜叉的神情,见到夜叉眼睛一亮,赶紧又送上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除非殿下回到突厥去,把巴戈图尔杀了。坐上王位。那样,您还有机会。而且,时间不能太长,毕竟春小姐今年都十六了。”

“锦衣,你明知道……”夜叉脸现痛楚之色。

“是,我明知道。知道您想过平常人的生活,我们就这样躲着。再过几年,或者顶多十几年,大唐天下稳定。突厥权利更迭完毕,再不会死盯我们。那时,我们把一切安排好,您就可以成为一个平凡的人,过普通人的日子。因为您讨厌权利斗争,因为那将伴随鲜血,很多时候还是亲爱之人的血。可是,您若真想要春荼蘼,就必须回突厥去,不管腥风血雨多猛烈,不管自己多痛苦,不管多么厌倦,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是,也要给自己一个配得起她的身份。她可以不在乎,但您真的不在首吗?而为了她,改变您的人生计划……您,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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