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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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一等,就足足两个时辰,之后才回洛阳城里。他们出门的时候挺早的,就是为了避开毒辣的太阳,可因为遇到特殊情况,回程时却正是日央未时初(下午一点多),天上就像下了火一样,人才进城,三人都热得快晕了。
“小姐,刚才咱们应该先在山里避过了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再回来。”小凤晒得脸蛋儿红扑扑的,不断拉着快要粘在身上的衣服。
今天他们出来,没有套车,而是骑马。春家只有一匹马,是春荼蘼给春大山配的,但她把马匹的供应列在委托费用中,找英家“借”了两匹。她在现代骑过马,虽然骑术不精,可选了训好的温顺马儿,再有一刀带领,倒也顺利跟下来了。
只是,她只贪图速度快了,却没想到在这种天气骑行,简直是受罪,大腿处可能被磨破了皮,被汗水一浸,丝丝的疼。
但若是坐马车,在车厢内也会被烤熟的。今年的天时有点怪异,热得反常。可那些农民却不敢歇伏,在地里继续辛苦。
“我是怕回来晚了,祖父会担心。本来说好中午就回的,已经迟了一个多时辰。”春荼蘼戴着帷帽,倒不是她怕羞,或者装大家闺秀,而是怕晒,当遮阳帽用了。
说着,她情不自禁的抹了抹脖子,沾了满手的汗水。这时候,她也后悔了,不该急于一时的。而且到底是古代,女子的衣服湿得粘在身上,实在是很是不雅。
“干脆我先回去,告诉老爷子一声,让他别着急。”一刀看了看两个快要晕过去的姑娘和同样发蔫的马,“这边城门离家还很远,你们不如先找家冷浆店坐一坐,避避暑气,顺便饮饮马,不然真中了热毒,反倒是麻烦了。”
“那你呢?”春荼蘼不放心。
“我身子壮健,不妨事。”一刀也抹了把汗,“快别推辞客气了,看街上都没人,肯定都去避暑,咱们三个站在当街,真是傻气。”
春荼蘼也是真的坚持不过去了,感觉头一阵阵发晕,胸口犯恶心,更不用说口干舌燥,想起冰凉酸甜的浆酪,几乎连路也走不动了。于是,她当即答应了一刀的建议。
旁边正好是一间冷浆店,门面很小,但纵深大,暗幽幽的,门前还有两棵枝叶茂密的大树遮挡阳光,看着就让人感觉温度低了几分。
她下了马,在店门口先拿了一盏常温的酸浆出来,递给一刀喝了,才让他离开。在这种天气里,不及时补充水分,容易造成脱水的。
“小姐,咱们买放了碎冰的浆酪吧?那喝下去多凉快呀!”小凤提议。
“身上被晒得像着了火,五脏六腑也正烫着,这时候往下灌冰水,冷热相激,人的身子容易出毛病的。”春荼蘼边说边走进店里,“刚才给一刀喝常温的,也是这个道理,并不是小姐我舍不得一碗多加的那五文钱。”
“奴婢没说小姐抠门呀。”小凤笑道。
“咱们也得这样,先凉快凉快,喝点微凉的茶。身上的汗全落了,再买放了碎冰的浆酪来喝。”春荼蘼站定,“你去叫店家要个雅间,再弄点清水来。咱们不是带了布巾子?好歹洗把脸再擦擦身。最好再找店家拿几身干净衣服换上,价钱高点,男装女装都无所谓。还有,叫店主找伙计去侍候马。”她刚才还能硬顶,现在却突然无法忍受了。
小凤应了声,就去找店家。
这样的天气,喜欢吃浆酪的人都不愿意出门来吃,因而店中十分清净。整个大堂,除了春荼蘼和小凤外,只有三两个客人。那店主也热得发懒,趴在柜台中打盹,不但没发现来了新客人,就连刚才春荼蘼端出一碗酸浆也不知道。
小凤叫了他起来,很快把事情办妥。
这家冷浆店地处隐蔽,设了几个雅间,全在后面,倒像是暗室。不过,越是这种情况,就越显得凉爽,春荼蘼毫不犹豫的跟了进去。
先喝一碗清甜的井水,又擦了头脸和身子,换了一身七八成新的宽袖男装,再啜饮着放碎冰和碎果子的浆酪,春荼蘼这才舒服。趁着小凤去还水盆的工夫,她打量起四周来。
第五十二章夜会(中)
从现代的角度重量,雅间有十四、五个平方大,不算宽敞,却胜在精巧,桌椅和旁边的架子都是由粗竹所制,大约就是为了夏天置换用的,不仅是观感和心理,事实上也起到了降低室内温度的作用。杯子是竹筒所制、扇子是竹枝所编。窗外的树影摇摇,挡住了吹进屋内的热空气,窗棂上还挂着一串金钟型的铃铛,无一不体现出店主的巧妙心思。
难道,某岛国著名的风铃,和其他文化一样,也是从大唐传过去的,就算异世也一样?
春荼蘼饮着冷浆,思维天马行空,眼见没有关紧的门缝处影子一闪,连忙跑去开门。天气热,她从早上到现在只吃了一块葱油胡饼,加上体力消耗有些大,当那仿佛横隔在胸口正中的暑热气散掉后,就饿了起来。小凤正是给她去拿吃的,所以她误以为小凤拿得太多,开门不方便,很自觉的去帮忙。
哪想到打开门后,并没看到小凤。身子往外探,眼尾余光扫到一抹身影向右,拐到冷浆店最尽头的雅间去了。那人的个子不高,略略有些胖,但衣着清雅,举止从容,拐过去时露出半边脸,春荼蘼却是认识的。
胖子金一!
在罗大都督府失窃案中,她和金一有过接触。这个看起来白白团团的年轻男人,看着温和软弱,可却熬过了连江湖硬骨头都没办法承受的酷刑,另人刮目相看。为此,她对他的印象特别深刻。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罗大都督府失窃案至今没有个完整的结果,她内心深处也是好奇的,只是她不多事,不再去掺和就是了。
但后续的情况。她也知道一点。直到现在,罗大都督也没找到失窃的两箱宝贝,当然也包括其中谁也不知道的、有可能要了罗立性命的东西。而金一死去祖父的尸体也没找到。他却突然消失在幽州城。
此事,在当地传来传去,已经变成了一个离奇的故事,什么狐仙大搬家、什么恶鬼食尸吞宝……就像某电视剧中的小皇帝所说:老百姓传瞎话,越传越神。到后边,原来是什么事,已经谁也不清楚了。
春荼蘼在这种情况下。突然见到金一,即便她再谨慎小心,也没有想太多,更不可能知道金一是锦衣,是她所想不到的另一种人、有秘密的人。况且。她此时的心情放松,行动第一次比脑子还快,两步就追了过去。
在洛阳遇到熟人,倒有些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在这个年代,门类的起承转合,用的不是金属合页,而是木质户枢。千万不要小看古代的智慧,精巧的户枢能使门的开合不发出半点声响。刚才春荼蘼开雅间的门时就情静悄悄的,而她追到那个尽头的房间时。更是什么也没听到,只看到房间门并没有关好,半开着,还着一股子有人进入的余韵之感。
可是房内房外,一点声息也无,就好像根本没人出现过。若不是春荼蘼敢肯定自己眼睛没花。她甚至怀疑自己看错了,金一只是她的幻觉。不然,为什么一个大活人会突然不见了?
而那扇门,就像魔鬼的诱惑,引着她走过去,轻轻推开。
房间内有人,却不是金一,而是她从没见过的人。年约四十来岁中年男,从衣着、下颚的短须、一双养尊处优的手及手上的戒指来看,非富即贵。而且,是顶级的那种。
只是这个人,是个死人。不用凑近了去看,他的脸色也还没有呈现出失去生命的死灰,可但凡长了眼睛就会知道他死透了。因为他七窍流血,半挂在桌子上。姿势很诡异,身边有一个躺倒的凳子。不远处,就是大开的窗子。
春荼蘼下意识的按住嘴,把要出口的尖叫死死压在喉咙里。随后,她转身就走,虽然腿都哆嗦了,却强迫自己没有奔跑,还放轻了脚步声。直到回到自己定的雅间,才感觉全身都失了力气,跌坐在椅子上。
很明显,她目击了一场杀人案!
人,是什么时候死的?距离太远,时间太短,她不能确定。按表面的情况和推断来说,有两种可能:第一,死亡时间并不太久,但杀人者遗失了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所以才会二度返回作案现场。否则,不可能再入险地。第二,死者死于她到达的前一刻。
那么,杀人者的手段就太惊人且精确了。若此人就是金一,她几乎敢断定他是职业做这个的。若非专业,谁也不可能如此利索干脆。仔细想想,她和金一几乎是前后脚到达了尽头的雅间,相隔不超过十秒钟。也就是说,才眨眼的工夫,就办了事,走了人,且全无半点动静。如果不是万难的巧遇,连她这个目击者也不会有。
死者是谁?又为什么被杀?选择在这个时间和地点“办事”,是预先的设定,还是偶然的决定?这些对她来说,都不重要。关键在于,金一发现她了吗?如果发现,最佳的处理方法就是略麻烦点,把她一并送去西天。如果没发现,细节上说不通。
在这样寂静无人的小店,金一有可能没料到会有人认出他,但她没有武功,虽然极力放轻了脚步声,对方却不可能完全没有发觉。
那么,金一为什么直接走掉了?就不怕她闹起来?不管什么案子,第一时间都是非常非常重要的。这世上没有完美的谋杀,发现越早,越容易找到蛛丝马迹。况且,金一不怕自己被她认出来吗?
又或者,那个人是金一吗?若不是,金一哪里去了?还有,当时房间里是不是有第三人?
正想得出神,只听当的一声,一只大碗被放在了桌子上,里面装着冷切羊肉。
春荼蘼吓了一跳,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抬头看,却是小凤。她手里拿着个托盘,上面还有一碗凉拌蔬菜,两小碗蒸得软软的黄米饭。按照春荼蘼的习惯,米饭没有掺着鱼肉蒸,散发着熟食的清新香味。
小凤脚步轻,门上的户枢润滑,她居然没意识到有人靠近。那么是不是说,金一也正巧没听到她跟了上去?不,不可能。她和金一,或者说无名杀手,怎么是同段位的耳力?
杀手为什么没有灭她的口?这是她目前所想到的、惟一违和地方。不是她想死,而是她不能理解。她太习惯逻辑的东西,对不符合规律的,心里就始终放不下,就像强迫症一样。
“小姐,你怎么了?脸色这么差?”小凤关切地问。
春荼蘼的心里瞬间拐了几个弯,最后决定暂时什么也不说。只摸了摸自己的脸道,“没什么,只是饿得心里发慌。快吃吧,吃食落了肚,我就会好了。”
她不能立即就走。
不管金一是不是杀手,如果对方在暗中观察,她跑得太快,只能证明她真的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还有,这里的杀人案势必要爆发出来,到时候官府调查,她可以说什么都不知道,也没看到或者听到。可如果她迅速而慌张地离开,显出半点不正常,就会被怀疑。
她也不能立即就和小凤说,隔墙有耳,目前她在明,别人在暗,她不能有任何疏忽。
强压下心中的焦虑不安,努力装出平静无事的样子。哪怕对方知道她在掩耳盗铃,必要的姿态还得做一下的。好不容易吃完这一餐,塞了整整一碗饭到肚子里,为了显示正常,还吃下好多羊肉和蔬菜。之后,叫小凤会了帐,这才离开了这是非之地。
回到家,她才私下叫来小凤、一刀和大萌三人,把事情详细说了。那三人听闻,都表现得很严肃,尤其是两个男人。而她说出口后,心理的负担卸下了,竟然轻松了好多。
“小姐,你要接手这个案子?”小凤问。
春荼蘼敲了一下她的头,“此案与咱们有什么关系?最好闭紧了嘴巴,当作没看到。只是……我怕有人不放心,做不到相安无事。”只要不是她的亲人,只要没有事关欺凌,她根本不在乎死者是谁。况且,她也管不着,她还没圣母到以为凭自己可以创建世界和平。
“小姐是怕杀人者会找上门来?”大萌毕竟稳重,想出其中关键。
春荼蘼点点头,“这些日子,家里安全防卫的等级要提高。过几天看看风向,我才能确定到底有事没事。”事实上,她有点懊恼。她难道是找麻烦的体质?在冷浆店歇个脚,都能目击杀人事件,给自己和家里带来麻烦。
“小姐放心吧。”大萌拍着胸脯保证,“我和一刀本来就是韩大人的暗卫,平时就负责保护他的安全。我们来洛阳之前,韩大人说过,小姐的命就是我们的命。现在还有小凤,我定能安排得周全。不敢说春宅有如铁桶,飞不进一只苍蝇。至少,比苍蝇大的,绝对进不来,更伤害不到小姐和家人。”
大萌办事稳妥,春荼蘼略放下了心。晚上,小凤破天慌的睡在她外间值夜,她心理上更觉得加了一道保护。
可半夜十分,在她辗转反侧睡不着了半天,才进入迷迷糊糊的状态之后,就感觉有人站在她的床前。
那种突然的接近,却又冷冷的保持着距离的感觉,令她猛然惊醒,坐起身来。
第五十三章夜会(下)
他似乎融入了黑夜之中,呼吸轻浅到不能听闻,像是没有影子的人。
可是,他又让人强烈的感受到他的存在,如幽冥中稳定的磐石。阴暗之中,他绿幽幽的眸色,像是惟一的光明。
他安静地站在那儿,看到春荼蘼醒了,却并不主动开口。
春荼蘼挪动了一下,却没有下床。她穿着中衣,不能随便在男人面前露出身体。虽然在现代的时候,穿吊带背心和超短裙上街也大大方方的,可人就是这样奇怪呀,到了一个环境,适应一段时间,就会自然而然的认同并遵守那个地方的规矩。
她拥被而坐,也暂时没有开口,更没有点燃烛火。她刚才快睡着了,窗外月色还好,透过细纱所制的窗子透过来,适应了黑暗的眼睛,能够礼物。虽然,并不清晰。
两人僵持。倒像是对峙。
到底,还是春荼蘼坚持不住了,因为她没有底牌。
“有事?”她问,没有特意压低声音。
不是不怕他。事实上,自从重生在异时空大唐,她谁也没怕过,包括不怀好意但权势熏天的罗大都督。但,她却害怕他,想到他就心里发毛。
但,她觉得似乎又不怕他,敢跟他这样妖孽得不似人类的存在面对面,却没有被杀或者被伤害的觉悟。这感觉就是这么矛盾、违和、没有她最在意的逻辑,可却真实无比。
而此刻,她不怕惊动别人,坦然的和他说话。是知道这神秘的绿眼男既然能躲开大萌、一刀的防守布置,让就睡在外面隔间的小凤毫无反应,令最近睡得过多,晚上极浅眠的父亲。以及家里所有人都没有发觉,就这么轻松自如的摸进她的闺房,那些人必定都是在醒不了却又没受伤害的状态。
既如此。她何必太小心?
“有事。”春荼蘼问得古怪,夜叉回答得坦诚。
只是那场面……特别的奇怪,有点剑拔弩张,又像是互有勾结;在互相伤害的边缘,却又游离于其外。其实,对春荼蘼来讲,夜叉根本就是个陌生又危险的人。但那内在的张力从何而来,她弄不明白。
“什么事?”春荼蘼又问。
“我要你一个承诺。”夜叉没动地方,冷冰冰地答,“今天在冷浆店看到的一切,你都没有看到。从来没有看到过。”
大哥,我都装作不知道了,你不必特意来说!你这样,不是摆明知道我是目击者吗?您老人家是威胁啊,恐吓啊,还是威胁啊,恐吓啊,还是威胁啊,恐吓啊……
“我是救你的命。”见春荼蘼不语。夜叉加了一句。
这个姑娘,真的很特别。他本打算在她尖叫之前就阻止她,哪想到她那样镇定。再想到中午时她在冷浆店中的反应……只是她那样有些小狡猾、小算计,却又很茫然的表情,在夜视能力极佳的他的眼中,完全掩饰不掉。因而。深刻的烙印。
“从谁手中救我的命?”春荼蘼再问。
“我。”
他答得简单,但这个字中的信息量很大。说明:第一,他是杀手组织的。第二,他和金一是认识的。第三,他可能是金一的上司。第四,他当时也许就在那间屋里。第五,死者说不定就是他下的手。第六,他是来灭口,却打算放过她。第七,他说话算话,只要她不多嘴。
“为什么?为什么要救我?”如果这次也算,总花有三次了吧?一次在罗大都督府失窃案中。一次是在游春日的刺杀中。
而且,她为什么总是撞见他,这是什么样的孽缘啊。
“你也救过我。”他仍然惜字如金。
春荼蘼想起那个漫天大雪,那个雪人,那双毫无人类温度的绿色眼睛。还有,她几乎下意识的把被子下的手擦了擦了。
他咬过她。
“金一是你的人?”可怕的宁静中,她有一丝慌乱,于是不该问的事,却没管住自己的嘴。
对他,她实在是太好奇了。照理,她受过多年的专业训练,早不会这么莽撞。要知道律师这个职业,要求犀利聪明却又谨慎敏感,有的话,那是绝对不能说的,必须闷死在肚子里。
今晚她是怎么了?是因为这场夜会来得太突然吗?她发现,最近她的意志力有渐渐脆弱的趋势,大约是因为家庭太友爱了,她的冷硬心肠迅速软化。
但这次,夜叉没有回答她,沉默了片刻,才道,“他叫锦衣。”
这大约……就叫承认吧!她嘴真欠!知道了不该知道的,就等于自己往悬崖边上又踏了一步。这不是有毛病么?人家来警告她,结果她还把脖子又往刀口上蹭了蹭。如果说他救她是因为那一点恩情,照这么挥霍,很快也用完了吧?
可这男人怎么回事?也不说话,也不走,也不动,就站在那儿,什么意思呀?
春荼蘼坐不住了,裹紧被子,滚到床边,想找鞋子下地。
就在这时,夜叉突然欺身而进。
这样具有侵略性的动作,令春荼蘼像被人施了定身法,一动也不能动。夜叉的脸颊和她的脸颊,真的只差零点零一公分就贴在了一起。他的发梢拂动了她的,她甚至可以感觉到他男性皮肤的适度粗糙……
而他的双臂,缠过来,绕过她的腰与肩膀,却没有触碰她,像是把她圈住,占为己有。
“小心。”他在她耳边吐出两个字,呼出的热气令她半边身子都麻了。
她没说话,慢慢把身子往后缩,尽量不碰到对方。这样小的空间,居然被她做到了。再细看,见他手中抓着一个铃铛。从床粱顶上,垂下的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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