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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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要跟贵人结缘,被白家发现怎么办?

他这一想,就想多了。随即又觉得可能是韩无畏爱才,毕竟韩无畏在军中没传出不好的流言,总体上,是个正派有为的好青年。

但有了这层顾虑,他就没立即回去,而是进了女儿房间,也没表明要一起看匣子,只磨磨唧唧地说,“累了吧?一会儿拿了东西早点睡。坐车也很辛苦呢,你又没出过远门。”

春荼蘼还真是腰酸背痛,但见春大山怕她和韩无畏私相授受的样子又觉得好笑,却也不揭穿,只笑道,“可不是么。但是和爹一起出门,还是觉得很值得。”

第五十九章心坎上的礼物

这马屁拍的,春大山浑身舒泰,全天的疲乏一扫而光。

又过了一小会儿,钱老板带着伙计,抬着东西上来了。

春荼蘼愣住。这叫“匣子”吗?而且据说是“小”匣子?

所谓的匣子二尺见方,红漆,外表并不华丽,看起来倒是蛮结实的,可它不仅体积像个小箱子,看起来还分量十足,不然,用得着一个伙计搬,钱老板还得搭把手吗?

“春小姐请收好这个。”钱老板奉上一把钥匙。

“多谢您了。”春荼蘼点点头,看到箱子上有锁,但没有贴封条什么的。由此可见,韩无畏要么绝对相信钱老板,要么就是箱子中的东西没有多么重要,至少是不怕偷窃、偷看,而且事后方便问责的。

一边的春大山在观察了半天后,也暗松了一口气。之前,他还真怕那位韩大人会送一些不合时宜的东西。但同时,他又非常好奇。什么东西这么重啊,他顺手掂了掂,沉得很。要说是金银,这礼就太大了,可分量却又太轻。若不是金银,而衣服吃食首饰什么的,应当不会用这么粗笨的家伙,更不会随便托人。

春荼蘼干脆也不猜,等钱老板客气了几句告辞之后,立即上前开锁亮箱。

箱内,整整齐齐、四四方方的码放着盒子样的东西,因为上面盖着块红绫,没有第一时间暴露出真面目。看到春大山愕然又失望的模样。春荼蘼突然想笑,想起在现代时听到的一段相声:说卖止痒药的,绝对有效,而且好大一包才几分钱,很便宜。买回家打开一看,白纸包里套着个红纸包,红纸包里套着个绿纸包,绿纸包里套着个黄纸包,一共十几来层,最后只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两个字:挠挠。

哈哈。春大山现在的模样,就像是需要有人给他挠挠心上的痒。不过春荼蘼还是不会虐父亲的,一把揭开红绫……

全是书!一套套精装硬壳,簇新整洁。而当春荼蘼看清上面的书名时,惊喜的叫了声,扑过去连箱子一起抱住,脸颊还在上面蹭了蹭。更恨不能抱着书亲几口,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大唐律》!全套的《大唐律》!她的梦啊!她的爱啊!以前祖父给她借的那套只是其中一部分,而且残缺不全,她读起来总是觉得有什么梗在那儿。自从重生,她就想一睹整部唐律的真容,今天终于被她得到了。在大唐。平民教育程度不高。识字的都不多,书籍更是等同于奢侈品,尤其这种事关朝廷律法的,虽然不限制购买,却也不是银子就买得到的!

“就那么喜欢律法吗?”春大山看女儿两眼放光,就像见到宝贝似的,不禁好笑又好奇。

“爹不知道,律法看着枯燥。但若真读进去,是多么有趣哪。”春荼蘼站起来,从小箱子拿出一册书,抱在怀中。心道,这都是我前世的职业病啊!

“可是……这个礼物太贵重了吧?”春大山略皱了眉。虽然到不了等重金银的程度,但这么一套大唐律法书,只怕也价值不菲。他那点俸禄,虽然升为正九品了,月傣也只是多了一两而已,一年才二十四两,连十分之一也付不起吧。

“不碍的,真不碍的。”春荼蘼连忙道,特别怕春大山要把这整套唐律还回去,身子都不由自主的挡在小箱子前,“韩大人一份心意,定是要我更加努力帮助康大人的。律法就是上法庭的武器,就像……就像……宝剑赠壮士,红粉送佳人是一样的。好比爹要出征,做为看重爹的上锋,也会赠弓箭和骏马吧?他期待的,不过是打胜仗,我是一定会帮康大人打胜仗的。若爹还不放心,顶多以后我赚了银子还他!”

春大山本来还真有把书还回去的一点意思,但见女儿稀罕得什么似的,心头就忽然不忍起来。都怪自己没本事,女儿喜欢的东西,他买不起,也没地方淘换来。现在,难不成连女儿的这点开心也要抢走吗?幸好不是私信或者别的见不得光的东西,也只好先收下,有情后补。只是,女儿好好一个佳人,得不到红粉,得到了重之又重的国之律法书,总让他感觉有些别扭。

“再怎么喜欢,晚上也不许熬夜。今天累了一天,赶紧洗洗就上炕歇着去,明儿在车上也不许看,仔细花了眼睛。”春大山想了想,故意板着脸道。

“那什么时候才能看?”春荼蘼有点发急,脸上露出祈求之意。

“到了前面的州县,康大人自然会停下来,查阅当地的案卷,那时不是有的是时间?”春大山点了一下女儿的脑门儿,又转过来对过儿说,“盯着你家小姐,不然我回头写信给家里的老太爷,看他怎么说你!”

过儿是春青阳的第一号绝对忠仆,提起老太爷,那是连小姐也要靠边站的,当然就点头应下。春荼蘼一看父亲来这招釜底抽薪,知道不可能偷摸看书了,不禁有点失望,但突然想到也要写封信回去。不是给春青阳,而是韩无畏。

这家伙,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但细心处,令人觉得十分妥帖。不然,又怎么会送这么贴心的礼物呢。他真是只为了让她更好的帮助康正源吗?在这个封建朝代,他难道不介意女子习律法,断刑狱,上公堂吗?那他,倒真是个特立独行的人。

不得不说,韩无畏这份礼真送到了春荼蘼的心坎上。虽然春荼蘼明知道这会增加她对他的好感值,也许他就是讨巧,就是故意的,可仍然心甘情愿的把好人卡上的分给韩无畏加上不少。

洗漱完毕,换了家居的舒服衣裳,春荼蘼没有立即就睡,而是叫过儿去找驿吏讨要了纸张和笔墨,提笔给韩无畏写信。因为唐代的馆驿还有通信的功能,所以明天就可以把信给韩无畏捎回去了。

只是想了半天,也不知说些什么,干脆只写了两个字:谢谢。

想必,韩无畏也不是想听她说得天花乱坠吧?就算她能口吐莲花,却也不及这两个发自内心的真诚字眼更表达自己的意思。

写完,端详了半天,虽然那两个字扭七扭八的不好看,但这就是她本来写字的实力呀。她不怕嘲笑,真实展现自我。哼哼,佩服自己一下。

想着就把信折好,封进信封,然后放在桌上,等着第二天一早,直接交给驿吏就行了。转头间,见过儿对着她暧昧地笑,立即明白了她是什么意思,很坦然地笑骂,“把你小脑袋瓜子里想的东西统统扔掉,根本不是那回事。”说完,又叹了口气,古代的女孩太早熟了,虽然在现代,十三、四岁也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但怎么也不会联想到婚姻吧?

“奴婢看书哪回事啊小姐?”过儿笑问。

哎呀,今天被个小丫头调戏了。春荼蘼简直哭笑不得,然后正了脸色道,“听说过一句话吗?人贵自知之明。韩大人和康大人那样的男人,咱们家是攀不上的,所以别往歪处想,对咱们没有好处的。”

“太上皇可也起于微末呢。”过儿不服气,“老太爷这回押流犯去岭南,他老人家临走之前跟我说起那边的风俗,还说那边有句俗语,叫宁欺白头翁,莫笑少年贫。咱家现在是小门小户的,保不齐将来就因为小姐大富大贵呢。”

“没错没错。”春荼蘼点头,正色道,“可人家说的是少年,并不是少女。过儿啊,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是有些话,咱们开开玩笑倒没什么,千万不能真这么想,不能往心里去,更不能说啊说啊说溜了嘴,让外人听到,不然就会有人觉得咱们痴心妄想,坏了祖父和父亲的名声,说不定还有小姐我的,白白让人笑话去。”

“哪有这么严重?”过儿吃了一惊。

“就有这么严重。”春荼蘼借机敲打一下过儿。这丫头性格天真烂漫,在家就算了,出门在外,祸从口出,当然要小心。而且,也是要她凡事多想想,别走了歪路。毕竟,这个世界是有等级存在的,而且很森严。别说古代了,在现代也何尝不是如此?不过在现代,不叫阶级等级,叫生活和社交圈子。太出圈儿了,自己都累得慌,她可没有多大兴趣。

“或者有那登徒子,以为我有这样的念想就是轻浮的,前来纠缠不清。若是好人家,又觉我攀高枝儿,不肯来往。那可就……真的让小姐我嫁不出去了。”临了,她又添了把火。

过儿的脸都白了,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也不知想些什么。春荼蘼看她真的有些明白了,也不吵她,自己收拾了床铺,睡觉去了。

只是,就算睡觉,她也烧包儿似的抱着一册书,睡得那叫一个美,一个香。

第二天一早,春荼蘼醒来后,见过儿眼睛红红的,但神色清明,就明白是这丫头是想了半宿,终于明白有些玩笑是开不得的。主仆两个心照不宣,都不再提起这事,麻利地洗漱,吃了早餐,就随队伍继续出发。

第六十章美人做什么都是美的

此异世大唐的幽州,辖下幽、易、平、檀、燕、北燕、营、辽8州,北到长城,东至山海关,包括关外辽东郡南部地区,形成一条大致与长城平行的带状防御区。幽州大都督府,治所在幽州城,也就是今天的蓟县附近。

而巡狱使的出行路线,春荼蘼完全没兴趣知道,也想不去打听,反正整个幽州的重要府县都是要走一遍的。怎么走,先去哪儿,后去哪儿,有什么关系?

何况,之前她听春大山说过,先往辽东郡去,避开冬天最寒冷的雪天,然后再返回,最后到达幽州城的大都督府。据说,康正源要带去皇帝给罗大都督的褒奖。蓟县离范阳县很近,所以到了那儿,春荼蘼父女基本就可以回家了。

就这么着,一行人走走停停的将近两个来月,才进腊月就到达了幽州城附近。

一路上,春荼蘼冷眼旁观,发现康正源虽然出身高贵,但却很体谅民间疾苦,绝对算是好官。他录囚时特别认真,还时常派手下人去明查暗访,怕有官吏隐瞒淹狱和冤狱的情况。或者是因为当今圣上英武,又或者是因为朝中提倡法礼、律法严明,再或者各地知道要巡狱,集中突击处理过案件。所以,走了那么多地方,真的没发现特大冤狱事件。

春荼蘼离范阳远了后,就化身为康正源的书童,近距离跟随他做事。当然,春大山寸步不离,后来看到康正源实在是正人君子。除了公事,从不与春荼蘼多说一个字,才放松了些。

春荼蘼是现代法律界的精英,断起古案来就格外轻松。查阅案件的速度比康正源要快、要准。说白了,虽然古代的刑民司法没有现代发达,好在其实各类的犯罪也没有现代这么花样翻新。只不过真断起案来。多是依照推理、经验、心理、常识方面的知识,刑侦手段是绝对落后的,更不用提验尸、静电痕迹提取、各类司法鉴定,以及DNA什么的了。

不过,古代肯定也有疑难案件,只是她没有遇到,而且康正源希望她提供法律意见。不是让她来辩护的。而她,是想多接触大唐的案件,万一将来她有其他想法,现在也算积累经验。

但在平州的时候,她算是做了件大好事。当时。那边有一个案子,引起了春荼蘼的注意。

被判有罪的是一个二十岁的妇人周娘子,才成亲两年,男人就死了,只守着婆婆吴氏,也是个寡妇。其实说吴氏是婆婆,也不过四十来岁年纪。她们娘儿相依为命的过日子,因为怕惹来是非,尽管民风开放淳朴。周氏却从不出门,必要的采买,都是婆婆吴氏去。不过周氏非常孝顺,每天早早起床做家务,然后给婆婆吴氏送去洗漱的热水,再去厨房做早饭。然后做针线或者给人浆洗,赚些钱贴补家用,两年来毫无怨言,婆媳俩也非常和睦。

可是突然有一天,吴氏上吊死了。等官府的差役到了,周氏却自首说,是自己昨晚与婆婆发生口角,导致婆婆一气之下自缢。有人自首,又有强有力的犯人口供,案子很快就结了。因为不孝是大罪,周氏因不孝导致了婆婆吴氏死亡,判的是斩刑,已经报到州府,送刑部核准。

在古代,自首算不算从轻减等的情节,完全看判官怎么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看到这个案子,春荼蘼本能的觉得有强烈的违和感。一来,周氏贤名于外,怎么会和婆婆吴氏争吵?最后导致吴氏要上吊自杀?二,这吴氏据闻是个开朗大方的性子,排除了因性格偏执而引起的、出于激愤的自决行为。三,周氏承认罪名太快了,而且一口咬定是自己的错,总透着一股子急切和想要掩盖什么的意味。四,被判刑后,周氏又表现得太安静了。虽说,街坊邻居们都吃惊的不小,说没想到这周氏平时一幅贤良模样,却是这种人。可春荼蘼觉得,反常即为妖,于是提出要重审此案。

“周氏不是自动做供,承认是自己的罪过吗?为什么要重审?”康正源皱了皱眉。

他们走得越来越往北后,康正源的身子似乎有点受不住,三天两头的伤风感冒,神情中总带着一丝病态。但让春荼蘼觉得自己变态的是,她居然觉得康正源这番有点虚弱模样,相当有艺术的美感。就像最上等的美玉,看起来很脆弱,一碰就会碎似的。又宛如,易醒的美梦。

她这才明白,西子捧心为什么是褒义词。因为不在于那形态,只在于做此形态的本就是个美人。所以,后来才有东施效颦一说。总之,美人做什么都是美的。

这样的康正源,总会让人想体贴他,连说话也温柔起来。偏他的神色看起来懒散,其实却是坚毅的,拒人于千里之外。那种让人又怜又怕的感觉特别动女人的心,就连过儿,都恨不能替他病上一场。

不过春荼蘼并不迷失,她仍然是带着欣赏美丽的态度,就像对韩无畏时一样。如果说韩无畏是烈阳,康正源就是冰雪。谁能分得清,这两样哪一样更让人放不下的喜欢?

“律法是死的,人是活的。而且虽说民不举、官不究,但身为上官,要有主动精神,因为生活在最下层的小民,有可能会有说不出的苦衷。律法,本来应该是保护弱者的。难道百姓们受了苦,有口难言,上官们就不闻不问?”春荼蘼正义感爆棚,直言不讳,“一州一县,主官刑司的官员,也不能因为怕麻烦,明摆着疑点重重,却草草结案呀。”

事实上,跟康正源相处日久,她虽然在私事上很划清界限,但于公务处,只要不当着外人的面,说话一向是直抒胸臆。康正源对此很习惯,而且,似乎很欣赏。

“哪里有疑点?”康正源问。

哪怕之前已经共同研究过好多件案子,他已经充分信任春荼蘼,却仍然公事公办,若说不出什么,是不会允许人乱来的。

春荼蘼没有说出那些主观意的猜测,而是提出客观疑点,“我看卷宗上说,周氏说是头一天晚上和吴氏吵的,但隔壁的邻居却什么也没听到。紧接着第二天早上,周氏发现婆婆已自缢而死,报到了官府。周氏一向起得早,发现时是卯初一刻(五点十五分),而仵作说,吴氏却已经死了两个时辰以上了。那时,正是夜深人静,为什么周氏没有听到吴氏房间里的动静?上面可是说,吴氏踢倒了椅子,而且还有一只鞋掉在了地上。这样的声响,除非是睡得特别死的人,不可能听不到吧?”

“也许她听到了,却因为和婆婆吵架不久,误以为摔了什么东西,所以不曾起身去看?”

“这就是要查明的疑点啊!而且供词中,周氏也没有说明这件事,似乎不清楚仵作的证词似的,必须要查一下才能解疑。”

康正源轻蹙起眉头,想了想,然后又指着面前堆积的案卷道,“那就你来负责吧,我在这里看卷宗。但不要耽误太久的时间,两天后我们就要出发去营州。”

春荼蘼应下,又把相应的卷宗仔细看了一遍,然后点了五个人,跟她出去走了一圈。那五个人,一个是过儿,另四个是以春大山为首的折冲府卫士。这四人说是保护康正源的,实际上一直保护她。这让她有时候感叹,自己什么时候能码起几个帮手来,以后再有案子时,就有充足人数的调查员了。

她先去了案发现场,也就是周氏和吴氏的家,仔细巡视了一遍吴氏的卧室,又找附近的邻居闲聊了几句,最后去了附近的“市”一趟。这时的市,是指古代商业街,有关衣食住行的商品和服务,应有尽有。不过,这个市是专门面对普通百姓的。大市,在镇子的另一端。所以不管在哪个年代和地区,贫与富,其实总是泾渭分明。

都逛完,她就带人回去了,立即提审周氏。也没用大堂,就在县衙后面的私堂上。身边更没设差役,而是站着康正源自带的兵士。

“说吧,为谁顶的罪?”周氏一带上来,春荼蘼就问。

今天,她坐的正位。康正源坐在侧座上,歪着身子,托着腮,另一手拿着一盏热茶,氤氲的白色雾气,半遮掩着他的神情。但尽管如此,也没有人能忽视他的存在,或者以为他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这就叫骨子里的气质哇,学不来的。

春大山见女儿大喇喇坐在主审位上,不禁为她捏了一把汗。他的宝贝女儿怎么了这是?经历了一次生死,性格完全变了,以前多胆儿小啊,能被老徐氏个老虔婆吓得逃跑,可现在居然敢在六品大员、皇亲贵戚面前,坐在正位上问话,半点不怯场。

当然,所谓六品“大员”是相对他而言。

而周氏,显然被春荼蘼的开门见山的问话震着了,一时不知所措。

第六十一章我替你说

春荼蘼定定的看着跪在堂下的年轻女人,见她算不得漂亮,但五官端正,眼神清明,白白净净的,即便在牢里一个多月了,却仍然尽量把自己收拾得齐齐整整,很让人有好感。

相由心生,不是说漂亮的人就是好人,也不是说丑陋的一定是坏人,但其神色和气质,确实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个性与心灵。

此时看到周氏,春荼蘼更断定:吴氏之死,与跪在当地的女人半文钱的关系也没有。

“问你话呢,如何不答?”她催问。

周氏掩饰起惊慌的神色,平静地道,“民妇没有替谁顶罪,民妇罪有应得。”

“你坚持这样说,可是有什么苦衷?”她放缓了语气问。

周氏此时已经镇静下来,坚定地摇头,“民妇没有苦衷,民妇自知罪孽深重,只求速死。”

明知道吴氏之死不是周氏造成,春荼蘼不禁对促使周氏这么做的原因更加好奇起来。不过她知道这是死胡同,干脆绕道而行,叹了口气道,“你一味隐瞒,却不知真正害死你婆婆的凶手还逍遥法外。你说自己不孝,但让你婆婆死不瞑目,才是最大的不孝!”

她这话,有如丢进热油锅的冷水滴,一下在周氏的心中就炸开了。

“大……这位郎君,不知您说的是什么意思?”周氏脸上和嘴唇上的血色瞬间消失。

想叫大人,是因为春荼蘼坐在主审位上。可又看出她分明是个男装女子,非官非吏。只得改口,胡乱称呼。

“意思是,你婆婆吴氏并非自杀,而是被人杀死的!”

叮!康正源把手中的茶盏放在桌上。因为屋内所有人都在愕然之中,甚至屏住了呼吸,所以这一声显得特别突兀。

“不可能!不可能!”周氏拼命摇头。显得难以置信。

“为什么不可能?”春荼蘼紧接着逼问,让周氏没有思考的时间。

果然,周氏冲口而出道,“因为民妇睡觉很轻,可那晚却没有听到任何动静!若人歹徒杀人,怎么会不发出声响……”她说到这儿,忽然住了住。情不自禁的。手还按在了嘴上。

春荼蘼看了康正源一眼,那意思是:如何?我说此案有蹊跷吧?

吴氏身死,周氏把罪过揽在自己身上,是要给吴氏之死找个合理的借口。那么,她必定知道真正致死吴氏的原因。但基于某种目的,宁死也不能说。

所以,虽然她刚才只说了一句话,但却从侧面证明了春荼蘼的怀疑。

“你从何必断定此案为他杀?”康正源的声音缓缓响起。

春荼蘼站起来,踱到周氏的身前,一字一句地说,“首先一点,是周氏刚刚说得明白,她睡觉很轻。却没听见响动。可是木椅沉重,若被踢倒,怎么可能不发出半点声响?第二,案卷中清楚的注明,当时吴氏掉了一只鞋子。试问,人之将死。谁不把自己打扮得利落些,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掉了一只?除非,是在用力挣扎中踢掉的。第三,我注意了卷宗中纪录的吴氏的身高,以及自缢所用绳子的长度,刚才又去吴氏家里,观察了一下房粱……”说到这儿,她看了一眼周氏。

周氏两手下意识的揪住衣领,好像要掐住自己的脖子一样,显然已经想到了什么可能。

春荼蘼不理,继续说,“把那些高度和长度加加减减,会发现吴氏若要把自己的脖子套进绳套,站在椅子上是不成的,至少也得是桌子的高度。或者,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把她挂了上去。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在吴氏房间的床前发现了一个泥印子。时间太久了,不容易判断出是什么形状。但显然,是个男人的脚印!”

周氏嘤的一声,已经跌坐在地上。

“还不肯说吗?”春荼蘼笑了笑,“那我就替你说。”

她转向康正源,“两个寡妇的家,尤其还是内室之中,怎么会有男人的泥脚印?我和附近的邻居打听过了,在发现吴氏尸体的前一天傍晚下过雨。那片坊间全是没有压实的土路,一遇雨雪,就泥泞不堪。而脚印并不明显,说明那凶手进屋时,雨才下不久,和吴氏的死亡时间对得上号。平时,周娘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且性子文静内向。而婆婆吴氏,却是个爱说爱笑的人,凡事也由她出头露面。所以,若有奸情,当事人必是吴氏!再说脚印,比正常男人的还要大些,所以,其主必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加之那一片的房子院墙虽然不高,但若要来来回回跳墙不被发现,显然也得有点功夫。于是我就到镇上去逛了逛,打听到吴氏经常把自家婆媳做的绣活儿拿到一家杂货铺子里代卖,再从杂货铺子中买些日用品回来。偏巧,那铺子的老板王勇,身高有六尺三四(将近一九零),年轻时还做过游侠儿,有一身好拳脚功夫。再细一打听,王勇与吴氏青梅竹马,还有过婚约,只是因为王勇出门游侠,多年无音讯,吴氏才嫁了别人。最后一点,遇到杀人者,普通人都会挣扎反抗或者大声呼救,而周氏却什么也没听到,只能证明杀吴氏的是她所熟悉,甚至喜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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