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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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前打听过了,殿下自大婚后就没碰过 女人。别人不知道,她却明白殿下绝对没有什么隐疾,而且还强大得很。这样的好机会再不主动出击,她就没有出头之日了。

第三十八章 相思刻骨

扑通

绮思遐念中,她感觉膀子生疼,随后她发现自己摔在了地上。

殿下,殿下居然没扶住她,就这么侧身离开,歪在了窗边的塌上之后还冷冷的甩过一句毫无感情的话,“在本王面前,就不必做戏了吧?”

宗政弥也并不爬起来,就那么坐在地上,仰视着那尊包裹在冰霜中的神,“殿下,您真的一点旧情也不念吗?”曾经,她是备受宠爱的,在这个府中,没有女人享受到她的荣耀。

“情?有吗?本来怎么不记得?”慕容恪的唇角翘起嘲弄的弧度,“你该知道你被贬为妾的真正原因,本王不杀你,只是觉得善后麻烦,并不是舍不得。你乖乖待在后院就是,别逼本王改变主意。”

宗政弥也心里一片冰凉。

当年,他没有用极刑处罚她,她以为是因为他心里还念着她。所以这么多年,她一直隐忍着,就是期待他的愤怒慢慢消失,却原来,根本不是她想的那样。当年的宠爱也不过是虚假的表象,其实他的目光一直在那幻影中冷冷注视。

“你真的不能原谅我吗?”她膝行几步,跪在地上,不敢太靠近。

慕容恪笑了起来,“你这干脆的性子倒是不讨厌,不过从来没有原谅不原谅之说。你嫁过来那天,本王就知道一切。你以为凭美色和几手奇淫秘术,就能令本王臣服,可也太小看了天下男子。若你安份点,王府多养一个人原也无所谓,只是你记着,本王身边容不得细作。”

宗政弥也哆嗦了起来。

他知道他从一开始就知道可怜她还自以为是。但她嫁入大燕的目的虽不纯,后来却是真正爱上了这个玲珑观音相,却拥有魔鬼嗜杀心的男人

她,宗政弥也,真的很爱很爱他。

“不不,殿下原谅我,从今往后,我心里只有殿下,无家无国”她哀求,因为眼前的男人尽管仍然冷酷,可她没有他,却不能活

“没有人在背叛本王之后还能活着,你已经很幸运了,做人不要太贪心。”慕容恪开始不耐烦,“若你想回到北魏去,却也休想,本王没有释放俘虏的习惯。”

俘虏?原来她只是俘虏,这个王府是她的牢宠。那些锦衣玉食,那些秘密的期望,只是他懒得再过问的产物。她不怨,她不恨,是她错估了这个男人,高估了自己的实力。以他的性子来说,只要背叛过他,确实不能得到他的原谅。

宗政弥也抬起眼睛,想再哀求这个男人一次。可是她却看到慕容恪那如玉般修长漂亮,杀起人来却冷酷无情的手指,无意中抚摸着一本书。他根本不看她,好像神游物外,他的指尖接触到那本书时,脸上温柔的神色一闪而过。虽然短暂,却被她捕捉到了,而那温柔,是她从来没见过的,可以令冰山融化,令人的心滴出水来。

他在想念一个人极温柔的想念着。

她眼尖,看到那书的侧页印有西山堂标记。又想起有人暗报过她,裕王殿下抄了西山堂书局,而这间书局是属于殿下贴身家丁石中玉的事。殿下大婚,石中玉被送去了殿下在北元都的封地。这件事透着那么一股子凄然和悲情缱绻,更说明殿下和那个石中玉的关系不一般。

殿下这种男人,心就像岩石一样刚硬无畏,很难很难喜欢上一个人,但一旦喜欢了,就是海枯石烂,永生不变。难道他那幅样子是因为想念石中玉吗?难道他喜欢的真是男人?难道她输给了一个男人?

如果那温柔能给她,哪怕只有一瞬,她宁愿去死。可是,她从来没有得到过。哪怕是在床上,在她用尽心机和手段侍候他的时候,他的怜爱也没达到过眼底,更不用说心底了。但她是他女人中唯一还会眷顾的,这么多年来,她一直靠这个想法生存。而现在,这信念像山一般崩塌,把她死死埋在下面,无法呼吸。

这一刻,她怨,她恨,她恨死了那个石中玉妒忌像世界上最毒的毒蛇,把她的心咬得半点不剩。她要想尽一切办法,让石中玉永世不得超生

她的愤恨太强烈,慕容恪敏感地觉察到了。但他以为那恨意是针对他,因而毫不在意,只皱了皱眉,冷声道,“怎么还不走?”

“殿下,所有背叛你的人,都不可原谅吗?”她幽幽地说,突然想笑,“那么,因为殿下大婚就离去,算不算是背叛呢?比如:石中玉?”

慕容恪的目光更冷,“如果下一息你还在这儿,本王会亲自扔你出去。”

宗政弥也死灰般的心,瞬间燃起了疯狂的火焰。她狠狠盯了她爱到心坎里的男人一眼,抹头就跑了出去。

慕容恪有点烦躁,沉默了一会儿,就把丢得满屋的书一本本捡起来,全收在书架后的暗室之中。想了想,将那两本春宫册放在最隐秘的地方,然后走到书桌边。

提着笔,却挣扎良久也写不下去,一大滴墨落在纸上,印出大片墨点。

小玉明白他。只有小玉明白他。他胸中纵有千言万语、纵有锦绣诗篇、纵有百转千回,可是他写不出字来。所以,小玉替他抄佛经,替他写出那说不出的心意、哀愁、愤怒以及其他。

她说:殿下的出生,是我的幸福。

现在,他也想说他的相思刻骨、他的恼怒生气、他要找她算帐的打算,可是他不行。

于是他割破自己的手指,把血滴进墨中,然后换了一张纸,提笔,作画。

这一天晚上,他去了金王妃的院子,不过只有当事人知道他们什么也没做,只是聊了聊金将军府失踪的马夫阿忘,然后慕容恪告诉金旖晨,好好做出王妃的样子,早晚,他会给她自由。

三天后,陵王慕容楚离京,回封地去了。

五天后,熙海传来了叶明闻的画像。但又说,因为叶明玉还在养病,连院子也不出,所以连人也见不到,更不用说画像了。

但,足够了。

慕容恪拿着那张人像图,手,几不可见的颤抖着。阿忘,就是叶明闻。鉴于他和小玉的关系那般莫名其妙的亲近,鉴于他和小玉同时失踪,鉴于很多很多的细节,慕容恪断定,石中玉就是叶明玉。

终于找到她了,她就在熙海。他找遍了全大燕,却独独漏掉离太府都最近的那个地方。

她身为首富的女儿,千金之躯,为什么会流落到太府都,女扮男装当家丁?金旖晨说,叶明闻是落海被救的,身上还有很重的伤。所以,后来才失忆。如果他没记错,三年前熙海有过一次大海难,海盗劫持了一艘夜行船,船上的人遭到洗劫,无一幸免。

那件事曾经轰动了朝廷,金敬仕以铁碗手段镇压了附近的海盗寨子,还得到了皇上的赞许和嘉奖。可当时他就疑惑,从没听说熙海有这么胆大的海盗啊,出手狠到不留一个活口。身在龙位上,兴许闭塞视听,可他不一样。而现在想想,很多事就通了。

金敬仕十之八九是和叶仲普勾结,叶明闻兄妹定是受到了迫害。但又是什么,令亲生父子反目呢?他很有兴趣。

关键是,谁让他的小玉受了这么大的罪,他就不原谅谁一想到小玉被追杀,逃命时得有多害怕。想到她那小身板,要做许多粗重的工作,当年还差点被一个姓范的管事侮辱,活得那么挣扎和辛苦,他的心就狠狠疼了起来。至于正因为如此,他和小玉才会见面,他却是不会为此感谢的。

“准备一下,本王要去熙海。”他吩咐孙福珩。

虽然叶明玉十之八九就是小玉,但还是得亲眼去证实。再者,不知道她在哪里时,他已经想得她心都绞起来了,现在知道了,哪里还能不去相见。

“殿下”孙福珩跪倒。他也见过阿忘,所以慕容恪的怀疑,他是明白的。但是他不能事事依着殿下,必须尽到为臣的本份,该阻止的,也必须阻止。

“怎么?”慕容恪皱皱眉。

“殿下,皇上不让您回封地,就是提防着您。如今您身在京里,又才娶了王妃,不奉旨是不能出京的。”孙福珩急道,“就算皇上纵着您,但这种违旨的事,怕是触及了皇上的底限,我们的退路还没有完善,殿下不能轻易涉险”

“你知道,本王是非去不可的。”慕容恪不为所动,“老头子既然要美誉,就不会伤害本王的。况且,他也杀不了。”

“殿下,现在不是摊牌的时候。不然,岂不泄了我们自己的底?”孙福珩继续劝,“殿下如果不放心,属下亲自到熙海走一趟。”

慕容恪语结。

孙福珩是他最信任的人,他也不怀疑孙福珩的能力。但那相思……孙福珩看到小玉,他又怎么能解?

“不行。”他摇头,但也很无奈。他不能只顾自己,跟着他的人,把命都交给了他,他得对他们负责。为此,他真的不能任性胡为。

“传令下去,在北魏边界闹出点事来。不必大,足够让皇上派本王出京就行。”他压下心里燃烧的火,咬牙道。生怕一软弱,立即就飞奔去熙海。

“殿下”孙福珩很吃惊,“引外敌协助,是军中大忌啊殿下三思”

“谁让你引外敌了?当本王是什么人”慕容恪有点火大,“让你弄出些北魏蠢蠢欲动的假象出来就行。你不觉得,北魏和大周最近都太老实了吗?”

第三十九章 订亲的事

这样一说,孙福珩就明白了。

殿下是想让他去北地抗敌,然后他半路就这道西还去。所谓鞭长莫及,在大军行进的路上,殿下就是飞上天去,也是神不知、鬼不觉。

可是殿下为了石中玉都做到了这一步,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有调动大军,美人倾城也不过如此吧。但小于是男的……等等,叶明闻没有弟弟,只有妹妹啊。难道说……

孙福珩吃惊地望着慕容恪,心中的一个一团似乎解开了,却一时之间,也不知道是喜是忧。

而他们这面在紧密安排的时候,石中玉兄妹在熙海,也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自己的计划。叶仲普以为这对兄妹会在他的示弱下变得嚣张跋扈,很快显露出他们的目的来。

可结果,没有。

石中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做足了将养身子的样子。除了每天变着法的替换寒山园中的摆设布置,就是跟大寒小寒练练拳脚,没表现出任何野心和欲望。

到时叶明闻表现得不太正常,以前清冷傲气的性子,很少与他人结交。可自从这次一回来,几乎天天出门游玩,交朋呼友,花钱如流水。这才两个月不到,已经被人叫做熙海小孟尝了。

叶仲普很不安,感觉骑虎难下。

如果说明闻和明玉不思进取,死过一次后喜欢享乐奢侈,他倒高兴,可他明显感觉到不是这样。偏偏他们一点错处也让他抓不着,就好像身上某些地方痒着,明知道那地方长了坏东西,先是痒,之后是疼,再然后可能是溃烂,可就是没有办法。

明玉还好说,不过是在家小小闹腾,他已经吩咐了姜氏和其他姨娘,不要直面对上。他为了表现赐福心肠,怜怜惜女儿大病初愈,各种无理的要求也答应了,反正无伤大雅。

明闻就让人头疼了,并没有像想象中一样,上来就想插手家中事务,而是根本不理生意上的事,只出去交朋友。这总不能不让他去吧?可是他太豪爽了,太慷慨了,简直算得上一掷千金。叶家富可敌国,架得住他的折腾,只能收着他胡来,叶家的章法何在?

断了他的供给吧,他就到处以叶府的名义赊账。不让他赊欠,他就把妹妹那点少得可怜的月例银子拿去花。明玉可好,没用的就找姜氏要,几回气得姜氏差点犯病,如果不给,干脆拿了家里的东西去当。

可无论赊账还是当物,都是叶家丢不起的脸面。熙海商会之手,若让嫡子典当度日,这脸色往哪搁?而叶明闻又不是拿钱花天酒地,只是做一些风雅的事,还救助穷人和海难死者家。

斥责这对兄妹,一点也不管用。想动用武力,人家早有了防备。借住族中之力,明闻却和冷县令及来师爷过从甚密,不好下手。

他突然有一种狗咬刺猬,无从下嘴的感觉,也只能忍着气,先由着他们胡闹。可是这样一来,叶明闻在熙海十三岛的名望渐渐看涨,甭管好坏人,提起叶三少,都会竖起拇指。最近连族中几位有权势的族老和对头包家、蒋价的人,也开始传出对明闻有利的口风了。

他敢肯定,明闻和明玉还有后招,但是他猜不出那是什么。这哥两死过一次后,形式透着狡猾狠辣,就好像两颗铁蚕豆,蒸不熟、煮不烂、砸不碎、咬不动。

内宅,明玉并不找茬,但她的存在就让后院不宁。

外面,明闻看似无意的攻击却咄咄逼人。

他从不知道自己的嫡子是这样会御人,可这也是因为明闻的身份使然。不管他再怎么不喜欢,明闻也是他唯一的嫡子,未来叶家家主正派人选。在这个讲求身份和血统的地方,谁不会高看一眼?这身份,是他给的,可如今他却拿不回来。

金将军已经派了人来,严明关键时刻这些人随他调用。可他明白,金敬仕的原意是,因为陵王插手,金敬仕不会明着帮他,让他自己想办法。

把国事,变成家事。另外,那个东西,要确定确实掉在海里了。如果不能确定,明闻和明玉就还得除掉,但还不能让陵王起疑。

未来抱住家主这位,这件事他必须做成,可现在看来,只怕是很艰难的。金敬仕不能没有叶家,叶家可以换家主,他却不是必须存在的。所以,他没有选择。

“过年后吧。”在姜姨娘又找他哭诉明玉有多霸道时,他烦躁得挥挥手,“过年后再想办法。”

明闻和明玉没想他想象的那样骄横或者记者行动,倒叫他变得被动了。

“依妾身看,明闻和明玉都不小了,早该订了亲事。”姜姨娘递了一个眼神过去,“他们兄妹再强势,这婚姻大事,毕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不得他们哪。等把那丫头打发走了,明闻他们在身边,可不由着老爷捏扁搓圆吗?老爷,您别以为明闻在闹腾,明玉那丫头先前没有看出来,鬼精鬼精的,说不定就是她背后使得坏。他们兄妹一个开,明闻若是个老实的,也不过当个富贵闲人。至于明玉,一个女人嫁了男人,还有什么想头?”

叶仲普点头,不禁露出笑意。

有的事,他一个男人家确实想不到,好像就忘这茬了似的。姜姨娘一说,确实是个好法子。

“明闻的亲事,你给留意着。至于明玉……”叶仲普眼神闪过莫名的神色,“你不用管。”

姜姨娘一听就不大高兴,低着头,掩盖眼神中的怨恨。

怎么着?还要给那死丫头选门好亲事吗?这事要交给她,她定为那死丫头选个长得丑、年纪大、人品低劣、吃喝嫖赌样样齐全,最好还是个浑不吝,能回家大老婆的主儿。当然,表面上还得说得过去。世家子弟中之二中人可不少,挑拣个最差的,只要不是熙海十三岛的,远远地打发了,那就一劳永逸了。顶多,赔上份丰厚的嫁妆,让人巴巴的来迎取就是。只要事儿办得漂亮,外人怎么知道底细?

至于明闻,毕竟还是要在熙海生活的,亲事相对困难。不过以家族生意为借口,找个他及不上力。却很能闹腾的姑娘家,也不是办不到。

可老爷现在却说不让她管明玉的婚事,不让她的打算落空了吗?

不行,她得争取。她必须让那死丫头生不如死,才能消了胸中恶气。等她扶了正,她的女儿擦拭正经嫡女。

“老爷,虽说他们的寝室,到最后还是要您点头。”想到这儿,姜姨娘说,“不过之前还是要我们女人家张罗比较合适,各家的夫人们闲来多聊的这些,我从中筛选一二,保证让老爷可了心就是。”她之所以有恃无恐,还不是因为老爷就像除掉那对儿女吗?怪不得她狠。要怪就怪他们的爹,老爷不点头,她一个妾室怎么敢?

“总之,明闻的事你看着办。至于明玉,你就别参合了。”叶仲普如何不知道姜姨娘的打算,但叶家还有一个秘密,是别人都不知道的。他三年前不直接宣布明玉死了,而是放出消息她缠绵于病榻的消息,还不都是为了那件事?

姜姨娘见叶仲普预期很硬,心里虽然不爽,却也不方便再多说,之得忍气吞声应下,心里盘算着一定要祸害得那贱丫头生不如死才好。

就在各方的心机打算中,时间悠悠而过,转眼到了新年。

祭祖那天,按照原先的计划,叶家大房唯一的嫡女,叶六小姐出来见人了。叶明闻亲自去寒山园接妹妹出来,一进屋,看到精心打扮的小雨就惊艳不已。

他的妹妹,是个小美人哪。

因为是叶氏全族一年中最隆重的时刻,所有人都要打扮得端庄得体,又因为是年下,还不能太素净。叶明闻穿着月白色盘丝彩绣剑绣袍,黑色羊皮靴,外罩天龙皮大鄨,腰束锦绣嵌玉的腰带,一头乌发被金丝攒冠拢起,衬得长身玉立,丰神俊秀,看得几个丫头两眼冒桃心。

两个字,帅死。

反观石中玉,走的是粉嫩可爱,让人心生怜意的路线,却又不像小家碧玉,而是贵气中自带着积分端正的大家闺秀的气度。

上身是名字色琵琶襟上衣,下系海马潮云羊皮金延边长裙,叫上桃红素锦羊皮滚口的小靴子,外罩妆缎狐肋软褶斗篷。头上梳着娇俏的双螺髻,除了云脚镇住卷须簪,两边各一只似乎活了一般的五彩金蝴蝶簪,发后还有粉色飘带落下。再配上耳朵上的金质小飞虫和颈上的刻百兽纹的金项圈,整个人华丽中透着低调,低调中又显奢华,除了漂亮,竟有谪仙的气质。更重要恩对是,一派首富之家,嫡正小姐的派头。

“全熙海,不,全大燕也没有比妹妹漂亮的姑娘。”叶明闻由衷赞叹。

“哥也帅的冒泡。”也名誉笑道,并没有谦虚。

感谢上天,她的灵魂有个美丽的躯壳,虽然并不是艳压群芳的那种,但还淡雅娇柔,加上她来自现代的好审美,打扮一下,迷倒一众公子的信心还是有的。

第四十章 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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