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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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中玉想了想,考虑到银子的数量,说了个“兆”字。

“最近你会犯很多桃花。”以德煞有介事地说。

“道长,您又说早了,怎么这么急脾气呢。我还没问求什么呢?”

“世上事,求者不来,不求偏到,不是很正常吗?”以德说,“你说出‘兆’字,却站在一根枯木旁,木加兆,桃也。枯树开桃花,生机更盛,只怕不好料理。”

“这解释也行。”石中玉往右边看看,果然是一根枯树,“真是败给你了。”

她转身要走,以德却拦住她,“测字费一两。”

“要一两这么贵,你不是不找我要钱吗?”石中玉捂紧钱袋。

“你以笔墨赚了钱,不该给我一两吗?”以德说着,突然又叹了口气,“桃与逃同音,你这卦喜忧参办。不过,你的钱如果不护好,银子真的要逃了。”

石中玉哈哈笑,根本不信。可正这时,突然感觉腰间一松,钱袋真的被小偷取走了。

“抓贼啊!”她大叫。

话音未落,一条修长的人影从她身边飞出,向小偷追了过去。

第八十一章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石中玉脚下像安了弹簧,嗖的窜出,也紧紧跟上。

身后,以德大叫,“小兄弟,你欠我一两银子,下回遇到可要加收百文的利钱哦。”

谁理你,当假道士测字骗钱就算了,居然还要放贷!若真如了你的意,倒像是帮你作恶!石中玉想着,脚下却不停。

她这新身体底子很弱,不过她当家丁的经历极大的锻炼了她的身体素质。果然是生命在于运动,她现在虽然还是瘦,但个子长得快,发育也不错,此时追起来竟然没被落下,能远远地看到前方的情况。

那道修长的身影是个高个子男人,从背面看不到脸,但身手灵活柔韧,应该是年轻人。他身上穿着一件天青色水绸长衫,白绫裤子,峨冠博带,长衫广袖,颇有古代士大夫的风格,难为他身着这样的服装,在跑动中却能保证不被绊倒,而且姿态十分优雅。

直追出三条街,小偷终于被逮住了。人影憧憧中,石中玉瞄到那是个年轻乞丐,不知是不是跑动的缘故,脸呈菜色什么的倒是没有,反而面色红润。

她连忙快跑几步,可惜在距离几米远的时候,就见那古风版见义勇为男从小偷身上搜出她的钱袋子,而那小偷却借机挣脱,迅速跑走,消失在熙熙攘攘人群之中,不见了踪影。

“物归原主。”古风男把钱袋子递给石中玉,“下回小心些,南城市面上有些不安定。”

哇,此人的声音真好听。其实倒不是嗓音,也不是词汇,但就是让人感觉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很舒服受用。这是一种莫名其妙的魅力,骨子里散发的东西。而且他说得对,太府都是大燕的国都、京都,一般京城的治安都比别地好些,但这些小偷小摸的事件却少不了,何况是在鱼龙混杂的南城呢。

“谢谢这位先生。”石中玉拿过钱袋子,道谢。

“举手之劳。”古风男淡淡的。

他的淡与慕容恪不一样,慕容恪的淡,带着一股子冷漠和傲慢的劲头,就算不理人也带着威压,这一位……淡得雅致、宁静,就像夏日雨后的空气。

“可惜叫小偷跑了。”石中玉望着无动于衷、见怪不怪的人群。

“我故意放走的。”古风男轻轻叹了口气。

石中玉吃了一惊,瞬间几乎以为自己听借了。可古风男却平静地点头道,“偷儿也不过是为生活所迫,既然小兄弟没受损失,何必断了他的退路?”

若是慕容恪遇到这种事,大约会把那小偷丢到刑场上砍头吧,问也不会多问一句。不知为什么,石中玉遇到任何事,总是情不自禁地拿慕容恪与他人比较。她不理解自己是怎样一种心态,难道是下意识的要找出慕容恪令她难以容忍的恶劣性?可至今为止,虽然她总是觉得别人都比慕容恪善良,可她仍然不能讨厌他。

“那样的话,他不是会去偷别人吗?”她忍不住反驳,“如果他偷的是别人的救命钱,兄台岂不是间接害人了?”

“抓了他,也未必没有其他偷儿去伤害良民。”古风男仍旧云淡风轻,“我只是不想逼人太甚,三千大道,各有各的造化罢了。”

石中玉没回话,她实在不想浪费时间在这些道德问题的辩论上,毕竟这种事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因为各人站的角度不一样,利益不一样,得到的结论也不一样,争论没有意义。

她只是侧过头,仔细打量起古风男来。

大燕风气开放,太府都气势恢弘、有容纳百川之势,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大唐,所以来往太府都的人行行色色,穿着打扮很个性化,如果是现代的话,可以说是街拍宝地。说白了,太府都就是这个异时空的国际化大都市,什么人、什么事都有,百姓的容忍度很高。

眼前这一位,穿着打扮很有魏晋之风,名人雅士的做派。照理,古代男人不束发,不戴冠就出门是很无礼的表现,但在太府都就没这个禁忌。有的玩酷耍帅的年轻人会散发,连慕容恪那家伙冒充妖道时,也是散着发的,平时也偶尔会不梳起来。

有一次,他甚至就随意拢着发上朝去了。不过那是他又在挑战当今圣上的底限,而事实证明,皇上的容忍度也相当高。虽然当朝大臣好几位当朝痛斥裕王殿下之放浪形骸,皇上就有本事装着没听到、没看到,还打着太极把事情硬生生忽略掉。

此时的古风男也散着发,精致的五官,白皙得近乎透明的肤色,搭配着随着微风轻拂的墨黑发丝,有一种撩人的美丽,引得过往女性行人,无不侧目。令石中玉得意的是,她虽然只穿着普通的文士服,不起眼儿的山茶灰颜色,但如玉美少年的风姿也不可忽视,年纪低于十三岁的少女,偷看的其实是她。

不过,她对古风男倒没怎么着迷。毕竟,天天对着慕容恪的妖孽脸和健美身材,有几回还见过完全无包装版的,她已经有了超强的免疫力。有一种名为慕容恪的烈酒垫底儿,她怎么还能再醉倒在别人的石榴裤下呢?

但不得不说,古风男和她的哥哥,现在叫阿忘的马夫都是一品美男。裕王府里那个,是超品。没办法,妖孽不可能降生太多的。

“总之谢谢兄台啦。”石中玉拱了拱手,看天色将晚,又道,“不知有没有那个荣幸,请兄台吃顿饭,表达一下谢意呢。”

最近她身为裕王殿下的泡妞大使,经常早出晚归,慕容恪几乎不闻不问,她也乐得自由行动。而人家帮她追回来三十两银子,于情于理,也得意思一下才对。

再说了,吃个饭顶多用个半两银子,找个普通的饭馆可能还用不到,如果要掏谢仪,那一两银子都不好意思出手,何况半两。算起来,还是吃饭合算,毕竟她也有吃,十分省钱。

她本以为古风男会推辞,一般人不都会这样吗?她甚至想好了下面的劝说词,哪想到古风男点了点头道,“相请不如偶遇,如此也好。”在看到石中玉略愣了下的神情后,又浅笑道,“小兄弟一定纳闷我为什么不客气一下?”

“没有啦。”石中玉摇手,有点尴尬的否认。

古风男毫不介意地道,“我无意中帮了小兄弟一把,本不曾图报,不过看小兄弟是个知礼的人,我若不接受谢意,只怕你心里会久久放不下此事,倒不如全了礼,以后江湖再见,两不相欠,彼此又坦然,岂不是好吗?”

石中玉笑笑,也不回话,只做了个“请”的手势,前方带路。

她觉得古风男行事独特,这种人一般都有点傲气,她也不必婆妈了。或者也可以说,古风男很懂人的心理,别人欠你,会感觉不爽,你欠别人,得加个更字,真不如两清了的好。再或者说,古风男是个格外体贴别人心意的人,在随后的相处时光里,她更感受到了这一点。

比如,他会似乎无意中走到夕阳的那一侧,略举衣袖,为石中玉挡住仍然刺目的光线。又比如,他会不着痕迹的为石中玉挡开走过来的人群,让她没遇到任何挤撞。再比如,他点的菜即不太贵,也不会太便宜,让石中玉保留面子,又不会很肉疼。再再比如,只要石中玉表现出对某种菜的一点兴趣,他都会把那碟菜放到她面前,甚至连她自己还没有做出反应。

一顿饭下来,石中玉连对陌生人的心防都松了几分,若不是她对美男免疫了,这时候非得迷上这古风男不行。

这个古风男和石中玉遇到的其他男人都不同,如果说慕容恪是一座冰川里的火山,忽冷忽热地让她无所适从,而且就算深深吸引也不敢靠近;如果说她的哥哥是一片宁静的湖泊,看到现在的阿忘就想抱着他的手臂,枕着他的肩膀,是家的感觉;那么这个古风男就像闷热天气中的小雨,润物细无声般的出现,不是温柔,也不是热情,只是令人感到清爽、自然、舒服、好感倍增,觉得他本来就是身边的人。能有这种接近力,这种观察力,这种融合度……也是一桩本事,极大的本事。

如果不是石中玉身体里有一个来自现代、见多识广的成年人灵魂,一见如故这种事,是极容易发生在古风男身上的。

“请问兄台贵姓大名?”快吃完时,石中玉才问道,“希望兄台不要以为我失礼。”

“玉顺馆,张秦。”古风男平静地道。说完,张秦把酒杯放到唇边,低垂的眼睛借着长长的睫毛,从杯上偷瞄石中玉。

玉顺馆是什么地方,太府都里没有人不知道。他乃玉顺馆头牌名旦,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们总是很鄙视他的身份,但要迷惑于他的美貌和地位,那种复杂的眼光,他看得多了。

奇怪的是,为什么眼前的小少年没有?反而有点愣愣的,像是用心记忆似的。难道真的不知道他?记得,这小少年上回还和裕王殿下来过玉顺馆,闹出大大的一桩丑闻,兵部尚书府的小公子,到现在还没下床哪。

他哪里知道,石中玉是真没听过张秦的名头,而且对玉顺馆的记忆不好,早自动在脑海中淡化了。她问张秦的名字,只是因为两人边聊边吃时,居然有无数的话题。张秦的知识面相当广,琴棋书画、风俗人文、地理历史,无一不精,而且能讲解得生动有趣。这让石中玉虽然还在暗中戒备,小人的提防对方有别的目的,但仍然起了结交之心。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道理她懂。可是因噎废食这句成语,也是很有道理的。

第八十二章 直接崩断门闩

和张秦说得投机,不知不觉的,夜色浓了起来。

自打来到这个世界,石中玉对很多事一直不懂装懂,其实心底积存了不少疑虑。此时,假装无意地询问起来,从张秦那里知道不少事,心底不禁敞亮。但当她发现时辰不早,又连忙告辞,约好了以后有机会在西山堂见。因为聊了半天才知道,张秦居然是西山堂的常客。

可就算她紧赶慢赶,还雇了最快的马车,回裕王府时也过了闭府的时辰。正在那儿捶胸顿足的遗憾大燕没有电话,不然电过去叫蛐蛐来偷偷开门,孙福珩不知打哪儿冒了出来。

“孙管家!”石中玉想也未想就扑上去。

此时在她眼里,孙福珩显然是上天派来的天使。以她目前的财力来说,在外面过一夜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还能住上客栈的豪华房。不过夜不归宿的事若被慕容恪知道了,板子就算不落下来,她也没有好果子吃。所以,绝对绝对不能外宿。她不敢。

“小玉,你怎么在这儿?”孙福珩皱眉问,还略略表现了一点惊讶,演技极其精湛。

其实他一直跟在石中玉后面,她做过什么,他全部一清二楚。就算现在“偶遇”,也是为了解围。唉,当个暗卫可真难哪。特别是,还不能让迷糊的某位发现。只不知,殿下听到小玉和张秦相处融洽的共处一晚上的事后,会有什么反应?偏偏,他不能撒谎。

“帮殿下办事,回来有点晚了,正愁进不去呢。”石中玉情不自禁地拉住孙福珩的袖子。

“帮殿下办事吗?是自己玩得高兴吧。”孙福珩心道,嘴上却半点不说,只点了点头,随便打了个呼哨。

他们平时走的都是后街的东角门,有专门人看着的。石中玉还以为是平日看门的婆子来开门,没想到竟然是四大铁卫之一的林特站在门里,不禁感觉奇怪。但慕容恪平时的古怪行为太多了,她也没特别关注,说了几句感谢的话就溜走了。

孙福珩别有深意看了林特一眼,“这么快?”他意思是,林特来得快。

林特却摊开手说,“明明是太慢了。”

孙福珩知道林特说的“慢”不是自谦速度,也不是指他来得慢,而是他暗中保护及监视的某人回来太晚,于是他叹了口气,大步往小道场走出。早上他出门时,殿下说过会在那里处理公事,那么他就不必到久思院去。

他不明白殿下是什么心思,但殿下既然让石中玉帮助谋娶金将军的女儿,又为什么这样不放心,每天坐立难安的等待呢?是真的想娶金小姐为妻,还是……

石中玉这小子真是长得越来越女人化了,那双眼睛水汪汪的,再这么下去,殿下当真转变了兴趣也说不定的。不行哪,必须得想办法拦着,不然怎么对得起先皇后娘娘。

咬牙切齿的想着,人已经到了小道场外。孙福珩侧耳细听,听到茶杯落桌的声音,连忙进了屋。那声音表明殿下在等他,容不得他犹豫。而且他也决定了,就算现在闹腾得厉害,他也要实话实话,毕竟如果殿下生了石中玉的气,两人的关系说不定就疏远了。

说句托大的话,虽然他地位低,却一直跟在殿下身边,别人不了解殿下,他却了解。殿下是个傲性的,从小到大都没这么在意过一件东西或者一个人,石中玉是头一个。

照这个架势……是最后一个也说不定的。

“金家又留饭了?”孙福珩才进来,慕容恪就问,随后讽刺地笑道,“这小子很会混饭吃啊,居然这么快就讨了金小姐的欢心。”

“这样对殿下有利。”孙福珩中肯地说,“最近因为小玉去找金小姐,金小姐推了不少豪门女眷的请约,最近消停得很。”

“他倒是尽责。”慕容恪不置可否。

“不过今天没留饭。”孙福珩硬着头皮往下说,一五一十的,力图不错过任何细节,“小玉去了西山堂,跟那里的老板苏仪密谈了会儿,出门遇到了一个算命的,又聊了会儿,然后遇到小偷,钱袋子被抢走了。”

慕容恪挺高兴。

不知为什么,石中玉只要遇到狼狈的事情,他就很开心,不管是在他面前,还是不在他面前。还有,他很喜欢,非常喜欢,确切地说是特别特别想欺侮那小东西,可若有别人欺侮,他就想杀掉那个人。

“那小子那么爱钱,又刚被罚了三年的月银,一定气得跳脚。没哭吧?”他轻扯着唇角微笑,但说到最后一句,心里微微扭起来。

他不熟悉那种感觉,是心疼?还是不舒服?难道是因为晚饭没吃,饿得胃疼?哼,是哪个贼这么大胆,明天就上疏皇上,要求整治京都治安,他亲自督办

“倒没来得及哭。”孙福珩深吸了一口气,把石中玉遇到张秦,然后一直和张秦吃饭到很晚,以至差点进不了王府的事说了。

慕容恪的脸色阴沉下来,但并没有像孙福珩预料的那样发作起来,只沉默了半晌道,“不用管,只要没人想不利于他就行。毕竟,对付他就是对付本王。”他给自己找借口,很方便。

事实上,此举就是要保护石中玉,至于别的……他忽然很想看那小子如何面对突然拥有的一切,想看石中玉在八面玲珑、春风得意的时候,还会不会对他忠诚。可是忠诚?那小子似乎从未有过,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和石中玉到底是个什么主仆关系,怎么好像他在侍候石中玉似的,而不是相反。

“若有人想对石中玉出手,不管什么原因,也不管什么后果,格杀勿论!”临了,他又补充了一句,“但不必让石中玉知道,只要他每天全息全影儿的回王府来就行。”每天等到那小子回来,他的心才能落在肚子里。

这是何苦来哉?孙福珩暗想,嘴里却应了声是。

“他到西山堂去干什么?买书?”慕容恪又问,很好奇石中玉喜欢什么书。或者,他的书房也可以放点新籍,平时当消遣嘛。

“没见小玉买书,甚至没有翻看。”孙福珩道,“他们似乎有事要谈,可属下离得远,并不曾听到说了什么话。”

“你说他有钱袋子?”慕容恪突然发现这个细节,“小玉不是没钱?那钱袋子,难道是西山堂的苏仪给他的?”

“很可能是。”孙福珩抬起头,“小玉进西山堂时,身上还没挂钱袋子。可出门后,腰间却是鼓鼓的。不然,小偷也不会盯上他。但是殿下,那小偷来得古怪,以属下的经验来说,有点不太正常,只是属下暂时想不出来哪里有问题。”

“不用猜了,肯定是做的套儿,让那傻小子自己往里钻。”慕容恪略想了想就冷笑道,“想那张秦是什么人?玉顺馆的头牌花旦,等闲人不放在眼里,那个时辰又怎么会在南城乱转,应该准备夜戏了吧?再者,这也太巧了,倒像是戏文。只是这么烂的戏,本王好奇到底是谁编出来的?又是什么目的?去查。”最后两个字,说得冷酷无比。

孙福珩又应了声,心中有点计较,但因为还没揭破,倒也不急着说明。可是殿下为什么那么信任石中玉呢?小玉和苏仪暗中来往,殿下就没想过,小玉是来谋划什么的奸细?这种信任实在难得,石中玉那小子都不知道自己得到了什么。

“还有其他事要禀报吗?”慕容恪又问。

“暂时没有了。”孙福珩摇头。

“你做得很好,最近要辛苦些,两头的事都要你看着。”

“属下职责所在,不辛苦。”

“嗯,那你先下去歇着吧。”

孙福珩低头退下,等他的身影全部消失,慕容恪完美的脸上,才露出烦恼之色,犹豫了良久,起身向久思院走去。

此时的石中玉才洗了澡,正站在床边绞干头发。突然,她感觉后背的汗毛全竖了起来,立即扔了干净的白棉布,跳到床上去,拥被子于胸前。这反应比武林高手还高手,全是出于女性本能。不知从何时起,只要慕容恪出现在她身边一百米之内,她就会有感觉。

啪的一声,闩好的门栓断了。

石中玉忍不住翻白眼。

还皇子?还大燕最高贵的人之一?进人家房间连门也不敲,直接崩断门闩。就算她只是个家丁,他当主人的也太无行了吧?她的小白兔好可怜,白天勒着,晚上放养还提心吊胆,上回就差点被发现,幸好慕容恪没太盯着她的胸瞧,可她不能大意。

好运,不是永远都有的。但愿这次他不要掀她的被子。瞧瞧,她都过的什么日子呀。

“见过裕王殿下,请恕小的无状,因为衣衫不整,不能全礼。”慕容恪一进门,石中玉就可怜巴巴地道,意含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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