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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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的是女孩,她会直接认妹,可偏偏生的是个男孩,那就见不得光了。

削藩已经势在必行,也同样势不可挡,但若霍家有继承人,萧左会不安,摇光会成为他的盯中钉,生命随时会有威胁。若让一个人死,手段实在是太多了。入京又如何?也可以病死呀。

可怜霍夫人,得知丈夫战死后,本来就多病的身子迅速跨掉了。若非拼死想着为霍家再诞子嗣,摇光都可能没办法出生。但摇光的生日,就是霍夫人的祭日,这可怜的孩子自生下来就失去爹娘,亲姐姐又为着他的安全考虑,私下里连一面也没去见过。姐弟俩,只在霍红莲出嫁那天,隔着送行的百姓,远远看了一眼。

那一天,姐姐有多难过啊,摇光多难过啊,琉璃都懂的。所以她加倍疼爱摇光,就连姐姐的仇,她也一力承担,绝不让摇光沾染。说起来,摇光和她的感情,比任何人都深,亲如同胞。

不过生为霍家人,重担和责任就不能推托,这也是姐姐曾嘱咐过他的。于是摇光年纪很小时就知道前因后果,难为他居然忍耐得了,其心性之艰忍,不愧是霍氏子孙。

其实对摇光。姐姐是有安排的。

姐姐说,若朝廷遵守她答应削藩的诺言,百姓和西北也能安定,就让摇光隐姓埋名过一辈子。做个快乐的平凡人,娶妻生子,逍遥度日。霍家的财富,姐姐带走一部分做嫁妆,更大的部分留给琉璃和摇光,足够富贵荣华三世了。

若朝廷不稳,边界不宁,摇光就得想办法重新撑起霍家,哪怕是加入隶属朝廷的军队,也要保卫西北边疆。这是霍家的责任。更是霍家军的荣誉,不能为了苟且活命而罔顾。

可后来情形不同了,她要推翻这个朝廷,掀翻那把龙椅,本来预计时间比较长。可能要一二十年,于是对摇光,她暂时没做安排。但是,任何计划都会出现意外,都会有变动。她遇到了萧十一,进而结盟,致使改朝换代的时间大大缩短。然后。她的一切策略都适当调整了,需要摇光担起保护宁安郡百姓的责任。

能为姐姐早一天彻底报仇,她绝不能多等到第二天。

霍家军重组,摇光现身。不过这天大的消息,控制在极小的范围内。如今西北动荡,她必须保证摇光安全。因为他的出身,决定了他是霍家军的凝聚力。将来,霍家军也会保证他成为那一方土地的霸主。若不能让摇光一生平安,她是不能放手的。

什么尾大不掉?狗屁!对于明君来说,不需要过于激烈的手段。几世几代,慢慢同化,和平演变才是最佳方案。萧左倒是大权在握,可如今江山都残破成什么样了?

至于狗儿,那是洪长志的亲孙子。因缘际会之下,落到漕帮的手里。漕帮是小名狗儿的洪氏孙的救命恩人,安身之所。狗儿,同时也是质子,是漕帮抓住洪开志的把柄。不过狗儿对此是一无所知的,所以养成了乐天知命,开朗活泼的讨喜性情,是摇光多年的玩伴和书僮。

“给姐姐当小厮,会不会觉得委屈?”琉璃拉着摇光的手问道,“还改名小猫。”摇光虽然养在农家,但因为做了两手准备,教育方面可没有马虎。他自小,就知道自己的使命。

难得的是,这小子不骄不躁,平时文武方面极为用功,让他顶上来,他不犹豫。没有安排的时候,就是快乐的农家少年,没心没肺的样儿,从不多问。

“能跟姐姐在一块儿,别说小厮了,真扮成小猫小狗也没什么。不过这破名子,一定不是姐姐起的,是水大哥对吧?”摇光不屑。

琉璃忍不住抿嘴乐,又心疼摇光的话。到底是小孩子,不管多懂事早慧,也正是渴望家庭亲情的时候。对这种两世里都稀缺的感情琉璃很明白,当初姐姐给过她,她现在要同样给摇光。

“记得啊,在外人面前别叫姐姐,叫小姐,也别往你姐姐跟前瞎腻歪。”水石乔提醒,“还有,把你那主人的气派给我收一收,平时学着狗儿的德行,倒是挺不错的。”

琉璃又乐,见到亲人真开心哪,“你背景身份要牢记,回头再改改,让漕帮给落实。就说从前也是大户人家的公子,让鞑靼灭了家,为养活自己才卖身为奴的。”这样,就能解释摇光身上遮盖不住的气度了。

……

注:卡西莫多,是雨果名著《巴黎圣母院》里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他有几何形的脸,四方形的鼻子,向外凸的嘴,上帝把一切丑陋都给了他。一个被父母遗弃在巴黎圣母院门前的畸形儿,被称为长相丑陋又聋的钟楼怪人。本书,是以此来形容临山郡王殿下的劣质易容术。

第五十章卖萌是可耻的

启承十二年的冬于,琉璃过得很快乐。

姐弟团园,石头归来,她重视的人都在身边。就连她的复仇大计也进行得顺利,冷香冷玉自绝,霍其坚死于萧十一之手,郭有年伏诛,现在阿鲁台已经洗干净了脖子……只剩下温凝之和萧左。虽说这是最困难的两步,她也留到了最后动手,但所有的路都铺展得顺利。

她觉得,她也是在下棋,看似没有大动作,但不动声色的布局,围攻,当敌人发现时,已经身陷不可逆转的必死之局中。这种感觉,很爽,很美满,就像看着猎物无知无觉的一步步走向她挖的陷阱。

不过接下来的几天,水将军府分外忙乱,水石乔入宫面圣,萧左给了大笔赏赐,各权贵各门的人情往来,成了鳏夫的水石乔再度炙手可热。

在这段时间里,化名为小猫小狗的摇光和狗儿,也很快地融入东京都的生活。狗儿憨厚可爱,摇光俊俏聪明,两个小少年在水府里很快建立起人脉,被所有婆子、妈妈、媳妇和丫鬟们喜欢,一举成为红人。就连厨上的婆子都爱带他们出门,有这两个小子,那些卖菜卖肉的大叔大婶们,给的价钱都要便宜些,东西也更好。

自古至今,卖萌都是可耻的。可偏偏,卖萌是最有用的。

没几天,琉璃声称要给皇上祈福,召集识字的丫鬟们抄道经,因为“小猫”字写得好,每天也被拎到内院的小书房抄写上一个时辰。其实,那不过是姐弟俩固定的相聚时间。给萧左祈福?哈!琉璃不扎小人诅咒那位,就已经算是光明正大了。

转眼间进了腊月,旧的一年又要过去了。琉璃变得有些坐立不安,因为萧十一只派人送了礼物,表示欢迎水石乔回京,之后就再无消息。琉璃明白,他是在等她主动找他。毕竟她还有重要的事要借他的路。可他一向往上贴的,突然如此冷淡,琉璃很有些没着没落的感觉。

这个男人太狠了。他说喜欢她,她觉得他没有骗她。可他就咬得住牙不相见。那么,也没有多喜欢不是吗?她是听说过,真正的喜欢,会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姐姐,我杀过人了。”这天,照例的下午申时抄经。当小书房只剩下两人时,摇光说。

琉璃收回怔然望着书本的目光,没说话,眼神示意摇光:你想说什么?直接点。

那本书。她半天也没翻一页,自己都不知道这半天想了些什么。但摇光上过战场,跟在程格身后,歼敌四人这事,水石乔告诉过她。她虽然心疼摇光有如亲弟。生怕他受伤害,甚至因为大了七岁,亲眼看到这小子出生,很有点母性情怀,却绝不溺爱。哪怕摇光还太小,放现代连小学也还没毕业。哪怕他太早熟早慧,太早接触生与死。决定生与死,成为另一个萧十一。

环境使然,被逼迫到那里,无论什么也得承担。霍家人,天生属于战场,包括姐姐和她这样的女流之辈。只不过。她的战场在别处。

“所以,阿鲁台能不能让我手刃?”摇光接着道,目光坚定。

“你听说了什么?”沉吟片刻,琉璃问。忍不住,伸手擦了擦摇光的下巴。打岔,“你是怎么写得字,墨迹都蹭脸上了。”

摇光放下笔,表情郑重。这一刻,他的年纪虽然还小,却是以霍家继承人的身份,以一个应该保护姐姐,不让姐姐承担一切的男人身份来说话。

“萧左已经下旨,把阿鲁台圈禁在大理寺旁边的暗狱里。”小心看着琉璃的脸色,“这事满大街的人都听说了。”意思是琉璃早知道,却没告诉他。

大理寺本身不设监牢,有犯人也羁押在刑部,但在大理寺附近有一处兵府衙门,日夜有官兵驻守,护卫极其森严,只要有皇上的谕令,有时候待审的重犯也临时关在那儿。

对这种政治犯,从来是极难处理的。杀吧,好歹是西域蛮国的王,不好拉下这种极具侮辱性的两国仇恨。放吧,怎么对百姓交待?毕竟,这些年鞑靼人把边界欺凌得够呛。况且,那样也显得朝廷太软弱了,到底是阿鲁台率先进入的大赵领土,悍然发兵盐池山。再者,只要阿鲁台活着,他的势力还存在,对鞑靼内部就是牵制,无论什么人再坐上王座,也不能彻底踏实稳定。就算扣押阿鲁台给了鞑靼人借口侵边,也比他们内部铁板一块的强。

但是对于霍家军来说,阿鲁台必须死!

霍红莲得知自己爱上的男人是皇帝萧左后,宁愿下嫁温凝之也挥剑斩情丝,一方面是因恼怒萧左骗了她。另一方面,也是对父亲霍江林的死存有疑惑。再怎样爱,也不能嫁给杀父仇人。

她嫁入宁安侯府后,困居内宅,展不得翅,却还是千方百计的调查霍江林之死。世人都以为霍江林是战死,其实他是在某天带着几名亲兵趁夜出去,回来时带着一身重伤,最终不治而亡。他的亲兵也尽皆丧命,留下巨大的谜团。

霍红莲到死也没查到真相,但留下了线索,琉璃和水石乔动用漕帮一切明暗的力量,按着线索追查,最后还是从洪长志口中得知,霍江林的死,是萧左谋划,只因霍江林死不肯削藩。

引外敌打自己人,不管是在军事上还是国事上,都是大忌。可萧左太想收回权利,居然以秘旨引诱霍江林私自赴约。但等他的不是朝廷秘史,而是假扮大赵钦差的阿鲁台。自然,这之前阿鲁台已经向萧左投诚,表示永世臣服,以归还盐池山,来换取大赵暗中支持他杀掉当权的哥哥,自己坐上王位。

双方还有一个附加条件:萧左把压制鞑靼部族多年的霍江林送给阿鲁台,任他处置。之后阿鲁台甘做萧左的刀,改头换面,在霍红莲死后灭了霍家满门。

这就像那种交易,双方都有不方便或者很难下手的机会,于是互相帮忙,交换血腥。

所以萧左才特别受不了阿鲁台攻打盐池山,那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碰了,就相当于撕毁条约,很可能导致当年的丑事曝光。他为君,却做了很多非常小人的事。

“你进得去暗狱?”琉璃挑了挑眉。

摇光立即站起来。坐到琉璃身边,贴上她的手臂,“姐姐肯定有办法。”

“撒娇这招没用!”琉璃哼了声,“姐姐有办法,姐姐去解决。”

摇光的身子瞬间僵了僵,好半天才控制不住的哽咽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萧左,我让给姐姐,可是阿鲁台。姐姐要让给我。”

“摇光,这和在战场上杀人不一样,我不愿意你做这种事。”琉璃耐着性子说。手上沾了血腥,心被黑暗所蒙蔽,就算姐姐。也不愿意看到吧?

“他是我爹,给了我生命,可惜我却从没有见过他,也不能孝。所以姐姐,这是我惟一能还他的。”摇光把头埋在琉璃肩膀上,很快,就有温热的湿濡感传来。

这孩子。哭了。懂事后他就从不问父母和大姐的事,却并不意味着他不想。他小小年纪就有一股子从容优雅劲儿,其实心思重得很。

“我也不愿意姐姐做这种事。”摇光闷闷地又说,“水大哥告诉过我,姐姐谋划一切,却从没杀过人。姐姐是女子。不该被这些事脏了心、脏了手。不然,叫身为男子的我,以后怎么抬头挺胸做人?从前我还小,可如今不同了啊。除非,你不当我是你亲弟弟。”

“本事了你!”琉璃使劲戳了一下摇光的额头。“居然道德绑架我。”

摇光不回话,直接像真的小猫一样撒赖。看着自己肩膀上那颗毛茸茸的小脑袋,琉璃没办法,叹了口气道,“你要出手,必要经过临山郡王的路子。可那样,你的身份就得告知他,你不怕吗?”

“他不是姐姐的盟友吗?”摇光眨了眨眼睛,“水大哥说,姐姐的复仇大计看似平顺,但时时要把生死置之度外。既然姐姐和我的兴亡是拴在一起的,让那人知道有什么关系?反正姐姐在他面前露了相,往后若败了,我也落不得好。那倒不如干脆点,让那人明白底细,省得有大水冲了龙王庙的时候。今后啊,姐姐办大事,小事交给弟弟吧。”

这句,堵得琉璃一时无语,最后不满的道,“水大哥,水大哥,你倒跟他亲,他也什么都告诉你。”再看摇光那刁钻的劲儿,不知怎么就突然想起那个泼猴一样的萧蛮来。

可到底,终于是点了头。

正好,她想和萧十一说摇光的事,可她似乎在逃避,总找这样那样的借口,一拖就拖到快过年了。现在,既然退无可退,明天就递上暗贴,约他在水月轩见面吧。

而当他们真的如约见面时,萧十一看到琉璃的瞬间,不禁愣住。因为她不是一个人,身后还跟着个极漂亮的少年,和萧蛮差不多年纪,看起来却斯文有书卷气。细看,身上隐约有武者的杀伐决断苗头。

这小子,长大了必不是一般人物。他立即断定。

第五十二章你就一点不想我?

“重要的人?”他眼尾一扫摇光,问。不重要的,琉璃不会往他面前带。

“我弟弟。”已经决定不隐瞒,就很坦然,“霍家惟一的血脉,霍家军少主,霍摇光。”

萧十一吸了口冷气。

果然千算万算,也不可能事事尽在掌握。不过很快,他就露出幸灾乐祸的笑意。

“可了不得,我那皇叔若听说霍家还有根,只怕要气得背过气去。他若直接龙驭宾天,大家就都省事了。小琉璃,你还藏着这样的大杀器呢。”

摇光略略蹙眉,很不喜欢临山郡王对姐姐的态度,听起来像调戏,细琢磨却亲昵。雄性动物天生有领地意识,姐姐在没嫁到好姐夫前,归他保护。正所谓出嫁从夫,在家从父,无父从兄……呃,从弟呀。

姐姐,将来不是要嫁给水大哥吗?他挺喜欢水大哥的。但这位郡王哪里来的?居然敢比他长得还漂亮!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况且,从前听村里的老人说过,漂亮男人没有好东西。当然啦,他是惟一的例外。

想着,就上前一步,挡在琉璃面前。其实,是挡住临山郡王的目光,笑得白兔般可爱,眼神却鹰隼般锐利,“这位大伯,好不好称呼我姐姐为水小姐呢?听闻东京都物宝天化,人文俊秀,特别守礼来着。”

萧十一眼睛眯起来:大伯?!

琉璃面对萧十一时,其实总是有些微微的紧张,可此时听到摇光的话,差点就笑出来。

萧十一智似妖鬼,相貌俊美无双,身为富可敌国的大赵第一富豪,出身又高贵,简直堪称完美的男人。但与他贴近了,就会发现他有很多幼稚的缺点。比如:自恋。

这样说,大约程度还不够,他是超级自恋的大水仙,只看他精致的服饰就知道了。哪怕是散漫的打扮,也要散漫得有范儿,偶尔脏兮兮的,却必得脏得有型。

他坚定的认为自己是万人迷,他也确实是万人迷,可他在她这儿踢了铁板就算了,居然被一个十一岁的小正太称为大伯?!他那傲骄的心肯定深受打击。而且吧这人,在大事上是有大智慧的,取舍权衡,能壮士断腕。可在小事上。那是睚眦必报,小气巴拉。

不过,琉璃实在低估了萧十一的脸皮厚道和妖孽程度。就见怒气在他脸上一闪而过后,他的手臂像会拐弯似的,越过摇光的肩膀。轻拍在琉璃的头上,“那,小侄女,要不要本郡王跟这个小矮子说一声,你和本郡王到底要用什么态度相处才合适?”

“你说什么?矮子!”摇光很生气。在同龄人中,他已经是最高的了好吗?哼,你高就了不起吗?那是因为你已经是老头子了!

摇光挺着瘦瘦的小胸脯就要上前驳斥。正所谓士可杀,不可辱来着。可琉璃却咬着唇,一边使劲拉着弟弟,一边使劲向那男人摇头。

她不能说话,一开口就得笑出声。摇光也是极骄傲的,因为生得俊。七八岁时就有地主家的老财来为女儿来提亲,还有村里的小姑娘送煮鸡蛋。他现在是矮,可毕竟才十一岁嘛。

而且,她不能让萧十一和摇光说得太多。萧十一对她态度暧昧,偶尔会有些不很过分的亲昵行为。作为成人的她可能当时没留神。事后没计较,可很多话好说不好听,她相信萧十一不介意会添油加醋,说得让人误会连连。何况那回她中了那种药,还主动要扑倒他来着。前科不好啊,经不起推敲和询问。

“大人说话,小孩子一边待着去。”萧十一挥挥手,眼冒寒光。

真是的,跟个孩子,至于这样吗?琉璃腹诽着,却因为有求于人,不便发作,很有深意的捏了摇光的胳膊一下,还连着丢了两个眼色。

摇光:好,看在合作的份儿上,我忍。

萧十一却没完没了,那只贼手又擦过琉璃的面颊,拍了拍摇光的肩膀,“即叫了本郡王一声大伯,那本大伯就教你个乖,要尊重老人知道吗?小矮子。”

摇光:好,看在要借你路的份儿上,我再忍。

可琉璃忍不了,摇光可是她当成心肝宝贝一样的弟弟呢。于是先拉了摇光坐下,又做了请萧十一安坐的手势,然后裣衽为礼,姿态优雅,“那什么,大伯,侄女这厢有礼了。”

萧十一被噎,修长有力,骨节分明的手指敲了敲桌子,“辈分差了!”

“侄女从前在民间听过一句话:骡子大马大值钱,辈分大不值钱。”

摇光乐了,姐姐还是最疼他啊,他受点言语上的气,姐姐都会护着。

“气本郡王是吧?”萧十一胸中闷着口气,脸上却挂上能令所有大姑娘、小媳妇们心跳加速、却偏偏对琉璃没有作用的笑意,“你这是逼着本郡王乱……”

“把阿鲁台交给我。”琉璃连忙在他没皮没脸的说出那个“伦”字前,截断话头,之后又着补了一句,“这是请求郡王殿下。”要保护少年儿童,某些词是很脏的。

萧十一见好就收,虽然言辞威胁姑娘家是有点卑鄙,可对琉璃,他已经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干脆破罐子破摔。

“你要怎么样,杀了他?”他没诧异琉璃的要求,而是直接问结果。

琉璃收敛起玩笑心,正色道,“郡王既然与我结盟,自然知道我的目的。阿鲁台是我的仇人,我希望殿下能把他交与我。”

其中的意思是:活捉阿鲁台,萧十一贡献非常大。作为盟友,她必须要有商有量,不能直接要求。对于萧十一这种人来说,一招棋必须尽到最大的作用,否则不应该成为死棋。所以对萧十一来说,阿鲁台还不能死。于是在这一点上,他们想法不一致,也必须要协商解决。最重要的是,到了东京都这块地方,漕帮的根基还浅,萧十一却能只手遮天。阿鲁台被关在大理寺旁边的暗狱里,满大赵的人除了萧左,就只有萧十一才能想办法进去。

说完,琉璃退了两步。缓缓坐下,保持着安静,给萧十一时间权衡。其实,这也是在考验他们之间的盟友关系到底有多重要。阿鲁台,她是非得到不可,虽说她也在犹豫这个可恶的鞑靼人的最佳处置办法,但不能不顾忌摇光的心意。若萧十一拒绝,事实上她并不会太意外,从大局的角度来说,那样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理智上。她不会责怪他,但感情上呢?而且,若他顾念……她的感受呢?

果然,萧十一沉吟了。

可是他不像琉璃想的那样闭目沉思,而是目光灼灼的望着琉璃。开始。琉璃还镇定,还能回视,渐渐就有些力不从心。不过她向来倔强,死咬着牙,不肯退缩。旁边的摇光最是了解姐姐了,见琉璃的袖口微微颤动,就知道那下面被掩盖的手正紧紧握住。不禁异常恼怒。

不管临山郡王多有权势,不管他多想要见到阿鲁台,手刃之,也绝不能让姐姐受这样的罪呀。在他心中,姐姐无比尊贵,比皇宫里的公主都尊贵百倍。怎么能让男人这样目光直视?男人应该匍匐在姐姐脚下才是。这简直……太无礼了!

而不管琉璃承认不承认,在互相的试探和攻防、以及勾结和排斥之中,她和萧十一之间形成了古怪的默契。比如这种目光交锋,比如肢体上并不太深入的接触,她并不觉得有人格上的侮辱感。可别人,特别是爱护她的人就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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