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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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咳了两声,努力正了脸色,“听说霓裳居送来新料子过来,还非要我亲亲自看。我当是谁呢,原来是程……将军。”
亏他怎么想得出来用这招!之前琉璃还纳闷,差点不见。幸好多了下手,翻了下衣料,发现下头写了个“霍”字。才觉得有蹊跷。
程格生得本来俊俏,很有当小白脸的资质。因为他男生女相,从前在军中还受过嘲笑,被称为玉面小“娘”君。不过笑他的人,最后都被他一一打服了。他反而树立了威信。就在降职前,曾是霍家军中少有的青年将领。只是他脾气臭,职业智商虽高,为官的情商却低,因而被一捋到底,在东京都守了城门。
此时,他一身女装。梳的妇人髻上还别了朵牡丹花,虽说没夸张的涂脂抹粉,但任谁也不会想到,这一位就是脾气暴躁,动不动跟人拼刀子的新晋程将军。别说,他扮女相真是美。可惜身材过于高大平板,少了几分妩媚。
“卑职不扮怪样子,就出不得门,也入不得府。”程格一本正经。女人样,男人嗓。青柠终于忍不住,噗一声笑出来,扶着桌子弯下腰,捧着肚子不能自己。
程格不笑。于是,琉璃也不敢笑。她知道,程格在她面前自称卑职,是把她看成了姐姐的继承人,霍家军隐形的执掌者。哪怕,只是代理。
“是在启程之前,正式拜见我吗?”她大方地问,并不推辞。姐姐的职责,在交给合适的人之前,她愿意承担。事实上,她已经在承担了,也一直在承担。
“但是……麻烦你把花摘了吧,实在……很违和。”琉璃终于还是说。
青黛端上茶,手都抖了,忍笑忍的。
“是。”程格点头,顺手把那条逼真的牡丹绢花扯下来,动作粗鲁豪放,也完全不在意的样子,“卑职这一去,恐怕短时间内不会回东京都了,往后只能以军中手法传信,听侯小小姐吩咐。听水兄讲过,从此霍家军重组的事就由我来负责,小小姐放心,卑职必不辱命。”小小姐,是相对于霍大小姐而言。
这说明,军中的人认可了琉璃的身份。其中,石头的穿针引线功不可没。毕竟琉璃只能坐困内宅,好多事她出主意,可却要石头执行。况且,石头之前当过姐姐的马僮,和霍家军的好多人,尤其是同龄人非常相熟。
说句不恰当的比喻,他们算是总角之交,比起旁人,彼此之间的信任更真诚。就算后来都长大成人,也总有不变的情怀和情份。若非石头,霍家军幸存的旧将,也就是这批年轻人,不可能轻易就围绕在琉璃身边,为她的复仇大计卖命。
石头,真的做了很多事,也付出了很多。
第三十四章求亲
但说起来,琉璃并非第一次见到程格。虽然之前全是石头在做事和联络,但琉璃来东京都这么久了,从前在江南又蛰伏了三年,也暗中见过些人。非常“偶尔”的,她在程格守城门的时候出入过东京都。身为城门官,上前盘问两句时,彼此很是心照。
但,正式拜见,是不同的。
“你们不负霍家军,霍家军也必不负你们。姐姐在天有灵,会欣慰的。”琉璃点头,提起姐姐,再不觉得程格的形象可笑,“不过你此去,担的事很困难,我替姐姐道声辛苦。”
“霍家军一定会赢。”程格很有信心,“一头老虎带着一群猪,绝对可以打败一只猪领着一群老虎,正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的道理。虽说霍家军旧将散于民间,再聚起来的人数也不多,却足以成为军中骨干。从边民中重新募集的兵员,只要带得好就不成问题。”
“阿鲁台是猪?”琉璃歪着头,有些好笑的问。
望着琉璃偶尔流露出的孩子气,程格忽然想逗这位小小姐开心,总觉得这么漂亮秀气又年轻的小姑娘,却誓为霍大小姐复仇,要重新拉起霍家军的大旗,背负那么多重任,才真正辛苦无比,也让他心生佩服。于是郑重点头,“那必须是猪!”
“对!可咱们的新兵不是猪,而鞑靼兵虽凶,会咬人,却也不是老虎。至于阿鲁台那个只会耍阴谋诡计的窝囊废……程将军,我等你杀猪的好消息!虽然杀猪不如杀虎威风,但就算咱们先拿猪来练练咱们新霍家军的刀枪!”
“哎呀,小姐,你们说得这样热血沸腾,奴婢都想敬程将军一杯了。”青柠笑完了,再度插嘴道。在别人看来,这丫头没规矩,可琉璃知道她的丫头们只有在自己院子里才会如此。因而根本不以为意。
程格斜过目光,看看青柠,又在青黛脸上溜了溜,然后道。“你是黎豆豆的小媳妇?”
青柠难得的红了脸,却骄傲的抬起下巴,“是啊。程将军认识我夫君?”
程格乐出一口白牙道,“那小子跟我一起长大的,别看他先立功,等回到霍家军,和从前一样,要当我的手下兄弟。所以,在娶妻这方面,我可不能输给他。”
“你定亲了?”琉璃意外。因为据她所知,程格老大不小,却还是光棍一条。
程格摇头,“末将是想来提亲。”他又改了称呼,是用了对军中老大的谦称。显得更亲近。
琉璃却是一愣,“提亲?”
程格很认真,“末将想求娶小小姐身边的大丫头。”
啊?!不仅琉璃没料到程格唱这一出,旁边的青黛还闹个大红脸。琉璃有四大丫头,青柠是许了黎豆豆的,唯唯和忆秋不在,屋里就她一个未嫁女。闻此言大为尴尬。
“你看中我身边的谁了?”琉璃很喜欢程格这种性子,看着女相,却是个直来直去的。
“青柠……”
琉璃吓了一跳。身边,青柠也啊的惨叫一声,但眼神中还带着兴奋。那意思是说:就算姐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您也不能兄弟妻,不客气吧?
哪想到程格只是喘了口大气,后面的话还远远没说完,“青柠是小小姐身边,排名第几的丫头?”
“丫头们有什么排名?”琉璃忽然有点明白了程格的意思。却不点破,故意笑道,“非要排的话,谁都知道‘二青’是我的左膀右臂。青柠会武,为人却粗疏天真,倒是青黛为人仔细些,外人倒都说她是我身边的一等大丫头。我院子里的事,也都是她管着。”
“好。”程格倒也干脆,直接单膝跪下道,“那末将就求娶青黛。”
青柠又是啊的惨叫一声,之后一手捂嘴,一手指着青黛,令后者无所遁形,躲无可躲,羞了个大红脸,只恨不能钻到地缝里去了。
“你爱慕青黛?”琉璃问。
“末将今天第一次见到青黛姑娘。”程格老实的回答。
琉璃想想也是,程格第一回来水府,而每回她出门,都是那三个丫头轮流陪她。青黛身子不太好,所以她鲜少让青黛在外奔波。
“见一面就求娶?我知道我家青黛貌美无双,但你也太草率了。娶妻,可是男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性情不和可怎么得了?”琉璃盯着程格,连他脸上的微表情也不错过。
“小小姐是大恩大义之人,石头又是我的好兄弟。”程格低头致意,“所以末将以为,小小姐身边的丫鬟妹妹一定都是好的。黎豆豆定了青柠姑娘,从小到大我都赢这小子,娶老婆当然也不能输,求小小姐成全。”
琉璃差点给气乐了,“合着,你是看着排名来的?”
程格瞪了瞪比姑娘还漂亮的眼睛,很茫然,好像在说:这样有什么不对?
琉璃简直无语,同时又有些感动。因为她明白,这是程格在对她表示效忠。
程格这个人粗中有细,琉璃给予了他充分信任,他要报以忠诚。霍家军的重新崛起,前期准备的铺垫工作,琉璃都做好了,现在却把具体实施的权柄交到程格和黎豆豆手中,虽然还有水石乔的参与,但程格却自愿要做出实质性的保证。
黎豆豆深入西北,做了卧底,虽是两情相悦,毕竟要娶青柠为妻。他呢?自然也要娶琉璃身边最亲近的人,以这种联姻的方式,紧紧地和琉璃联系在一起。其实青柠青黛只是丫鬟,身后又没有妻族势力,他们若真想背叛,个把老婆算得了什么?但,这是姿态和表态,琉璃应该接受才是。
对于程格而言,他是被霍家救命和培养的孤儿,霍家军可说对他有再生之恩。再者,虽然他年纪比霍大小姐小了近十岁,可霍家军中的小子们,哪个不曾为那抹红色身影无比着迷?霍红莲是这群军中少年的梦中情人,每一个人追随的偶像。只是除了郭有年,所有人都只是纯洁的仰慕。从没人有非分之想,或者变态的想据为己有。
他忠于霍家军,忠于霍红莲,霍大小姐归顺朝廷。后来死于内宅,他的心中悲愤莫名,这才自暴自弃,不娶妻生子,不问前路前程。可是有一天,一个纤细的姑娘站了出来,敢于向天挑战,为霍家军、为霍大小姐讨回公道。所以他程格为了这份热血、这份悍勇,也要誓死追随这位可算是还陌生的姑娘。
“那……小小姐可答应?”程格是个急性子,没等多久就追问。
琉璃见青黛的头都低到不能再低。两手快扭断了,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我的丫头,婚事都是自己做主。你提得这么突然,怎么也得容人想想吧?青黛点头。我才就点头。”
“可是……末将明天就出征了啊。时间上有点来不急,末将想在走之前就定下来。”程格为难,很快又赌咒发誓,“小小姐放心,末将以项上人头担保,必不做负心人。我若在战场上死了,青黛姑娘可重获自由之身。今天的话,就只当我从来没有说过。”
呸!三个姑娘几乎同时发声。明天就出征,这种不吉利的话怎么能说?哪怕没什么特殊的关系,到底霍家军就是自己人。
“不如末将在外面站上半个时辰,好让青黛姑娘想想?”说着从怀中掏出一个信封,“可惜我身无长物。但我全部的东西都可以押下。将来诰命什么的,做不到的,先不说好了。”
行,急性子加急心眼儿。而且又有前途又靓仔,做相公真没得挑了。不过他也太急了。半个时辰就想定下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惟二不好的是,他年纪比青黛大得多点,还有就是武将不是一份很安稳的职业。
琉璃瞄了一眼青黛,点头道,“好,我让青柠带你先下去。倒不用站在院子里,叫你未来的弟妹拿点点心给你吃吧?”
程格应下,和青柠退出去。
屋里,一时沉静。静到,琉璃可以听到青黛急促的呼吸。反正程格说了什么,青黛一直在场的,琉璃不必复述,就安静的等待着结果。才半盏茶时间,青黛的呼吸稳定了下来,却重了几分,显得很是坚定。
“我嫁了。”她抬头望着琉璃,目光坚定不移。
大小姐和小姐对她也有深恩,她身子不好,本打算一辈子不嫁人,留在小姐身边。做管事也好,做丫鬟也罢,都无怨。但现在她很明白,往后霍家军中,程格和黎豆豆是绝对骨干和将领,青柠帮小姐牵着一个,她就帮小姐牵着另一个。成与不成,她总之尽力。霍家军好,小姐的后盾就安稳,哪怕天变了,总有个退路。
“那好吧。”琉璃点了点头。
虽然知道程格求亲和青黛答应都是为了她,两人之间倒无其他,琉璃却没有矫情,干脆顺其自然。因为她觉得这两人很般配,程格人品很好,青黛是绝对的贤妻良母。反正大多数古人盲婚哑嫁,有她盯着,她相信他们都会幸福。那不如直接定下,免得诸多意外,惋惜错过。
“可惜你和青柠一样,不可能有像样的定亲仪式,也要偷偷摸摸的,交换个信物就算成就了。”琉璃觉得有点对不起,好在青黛并不介意。
外面程格得了消息,高兴得一蹦三丈高。
都倒霉成看城门的了,结果某天连升十级,变成了将军。扮成女人进水府,出去时就成了有了老婆。这世上的男人,还有比他运气好的吗?
第三十五章出征
正月十五未到,大赵仍然全国酷寒。
就在这种冷得人都能呵气成冰的天气里,随着一道圣旨,征西军所属的两百零二名将领和五名随军文职人员,以及四名侍卫,从东京都出发了。
本以为没人相送,毕竟还在闹雪灾,而且也非大军出行,可没想到沿着御河出定军门的路上,不少百姓穿得像颗球一样,包头包脚、不畏严寒、异常勇敢的沿街欢送。这两百来号人怕在骑行中冻伤,都蒙了头脸,连马儿也披挂整齐,和百姓相见时互相都看不清脸,于是那些代表爱慕和祝福的香囊荷包、因为没有鲜花而作为替代的彩绢等物,就劈头盖脸的不分是谁地平均丢了出去。看起来虽然很是搞笑,可在寒风中却似有暖意,温暖了所有人的心。
作为正二品衔上将军的萧真,坠在这只小型队伍的最后,与冲在最前面的征西将军程格首尾相顾。他虽然带了四名贴身侍卫,却在行仗上没有享受特权,显示要与将士们同甘共苦的意思。好在他武学出身,少年时还在军中历练过,此时身着戎装,也是英姿飒飒。
临行之前,他并没有和琉璃道别,本就有逃避和彼此冷静一下的意思,自然不能再去见那无意义的面。他心中像赌着一口气似的,虽暗暗发誓要灭匪,还西北边民以安宁,却也有建一番功业,让琉璃刮目相看的想法。
拼相貌和财力,甚至男人的魅力,他无论如何比不过萧十一。但他想让琉璃明白,他不是那种只会过好日子的窝囊废。萧氏骨子里的野蛮血液令他得:上过战场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而那,正是他要胜过萧十一的地方!他只是忘记,他的情敌也是姓萧的。
眼见就要出城,街边百姓惭少,萧真却突然强烈感到有道视线。盯在他身上。情不自禁地向侧面望去,就见街边有一座简陋的二层茶肆,是专门供才进城的人,或者等着出城的人落脚的。在这样冷的天。二楼的窗子却开着,琉璃和她的丫头青黛、青柠就站在那儿。
萧真怔了怔,下意识的别开目光。下一刻,却又迎了上去。
琉璃穿着温暖的皮裘斗篷,没戴风兜,见他望过来,并没有特别表示,就俏生生站在那儿不动,甚至是漠然的。她那两个丫头却各自拿了东西,学着普通百姓的样子往下丢。砸向最前头程格的方向。
那程格轻佻的打了声忽哨,身子从马上跃起,轻巧的抄手,把两个荷包都接在手里,还挥手比划了一下。随后一起放在怀中,引来阵阵不满的嚷嚷。
之前将士们虽然都收了不少东西,可因为天气太冷了,街边的大姑娘小媳妇都把自己包得像个蒙面人,看不清模样。现在茶楼里的两个俏丫鬟就不同了,白嫩嫩的脸没有遮挡,一个英姿俏丽。另一个堪称绝色,这两个小美人的祝福被一个人收走,哪怕是他们的头,也立即引起了不满。何况程格是城门官出身,其他人都是换防的边军,有哪个真正服他?不过。又都知道一位真正的皇子龙孙在后头压阵,楼上的小姐很多人见过,正是未来的晋王妃,因此也只能骂两声就算了,没有生乱。
不过。程格往楼上飞媚眼的表现与粗鲁无文的兵痞子毫无二致,一般狗熊见到蜂蜜就是会这么扑上去的。所以,倒不会让人联想到别的。
“他真把两个荷包都收走啊!”茶楼里,青柠看看自己的手,愣然道。
“是你丢给他啊,明显是给黎豆豆祈福的,他当然要替黎豆豆收着。”青黛道,脸色有点发白。她身子不好,本就很怕冷,今天算是豁出去了。而且她力小,若非队伍恰巧从茶楼下面经过,程格又从马上跃起,她的荷包肯定都掉在雪泥里。
大赵的风俗,女子,尤其未嫁女子送出征的将士东西是有保平安之意的。讲究些的,还要在那些荷包和香囊之上绣些代表吉祥的古文字或者祈祷词。
青柠乐得坏兮兮,“昨儿才订亲,今天就会护着程将军说话啦。哎哟哟,快让我瞧瞧,谁的眼睛熬这么红,兔子似的,不是连夜做了身衣裳,一早叫人送过去了?”
“你不也叫人送了亲手做的鞋子稍给黎豆豆!”青黛不像青柠直爽,急着反驳,脸也羞红了,还紧张的回身望望。
其实她不必如此的,整座茶楼都被琉璃包下,里里外外全是漕帮的亲信,没有外人会听到什么不该听到的话。
“那当然,这不是身为别人未婚妻的本份吗?再说,程将军到西北,那谁……他也差不多该偷偷归队了吧?”青柠大大咧咧的道,但声音中也是包含着一点隐忧的。她不知道黎豆豆具体是做什么去了,只听小姐的意思,大概深入到鞑靼人的地头儿上,干了一票大的。这样,怎么可能不让人揪心呀!
而琉璃听到“未婚妻的本份”几个字,心下一阵愧疚。正巧,两百多人的队伍行至了最后几个人,琉璃的手从温暖的斗篷中抽出,对着萧真,当头丢下一件东西。
刚才看到琉璃没有反应,萧真心下失望,心就跟破了大洞似的,冷风一阵阵吹进来,凉到了他的骨髓里,于是再也不愿意看到那个身影。可终究不能完全无视,所以当眼角余光看到有东西飞过来,就下意识的抬手接住。
琉璃手上的准头可比青黛青柠强多了,因而那东西近乎真落在萧真手上。低头一看,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荷包。若是做工精致,以萧真对琉璃的了解,还不觉得什么。可那荷包做工粗糙,针脚歪歪扭扭,他的心头立即就是一热。因为知道是琉璃亲手做的,上头还费力的绣了上古的吉文,祝福他平安归来。
到底,她心里还是有他的不是吗?
萧真抬头,忽然想再看看那个放在心坎上,后来生生又被扯落的人。可随着队伍向前,眨眼间就错过了那窗口。他立即在马上扭转过身子回望,结果没看到楼上,却看到楼下停着的一辆马车。车门上虽没有徽章、标志或者纹饰,却装饰华丽、贵木厚毡、四匹拉车的高头大马神骏之极,车身宽大到几乎违制的地步……
琉璃来送行,却是萧十一带她来的,两人这是同进退吗?那这荷包是什么意思?他们把他当成什么了?
感动,和那点小小的愉悦,瞬间化为了怒气,两指几乎捏碎了那荷包。有心要随手丢在地上,可那小物件却近乎凝聚了琉璃的心血,他到底没有舍得。握着它,就像握着冰冷的心,他努力想用掌心的温度给捂过来。
而随着萧真的动作,琉璃向窗边走近半步,同样看到了楼下的马车,不禁叹气。她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正纳闷,却见队伍中另有人扭过身,还摘下了挡寒的面甲,对着她笑笑。
温宏宣!
琉璃更为吃惊,可因为温宏宣很快又在马上坐正回去,随队伍远走,那张面孔算是一闪而过的,她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眼花了。
她不知道的是,混在队伍中的温宏宣对她露过面后,一手按在了自己的胸口上。那里,也有一个样子很丑很丑的荷包,虽然是他捡来的。但,谁说捡来的东西不能是祝福?至少,那也是她亲手做的。能在上战场前看她一眼,挺好,尽管就连这点待遇也是沾了别人的光。
此去西行路远,但愿一切安好吧!
而这边,琉璃目送西行军出了城门,直接下了楼。才走下台阶,就见那辆马车的门在她面前打开。她略犹豫了下,低声吩咐了两个丫头一句,就登上了马车。
温暖热度和好闻的甜香气,瞬间冲进她的肺部,令她的火气陡然下降。随意坐在主座的对面,被软乎乎的舒服感包围着,琉璃轻皱了眉头问,“你何必刺激他?”
“你又何必给他希望?”
“我不是给他希望。只是……不想他带着不快乐的情绪离开,在外头分心。”琉璃叹了口气,“无论他被保护得多好,战场上总是有危险的。他心气儿又那么高,未必会躲在后防。我不过……无论如何,我不愿意他受到伤害。”
“那套丢荷包祈福的鬼话,你信?如果祈祷能有用的话,战场上就不会死人了。”萧十一的声音和话中的意味都很冷,却抬手递给琉璃一盏热茶。
茶汤金黄,还微冒着热气,上面飘浮着剖开的红枣,闻起来即香且甜,看起也很好喝。而且……普通一盏蜜茶,却有些很体贴和温柔的感觉。
琉璃几乎下意识的接过,闷声道,“人就是这样,对自己控制不了的东西,或者对不管自己多么努力也做不到的事,就会寄希望于奇迹和上天的垂怜。至少,念力是有的。若是我还有功德力,说不定就能到达神力的彼岸。”这是大赵人大多崇信的道教的说法。所以,老天可以欺侮她、折磨她,但萧真无辜,万一能保佑他也好。
第三十六章夫妻神马的,都是搭配着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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